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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通史》——僚人不可不读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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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古田起义和府江起义


    


    

一、古田起义

明代的古田县,包括现在广西永福县寿城、三皇、和平、龙江及融安县的雅窑、桥板等乡。15 世纪中叶,在这里爆发了以韦朝威、韦银豹父子为领导的、以壮族农民为主的反对明王朝封建统治和民族压迫的斗争。

明朝前期,朱元璋大封勋臣、王族和外戚,赐大量土地,造成土地高度集中,农民大量破产,江南各省尤为严重。为了缓和社会矛盾,把大批破产的农民迁往宽乡。广西是多民族地区,虽人少地宽,但不断发生少数民族反抗封建统治的斗争,民族矛盾突出。明王朝为了“实其地,制其夷”,把湖广及江西地区的大量破产农民迁往广西,组织他们屯耕戍守,古田县便是重要的屯耕戍守地区。这些迁入的外省农民及戍兵侵占当地各族农民的大量耕地。明初,广西屯田仅513 顷,但到嘉靖期间(1522 1566 年)猛增至4610 顷。而官田的发展也很快,至弘治十五年(1502 年),已达到2840 顷。屯田和官田的迅速发展,必然造成少数民族农民丧失土地,大量破产。他们或逃入山中,或流落他乡,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便尖锐起来。加之景泰年间(14501456 年),古田地区连年饥荒,人民无以为生,卖妻鬻女,背井离乡,流离失所。走投无路的农民在韦朝威和覃万贤的带领下,强行打开地主豪绅的谷仓,将粮食分发给饥饿的农民。这一正义行动却遭到官府的问罪,捉拿为首者。官逼民反。古田的壮族人民,在韦朝威和覃万贤的领导下揭竿起义,揭开了古田壮族人民反抗明朝封建统治和民族压迫的武装起义的序幕。他们的口号是:“差役多,捐重,不杀官吏活不成。”)把斗争矛头直指明朝官吏和地主豪绅。

起义者攻占县城,惩处了一批地主豪绅和贪官污吏,知县等官吏纷纷逃匿省城桂林。官军不敢进入古田县,派来抚谕的典史为农民军所杀。古田县成了农民起义者的天下。

弘治五年(1492 年),明朝廷命都指挥闵珪调湖广、贵州及广西三省官兵47000 余人,在总兵毛锐、副总兵马俊、参议马铉的带领下.对古田农民起义军实行“征剿”。韦朝威和覃万贤早有准备,在县城之北10 里的三厄岭伏兵待敌。三厄中有3 个山口,峡谷间有一条小河,水深湍急,河两岸高山峭壁,仅有山边一条羊肠小道,是官军必经之路。韦朝威、覃万贤在此以重兵设伏。当官军进入三厄岭地带,顿时喊声震天,义军从山间杀出,斩副总兵马俊及参议马铉.官军被杀或滚下山崖死伤者无数,溃不成军。起义军取得第一次反围剿的重大胜利。韦朝威、覃万贤乘胜追击,扩大战果,分兵攻打永福、义宁、临桂等县,省城桂林百里之外,均被起义军控制。正德七年(1512 年),韦朝威、覃万贤在古田地区建立农民政权,韦朝威自称“冲天将”。农民政权的建立,极大地鼓舞了广大农民的革命斗志。正德十年(1515 年).韦朝威在一次战斗中不幸被捕遇害,其子韦银豹便担负起领导农民政权的重任。正德十四年(1519 年),明朝副总兵张佑又调集湖广、广东、广西三省官兵、土兵、民壮共47300余人,分五路围剿古田,企图消灭农民起义军和农民政权。韦银豹诱敌深入,然后避实就虚,把官军打得狼狈逃窜,起义军又取得第二次“围剿”的胜利。为坚持长期斗争,韦银豹在凤凰山区建立了大本营。正德十五年(1520年),起义军打到省城近郊,杀指挥朱铠。接着挥兵南下,攻陷雒容县,据有西乡、托定、洛斗诸村。嘉靖五年(1526 年),起义军又一次打败了官军的进攻,杀明指挥舒松等,声势越来越大,“自是桂林地方,岁遭钞、掠,无敢复称兵矣”。 韦银豹将古田县分为上下六里,把整个古田地区置于农民政权的统辖之下。为壮大力量,韦银豹联合八寨、雒容等地的起义军,多次攻打桂林、灵川、义宁、临桂、永福、阳朔等县,杀官吏,开府库,济贫民,深受当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嘉靖三十二年(1553 年)十一月,起义军攻入灵川县城,开县库,烧库房。嘉靖四十三年( 1564 年)十二月,韦银豹亲自率领义军突入临桂县,乘夜攻入府衙,打开藩司库,得银4 万余两,杀参政黎民衷。次年,又攻入灵川县城南郊三里,执署县事、布政司照磨曾传等人。韦银豹领导的古田农民起义军,声势更加浩大,控制了柳州至桂林之间的广大地区,对明王朝在广西的统治造成极大的威胁,成了明王朝心腹之患。为了镇压古田农民政权,嘉靖四十四年(1565 年),世宗帝任俞大猷为广西总兵,专门负责镇压古田农民起义之事。但俞大猷在强大的农民起义军的打击下,连遭惨败。至隆庆三年(1569 年),明王朝改广西以总督兼巡抚的体制,专设巡抚一职,委任江西按察使殷正茂为金都御史、巡抚广西,专责筹划镇压古田及广西各地农民起义。殷正茂到广西后,请调广西各地官军、土兵和湖南永顺、保靖土兵,浙江、福建马铳兵等以总兵俞大猷为统领,副总兵门崇文,参将王世科、黄应甲,都司董龙、鲁国贤,游击丁山等各领一哨官军共14 万人,又以土司兵为先导,轮番开路清道,从东西南北方向围剿起义军。官兵步步为营,对起义军的据点实行逐个蚕食。起义军被迫退守马浪、潮水、苦累等据点。官军便集中兵力围攻。起义军利用熟悉地形的优势与官军周旋,使官军遭受重大损失。但起义军因外援不至,孤军奋战,众寡悬殊,各据点终于被官军攻破,杀戮7000余人,无辜百姓被害者不计其数。韦银豹也因叛徒出卖而遇难。韦朝威、韦银豹领导的古田壮族农民起义就这样被镇压下去了。

古田壮族农民起义虽然失败了,但给明朝统治势力以沉重的打击。

古田农民起义军曾一度推翻了古田县的明朝地方政权,建立了自己的政权,惩处了一批地主豪绅,赶跑了官吏,把古田地区置于农民政权的管辖之下。起义军还攻打毗邻的县城,惩处贪官污吏,开县库,济贫苦,捣毁其统治机构。一些县的官吏不敢住在县城,逃到省城或柳州府城藏匿。起义军还多次攻入广西布政司所在地桂林城,杀官吏,开司库,省城的官吏惶惶不可终日,日夜闭城自守。起义军的这些革命行动,给明朝封建统治势力以沉重的打击,动摇了它在广西的统治基础。

古田壮族农民起义推动了广西各族人民反抗明王朝统治斗争的发展。他们不仅建立了政权,而且坚持的时间也长,从景泰年间( 1450 1456 年)到隆庆(1567 1572 年)初,斗争坚持长达一个多世纪之久。而且活动的范围广,几乎整个桂北地区和桂中的部分地区,都有他们的活动足迹。他们与八寨、府江、马平等地的壮瑶族反抗明王朝统治的斗争有密切的关系,是明代广西各族人民反抗明王朝的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斗争的主要力量,产生了重大影响。因为起义是在明王朝在广西的统治中心地区开展的,对明王朝在广西的统治威胁最大。明王朝把大批的物力、财力和兵力都用在镇压古田农民起义上,从而减轻了其他地区人民反抗斗争的压力。八寨、府江、大藤峡及马平、来宾等地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正是在古田农民起义的影响和推动下发展壮大起来的。


    


    

二、府江起义


    


    

府江,是指桂江流经平乐府属境内的河段。江的上游是阳朔县,下游为昭平县,西岸为荔浦县、永安州(今蒙山县),东岸为恭城县,钟山县、贺县及平乐县的沙子、二塘、同安、阳安、源头等乡,广袤于余里,山岭重叠。府江“两岸及三峒,皆府江僮.… … 西岸三洞属荔浦,延袤千有余里,中间巢峒盘路,为瑶僮渊蔽”。 历来是壮族聚居的地方。有明一代,封建王朝加强对广西少数民族的统治,因而不断发生壮瑶各族人民反抗其封建统治和民族压迫的斗争。府江地区壮族人民的反坑斗争,与古田、迁江、来宾、八寨及大藤峡地区的反抗斗争相呼应,是明代壮族人民反对王朝统治斗争的中心地区之一。早在洪武(1368 1398 年)初年,府江两岸的壮族人民就开始了反抗活动,至正统年间(1436 1449 年),斗争的规模越来越大。九年(1444 年),荔浦韦贵、莫公乔领导壮族人民起义,多次袭击平乐府城。这些起义,与瑶民起义相配合,给当地的官府造成很大威胁。弘治八年(1495 年),两广右都御史闵珪无可奈何地向朝廷奏报,要求“调兵征剿”。朝廷同意他的请求。闵珪集数万官军和士兵,分四路向义军进攻。一路由副总兵郭宏,副使武清率领,从永福县的理定、荔浦方向攻府江西岸;一路由左参将毛伦,佥事刘信率领,从平南伍屯进攻西乡;一路由右参将欧磐、左参议吴昭率领,从象州,修仁(今属荔浦县)进攻陆峒;一路由游击将军王永、佥事王本俭、指挥使谢廉等人率领,从平乐广运方向进攻东岸义军。另调都指挥佥事孙壁、佥事黎鼎率兵从贺县方向布防,堵塞义军向东转移,企图一举扑灭府江两岸壮瑶人民的反抗斗争。为了避开官军的主力,保存实力,义军转移至雒容和湖南宝庆、武风、新宁等地开展活动。官军找不到义军的主力,就以当地无辜百姓为剿捕对象,7000 多人被残杀,8000 多义军家属被掳,牛马及财物被掠者无数。官军撤走后,义军又打回原地,府江两岸又成了义军的天下,“使一州五县之内,行旅官民,田粮府库,受害有不可胜言者”。正德十二年(1517 年),总督两广军务陈金又调集数万官军、土兵,对府江地区的义军再次进行大规模的征剿,义军被杀6000余人,被俘5000 余人,起义暂时受挫。为了控制义军的出入,陈金将守备官从平乐移至昭平,派弓兵哨守巡逻,并在沿江凡可通往义军活动的地方,或“塞以木石,或开挖深阱”并调柳州、庆远、田州三府壮勇土兵数千人沿江屯守。尽管如此,府江两岸壮瑶人民的反抗斗争仍然在发展。至嘉靖年间(1522 1566 年),修仁、荔浦等县城四周已为义军所控制,官吏兵卒“出城(闺)数武,非挟戈矛拥什伍不敢往。” 以后,官军虽然多次对荔浦、修仁等地区的义军进行征剿,但均未得逞。

隆庆三年(1571 年),杨公满、雷公奉、黄公东等分别率义军攻占荔浦县城、峰门、南源和平乐的乐山等地,重创官军。接着移师攻永安州,活捉知州杨惟执,杀指挥吴瀚,千户李可久、周濂.土舍岑文、太学黄文堂等,杀兵卒甚众。义军的胜利,使明朝廷大为震惊,大学士张居正令广西巡抚郭应聘“速破其巢”。郭应聘调集土、汉兵6 万余人,由总兵李锡统领,分五路进攻义军。参将钱凤翔、王世科,都指挥王承恩、董龙各领一军,分头进犯,对义军进行疯狂围剿。由于力量悬殊,义军受挫,5000 余人被杀,4000余人被俘,首领杨钱甫等遭残杀。至此,坚持近一个世纪的府江地区壮族人民起义终告失败。郭应聘镇压府江壮族人民起义后,为了加强对该地区的控制,提出五条新措施:( 1 )改设土司,控制要害地方。革罢荔浦之峰门、南源,修仁之丽壁,永安之古眉等处巡检司,改设土司,征调左右江土司领兵戍守。设水济、仙迥、高天、龙头矶、古西、下洞六营及广运、足滩二堡,募土兵2000 余人屯耕戍守;( 2 )更设参将。设土司分兵屯守,但这些土司仍需受官军将领的指挥、控制。昭平原设坐镇都指挥一人,事权稍轻,改设参将,兼制桂平,凡两岸所设诸土司,尽属参将统领,有事宜于剿办;( 3 )开通水路、山道,拓荒险阻。府江两岸向来是壮瑶活动的地区,官军屡征屡败,皆因“道路棣莽”。为了防止壮瑶族人民利用两岸山林为掩蔽进行反抗,竟召募商人将沿江两岸的树林全部砍光,使之变成荒山秃岭地带和无人烟地区,这种破坏生态,破坏当地壮瑶族人民生计来源的野蛮行径势必遭到壮瑶人民更强烈的反抗;( 4 )酌处兵费,招土兵、汉民屯垦。为了稳定军心,长助戍防,规定在两岸三洞屯防的7000 名守兵,由官府拨给田地屯耕。两岸三峒壮、瑶农民因官军的征剿而抛荒的田40 余万亩,一部分招募汉族农民耕种,以实其地。同时将部分田拨给土司兵屯耕,每人给田10 亩,领兵者加给。“授田之初,养以月粮,资以牛种。三年之后,计亩科粮三升,蠲其摇差’, 以自养;( 5 )设昭平县。从苍梧至平乐府500 余里,“中间山谷窈杳,林箐蔽亏,片影弧帆,行同异域。”是壮、瑶族聚居地区,没有县治,官商船只来往多为拦载。故在江之西岸设一昭平县治,形成政治、军事重地,以震慑之。郭应聘的设计,因是与壮瑶人民为敌,故遭到壮瑶人民的强烈反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27 13:19:1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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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八寨起义

八寨,系指思吉、周安、剥丁、古卯、罗墨、古钵、古蓬、都者等8 个寨堡,位于忻城、上林、迁江三县交界地区。其地纵横数百里,四周群山环合,山间有许多小块平地,是壮族聚居的地方。八寨南边有石门隘,通上林、宾州;往东边出来宾、柳州;西面和北面重峦叠嶂,有崎岖山路可通庆远。由于山岭环叠,易守难攻,历代封建王朝的势力都难以达到,故成为壮族人民反抗封建王朝统治力量的聚合处。

早在明洪武初年,古蓬寨就发生过壮族人民的反抗斗争。永乐二年(1404 年),宜山、忻城地区又爆发了以陈公宣为首的反抗斗争。永乐十七年(1419 年),有庆远峒韦钱望等起事,自称王侯元帅,设官置吏,杀按察御史诸璞,夺其官印,八寨纷纷响应。朝廷为之震惊。总兵官镇远侯顾兴祖率湖广、广西、贵州等省汉土官兵分左中右三路进攻。左路以指挥鲁义等由宾州进发;右路以指挥李宣、史雄等从思恩县方向进攻;中路则由顾兴祖亲自率军从小安定进击。义军因力量分散而失利,通天侯韦万贤、无敌大将军韦公向、通天都元帅覃万员,猛列将军韦公笑等壮烈牺牲。官军不分青红皂白,滥杀无辜4000 余人,并“以斩从贼诡奏首贼”,邀功请赏。顾兴祖“自镇守广西以来,暴虐贪婪,急慢废事… … 上欺朝廷,下失边人心… … ”。 顾兴祖的残酷镇压,更加激起壮族人民的愤恨和反抗。各路联合起来,互相配合,反击官军的征剿。

洪熙元年(1425 年)七月,河池覃公新联合忻城、宜山等地的韦万黄等合众4000 余人,四出攻打官军,焚烧府库,惩处官吏。正当明朝廷渴集官军前来镇压的时候,其它各地的义军也采取联合行动,与韦万黄义军相配合。如韦香等聚众1OOO余人在武缘县起义;覃公旺在思恩县起义,有众2000 余人,自称都督,据思恩大小富龙30 余峒,“固守险阻,以拒官军”。宣德二年(1427 年)秋,柳庆等地有朝傅等起事。次年,庆远、忻城地区又爆发了以谭团为首的起义。八年(1433 年)一月,又有庆远地区的莫往、吉利等峒的韦公稼、黄公帐等起义。至英宗天顺(1457 1464 年)初年,以八寨为中心的壮族人民反抗明王朝统治的斗争空前高涨,柳、庆等府,宾州、上林、武缘等州县的壮族人民都纷纷揭竿而起,“攻陷城池,张立旗号”。其中,以黄公好的势力最强,拥众数千。公好自称“划(左边两个戈 右边一个刂) 平王,设都督、左右参将等官,影响最大。明总兵官安远侯柳溥调集各处官兵及土兵,分八路进行围剿。义军严阵以待,据险抗击,双方对峙4o 多天,官军不能前进。柳溥孤注一掷,令军士攀藤缘崖.用各种铳炮火器,四面夹攻。义军则用滚木、滚石抗击官军.但因力量悬殊,黄公好等524 人英勇牺牲。官军残忍至极,惨无人道,砍下各首领的头挂在各州县的要道上袅示。然而,残酷的镇压并不能消灭壮族人民的反抗意志。同年五月,蓝茄又领导古丁等峒10000余众起义,进攻思恩府和武缘等县,进逼南宁府城。

由于官军的镇压,广西各地失利的义军纷纷向八寨地区转移,八寨成了各地义军的大本营。至成化年间(1465 1481 年),广西中部和西北部地区壮族人民起义斗争重心已转移到八寨地区。成化六年(1470 年)二月,黄公刚等率领4000 余众进攻宾州的安城、上团、渌田等地为配合黄公刚的行动,韦公童等率领1000 余人进攻大欧、小欧、古言等地官军。八年(1472 年)正月,黄公刚义军1000 余人进攻宾州、上林、永淳等县。八寨义军互相配合行动,使官军到处挨打,疲于奔命。明朝廷为了消灭八寨地区的义军,又派广西参将张寿等率官军征剿。黄公刚等采取避实就虚的战术,化整为零,将队伍转到外线忻城、宜山等地继续作战,并趁势东下攻打高、廉、雷、肇、浔、梧等州,把官军引出八寨。明王朝面对八寨及其它地区各族人民汹涌澎湃的反抗斗争,十分恐惧不安。明宪宗特地敕广西按察司佥事叶淇“专于宾州御寇”,又命广西巡抚、右都御史韩雍“委按察司官一员,常居其地,往来柳、庆、迁江、上林、南宁、宣化等境防守”。尽管明王朝调兵遣将,到处设防,并派专员坐镇负责“御寇”,但终因广西山多林密,地形险要,加之防兵不足,“捉襟见肘”,无济于事。而八寨义军在同官军的斗争中采取灵活的战术,当官军压境围攻时,化整为零,转移到外线作战,联合各地义军攻打官府。当官军追剿时.他们又很快地转回八寨。所以,明王朝虽年年派大军“围剿”,但八寨壮族人民的反抗斗争却持续不断。正当朝廷加赏其“有功”将士,弹冠相庆之时,八寨壮族人民的另一场战斗正在加紧酝酿之中。

弘治四年(1491 年)十月,韦柒旋为首的起义,很快攻占了宾州、上林等地。明守备指挥佥事贾浚和哨守指挥同知方圆以为八寨义军已被消灭,失于防备,韦柒旋义军打他个措手不及,使官军伤亡惨重。贾浚和方圆被明朝廷降三级处罚,而分守左参将陈啤嗥哨守备指挥刘锐等4 人则被逮捕治罪。

正德、嘉靖年间(1506 1566 年),思恩土官岑(睿)及田州土官岑猛兴兵互相攻掠时,朝廷派官军讨伐。古田、府江、雒容、大藤峡等地的壮瑶人民趁势纷纷起来反抗明朝的统治。八寨起义力量在这个时期也得到恢复和发展。起义的“每寨有众千余,… … 同据一险。无事则分路出劫,有警急奔入其巢。数千之众皆不纠而聚,不约而同,不谋而合,故名虽为八,实为一寨。此八寨之贼所以势众力大,而自来攻之有不能克者也”。正因如此,各地义军皆依为汇集之所。“每有缓急,一投八寨即无所致其穷诘。八寨为之一呼,则群贼皆应声而聚。故群贼之于八寨,犹车轮之有轴,树木之有本”. 八寨义军是官军最难对付的反抗力量,明王朝视为心腹之患,认为“广西有八寨诸贼,犹人有心腹疾也”。于是,当王守仁刚平定了思恩、田州土官之乱后,即令他督军进剿八寨义军。嘉靖七年(1527 年),王守仁坐镇南宁,亲自策划进攻八寨义军。他先用麻痹八寨义军之计,明之佯作按兵不动,并遣返湖广土兵,而在暗中谋划进军八寨.八寨义军果然不备,王守仁即令田、思恩土目卢苏、王受、韦贵等率领土兵及官军5000 余人乘夜突袭石门。石门是八寨通往上林、宾州的门户,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天险之称,过去官军于此隘曾屡吃败仗。石门被破,义军仓皇应战,退入高山险要处立寨,凭据险要,垒石滚木拒敌。官军未能得逞,则乘夜令死士含梅攀崖偷袭义军营寨,古蓬寨、周安寨、古钵寨、都者寨相继被攻破,义军被杀3000 余人,无辜群众被杀、被捕者不计其数。义军为了保存实力,化整为零,分散活动。官军取得了暂时的胜利。为了彻底镇压八寨壮族人民的反扰,王守仁向明朝廷提出一套统治八寨的办法:将南丹卫移至周安;改筑思恩府城于荒田;改凤化县治于三里;添设流官县治于思龙;增筑守镇城堡于五屯,其目的是“增筑城堡以据要害,所谓谋成而敌自败,城完而寇自解,设险而贼自摧,威震而奸自伏”。王守仁来不及实施他的计划,便因身患重疾而去。广西右布政使林富,继承王守仁的衣钵,继续推行王守仁的阴谋,将南丹卫移至上林三里,层层布防。但八寨壮族人民并没有被吓倒,他们继续以各种形式开展斗争。嘉靖二十八年(1549 年),义军攻入南宁府城,开府库,处死一批官吏。四十年(1561 年)八月,八寨义军再次攻入南宁府城,开宣化县库,杀死守城官军21 人。

隆庆(1567 1572 年)初年,古田韦银豹领导的壮族人民起义蓬勃发展,势不可挡。八寨义军与之相助,互为犄角,屡败官军。明朝廷大为震惊,派江西按察使殷正茂为佥事都御史,专负镇压广西各族人民反抗之事。在殷正茂调集土、汉官军围攻古田起义军的同时,派人潜入八寨探听虚实,宣读谕旨,施加压力,阻止八寨义军支援古田义军。在殷正茂的压力诱骗分化下,八寨的一些寨老,如樊公悬、韦公良、石公庆、兰公咯、罗公印、黄公遨等到梧州军门表示愿意顺服输赋。殷正茂令右江兵备郑一龙、参将王世科及宾州守吴臬、武缘县令杨大韶等将八寨地区的壮族居民以10 家为单位,征收赋米216 石,每户另征银1 钱。为了督促征收赋税,每村设甲长1 人,每寨设峒老l 人,负责替官府征收赋税。在军事上,为了加强控制,殷正茂在八寨设立长官司,派那马土巡检黄(肠)为长官,率兵8000 镇守,又以安定土巡检黄昌、兴隆土巡检韦富各带土兵200 人戍守。明王朝每年向八寨人民征税收银1070 两。官府和土司的残酷剥削和压迫,激化了官府、土司与八寨壮族人民的矛盾,各地反对官府及土官统治的浪潮又起。万历二年(1574 年),龙哈壮族首领樊尚率领2o0余人起义,反对官府及土官的盘剥。郭应聘令三寨土司黄肠、黄昌、韦富率土兵镇压,樊尚被害。义军攻占上林县七里及武缘县九图等地。四年(1576 年)又有兰万德领导的壮族起义。官府将其镇压后,在黄村设参将府,建城镇守。该村的庐墓、田塘一概迁毁,令居民在西门外荒坡上搭棚栖居,每年还向他们征收粮米。官府的贪暴,激起八寨壮族人民更大的反抗。万历七年(1579 年),八寨爆发更大规模的反抗斗争,夺回被官府侵占的田产,捣毁土司衙门,攻城略库,惩处官吏。督臣刘尧诲、巡抚张任调10 万汉土兵,分由三里、忻城、夷江、上林四路围剿义军。义军设险拒敌,终因寡不敌众而失利。刘尧诲和张任纵兵杀掠,屠杀义军和无辜群众9100 多人,掳俘5400多人,掠夺牛马及其财物、器械不计其数。刘尧诲和张任镇压八寨起义后,采取了一套强制性的统治措施。第一,设三镇,实行“以夷治夷”.以周安、古卯为一镇,派东兰州土官弟韦应鲲任土巡检;思吉、古钵、罗墨为一镇,派东兰州土官弟韦显能任上巡检;都者、古蓬、剥丁为一镇,派田州总目黄冯为土巡检。令各带土兵千名,掠百姓之田地屯种,世守其地。三镇统属于思恩参将。第二,置参将于三里,筑城建衙。三里在八寨和宾州之间,为八寨之门户,置参将一员坐镇,带兵500 作为八寨三镇土巡检的声援,并对三镇土巡检进行监督。又在龙哈、咘咳设二堡,各有兵150 人,与三里戍兵相呼应。第三,分信地以重责成。即划定各参将负责防守区域。参将李应样驻扎三里,统标兵一营及存留土兵,往来于迁江一带;参将倪中化驻扎穿山,统募兵一营及戍守柳州的俍兵,往来于北五一带;守备童元镇屯驻忻城,统领永顺、永定土司兵500 名,往来罗墨、夷江一带防守;指挥李时中,驻扎来宾,统士舍黄宠等土兵300 名,往来于迎恩、牛岩一带防守;原任都司王尧臣,统名色把总周大用新募兵500 名,往来.上林之三畔、大明山一带防守,各给田屯种,就地分守。第四,迁南丹卫于三里,与参将同城。目的是协调官军的行动,加强防卫。第五,实行屯田。将杨渡水以南的田地划给卫所,令戍兵屯田,自耕自养。第六,设置险堡,募兵戍守。招募土民在险要处设堡4 个,堡兵100 名,授田屯种。第七,将官库移至三里,以资兵晌费用。

八寨起义是壮族人民反对明王朝的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反对土官统治的斗争。斗争几经反复,反抗,镇压,再反抗,再镇压,坚持一个多世纪之久,最后虽因明王朝的野蛮镇压而失败,但它沉重打击了明王朝和土司的统治势力,有力地配合古田、府江、雒容、马平、大藤峡及其它地区人民的反抗斗争。由于八寨系峰丛山地,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当各地起义失利时便向八寨转移,自然成为明代广西各地各族人民反抗斗争的中心和汇合处;八寨起义持续时间长,规模大,斗争也最为激烈,表现了壮族人民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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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沙定洲推翻沐家政权

沙定洲是明朝末年云南壮族的领袖人物,生于卫国安边的“土目”之家。其父沙源原驻王弄山(今云南省屏边、河口一带)。万历四十八年(1620 年),交趾军队犯我滇南临安(今红河州)边境,“沙源率众堵截,斩其伪侯伯三人,巡抚委之以王弄副长官事。”沙源“晓勇,有将才,数从征调有功。继以征建水功,复以安南长官司废地界之。后征东川、水西、马龙山等处,全云南会城称首功,累加至宣抚使。”“蒙自土目何起龙裾新现,多不法,源以计灭之,并其地。诸土司尽败之,唯沙氏独强。”沙源戎马生涯,一生奋斗,为抗击外来侵略和维护边疆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给其后世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他死后,由长子定海继位,不久定海亦死,次子定洲便承袭父业,治理滇东南地区。

定洲自幼受父亲熏陶和教育,“兴邦立业”,习兵善战,甚得民心。他为人性格粗犷,不受“三纲五常”的封建思想约束.娶原阿迷(今云南省开远市)已故土知州普名声之妻万氏为妻,因非名门正娶,万氏又犯寡妇改嫁之大忌,因而遭到封建宗法势力的攻击和毁谤。然而,沙定洲却在万氏的支持和帮助下,汇集了普名声的旧部,壮大了自己的力量,并迅速控制了滇南。万氏很重视发展生产,至今邱北壮族及当地百姓还广泛流传她修筑“桥背水”工程的故事,并把她奉为神灵,称之为“万氏祖母”。当时,沙定洲统管了王弄、安南、蒙自、阿迷诸司,其境“西自元江,南接交趾,东接广南,北至广西(沪西),绵亘数千里。称兵二十万”。隆武元年(1645 年),即李自成率农民起义军攻占北京的第二年,他率部进入云南省会昆明,直捣明朝镇守云南世袭黔宁王府,推翻了沐氏家族在云南长达282 年的反动统治,从而威镇云南。

有明一代,沐氏家族自沐英至沐天波,历十余世,一直是云南最高的统治者。他们独揽当地的军政大权,专横跋扈,横征暴敛,“在滇久威权盛,尊重拟亲王”。他们还强占各族人民的耕地达70多万亩,“置田园三百六十区,资财充韧,善事朝贵”。而管理沐氏家族庄园的役吏则“杀人抢劫,凶如豺狼”,把各族失地农民驱逐到边远瘴疠之区或高寒贫瘠山区,造成人口大量死亡。特别是到了明代末年,沐昌(作)、沐启元父子继位,更是“乖戾暴虐”, “狂悖无道”。 他们千方百计勒索各族人民,集中巨额财富,以满足其穷奢极欲的生活。这表明沐家政权是云南腐朽反动的大地主阶级利益的总代表,各族人民的共同死敌。

崇祯年间,沐昌作、沐启元先后死去,沐天波在此危机四伏之际,接过其前辈的衣钵,当上云南的总兵官,拼命维持沐家政权在云南摇摇欲坠的统治。当时,高迎祥、李自成领导的农民战争已席卷全国,与李自成同时,张献忠领导的大西军于崇祯十七年(1644 年)冬,攻克成都,建立大西农民革命政权,年号大顺。在内地农民起义的推动下,云南各族人民也开展了反对沐氏家族反动统治的斗争。一部分民族上层人士直接卷入了这一斗争的历史洪流之中。滇南壮族土司沙定洲,便是其中最显赫的一个。

清顺治二年(1645 年),沐天波派驻会川防御张献忠的参将李大费,因“贪婪,数扰诸夷”,当地傣族土司吾必奎“不能堪,遂结县民王清、刘开等据元谋叛”,沐天波“檄沙源之子定洲协剿”, 沙定洲即利用这一有利时机,率部直抵昆明,屯兵城外,接着“以都司阮韵嘉、张国用、袁世宏诸人为内应”,又以入城辞行的名义,出奇不意地率众攻占沐府。沐天波慌忙“由小窦出遁”,沐氏家族及其党羽一时乱作一团,“(禄)永命在城巷战,拒贼从官;周鼎止天波留讨贼,天波凝鼎为定洲诱己,杀之,西走楚雄;其母陈氏、妻焦氏走城北普吉村之金井庵,皆举火自焚死”。经过激烈战斗,“禄永命、龙在田俱引所部去”,沙定洲很快控制了昆明局势,进驻黔府,请巡抚吴兆元为题“代沐氏镇云南”,请居大学士王锡衮置贡院,“传檄州县”, 就此推翻了沐家政权在云南的黑暗统治。

