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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通史》——僚人不可不读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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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奴隶制的发展与特征


    
唐至五代,壮族先民地区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上所述:西部地区大体仍处于奴隶制的继续发展阶段,东部地区唐初基本上仍属奴隶社会,唐朝中叶以后完成了封建化进程。关于奴隶的来源大致有如下几种;


    
第一种是靠掠夺得来的。岭南“(寮)口为货,掠人为奴。”“西原蛮…… 攻桂管十八州。所至焚庐舍,掠士女。”“西原蛮”进人道州后,“掠居人数万去,遗户裁四千。”柳宗元在《 寄韦琦》 的诗中,生动地描绘了抢夺壮年人为奴隶,屠杀失去劳动力的老者,“桂州西南又千里.漓水斗石麻兰高。阴森野葛交蔽日,悬蛇结虺如蒲萄。到官数宿贼满野,缚壮杀老啼且号,饥行夜坐设方略,笼铜枪鼓手所操……”。《朝野佥载》 谓.周(唐武则天朝)恩州刺史陈承亲,岭南大首领也。专使子弟兵劫江。有一县令从安南来,承亲冯买二婢,令有难色,承亲每日重设邀屈别,甚殷勤。送江亭,即令子弟兵寻復劫杀,尽取财物。将其妻及女至州、妻叩头求作婢,不许,亦缢杀之。取其女。前后官人家过亲,礼遇厚者,必随后劫杀,无人得免。据《太平广记》 卷269载(琼山郡)郡守韦公干者、贪而且酷。惊良家子为藏获、如驱犬豕。有女奴四百人。执业者太半。有织花缣文纱者,有伸角为器者,有镕锻金银者,有攻珍木为什具者。其家如市、日考月课,惟恐不程。


    
第二种是因贫困所迫而被卖为奴。有的因窘迫所致,典押妻室儿女,到期无钱赎回,便毫不留情地沦为奴隶。“先时,民贫以男女相质,久之不得赎,尽没为隶。”有的是课税沉重而沦为奴的,“五岭诸郡……累载已来,亦颇校科征纳……或科决不轻,或资财荡尽,典男(窝)女。” 除了自己为他人所卖外,还有自己卖自己的。以性别、年龄长幼、体格强弱论价,“服习为常,适然不怪。”


    
第三种是世代为奴,父为奴,子亦为奴,据韩愈的《孔巢父墓志铭》 记载:“岭南甜口为货,其荒阻处,父子世传为奴” 也就是奴隶主把其占有的男女奴隶,强行婚配,所生子女,世代为奴。《 朝野佥载》 写道:“安南都护邓祐,韶州人,家巨富,奴婢千人,庄田绵亘”。


    
第四种是将反叛者沦为奴婢,“先是,西原乱,吏获反者没为奴婢,长役之。”在中原地区捕获的反叛者,流放到岭南沦为奴,称为城奴,“神龙三年(706 年)八月七日,反逆缘坐人,应没官者,年至十六以上,并配岭南远恶州为城奴。”
     


    
第五种是在中原地区的官吏因犯罪被流配至岭南沦为奴,如柳爽“与褚遂良朋党,罪大逆。遣使杀之,没其家,期已上亲并流岭表,爽房隶桂州为奴婢。神龙初,乃复官爵,子孙亲属缘坐者悉免。”


    
上述第一、二、三种是奴隶的主要来源,第四、五种的数量有限。


    
柳宗元目睹耳闻掠夺奴婢的事后写道:“越人少恩,生男女,必货视之。自毁齿已上,父兄鬻卖,以觊其利,不足,则取他室,束缚钳梏之。至有鬚鬣者,力不胜,皆屈为僮。当道相贼杀以为俗。” 柳宗元是一位大思想家,但由于时代的局限,他没能看出这种现象和习俗是奴隶制社会的必然产物,而不是“越人少恩”的问题。柳宗元在柳州任职时,还写了一篇《 童区寄传》,极其生动地描写了一位年仅11岁的儿童区寄,在砍柴火的途中,被两个豪贼劫持到40 里以外的墟场出卖为奴,区寄机智地杀了两豪贼而解脱。