为肃清沐氏家族在云南各地的残余势力,沙定洲在通盘部署就绪之后,于清顺治三年(1646 年)率部西进,追击逃往楚雄的沐天波,迫使他再西走永昌(保山)。其后,沙定洲派部将王朔、李日芳攻取大理、蒙化(巍山),另派一部攻取宁州(华宁),毙禄永命,平定迤东。至此,控制了云南东部和西部的几大战略要地。然而,就在沙定洲镇滇取得重大进展之时,中原的农民革命战争,在清军入关之后发生了战略上的根本变化,特别是在一些汉族地主勾结清军把矛头对准农民军,捕杀李自成、张献忠之后,农民革命军改变了斗争的方向,从反明转向了抗清。活动在川黔一带的大西军余部,亦由孙可望、李定国等人率领,打起了“抗清复明”的旗号,这给沙定洲彻底粉碎沐氏政权的斗争造成了十分被动的局面。,顷治四年(1647 年),沙定洲得知沐天波又窜回楚雄金沧道副使杨畏知处,“遂调兵七十二营围攻楚雄,环城掘壕为久困计”,杨军据守8o 余日,“几不能支”。 此时,孙可望便由遵义进入云南,在交水(沾益)、曲靖、陆良、宜良等地向沙定洲的军队发动攻击,“诈称黔国焦夫人之弟来复仇”。沙军不得已,舍弃攻取楚雄的计划,转至草泥关,与孙可望的农民军激战,不幸失利,退守阿迷。接着李定国又率农民军进攻滇南,兵临临安(今建水县)城下,沙定洲部将李阿楚组织全城军民拒守,与李定国军靡战,双方损失非常惨重。最后李定国用“穴地置炮”的办法,终于把城攻破,沙军将士及临安百姓78千余人被杀于城外白场。农民军也元气大伤,无力再进攻阿迷。顺治六年(1649年),农民军复由李定国率领,再次进攻沙定洲所控制的滇南地区,围困沙定洲于汤嘉宾营地达三月之久。沙军终不能支,相继出降。定洲及其妻子万氏被俘送至昆明,含恨被害。

沙定洲虽然被杀害了,但他反对民族压迫,率部推翻沐家政权的反动统治,推动了社会历史的发展,影响是深远的。特别是在云南壮族人民中,至今仍有数十万群众自称“沙人”,用以表示对逝去领袖的认同和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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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壮族人民的反侵略斗争


    


    


    
一、反抗交趾的人侵


    


    


    
11
世纪前期,交趾李朝统治时期,其封建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国力日益强盛,不断对外扩张。向南兼并占婆,向北不断侵犯北宋南境。由于北宋正在同北边的西夏和契丹进行战争,无暇南顾,交趾统治者便乘机肆无忌惮地入侵北宋的广西边境,企图扩张其地盘。天圣五年(1027年),交趾王李公蕴派申承贵率军攻占左江太平寨,杀寨主李绪,大肆虏掠而去。嘉祐五年(1060年),交趾大将申绍泰又率军入侵左江地区,杀永平寨主李德用等,掳北宋指挥使杨保材及士卒,掠夺牛马无数。熙宁八年(1075年),交趾又派大将刘纪率兵入侵邕州边境地区,北宋王朝为了避免和交趾发生对抗,采取了容忍态度。北宋王朝的软弱和容忍,助长了交趾李朝的扩张野心。这一年十月,交趾国王李乾德命其辅国太尉李常杰率10余万军队分水陆两路大举入侵广西。水路由李常杰率领水兵浮海入寇钦廉地区,攻陷钦州、廉州(今合浦县)。北宋官军和土丁虽然进行了英勇抵抗,但因平时疏于训练,器甲不齐,供给不继,致未能抵挡交军的进攻,官兵、土丁8000余人被杀,李常杰接着向邕州方向推进。陆路由宗宣率领,从邕州边界(今凭祥、宁明、龙州)入侵,连陷永平、太平寨,长驱直入,与李常杰的军队合围邕州。由于北宋朝廷对交趾采取妥协态度,边防松懈。邕州知州苏缄曾经提出所谓“止保甲,罢水运,通互市”的主张,而对交趾侵犯,阴谋未能察觉,及至交趾军兵临邕州城下,苏缄才醒悟,毅然卫国保家,召集附近土丁和汉兵2800人入城固守。为了稳定军心,守住州城,苏缄告诫士卒和城内居民:“吾兵械既具,蓄聚不乏。今贼已薄城,宜固守以迟外援、若一人举足,则群心摇矣。幸听吾言,敢越佚,则窄戮汝”。沈为了鼓舞士气,苏缄“昼夜行劳士卒”,并选勇士,巡弋于邕江上,抗击交趾兵。交趾兵日夜攻城不息,城内军民合力奋战,用火炬焚烧敌之云梯,使之不能登城。交趾兵用云梯攻城不能得逞之后,又用毒箭射杀城上守军。守城军民同仇敌汽,坚志固守,用神臂弓射杀敌人。宗(禀)(原文看不清)又令兵卒挖壕洞,企图从地下攻入城内。守城军民则用火攻,堵住洞道,又一次击退交趾兵的进攻。李常杰和宗立率领交趾水陆两路军会合于岂邕州后,又兵分两路,宗(禀)率领的陆军围攻邕州城,李常杰率领水军从邕州北上,阻滞来援的北宋军。怯弱的广西监张守节率领援军犹豫不决,行动迟缓,至昆仑关时与北上的交趾兵遭遇,援军3000余人死伤殆尽,张守节也战死。宗(禀)得知邕州城已与外界隔绝,外援不至.于是拆毁附近三州的城墙,令士卒运土在城墙外垒土为梯登城。由于州城久被围困,已粮尽泉涸,将士、居民饮沤麻水,痢疾流行,饥寒交加,死亡不少。但守城军民仍然坚持战斗,誓与州城共存亡,坚守邕州城42天。熙宁九年(1076年)正月二十一日,邕州城终被交趾兵攻破。苏缄因城失守,愤忿万分,喊出忠烈誓言:“吾义不死贼手。”令妻女36人先死,而后纵火自焚,壮烈殉国。城内的壮、汉军民面对侵略者的屠杀,宁死不屈,“无一叛者”。表现出坚贞不屈的精神和崇高的民族气节。交趾军入城后,屠杀了58000余人,并将死者尸体以100人为一串,抛入邕江。掳掠妇孺七、八万人,在15岁以上男子的额头刺上“天子兵”三字,20岁以上男子则刺上“投南朝”三字,妇女的左手被刺上“官客”二字,金银财物被掠者不可计。入侵者把邕州城洗劫一空之后,纵火焚城,把这座北宋南部的政治、军事重镇变成一片废墟。


    
后来宋神宗得报苏缄为国献身的壮烈事迹后,赠苏缄奉国军节度使,谥忠勇。后人为纪念苏缄,在他殉难处(今南宁兴宁路红星戏院处)建立苏忠勇祠和一座大墓,刻有8个大字的石碑:“宋苏忠勇公成仁处”。


    
邕州陷落于交趾,丧失了南部屏障,才使北宋王朝感到问题的严重性。而交趾兵的野蛮行径,激起了北宋官军和边疆壮族人民的极大愤恨。熙宁九年(1076年)二月,北宋王朝命郭逵为招讨使,率领30万大军开赴广西,讨伐交趾侵略者。宋朝官军在壮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打败了侵略者,并追击到富良江(今红河),迫使交趾李朝求和,取得了反击侵略战争的胜利。在反击侵略者的斗争中,壮族人民踊跃参战,有的充当向导,有的运输军粮器械,还捐集钱粮和其他财物供官军作军需。“是役也,调民夫八十七万有奇,金、谷称是”。壮族人民在这场反侵略斗争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瓦氏夫人抗倭


    


    


    
明代,倭寇不断侵扰中国东南沿海各省,建立据点,烧杀掳掠,嘉靖年间(15221566年)尤为严重,致使农业、手工业生产遭受破坏,商旅受阻,贸易衰落,人无宁日,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明王朝虽屡调直隶、山东、河南、江浙等省官军进行征剿,但由于朝政腐败,奸党横行,忠臣受害,防务废弛,屡征屡败,而愈剿则寇害愈炽,江浙地区已是“谨壤虽存,鞠为茂草,孤村相望,则民不得务农的”惨状。面对倭寇猖撅肆虐的严重局面,明王朝一筹莫展,束手无策,朝野一片慌乱,流传所谓御倭“十难”,即倭贼来去难测、海岸线长难守、江南水陆交错难战、鬼域变幻难知、倭寇盘踞坚久难备、居民柔脆难支、土地深卤难御、兵力难募、粮乏难措、将领骄儒难任,散布失败主义情绪。在这种严峻的局势之下,明朝廷派南京兵部尚书张经专办剿倭事宜。张经面对官军腐败无能、倭寇气焰甚嚣尘上的局面,把抗倭胜利的希望寄托在壮族的俍兵身上。嘉靖四年(1525年),张经曾带领官军征讨田州土官岑猛,知道田州等地俍兵晓勇善战,战斗力强,能抵抗倭寇者非俍兵莫属。于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七月奏调广西田州、归顺、南丹、那地、东兰等州土、俍兵到江浙抗倭,由田州土官为统领。但当时田州土官岑大禄、岑大寿年尚幼,不能任军事。土官岑猛妻瓦氏作为土官的摄政太后,虽已年有57岁,愿代替曾孙大禄、大寿应调。同年十月,瓦氏夫人携大禄、大寿率田州、归顺俍兵赴梧州,并会集东兰、南丹、那地等州俍兵,组成6000余人的伉倭队伍,水陆兼程,浩浩荡荡,开赴江浙杭倭前线。瓦氏夫人率领的俍兵中,有田州兵4100名,战马450匹,由头目钟富、黄维率领,归顺州兵862 名,由土目黄虎仁率领;南丹州兵550 名,由官弟莫昆、莫从舜率领;那地州兵590名,由土目罗堂等率领;东兰州兵750名,由土目岑褐率领。出发时,瓦氏夫人对众俍兵说;“是行也,誓不与贼俱生!表示抗倭寇的决心,军威大振,士气高昂。


    
瓦氏夫人率俍兵于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九月出发,途经广东、江西、安徽、江苏、浙江等省,于次年二月至浙江嘉兴,三月初到达江苏的松江。东兰、南丹兵配属游击邹继芳指挥,布防于闵行一带;归顺、那地兵配属参将汤克宽指挥,布防于乍浦一带;瓦氏夫人直接指挥的田州兵配属俞大猷魔下,布防于上海附近的金山卫,担负戍守金山卫和捣毁西路拓林倭寇巢穴的任务。


    
瓦氏俍兵的抗倭第一仗是在金山卫打响的。金山卫是军事要塞,南临大海,是上海的屏障,江浙的门户,倭寇登陆的主要地点,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倭寇企图攻占它作为永久的据点,进可攻打上海、江浙腹地,退可出海。能否守住金山卫,阻止倭寇登陆,关系到抗倭战场的大局。因此,当瓦氏夫人的俍兵布防在金山卫之后,即引起倭寇的注意,企图趁俍兵阵脚未稳之时一举消灭之。所以,当瓦氏率俍兵进驻金山卫不久,倭寇便拥众来攻。四月二十一日,倭寇二三千人南来金山,都司白泫与瓦氏俍兵出击,战斗中白泫被敌围困数重,瓦氏督俍兵奋战,她挥舞双刀,纵马冲击,奋不顾身,杀入重围,将白泫解救出来。五月初五日,倭寇又向金山寻衅,瓦氏又督俍兵出战,杀倭寇150余人,使倭寇自侵扰中国东南沿海以来第一次遭受沉重的打击。然而,倭寇的嚣张气焰并未因此而有所收敛。初十日,盘踞拓林的倭寇倾巢出动,“南国金山,大索瓦氏”, 企图消灭俍兵。经过激战,倭寇被迫退却,又一次领教了壮族俍兵的厉害。在这次战斗中,瓦氏年仅20多岁的侄儿岑匡,单枪匹马杀入敌阵,连斩倭寇4 人,而他自己也壮烈牺牲。金山卫保卫战,俍兵军威大振,打破了倭寇不可战胜的神话,使倭寇“闻之惧,退保拓林,坚壁不敢出”。金山一带的居民看到俍兵作战勇敢,迫使倭寇龟缩在拓林老巢里,不敢贸然出掠,从而受到鼓舞,人心稍安。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四月二十日的汪江径战役,是壮族俍兵参加抗倭以来取得最辉煌胜利的一次战役。十九日,盘踞拓林的倭寇共2万余人,从金山卫向嘉兴一带剽掠。总兵俞大猷督瓦氏率田州俍兵追击。总督张经又派参将卢镗率其他俍兵和湖南保靖、永顺土兵从水陆两路阻击,迫使倭寇折回汪江径。瓦氏和卢镗率领的壮族俍兵以及湖南永顺土兵,把倭寇逼到汪江径以南的杜家村倭墩浜屯一带,然后前后夹击,大败倭寇斩楼倭1900余人,其余残寇四处逃窜,溺死无数。这是瓦氏率领俍兵到江浙抗倭以来取得的最大一次胜利。当地人民为了纪念这次抗倭的大胜利,把倭墩浜屯改名为“平倭墩”,并在汪江镇的一座小山上竖起一块“大捷碑”,这座小山亦取名为“大捷山”。汪江径大捷,扭转了明王朝抗俊的被动局面,使抗倭斗争向有利于明朝方面转折。


    
此外,壮族俍兵还先后参加了柘林、盛墩、嘉兴和双溪桥、松江、昆山、漕河径等大小战役10余次,为抗倭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瓦氏夫人统帅的俍兵在抗倭战争中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重大的胜利,起到扭转战局的作用,其原因主要是:第一,瓦氏及俍兵将士具有高度爱国热忱。瓦氏为土官之女,自幼随父攻读,“颇习书礼,尤通兵法”。对子孙“朝夕训以朝廷恩德,宜抚循遗民,修职图报。”故在其治下之俍兵,具有高度精忠报国热情。第二,瓦氏严于治军,善于治军,有治军才能。她对部属实行严格的纪律,规定官兵“四不许”,即:不许骚扰百姓、欺压人民;不许奸淫掳掠;不许军马践踏禾田;不许违犯军纪,违者按军纪严办。偶有一士卒夺酒脯,“立捕杀之,食尚在咽下。”瓦氏俍兵从广西出发,军行至浙江丹阳县,按照朝廷规定,俍兵所过,要供食给营,但县尹和豪绅却闭城门不纳。瓦氏并不恃朝令强行入城,而是率俍兵徒步直奔奔牛镇。至苏州时,知州林懋举也不许俍兵进城,俍兵只好在城外枫桥扎营。俍兵严明的军纪,是官军和其他地方军所不及的,朝廷和当地群众称瓦氏是“妇女将兵,颇有纪律,秋毫无犯”。第三,有独特的兵法。俍兵是土司的武装,土司在长期征战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兵法。瓦氏针对倭寇的“蝴蝶阵”阵术,把土司兵法加以改造,形成了一套克敌制胜的阵法。如东兰、那地、南丹等州的土司兵法是:“将千人者得以军令临百人之将,将百人者得以军令临十人之将。凡一人赴敌,则左右大呼而夹击,一队争救之;若一伍战没,左右伍不夹击者即斩,一队之众皆论罪及截耳;不如令者斩,退缩者斩,走者斩,言恐众者斩,敌人冲乱者斩,敌佯以金帛遗地或争取不追蹑者斩。战殁者受上赏,临阵跃马前斗,因而摧敌破阵,虽不获级,而能夺敌之气者受上赏。斩级者论首虏以上,斩级而能冠所同伍者,辄以其人领之… … ”。田州岑氏兵法,以战斗队为作战单位,“七人为伍,全伍自相为命,四人专主击刺,三人专主割首。所获首级,七人共有。割首之人,虽有照护主击刺者之责,但能奋杀向前,不必武艺之精绝也”。瓦氏俍兵,组织严密,灵活机动,分工明确,协同作战,整体攻防,进退有序,纪律严酷,赏罚分明,将领当先,士卒奋勇.共同赴敌,消灭敌人。俍兵的这套兵法,使倭寇的“蝴蝶阵”阵法丧失作用,故能以少胜多,取得胜仗。郑若曾说:“俍兵此法,可以为用兵者之要诀,不可谓为夷见而不之师也”。总兵俞大猷从招募来的士卒中,“择其最晓勇者,各照俍兵… … 编为队伍,结为营阵,象其良甲,演其技艺,习其劲捷,随其动止饮食”。后来抗倭名将戚继光和谭纶把瓦氏的阵法运用到实战中,把瓦氏阵法发展成为‘鸳鸯阵’,打败了倭寇。第四,俍兵骁勇善战。瓦氏俍兵在抗倭战斗中,士气高昂,以少胜多,以弱胜强。在松江战役中,倭寇500多人,来势凶猛,官军畏缩不敢出战。而俍兵不满百人,但“与贼相遇,则贼披靡,偶以二十人当贼二百人。为贼所围,为战得出,杀贼十余人… … 其间二人尤挠勇,贼至刘家行,单骑追之”。在嘉兴、双溪桥战役中,一个甫弱的俍兵,“独身冲锋,连杀七贼,兵众乘胜追击,斩获数十,贼皆披靡,弃舟去”。俍兵在战斗中不畏顽敌,英勇无比的事例不胜枚举。


    
瓦氏率壮族俍兵开赴江浙抗倭,沉重地打击了倭寇的嚣张气焰,扭转了明王朝抗倭的被动局面。极大地鼓舞了中国军民的斗志。俍兵取得的一系列胜利,在中国人民抗击外来侵扰和掠夺的斗争史上谱写了光辉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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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社 会 经 济

宋、元、明至清初,壮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较为迅速。农业、手工业、商业贸易、交通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和进步。究其原因,生产关系较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历朝都对地广人稀的壮族地区实行鼓励垦荒和轻赋税政策,加上逐步设立学校,思想文化的发展,中原汉族南移的增多,带来先进的生产技术,从而促进了壮族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清初,对壮族地区土司的大规模改土归流,解放社会生产力,提高了壮族人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但在这时期中,壮汉杂居的东部地区和壮族聚居的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性呈扩大趋势,东部发展与汉族地区水平相近,而西部地区仍然落后,有的山区仍处于刀耕火种的状态。

第一节 农业生产

农业生产离不开土地。土地占有关系如何,是制约生产发展的重要因素。

壮汉杂居的东部地区是流官治理的封建制社会,土地为地主和农民占有。但与封建制已高度发展的汉族地区相比土地集中占有的程度并不那么高。又因地广人稀,仍有许多土地可以自由开垦,农民既有自己的土地,或没有土地者可以自行垦荒,这就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而在壮族西部地区实行的是土司制度,土官、官族农奴主是境内土地的占有者,对广大农奴进行以劳役地租为主要形式的经济剥削。但对农奴仍是“计口给田”,不得典卖,可以世袭,也可以开垦作“祖业口分田”,归自己所有。这是一种牢固稳定的土地制度,避免因失去土地而大量破产逃亡,造成对生产力的严重破坏和社会的动荡不安。这种土地占有制在土司制度的产生和发展阶段,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土司制度的后期,农奴制生产关系变成了生产力发展的障碍,代表封建地主利益的清王朝推行大规模改土归流,农奴摆脱了对土官农奴主的人身依附关系而获得解放,同时因土地所有制的变动,即土地不再属于封建领主,土地可以买卖,有些获得解放的农奴因购买土地、或开荒而变成自由的农民,因而生产力获得一定程度的解放,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清康熙至乾隆年间,壮族地区耕地面积的大量增加,大小江河兴修水利,就是生产力解放的佐证。改土归流、生产关系的调整,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是壮族地区农业得到发展的重要原因。

王朝对农业的鼓励政策,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两宋时期,北方中原因频繁的战争而使生产受到严重影响,国库入难敷出,朝廷不得不致力开拓南方,经济重心逐步南移,靠南方的经济收入以充国库,为此采取鼓励垦荒和轻赋措施。宋初,太祖“诏所在长吏谕民,有能广植桑枣、垦辟荒田者,止输旧租;县令佐能招来劝课,致户口增羡、野无旷土者,议赏。诸州各随风土所宜,量地广狭,土壤瘠【?】(左边为“土”、右边为“角”)不贡种艺者,不须责课”;对“伐桑枣为薪”,损害农业生产者给予惩治。宋真宗(9981022年)、仁宗(10231063年)时,陈尧叟、李师中先后担任广南西路转运使和提点刑狱,都大力鼓励百姓开垦荒地,勤于农田。大观三年(1109年)提举广西常平等事李彦升言:“广西郡县,地广人稀,原隰沃壤,甚有可耕之处。加之蛮夷附顺,疆土斥远……欲乞募民给地使耕,系官若私举行借贷,应付开垦,俟其所绪,三年而后,量起税租,渐偿宿贷,彼将安上乐业,可使地无遗利,亦募民实边之意”,朝廷从之。南宋末年,广西经略使李曾伯奏言;“广西多荒田,民惧增赋不耕,乞许耕者免三年租,后两年减其租之半。守令劝垦辟多者赏之。”为鼓励垦荒,发展农业生产,从中央到地方路府州县,置劝农使,专事督促、检查农事情况。明代,国家大统一,除劝民复业、鼓励垦荒外,开展大规模屯田。各地戍军,七分屯田,三分守城,一来屯田可扩大耕地,二来可减少人民的军队粮饷负担,三来利于壮汉民族的生产技术交流。至宣德十年(1435年),屯田制推广实行。嘉靖年间(15221566年),广西屯田数额达461034亩(合461034亩),其中包括新开垦的荒地。清初,沿明制,一方面开展屯田,一方面鼓励垦荒。雍正元年(1723年)谕户部:“国家承平日久,生齿殷繁,土地所出仅可赡给,倘遇荒歉,民食维艰。将来户口日增,何以为业?帷开垦一事于百姓最有裨益。但向来开垦之弊,自州县以至督抚,俱需索陋规,致垦荒之费浮于买价,百姓畏缩不前,往往膏腴荒弃,岂不可惜!嗣后各省,凡有可垦之处,听民相度地宜,自垦自报,地方官不得勒索,胥吏亦不得阻挠。至升科之例,水田仍以六年起科,旱田以十年起科,著为定例。”由于鼓励垦荒,使耕地面积大大增加。清初顺治十六年(1659年),广西耕地53938 顷(5393500 亩),至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达到99752 顷(9975200亩), 100年间增加将近一倍。桂西镇安府天保县,从雍正至乾隆二十年(1755年)的33 年间,共开垦田地2747 【?】(左“土”右“韦”)(l 玮=4 亩,计1万余亩)。庆远府河池州从雍正七年(1729年)至乾隆十七年(1752年)的24 年间,共垦地35万顷38亩(35000038亩)。这些鼓励垦荒和轻赋税政策,刺激了各阶层扩大耕地的积极性,对壮族地区农业起了推动作用。

兴修水利,改善灌溉工具。水利灌溉是农业生产的必要条件。壮族地区田多植稻,更需水利。宋初,陈尧叟任广西转运使,每遇早灾,出巡即督促百姓勘察、掘井找水源,提倡植树保水,以利灌溉。李师中提点广西刑狱,令下官动员百姓千余人,积薪焚石,挖淤泥,修整灵渠,既“舟揖以通”,又得灌溉。南宋,朝廷令知县衔“兼管灵渠”,遇塞时随时疏导,或令转运司及时“措置修复。”邕江不时水患,知州孔宗旦,修筑围堰,既防水患,又利灌溉。又修不少破塘,灌溉田亩。元朝时,亦令官修复灵渠,使之“漕溉之利,咸复其旧。”桂北兴安河边的水筒车不停地转动,桂南龙州以竹枧引山间泉水,灌溉农田。明初修复灵渠,“灌田万顷”。挖南流、北流江之间渠道20余里,并免所侵田税。天启四年(1624年)“桂林等九府各州县修筑过陂塘坪岸等项,共三千五百八卜三处。” 修大小水利灌溉工程相当普遍。清初,修复桂江和柳江之间的相思埭,使之长流不竭,农高俱利。在壮族西部的各府州县及土司地方,在江河溪涧上修筑堤堰、塘陂、架车灌溉,处处可见。思恩府武缘县,西江源于大明山,归南宁大江,“随处筑堰,架车灌田一百四十余顷”;响水,源于郑山,流至西江,“架车灌田一百五十余顷”;驮内水,源于大明山,沿江“筑坝架车灌田二百余顷。’太平府属太平土州,有泗汶坝,其水来自安平、恩城二地,合流经州入崇善,“土民筑坝,分润州前、沿江各处田亩”;安平土州.小溪二条,“俱筑坝、架车引水灌溉各村田亩。”万承土州,思崖泉有二源,“溉田万亩”;龙英土州,有四溪,“土民皆筑坝架车,取水灌田”;结安土州,有堰水,“土民堰水以灌田”;江州土州,有“坡豆坝、坝吞、坡忙、钱坝、坝卑、窑瓦坝、坝黄、驮河坝、坝普、坝黄谷、那暮坝、新安坝、枯淡坝、雷劈坝、脉那坝”,灌溉各村田亩。镇安府天保县,有布来泉、丈村河、蔺洞河、伦隘河、驮松溪、鉴水、泉水等,随处筑堰坝灌田。庆远府河池州,怀德陂“灌杨村田二百余亩”;罗家水陂“灌下荡…… 等处田千余亩”;官村陂“灌田数千亩”;蒋村陂“灌田千余亩。”据清同治《广西通志辑要》的记载统计,广西各州县及土司地方,被利用的江河溪涧共373处,湖潭19处,泉洞91处,井源8处,修建堤堰、陂坝、陡涵共667处,深圳、池塘121处。大量的史实说明,从宋代至清代,壮族地区的农田水利兴修,从少到多,从东、北部向西、南部发展,水筒车、木视、龙骨车、戽斗等灌溉工具已随处可见。这些农田水利建设,表明农业生产发展到一定水平。

作物的种植技术及品种。宋代以后,壮族平原和山区平坝地方已普遍使用曲辕犁(铧犁)和牛耕。如地处广西西北部的河池、南丹州,宋朝牙将周承鉴,曾扣用土著英淮阆的牛以耕,引起夺牛的所谓“蛮夷”骚动事件,是牛耕的证明。抚水州“蛮”夹龙江居者,种稻水平与湖北、湖南相似。如果不是使用铧犁和牛耕,就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水平。在种植技术较高的壮族东部地区,使用铧犁和牛耕更是普遍的了。此外,在桂北和桂西北山区的缺牛地方,则使用踏犁。此犁长约6尺,上端设握杠,下端前曲,置铁嘴,掘地时双手握杠,脚踏下端木梢,将土翻起,“迤逦而前,泥垅悉成行列,不异牛耕”, “踏犁五日,可当牛犁一日”,功效比用锄高,“宿【莽】(左边有“木”字旁)巨根,无不翻举,甚易为功。”踏犁适用山地垦荒和翻地,用而不废。其他如锄、刮、锸、耙等的普遍使用,成为传统的耕作工具,或用作掘土、碎土,或用于除草、积肥,时至清代,并无大的变化。平原地区种植水稻,春时注水,一犁一耙或二犁二耙,然后播种,分秧移栽;但在“深广”地方,耕作仍很粗放。“其耕也,仅取破块,不复深易,乃就田点种,更不移秧。既种之后,旱不求水,涝不疏快,既无粪壤,又不籽耘,一任于天。”山居垦荒,火烧之后,即掘土下种,不中耕施肥,广种而薄收。这反映出壮族地区平原与山区耕作技术上发展的极不平衡现象。至近代亦是如此。南部地区因“地暖”,水稻“无月不种,无月不收”,有正、二月种的早禾,三、四月种的晚早禾,五、六月种的晚禾。在钦州七峒,七、八月种早禾,九、十月种晚禾,十一、十二月也种,称“月禾”,一年四季,可种三季稻。中部郁江,水稻一年再熟,即种双季稻。柳州以北或以西地区,一年一稻一麦,明清以后已成种植定制。田间作物的施肥、护理,在耕作技术较先进的柳州以东地区,“深耕概种,时耘时籽;却牛马之践履,去螟滕之【戕】(左边为“片”)舍;勤以朝夕,滋于粪土,而有秋之利,盖富有年矣。”唐代已知重视管理施肥,宋以后更是如此了。但在“深广”山区,仍是“不耘不粪”的落后状态。壮族农民耕种除普遍用畜粪施肥外,还有一个发明,就是锻烧石灰作肥料,一可中和酸性土壤为中性土壤,适于作物生长,二是用石灰可以除虫杀菌,防治病虫害。此法从唐宋沿用至近现代。此外,壮族及其先民,在低洼处聚水养鱼种稻,用鱼除草,鱼米兼收。宋代以后,稻田养鱼之法在壮族地区越来越多。耕作技术和作物护理上的进步和创造,亦表明农业生产的发展。