    
奴隶的价值首先是为奴隶主终日劳动,创造剩余价值,也为奴隶主做各种繁杂的家务劳动。因此,奴隶是奴隶主的财富。奴隶主可以出卖奴隶换取金钱。也可以雇佣给他人取利,还可以用奴隶换取自己心爱的东西如马匹、刀剑等,再就是把奴隶赠送给权贵们或进贡朝廷。


    
《 唐会要》 卷86 有关奴婢的条文共22 条,其中涉及岭南的有6 条,这当中有2 条是讲佳管和邕管的,可见壮族地区的奴隶问题是较突出的。


    
恩格斯在《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曾经论述了人类社会有两种奴隶制,即古代的劳动奴隶制和东方的家庭奴隶制。古代的劳动奴隶制指的是西瓯的希腊、罗马的典型奴隶制;东方的家庭奴隶制亦称亚细亚生产方式,指的是中国、印度和东南亚一些国家的奴隶制。壮族古代的奴隶制也属于古代东方奴隶制的类型。不过,中国幅员广阔,民族众多,在东西南北居住的民族,由于各地区自然条件、经济情况不一样,各地区各民族社会历史发展的不平衡性非常明显,壮族社会历史比之于中原汉族就有很大的差别。所以,壮族古代社会在进入奴隶制发展阶段时,也明显地存在自己的特点。归结起来,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
.奴隶制与农奴制、原始氏族公社制并存,奴隶制与封建制并存。壮族古代在战国时就产生了奴隶制,有了自己的君、王、侯、将,至秦汉之交,有了自己的国家政权的雏形,产生了至今仍未被人们认识的文字符号。至公元前3 世纪秦始皇统一岭南,设置郡县进行封建专制统治后,奴隶制并没有消失,而是继续与封建制并存,并且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继续获得了发展。马克思指出;“土地私有制已经通过房屋及农作园地的私有渗入公社内部,这就可能变为从那里准备对公有土地进攻的堡垒。这是已经发生的事情。但是,最重要的还是私人占有的源泉一小土地劳动。它是牲畜、货币,有时甚至奴隶或农奴等动产积累的基础”即是说,原始公社的瓦解主要是内部产生了小土地私有制和牲畜、货币等私有财产,公社瓦解后可能沿着第一个阶级社会奴隶制发展,也可能萌发了一些农奴制的封建因素。马克思还说过奴隶制与农奴制并存的问题,他说:“现代家庭在胚胎时期就不仅含有奴隶制,而且也含有农奴制。它含有后来在社会和国家中广泛发展起来的一切对抗性的缩影。”又说:“奴隶制、农奴制,…… 这是建立在公社制度以及这种制度条件下的劳动上的那样所有制的必然的合乎因果关系的结果”, “奴隶制和农奴制只是这种建立在部落制度上的财产的继续发展。”
     


    
这些理论,为我们研究中国史特别是民族史指明了方向。我国著名的历史学家童书业先生在50 年代就指出:“古代东方史是奴隶制和封建制结合的历史,”诚如捷克史学家瓦西利耶夫和斯图切夫斯基在评述原苏联《 世界史》第二卷时说的:“研究奴隶占有制成份和封建成份在亚细亚型社会中可能同时并存的问题,至少能够使我们在总的马克思主义概念范围内比较容易地解决我们的争论。”参考这些论述,结合壮族古代社会的历史,我们很清楚地看到,郡县制建立之前,岭南地区的壮族先民已经出现了君、王、侯、将等奴隶主贵族阶级和骆民(自由民和奴隶)等被统治者,而左右江和红水河流域一带边远山区被辱称为“山僚”的壮族先民,直至宋代,仍然处于“依山林而居,无酋长版籍,蛮之荒忽无常者也。以射生食动而活”,“取鸟兽尽,即徙他处。”的原始社会末期。秦汉统一岭南后,虽设置了郡县,但秦王朝统一岭南后因局势未稳定,仍以军事统治为主,此从“岭南一尉”,连文官太守仍未委派可知;而且秦统治岭南时间很短暂,只数年而亡,故其在经济上、政治上、文化上推行封建化的统治,是难予想象的。因此,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经济势力依然存在。秦末汉初赵佗乘中原混乱,又无暇南顾,依靠越人的力量建立的“南越王国”,实质上不是纯粹的封建性地方政权,因当时越人的社会基础就是奴隶社会,吕嘉集团就是奴隶主贵族。广西贵港市罗泊湾一号汉墓和广州象岗山南越王国第二代文王赵昧墓出土的人殉情况说明了这一点。被贬谪南下与越杂处的中原汉人,他们多居住在岭南东部郡县治所或交通比较方便,土地肥沃,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他们带来了先进的经济文化和生产技术,无疑地对后来壮族社会封建化的进程,具有很大的影响,但是由于居住分散,人口较少,至少在两汉及稍后时期,封建化的程度还未能起到改变整个壮族先民原有的社会性质,故奴隶占有制仍然居于主导地位。至南部的安阳王国、西部地区的句町町、漏卧、夜郎等地方性的奴隶主政权都曾先后出现过。及至唐、五代时期,由于壮族先民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封建化的发展不平衡,因而东西部社会性质发生了重大变化。大体说来,东部唐初基本上仍属奴隶社会,及至唐朝中叶以后基本上完成了封建化的进程;西部仍属奴隶制甚至原始氏族公社末期社会。多种社会形态并存,此乃壮族奴隶制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


    
2
.奴隶被当作家庭的一个成员,有少许的私人财产,有一定的土地使用权。即人们所说的“隐蔽地存在于家庭中的奴隶制” 一 家长奴隶制。唐代初年高凉州的大奴隶主冯盎,占地二千里,奴婢万余人。他把所有的奴婢称之为“子女”,言外之意自己就是家长“牧伯”。奴隶在人身被占有的前提下,可以结婚建立小家庭,生下子女,世代为奴。可以向奴隶主取得一定土地耕作,养家活命,但不能买卖。作为奴隶主的“子女”奴隶,没有人身自由,属于“家长”的财产,即冯盎所说的:“子女玉帛吾有也”。这就是马克思说的,在古代东方“普遍奴隶”的形态下,作为次生态的农村公社的成员,都是“公社统一体人格化的那个人的奴隶。”奴隶有一定的土地使用权,这完全以奴隶的人身为奴隶主占有为前提的。正如恩格斯说的:“在亚细亚古代和古典古代,阶级压迫的主要形式是奴隶制,即与其说是群众被剥夺了土地,不如说他们的人身被占有。”被占有人身的奴隶以“子女”的形式存在,占有奴隶的奴隶主以“家长”的形式存在,家长与子女的关系,实质上是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这就是脱胎于原始氏族公社而来而又带有氏族公社残余的奴隶制形式。奴隶主为了延续奴隶的生命俾能继续为其劳作及世世代代为奴,允许奴隶耕种少量的土地。这就是壮族古代社会的奴隶制不同于西瓯古典奴隶制的又一个重要特征。


    
3
.西原僚人起义企求建立地方性民族统一政权,是奴隶制发展的重大特征。西原僚人起义时,首领纷纷称王,如廖殿为佳南王,莫淳为拓南王,相支为南越王,梁奉为镇南王,罗诚为戎成王,莫浔为南海王。他们冲破唐王朝分而治之的羁縻制度,企求把各州、县、垌联合起来建立地方统一政权,称王设置官吏则是他们建立政权的表现。“西原蛮”反抗唐王朝时,桂州观察使杜式方命桂州押卫乐源及副将2 人前往招抚,“贼帅黄少卿大喜留晏,悦其佩刀,请之。源虽自爱,念欲招怀之,不可拂其意,遂解刀以赠。贼帅蹭小婢二人。”虽然说是赠送一把佩刀,实际是以两个奴隶换回,可见黄少卿是个大奴隶主。他们在起义战争中掠夺奴隶,足见他们所建的官署是奴隶主政权。