宋代以后,壮族地区种植农作物品种繁多。粮食作物仍以稻为主,其次为薯、粟、黍、菽、麦等类。稻,种于早地者称“旱禾”或“旱稻”,种于水田者称“水稻”,其种类有粘稻、粳稻、糯稻,种植遍及壮族地区,象州产“长腰稻”为优良品种。南丹、抚水州龙江沿岸平地“种稻舍己为人湖湘”;钦州稻一年三熟;左江溪洞中“禾【国】(外“囗”内“禾”)个个小亭如”,说明种稻的景象。由于水稻产量高,种植多,加上宋代广西人口尚少,故已有稻米【耀】(原版看不清)出。“田家自给之外,余悉【耀】去”, “富商以下价【耀】之,而舢舻衔尾,运之番禺,以罔市利。”咸淳六年(1270年), “京湖制司、湖南、江西、广西共【耀】一百四十八万石,凡遇和【耀】年分皆然。”有稻米【耀】出,说明产量增多。明代,壮族地区种稻有了发展。万历年间(15731619年),大旅行家徐霞客来到壮族地区,从柳州上柳城,看见柳江边稻把遍立,农民正在江边的船上进行稻米交易;在太平土州治附近,平地旺达,种稻与江浙无异;在南丹飘缈村,山间梯田上下盘旋。所种之稻分粳、糯二种。粳有七:曰香柏、曰乌节、曰早稻、曰晚稻、曰白粘、曰红粘、曰旱禾;糯亦有七:曰鹁鸽、曰银丝、曰泥糯、曰鱼包、曰饭糯、曰红糯、曰香糯。清初,各地方志记载,如庆远府水稻分粘、糯、香梗。粘有六禾粘、百日粘、黄峒枯、蛆粘、粉粘;糯有石榴糯、黑糯、粘糯、白糯、红糯、大糯;粳有无须粳、红梗、白梗、须粳等。镇安府出米,有白粘、赤粘、赤糯、白糯、大糯、小懦、粳米、旱禾等。南宁府出粳稻、糯稻、粘稻二种,梗稻有仑粳、六月粳、八月粳;糯稻有白糯、红糯、黑糯、班糯、黄皮糯、早糯、香糯、光糯、六月糯、赤阳糯、狗眼糯;粘稻有白粘、红粘、早粘、晚粘、鼠牙粘、长腰粘、六月粘、香禾粘等。思恩、桂林府出“【瞳】(左“禾”右“童”)禾”, “颗大而香味长,九、十月收获,连根逐茎,摘之盈把,终岁不脱”,为壮族特有的水稻良种。麦类,壮族所种分两种:小麦、大麦。宋太宗时诏各级官吏,劝导江南百姓种植诸谷,江北种植水稻。江南民乏粟、麦、豆种者,于淮北诸郡给之;江北诸州,亦令就水广种粳稻,并免其租。由于王朝及官吏在江南广西提倡种麦,于是小麦在壮族地区由北及南、由东及西逐步推广。明代,小麦种植已在壮族地区发展,清初康熙年间,庆远府“郡民陈庆邦买自桂林,散布始广。”桂林府种麦与北方不同,“北人种麦漫撒,南人种麦撮撒。”撮撒时伴以灰肥,苗长更好。嘉庆(17961820年)以前,镇安府归顺州“鲜种麦,自嘉庆二年(1797年)遍地皆种,亦大半熟,以后种者愈多。”知州宋庆和《靖城曲》云:“秧针刺水舞风情,村北村南打麦声。记取靖城四五月,黄云初割绿云生。”可知明清时小麦种植已扩展到壮族聚居的各个地方,连边远的归顺州亦“种者愈多”了。桂北、桂西一年一稻一麦的种植制已形成。薯、粟、黍、菽等作物,自宋以后各州县多有种植,特别是山区的畲地、山地种得最多,且成为山居壮族的主粮。由于农业的发展,清乾隆年间( 17361795年),广西各地之谷米集于梧州,运出广东出售年多达数十万石。

经济作物种植,主要有苎麻、甘蔗、棉花等种。秦汉时壮族先民已广种苎麻,至宋代,已无地不种,成为仅次于水稻的大作物品种。陈尧叟任广西转运使时奏云:广西诸州,地少桑蚕,“今其民除耕水田外,地利之博者惟麻苎尔。麻苎所种,与桑拓不殊.既成宿根,旋擢新干,俟枝叶裁茂则刈获之,周岁之间三收其苎。复一固其本,十年不衰。”还“劝谕部民广植麻苎,以钱盐折变收市之.未及二年,已得三十七万余匹。自朝廷克平交、广,布帛之供,岁止及万,较今所得,何止十倍。今树艺之民,相率竞劝;杼轴之功,日以滋广。” 南宋绍兴二年(1132年),广西和西川上供布达77 万匹之多,其中广西上供多为麻布,分量不少。广种竺麻以织布,一利于民,二利于国,从而促使壮族手工纺织业的蓬勃发展,其后一直是我国麻苎主要产区之一。

甘蔗,古称为拓。宋代,“藤州土人沿江种甘蔗,冬初压取汁作糖,以净器贮之,蘸以竹枝,皆结霜。”其实,沿江种甘蔗的不仅是藤州土人,其他州土人也种之。即使边远的南丹州亦有种植。南丹药箭最毒,中必死,但土人“自有解药”,战时“人以甘蔗一带自随,忽尔中矢,即【瞰】(左“口”右“敢”)蔗而毒气为之少缓,急归,系身于木株而服解药,少焉毒作,身将奋掷于木株,系耳不得掷死,否则药作而自跃于虚空,陨地扑杀耳。”这证明南丹土人种植有甘蔗。明清时期,南宁、柳州、太平、浔州、梧州、庆远、思恩等府属皆有种之,成为壮族普遍种植的作物。

棉花,也是壮族地区种植较早的经济作物,唐以前已多有种植,宋以后有新的发展。“吉贝木,如纸小桑枝,萼类芙蓉花之心,叶皆细茸,絮长半寸许,宛如柳绵。有子数十,南人取其茸絮,以铁筋碾去其子,即以手握茸就纺,不烦辑绩,以之为布,最为坚善,”“雷、化、廉州及南海黎峒富有,以代丝【拧】(左“纟”右“宁”)。”说明宋代壮族东南部地区已普遍种棉,夏穿麻衣,轻晾离汗,冬着棉布,柔松暖和。明、清时期,壮族西部山区利用山地、畲地,遍植棉花,自织自染,供家庭之用,亦售于市。棉花是壮族必不可少的种植作物。

与棉、麻植物同时种植的还有蓝。用蓝制成蓝靛,是染布的必备原料,宋以后亦广为栽种。

壮族种植热带、亚热带名果也很多,历史悠久,宋代更为引人注意。如荔枝、龙眼,诸郡都有生产,蕉子、仙子、金桔、菠萝蜜等亦很闻名,是传统名果。自食有余,行销于市,远运于中原。这给农业发展增添了一斑色彩。

总之,宋代以后壮族地区农业发展较为迅速,作物品种增加,种植技术有很大进步。但东部与西部发展的水平仍有很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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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手工业

宋、元、明至清初壮族地区的手工业,主要有纺织、采矿冶炼、陶瓷业等种。它们是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有家庭手工业,也有集体经营的手工作坊。

一、纺织业

壮族广种苎麻、葛类、棉花,或产蕉、竹等纤维植物,拥有丰富的纺织原料。他们在耕田种地生产粮食的同时,还生产各种布,自供生活需要和行销于好市,是与农业紧密相结合的家庭手工业。宋代以后,壮族家庭生产的纺织品种类很多,其中主要有:

布:各州、县均有出产。桂州产者称桂布,郁林产者称郁林布,柳州产者称柳布,象州产者称象布等,以地名而名之。又因是土人所生产,故又称为“土布”。因用不同的植物纤维织成,故又以植物名称称之,如用苎麻织成者称为苎布,用葛纤维织者称葛布,用蕉纤维织成者称蕉布,用吉贝纤维织者称吉贝布。周去非云:“广西独处富有苎麻,独处善织布。柳布、象布,商人贸迁而闻于四方”;“靖江府古县,民间织布,系轴于腰而织之。”布之所以好而经久耐用,是因“以稿穰心烧灰煮布缕,而以滑石粉膏之,行布滑而布紧也。”桂州古县出古终藤,不仅瑶人织以为布,壮人有织之,称瑶斑布或斑布,上林、迁江亦产,盖因以蓝染布为斑而得名。斑布“其纹极细,其法以木板二片,镂成细花,用以夹布,而镕蜡灌于镂中,而后乃释板取布,投诸蓝中。布既受蓝,则煮布以去其蜡,故能受成极细斑花,炳然可观。’这种染法,现在称为蜡染。宋初,国家鼓励广种苎麻,收购麻布,前已述及,广南西路年产麻布甚多达37万余匹,较前增加l0倍,可知家庭织布业的发展。以后壮族家庭,以麻织布,经久不衰。

吉贝布,为棉质布。壮族地区栽吉贝极多,左右两江皆有,其中雷、化、廉各州最多。人们取其茸,纺织为布,最为温暖耐用。“幅长阔而洁白细密者,名曰幔吉贝,狭幅【矗睐】(看不清)色暗者,名曰【矗】(三个鹿叠在一起)吉贝,有绝细而轻软洁白、服之且耐久者,海南所织。”表明织吉贝布不仅是壮族人,而且还有黎族,以及西南各族人,故吉贝布亦有多种名称,因用途不同而异。

【练】(左“纟”右“束”)子布。是壮族人民用麻纤维织成的夏布。周去非云:“邕州左右江溪铜,地产苎麻,洁白细薄而长。土人择其尤细长青为【练】子。暑衣之,轻凉离汗者也。”【练】子布轻凉离汗,炎热的夏天穿着最宜。这种【练】子布不仅珍贵,而且历史悠久。汉代已有生产。故汉高祖令商人不得衣【纯】,表明【练】子布早已享誉中原,珍贵于汉是自然的事。宋代,【练】子布的生产技术有很大改进。“有花纹者,为花【练】,一端长四丈余,而重止数十钱,捲而入之小竹筒,尚有余地。以染真红,尤易著色。厥价不廉,稍细者,一端十余缗也。” 从白色【练】布而成为花【练】,显示壮族人民的聪明才智。

【线】(左“纟”右“炎”)布。也是壮族历史上高质量的纺织品。“邕州左右江峒蛮,有织白【线】,白质方纹,广幅大缕,似中都之线罗,而佳丽厚重,诚南方之上服也。”【线】布与【练】子布不同,除方纹图案佳丽外,其质厚重,显然是冬天所衣。由于质量好而誉为南方上服。宋以后,白【线】发展成为美丽的壮锦。

壮锦。是明、清时期壮族名贵的纺织品,又是精美的手工艺品,是由唐、宋时期的【线】布发展而来。壮锦,以棉线为经,以五色丝线作纬,交织而成,主要产于土司地区,故又称为“土锦”。柳州府有壮锦,“各州县出。僮人爱彩,凡衣裙被之属,莫不取五色绒杂以织布,为花鸟状,远观颇工巧炫丽,近视则粗粝,僮人贵之。”庆远府则称“土锦”, “各处皆有,永定、忻城精致。”归顺州土锦,“一名僮锦。以丝杂棉织之,五彩斑斓,葳【?】(看不清)陆离,真杜诗之‘海图波涛,天吴紫风’也。州地所织较厚,镇边尤软.美可珍。”土司地方,不仅土官、土民珍爱壮锦,把它当作美好生活的象征,嫁奁中壮锦被面必不可少,为妇女的围裙、头巾,小孩背带所常用,而且于明朝已作贡品进贡朝廷,贵官富商也莫不争购。壮锦中数十种色彩斑斓的花、草、虫、鱼、动物图案,栩栩如生,体现壮族人民纺织工艺的精巧和创造才能。忻城土官妻女自己织锦,也提倡和鼓励农家妇女织锦,供土官使用或自家使用,故而壮锦的纺织得到发展。

葛布。壮族地区,不仅长野葛,而且植葛,用其纤维织成葛布,与麻、【练】(左“纟”右“束”)无异,宜州、宾州、贵州、梧州属地皆产。郁林州产的龙凤葛最佳,布以龙凤纹而名,明万历年间,年贡1000匹,后贡2000 匹。葛布也是壮族人民生产的具有悠久历史的纺织品。

二、茶、酒制作

壮族种茶、制茶的历史悠久。茶除自用或招待客人外,亦售于市。宋代,靖江府属修仁县产茶,“土人制为方【銙】(原文“钅”旁),方二寸许而差厚,有供神仙三字者上也;方五六寸而差薄者次也;大则【?】(原三个鹿叠一起)且薄者下矣。修仁其名,乃甚彰。煮而饮之,其色惨黑,其味严重,能愈头风。古县亦产茶,味与修仁不殊。”南宋绍兴年间(11311162 年),靖江府属各州县及融州、郁林州、昭州、浔州、宾州等地俱产茶,年制茶多达9万余斤。明代种茶及制茶业又有发展,年收茶税就多达1183贯。清代,无论是壮汉族杂居的桂东,或是壮族聚居的桂西,丘陵土岭间大多皆茶,年产茶30余万担。桂平的西山茶、苍梧的六堡茶、原产横县而后扩展至桂西的凌云、乐业等县的白毛茶,茶质佳,制作精,于明、清时代盛名。

酒,是壮族及其先民喜爱的饮料,以酒自斟,或招待亲友,以为重礼常礼云。宋代已闻名的瑞露酒,本产于贺州,后广右靖江有产,为师司所常备待客,“风味蕴藉”, “声震湖广,' ;昭州酒“颇能醉人。闻其造洒时,采曼【施】(原文左阝旁)罗花置之【瓷】(看不清)面收其毒气。”在宾州和横州之间古辣圩出产古辣洒,“以圩中泉酿酒,既熟,不煮,埋之地中,日足取出”;又有“老酒”, “以麦曲酿酒,密封藏之,可数年。土人家尤贵重。每岁腊中,家家造【鸯】(看不清),使可为卒计。有贵客,则设老酒,冬【胙】(不清)以示勤,婚娶亦以老酒为厚礼。”白酒,常沽道旁,供过路行人饮用。明、清以后,壮族地区稍富之户,几于家家酿酒,有糯米酒、玉米酒、粟米酒、薯酒等种,自酿自用,或售于市.家庭酿酒十分普遍。

三、陶瓷手工业

宋代,是壮族地区陶瓷业迅速发展的时期。据考古发现,“广西地区所发现的四十余处宋代瓷窑分布于全州、兴安、灵川、桂林、永福、柳江、柳城、武宣、桂平、藤县、容县、北流、岑溪、贺县、钟山、邕宁、合浦、田东、百色和大新等二十余个县市”,瓷窑分布聚集在湘江上游、漓江、洛清江、柳江、黔江和北流河等河流沿岸古代水路交通要道地方。所出瓷器,以青瓷和青白瓷为主。烧青瓷窑为坡式龙窑和坡式分室龙窑,规模较大,窑炉一般长为3040米,宽1.52.5 米,多采用支钉叠烧法烧制,釉以青色为基调。兴安严关窑址,其窑为坡式龙窑,烧制碗、盏、盘、碟、杯、壶、罐、砚等生活用品,胎质较粗,施青釉、月白釉、花釉等,装饰方法以印花为主,亦有刻花、画花。图案有双鱼海水,荷花戏婴、牡丹、菊、莲等种。藤县中和窑,窑址分布范围长约2000米,宽500米。窑式为坡式龙窑,其中一窑残长51.60米,前宽3米,中宽3.4 米,尾宽1.5 米。产品有瓷碗、盏、盘、碟、杯、壶、盒、罐、瓶、钵、灯、枕、腰鼓等,其中以碗、盏、盘,碟为主。施青白色影青釉为主,并带有米黄、灰褐等釉。器胎轻薄坚硬,莹润光洁,有良好的半透明度,花纹图案多,有经枝、折枝卉、经枝卷叶、束莲、萱草、海水、游鱼、海水戏婴、飞禽,还有菊、牡丹、芙蓉、莲等。手法以印花为主,亦有划花、贴花等。出土的窑具有匣钵、垫饼、垫托、轴臼、印花模等物,采用一钵一器仰烧法,或一钵多器叠烧法。有些窑具、印花模、产品刻有工匠的姓,计有林、程、梁、刘、伍、朱、任、马、周、莫、陈、文、李、欧、区、龙、黎、覃等数十姓。可以断定其中有不少壮族工匠。其瓷产品的质量可与全国闻名的景德镇瓷相媲美。宋代窑址的大量发现和分布之广,说明当时壮族地区陶瓷手工业的发展盛况,产品的设计制作技术已达到了很高水平。这样规模巨大、技术复杂的民间手工业,当然是由众多的脱离农业生产的工匠组成作坊才能完成的,其产品不仅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还出口运销海外。当时壮族地区农业的发展,为发达的制瓷业提供了条件。宋以后的元、明、清时期,陶瓷业不如宋代兴旺了。清代土司统治的凌云县哥么村有窑址两处,烧制碗、盘、杯、罐、坛、灯、瓶、炉等种,胎质洁白而粗,青花釉淡薄而鲜艳,文饰有水仙、梅花、山茶花等种,与当地产的壮锦图案相似,具有浓厚的壮族传统文化特色。

四、采矿、铸造业

壮族地区生产金、银、铜、铁、锡、铝、丹砂等矿,故历史上以采矿和炼五金而出名。宋代,“广西所在产生金。融、宜、昭、藤江滨,与夫山谷皆有之。邕州溪峒,皆有金坑,其所产多于诸郡。”金不产于矿而杂于沙土中,小者如麦夫、豆粒,大者如指头,淘沙土可得金,故“土官之家,以大斛盛金镇宅。博赛之戏,一掷,以金一杓为注,其豪侈如此”。甚至把金与土同价。宋景佑(10341037年)中,朝廷备有诸路坑冶金之数,“邕州金七百两”;熙宁七年(1074年), “邕州镇乃峒产金,请置金场。后五年凡得金,为钱二十五万缗。”可知左右江产金不少,并且是由当地土人自己淘取的。富州、宾州、澄州溪河中“皆产金。居人多养鹅鸭,取屎以淘金片。日得一两、或半两,有终日不获一星者,其金夜明。”其淘金之方法甚奇。

银矿。宋代的广南西路壮族地区产银。据《宋史》 记载,当时向王朝贡银的有靖江府、容州、邕州、昭州、梧州、藤州、龚州、浔州、柳州、贵州、庆远府、宾州、横州、白州、郁林州、廉州,以及大观二年(1108 年)从广南东路割属广西的贺州等共17个府州。按照惯例,向王朝进贡的东西都是土产,贡银的地方自然是出产银的地方。在出产银多的地方,朝廷设立管理机构,如河池县设银场、贺州设太平银场等,对采银矿进行管理。可知宋代壮族地区州县银矿的小规模开采已有不少。明、清时期,壮族地区采银矿不多,庆远府南丹土州孟英山、挂红山,河池州之蔡村,桂林府义宁县之牛路山,临桂县之水槽、野鸡等地,平乐府贺县之蕉木山、尖山,荔浦县之茶溪山,梧州府怀集县之铁屎坪、将军山、汶广山等地产银,但规模甚小,又往往与他矿杂出。

铜、锡、铅、锌矿。邕州右江州峒,“掘地数尺即有矿,故蛮人好用铜器。”容州之陆川县有铜石山,钦州有铜山,都有开采,所产铜用以铸钱。又有铅坑、锡坑,开采不少。如浔州,岁输铅22200斤,宾州输5100斤,邕州输5000斤,昭州输6000斤。贺州产锡尤多,州境黄麋坪、新塘、擦米水、梅子网、金坑复、癞头岭、枫木冲、马山岩、苦竹坪、大塘、马槽胫等凡11坑,岁输锡12600斤,柳州输2400斤,为向朝廷输锡最多的地方。锡、铅、锌诸矿相杂,一坑而多产。宜州之宜山县官设宝积监管理坑户,掘地510丈,取矿砂入炉炼一昼夜即出铅汁,再炼可分出银,充贡。河池州有富安监、玉田场,由官府设官管理,采矿冶炼,得银、铝。又有乐耕场,设坑丁开采铝矿。各坑得银以贡。此外,桂州(后改为靖江府)亦以产铅而闻名,“以黑铝著槽瓮瓮化之”而成为铅粉。“桂粉声天下”, “后经略司专其利,岁得息钱二万缗,以资经费。”铜、锡、铅都是铸造制钱的原材料,为岭南地区商贸和赋税的需要,宋王朝于熙宁年间(10641077年)在梧州、贺州设监铸钱。梧州铸钱遗址面积10000 平方米,规模宏大,所铸的“崇宁重宝”、“政和通宝”、“圣宋元宝”等钱,岁出18万余缗。贺州铸钱遗址面积七八千平方米,规模亦不小。明、清时期各矿开采,以锡、铝为最有名。锡的开采以南丹、河池、贺州为最多。南丹、河池之锡矿开采,官督民办,外地商人接踵而来。坑户连山,矿徒成千至万,所出矿品行销于外。清朝康熙(16621722年)、雍正(17231735年)年间,南丹土州开银、锡矿40余处,矿丁、开铺店之人数万。乾隆年间(17361795年),开采思恩县白铅,递年积存多达168万余斤,仅二次运往湖北的数量就有120万斤之多。雍正十年(1732年),临桂劳江铜矿,采砂炼铜,获毛铜13万余斤,获利5320余两。可知明、清时期壮族地区金属矿产开采的盛况。

丹砂水银。壮族地区出产丹砂,不仅数量多,而且质量极佳。宋时,容州勾漏产的丹砂,质量好,以致贪得无厌的葛稚川求为勾漏令,可知“广西丹砂,非他地可比。”宜州丹砂,色鲜红而微紫,胜于已闻名全国的辰砂。“邕州右江溪峒,归德州大秀圩,有金经砂,大如箭簇,而上有金线镂文,乃真仙药。得其道者,可用以变化形质,试取以炼水银,乃见其异。盖邕州烧水银当砂,十二三万可烧成十斤,其良者,十斤真得十斤,维金经砂八万可得十斤… … 是砂也,取毫末而齿之,色如鲜血,诚非辰、宜砂可及。邕州溪峒砂发之年,中夜望之,隐然火光满山。”溪峒之壮族人,有从丹砂提炼水银的丰富经验。“以铁为上下釜,上釜盛砂,隔以细眼铁板,下釜盛水,埋诸地。合二釜之口于地面,而封固之,灼以炽火。丹砂得火,化为霏雾,得水配合,转而下坠,逐成水银。”丹砂为一种重要矿物药材,可治病、防腐,百姓与官府均以为重,故很注意开采。

铁矿。壮族采铁矿、炼铁制造器具已有悠久历史。宋代,广西有“铁坑”,不仅东部地区的梧州、藤州、郁林等州产铁和铸造铁器,而且中西部地方的宾州、田州、冻州、忠州、江州等地也出产铁器。郁林州年输铁27500斤,宾州亦有铁输供万余斤。“梧州生铁,在镕则如流水。然以之铸器,则薄几类纸,无穿破。几器既轻,且耐久。诸郡铁工锻铜,得悟铁杂淋之,则为至刚,信天下之美材也。”左江之冻州出产峒刀,以锋利坚韧而闻名。在梧州、贺州和郁林州钱监铸钱,因铜、锡、铅料缺而制铁钱。明、清时期,壮族地区也有不少地方产铁。明代,“铁,融县出”,产地在融县宝积山。郁林州西北绿【鸡】(原文左“亚”右“鸟”)山,“州人与此淘青黄泥炼成铁,铸为锅。”清初,除融县宝积山继续出铁外,庆远府思恩县、贺县产铁。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开贺县新塘铁矿,“岁课银二十两,四十八年(1783年)知县周心传封闭,后复开,铸铁镬。”明清时期,壮族地区采铁矿铸铁少而分散。

宋、元、明至清初,壮族地区的手工业随着农业的发展而获得较大发展。手工纺织业、酿酒业、陶瓷业、采矿冶铸业呈蓬勃景象。体现了这一时期壮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变化,宋以前封闭的局面已逐步打开,随着手工业、采矿、冶铸业的发展,对内对外贸易,有了新的发展,从而又刺激了手工业的繁荣。但主要的品种,产量多在东部壮汉杂居地区,西部山区除采矿业较发达外,其他各业远不如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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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6 21:41:00 |只看该作者

第三节 商业贸易

壮族的商业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而逐渐出现繁荣的景象。两宋时代,壮族地区商业贸易有了较大的发展。在西部出现了横山寨、永平寨、钦州等一些大博易场。各地还形成了许多地方性的定期或不定期的集贸市场。这些集贸市场,壮人称为fei ,或圩,担负着手工业品和农副产品交换的任务。大的博易场和各地圩市,起着沟通壮族各地区之间以及壮族地区和中原地区、西南地区及交趾之间货物交流的作用。

横山寨博易场。横山寨博易场在今田东县平马镇的右江边上,是广西东部中原地区及东南沿海地区通往滇黔地区的咽喉交易的重要场所。大西南的大理、自杞等地的商人带来当地的土特产品,如麝香、胡羊、长鸣鸡、披毷、云南刀及其它药物,与广西及中原地区商人带来的锦罗、豹皮、文书及其它手工业产品与朝廷交换。特别是南宋时,由于进行军马交易北方来源断绝,所需军马多仰赖于云南大理,横山寨又成了军马交易的重要市场。南宋在邕州专设买马司,委派招马官专门提举购买云南马的事宜,每年在横山寨博易场购买云南马达3500 匹之多,其他货物的成交也相当可观。为了鼓励西南各族人民前来进行交易,官府规定了平价交市和减轻税收的政策。为了防止奸商压价居奇,“招马官乃私置场于家,尽揽蛮市而轻其征。其人入场者,什才一、二耳。”还“多遣逻卒于私路口,邀截商人越州,轻其税而留其货,为之品定诸货之价,列贾区于官场。至开场之日,群商请货于官,依官所定价与蛮为市,不许减价先售,悉驱译者导蛮恣买,遇夜则次日再市。其有不售,许执覆监官,减价博易。诸商之事既毕,官乃抽解,并收税钱。赏信罚必,官吏不敢乞取,商亦无他縻费,且无冒禁之险,时邕州宽裕而人皆便之。”尽管横山寨博易场主要是由官府开办,但它对促进我国南方商品市场的繁荣,促进广西及右江流域一带壮族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的改善都起着积极的作用。

永平寨博易场。永平寨博易场位于今宁明县境,与交趾仅一涧之隔,是左江地区壮族人民与交趾人民进行边境贸易的主要场所。交趾各族人民以名香、犀象、金银、盐钱和其他的土特产品换取我国的绫锦罗布及其他的手工业品,双方平价买卖,互通有无。交趾人以盐25斤为一箩,换取武缘县产的狭幅布。

钦州博易场。位于今钦州市钦江的东岸,宋时为江东驿,是两广地区与交趾进行贸易的沿海市场。交趾人用船从海上运金、银、铜钱、沉香、光香、熟香、生香、真珠、象齿以及鱼蚌等海产品至钦州博易场与我方商人、居民进行交易,换取中国的米、布、纸笔之类的日用品。钦州博易场的贸易分民间贸易和官方贸易两种。民间贸易主要是双方居民之间或小商贩之间进行的小商品交易。官方贸易,主要是双方官商、富商之间进行大宗贵重货物的交易。交趾的富商及官商带来的商品主要是金、银、铜钱,犀象及各种名贵香料,我方的官商、富商主要从蜀地贩运锦罗之类的名贵布料与之交易,再将换得的各种香料运至蜀地出卖。这种大宗货物的交易,每次成交额都很大,动辄数千缗。南宋的钦州博易场相当繁荣,双方富商、官商云集,所易之货物不仅贵重,而且大宗。为了促成交易,还出现了一批“侩者”即经纪商,他们撮合双方,左右抑扬双方货价,使其价相去不远而成交。

石溪市,位于今南宁郊区石埠乡,是左右江地区的壮族人民互通有无的重要场所。集市交易在“僚人”地区,故又被称为僚市,石溪市靠近邕州城江边,是左右江的汇合点,各地的壮族人民通过左右江将土特产品运至这里进行交换。这里也是马匹交易、转口的地方,故又称“马会”。也有云南的商人将当地的马匹和土特产品运到这里参加交易。

宜州,亦是通往西南的重要关道。南宋时,亦有自杞马至宜州交换。南丹、抚水、环州等地“蛮人”通贡于宜州,或以巨板、器具至此交易,成为桂西北地区一大贸易场所。在桂北地区亦设有博易场,一在义宁、一在融州,壮、瑶、汉各族至此进行交易。

除此而外,地方性的小市场也有了发展,圩成了地方性农副产品交换的重要场所。各地圩期长短不同,有3天一圩,有5天一圩,也有7天一圩的。如今宁明县内的城中圩、板棍圩、北江、安东、明江等圩,在宋代已成为圩市。

在广西东部郁江、浔江两岸平原,盛产大米和苎麻,物产丰富,沿江集市贸易活跃,商人用船购米贩至广东番禺出售,获利甚多。元丰年间(10781085年),广西漕臣就令东部沿海州县的土著商人,不须经过广州市舶司的请引,即可装载谷米、牛酒、鱼类等货品到番禺出售。宋末咸淳年间(l2651274年),广西和湖南、江西每年籴出的米多达140多万石。大江两岸盛出麻苎布,宋王朝“以钱盐折变收市之”,不及二年就购得37万余匹。广西中部、东部和北部出产陶瓷,数量巨大,亦经浔江运至广州出口。桂州、昭州(今平乐)、贺州、梧州、浔州、横州等都是大的商贸市场。桂州和梧州成为广西北部和东部货物集散的中心。广西各州县每年销售食盐8万余箩,郁林是食盐最大的集散地。为了适应商业贸易发展的需要,在经贸发达的梧州、贺州和浔州设立钱监,鼓铸钱币,梧州成为岭南地区大的钱监之一。东部商业的发展,对壮族地区商业的发展起到了牵动的作用。

明清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壮族地区的商业也有了进一步发展,各州县都形成了一批圩市。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为商业和圩市的发展创造了物质条件,而圩市的兴建和发展,反过来促进了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进一步发展。东部地区的贺州、平乐、梧州、戎好、藤县、浔州、江口、贵县都是大的圩市,成为货物的集散地。在西部,圩市多集中于土官统治的中心,即州城,县城及其附近地区,在一些交通比较便利的地区已形成一些交换中心。如邕宁县在明代兴建的圩市有:刘圩(1368年建)、苏圩(1368年建)、长塘圩(1370年建)、四塘圩和九塘圩(明初建)、吴圩和那楼圩(1580年建)、大塘圩(明朝建)、五塘圩,古为塘站,故名站圩,也是明代建。清初建立的有:那陈圩(1645年建)、南阳圩(1680年建)、蒲庙圩(1729年建)、南晓圩(1752年建)、良庆圩(1758年建)、雅王圩(1801年建)、伶俐圩(1821 年建)、新安圩(1830年建)、百济圩(1879年建)。即使地处交通不便的桂西地区在明、清时代也形成了一批圩市。如德保县的城关,明为土府治所,同时成为镇安地区的交换中心,故又名府圩;隆桑圩,明初建,是德保、田阳、田东等县交界地区的货物交换中心;马隘圩,清乾隆年间成圩,是甘蔗、茴油、八角、油茶的集散地;都安圩,初称排头圩,明末清初建。靖西县的旧州,旧为归顺州治所,同时又是当地的交换中心;化峒,明代成为重要的圩市;壬庄圩,明弘治间即成为圩市;岳圩,明初逐渐成为圩市;禄峒抒.元初即逐渐成圩;安德圩,宋侬智高曾在这里建立“南天国”,以后发展成为圩市。马山县的古零圩,明嘉靖七年(1528年)设古零土司治所,并逐渐发展成为圩市;里当圩,明朝止德年间(15061521年)建圩;州圩,明代定罗土司治所,亦是圩市;兴隆圩,明代兴隆土司治所,以后发展成为圩市;周鹿圩,明代那马土司治所,亦是当地的交换场所。大新县的安平圩,宋代为安平土州治所,是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巾心。明末清初就有不少的外地商人来此开铺经商,生意相当兴旺,极盛时期有1000多人口,分成九街十三巷。正街和新街是经营布匹、百货的店铺和经营日用杂货的摊点。有专门买卖牲畜的“猪行”,有售卖竹蔑器、木器的杂货行,还有专门摆卖米粉、粥饭及其他食品的饮食行。