    
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说,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军队、法庭、监狱、警察等国家机器,是阶级压迫的工具。壮族古代原始社会解体以后,作为阶级压迫工具的国家政权的雏形已产生,并且有了自己的政治经济制度,有自己的奴隶制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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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奴隶制的瓦解

唐代是我国封建制社会的鼎盛时期,但仍保存有某些奴隶制残余,如官府仍有奴婢,时称官奴便是。“唐制,凡反逆相坐,没其家为官奴婢(反逆家男女及奴婢没官皆谓之官奴婢。男年十四以下者配司农,十五以上者,以其年长,令远京师,配岭南为城奴也)。一免为番户,再免为杂户,三免为良人,皆因赦有所及则免之”。神龙年间(705 707 年),中宗李显面对获罪的官吏及其子孙的号恸,虽然有侧隐之心,潜然泪下,但“壮者诛死,幼皆没为官奴,或匿人间庸保。”官奴已成为唐代的一种制度,尽管皇帝有体恤官奴不幸遭遇的善良愿望,也无法废除。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繁荣,儒学的传播,僚人文化教育的提高,到了唐代中叶,唐王朝对岭南、福建、黔中等地民间掠夺、买卖、馈赠、蓄奴现象,视为与封建制度的政治思想、经济制度、文化主张相悖。因此,唐王朝频频下诏严禁。俚僚家庭奴隶制在王朝的强力制约下便逐渐萎缩,最后瓦解。

“大历十四年(779 年)五月,诏曰:邕府岁贡奴婢,使其离父母之乡,绝骨肉之恋,非仁也,宜罢之。”

“元和四年(809年)闰三月勅:岭南、黔中、福建等道百姓,虽然遐宿,莫非吾民,多罹掠夺之虞,岂无亲爱之恋,缘公私掠卖奴婢,宜令所在长吏切加捉栩,并审细勘责,委知非良人一百姓.乃许交关,有违犯者,准法处分”。

“元和八年(813 年)九月诏:自岭南诸道辄不得以良口响遗贩易,及将诸处博易,又有求利之徒,以良口博马、并勅所在长吏严加捉搦,如长吏不任勾当,委御史台防察闻奏。”

“太和二年(828 年)十月勅:岭南、福建、桂管、邕管、安南等道百姓,禁断掠买饷遗良口。”

“大中九年(855 年)闰四月二十三日勅:岭南诸州货卖男女,奸人乘之,倍射其利,今后无问公私土客,一切禁断,若潜出卷书,暗过州县,所在搜获,以强盗论,如以男女佣赁与人,贵分口食,任于当年二分之一年限为约,不得将出外界”。

对违反诏令者,处治很严厉,或革职,或以强盗论,或处死。孔戣任岭南节度使时,“南方鬻口为货,掠人为奴婢,戣峻为之禁,亲吏得婴儿于道,收育之,戣论以死。由是闾里相约不敢犯。”

房启任桂管观察使时,“自陈献使者南口十五,帝怒,杀宦人,贬启虔州(今江西省赣州市)长史,死。始诏五管、福建、黔中道不得以口馈遗、博易,罢腊口等使。”

鉴于唐王朝中期以后一直坚持禁止掠卖奴婢政策,数十年中反复诏令严禁奴隶掠夺买卖,在壮族先民地区任职的一些汉族官吏,也有释放奴婢的壮举。元和十年(815 年)柳宗元贬为柳州刺史时,在其任上4 年多时间,极力主张释放奴婢,并身体力行,“柳人以男女质钱,过期不赎,子本均,则没为奴婢。宗元设方计,悉赎归之。尤贫者,令书庸,视直足相当,还其质。已没者,出己钱助赎。”由于柳宗元有很高的威望,影响力也很大,在他的带动下,任桂管观察使的裴行立在柳州附近的几个州县一年里释放数以千计的奴婢。任容州#刺史的李复也一样,“先时西原叛乱,前后经略使征讨反者,获其人皆没为官奴婢,配作坊重役,复乃令访其亲属,悉归还之。”李复在容州刺史任上3 年,人民安居,为时人赞颂。

释放的奴婢都回归故里,给田地耕种,自食其力,人身不再隶属于奴隶主。他们有自己的田地产,按规定缴纳租税。他们虽然摆脱了对奴隶主、富豪的依附,却又依附于田地。但这毕竟已是一个进步,人身得到了较大自由。韦丹任容州刺史时,“教民耕织,止惰游,兴学校,民贫自鬻者,赎归之,禁吏不得掠为隶。始城州,周十三里,屯田二十四所,教种茶麦,仁化大行。”

按照唐旧制的规定,凡反叛者被捉获、俘获,都会沦为奴婢,唐中叶以后,改变了规定,这些人不再沦为奴蟀,而是分田地给他们耕种。

太和八年(834 年), “自邕州累平溪洞,兵威所向,首恶皆擒,言念苍生,无非赤子,况在荒徼,尤当抚循,其溪洞如有未归附者,向后非因侵扰,更不用进讨,仍加存抚,各使怀安,所获黄洞百姓,并分配侧近州县,令自营生,不得没为奴婢,将充赏给。如是奴婢者,即任充赏。”西原潘长安起义失败后,被唐王朝俘获20多万人,唐王朝分田地给他们耕种,并划定地界,甚至还分给耕牛、种粮垦种,使“安家立业,不相侵犯骚扰”。

唐代著名诗人元结任道州刺史时,为安定地方,免除老百姓租税和租庸的负担,“结为民营舍给田,免徭役,流亡归者万余。”

在俚僚人富豪任州官的地方,则免除掠卖奴婢者的官职,选用执行诏令的官员,“邕、容、桂、广等道管内刺史,每州皆管三县,人户不少,其间选用,尤要得人。访闻本道观察使所奏监州官,多是本土富豪…… 既不谙熟文法,又皆纵恣侵欺,多取良家以为奴婢,遂使豪酋横怨,溪洞不安,若不条流,生人转困。其邕、容、桂、广等道管内,自今已后,刺史必须精选贤良,久历官途,不越资序者。”这可说明,至唐中后期,在僚人的东部地区、历代王朝奉行的“按其故俗治”“不革其俗”等政策已基本结束,随着奴隶制经济基础的逐渐消亡,作为上层建筑的州、县官员,也就无须一定要由那些拥有奴婢成千上万的大奴隶主充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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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桂东地区封建化的发展


    
隋唐五代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一个高峰。壮族受汉文化影响较深的桂东地区,其社会的封建化也相应得到发展,经济制度、军政制度、文化教育制度等方面,都显示出与中原内地基本同步发展的态势。


    
在经济制度方面的同步,主要表现在均田制和租庸调制的推行和土地兼并的盛行上。


    
均田制和租庸调制是以户口为基础的,因而唐朝非常重视户籍的编制。“大唐武德七年(624 年)定令,男女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人民自黄至老,都要编入户籍,而且每3 年要更造一次。唐太宗时,全国不满300 万户,到中宗元龙元年(705 年),为615 万余户,3714 万人;到玄宗天宝十三年(754 年),增加到906 万余户,5288 万人;而到肃宗乾元十三年(760年),骤减为193 万余户,1699 万人;此后略有回升,但仍有反复。


    
广西的户口情况,缺乏历年的详细材料,下面仅据《通典》 所列,列出其地约在今广西境内诸州的户口概况:


    
以上表中所列,凡34 州,共99419 户,512120 人。其中,大部分州都在今湘桂线以东的地区,在湘桂线以西的有融州、粤州、宾州、澄州、芝州、田州等6 个州,计10970 户,37640 人,占总州数的17 . 6 % ,占总户数的11%,占总人口的7.3%。从地域面积而言,桂西与桂东相差不远,但其正州设置数、户数、人口数与桂东地区相比,相差甚远,这就从另一方面说明了桂西、桂东地区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也反映了桂东地区封建化的迅速发展。