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壮族地区的商品经济从宋朝以后呈日渐增长趋势,但在西部土司统治地以,商业发展缓慢,直至清代,商品经济仍很微弱,圩市的规模很小,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整个壮族社会经济中仍占统治地位,故许多史籍记载壮人“惟知农耕,不事商贾。”壮族社会商业不发达的原因,最主要的是封建王朝和土司农奴主的封建专制统治造成的。第一,以土官为代表的封建领主阶级把广大生产者——农奴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实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农奴每年的劳动产品大部分被封建领主占有,剩下用于交换的产品不多。同时因生产力的落后,很难生产出更多的产品;第二,封建领主阶级强迫农奴生产他们所需的农副产品和手工业品,在封建领主的领地内实行农业和手工业的高度结合,不允许农奴离开土地从事乎工业和商业活动。这就阻碍了手工业和商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生产行业,商品经济发展不起来;第三,土司统治如封建割据,阻碍了各地区间的经济联系和文化交往,影响了大的民族市场的形成。各土司所辖州、县、峒,都是互不相统属的行政单位,各有自己的法规,自成“独立王国”。同时,各土司之间为了争夺地盘而经常混战,州、县、峒之间关卡林立。这些,都阻碍了各地区间的经济、文化的联系和交往。宋以后,虽然也有外地汉族商人进入土司地区经商,但也受到封建领主的各种歧视和限制,如必须遵守土司的法规,缴纳各种租税,进贡物品等等。明朝时,思恩土官岑【睿】(原文氵旁)在丹良庄筑石城,屯兵千余人,截江道以括商利;田州土官也在关隘处派兵设卡,外商进入,必须交纳入境税,否则,拒之境外。这些,都严重地阻碍了商品流通,阻碍了市场的形成和发展;第四,壮族地区,尤其是壮族聚居的桂西地区和云南的文山地区,山峦叠嶂,交通闭塞,与外界的联系受阻。加之,文化教育落后,政治上受到歧视,观念不易更新。这些,也是造成了壮族社会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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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一、江河水道

壮族地区大小河流纵横,水系发达,水路交通方便。

左江航道:左江,发源于交趾(今越南)境内,流入广西境内的龙州,汇明江,流经太平府的崇善和左县〔今均属崇左县)、新宁州(今扶绥县)、宣化县(今邕宁县),汇合右江为邕江,流经邕州。左江常年可通航大小木船,是左江地区通往桂东、广东的重要航道。左江地区各州县的货物通过左江航道运往邕州,再从邕州沿郁江、浔江运至梧州,然后运往广东。桂东地区的货物亦从此航道运至左江各州县和交趾。外地商旅进入左江地区各州县,亦多取此航道。明清时期,官府曾在沿江各地设置水驿站,配有驿站员、船只和船夫以及陈铺。明代地理学家徐霞客曾沿此航道考察游览左江各地的山水风貌。

右江航道:右江上游为驮娘江,从云南广南流入。进入广西泗城府境即称为右江,流经百色、田州、思恩至邕州,于合江口汇合左江注入邕江。百色以上河段,流经云贵高原东端的重山峡谷,河面狭窄,水流湍急,难以行舟。自百色以下河段,流经百色盆地,地势平缓,河面较宽阔,各种大小木船可通邕州乃至梧州、广州,是桂西地区通往桂东、广东的重要航道。桂东及广东的货物及商旅,以及中原地区先进的生产工具、商品和文化就是溯这条航道传入桂西地区和云南的。

红水河航道:红水河古称牂牁江,上游称南、北盘江,上可通云南、贵州,下可通梧州、广州。在古代,曾是滇、黔及蜀地通往广州的主要航道。蜀地商人到广州、钦州等地经商,多从此航道往返。宋以后,由于陆路通道的逐步开通,加上河道暗礁多,流水湍急,红水河的航运作用日渐缩小,但两岸民间的短距离交通和运输,仍多借助于此水道。

柳江航道:柳江发源于贵州省独山,流经广西境内的怀远、融州、柳州、象州等州县,至象州境与红水河汇合入黔江,黔江至桂平注入浔江,是桂西北地区的主要交通航道。从融州至象州的河段,河面宽阔,流水平缓,可通各种大小木船,是桂西北地区通往桂东、广东各地的重要航道。沿江州县丰富的木材和物产通过柳江源源不断地运至柳州,下梧州、广州,徐霞客亦曾溯柳江到融州,考察游览山川名胜。

桂江航道:桂江源于兴安海洋山,经兴安至桂州(桂林),从桂州至阳朔段称漓江,从阳朔至梧州段称桂江。其中平乐到昭平段称府江。上游称大溶江和灵渠,北通湘江入洞庭湖,南通西江,是桂北地风通往桂东地区的主要航道,也是中原地区通往广西、广东的重要航道。古代,北方的官吏、商旅及军伍要到两广,多溯湘江南下,入灵渠进漓江,顺流而下至梧州、广州。从广州北返,亦溯西江至梧州,再溯桂江至桂林,渡灵渠入湘江,顺流至洞庭湖入长江。历代货物、军需南来北往,运输繁忙。

郁江航道:从邕州至桂平的河段称郁江,流经横州、贵县、桂平与黔江汇合,河段虽短,但流经郁江平原各州县。郁江平原是广西最富庶的地区,农业、手工业发达,又集上游左右江地区的货物,运输船只川流不息,是广西的黄金水道。郁江又是桂西南重镇邕州与广西门户梧州的联接线,货物、军旅从广东、桂东地区进入左右江各地乃至云南和安南,或从左右江地区往桂东或广东各地,必须通过郁江航道。因此,郁江成为壮族地区最重要的水路交通大动脉。

浔江航道:浔江航道,是从桂平至梧州的河段,虽不长,但汇集了郁江、黔江,集广西三分之二的水系于一身。左右江地区、桂西北地区、桂中地区及桂东南地区的货物主要从此航道运至梧州、广州,是广西通往广东的主要水上通道。

宋代广西陶瓷手工业发达,大量的瓷器产品,以及出产的粮食,都是通过各条江河水道运至广州,出口海外。明清亦然。

二、海上交通

合浦航道:合浦古称廉州,濒临北部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通往东南亚各国的海上通道,也是壮族和各族人民与交趾人民来往的主要航道,交趾人多从海上乘船至廉州。宋以后,广州成为南方的重要对外口岸,东南亚诸国商旅及使者到中国,多从广州港泊岸,中国出海也多从广州出发,合浦航道逐渐失去出海口的重要地位。但广西沿海的出口仍以合浦为通道。

钦州海航道:两宋时,由于合浦至交趾的航道“风涛多恶”,多被溺舟。因此,交趾人多至钦州上岸,钦州成了壮族地区的主要出海口。交趾百姓、商人到钦州博易场进行交易,率用小舟,自其境永安州(今越南广宁省),朝发暮到。宋王朝为了管理交趾人进入钦州港的事宜,在钦州专设沿海巡检司,置巡检使一员,巡检丁若干,负责护送交趾商船往返。

明代,通往安南的海道,主要有:

自廉州(今合浦县)冠头岭乘船,二、三日可抵安南海东府(今越南海宁省);

自钦州港乘船浮海至安南的朝阳镇(亦今越南广宁省);

自乌雷岭,行一日经白龙尾,二日至王山门,又一日至安南万宁州(今越南芒街县);再二日至庙山,三日至海东府;又自海东府二日至经熟社,又一日至白藤江海口,往南行至安阳海口,又至多鱼海口(今越南建瑞县的文澳海口),从白藤海门和多鱼海口上岸陆行至安南各县。

三、陆路通道

邕州—柳州—桂州通道,这是一条贯穿壮族地区的南北通道。由邕州起,经昆仑关至宾州,北上至柳州,经锥雒容、理定(令均属鹿寨县)至桂州,往北经兴安至全州,沿湘桂走廊至湖南境。邕州至桂州通道,是广西南北陆路大通道,是中原地区进入广西腹地的重要通道,于政治、军事及人民往来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历代王朝均在沿线设置驿站。两宋时期在此古道上多设驿站,配有驿骑、驿夫或驿卒。除驿站外,还设有邮亭(站)。元代于沿线设铺,传递谕令、公文和奏疏。

邕州—横山寨通道:两宋时,实际上成为中原地区及东南沿海与滇黔诸地的交通孔道,横山寨是此孔道的中转站。

邕州—太平府—凭祥、龙州通道:这是贯穿左江地区的通道,也是中国通往交趾(安南)的主要陆路通道。从邕州出发,经新宁州、忠州、崇善(太平府)、思明州(今宁明县)至凭祥或龙州,出境进入交趾。宋、元、明、清时期,中国通交趾或交趾官员进京朝贡主要经由此通道。占城、老挝使者到中国亦多从此通道进出。邕州— 凭徉、龙州通道,在政治、商贸和军事上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邕州—钦州通道:这是桂西及邕州地区通往广西沿海,或钦廉地区通往桂西和滇黔地区的主要通道。

柳州—宜州通道:是桂中、桂东地区通往桂西北及滇黔地区的重要通道。

横山寨—自杞—大理通道:两宋时之横山寨,是内地通往滇黔地区的大理、自杞、罗殿乃至蒲甘等国的重要通道。由横山寨起,经古天县(今田阳县地)、归乐州(今百色县)、唐兴州(今百色塘兴)、睢殿州(今百色伍甸一带)、七源州(今百色、凌云县交界地区)、泗城州(今凌云县地》、古那峒(今凌云县北部一带)、龙安州(今凌云县地)至自杞国;自杞七程至大理国之境。

横山寨—罗殿通道:由横山寨起,至七源州后分道,经马乐县(今乐业县)、顺唐府(今贵州省东南地区)至罗殿国(今贵州安)。

横山寨—特磨道通道:自横山寨行,西至安德州(今靖西县安德)、富州(今云南省富宁县),至特磨道(今云南省广南县)。

宜州—罗殿通道:这条通道自宜州(今宜山县)起,经河池州、南丹州、峨州等进入罗殿国境,再至罗殿国的中心地区。

入交趾涌道。宋朝时期,从邕州地区进入交趾的通道,主要有:

永平寨通道:从左江地区的永平寨(今宁明县地)进入交趾的机榔县(一名桄榔县,今越南谅山省温州地区),往南行数日至其国都升龙(今河内)。

太平寨通道:从左江的太平寨(今崇左县)东南行,过特罗江至谅州(今谅山),行6日抵升龙。

温润寨通道:从温润寨(今靖西县湖润镇)南行进入交趾今之高平省,再东南行至其都升龙。

东兴通道:从钦州、防城至东兴,过北仑河至交趾的永安州(今广宁省)的芒街。

明清时期进入安南(旧称交趾)的通道有:

凭祥通道:自凭祥州行至镇南关一日至安南的文渊州。

思明府通道:从思明府(今宁明县明江镇)行过摩天岭至思陵州进入安南的温邱县(今谅山省温州县)。

龙州通道:从龙州南行过平西隘,入安南境。

蒙自通道:自云南的蒙自县经莲花滩入安南石陇。

阿阳隘通道:从阿阳隘入安南,循挑江左岸行至其平原州。

南利卡通道:由普梅汛(今富宁县普阳)至孟梅卡(今富宁县茂梅),往西过普梅河进入麻栗坡县境,南行至南利卡,进入安南的龙古寨(即龙姑)。

宋朝以后,随着王朝加速对岭南地区经济开发和守边的需要,水陆交通都获得较快发展。交通的发展,又便于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促进农业、手工业和商贸的发展,对壮族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起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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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壮族社会的发展


    


    


    


    


    
唐、宋以后,由于自身发展的原因,受先进的汉文化影响先后和程度的不同,壮族社会发展依然很不平衡。东部郡县流官统治,壮族已逐渐进入封建社会,西部地区奴隶制社会趋向衰落,进入土司统治的农奴制社会,但奴隶制残余仍存在。由于社会发展形态的差异,故东部和西部壮族社会结构亦不同。东部地区在封建王朝直接统治下,官吏、地主是统治阶级,农民、手工业者是被统治阶级。西部地区是土司统治下的农奴社会,土官、官族农奴主是统治阶级,广大农奴是被统治者,农奴对农奴主有严重的人身依附关系。但也还有农民和商人。东部壮族有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而西部壮族则受土官农奴主的种种严酷限制,因而经济文化的发展处在相对落后的状态。


    


    


    


    


    
第一节
     
奴隶制残余


    


    
社会形态的转变和形成,主要区别在于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转变。但往往新的生产关系占主导地位时,衰退的生产关系还会残存着,逐渐消亡,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而不会一刀两断那么分明。因此,在新的社会形态里,还会保留有前期的多种经济成份和阶级的残余存在。


    
在唐代,壮族地区的奴隶制受到极大扼制,终于崩溃瓦解,但到了宋代,奴隶制的残余还可见到。这是因为从奴隶社会到封建领主制的更迭,只不过是剥削形式的更换而已,并不是剥削制度的根本改变;而且许多封建领主乃是昔日奴隶主的化身。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有限,封建领主们看到买卖奴婢比剥削农奴的劳役地租更有利可图,从奴婢身上可以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谁拥有数量多的奴婢,就意味着谁具有更多的财富。宋代奴婢与唐代奴婢不同的是,占有奴婢者除驱使一部分奴婢为其直接生产、服侍外,还雇佣给他人,从中取利;掠夺奴婢已遭王朝严令禁止,因此,宋代掠夺奴婢的现象比唐代大大减少;但是买卖奴婢成为一股暗流,有在壮族地区内部买卖奴婢的,有区外卖进来的,也有从壮族地区卖到其他地区的。在邕州,“岁掠良口,市于他洞,人易金一两,能操技艺者倍之。”除了从邕州卖奴婢到自杞(今云南省境内)外,卖到交趾更获巨利,“南州客旅,诱人作婢仆担夫,至州洞则缚而卖之,一人取黄金二两。州洞转卖入交趾,取黄金三两,岁不下数百千人,有艺能者金倍之,知文书者又倍。面缚驱行,仰系其首,俾不省来路。既出其国,各从买主,为奴终身,皆刺额上为四五字,妇人刺胸乳至肋,拘系严酷,逃亡必杀。“绍兴三十年(1160年), “邕州管下官吏受贿,停留贩生口之人,诱略良口,卖入深溪洞左江一带,七源等州。窃近交趾,诸夷国所产生金、杂香、朱砂等物繁多,博易买平民。一入蛮洞,非帷用为奴婢,又且杀以祭鬼。其贩卖交易,每名致有得生金五七两者,以是良民横死,实可怜恻,乞申严法禁。”可见奴婢的身价在交趾比在我国境内高半倍至几倍。由于有暴利可图,交趾的奸人便来贩卖人口,甚至一些歹徒往往乘机以武力侵扰我边境壮族地区,而掳掠奴婢则是他们主要日的之一,如天圣六年(1028年), “交州李公蕴令男弟领众使婿申承贵为乡导,入省地打劫,累行根逐,并不放还人口。”除在陆地发生这等事件之外,在海边也发生,“邕、钦、廉三州与交趾海道相连,亡赖之徒,掠卖人口,贩入其国,贸易金香,以小平钱为约,诏监司守巡【体】(“亻”旁加“卒”)巡捕觉察。”


    
宋朝廷多次与交趾李朝交涉,要求归还掳惊去的奴婢。到了宋朝末年,董槐于淳枯六年(1246年)任权广西运判兼提点刑狱时,与交趾相约五事,其中之一就是归还所掳掠的生口。由此可知,壮族地区奴隶制残余之所以能存在,还有交趾社会的国际背景。


    
由于买卖奴婢可获暴利,于是不法之徒不仅在壮族地区内干这一勾当,也从毗邻的省区拐卖善良的老百姓到壮族地区当奴婢。“初,江、湖民略良人,鬻岭外为奴婢。”“寿皇圣常隆兴二年(1164)正月九日,江淮都督府准备差遣李椿言:静江府兴安、阳朔、荔浦、修仁、永福县,昭州恭城、平乐县,贺州富川、临贺、桂岭县,道州永明、江华县,全州灌阳县,多有聚集往南之民,并以贩茶、盐为名,结集逃卒,剽掠作过。盖广东必由贺州,广西必由贵、象二州江口,每经历津渡,人纳百钱,如诱掠妇女,人纳千钱。”宋王朝对岭南买卖奴婢行为一贯采取禁止政策,早在宋朝建立之初,宋太祖于开宝四年(971年)三月便下诏:“广南有买人男女为奴婢转佣利者,并放免”。宋高宗于绍兴三年(1133年)和三十年(1160年)两次诏旨:“禁掠卖生口入蛮夷溪峒”。宋光宗于绍熙四年(1193年)秋七月癸未,“禁邕州左、右两江贩鬻生口。”宋朝在壮族地区的地方官吏,也贯彻执行宋朝廷的诏令。周湛任提点广南东路刑狱时,“设方略搜捕,又听其(奴婢)自陈,得男女二千六百人,给饮食还其家。”魏灌任“提点广南西路刑狱。邕州獠户缘逋负没妇女为佣者一千余人,悉奏还其家。”他们的这种行动显然是符合社会潮流的,对壮族社会发展也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封建领主制代替了奴隶制终究是壮族地区社会发展的主流。但是正是由于上述的原因,直至南宋孝宗淳熙二年(1175年)知靖江府的范成大仍然看到在右江一带,有一些豪酋,“又以攻剽山僚及博买嫁娶所得生口,男女相配,给田使耕,教以武伎,世世隶属,谓之家奴,亦曰家丁。”而峒丁的命运,“生杀予夺,尽出其酋。”这种奴隶制残余状况的存在,家奴仅限于豪酋之家,所以家奴数量在整个社会比率不会很大,也就是“残余”而已。


    
在封建社会,由于租税沉重,剥削阶级敲骨吸髓的残酷掠夺,致使一些赤贫的农民,卖儿鬻女为奴。这种现象一直延续到清代和民国时期。这也是奴隶制残余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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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壮族西部地区的社会结构




壮族西部地区,就行政制度而言,从北宋初年(10世纪末)直到南宋灭亡(1279年),沿袭唐代实行羁縻制度;元、明、清时期实行土司制度。就社会经济形态而言,从北宋中期皇佑五年(1059年)以后直到鸦片战争(19世纪中叶)以前,都是封建领主制社会,唯初期有一阶段的奴隶制残余相伴,后期则有封建地主经济萌芽相随。


关于宋代壮族西部地区诸羁縻州峒的社会结构,南宋范成大说:“有知州、权州、监州、知县、知峒,皆命于安抚监司… … 其次有同发遣、权发遣之属,谓之官典,各命于其州。每村团又推一人为长,谓之主户。余民皆称提陀,犹言百姓也。洞丁有争,各讼诸酋。”“民田计口给民,不得典卖,惟自开荒者由己,谓之祖业口分田。知州别得养印田,犹圭田也。权州以下无印记者,得荫免田。既各服属其民,又以攻剽山僚及博买嫁娶所得生口,男女相配,给田使耕,教以武伎,世世隶属,谓之家奴,亦曰家丁。强壮可教勒者,谓之田子甲,亦曰马前牌,皆青布巾,跣足,总谓之峒丁” 。这是对宋代壮族西部地区封建领主制社会结构的比较详细的记录,对照宋代以及明清时期的其他一些记录,我们可以对从北宋中期直到鸦片战争前夕这一时期社会结构作一个简明概要的探讨:


封建领主制下,壮族西部地区社会主要有以下三个阶级。


(一)封建领主阶级


壮族西部地区各羁縻州、县、峒的知州、知县、知峒等,都是一些大大小小的封建领主。他们互不隶属,还没有形成一个最大的领主来把整个壮族西部地区统一起来。这些领主们已经“盗窃”了农村公社全部土地的所有权,作为建立自己政治权利的经济基础。他们把原先村社的“公田”作为直属土地,称为“养印田”、“荫免田”等,这些直属土地显然是由农奴无偿代耕。各大小封建领主辖区内基层的“村团”组织,则为原有的农村公社。在这里,农村公社的组织形式并未遭到破坏,而是被各大小封建领主加以利用,作为对壮族人民进行统治的一种组织形式。封建领主们将农村公社原有的土地分配方式作为“各服属其民”的工具,分配一小块份地给农奴耕种,把他们固着在土地上进行剥削。王朝中央政府对封建领主辖区内的人民无法进行直接统治:“官欲用其一民,不可得也”。领主是辖区内的“土皇帝”。


(二)农奴阶级


“提陀”,或称“民”、“民户”、“峒民”。“峒民”为“溪洞之民”,壮语谓“灰”,是农奴阶级的主体。他们获得领主分配的一小块份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不得典卖”。农奴耕种这小块份地,必须向封建领主提供实物和劳役地租。农奴中耕种“兵田”而提供军事徭役者,称为“洞丁”或“田子甲”、“马前牌”。其他农奴则耕种各种名目的田而承担相应的劳役地租或实物地租。清代文献记载,耕种“妈透田”者,为领主出猎时牵猎狗;耕种“折松毛田”者,为领主过年时提供松毛,如此等等。这些情况,从封建领主制在壮族西部地区确立以来,历宋、元、明、清几代,基本相同。农奴耕种这些役田后,就必须承担“诸般科率工役”,或“供水陆之产”(交实物地租),或“为之力作”(代耕领主直属田),或“听差应差”(服各种劳役)。农奴的人身依附关系极强,“生杀予夺,尽出其酋”, “一有微过,遣所亲军斩之上流,而自于下流阅其尸也。日曛,酋醉酣,仗剑散步,峒丁避不及者,手刃焉。类此以为服人之威,何其酷也”。明田汝成《炎激纪闻》 说凭祥土官“日荒淫无度,醉即手刃人”。康熙《 南宁府志?风俗志》 说土民之“生杀予压,惟视官目之喜怒”。这种超经济人身依附关系也是历宋、元、明、清几朝基本相同的。


“家奴”中的“家丁”,社会地位比峒民低。《桂海虞衡志》 说羁縻州诸酉“既各服属其民,又以攻剽山僚及博买嫁娶所得生口,男女相配,给田使耕,教以武伎,世世隶属,谓之家奴,亦曰家丁”。文中“家奴”与“民”对举,可见二者有所不同。家奴的来源是俘掠、购买、陪嫁、婚生。家奴的存有,是壮族封建领主制社会中仍然残存有奴隶制的痕迹。不过,这部分家奴或家丁,除了具有奴隶的性质外,显然带有奴隶向农奴过渡的隶农的色彩。他们是农奴阶级中地位较低的部分。


(三)自由民阶级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 南丹土州蠲免上甲河村陈尝等地粮伕牌照碑》 说:“兹查上甲河村民陈尝、陈龙、陈合、陈朝、陈土,原系忠心良民。以前该民祖父随征,殷勤奋勇,护卫本州,论功行赏,合行准照,为此牌给陈尝等遵照,安心乐业。所有该民名下每年所纳地粮银两,以及伕役杂项,概行准免。卢【奉】(左“土”右“奉”)两村、莫【奉】两村哨总,不准入村办事。仍准该村民子孙,凡遇红白喜事开旗伞,以示奖励。至干诸邑人等,不许藉端索骚”。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 南丹土州蠲免韦秀等伕役杂项牌照碑》 说:“照得北【太】(左“女”右“太”)哨下搞村民韦秀、韦照、韦然等,原充哨总夫役及纳哨总征务杂项。今本州念其服役殷勤,姑行蠲免。为此牌给该民等遵照,安居乐业,所有哨总夫役派务杂项,一概蠲免。嗣后哨役人等,不得擅派夫,间取派务杂项”。从这两块碑的内容看,壮族领主制社会中存在着既非领主亦非农奴的自由民阶级。自由民的来源,碑文中反映的是“村民”因军功和“服役殷勤”而被免除农奴身份,上升为自由民。除此之外,迁入的汉族、领主家族的分支等也都是自由民的组成部分。自由民的政治、经济状况比农奴好,但从政治上来说,他们仍是领主的属民,要接受领主的统治与管理;从经济上看,他们仍须向领主缴纳赋税。自由民在封建领主制确立之初人数可能较少,其后逐渐增多,到鸦片战争前夕,已成为壮族西部地区举足轻重的社会力量。他们有的转变成为新兴的地主阶级;有的对土司政治势力提出挑战,或向地方流官、或干脆进京,控告土司,要求改流。


宋、元、明、清时期壮族西部地区封建领主统治区的社会结构即如卜述,主要是由领主、农奴和自由民三个阶级构成的。


另外,宋、元时期,在壮族西部地区还有一些山居的壮族,称为“山僚”。《桂海虞衡志?志蛮》 说:“僚在右江溪峒之外,俗谓之山僚。依山林而居,无酋长版籍,蛮之荒忽无常者也。以射生食动而活,虫豸能蠕动者皆取食。无年甲姓名,一村中推有事力者曰郎火,余但称火”。这部分壮族较为落后,看来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社会发展阶段。他们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壮族封建领主所管辖,而是仍停留于农村公社,过着封闭的“射生”生活。这些山僚是封建领主们俘掠为奴的对象,壮族西部地区封建领主制社会中农奴的来源之一便是“攻剽山僚”。


宋代,山僚在“右江西南一带甚多,殆百余种”。元代,云南省东部特磨道一带仍有“五十三村山僚”。宋、元时期,他们有的陆续被置于壮族封建领主们的统治之下,集体成了壮族封建领主制社会中农奴阶级的一部分;有的则在封建政府的“开边”活动中被“喻降”, “纳土输赋”,所居地成为新设的羁縻州、县、峒 。元代以后,“山僚”之称为“生僮”所代替,实际上“生僮”即“山僚”之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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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壮族东部地区社会的发展

宋朝时期,今广西东部、广东西部普遍有壮族分布,他们当中有的在前代已成为封建政府的编户齐民,正处在封建化和壮、汉民族融合的进程之中,有的则不曾与郡县统治势力和汉族移民更多地触动,而在郡县范围内的山区地带聚族而居。

宋朝政府致力于将未曾编户的壮族编入户籍。史载:“淳化(990994声年)中,冯拯知端州(今广东高要县),奏允尽括诸路隐丁,更制版籍,于是岭西之僚多为良民,而广州以西,时复生乱,有司加意招徕,虽暂向化,但终亦荒忽无常云”。看来,在宋朝政府的招徕活动中确有一部分先前未曾纳入编户的壮族被纳入了编户,但更多的壮族则未如此。

北宋庆历间(10411048年),魏瓘 “… … 提点广南西路刑狱。邕州獠户缘逋负没妇女为佣者一千余人,悉奏还其家。”宋朝政府将部分刚编户的壮族称为“僚户”,与一般的编户齐民有所不同。这些壮人正处在封建化进程中,因欠债而以妇女为人佣者有l00O多人,宋朝官吏加以干顶,使各还其家,这有助于这部分壮族自耕农地位的巩固。

宋太祖开宝四年(971年)三月丙申诏:“广南有买人男女为奴婢转佣利者,并放免”,表明奴婢并未绝迹。宋初,太祖于唐代之后继续下诏放免广南奴婢,有助于铲除前代遗留下来的奴隶制残余,促进封建化发展。

宋朝政府在壮族东部地区设置屯田制度,到南宋末年“已有小效”。屯田的直接效用固然是“省籴运”,另一方面,屯田就像分布在以汉族为主的城镇和少数民族聚居地之间的一个个中继点,封建的政治、经济、文化影响由此而传播得更为广远。

南宋时期,一些壮人被宋朝官吏们招募,由“官供田牛使耕”以为“兵官守隘通道”。这些壮人实际上是官佃户,他们以“守隘通道”充作劳役地租,直接卷入了宋朝的经济活动之中。

南宋时期,许多中原内地的汉人为避战乱迁入粤西、桂东,与早先迁入的汉族人口汇合,在城镇中和大河沿岸、交通沿线的平原上定居下来.这些汉族的经济活动完全属于封建地主经济范畴,其对同一地区的壮族无时无刻不在产生着巨大的影响。

元朝时期,元政府在今广西东部设置军屯制度。《宣德桂林郡志》 卷7说:“置屯田于隘口,募兵种之。广西隘口凡一百二十八处,僮寨一十八处,屯田九处,合设屯兵一万八千三百二十六名,千户一十六所,百户一百一十六所,于宾州(驻今广西宾阳县西南古城)立万户府总之,分府则置于靖江(按,指靖江路驻地临桂县,今广西桂林市)。”所谓“僮寨”,是以当地壮族为主而设立的军事堡寨;其他的屯兵当中也有一部分壮族,他们总的被称为“屯僮”。另一些壮人则由南宋时期的官佃户沿袭下来,接受元朝政府提供的田、牛,而以守隘通道的形式提供劳役地租,称为“僮户”。还有一些壮人被征当兵,称为“兵僮” 。有的壮人被元政府任命为官,如象州(今广西象州县)有覃景安“任本州巡检”。元朝时期桂东、粤西壮族已较多地卷人封建化的社会生活之中。

明朝时期,王朝中央对壮族东部地区的统治空前深入,汉族人口迁入的规模也远非以前任何一个历史时期可比。在此背景下,这一地区壮族的社会面貌发生了极大变化。

明初,王朝中央在确立对壮族地区政治统治的同时,便在壮族地区重要地方设置卫所。起初,卫所主要设在流官统治的壮族东部地区,但土司统治的桂西、滇东南也设了5 个。不久,土司地区诸卫所先后撤离,于是壮族地区便只有东部设有卫所了。明代在桂东、桂中、粤西壮族地区先后共设卫所38 个。

卫所作为军事机构,其任务是驻军戍守,这在全国各地都一样。但其设在少数民族地区,便具有另外的功用,客观上对驻地少数民族的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卫所皆屯田。在壮族地区,明代卫所屯田的规模远远超过前代所曾开展过的一些屯田。屯田田亩的一部分是从曾起义反抗、后被镇压的壮族人民被夺占的良田,更多的则得之于垦荒,对开发地方有一定积极作用。壮族地区经济相对落后,卫所屯田客观上示范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卫所军户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中原内地的汉人,他们携同家小,戍守于指定的地点,不得随意迁移或逃亡,实际上成了迁入壮族地区的汉族移民。

除卫所移民外,明代还有许多汉族人口以商屯、罪谪充军、自发移民等方式迁入壮族地区——主要是桂东壮族地区,其规模远远超过以往任何一个历史时期。人是文化的载体。汉族人口大量迁入,使得壮族地区东部面临着空前巨大的汉文化的影响,从而推动东部壮族社会急速发展。