    
唐朝依据户口情况进行分配土地,制定了均田制。唐代之所以每三年更造一次户籍,目的也就是要推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唐时广西的户籍,主要在桂东地区,说明均田制和租庸调制主要施行于桂东地区。均田制的具体内容大致是:唐高祖“武德七年( 624 ),始定律令,以度田之制,五尺为步,步二百四十为亩,亩百为顷。”“丁男、中男给一顷,笃疾、废疾给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若为户者加二十亩。所授之田,十分之二为世业,八为口分。世业之田,身死则承户者便授之;口分,则收入官,更以给人。”但是,当时全国各地的土地情况各不相同,有的地方田地多,有的地方田地少,“田多可以足其人者为宽乡,少者为狭乡。”在“狭乡”,所谓每丁给田一顷,只是名义上的“应受田”, 实际上并未分够一顷,所以要在户籍上注明应受田若干,已受田若干。岭南地区在隋唐时期,田地和荒地较多,应属于“宽乡”。


    
以上是平民的情况。唐朝的官吏,亦有世业田(又叫“永业田”)和口分田(又叫“职分田”),是按照官品的高低来分的。“其永业田,亲王百顷,职事官正一品六十顷,郡王及职事官从一品各五十顷;国公若职事官正二品各四十顷,郡公若职事官从二品各三十五顷;县公若职事官正三品各二十五顷,职事官从三品二十顷;侯若职事官正四品各十四顷,伯若职事官从四品各十顷,子若职事官正五品各八顷,男若职事官从五品各五顷。上柱国三十顷,柱国二十五顷,上护军二十顷,护军十五顷,上轻骑都尉十顷,轻车都尉七顷,上骑都尉六顷,骑都尉四顷,骁骑尉、飞骑尉各八十亩,云骑尉、武骑尉各六十亩,其散官五品以上同职事给。”至于职分田,也按官品分给,而且亲官和地方官的职分田,数目亦不同。“镇戍关津岳读及在外监官,五品五顷,六品二顷五十亩,七品三顷,八品二顷,九品一顷五十亩。三卫中郎将、上府折冲都尉各六顷,中府五顷五十亩,下府及郎将各五顷;上府果毅都尉四顷,中府三顷五十亩,下府三顷;上府长史、别将各三顷,中府下府各二顷五十亩。”“其外军校尉一顷二十亩,旅师一顷,队正副各八十亩。皆于所领州县界内给。”此外,“京官诸司及郡县又给公廨田,并有差。” 按照这些政策,唐时广西已开垦的良田,多被各级官吏所占有,平民百姓能分到的田地.大约也多是一些待开垦的荒地了。

唐代的赋役法,通常称为“租庸调制”。所谓租、庸、调,是田租、力庸和户调三种赋役的合称。陆蛰《奏议》 云:“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其具体内容,《 旧唐书?食货志》 有云:“每丁岁入租粟二石”; “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傭,每日三尺。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调,三旬则租调俱免。通正役,并不过五十日。”“凡水旱虫霜为灾,十分损四已上免租,损六已上免调,损七已上课役俱免。”


    
岭南地方的情况,与中原内地有所不同,因而中央朝廷特别有令:“大庸武德…… 二年制,每一丁租二石。若岭南诸州则税米,上户一石二斗.牛,次户八斗,下户六斗;若夷獠之户,皆从半输。蕃人内附者,上户丁税钱十文,次户五文,下户免之。”由此可知,岭南诸州的租税,不像中原内地那样以丁计,而以户计;不纳粟而纳米;税收也比中原内地轻得多。这些措施,对岭南俚僚人经济发展无疑是有利的。它虽与中原内地尚有一定差别,但租庸调的基本原则政策并未改变。唐以前越人“毋赋税”的现象不复存在了。


    
均田制的制定并不完善。例如永业田,本可以传之子孙继承,但又规定:“诸庶人有身死家贫无以供葬者,听卖永业田,即流移者亦如之。乐迁就宽乡者,并听卖口分。”永业田和口分田既然都可以买卖,就为土地兼并打开了方便之门;如果有财有势,就可以在法定的数目之外,用买田的形式永久地占有无限田地。例如唐太宗时任岐州刺史的王仁表,按官品为从三品,应有永业田二十顷,但传到王方翼(唐高宗时人)时,数年间竟置田数十顷,远远超出了法定的永业田数额。其他的大官僚如郭子仪、马燧、裴度、李德裕、司空图等,都占有大量的田地和众多的庄田佃客。农民失去了土地,如果还保留户籍,就仍须负担租、庸、调,这就迫使农民逃离籍贯区域,以逃避官府的赋役。有的庄园地主,就有意地收罗这些农民,隐瞒他们的户籍,使他们变成自己的佃户,向他们收取本应由国家收取的赋税。

中原内地的这种情况,不能不对岭南的官吏和地方豪强产生强烈的影响。天宝(742 755 年)以后到乾元二年(760 年),岭南也和中原内地一样,户口锐减。这固然与安史之乱有很大关系,但也与地方官吏和豪强隐瞒佃客的户籍直接有关。


    
唐朝初年,高祖诏令于桂州置监铸钱。武德四年(621 年).铸开元通宝钱,洛、并、幽、益等州皆置钱监。这是壮族地区正式铸钱之始,也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制度。在此之前,壮族地区的青铜冶铸业已较发达.但所铸无非是生活用具、生产工具和兵器,从未见到铸造钱币的记载或实例。其中的原因,一方面与壮族地区甚至整个岭南地区的商品经济不发达密切相关。据一些记载,直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岭南诸州,多以盐米布交易,俱不用钱。”甚至有人用铜钱来铸造铜鼓,“广州夷人,宝贵铜鼓,而州境素不出铜。闻官司贾人皆贪比轮钱斤两差重以入广州,货与夷人铸鞴作鼓。”另一方面,历代中央朝廷都把钱币视为“国之重宝”,不肯轻易让边远地区拥有铸造钱币的重权。唐时的中央朝廷既然把这样的重权放给桂州,这说明当时壮族的社会发展情况已足以使中央朝廷感到必要和放心,唯一的限制,仅是“禁见钱出岭”而已。但是,在桂州铸造钱币,也和中原内地一样,都有滥铸钱和私铸的流弊。“〔大和〕五年(831 年)二月,盐铁使奏:‘湖南管内诸州百姓私铸造到钱。伏缘衡、道数州,连接岭南,山洞深邃,百姓依模监司钱样,竞铸造到脆恶姦钱,……其江西、鄂岳、桂管铸滥钱,并请委本道观察使条流禁绝。”
     


    
在军政制度方面的同步,主要表现在州县制、府兵制、科举制和废止奴婢制度的推行上。

唐代推行州县制。贞观元年(627 年),唐太宗分天下为十道,道下分州,州下分县。今广东、广西和越南北部地区属于岭南道,为十道之一。岭南道下辖广州、桂州、容州、邕州、安南五管经略使,管下所辖凡70 州。唐懿宗咸通三年(862 年),又分岭南道为岭南东道和岭南西道。今广西属岭南西道,下辖桂、容、邕三管经略使,史称“三管”;其中桂管(治桂州,今桂林)辖9 州,容管(治容州,今容县)辖15 州,邕管(治邕州,今南宁)辖16 州和21 个羁縻州。总而观之,正规的州县多在今桂东地区,而羁縻州则多在桂西地区,因而考古发现的隋唐故城遗址,也主要集中于桂东地区。如苍梧县新城镇殿村城山的歌罗城址、容县容城镇的容州古城、北流县附城区陆地乡古城村的铜州城、浦北县泉水乡坡子坪的越州古城和旧州村的旧州古城、灵山县旧州乡的旧州古城、钦州市久隆乡上东坝村的钦江古城等等,其中规模最大的为容州故城,分为内城和外城,横跨今绣江的南北两岸,周长达10多公里,其范围远远超过今容县县城的城区。