明代桂东、桂中、粤西壮族按社会发展程度可以分为几个层次。

一部分壮人在明代文献中已不被记录为少数民族,而与汉族一样被称为“民”。他们与杂居共处的汉族从经济基础到思想意识都基本一致,唯其所保留的一些风俗习惯显示出由“僮”向“民”转变的痕迹。例如,明石天岳《修学记》 在记载明初的荔浦时,把“居民”与“僮”相称,而这些“居民”却“语言最鄙”,即语言与汉族语言不完全一致,并有“接子赘夫,答歌野会”等与汉族不同的习俗,被称为“习俗亦殊”。又如,明代文献中记载有苏公术、黄扶宽、李福边、韦父成、李父贵等人物,他们都不被记录为“僮”而被记录为“民”,有的甚至是当地颇有名望的乡绅,但他们的名字却是壮人传统的命名方式。

另一些壮人称为“熟僮”。他们已被纳入封建政府的编户齐民,但与一般民户有所不同,被称为“僮户”,在赋税、徭役等封建负担方面享受一定的照顾,额度较轻。

还有一些壮人称为“生僮”。他们在离城镇和交通要道较远的峒中以“壮老”为核心聚族而居。他们的聚居地虽然在前代已纳入郡县范围,但却很少被郡县统治势力所触动。他们未被编户,不承担封建政府的赋税、徭役及其他各种政治义务、经济负担,史称他们“自古不通王化”。壮老制是他们内部基本的社会管理机制。

又一部分壮族是东迁的俍人。“俍”原是明、清时期桂西壮族的族称。桂西壮族土司兵“以其多俍人,故曰俍兵”。明代,俍兵在土官率领下为王朝中央“奔走惟命”,贵州、江西、海南岛、江浙、辽东、交趾都有其征战的足迹,而其参与最多的,则为在桂东、桂中、粤西镇压壮、瑶族之战事。在征战的同时,俍兵还在桂东、桂中、粤西各府屯田戍守。屯戍的俍兵都带有家眷,不少俍兵及其家眷东迁屯戍之后,长留不回,成了移民。俍人东迁,扩大了东部壮族的数量和分布面,也为东部壮族社会增添了新的因素。俍人东迁之初,或建立起新的土司(土巡检司),或驻于城镇、堡砦之中,在土目管领下自成一系统,与当地壮族不同。起初他们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继续着原先在桂西所实行的封建领主制的一套,人员不得任意迁移,土地不得买卖。但随着时光的流逝,在周围地主经济影响下,这一切都发生变化。至明中期以后,一些俍兵头目或出卖俍田,或“自置私田”。俍兵的管理系统也渐渐隳坏,以东迁俍兵而新设的土司渐被裁革,俍兵编入民户之中;一些俍兵摆脱上目管制,离开驻地,跑到周围村镇中,“杂居民里”。原先是领主经济制度下的领主、农奴关系就这样转化成为了地主经济制度下的地主、农民关系。

与汉族一样被称为“民”的壮人、熟僮、生僮和东迁的俍人这四者在封建化和汉化的程度上差别很大。但有明一代,随着封建统治势力的深入,汉族移民的增多和汉文化影响的加强,生僮不断转化为熟僮,熟僮不断转化为民。东迁俍人也深深地卷入桂东、桂中、粤西壮、汉族的社会生活之中。

清朝时期,以各种形式迁入壮族地区东部的汉族人口,其数量比明代有过之而无不及,封建政府的统治也比明代更为深入,从而东部壮族的社会继续着明代的趋势而进一步发展。至清中期,明代东迁的俍人基本都已汉化,生僮基本都已转化为熟僮。熟僮转化为民的越来越多。由僮族转化而来的“民”,则与历史上先后由中原内地迁入的汉族人口无论在文化、习俗方面还是政治、经济生活方面,都越来越接近而难于分辨了。到鸦片战争前夕,城镇周围和大江河沿岸、交通要道附近平地上的壮族汉化趋势日益显著;离封建统治中心和汉族居民点较远的山峒地带,迁入的汉族人口较少,这里的壮族虽日益受到外界影响,但其民族特点仍较完整地保持着而没有明显改变。前一类地区主要在桂东,后一类地区以桂中为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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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壮族东部地区的社会结构

宋朝时期,壮族东部地区的社会结构有三种情况。

其一,宋朝官吏在部分地方如象州招募一些壮人,由“官供田牛”使耕,以为“兵官守隘通道”。这些壮人实际上是以“守隘通道”充作劳役地租的官佃户。

其二,在一些汉族人口较多的地方,如城镇周围地带,封建地主经济相当发达。表现在:(1)土地买卖方面。北宋元祐中(10861093年),贺州(今广西贺县)知州邓璧为办学而“置田购书”;南朱嘉定间(12081224年),广西转运判官兼提点刑狱方信儒在宜州(今广西宜山县)“捐四十万买田”;(2)土地租佃方而。庆元间(11951200年),宋朝政府将官田“召人承佃耕种”,佃种之人须负担租、役;淳熙间(11741189年),宜州知州韩譬给学宫提供的“养士之租”每年有200斛之多;(3)土地契约方面。天禧间( 10171021年), “广南… … 田产,券契分明”;淳熙间(12651274年), 广西有人垦辟荒田方就绪,“忽原业人执契归业”,显而易见,这些地方在发达的地主经济条件下,基本的社会阶级是地主和农民(包括自耕农和佃农)。这些史料没有提到表示壮族民族名称的用字,但仍可推断其所指包括的是在这些地方相杂居的汉族和壮族。

其三,在离封建政治、经济中心较远的地方,一些壮人以“壮老”为核心聚族而居,实行以“壮老制”为基础的带原始公社色彩的自治体制。他们处在郡县范围内较偏僻的山区,郡县流官难于对他们进行管辖,他们未编户,不输赋,不服役,与外界很少发生联系。宋代岭南部分僚人“虽暂向化,但终亦荒忽无常云”,指的就是这些壮族中的一部分。

元、明、清时期,桂东、桂中、粤西壮族中上述几种社会情况一直存在。随着封建势力的深入,第三种情况的保留面越来越小而终至于无,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成为壮族东部地区基本的社会阶级。

(一)农民阶级

1 、自耕农

明代,“大良(壮族),有户口版籍,较之民尤淳朴,租赋尤易办,其俗敦厚,人至其家,不问识否,辄具性醴饮啖”。明末的永宁州(今广西永福县), “郭十里外俱僮夷,男妇专事耕种,无别生活。秋收稍余,则都里亲戚日招呼往还,咨其饮啖。逮春则糜啜以耕,借贷度日。少遇荒欠,则卖男鬻女,苟活一时。”这些史料描述的是典型的自耕农的生活状况。

万历间(15731619年),怀集(今广东怀集县)壮人严秀珠为助他人还债而“鬻田宅尽给之”,他还拥有不少耕牛。这位严秀珠看来属于自耕农中的富裕户。

2 、佃农

明代桂林府部分汉人“田不自耕而招佃于徭僮”。平乐府部分壮人“性气粗悍,无编籍,多佃民田”。大良(壮族)在“城厢村落,庸耕樵采”,“为人灌园”。承佃的壮人“乐耕输租”,地主则“有各僮人租契可查”。清代,“僮人……其田之售于客家而身充佃丁者,敬田主、畏官长”。明末清初,昭平县(今广西昭平)壮族佃农不断“争田”、“赖租”,成为轰动一时的大案。

明代,政府为弥补卫所驻军之不足,在桂东、桂中、粤西广泛招募壮人充当耕兵。耕兵“且耕且守”,故得“复其杂役”,但“佃田输赋,与民无异”。耕兵实际上是封建国家的官佃户。

(二)地主阶级

明嘉靖间(15221566年),怀集县“僮陆续置买外洞田,收入户内,分租给附近人户。这些壮人显然是地主。

以上列举的史料皆明确了民族名称为“僮”,未明确民族名称而可判断所指为壮族的有关史料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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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社 会 文 化


    


    


    
宋王朝在镇压侬智高、区希范之后,沿着唐朝的羁縻制,逐步建立起土司制度。在军事上设置寨堡,对壮族地区在政治上、军事上的控制更为加强。宋朝时,由于政治经济中心南移,王朝采取鼓励垦荒和轻赋税政策,使岭南农业、手工业、商业和交通都得到较快发展,这些变化为社会文化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元朝设立宣慰司都元帅府,各路设安抚使、总管,土流参用,土司制度确立,为明代土司制度的发展打下基础。土司设流官佐贰和采取大量屯田措施,更加强了壮族和各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明后期和清初的大规模改土归流,不仅使壮族政治经济发生大变化,而且在文化上也发生大变化。总之,宋朝以后由于奴隶制的崩溃,奴隶主阶级的逐步消失,人神不分、政教合一的巫文化也随之解体。新兴的庄园主土官成为王朝的官吏和臣民,巫师也就转化成为世俗的宗教领袖。于是古壮字(即借用汉字改造成的壮文方块字)的使用逐渐广泛。这是壮族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


    


    


    


    


    
第一节
     
古壮字(方块壮字)的广泛使用


    


    


    
唐代出现古壮字之后,在民间使用的范围逐渐扩大。南宋范成大任靖江知府,在他所著的《桂海虞衡志》中,对古壮字的使用情况有较具体的记载,当时称“土俗字”,书中写道:“边远俗陋、碟诉券约,专用土俗书,桂林诸邑皆然。今姑记临桂数字、虽甚鄙野,而偏傍亦有依附。【?(上“不”下“长”)】(音矮)不长也。【?(外“门”内”“坐”)】(音稳),坐于门中、稳也。【?(上“大”下“坐”)】(亦音稳),大坐亦稳也。【?(左“亻”右“小”)】(音一),小儿也。【?(上“不”下“大”)】(音动),人瘦弱也。【?(上“不”下“生”)】(音终),人亡绝也。【?(上“不”下“行”)】(音腊),不能举足也。【?(左“女”右“大”)】(音大),女大及姐也。【?(上“石”下“山”)】(音囎),山石之岩窟也。闩(音振),门横关也。他不能悉记,余阅颂二年、习见之。”此外,还有庄禅《鸡肋篇》 ,周去非《 岭外代答》 等书也有记载。《岭外代答》 记有13 个字,其中有:“【?(上“人”下“水”)】,音泗,言人在水上也。【?(上“水”下“人”)】,音魅,言没人在水下也。【?(左“毛”右“几”)】,音胡,言多髭。【?(左“石”右“井”)】,东敢切,言以石击水之声也。”


    
及至清初,康熙年间吴琪为浔州推官,所收辑的《粤风续九》,其中的《俍歌》 和《僮歌》 则通篇已用古壮字来书写了。根据研究统计,该书共收当时浔州一带流行的民歌110首,其中《俍歌》29 首,《僮歌》7首。用的壮字共计580个。其中能和现代武鸣流行的古壮字相同的337个。其他虽不相同,但可依汉字念壮音。


    
除了巫经、山歌歌本使用古壮字之外,地名也较广泛使用古壮字。


    
壮族古文字出现的时代背景,有两个时代,远在先秦战国时代,在壮族先民从原始氏族公社解体,转向阶级社会时期,早已产生大量的文字符号(在陶器上刻画),可称为文字的萌芽,及至秦统一岭南,由于先进的汉文化的冲击,越人的刚在萌芽中的符号文字便消失了。但是有独特语言的壮人,始终要图谋有和自己语言相适应的文字。这种机遇,在奴隶制崩溃后有了新的生机。因为奴隶制度的崩溃,奴隶主的消灭,赖以为精神支柱的人神合一、政教合一的政体瓦解了。新兴的封建庄园主,只能作为王朝的臣子出现,不能代表神权而只能代表王朝的权力来统治人民。然而人民群众中的巫文化并没有消失。因此,作为从人神分离中出现的巫师,就作为一种宗教职业者出现。专职的神职巫师为了巩固巫文化在群众心理中的地位,便要有巫经作精神支柱。于是,壮族古文字就由精通汉文的巫师在整理民间传统文化基础上创造出自己的文字来记录口头喃唱的巫经。于是,原属世代上均是口头念唱的巫,因以古壮字的记录而有了巫经,也就使所谓“巫无经”的历史成为过去。


    
然而,由于羁縻制度之发展转变为封建领主制的土司,中原王朝仍然采用分而治之的方法,使壮族仍然没有形成本民族统一的政权机构和区域,因而这些方块土俗字只能记载各地方言,使用的汉字借音也就各异,也就没有可能形成统一的规范文字。尽管如此,还应该承认,古代正是由于有了这种方块土俗字作为工具,许多壮族民间文化方能保存下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2-8 15:05:0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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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儒家学说的传播和佛道与巫教的结合


    


    


    
宋太祖鉴于五代时期武人专政、经常发生兵变而王权丧失的教训,决心把权力从武人手中夺回来。因此,大力提倡儒学,任命儒学家越普为相。越普提出“半部论语治天下”大力提倡儒家学说以征服民心。


    
儒家学说的核心是“忠君”。五代时期,儒家道德沦丧,官吏热心于功名利禄,毫无气节可言。因此,宋王朝提倡儒家学说,以“忠君”作为人们的道德标准。儒家理学就在这种政治形势下发展起来。于是办学校就在岭南大兴。在边远的宜州(今河池地区)也开始设立了学校,崇教儒家思想道德。即使边鄙之地没有学校,而土官地方的贵族子弟也到外面来入学。《文献通考》载:“近岁洞酋,多寄籍内地、纳粟补授”, “子弟有入邕应举者”。说明儒家学说已深入溪洞地区。


    
王安石为相时,鉴于广西地区经常发生少数民族造反,其中以泷水蛮、区希范及侬智高的造反事件,震撼了中原,促使他制定了较为适时宜的对待少数民族的政策。他在《论邕管事宜》一文中说:“两江溪洞非独为邕管之藩篱,实二广所悖以安者也”, “夫欲知外蛮之情,莫如用两江州洞之民,率两江州洞之民,莫如责两江州洞之酋首”,对于酋首之“好名而不甚嗜利,可以赏劝,难以威胜”,要采取“少科率其力役,宽禁约,使之易避。厚劝赏使之乐趋,则居处得以安。”这些政策基本上是合理的。北宋时期,贬官广西的有学问而忠直之士,如苏东坡、秦少游、黄庭坚和南宋时在广西任官的范成大、周去非、张孝祥等,对广西的文化开发,都有很大的贡献。


    
由于儒家学说的传播,对壮族的文化思想产生了很大影响。奴隶制度下的思想随着奴隶主的衰落,为封建的儒家思想所替代,奴隶制的政治制度为土司的封建领主制度代替。举办学校是儒家思想传播的一种形式,儒家的思想和伦理道德为壮族人民所接受。


    
以后的元、明时期都顺着这种趋势发展。


    
与儒学的提倡相比,佛教在壮族西部地区不但得不到发展,相反趋于没落。一种与本地巫教相结合的“花僧”,则已在广西出现。


    
宋朝时道教亦已逐步衰落。宋朝人王柡在《燕翼话谋录》 中写到:“黄冠之教,始子汉张陵,故皆有妻孥,虽居宫观,而嫁聚生子与俗人不异。奉其教而诵其经,则曰“道士”,不奉其教不诵经,惟服其冠服,则曰“寄褐”,皆游惰无所业者,亦凶岁无所食,假寄褐之名。挈家以入者,大抵主首之亲故也。太祖皇帝深疾之。开宝五年闰二月,戊午,诏曰:末俗窃服冠裳,号为寄褐,虽居宫观者,一切禁断。道士不得畜养妻擎,已有家者,遣出外居止。今后不许私度,须本师、知观同诣长吏陈谍,给公凭,违者捕击抵罪。自是宫观不许停著妇女,亦无寄食者矣。而黄冠之兄弟、父子、孙侄依凭以居,不肯去也,名‘亲属’。大中祥符二年二月庚子,真宗皇帝诏道士不得以亲属住宫观、犯者严惩之。自后始与僧同其禁约”。


    
宋朝对僧、道管理很严,有所谓“度谍制度”,要为僧道,必到官府购买度谍方可,而度谍价格很贵,少则60千文多则七八百千文,度谍价贵,就限制了僧、道人数的发展。但作为思想,实际已深入民间。如佛教的生死报应,十殿阎王,轮回世界,在民间思想领域影响很大;而道教的仙人世界,长生不老,仙丹妙药,在群众中亦甚有影响。


    
但是,巫文化思想在壮族地区仍占统治地位。许多史书均载:壮族及其先民不祀先祖,病不服药,惟祈鬼神,秋毕则跳鬼酬神等等.


    
壮族上层统治者,巫风犹盛。如:宋真宗时,抚水酋帅蒙承贵造反后经和解,蒙歃猫血立誓:“奴山摧倒,龙江西流、不敢复叛。”宋仁宗年间、区希范起义时,“择日杀牛,建坛场,祭天神”。(按:天神即雷神,是师巫崇拜的大神。)宋神宗时宋军讨安化,南丹州莫世忍表示对朝廷忠诚,乃“献弓矢,自言愿世世为外臣,修贡不懈。”这些风尚,都是壮族崇奉巫文化的表现。


    
佛教、道教传入壮族地区,对壮族的思想文化产生了影响,壮族巫教吸收佛、道的成分,巫、佛、道相结合而形成师教,壮族人称为师公,师公自称“梅山教派”。做道场是念佛经、穿戴佛衣佛帽,但不住寺院,可以娶妻生子。这表明师教师公保持巫教为主而吸收佛道之内容。道教之传入梅山,先为瑶族所接受,后瑶族迁移广西,与壮族杂居,又为壮族所接受。巫、道、佛的结合,是壮、汉、瑶族文化交流的结果。儒家思想的传播,逐步为壮族接受,加速了壮族社会封建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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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一、文人文学


    


    


    
宋朝提倡儒学,建置学校,像宜州这样边远之地,读书人也增多。陈经《宜州学纪》云:“每举应试之士,不下五百人。”因而壮族中也出一些文人。如:和黄山谷(黄庭坚)交游的区革,宋朝进士,后为琼州椽官,著有《青玉案词》 。覃光佃、覃庆元、覃昌,融州人,祖孙三代都是宋朝进士。覃昌著有《祭酒文集》,当时人称“峻而整”, “精而核”。韦【昱】(原文上“日”下“文”),武鸣止戈人,宋元祐间隐居大明山罗洪洞,自称白云先生,常和被贬到宾州的宋龙图阁学士许德言来往,同作学术讨论。覃庆元官至监察御史,在文学上受西品派首领杨亿的重视。其他如大观年间进士韦经,南宋初年进士韦民望,都是史乘有史人物。然而流传下来的作品多已湮灭。清朝上林有名的壮族学者张鹏展,对唐宋以来广西科名文人之作“迄今求其逸句残篇,了无不可复得”, 大为浩叹。


    
宋代,壮族文人留下的诗文不多,其中覃庆元只留下一首《登立鱼峰》) (指桂林西山立鱼峰)的诗:


    
戴酒听莺语,春风到处吹。


    
鱼峰如有约,腊履正相宜。


    
韦【昱】(原文上“日”下“文”)隐居罗洪洞,他有一首《和陶弼思柳亭韵》的诗。陶弼曾于侬智高事件之后为邕州守,是个诗人。故有诗篇:
     


    
白云缓缓结姻缘,半夜【遥遥】醉神仙。(原文左“云”右“爱”)


    
五百年来得书记,罗洪溪畔浴沂年。


    
元朝一代,壮族文人文学作品发生了断层。这和蒙古统治者不重视儒家学说有很大关系。而在壮族地区,则因为封建领主兼并战争极其频繁。以岑氏家族为例,整个元朝,他完成了整个右江流域的统一兼并,到了明代,又跨过红水河。这种连年战争,当然是以武力征战为主,文人没有地位,也就限制了人才的造就。


    
到了明代以后,壮族文学家又大量出现了。如:宜山县韦昭,明永乐进士;韦广,明宣德进士;张煊、李文凤,明嘉靖进士;武鸣县李璧,明正德进士。


    
明代壮族诗人方矩,上林人,永乐九年(1411年)举人,曾官交趾文掖县承,留下《布雍泉》 七律;


    
泊泊流泉号布雍,等闲平地起蛟龙。


    
石窍尚藏云雨气,江心犹映甲鳞踪。


    
波光石翠惊飞鸟,水冷泉深阻钓翁。


    
回首舒眸斜照里,碧崖丹雾一般同。


    
这首诗的“布雍”二字,是壮语地名.“布”即泉水,“雍”意为大,合起来汉译应为“大泉”。说明他描写的是壮族地区壮丽的风物。


    
武鸣诗人梁大烈,曾到桂林参加乡试。有幸曾到当时靖江王处宴会,即席赋诗《游独秀峰》一首:


    
山色青青水色光,山青水色巧相当。


    
山抽玉笋千寻直,水画蛾眉一曲长。


    
漫水游鱼山上过,歹山宿鸟水中藏。


    
两般山水佳无限,地设天成付靖江。


    
这首诗虽然结尾有阿谀奉承之嫌,但带有山歌风味,符合当时壮族文人的心态。武鸣原是土司统治地方,土人不能参加读书考试。改流后流官统治,土人才有读书考试资格。而他是土人不仅能参加乡试,还能参加靖江王的宴会,且准予游览靖江王府中的独秀峰,当然感激不尽,故作此诗。


    
明代武鸣人李璧,也是诗人,曾任四川剑州知州,与当时名家杨慎等友善往来。著有《名儒录》、《剑阁集》 、《剑门新志》 、《皇明乐谱》 等书。他的诗有浓郁的南疆风味。如《亏容江》 :


    
亏容江上是天涯,短发文身几百家。


    
四月山风扇炎燠,槟榔树树尽开花。


    
又如《 宿白山人崖》 诗:


    
万木参天护竹篱,荒村无犬亦无鸡。


    
白人崖畔猿无数,对着山人日日啼。


    
再如《绿篷寨》 诗:


    

    
壑云拥马欲迷途,鸟语辛酸四面呼。


    
寨长【蹦】山远迎近,夷兵负弩作前驱。(【蹦】原文左“足”右“俞”)


    
到了清代,壮族才出现一些堪称为大家的文人。如武鸣县的刘定【迥】(原文不清楚),上林县的张鹏展。


    
刘定【迥】(原文不清楚),武鸣葛阳人,乾隆时点了翰林,对文学掌故有很深研究。在翰林院时不附权贵,休致回家,以教书为业。曾应聘桂林秀峰书院、宾州宾阳书院、思恩府阳明书院、武鸣葛阳书院等为山长,是广西学者中的一流人物。曾著有《灵湲诗稿》、《四书讲义》 (均未出版)。他能文能诗,其中一首云:


    
共此晦明共此身,年来同作泛舟人;


    
曾闻陋巷难忘世,肯向长沮错问津。


    
话到行藏千载梦,忧怀家国一时真。


    
吾儒自有同胞志,饥溺情深那计贫。


    
此诗表现他“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生观。


    
刘定【迥】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思想。他游桂林【楼】(原文左“木”右“妻”)霞寺见到浑融和尚画像。明末,浑融因抗清失败而落发为僧,使他感动而赋诗云:


    
下笔当年意已深,无愁蹙额老禅林;


    
如何不画山头月,照见【楼】霞夜半心。((原文左“木”右“妻”)


    
他的诗有语言淡朴浅易,不着雕凿痕迹的特点,如《坐夜》诗:


    
夜静天机寂,心虚万事空。


    
可堪谁与伴?明夜与清风。


    
民间传说,他是把壮族语言用到汉诗创作中的第一个人:


    
一架小扁舟,浔浔不上浮,


    
哦呃叮咚响,六哩到浔州。


    
“浔浔”、“哦呃”、“六哩”均是壮语的象声词,是摹拟划船时船桨与船舷摩擦发出的声音,形容小船在水面上轻快行进的情景。


    
张鹏展,上林县人,嘉庆进士,曾任翰林院武英殿编纂、山东主考学官,收编山东文人的诗歌《山左诗续抄》。做官时因敢于揭发时弊而得罪人,于是辞职回家,先后受聘为桂林秀峰书院、上林澄江书院、宾州宾阳书院山长。著有《离骚经注》,《 谷贻堂全集》、《兰音山房诗草》 等书,并搜集广西历代文人诗歌编成《峤西诗抄》。这些作品今多散失。他不仅著文丰富,而且诗作造诣很高。以他的一首明为对联、实则是可转韵的律诗为例。


    
这对联是贴在戏台两边的。


    

    
逸板敲歌,莺转律催花密;


    
轻衣舞步,燕飞晴拂袖横。


    
转成律诗是:


    
逸板敲歌莺转律,歌莺转律催花密;


    
密花催律转莺歌,律转莺歌敲板逸。


    
轻衣舞步燕飞晴,步燕飞晴拂袖横;


    
横袖拂晴飞燕步,晴飞燕步舞衣轻。


    
他的律诗清新,意境含蓄,色调古朴,确实有唐诗风味。如《樊城晓发》 诗:
     
东风吹雨细无声,一夜襄阳春水生。


    
岘首云深山不见,数篙烟雨下宜城。


    


    


    
二、民间文学


    


    


    
(一)神话、故事和寓言


    
随着奴隶制度的解体,奴隶主神圣地位衰落,人们思想观念发生了变化,在民间文学中表现得更为突出。


    
原始神话中的造物主【姆】(左“女”右“米”)六甲,创造发明神布洛陀的神话变为巫师等宗教职业者当作解释巫教教义的内容。而布洛陀与【姆】六甲本不是同代人,在巫教教义中却已变成为夫妇关系。由于男权的上升,【姆】六甲已不是始祖母,而只是给人间生小孩的养育神,布洛陀地位升高,但却不是人间的主宰神。


    
布伯和雷王斗争的神话,本来是人与神斗、神被人制服。在巫师的经文里,觉得太贬低神的地位。于是,从汉族的道教神拉来一个玉皇大帝给他们排除纠纷。雷王所以发下洪水淹死天下人,是因为人们对神不尊敬。这样又给人们心理上以压抑其反叛精神的作用,达到了宗教劝戒人的目的。


    
英雄神话原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同王朝战斗,莫一大王原来是代表人民的力量,但却变为这些大姓的老祖宗。竹王的故事为各家大姓所专有。


    
咒语,本来在巫术时代,谁懂得了都可以施法。后来却变成为巫师的专利品,其中属于总结生产经验的部分,变为民谚。


    
例如:有一首《捞蝦谣》 ,本来就是捞蝦时念的咒语,现在已变为谣谚:


    
美丽的小金蝦,


    
但没有爹娘没有家。


    
十冬腊月寒霜降,


    
冷得溲溲敲打牙。


    
世上嫌你太细小,任你漂流在河叉。


    
美丽的小金蝦,


    
我们冒着风寒把河下。


    
请你和我们打老同。


    
请你快到我们家。


    
弟弟给你送温暖,


    
妹妹给你送鲜花。


    
来、来、来


    
快进捞绞随我转回家。


    
见到我爹妈,


    
他们一定笑哈哈!


    
另外,动物故事已变成童话和寓言,隐喻有哲理性的主题。


    
有一则原来是讲鸟类为什么有不同色彩。说从前乌鸦和鹧鸪是好朋友,原来都是素色的衣服。有一天他们见到其他鸟类衣服都有色彩,很漂亮,就商量相互打扮一下。乌鸦为鹧鸪打扮时很用心,仔细地为鹧鸪画各种斑点;而鹧鸪非常马虎,把乌鸦衣服胡乱徐了一通,结果弄的漆黑一片。乌鸦很不高兴,到处丫丫地叫喊。大家就觉得鹧鸪不够朋友,于是鹧鸪只好钻进草丛躲避。而乌鸦是受害者,大家都表同情,因而能在人们面前大摇大摆走来走去。这变成隐喻人不要做亏心事,做了亏心事见不得人,已有道德规范的训戒了。


    
又如蚂蚱和猴子打仗的故事。说猴子骄傲自大,告诉大家,这小小蚂蚱没什么了不起,只要大家各拿一根棒捶,见到蚂蚱就打,一下子就会把蚂蚱杀光。谁知蚂蚱利用自己能踢能跳的长处,告诉蚂蚱们说:只要见到猴子,就飞到他们身上。结果,猴子见到蚂蚱就打,却都打到猴子们的头上、身上,弄得头破血流,身上伤痕片片,大败而逃.这已带有哲理性的总结,即能利用自己长处的弱者,也可以战胜力量比自己强大的敌人。


    
有些原来是幻想性的神话故事,也加入了世俗的人情味。如:田螺姑娘和百鸟衣。原来是人们美好的幻想,希望人神结婚,而后来却加进了阶级压迫和阶级斗争的内容,说人和神(鸟或田螺)结婚后,美好生活却被皇帝或土司加以破坏,要抢神女为妾,后来被神女用智慧战胜了。


    
由于随着土官领主的地位受到削弱,统治者的贪婪愚昧本质也为觉悟的农奴所认识,于是就产生一些机智人物故事。有一个故事说,土官叫他的随从公颇去做两件袍子。公颇做来的袍子有一件前摆特长,后摆很短,另一件相反,后摆特长,前摆很短。土官大发脾气,公颇说:这很好嘛,老爷见官要弯腰叩头,这前摆短后摆长的就合适;而老爷要见老百姓,却要挺胸凸肚,才显出威风,这前摆长后摆短不正好吗?这讽刺土司的两面性格非常深刻。


    
(二)叙事长诗和排歌


    
这时期,出现了壮族长篇叙事诗《唱离乱》。


    
《唱离乱》 是《嘹歌》 里的一节。《嘹歌》是右江中游平果县流行的一种歌体的名称,包括砚个内容:一为《日歌》,二为《夜歌》,三为《散歌》。


    
《日歌》又分《三月歌》、《日歌》、《入寨歌》。《三月歌》是歌唱壮族地区自然风光以及农事节令等,带有很多生产知识的内容。《日歌》是讲男女谈情说爱求偶的情歌,又可分为《相遇歌》、《求偶歌》、《立信歌》、《试情歌》、《送带歌》、《送巾歌》、《鞋帽歌》、《结婚歌》,是壮族青年男女从相识到结婚的全过程,表达了他们热烈追求幸福生活的思想。


    
唱完《日歌》唱《夜歌》。《夜歌》从《入寨歌》开始,是赞美壮族村寨的美丽及主人接待的盛情,同时也有《建房歌》等歌颂劳动者的智慧。夜深间才唱《唱离乱》。


    
《唱离乱》是讲述世上战乱,兵匪不分,人们不得太平,因而俗名为《贼歌》。


    
《散歌》是各种生活的写照,如《十年天旱歌》讲的是灾情;《丰年歌》是讲风调雨顺,向往太平生活;《二十四季节歌》讲农事活动。


    
这些歌本来就是这一地区各种农歌集大成融合在一起的。多为男女对唱形式的抒情歌。但《唱离乱》这一节却比较特别。作为单首看,是抒情的,但连起来唱,却是有故事性的叙事体。不但有故事情节,而且有人物心态描写。通过男女对唱,把故事展开,人物事件矛盾纷纠、情节起伏跌宕,激动人心。


    
《唱离乱》流传的地区较广,以平果为中心,上到右江上游田东、田阳、百色等县,下到武鸣县。而红水河流域的马山、巴马也有传唱。


    
从所反映的内容看,可能是王守仁定“田州之乱”后接着又征调田州土民去征剿八寨的壮族人民起义的事,是一部反对土司间的兼并战争及王朝镇压人民的战争的作品。


    
《唱离乱》共有两千多行,分《叹离别》、《兵戈怨》、《厌生还》三篇。


    
《叹离别》是讲朝廷调征土兵,一对壮族青年男女离别的情景。


    
其序歌开头唱:“官逼哥做贼,别哥满三春,三年离乱三年苦,从头讲苦给妹听;官逼哥做贼,别哥满三年,三年离乱三年恨,相逢对歌讲苦情。”点破了主题。


    
故事的开始是一对壮族青年男女在野外谈情说爱,突然传来王朝要征调土兵,男青年家因为是种兵田的农奴,“不去九族就挨斩”。


    
离别之情写得淋漓尽致。


    
跨出门槛外,不得缩回来,


    
心想不走逼着走,人头落地冤枉挨。


    
走下竹楼梯,鸡血冲酒吃,


    
哥今说给妹,莫给断情丝。


    
骑马过山边,回头见谁站瓦檐,


    
晴天瓦檐有雨下,世上哪有这种天?


    
马过山草地,不走扬鞭枝,


    

    
举鞭又见妹,手软空恨马扬蹄。


    
……


    
接着描写壮族士兵行军的雄壮之势和一百姓逃跑的情景:


    
旗开万人奔,旗扬万马腾,


    
奔过【弄】坪上高岭,人马都像虫爬行。(原文上“山”下“弄”)


    
道路有如脚绑带,石山踩崩马蹄残,


    
青草踩成火埃粉,骨草踩成火灰团。


    
走过山寨十二村,十二村寨无人声;


    
走过山林十二寨,十二村寨都锁门。


    
写打仗的场面也很残酷:


    
两边两排剑,两边两排镰,


    
眨眼两边剑砍剑,霎时遍地镰钩镰。


    
天灰灰,人头成山堆,


    
人头还比猪头贱,谁见眼泪不纷飞!


    
把剑抽出鞘,剑折成三刀,


    
还有一截在鞘里,妹呀,霎时天地像黑牢。


    
哥有武艺妹没愁,白手夺剑砍人头,


    
一剑戳穿三十个,一刀砍断三十头。


    
砍人像砍芭蕉树,戳人像戳芭蕉兜。


    
血流猛过大洪水,人头摆像石砂州。


    
镇压人民起义的战争失败了,男青年虽然活命回来和情人团圆,可是心灵的痛苦是难以忍受的:


    
哥想进妹门,手脚血淋淋,


    
手脚站满伤鬼血,无脸去见对双亲。


    
然而,也懂得罪恶的根源了。女的劝男的说:


    
官逼哥做贼,村里谁不知。


    
只怪王朝心肠狠,只怪土官凶似狼。


    
这首长诗十分感人,通过抒情的手段来展开情节描写、刻画主人公的心理状态。其对战争的描写,在中国现在所有的诗歌中独树一帜,其艺术成就,可以挤进世界文学之林,称为壮族文学中的一块瑰宝,当之无愧。


    
在这一时期,在右江上游的田林、百色、凌云、乐业、田阳、田东,产生一种新的民歌形式《排歌》。《排歌》是民歌的自由体,句数不论,每句的字数也可多可少,但要讲究壮族语言所特有的脚腰韵,把事和感情抒完。


    
如:“如果我俩得相娶,如果我俩同结发,青藤尖上建起新房子,树梢上面盖起花楼塔,千人走过千人见,万人走过万人夸。瞠目惊问新家谁人起?回答是“哥妹情爱开红花。哥妹相爱传天下,名声大过土司家。”


    
这种《排歌》,有时用很多重叠的形容词来形容一件事,起到了使人加深印象的作用。如:“你的歌声会迷人,你一开口把歌唱,河里的鱼跳脱鳞,洞里的蛇翻起鳞片当耳朵,栏里的水牛耸起双角听入神,溪里的螃蟹爬到山岭来探望,天上的风凰飞下人间寻知音,云头的百灵跌下地,树上的金蝉失了声,花中的蝴蝶飞不动,枯木萌芽叶又青……”


    
(三)汉族通俗文学的传播


    
宋朝年间,由于中原地区战争不断,大量汉族南移广西。另一方面,王朝的鼓励政策,使壮族地区经济迅速发展,促进了壮、汉族和西南各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到明朝时,王朝以壮族的士兵强悍、战斗力强,所以“天下有事,必调狼兵”。壮族人民通过征调外出,汉族和其他民族移居广西的更多。这样,汉壮文化交流也就增多。随着壮族地区儒学传播日增,汉文化影响扩大,汉族许多通俗文学随着这种交流而传进壮族地区。其中流传范围比较广的有《孟姜女寻夫》、《梁山伯与祝英台》 、《文龙和肖尼》 、《 雷打蔡伯谐》 等。


    
《孟姜女寻夫》 ,因是孟姜女的丈夫被皇帝征调去修长城而死于外地,同壮族俍兵征调战死天外,与壮族妇女命运有共同情感。《梁山伯与祝英台》是和壮族青年男女相爱而不能结合的内心压抑也有同感。《文龙和肖尼》也因肖尼丈夫在外18年而妻子在农家受人欺负而与壮族妇女同命运。《雷打蔡伯谐》 则是对负心汉的惩办而大快人心。这些故事与壮族中发生的事有共同之处,故被壮族吸收,到处流传,被编为长诗传唱。


    
《孟姜女寻夫》 和《梁山伯一与祝英台》传进壮区早,所以其生活习俗的描写已壮族化,甚至认定祝英台是壮族姑娘,有些地方还附会为壮区的某某地方人。《文龙和肖尼》 、《雷打蔡伯谐》 传入壮族地区后还到处传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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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民间艺术


    


    


    
一、美
    

     


    


    


    
宋以后,壁画消失,铜鼓衰落,而壮族织锦趋向发展,图案繁缛。据元人费著《蜀锦谱》说:“宋朝,岁输供上等锦帛,转运司给其费而府掌其事。元丰元(1033年)吕汲公大防,始建锦院于府治(指成都)之东,募军匠五百人织造,置官以莅之……当时所织之锦,其别有四:曰贡锦、曰土官告锦、曰臣僚【懊】(原文“衤”旁)子锦、曰广西锦……”在“广西锦”中说有“真红锦、宜男百花锦、青绿之雁锦”,可知当时织壮锦已能用红、青、绿3 种颜色。明、清时期,织锦繁荣,图案色彩斑斓。如《 柳州府志》 说壮锦“取五色绒杂的织布为花鸟状”,并作为土司贡品上贡朝廷。


    
壮族的壮锦花纹,与古陶瓷器篮纹、曲折纹、弦纹、水波纹、方格纹、米字纹中有继承关系。而铜鼓中的云纹、雷纹、雷纹填线纹、波浪纹、席纹、钱纹,在壮锦图案中也经常发现。就如恭城出土的蛇蛙纹铜尊,通体饰几何和动物饰纹,其花纹以雷纹为地,上饰四组蛇牛蛙图案。这些布局,与壮锦多层次复合图案的构图方法也是非常相似的。说明壮族美术也有他一脉相承的关系。


    


    


    
二、音
     


    


    


    
在多种史籍中就提到杵臼(打椿堂)、吹木叶、卢沙。宋时“靖江民间【楼】(原文左“禾”右上“隹”右下“又”)禾,取禾心一茎葶连穗收之,谓之清冷禾。屋角为一大木槽,将食时,取禾椿于槽中,其声如僧寺之木鱼,女伴以意运杵成音韵,名曰椿堂。每旦及昃,则椿堂之声,四闻可听。”而以后发展为娱乐活动。但已不用椿臼等实物,而用竹扁担在凳子上打击出节奏声音,配以竹筒、拔、锣等乐器,形成祝贺丰收的活动。


    
赛鼓也是一种群众性的音乐活动,其形式为各村把鼓集中一起,共同敲打,配以铜锣、铜钹、竹筒一起敲打,气氛轰轰烈烈,也是祝贺丰收的音乐活动。


    
【立弦】(原文均为“纟”旁)乐器亦有发展。宋时:“广西诸郡人多能合乐。城郭村落,祭祀婚嫁丧葬,无一不用乐。虽耕田,亦必口乐相之,盖日闻鼓笛声也。每岁秋成,众招乐师教习子弟,听其音韵,鄙野无足听。惟浔州平南县,系古龚州,有旧教坊,乐甚整异,时有以教坊得官,乱离至平南,教土人合乐,至今能传其声。”还有“靖江腰鼓,最有声腔”, “合乐之际,声响特远。”


    
这说明中原乐师已到壮族地区传播汉族音乐,而且生根发展了。


    
另外,多声部民歌在这个时候产生,这和歌圩发展中的赛歌有关,为了增大声势而在合唱中发出不同的音阶最后对应出和声来有很大的关系。


    


    


    
三、舞
     


    


    


    

    
傩舞原来是巫师祭祀时带面具起舞的称谓。考古材料说明,在西汉时期的句町墓葬,就有铜制面具,可谓远源流长。宋《岭外代答》 云:“桂林傩队,自承平时,名闻京师,曰静江诸军傩。而所在坊巷村落,又自有百姓傩。”宋代桂林置靖江军,军傩就是官方的傩队,而百姓傩乃指村巷街坊自行组织的傩队。这种傩队,“严身之具甚饰,进退言语,咸有可观,视中州装队仗,似优也。说明已具有舞蹈、音乐及演唱等综合性艺术,正向戏曲发展。傩队面具,已刻画出各种各样人物面孔。陆游《老学庵笔记》有云:“政和中大傩,下桂府进面具,比进到,称一付,初讶其少,乃是以八百枚为一付,老少妍陋无一相似者,乃大惊。”说明傩队表演已不单纯是舞蹈,而具备各种不同性格的人物表演。


    
以后,由于与中原文化交流,舞龙、舞狮等汉族道具舞也在壮族地区流行。在这种道具舞启发之下,和壮族人民固有的多神自然崇拜观念结合起来,也用道具猫来表现猫舞,以驱逐鼠害,以草扎的龙形起舞,以解禳火灾,以鸟形道具舞蹈,来歌颂太平。于是各种象征吉祥的动物舞蹈也兴盛起来,形成丰富多彩的人民喜爱的文体活动。


    


    


    
四、戏
     


    


    


    
明朝中期以后,由于改土归流,壮族地区对外逐步开放,交通发展。清朝初年,红水河船只已通到红水河上游.直达桂黔边境。右江船只直通云南剥隘以上,而左江则可通今越南高平,于是商旅云集,所有左右江的圩场的县城市场,多为粤商所占领,粤语已成为这些圩集的交际语言。随着商业的兴盛,戏剧随之传入。当时在壮族地区可以看到皮黄系统的老粤剧,以桂林语演唱的桂剧也流行到红水河、龙江流域,采茶这类小戏也进入到农村,文化交流,戏剧的传入,对壮族的文化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壮剧产生了。


    
在壮族地区的农村,先是用巫师念经的形式来演唱故事,叫“巫伦”。也有用唱山歌的形式来演唱故事,壮语称“欢谭”。“欢”是山歌,“谭”是讲述故事,“巫伦”和“欢谭”对后来壮剧的发展起到催生的作用。


    
壮剧的诞生,一是在桂中象州、来宾一带,是在原来巫师的跳神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用巫师的唱腔,用壮族山歌编词,而一些巫师的经文也编成了剧本,因而更有特点。如《杨文广》一剧,讲述的是与汉族流传的“杨家将”相反的剧情。是讲杨文广造反,为“蛮王”所囚禁于一口大钟中。其妹杨八姐来救,假意与蛮王的儿子谈情说爱,走过lo个山寨来探监,结果救不了杨文广,乃败走洛容。因其败退时容貌憔悴,故该地名为“落容”,即今鹿寨县的洛容。


    
其他还有很多从巫师经文改编成的壮师剧,如《勒唆姆唆》 ,是讲亨儿不孝顺的苦难戏,演时感人落泪。


    
二是桂西北的田林、西林县八达地区,也有用壮山歌来编唱的壮戏,有《侬智高》等节目,是歌颂壮族民族英雄侬智高的故事。


    
在桂南靖西等地,有一种提线木偶戏。传说是抗元将领张天宗带领的军队逃到这一带时带来的。张天宗后为岑家所灭。传说张天宗是江西人,他的军队里有木偶戏。在广西,只有这里有这种提线木偶。张夭宗是外地人,到靖西后四周全是壮族人民,因而其后裔都壮化了,但木偶戏仍流行,唱腔均用本地山歌调子。以后,又用人扮装木偶表演,而发展成戏剧。今称南路壮戏,以示与田林、西林县八达等地的北路壮戏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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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手工业

秦汉至隋时期,瓯骆地区已较广泛地使用了铁质工具,农业生产有了较大发展,从而促进了本地区封建制或奴隶制生产关系的发展,并加速和扩大了瓯骆地区的社会大分工,即农业与手工业的分工。奴隶主或封建主凭借其占有的生产资料,建立各种手工业作坊,组织人力开展各项手工业生产。中原汉族人的不断南移和先进生产技术的传入,也促进了瓯骆地区手工业的发展。因此,这一时期的手工业无论在生产门类、生产品种、生产规模以及制作技术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

这一时期的手工业,主要有冶铸业、陶瓷制造业、纺织业、漆器业、造船业、竹木器制造业、玉石制造业等项。

一、冶铸业

瓯骆地区的冶铸业主要有青铜冶铸和铁器冶铸两大类,其中又以青铜冶铸业最为突出,特别是汉代的青铜器皿和南朝至隋代的铜鼓铸造工艺最为精致,而且富有卓越的成就,其青铜文化亦发展到了繁荣时期。

一、青铜冶铸业

瓯骆地区铜、锡等矿藏丰富,燃料充足,具有发展青铜冶铸业的有利条件。自从春秋战国时期瓯骆人开始学会冶铸青铜器以后,逐步积累了经验,冶铸技术亦不断提高。秦汉时期乃至隋代,随着中原人民的不断南迁以及先进生产技术的传入,加上瓯骆工匠生产经验的不断积累以及生产组织的日趋严密,进一步促进了瓯骆地区矿产的开发和冶铸业的发展,生产规模有了进一步的扩大,产品的种类和数量明显增多,工艺也更为复杂精致,并且多具有鲜明的地方民族风格。

这一时期的青铜器在梧州、玉林、钦州、桂林、柳州、河池、南宁、百色以及云南文山等地区均有发现。其分布的点和面均比前期增多且广泛,其中又以桂东南和桂东北的梧州、苍梧、藤县、贵港、合浦、贺县、钟山、平乐、昭平、兴安、荔浦、北流、灵山、桂平等地出土青铜器的数量最多,器形包括生活用器、生产工具、兵器、乐器、明器、装饰器、车马器等,产品多达七八十种。其中除了一部分器物系中原内地传入外,有相当一部分是瓯骆工匠或仿中原器形,或自己设计铸造的器物。如盘口鼎、简、桶、羊角钮钟、案、扁茎短剑、凤灯、盘、仓、棺、铜鼓等,不仅造型独特,而且工艺精致,具有鲜明的地方民族风格。由此可以看出当时瓯骆地区青铜铸造手工业的发展水平及其青铜文化的面貌。最富有代表性、最能反映当时冶铸水平的器物,主要有以下几种:

竹节铜筒:贵港市罗泊湾一号汉墓出土。通高41 . 3 厘米,底径13 厘米。筒体呈节形,平底,有盖儿,近口沿外侧有一对对称的衔环的铺首,内连有一链状提梁。器身还有用黑漆绘画的人物、禽兽、花木、山岭相组合的图像。铜筒的形制与现代壮族农民外出劳动时携带的盛粥竹筒极为相似。这类器物的出现,应与瓯骆地区多产竹和喜用竹器有关。

铜桶:贵港市岁泊湾一号汉墓出土。通高27 . 1 厘米,口径26 . 2 厘米、底径22 . 6 厘米,出上时尚有木盖儿。桶体呈圆柱形,上大下小.口沿外侧有一对相套的半环耳。桶身饰细凸的栉纹、勾连回纹和同心圆圈等组合纹带。腹上部篆刻有“布”字,腹中部篆刻“十三斤”三字。这种铜桶形制独特,为内地所少见。其形极似现在岭南少数民族使用的小木捅,很可能是当时工匠们按照当地人经常使用的木桶而设计铸造的。

铜案:贵港市罗泊湾一号汉墓出土。是切割一面石寨山型的铜鼓面,然后另铸3 个马蹄形足等距离地镶焊在倒置的鼓面边沿,即形成一件类似桌案的器物。类似这样的器物,在其他地方尚未见到。

铜凤鸟灯:合浦县望牛岭汉墓出土。一共2 件,通高32.33 厘米,长41 --42 厘米。灯作凤鸟形,背部有一圆形灯盘,用以盛置灯油和灯芯;凤昂首后转,嘴衔喇叭形灯罩,颈部由套管衔接,可以拆开和转动,用作调节灯光和吸纳灯烟。灯罩与颈部及身腔相通,肥硕的体内形成空腔,尾部设有一小圆孔(肛门),可使灯烟从设于风嘴的灯罩通过颈管和体腔,而后从尾部的小圆孔排除,烟灰可积纳于体腔内,防止污染。凤尾呈扇形垂地,与两足构成鼎立之势,以保持灯体的稳定。器身遍刻有细密的羽状纹。凤灯设计巧妙,结构合理,造型优美,形象生动,堪称瓯骆青铜文化中的珍品。将灯设计铸造成凤鸟形,应是骆越先民崇拜鸟的遗风。

鉴金铜棺:西林县普驮汉墓出土。长约2 米,宽66 厘米,高89厘米,厚2 厘米,重一千多公斤。方匣形,通体镶嵌纤细的鎏金花纹图案。

铜仓:在合浦县望牛岭西汉墓、梧州市云盖山东汉墓均有出土。系仿当地“干栏”式粮仓建筑而铸造的专为死人陪葬的一种模型明器。造型别致,结构合理,工艺精巧,具有鲜明的地方民族特色。

铜鼓:从汉至隋代,是瓯骆地区铜鼓文化的繁荣昌盛时期。其青铜铸造业亦逐步转移和体现在铜鼓的铸造上来。自50 年代以来,广西各地文物部门发现和收藏的铜鼓已有560多面,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亦发现和收藏100 多面铜鼓,占全国各地文化部门收藏铜鼓总数(1460 面)的近一半,民间收藏的数量更多,说明瓯骆地区是铜鼓的主要铸造地,也是发现铜鼓最多的地区。其中有相卜当一部分铜鼓是汉至隋代这一时期铸造的。这一时期的铜鼓不仅个体硕大厚重,纹饰繁缚华丽,而且群工艺精巧别致。正如史书所言:“俚僚铸铜为鼓,鼓唯高大为贵,面阔丈余。” 又云:“自岭以南二十余郡”……诸獠皆然,并铸铜为大鼓。”考古发现的实物与文献记载是相符的,如北流县石科乡发现的一面“北流型”铜鼓,面径达165 厘米,残高67 . 5 雌米,重300 公斤,是迄今我国乃至世界上发现的最大的一面铜鼓,被誉为铜鼓帷王。这面大铜鼓的通体还饰有细密工整的云雷纹砚相弦纹。这一时期瓯骆及其后裔乌浒,俚僚人铸造的铜鼓的特点是鼓面大于鼓身,鼓面边沿镶焊有立体塑像装饰,如蹲蛙、累蹲蛙、骑士、牛拉撬、鸟等。重量多在50--100公斤,造型优凝重,工艺匠心独具,上下浑然一体,音质宏浑悦耳,令人羡叹不已。

关于青铜器的铸造工艺,除了采用传统的全范式铸造法、内模外范铸造法之外,还可能采用了新的蜡铸法,如铸造凤鸟灯如此复杂精致、纹饰如此纤细繁缛,器壁又如此之薄,以及铸造像铜鼓这样庞大、器壁薄而均匀、纹饰又如此规整繁缚的器物,不使用蜡铸法是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的。同时还发明了焊接法,如铜鼓面上的立休装饰、鼓耳以及铜桶上的双重耳等,都是分铸后再焊接于主器上的。现在所见的这些焊接处,虽经长期使用且掩埋在地下1 000多年,却仍完好无损,可见当时焊接技术及焊接材料的优良与精湛。就是采用前期的传统铸造方法,其工艺也要比原先复杂精致得多。如铸造一面200 --300公斤重的大铜鼓,各道工序都要求有极高而娴熟的技术,并且还需要有精确的运算和多方面的知识与经验。首先是制作和塑造其模范,因铜鼓体积大,诊且花纹图案纤细繁褥,其内模自然也很庞大,料泥用量亦多,而且要求掺和材料适中,塑形要准确无误,否则就会干裂和变形。庞大的内模制作完成后,再在模、面上刻或印上所要装饰的花纹图案。此道工序不仅要布局得当,需要有娴熟的精雕细刻的技艺,而且还要求具有较高的构图与绘画技巧。特别是铜鼓上的一道道圆形晕圈,在当时尚未有圆规类器具的条件下,已能将一道道巨大的圆形晕圈画得准确无误,令人叹为观正。难度更大的还在于将内模翻成外范,既要使鼓壁薄而匀称,又要使刻于模面的纹饰清晰地映现于铜鼓上,其外范究竟如何制作?研究者只是推而测之,并未能明察其详。除此之外,还要保证铸造出来的铜鼓具有音质宏亮悦耳的效果,这就要求工匠们具有丰富的化学(即金属成分的合金配剂)知识和乐感经验。再者,要铸造如此庞大的铜鼓,必须要有大量的铜液,需要有相当规模的铸造作坊和相当数量精通技术的工匠以及严密的组织与分工。正是适应着生产力的发展,奴隶主的或封建主的手工业作坊便应运而生了。

青铜铸造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一系列相配套的工程及其相应的设备与技术,包括采矿、碎矿、冶炼、合金、铸造以及建造炼炉、鼓风设备,等等,在瓯骆故地的北流县铜石岭和桂平县西山,发现有两处规模宏大的汉代采矿炼铜遗址。其中铜石岭遗址已做了清理和发掘,基本弄清了它们的面貌。

铜石岭位于北流县民安乡上良村后的圭江河畔。1960 年广西地质队进行地矿普查时,在铜石岭的东北麓发现了7 个古矿井,他们对其中3 个矿井进行了清理。矿井深20 多米,井中遗留有许多木质支架和一些锈蚀的铁质工具。在地表土层中发现有许多孔雀石(铜矿石)。经钻探,在钻孔中发现孔雀石富集团块,并见有辉铜矿,矿石含铜4 . 8 %。

炼铜遗址位于铜石岭东面的岭坡上。炉渣分布范围很大,南北长约1000 米,东西宽约4o 米,堆积厚度一般为l02O 厘米,最厚50厘米。70 年代,考古工作者曾对铜石岭遗址进行两次发掘,开掘探沟6 条,发掘面积200 平方米,发现炼沪14 座,灰坑9 个,排水沟2 条,还发现一批陶风管、铜渣、铜锭、铜矿石、木炭、陶器等遗物。其炼炉为竖形炉,上部已残,高度不明,底部呈圆弧形,直径40--50 厘米.炉壁使用粘土、石英砂和稻禾杆壳等材料掺和制成,厚l0厘米。因受高温烤烧,炉内壁呈灰黑色,外壁略呈红褐色,一侧设有宽1O-15 厘米的流口。风管呈圆管状,质料与炉壁基本相同,内径3-3.5 厘米,外径5 厘米左右,有的呈弯折状,末端较细,表面粘附有酱色琉璃状品体,应是插入炉中与铜液接触所致。铜石岭遗址中发现的竖形炉是一种结构简单的炉型,冶炼方法简单,易于操作,即把经过打碎筛选的矿石与木炭分层交错放入炉内,插入风管.而后进行鼓风熔炼。当炉内温度达到1000摄氏度左右,矿石便逐步溶化成铜液。广西冶金研究所曾对铜石岭遗址的遗物进行金相分析,铜锭的含铜量为98.68 %、铅0.142 %、砷0.23 %、锑0.685 % ;炉渣含铜0.65 % ,含铅1.58 %。说明当时的工匠已熟练地掌握了冶铜的提纯技术,其冶炼技术亦达到了很高水平。

铜石岭遗址出土的木炭,经北京大学考古系实验室测定,结果表明其树轮校正年代为距今1910 (误差90 )年,时代属西汉晚期至东汉初期。遗址出土的陶片有不少是汉代常见的方格纹、水波纹;也有陶瓷片年代稍晚,有的属南朝时期,还有一件白陶双耳罐与钦州隋墓出土的同类器物相似。说明该遗址从西汉晚期至隋代是冶铜的兴盛时期,而且往后还一直被沿用。这是因为其冶炼遗址所处的地理及自然条件比较优越,旁侧有可通桂东南乃至广东的圭江,岭上有遍野的林木可作冶炼的然料,人们可就地采矿,就地冶炼或就地铸造。联系到东汉至隋代,这一时期正是瓯骆铜鼓文化的鼎盛时期,北流则是大型铜鼓的主要产地,300 公斤重的“铜鼓之王”也发现于北流。说明当时铸造青铜器的铜、锡等金属是由本地区冶炼的。

此外,这一时期瓯骆地区青铜铸造业的发展成就,还表现在工匠们已能根据所铸器物的功用而配制不同比例的合金成分。青铜器主要是由铜、锡合金铸成。器物的用途不同,其合金比例亦不尽相同。如《周礼?考工记》 云:“六分其金(即铜,下同)而锡居其一,谓之钟鼎之齐(即配剂);五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斧斤之齐;四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大刃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二,谓之杀矢之齐;金锡各半,谓之鉴隧之齐。”瓯骆地区出土的青铜器经抽样作金相分析,所含金属成分分别为:

斧 含铜55.2 17.5% 15.7 4.4% 壶含铜57.2 19.3 %锡16.1 2.4 % 镞含铜95.6 3.4 1 % 铜鼓含铜66.96-83.42% 3.2 -23% 4.84-14.94 %

在上述金属合金中,除了铁和锌属自然附带成分外,其余均为人工配剂。特别是在青铜器中加入一定比例的铅,可使浇铸时铜液流畅,减少气孔;铸造成器后,具有质地坚韧,耐于蚀磨和敲击等特性。可见瓯骆工匠已熟练地掌握了合金技术。

前些年,广西的铜鼓研究专家与南宁市铸造厂的工程技术人员曾联合进行研究和多次试验,试图复制铸造古代的铜鼓,越南的科学家亦曾进行过铜鼓的复制铸造工作,但结果是:虽能复其形而不能复其音。先民们铸造铜鼓的技艺之精妙,由此可见一斑。

二、冶铁业

秦汉至隋代这一时期,瓯骆地区的铁器冶铸业无论是生产规模还是生产技术以至冶铸的铁器品种和数量,都比前期有了明显的发展与进步。从考古发现看,铁器已是这一时期墓葬中的常见之物,除了前述的生产工具外,还有各种兵器及其他生活日用器。两汉之际,瓯骆地区的铁器冶铸业已具有一定规模。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 年)宣布盐铁实行官营政策,分别在产盐和产铁的地方设置盐官和铁官。全国共设铁官49 处,分别隶属于40 个郡。东汉时设铁官34 处,每处铁官下设一个至几个作业点,瓯骆地区也设有作业点。冶炼业由国家统一经营。

从出土的铁器来看,这一时期制造铁器的方法主要是铸造法和锻打法两种。其产品又有生铁和熟铁之分,而且已开始出现不同含碳量的钢。铸造法主要用于制作各种炊器和生产工具类,如釜、锅、犁等,其工艺流程与铸造青铜器大体相同,经过制范、浇铸、修饰等工序。锻打法主要是用于制作各种刃部锋利的工具,如兵器类的剑、矛、刀,生产工具类的斧、凿、锛、锄、镭、削刀、锯以及剪刀、镊等。其工艺技术比较复杂,一般要经过锻打、柔化、掺碳、淬火等工序,工匠们须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娴熟的技术。事实说明,瓯骆工匠使用热处理工艺控制产品的结构和改变其性能的技术,已达到很高的水平。如贵港市郊罗泊湾一号汉墓出土2 件完整无锈的长剑(长130.2 厘米),系使用熟铁锻打成薄片,掺碳后叠合再锻打成形,然后再行淬火。故其剑刃部是属淬火高碳钢,杂质少,组织均匀,几乎达到现代优质钢的水准。正因为如此,这两柄剑在地下的泥水里淹埋了二千多年,出上时仍乌黑闪亮,无丝毫锈蚀,锋利如新。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铁器制作工艺已达到很高水平.

铁器制造业的发展离不开铁矿的开采与冶炼。由于铁矿石冶炼的熔点要比铜矿石高(一般要达到1200-1400 摄氏度)。要提高炉温,就需要改进炉体的结构和鼓风设备。正因为如此,瓯骆地区的冶铁业出现较迟。瓯骆工匠们是在长期冶铸青铜器的实践过程中,逐步积累经验的。经过不断的摸索与实验,才掌握了冶铁技术,开创了瓯骆地区的冶铁业。考古工作者已在广西的岑溪、北流、容县等地发现了多处汉魏时代的冶铁遗址,遗址里遗留有大量的炉渣以及一些冶铁的增锅。只因炉体已残缺不全,故已无法知道当时的炼炉结构、设备及其冶炼方法。但这些遗址,至少可以肯定,汉魏时代,瓯骆地区己有自己的冶铁作坊,并已开始开采铁矿和冶炼铁,铁器的制造业已发展起来了。

贺县贺诚乡寿峰村与马莲塘乡永庆村交界的芒陈岭发现两座三国时期的小型墓葬,共出土各种随葬品79 件,其中锄、镭、耙、镰、刀、削、锯、凿等铁器19件,占随葬品总数的24 %。

二、陶瓷制造业

这一时期瓯骆地区的陶瓷制造业在前期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发展与进步,并且出现了许多新的工艺。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生产品种明显增多。这一时期的陶器主要还是发现于墓葬,也有一些发现于窑址里。东汉时期,陶器已成为主要陪葬之物(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用青瓷器随葬),而且数量多,器型丰富,每一墓用于随葬的陶器少的10 件左右,多的达30-40件。先秦时期的陶器种类还不足20 种,到了东汉已增至50 多种,除了日用的饮食器和盛储器外,还新出现了井、灶、屋、仓、牛、猪、狗、鸭及兽类等模型器以及五联罐等。

二、生产技术进一步提高,陶器质量普遍较为优良,工艺也较为精致。这一时期的制陶方法主要采用轮制,兼用手制和模制。凡是器体为圆形的,都采用轮制,所以器形普遍较为规整、均衡、对称,陶质普遍较为优良。有的则采用手制、轮制和模制三者兼用的方法,其制作工艺也较复杂。如瓮、罐类器物,往往是手制和轮制兼用,即先用泥条圈筑器身,再经慢轮修整成身、颈和口沿,后粘接器底,最后再在器体上拍印和刻划花纹装饰。而瓶、提筒、鼎、盒、壶等带盖儿的器物,则先分别轮制出器盖儿和器身,然后加上器底及足,经进一步修整才最后成型。至于三足罐、三足盒、小盒、碗、孟、联罐等器体较小的器物,则器身与器底一次轮制完成,有的还捏制器耳、盖钮等器物的附件。轮制的普遍采用和多种技法的兼用,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制陶的工效和产品的质量,而且使器物种类亦更加丰富多样。

三、大量雕塑陶制品的出现,是这一时期制陶工艺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在这一时期的墓葬中(主要是西汉晚期至东汉时期),不仅出土有丰富多样的陶制器皿,而且还有众多的模型明器,如陶屋、陶仓、城堡、灶、井以及各种家畜家禽。这类器物是专门用来给死者陪葬,制作工艺多较精致,具有很强的立体透视感,如贵港和梧州等地东汉墓出土的陶屋或城堡,房屋建筑均为楼阁式,实际就是当时一组建筑单元的微缩,房屋内全部镂空,屋檐、脊棱、门窗、回廊、围墙、厨房、猪圈乃至正在炊煮的厨师和觅食的小猪等,都雕塑得栩栩如生,令人一目了然,充分表现了工匠们娴熟的雕塑技艺。

四、花纹装饰手法的多样化和纹饰的多姿多彩,两汉时期不仅是瓯骆地区制陶业的兴盛发展时期,而且也是装饰方法和纹饰形式空前丰富繁荣的时期。从考古发现来看,这一时期陶器纹饰的施制方法,有模印、拍印、施压、刻划、镂孔、附加、彩绘等7种.按其工艺种类的不同,大致可归纳为印纹、旋纹、刻划纹、附加堆纹、镂孔、彩绘等6 类。具体纹样,则有数十种之多,每一种之中还可以细分出多种式样,例如几何形印纹就有124 个不同结构的图案纹样。它们是采用一种方格纹作地纹,然后在其上刻以各种几何图形小戳印的陶拍,当器坯未干时在器表逐段拍印出来。它们以每个戳印作为一个构图单位,由.仁、地纹相互配衬,线条纤细流畅,构图工整别致,繁而有序,与先秦时期的“几何印纹陶”迥然不同,成为汉代陶器装饰的一个显著特点。另一种装饰新工艺是在陶器上施以彩绘,画工们用黄、黑、白、红等4 色颜料在泥质陶器体上描绘卷云纹、水波纹和弦纹等纹样。这些纹饰的题材多取材于自然,经过画师们的艺术再现,使之更加美观华丽,一富于变化,极大地丰富了陶器的装饰内容,反映了这一时期陶器装饰工艺的新发展和人们审美情趣的升华。

五、出现了青瓷器.瓷器是以高岭土为原料,器壁内外施釉,经密封式窑床焙烧而成,它具有胎质灰白细腻、釉质晶莹、透水性差、质地坚硬、美观耐用的特点。瓯骆地区的青瓷器萌芽于战国至西汉,出现于东汉,成熟和发展于南朝至隋代,是这一时期墓葬中主要的陪葬品。其器形主要有各式罐、钵、碗、盘、壶、杯、盂等生活日用器,且皆为轮制,外施豆青色釉,器形规整,工艺精致,釉质品莹,而且多呈冰裂状,其制作工艺.与瓷器质量可与内地同时期的瓷器媲美

六、窑址的增多和窑床结构的进步。陶器品种和产量的增加和陶器质量的提高,都与烧制的窑床结构和烧制技术密切相关,目前在瓯骆故地的象州县运江、梧州市富民坊、苍梧县大坡圩、藤县古龙乡等地发现多处汉代的窑址,在北流县白马阵乡还发现有魏晋时期的陶窑。其容体多呈马蹄形,而象州县运江发现的窑床为龙窑。其中以梧州富民坊发现的汉代窑床和北流县白马乡发现的魏晋陶窑保存得较为完整。富民坊窑遗址位于梧州市西北面的桂江西岸,范围包括竹石头山南坡至伏尸山的四周,面积约一万平方米。窑室平面呈马蹄形,自外及里,分为窑门、火膛、窑床、烟囱等四部分;窑壁平直,船篷形拱顶.烟囱设于窑室后壁中间,呈方孔形;放置陶坯的窑床进深235 厘米、宽108-130 厘米左右,且自后向前倾斜度为10 度,这种窑室的体积虽然较小,但窑壁较高,可增加烧制陶器的容量,而且密封性能好,可控制二氧化碳的还原度,能有效地提高窑室温度,并提高陶器的火候与质量。从出土陶器的形制和纹饰特征判定,富民坊窑遗址的时代为西汉晚期。其分布范围如此之大,说明当时生产规模的宏大。白马窑遗址位于北流县白马乡西面的架排山和黄坡头一带。其窑室多依坡而筑,即挖掘山坡构成窑室,其平面略呈马蹄形。纵剖面略呈馒头状,窑体分为窑口、火膛、窑床、窑壁、烟囱5 个部分。窑口高35 厘米,宽45 厘米;火膛在窑口内侧;窑床深190厘米,宽104-107 厘米,高90-97 厘米;顶部呈船篷形,后壁分设3 个烟囱,更能有效地提高窑室内的温度,故所烧制的陶器皆为灰胎硬陶,火候甚高。

此外,烧砖和瓦的出现,也是这一时期制陶业发展进步的标志之一,并且对于改变本地区的传统建筑材料以及建筑业、人民住宅建筑结构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一时期瓯骆地区的陶瓷烧制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大抵与青铜及铁器冶铸业一样,分为地方官府和民间私营两种形式。上述的规模宏大的窑址,很可能是由地方经营的官府作坊,其作坊内部已有较为严格的分工,如专门为死者陪葬使用的各种雕塑式的模型明器,以及众多形制规整、造型美观的仿青铜礼器的陶器、砖瓦和贵港市汉墓出土的“圭禾后(司)”印文的陶器、南朝墓葬出土的精美青瓷器等,应是当地郡县市井官府陶瓷作坊所生产。而其它一些生活日用器皿,如贺县铺门金钟汉墓出土的一些器体上刻印有“左”、“右”等陶文,应是民间私营作坊的产品。因此,瓯骆地区制陶业的长足发展,固是生产技术生产力发展所促进,也是与地方官府和民间私营两种制陶业互相促进有很大的关系。目前瓯骆地区所发现的规模大的窑址,都位于江河之畔,这与制陶用水方便,产品外运也便利有关。

三、纺织业

壮族先民的纺织业,最早是就地取材,从天然植物中提取细长纤维作为原料,用以纺线织网织布。从考古发现和零星的文献记载可知,秦汉至隋代这一时期里,瓯骆地区的纺织业有了较快较大的发展,其技术水平已逐步赶上先进的中原乃至江浙地区。《汉书 地理志》 云:南粤“处近海,多犀、象、琦帽、珠现、银、铜、果、布之揍,中国往商贾者多取富焉。”其中所说的“布”,后人考证是为葛布。张心泰《粤游小记》 说:“粤中多产葛,惟郁林州者知名最久。齐武帝佐客乐曲,被管弦,乘龙舟游江中,令榜人皆着郁林布… … 即今之郁林葛也。”可见汉代以后,葛布已与犀、象、珠现齐名,饮誉中原。《汉书》 又说:南粤“男子耕农,种禾稻竺麻,女子桑蚕织绩。” 说明当时瓯骆人己开始养蚕并出现了丝织品。

除了葛布和丝织品外,晋代还有用芭蕉纤维织成的蕉布。“…… 一名芭蕉… … 其茎解散如丝,以灰炼之,可纺织为缔络,谓之蕉葛,交广俱有之。”

在瓯骆地区汉代墓葬中,曾出土过一些纺织品残片。如贵港市罗泊湾一号墓出土有丝绸、麻布、织锦、漆绷纱帽等残片;同墓出土的一件木腆《从器志》 上也列有不少纺织品的名称,计有缯、竺、布、细、线、絮、丝等。这些纺织品,按其质料可分为丝织品和麻织品两大类。

丝织品类:罗泊湾一号墓中的《 从器志》提到和岭南出土的这类纺织品有缯、锦、线絮、丝、丝绸等。从前引《 汉书 地理志》 所云南粤“女子桑蚕织绩”来看,汉时瓯骆地区已出现丝织品无疑。另外,在罗泊湾一号墓中还发现漆絔纱帽的残片。其帽是一种涂上生漆的帽子,是用很细的麻线织成带方孔的纱布制成。类似完整的漆绷冠,湖南长沙马王堆3 号汉墓曾有出土。罗泊湾所出其残片,比马王堆3 号墓出土的略为粗疏,应是本地制作。

麻织品类:罗泊湾《从器志》 所记和实际出土的这类纺织品,有布、麻布和纱衣残片等。其纱衣残片经广西轻工业局绢纺工业研究所鉴定,认为是平纹组织的麻织物,其支数估计在200以上,经纬密度为每平方厘米经线41 缕,纬线31 缕,其纺织技术已达到很高的水平。

此外,汉代瓯骆地区的纺织品还有棉织品。岭南地区盛产木棉,“其树高大,其实如酒杯,皮薄,中有如丝棉者,色正白。”木棉树“高数丈,树类梧峒,叶类桃而稍大,花色深红类山茶,春夏花开满树.花谢,结子大如酒杯,絮吐于口,茸如细磊,旧云海南蛮人织以为布。”

关于当时的纺织工具,在瓯骆地区也有发现,包括纺纱工具、织布工具两大类:

纺纱工具类:发现较多的是石或陶制的纺轮。其形如圆饼或算盘珠,中间穿有一小圆孔,在孔内插入一根小木杆(即拈杆),即成纺缚.这种纺博早在新石器时代已开始出现,并一直沿用下来。在贵港、合浦、梧州、平乐等地的汉代贵族墓葬中,多发现有这种纺轮,说明这类原始的纺纱工具在当时仍很流行,根据民族学的材料,轻重大小不同的纺轮,用于纺捻粗细不同的纱线,即小纺轮用于纺细线,大纺轮用于纺粗线。瓯骆地区发现的纺轮,一般为中小型,应是用于纺细线。

除了纺轮之外,从罗泊湾汉墓中出土的麻布残片,经纬线细密均匀,这是纺轮无法胜任的,应是由纺车所纺。在同一墓葬中正好发现有纺车的木构件。有一种一头大一头小的圆木棍,应是纺车上的辐条。这些辐条长33 厘米,直径0.5-1.5 厘米,两端均设有(桦),粗端桦可安装在车轴上,细端桦可套合木轮的木框。细端有两个小孔,粗端也穿有一小孔。通过这些小孔用粗线将相对应的辐条连接起来,就形成纺车的轮子。另外,还发现有一些带把儿的木锥,很可能是纺车上连接纱绽的轴。纺车的出现,既提高了纺纱的工效,也提高纱线的质量,使之细而匀称。

织布工具:在贵港市罗泊湾一号汉墓的椁室内,发现了一批实用的织机部件和模型织机的部件,计有打纬刀、卷布轴、经轴、梭、引经杆、分经杆、马头、挑经刀、提综杆等。由于该墓早年被盗,织机已散乱,故无法复原。但从其部件来看,罗泊湾汉墓出土的应属斜织机。这是一种比原始的踞织机更为先进的织布机,它代表了当时瓯骆地区织布机的发展水平。

四、漆器业

岭南地区漆器业开始于何时,文献无征。瓯骆故地的广东肇庆战国墓曾发现过一些漆器残迹,透露了岭南制作和使用漆器的信息。

瓯骆故地大量发现漆器是在西汉时期的墓葬中。在贵港市罗泊湾一号墓中出土各种漆器800 件(片);在罗泊湾二号墓和贺县金钟汉墓也出土大批漆器。器形有耳杯、盘、案、仓、盒、豆、盆、桶、梳蓖盒、剑鞘、刀鞘、矛柄、伞顶轴、拐杖与其他器物附件等。耳杯和盘类漆器的底部烙印有“布山”、“市府草”或针刻有“胡”、“厨”、“杯”、“士”等字样。烙印文字是在素木胎上烙印戳记而后上漆,是漆器制作过程中打上的戳记,故多是制造地的地名或制漆器的官署。如罗泊湾汉墓中出土漆器上所烙印的“布山”和“市府草”等字,表示这些器物为布山市府所造。针刻文字是在漆器制成后刻上的,往往是漆器的买主、用主自己刻写作为记号或纪念。

漆器是一种包括多种工艺和多道工序的精细工艺品。制造一件漆器,需要多人分工合作,各尽其长,方能完成。其间要经过胎工(素工)、初漆工(傈工)、细漆工(上工)、绘画工、铭刻工(雕工)、清理工(清工)等道工序,最后由工师(造工)检查完成,再送监造官吏验收,合乎质量才算完成,真可谓“一杯卷用百人之力”。瓯骆地区制造的漆器,其上虽然未见明确烙刻制漆工匠和监造人名的题字,但从其能生产如此众多的漆器来看,如果没有一支人数众多又各怀其技的制漆工匠队伍以及专门的“市府”作坊(地方官营)和严格的组织分工是不可能做到的。除了普通的漆器种类以外,还有铜扣器、鎏金铜扣器和舒玉泞器。

楚国是漆器制造业最发达的地区。瓯骆地区出土的漆器种类、形制与绘画风格等,都与楚地发现的相似。岭南与楚地相邻,其地的制漆业应是在楚地制漆业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瓯骆地区的漆器的胎骨质地主要有木胎和夹拧胎两种,其中以木胎居多。其制作方法有三:一是研制木胎,即利用一木块或木板通过刨、削、剑、凿等作法制出器形,如方盒、耳杯、案、扁壶等器属之.二是旋木胎,即取一块大小适当的木板或木块,先旋出外部轮廓,然后将器内部分荆凿出来,豆、盘、盆类器物属之;三是卷木胎,是用薄木片卷成器身,接合处用木钉钉接,奋类器物属之。这类器物表面光滑平整,不见接缝痕迹,可能是在胎骨上加裱麻布,然后上漆。夹综胎器物偶见之,其制造方法是先以木或泥制成器形,作为内胎,然后以麻布或增帛若干层附贴于内胎上,待麻布或增帛凉干后即去掉内胎,“脱胎”后与原来器形的轮廓完全一致而在稍大一些的麻布或增帛上涂漆彩绘纹饰成器.有一些器物为了使其牢固,还要以金属件扣于漆器的口缘,由此亦增加了漆器的美感,但工艺技术要求更高。

漆器多绘有细腻流畅的花纹装饰。花纹除了平涂外,还比较多地使用线条勾勒,有些器物上的纹饰同时用几种线条勾勒,使画面更加生动活拨,华贵不凡.几何类型花纹线条纤细飘逸,写实性动物图案则简洁明快。如所绘的波浪纹,一波三折,曲折委婉,带流水的韵律;卷云纹更是洒脱飘逸,简明流畅;动物图像中的犀牛,着笔不多,却把犀牛特有的形态表现得活灵活现,反映了漆画工匠娴熟的绘画技巧和精湛的艺术造诣,达到了用漆如墨的境地。

漆器具有精巧、美观、耐用的特性,故既是一种精美的工艺品,又有很高的使用价值。所以,它一经出现。就为世人所喜爱,并且很快就发展成为一种新的用器。但由于漆器制作工艺复杂,原料稀少,所以价格必然昂贵,非一般平民百姓所能享用。

五、竹木器制造业出土的漆盒

岭南盛产竹类,因而以竹蔑编织竹器业的历史也很悠久。在平乐银山岭战国墓中,就发现有专用于破削竹蔑的青钢刀或铁质刀、削类工具,表明在先秦时期瓯骆地区早已出现了竹蔑编织。秦汉时期,这类工具明显增多,反映了竹编业的发展。但由于埋藏在泥水中的竹蔑器不易保存,所以我们已无法确知当时竹度编织的品种,但从目前所能见到的出土竹荀和竹席两个品种来看,其破削蔑片的技术和编织水平是很高的。1976 年发掘罗泊湾一号汉墓时,曾发现一些残竹筒和裹尸的残竹席,竹苟的竹蔑宽约0 . 5 厘米,而厚只有l 毫米;竹席的竹蔑宽约4 毫米,厚仅1 毫米。二者都作“人”字形编织法,质地与工艺并不亚于现代的竹席。由于岭南遍地都盛产竹,材料易得且易于加工,故民间的竹器业必定很普遍。

岭南地区山林遍野,木材丰富,有利于发展木器业。在秦汉时期的墓葬中,出土有众多的斧、锛、凿、曲柄铲、螂头、锉刀、锯、刮刀匀等成套的铁质木工工具。这些工具的出现及其广泛使用。极大地促进了木器加工制造业的发展。这一时期的木材加工及木器制造,不仅是相对独立于其他行业而存在,而且还渗透于社会各个行业之中,无论是造船、建筑、纺织、漆器制造、农业等等,无一不直接或间接与木器加工制造有关,无一不需要其介入。尤其在砍伐、锯板、凿卯、刨光等工序中普遍使用了铁制工具,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工效,而且可以使工匠们的技术得以充分发挥。在这一时期墓葬里发现的木制随葬品,除了形体硕大,结构紧密的木棺和木椁之外,还有木船、木车、剑、(木必)、楣、梳、篦、俑、马、兽、六博棋盘、拐杖、伞轴、木牍等,其制作工艺多较精巧,它们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的木器制作水平。

六、玉石制造业

自金属工具逐渐取代石质生产工具以后,玉器制造业也逐步发展起来,并逐渐成为替统治阶级或富有者提供装饰玩赏用品及礼器的专门行业。玉石晶润而有光泽,有硬玉和软玉之分。硬玉是一种辉石矿物,主要成分为硅酸钠及硅酸铝,硬度约为7;软玉是—种角闪石矿物,主要成分为硅酸钙,硬度为665。两汉时期是瓯骆玉石制造业发展的兴盛时期。在这一时期的墓葬中,出土有数量众多、品种丰富多样的玉器,器形包括玉璧、玉环、块、境、佩饰、玉鱼、玉角、玉猴、鼻塞、殆、杯、灯、管、珠、带钩、剑具、琢秘、印章等20 余种。这些玉器造型优美,雕剔玲珑、镂刻精细,工艺水平极高。如罗泊湾一号汉墓出土的玉杯,造型优美,制作精致,工艺水平堪称上乘,是汉玉中的珍品。

瓯骆地区出土的玉器,主要见于规模较大的贵族墓葬里,而一般的小型墓则比较少见。说明当时的玉器尚属珍贵之物,而普通平民百姓尚无法问津.据此看来,当时的玉器制造业主要还是由地方官府所垄断.除了玉器之外,瓯骆地区还盛行滑石器的制造。岭南地区有着丰富的滑石矿藏,在今桂东南和桂东北地区均有分布,尤以桂林一带为最.滑石矿通常是由富含镁的岩石变质而成,主要成分为硅酸镁,硬度为1 。因其矿石质地细嫩,色泽晶润如玉,且硬度低,易于雕琢,人们习用以“琢为器用”,故成为两汉至南朝墓葬中常见之物,器形有鼎、壶、甑、璧、暖炉、砚台、俑、猪、钵、勺、柱础等。这些器物多仿制于日用的陶器、铜器或玉器,而且多数为非实用器,但其形体凝重,造型优美,表面光洁,做工精细,刀法娴熟,形象退真,反映当时民间了匠的雕刻技艺已达到很高的水平。

从瓯骆地区出土的玉石器的种类、数量及工艺水平来看,其玉石制造业应已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手工行业。铁制工具的广泛使用,为玉石制造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因为玉质矿石质地坚硬,从开采、切割、凿刻到镂孔,必须要有比之更加坚硬锐利的工具,同时还要有娴熟的雕刻技术和深厚的艺术功底。瓯骆地区出土的各种玉石器,造型别致,通体圆润,均衡对称,赚刻精细,刀法明快,磨制光滑,形象生动,充分反映了这一时期玉石制造业的发展盛况及其精湛的工艺水平。

除了上述的手工生产行业及其成就之外,瓯骆地区尚有造船业、建筑业、酿造业、煮盐业、金银冶铸业、玻璃器皿的制造等等。只因考古发现的资料较少,史籍亦缺乏明确记载,故不单独列项详述。但它们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并且都具有一定的成就,进一步丰富了瓯骆手工业的内容,全面展示了这一时期手工业的发展成就,同时也是岭南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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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6 18:08:00 |只看该作者

第三节
     

     
商业与交通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从根本上消除了以往各自为政、相互封闭的封建割据局面,而后又在全国范围内发展道路交通,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为商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铺平了道路。及至“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更为商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使全国商业和交通运输业出现一片繁荣景象。随着秦对岭南的统一,以及开凿灵渠,修筑新道,沟通了岭南与内地的水陆交通,加上铁器的广泛使用和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商业和交通运输业也逐步发展兴旺起来。


    
一、商业


    
秦始皇统一岭南,设置郡县,委派官吏进行统治之后,虽然仍实行重农抑商政策。但由于秦的统一,打破了岭南长期封闭的局面,特别是灵渠的开凿和各条“新道”的开通,客观上有利于扩大岭南与内地及周邻地区的联系交往。历经南越国赵佗政权以及西汉王朝的经营,岭南社会经济有较快较大的全面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其地商业的发展。壮族先民首先乘着秦王朝“发诸尝通亡人、赘婿贾人”南下岭南之机,积极与中原各地开展通商活动,向中原各地输出海盐、水果、葛布和珠巩、砒帽、翠羽、犀角、象齿等土特产,而后转由中原输入“金铁田器”和马畜等生产资料,以补岭南发展农业生产在工具上之不足。贵港罗泊湾一号汉墓出土的《东阳田器志》 木犊书有“入插卅”的字。表明该木赎所记之农具为江苏所产,而后通过交换进入岭南。同墓出土一件《 从器志》 的木犊背面书有“中土砙卅”和“中土食物五筒”等字。“中土”即中州,就是今日的中原地区,表明该木赎所记之陶器和食物均为中州地区所产。又同墓出土一件木简记有“客籼米一石”等字,另一件木简也书“客籼口”等字样,按“籼”即籼字,“客”与土相对,是外来之意。“客稻米”系指从外地传入的私稻。贵港罗泊湾一号汉墓出土木腆、木简所记的铁农具、陶器、食物、客福等物,当是通过商业渠道流入岭南的。另据《史记?西南夷列传》 载,汉使“唐蒙风指晓南越,南越食蒙蜀构酱,蒙问所从来,曰:‘道西北牂牁’”,。表明唐蒙在番禺吃到的构酱也是通过商业渠道从牂牁江经广西运抵番禺的。这也说明,汉时岭南壮族先民不仅与中原地区通商,与远居西南腹地的巴蜀地区也有商业往来。那些南来北住、东去西来的商人,进行商品交流,互通余缺,对社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无疑是有益的。


    
壮族先民除于国内开展商业活动外,还积极开拓海外贸易。据史籍记载,汉时岭南的番禺(今广州)虽是华南大都会,但还不是对外贸易港口;当时的对外贸易港口是徐闻和广西南部的合浦。所以《汉书?地理志》 说:汉武帝时“自日南障塞,徐闻、合浦船行可五月,有都元国;又船行四月,有邑卢没国,又船行可二十余日,有谌离国;步行可十余日,有夫甘都卢国。自夫甘都卢国船行可二月余,有黄支国,民俗略与朱厓相类。其州广大、户口多,多异物,自武帝以来多献见… … 黄支之南,有已程不国,汉之译使自此还矣。”据考证,都元国在马来半岛东岸即今泰国南部的北大年府,邑卢没国在缅甸萨尔温江入海处,谌离国在缅甸孟加拉湾沿岸,夫甘都卢国即缅甸的蒲甘城,黄支国就是印度的建志补罗,已程不国即今之斯里兰卡。另外,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志》 也说:“雷州徐闻县……汉置左右侯官,在徐闻县南七里,积货物于此,备其所求,与交易有利。故谚口:‘欲拔贫诣徐闻。’”贸易时,输出的商品是黄金和杂缯,输入的货物主要是明珠、璧流离、奇石、异物等奢侈品。瓯骆地区的东汉初期墓葬曾出土玻璃、硬玉、玛瑙、水晶等物,其中仅玻璃一项就有1965 颗。广西贵港、梧州、合浦汉墓也出上有玻璃、琥珀、玛瑙、硬玉等物。 汉墓出土之玻璃即《 汉书》 所提之“璧流离”。而今,《汉书》 所载之输入商品已在瓯骆汉代墓葬出土文物中找到。说明汉时的海外贸易主要为官营,所以输入的珍奇商品,均为少数统治者所占用,死后也随葬于其坟墓中。

与此同时,瓯骆人民还积极发展本地区内互通有无的贸易交换活动.这一时期发现的冶铜遗址、冶铁遗址和制陶遗址,均位于江河之畔,主要原因应是便于外运。瓯骆地区墓葬中出土的青铜器、铁器、陶器、瓷器以及玉石器等,形制和纹饰风格基本相同,应是由专门的作坊制造出来,而后通过贸易交换活动,才到使用者手中。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本地区商品贸易的活跃与发展。

秦汉时期岭南瓯骆地区的商业活动在其后裔的语言方面也有所反映。壮语谓圩市为“非”( fei 4)或“圩”(wei) ,卖为“开”( hai5 ) ,买为“取”( si : 4 ) ,与汉语完全不同。说明壮族地区的圩市和商业上的买卖活动,古已有之。

壮语对做买卖的“圩市”和商业活动上“买”、“卖”等名词既然都有自己的民族语称,说明壮族地区的商业活动,自古以来就已有之,并非如一些史书所说的越人“不知商贾” ,而是“城郭好市,负贩逐利,率妇人也”; “荷担贸易,百货塞途,悉皆妇女”和“多妇人为市”。但总的来看,瓯骆地区的商业贸易多属乡间的小型交换活动,以满足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需要,专事商贾者较少,大宗土特产的外销和外地商品的输入,主要为外来的汉人商贾所为。

二、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业是社会生产和建设事业发展的先行行业。社会生产和商业贸易的发展离不开畅通的交通运输。瓯骆地区南濒北部湾,面向东南亚,背靠大西南,境内讧河纵横,具有发展交通运输的有利条件。秦汉至隋代时期,瓯骆地区的交通运输以水路交通为主,陆路交通次之。秦征西瓯,已先修凿灵渠以通粮草;汉武帝平南越,需先备足载运水师的楼船和戈船。其水路交通可分为内陆交通与海外交通两个方面。


    
内陆交通主要也是靠内河交通。这又可分为两个方面:在瓯骆故地境内,水路交通可谓四通八达,即以自西而东流经今广西中部的郁江——浔江为干线,往北通过桂江、红水河和柳江可通达桂北各县;往西通过右江可通达桂西各县,其间,溯驮娘江可达西林县,溯西洋江可达云南广南县;往西南通过左江除到达左江地区各县外,还可溯左江之源的平而江进入今越南北部的谅山地区;往南通过北流江转南流江可通达桂东南和桂南各县,并自合浦出海到达东南亚各国。与毗邻地区的交通,一是通过桂江—— 灵渠向北入湖南湘江到达中原各省,此为古代瓯骆故地出入中原的主要交通(通道),有其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上的意义;二是通过浔江——西江东下广州,再由广州到达海外,三国至两晋时期,此一航道盛极一时;三是通过古称牂牁江的红水河进入贵州的古夜郎地。《史记?西南夷列传》 说:“夜郎者,临牂牁江,江广百余步,足以行船。南越以财物役属夜郎,……,窃闻夜郎所有精兵,可得十余万,浮船牂牁江,出其不意,此制越一奇也。” 《汉书? 西南夷两粤朝鲜传》 也说:汉“元鼎五年(前112 年)秋……使驰义侯因巴蜀罪人,发夜郎兵,下牂牁江,咸会番禺”;四是通过柳江― 都柳江进入贵州东南部的从江、榕江和三都等县。
     


    


    


    


    
在“陆事寡而水事众” 的岭南地区,陆路交通不如水路发达,主要有五岭道的开通。所谓“五岭道”,就是秦始皇统一岭南时秦军所走的5 条道路。但这五岭古道,由于汉高后的“别异蛮夷,隔绝器物” 和南越国赵佗因对汉王朝之愤怒而“发兵守要害处” 五岭道一度被堵塞。汉武帝平南越后,五岭道虽获重开,但由于种种原因,交通运输仍未如常。至后汉建初八年(83 年),郑弘大司农考虑到南北交通,如绕经东南沿海之“东冶,汛海而至,风波艰阻,沉溺相系”;为了安全和便捷,郑弘奏请“开零陵,桂阳峤道”,于是五岭道“夷通,全今遂为常道。”


    
关于交通运输工具,1965 年广西梧州东汉墓曾出土过一件陶牛车巷。广州东郊东汉墓也出上过一件。表明汉时牛车为岭南地区陆路交通运输的主要工具.至今,牛车仍是壮族民间交通运输工具之一。至于马车,迄今只有广西贵县风流岭汉墓出土过一件, 此种情况与古代岭南地区“亡马” 有关。


    
海外交通:汉时岭南的对外交通港口是广东雷州半岛南端的徐闻和广西南部的合浦。由此航船可达今马来半岛、缅甸、印度、斯里兰卡。到了三国后期,华南的海外交通逐渐东移至广州,粤西的徐闻港终为广州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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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教育

羁縻制度时代,整个俚僚人地区社会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发展,呈现出极不平衡的局面,因而教育也产生了新的不平衡状态。一些府及正州、正县先后举办学校,官学发展起来,通晓汉文的俚僚文人相继涌现。经州县荐举,不少人参加了科举考试,迈入了封建仕途。逐渐形成壮族文人阶层。学校教育及科举的推行,加上“南选”的设立,既有利于俚僚人地区人才的成长,也加深了汉文化对俚僚人民间社会的影响,产生了仿借汉字创造的土俗字,俚僚人地区汉文化水平在教育发展进程中得到不断提高。而在羁糜州、县、垌,则情形大体依然如故。

第一节 官学的兴起 科举的推行

一、 州、县学的设立

唐王朝的统治,基本上仍是依靠儒术。这一方面表现在采用儒家的政治思想,表“礼”内“法”。制订了以“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为原则的《唐律》 和体现孔子“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政教思想的《 唐礼》 ,把它们当作唐代社会生活的规范与约束;另一方面又具体表现在科举和学校制度上,推行“尊崇儒学,兼重佛道”的文教政策.无论科举的考试或学校的学习,都是以儒家经典为主要内容,选拔和培养儒术人才。

唐时,在教育管理上承袭隋制,设国子监及弘文、崇文两馆,并置馆监统辖。从唐高祖到唐玄宗数任统治者都重视大兴学校。武德一七年(624 年),唐高祖下诏兴学,令“吏民子弟,有识性明敏,志希学艺,亦具名申送,量其差品,并即配学。州县及乡,并令置学。”贞观年间,唐太宗在复置书学、算学基础上,诏诸州置医学.开始确立专业教育,在以经学为主体的同时,设立各种专业学校。并尽召天下惇师厚德为学官,广学舍,增学员。武则天时不重儒学,“学校顿时隳废。”唐玄宗注意兴复学校,开元二十六年(738 年),令天下州县每乡各里置学,择师教授。使地方学校深入到乡里。

在这期间,逐步形成了一整套从中央到地方的相当完备的学校制度。中央有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律学,隶属于国子监。还有隶属于其他行政部门的弘文馆、崇文馆、崇玄学、医学、卜笙、天文、历数、漏刻、兽医、校书等多种形式的专门训练机构。地方学校有府学、州学、县学、市镇学、里学等各个层次的学校。这些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学生名额、招生对象及学习内容都有详细的规定。

从地方学校看,是按府、州、县的人口多少分为等级,规定教师和学生的数额。京都学置经学博士1 人,助教2 人,学生80 人;大、中都督府学置经学博士l 人、助教2 人,学生动人;下都督府学置经学博士、助教各1 人,学生50 人;上州学置经学博士l 人,助教2 人,学生60 人;中州学、京县学置经学博士、助教各1 人,学生50 人;下州学、畿县学、上县学置经学博士、助教各1人,学生40 人;中县、中下县学、下县学也是配备经学博士、助教1 人,但中县、中下县学生35 人,下县学生20 人。学习的内容均是儒家经典,规定以唐太宗时由国子祭酒孔颖达等撰成的《 五经正义》 为教材,每年明经依此考试,直到宋初数百年问,用此取士,未尝稍改。

唐代官学教育的发达,对俚僚人地区影响很大,遂兴起办学之风。在各府县凡设正州、正县的地方都先后办起学校,出现了一批热心发展俚僚人地区教育的著名人物,主要有:

李昌夔,皇族,陇西人,大历八年(773 年)九月任桂州刺史,桂管防御观察使,在俚僚人地区任职9 年之久。他积极推行唐“尊崇儒学,兼重佛道”的文教政策,到任后3 年,即大历十年( 775 年),兴建了桂林第一间学校一一桂州学,地址在独秀山下。据《独秀山新开石室》 记载;“大历中,御史中丞陇西公李昌夔保降南服,三年政成,乃考宣尼庙于山下,设东西庠以居胄子,备俎豆仪以亲释菜,虽峻址可寻,而丛薄未剪… … 。”之所以建学于此,是有历史渊源的,他不仅是唐宣尼庙旧址,而且是南朝宋人颜延之读书室旧址。当然这所学校与唐代其他地方学校一样,封建色彩十分鲜明,明确提出“设东西庠以居胄子”,只有贵族子弟才能入学,平民子弟是无法问津的。除兴建桂州学外,李昌夔还动员了地方士绅开办了九所公私塾馆。当然能入塾馆的学生自然也还是那些贵族子弟。而俚僚人封建化也正是从他们这里开始的。大历十二年(777 年),西原人民在首领潘长安等人领导下,举行了大规模的起义,李昌夔奉命率大军镇压,俘虏潘长安。为炫耀武功,在桂林城北入口处铁封山上摩崖镌刻“平蛮碑”,记载李昌夔镇压西原垌酋长潘长安反唐斗争的经过。但同时,又想文武并重,宣扬教化,建中元年(780 年),李昌夔又在虞山修建舜庙,立建庙碑刻,碑文是唐代著名文学家韩愈的叔父韩云卿所撰,既颂扬虞帝德政,又称赞李昌夔镇压西原蛮酋长潘长安的“功绩”,“以庙明德”,以教化人,听从唐王朝的统治,李昌夔的上述教育活动,虽然有阶级局限性,主要是推动封建教化,但客观上是有利于俚僚人地区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的。

韦丹,字文明,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东)人,唐宪宗元和初年(806 年),为容州刺史,重视学校教育,“教民耕织,止惰游,兴学校”。对容州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了一份力量。同时韦丹还注重当地经济的发展,“始城州,周十三里,屯田二十四所,教种茶、麦,仁化大行。”由于他治行卓然,深得当地人心,“没四十年,民思之不忘。”

唐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柳宗元,在永贞改革失败后,被贬为永州(今湖南零陵)司马,元和十年(815 年),再徙柳州刺史,4 年后,死于任所。柳宗元在柳州任职期间,热心社会改革.为当地人民做了不少有益的事。在发展俚僚人地区教育事业方面,更是功劳不小。作为思想家,柳宗元在哲学上,有《天说》 、《 天对》 等重要论著,他认为“元气”是物质的客观存在,根本否认在“元气”之上还有最高的主宰。并提出天地、元气、阴阳不能“赏功而罚祸”,打击了当时流行的因果报应思想。在教育上也含有一种自然主义倾向的教育思想,注重人事而反对天命,主张教育人要顺从天性,但学生学习要不断努力,尽力之所及。他还把师道看得特别重,意在严格要求师,要避师之名,而求师之实。还主张变师生关系为师友关系,从交以为师进一步地以师为友。学习上,他反对记诵章句,整天埋头在书本上,要“有所拘”,也要“有所纵”,紧张之后应有适当的休息,避免疲劳、废乱,可以有时间思考一些问题。柳宗元还对当时科举中“交贵势,侍亲戚”的现象进行抨击。这些进步思想在柳宗元的教育实践活动中都有所体现。

柳宗元在柳州期间,除实行解放奴婢、挖井开荒、植树造林、发展生产等兴利除弊的措施外,在文化教育事业上非常热心。表现在修葺文庙,兴复学校,教授生徒等方面。元和十年(815 年)j 又月,柳宗元刚到柳州任所两个月,孔子庙崩坏,柳宗元马上兴工修复完好。这是文化教育上一件带有根本性的大事,因为尊孔是“教”的集中表现,唐代的教育实质是儒学教育,孔子是儒学的祖师爷,修葺孔庙就体现出官府的提倡所在。同时,柳宗元也兼重佛道,这也是唐王朝的文教政策之一。从元和十年到元和十二年(817 年),派人修复柳州大云寺,想利用佛教来改变当地人民迷信鬼神、占鸡卜、杀六畜,有病祭神鬼不求医的习俗。实际上是利用佛教帮助“教化”。正如柳宗元《复大云寺记》 中所说:“董之礼则顽,束之刑则逃,惟浮屠事神而语大,可因而入焉,有以佐教化。”兴复学校,是柳宗元推广教化的又一重要活动。《 柳州府志》 记载:“府学创自唐初,元和间刺史柳宗元重修有记。”还说:“柳州府本百粤之地,爰自秦汉始入版籍。民知有冠裳之制,然犹不知学也。自唐柳子厚出守是邦,一振文教,翕然向风,骎骎然有诗书礼乐,泽大中祥符之间。”大中祥符是北宋真宗时的年号,为公元1008 1016 年,这反映柳宗元在柳州办学对后世的影响。《 马平县志》亦记载:“自柳侯守是邦,建学宫,崇圣教,稍稍诱以经术,悟以文章,而乔野朴陋之风一变。”柳宗元除兴办学校外,还亲自教授生徒。《旧唐书?宗元传》 说:“江岭间为进士者,不远数千里皆随宗元师法;凡经其门,必为名士。”《 新唐书?宗元传》 记:“南方为进士者,走数千里从宗元游,经指授者,为文辞皆有法。”韩愈作《柳子厚墓志铭》 说:“衡湘以南为进士者,皆以子厚为师,其经子厚日讲指画为文词者,悉有法度可观。”这些记载都反映了柳宗元辛勤讲学、生徒众多的事实。作为与韩愈一起倡导古文运动的文学家,柳宗元主张“文以载道”、“文以明道”,反对“贵辞而矜书,粉泽以为工,道密以为能”的颓废文风。他的作品《种树郭案驼传》 、《 粹人传》 、《 捕蛇者说》 都具有相当的人民性,开创了一种摆脱陈言俗套,随着语言自然音节自由抒写的文风。尤其是,柳宗元热心于用此文风指导后辈,他说:“讲古,穷文辞,有来问我者,吾岂尝嗔目闭口耶?”经他指导的学生,“为文辞皆有法”,有不少还成了名士。柳宗元为俚僚人地区培养了一批学人,对当地文风的开拓,其功可谓大矣。学子们不仅学柳宗元的文辞,还学习他的书法。唐人赵磷作的《因话录》 记述:“柳柳州书,后生多师效,尤长于章草,为时所宝,湖湘以南,童稚悉学其书。”可见柳宗元对这一带文化教育所作的努力及其影响之巨大。柳宗元在柳州的建树,赢得了各族人民的追思和景仰。

随着唐王朝对俚僚人地区统治的加强,不少州县地方在行政机构建立后,都兴办学校,传播封建文化知识,培养封建人才。据记载,唐朝在俚僚人地区共创设了11所州县学。其中创建于唐初的有岑溪府学、柳州府学、永福县学、武缘县学(令武鸣县境); 创建于贞观年间(621 649 年)的有容州学(在今容县境)、博白县学、北流县学;创建于大厉年间(766 779年)的有桂州学、象州学;还有古县学(今永福县境),此外灵山县学也创建于唐代。官学在俚僚人东部地区有了较大发展。但从总体来看,这些州县学有下列几个特点:第一,绝大部分都是设在俚僚汉杂居地区,俚僚人聚居的桂西南尚少。第二,都是经科学校,即以儒家经典为学习内容,医学、玄学等专业学校在唐代俚僚人地区还未见记载。第三,在唐代俚僚人地区,除桂州为中州外,其余都是下州,加土地处边陲,人才匮乏,往往不能按规定配齐教官,生员也常不足额,这说明官学在壮族先民地区属开创和初步发展时期,比起中原地区地方官学来,还有很大距离,尤其是俚僚人聚居区。官学的发展是宋代以后的事情了。

二、 科举的推广与南选

我国科举考试制度起于隋炀帝大业二年(606 年),而科举制在俚僚人地区的推行则是始于唐代。

唐朝逐渐完备了隋朝创立的科举制度,取士的途径大要有三:由中央和地方学校的学生通过校内考试合格之后,送礼部参加省试,称之为“生徒”;即由州县每年考选社会上学有所成的士子,按规定名额送到礼部参加省试,称之为“乡贡”;由皇帝诏举并亲自主持考试的叫做“制举”。

参加礼部省试的科目,名目繁多,常行的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六科。唐初科举考试最重视秀才科.推荐考秀才科而未能录取,州、郡长官有罪,因此各地方官很害怕贡举秀才。加上秀才科的要求高于进士科,考试的内容为方略策五道,要求不许徒托空言,要有济世安邦切于时用的真知灼见,故而士人多有意回避。到唐高宗初年,只好废止秀才科。

科举考试及格,称为“登科”、“及第”。进士科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明经科录取人数多,较易;进士科录取人数少,较难。唐代重进士而轻明经。明经、进士考取之后,还要经过吏部按“身”(体貌丰伟)、“言”(言词辨正)、“书”(楷法遒美)、“判”(文理优长)四个标准进行考试,合格者才能授官,真正选拔出符合封建统治者需要的人才。科举制打破了魏晋以来以门第取人的“九品中正制”,专门以考试方法来挑选人才。为广大封建地主阶级各阶层知识分子提供了参加政权的机会,协调了统治阶级内部各阶层的矛盾,扩大封建政权的阶级基础,成为巩固封建中央政权的有力的统治工具。

由于中央王朝的重视,科举在各州县逐步推动,俚僚人地区也有不少人,经州县荐举,参加了科举考试,并由此迈入仕途。贞观七年(633 年),滕县李尧臣中试进士,为俚僚人地区的第一个进士,被任为交州刺史。永昌元年(689 年),钦江(今钦州)人宁原俤中进士,官任谏议大夫,玄宗时兼修国史,因直书不隐被罢官。广德二年(764 年),灵山人姜云辅中进士,官为同平章事。唐宣宗年间(847 859 年)临桂曹唐、阳朔曹邺先后中进士。曹唐曾任府从事,后隐居成道士。曹邺曾出任洋州刺史,后辞官隐居桂林。唐昭宗乾宁二年(895 年),临佳赵观文状元及第,为俚僚人地区的第一个状元。南汉时,平南人梁嵩亦中状元,但因南汉僻处岭南,不是全国性的考试,故俗称梁嵩为半个状元。唐至五代,俚僚人地区士子共中进士12 人(其中南汉2 人),除上述所列之名外,还有富川的毛承吟、毛延锋、毛延瑀,博白的梁恩和平南的周邦。这一时期,俚僚人地区中进士的较少,一方面反映出俚僚人地区在儒家文化水平上与中原地区的差距,另一方面也有参加考试人数较少的原因。按照唐朝的规定,州府的乡贡是生徒,每年所送考生都有名额限制。会昌五年(845 年)规定,中原各道所选送的考生进士分别为不能超过10人,15 人,30 人,明经分别为不能超过15 人,20 人,50 人,而“金汝、盐丰、福建、黔府、桂府、岑南、安南、岭南道进士不得过七人,明经不过十人.”可见,俚僚人地区送考人数在全国属最低等级。从俚僚人地区中进士的人员分布看,又都是在俚僚汉杂居的桂东、桂北地区,这与唐时州县学设置地是一致的。因为学校的培养目标就是准备参加科举,学校教学内容就是科举所考的内容。科举的推行,促进了俚僚人地区官学、私学的发展,作为科举考试预备阶段的学校教育事业开始得到许多地方官吏的重视和支持,虽然当时懊僚聚居的桂西地区尚无参加科举的记载,但科举在壮汉杂居地区的发展,无疑对俚僚人聚居地区造成很大影响,宋以后科举在这些地区就得到推行了。

俚僚人地区能通过科举途径入仕的人数既已较少,又地处边远,中原人士多不愿南来任官,以至地方行政吏员甚缺。为解决这一问题,唐王朝在岭南地区采取了一种不同于中原地区的官吏考核选拔特殊政策。叫做“南选”。这一政策初行于唐高宗上元二年(675 年),规定岭南五管、黔中都督府得即任土人,而官或非其才,乃遣郎官、御史为选补使,谓之“南选”。就是说,岭南广、桂、容、邕、安南五管和黔中等郡县的官员,可以不完全由吏部选派,而从本地选用土人充任,以京官五品以上l 人充使就补,御史1 人监之。上元三年(676 年)八月,开始设置南选使,规定“三年一置”,简补广、交、黔等州官吏。但后来有些变化。唐德宗大历十四年(779 年)即位后,提高了南选使的权力,令“南选使可以专达,勿复以御史临之。”由南选使单独行使选补岭南、黔中州县官吏的职权。宪宗元和二年(807 年),又恢复旧制,《 旧唐书?宪宗纪》 载,这一年,“以职方员外郎王洁为岭南选补使,监察御史崔元方监之。”唐中后期,南选时停时续。穆宗长庆二年(822 年),令暂停岭南、黔中选补。敬宗宝历二年(826 年)则更缩小了南选的范围,当时,容管经略使严公素奏:“当州普宁等七县,请同广、昭、桂、贺四州例北选。”所谓“北选”,就是由中央吏部派遣外官,敬宗从之。但除北选的州县外,其他大部分州县的南选仍然进行。到文宗大和七年(833 年),令“岭南五管及黔中等道选补使,宜权停一二年”。当然,终唐一代,南选是基本实行的。南选官吏的数量在岭南官吏总数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旧唐书?韩思复传附韩佽传》中记载,唐中期韩佽出任桂州观察使时,桂管20 余郡,州掾而下至邑长300 员,其中由吏部委派的仅占十分之一,其余都由观察使量才而补之。因而,南选,方面对俚僚地区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它适应了岭南各民族的特殊情况,较好地处理了当地土人首领与中原王朝的关系,有利于当地人才的培养和涌现,也有利于汉文化的传播和教育的发展,但另一方面,南选主要方法是考核选拔,与科举严格的考试不一样,可凭使者定夺,因而也易产生请托贿赂得官的流弊。《旧唐书?韩佽传》 载:韩佽一到桂州,就有原南选为官者数百人来见,一吏持籍请补缺员。韩佽说:在任有政绩的,我不夺其官;有过失的,一定绳之以法;缺员的,必须按考核薄册登记的情况,选其中可任的人,然后补之。恰逢春服使到,乡有豪猾厚资者,进贿使者,求当县令,使者帮他们向韩佽说情,韩佽当场答应。等使者离去,即召乡豪来责以挠法,各笞其背,从此豪猾敛迹,清廉吏才得以补官,这确实反映了当时南选中的一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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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俚僚人地区汉文化水平的提高


    


    

一、
     
俚僚人地区的文人先驱


    


    

郡县制以来,俚僚、汉族人民长期的文化交流和教育的发展,使得俚僚人社会在上层人物里产生了一批精通汉学、并能熟练地运用汉文进行著述、作诗的古代文人。到羁糜制度时期,随着唐王朝统治的逐步加强,俚僚人汉人杂居地区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封建官学、私学的创办,科举、南选的推广,使俚僚汉文化交流口益加深,通晓汉文的俚僚文人也相继涌现。

唐初,俚僚人的上层人物中,就有以诗闻名于世者。贞观八年《 634 年),唐太宗于长安城西检阅武练,唐高祖亦亲自临视,阅毕,在未央宫大宴群臣,三品以土官员俱在。酒宴间,高祖命突厥首领领利起舞,又令南方越族酋长即高凉郡俚僚人士官冯智戴当场赋诗,他们都能遵命照办,得到唐高祖的赞赏,高祖笑着说:“胡、越一家,自古未之有也。” 可见俚僚人中的一些首领的汉文水平已相当高。

当时溪峒俚人豪酋宁氏家族中也有长于汉文而享盛名的人物,著名的有宁纯和宁原悌。宁纯,字如和,是宁猛力的弟弟宁宣之子.宁猛力死后,由其长子宁长真袭安州刺史一职,归隋拜鸿胪卿,而留猛力之弟宁宣为合浦太守。唐高祖武德初(618 625 年),宁长真与宁宣都以地降唐,高祖授长真为钦州都督,宁宣因未报而卒,以其子宁纯为廉州刺史。《钦州志》 记载,宁纯“少警敏,通章句,颇善书。”在任廉州刺史时,“善抚众,招徕蔡龙洞民,辟其四境,清立为县”。后来,宁纯又任合州刺史。太宗贞观初(627 年),高州首领冯暄去世,其弟冯盎反叛,屡次想攻打宁纯,宁纯闭境自守。唐王朝派遣中庶子张元素镇抚,到廉州看到宁纯,谨厚有礼,并以诗书礼义教其族人,要求子弟用心读书,张元素非常称奖。宁纯除重视子弟的教育外,还“通章句,颇善书”,以文学而享盛名,可惜其作品未能留存下来。

宁原悌,是宁纯的重孙,在严格的家庭教育下,他从小好学,博学能文。武则天永昌元年(朋9 年),举进士以贤良策试于廷,当时对策者上千人,原悌得第九名。朝野之人认为原悌来自荒服之地,竟得上第,都叹为奇异,宁原悌先被授秘书省校书郎.后累官至谏议大夫。睿宗景云二年(711 年),睿宗要以西城、隆昌二公主入道为女冠,并为营建寺观。宁原悌上言,认为释道二家皆清净为本,不当广营寺观,劳民费财,梁武帝致败于前,先帝取灾于后,殷鉴不远。今二公主入道,将为之置观,不宜过为崇丽,取谤四方。同时认为,先朝所狎诸僧,尚在左右,宜加屏斥。他的意见得到了睿宗的采纳。玄宗时,宁原悌复以谏议兼修国史,因直书不隐而被罢官。宁原悌作为俚僚人的早期进士,在当地影响较大,至今狼济山有石室,为宁原悌读书之所,后人还在钦州北二里为他立祠,称为谏议庙。
     

澄州(今广西上林县)壮族首领韦敬办、韦敬一的汉文造诣亦较深,至今保存下来的《六合坚固大宅颂》 和《 智城洞碑》 碑文就是他们撰写的。

韦敬办是澄州壮族首领韦阙的长子。韦敬办在唐武德七年(624 年)持节压伏“生蛮”,开拓化外,诏领澄州刺史。唐永淳元年( 682 年)前,韦阙去世,韦敬办承袭父职,入仕为官,做了四品衔的县令。接着用武力击败了与他争位的兄弟,掌握大权。在志得意满之余,韦敬办兴建了城堡式的庄园大宅,并用汉文撰写了《六合坚固大宅颂》 碑文,刻制成碑,借以抒发其成功的喜悦和抚绥治下的人心。其碑文从文学角度看,还显得较幼稚和朴拙,不是那么畅顺,晦涩难解,佶屈(?)牙,缺少组织和雕饰的功夫。但放到当时的历史环境中去看,素称为瘴病横行不毛之地的岭南,被中原人士视为畏途,澄州又是岭南中的穷乡僻壤,文人骚客则更为罕至。韦敬办作为部落大首领、同时又是接受王朝任命和封号的州官,能在汉文化影响下,具备这样的汉文水平,是显示了一定功夫的,这也是壮族汉文化教育发展初期的一种反映。

在武则天神功元年(697 年),韦敬办已经官至“左玉铃金谷府长上左梁毅都尉员外置上骑都尉检校寥州刺史”,集地方军政大权于一身。为替自己树碑立传,由其同宗和下属、无虞县令韦敬一为其撰写了《智城碑》 碑文。这篇碑文比韦敬办的《 六合坚固大宅颂》 显示出更成熟的风格,反映出作者韦敬一具有较高的汉文学素养。他把描绘风物与叙述事实结合起来。文体上采用唐初通习的骈文体裁,以长篇的铺排手法,热烈而细腻地描绘了智城山景的蓬勃气象,善于遣词练句,对仗工整,表现出较高的文字功力。文中还有不少壮族民间习用的土俗字,还有不少武则天时使用的新字,这既说明唐代中原文化对俚僚人地区文化教育发展的影响和推动,也反映出当时的唐中央政权与当地政权往来关系的密切,无论在政治上或文化上俚僚汉人民都结成了不可分割的统一纽带。而作为俚僚人上层人物则有更好的条件去吸收、学习中原文化,其中像韦敬一这样聪明好学之士则成为了俚僚文人的先驱。

除此之外,羁縻时期俚僚东部地区还有其他通过科举入仕的文人,如藤县的李尧臣,阳朔的曹邺,临桂的曹唐、赵观文,高川的毛承吟、毛延锋、毛延瑀,平南的梁篙、周邦,博白的梁恩等,虽然很难肯定他们的民族成份,但他们生长在俚僚人地区,他们的功名成就对俚僚地区的文化教育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曹邺,字邺之,阳朔县人,居县治龙头山下,幼时曾经常在天鹅山下石岩读书,至今遗址犹存。唐大中四年(850 年)中进士,是桂东北地区开创进士科名的第一人。曾任太平节度使幕府掌书记、太常博士、祠部郎中、洋州刺史。官位虽不高,但为官正直,很想有所作为,“岂学官仓鼠,饱食无所为。”在太平幕府任职时,有一次到齐州检查刑狱,写了一首长诗《奉命齐州推事毕寄本府尚书》 ,如实反映齐州老百姓对州官的看法,“州民言刺史蠹物甚于蝗。”表现出他对官吏贪暴、人民疾苦的不平情绪。任太常博士时,宰相百敏中、高璩相继死去,照例由太常官员负责议论谥号。曹邺直言建议:敏中久病不但不辞退,还要驱逐忠直的谏官,应该谥号为“丑”。高璩交游杂类,进取多邪道,按照谥号之法,不思妄爱曰刺,请给其谥号为“刺”。可看出他刚直的风气。曹邺擅长作诗,是晚唐著名诗人之一,他与刘驾为诗友,时称“曹刘”。他的诗多抒写其政治上不志的感慨,有《四怨》 、《 三愁》 、《 五情》 诸篇,还著有《 艺文志》 2 卷。《 经书题解》 1 卷,《 古风诗》 4 卷。《 全唐诗》 收录其诗2 108 首。其中《 官仓鼠》 一首极其著名,诗为:“官仓老鼠大如斗,见人开仓亦不走。健儿无粮百姓饥,谁遣朝朝入君口 ? ”把将士百姓的挨饿和官仓老鼠的肥大这一令人触目惊心的矛盾以强烈的对比展现出来,是对贪官污吏的深刻揭露和诛伐。曹邺还鼓励故乡子弟读书上进。《山中效陶》一首写道:“落第非有罪,兹山聊归止。山猿隔云住,共饮山中水。读书时有兴,坐石忘却起。西山忽然暮,往往遗乡履。”把落第后仍发奋读书与家乡的山居情景融合在一起,自然真切。在他登第后,又写《致阳朔友人》 诗:“桂林须产千株桂,未解当天影日开。我到月中收得种,为君移向故园栽。”这首诗表面上讲种桂树,表达曹邺自信的心情,但其含义是很深的。曹邺的“桂林须产千株桂”,是激励故乡后辈奋发上进,及第折桂,希望家乡多出人才。

曹唐,字尧宾,临桂人,太和元年〔 827 年)中进士。他亦擅长写诗。《 全唐诗》 收录他的诗2 卷,140 多首,此外还有一些诗散见于其他记载。他与曹邺被故乡人称为“二曹”,对后世亦有较大影响。

这些文人先驱通过自己的作品充当了俚僚、汉文化交流的中间媒介,成为这个地区文学之新文体、新形式的倡导者,是推动当地文化教育向前发展的一支骨干力量。


    


    

二、
     
俚僚人地区思想、生活习俗的改变


    


    

俚僚人地区教育发展逐步向中原封建文化教育的倾斜和交融,是有其社会基础的。其中之一就是在长期与汉族人民交往过程中,整个俚僚人地区汉文化水平的提高,它包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这种提高又是与封建统治的加强,南来汉人的增多分不开的。


    


    

羁糜制时期,唐中央封建王朝对岭南的统治日益加强,并且逐步深入岭南西道各地,流州县的不断增加,羁糜州县遍布西部,就意味着南下汉人也不断增加。特别是黄乾曜、黄少卿父子相继起义失败以后,中央王朝控制的程度更为严密,南下汉人更是成倍乃至数倍增长,更全面地推动了这个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促进这个地区汉文化水平的提高。

在汉文化影响下,壮族人民的居处也有所改进。城镇开始出现。元和十四年(819 年),唐宪宗从军事皮边的需要出发,下诏“有边于豀洞连接蕃蛮之处,特建城镇” 。在俚僚人民的村寨之间开始出现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城镇,也自然成为汉文化传播的重要基点。俚僚人民的建房材料也开始有些变化,李复任容州刺史时,教民作陶瓦,“劝导百姓,令变茅屋为瓦舍” 。《 新唐书?宋璟传》 也记载:“广人以竹茅茨屋,多火。王景教之陶瓦筑堵,列邸肆,越俗始知栋宇利而无患灾”。元和初(805 年),杨赞陵出任岭南节度使,“咨访得失,教民陶瓦易蒲屋,以绝火患。”杜佑为容管经略使和岭南节度使时,“为开大衢,疏析廛闬,以息火灾。”以泥瓦结构取代原来的草木结构,在当时村落里虽还不普遍,但却代表了俚僚人居住房屋结构发展的方向。

在婚姻、风俗上,由于俚僚汉杂居,秦汉以来就出现了俚僚汉通婚的现象,唐时有的地方官虽下令禁止,如卢钧为岭南节度使时,“下令蕃华不得通婚,禁名田产” 。但禁而不止,“蕃獠与华人错居,相婚嫁”仍不断出现,而且地方上层人物也是如此。《 隋书》 载:“傍南山杂有獠户,富室者颇参夏人为婚。’心唐高宗继位时(650 年),礼部尚书许敬宗就因“嫁女与蛮酋冯盎之子,多纳金宝”,而受到有司弹劝,被降为郑州刺史。冯盎即高凉郡僚人首领,虽然他“奴婢万余人,所居地方二千里”,为当地首富,但在封建统治下,“汉尊土卑”,少数民族地位低下,像冯盎这样的僚人上层人物也想通过与汉族官僚联姻来提高自己的地位。当然一般俚僚人与戍边士兵、南来平民的相婚嫁则是杂居生活、往来增多的必然。

俚僚汉交往的密切使双方相互吸收融合,既有汉族被俚僚化,也有俚僚汉化的。在“以夏变夷”的思想指导下,许多地方官员也采取措施改变当地一些不良风俗。如柳宗元为柳州刺史时,为改变柳州“以男女质钱”的土俗,实行解救奴婢的措施,“悉令赎归”。当时桂管观察使裴行立把这个办法推广到柳州以外的各州,桂管所属12 州,一年里得到解救的奴婢达“千人”。柳宗元还采取教化措施来改变当地迷信神鬼,有病不求医,占卜祭鬼神和男好游惰的习俗。使得“古龙城地,被服柳侯之化,渐知遵法,禁耳诗书,厢民尤为淳秀。服饰仪制,严然土风,各乡很土,户多俭勤。”元和中(806 820年),马惚任安南都护和桂管经略观察使,“用儒术教其俗,政事嘉美,獠夷安之。” 宣宗时(847 859 年),韦正贯任岭南节度使,时“南方风俗右鬼,正贯毁淫祠,教民毋妄祈。”这些举措,对改良风俗无疑起了积极作用。

在思想意识上,把中原封建统治奉为正统,对封建国家的忠贞教育在俚僚上层社会中很早出现。陈永定二年(559 年),高凉洗氏夫人的9 岁儿子仆被拜阳春郡守,后广州刺史欧阳屺谋反,召仆到高安,诱与为乱。仆派人回告洗氏夫人,洗氏夫人告诫说:“我为忠贞,经今两代,不能因为你而负国家。”隋初,隋文帝册封洗夫人为谯国夫人,要求她“训导子孙,敦崇礼教,遵守朝化”。皇后还踢给她首饰及宴服一袭。洗夫人把它同梁、陈时的赐物各藏于一库,每年大会时,都陈列于庭,让子孙们看,并教育他们:“你们应该对天子尽赤心,我已效劳过三代君主,唯用一好心。今天,他们的赐物都保存在此,这是对忠孝的报答啊,愿你们都思念之。”她要子孙们以自己为榜样,忠贞于中原封建国家。临贺(今广西贺县)人蒋氏,是岭南俚僚酋帅钟士雄的母亲,陈时担心钟反覆,就把蒋氏当作人质留住在都城建康(今江苏南京〕,隋平江南后,遣蒋氏归返临贺。当时钟士雄想与同郡人虞子茂、钟文华等反隋,蒋氏对士雄说:“我前在扬都,备尝辛苦。今逢圣化,母子聚集,这终身都报答不了,哪里能做叛逆呢?你如果心如禽兽,背德忘义,我就自刎在你面前。”士雄于是不参与反隋。蒋氏又写信给虞子茂等人,晓以祸福。因此被隋王朝封为安乐县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9 14:37:1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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