    
岭南西道及桂、容、邕三管下各州县的官吏,均由中央朝廷委派或任命,除了羁縻州县的官吏可以世袭外,均与中原内地样为定期流官。例如李去思、韦丹、李复,均由外地到容州任过刺史,王晙、张九龄、褚遂良也由外地到桂州任过都督,柳宗元则任过柳州刺史。除外地流官外,隋唐中央朝廷对有影响的地方豪酋也论功封以官职,例如唐初,大将李靖攻略岭南抵达桂州时,派员四出招抚岭南旧官豪酋,隋时的高州刺史冯盎、贵州刺史李光度、钦州刺史宁长真等,先后派特使到桂州参渴李靖,“靖承制授其官爵”。


    
隋代和唐代前期,沿袭推行南北朝时北周的府兵制。“凡民年二十为兵,六十而免。”府内平民,轮流服兵役;而各府的兵员,则有规定的常数。当时将全国各地州府分为上中下三等,上府兵1200 人,中府兵1000 人,下府兵800 人。各府“置折冲都尉一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长吏、兵曹、别将各一人,校尉六人。士以三百人为团,团有校尉;五十人为队,队有正;十人为火,火有长。”, “府兵平日皆安居田亩,每府有折冲领之。折冲以农隙教习战阵。国家有事征发,则以符契下其州,及府参验发之。”“有事则将以征伐,事已各解而去。”
     


    
岭南各府亦行府兵制,如容州,为下都督府,“置防御、经略、招讨等使,以刺史领之。管镇兵一千一百名,衣、粮、税米管自给。”这些府兵,经常乐征西战,不仅征讨本府境内的“叛乱”, 有时还出府远行征伐。如钦州刺史宁长真,隋初为钦州都督,曾于仁寿末年(604 年)应征率兵攻仃林邑(今越南南部),又于大业七年(611年)从征高丽(今朝鲜)。战后,宁长真以战功受炀帝诏为鸿胪卿,授安抚大使,遣还。又如柳州马平人白耸,为义胜都尉,在僖宗光启年间(885888 年)“率所部攻贼”;天宝十二年(753 年)“以左武卫大将军何复光将岭南五府兵击南诏。”


    
隋及唐朝前期推行府兵制,但同时执行募兵制。因为在国家需要出动大量兵力时,调集各地府兵颇费时日,往往贻误战机,故募兵制常作为临时措施以弥补府兵制的不足。岭南各州亦行募兵制,例如,隋朝时“桂州俚李光仕聚众为乱,诏稠召募讨之。”炀帝时,“始安郡巫李袭志,…… 隋末,散家财募士,得三千人以保郡城。”唐懿宗“咸通二年(861 年),广、佳、容三道共发兵三千人戍邕州,……桂管义征子弟兵三千诣邕州。”安史之乱时,“频诏征发岭南兵”。王翃“复募三千余人力战,日数合。”


    
东晋南朝时,特别重视家谱,朝廷设有谱局,用人必须查考谱籍。隋朝仍之。士族门第的高低,大抵由祖先有声望、代代保持富贵、常有功臣名人、一家男女熟习礼教形式、能谈论儒字佛学、有诗赋文章等因素构成。唐太宗有意培植新的士族集团,为各地官僚和上族重续家谱,诏令高士廉等收集全国士族家谱,并依据史书,辨别真伪,考正世系,编撰了《氏族志》 100 卷,共收293 姓、1651 家。南方士族自南朝亡后,被北方士族轻视,《 氏族志》 则将之正式列为士族,恢复其声望。钦州一带的宁氏家族,也正式收入《氏族志》 。


    
这种重视家谱的社会风气,对岭南的豪酋颇有影响。例如钦州宁氏家族,在《氏族志》 之前,就已把本家世系刻在碑上。清道光六年(1826 年)在今钦州市久隆乡新明村石狗坪发现了隋代宁越郡钦州县正义大夫宁赞墓志碑一方(石质)。该碑刻于大业五年(609 年),碑文30 行,每行39 字,现存干广东省博物馆。1 920 年,钦州县平吉乡平心村后背山也发现唐代钦州刺史宁道务墓志碑一方(陶质),碑文30 行,每行40 50 字,可惜1 939 年毁干日军战机的轰炸,广西博物馆现存有残块。


    
据宁赞墓碑,宁赞字翔威,冀州临淄人。其祖父宁逵,于南朝梁武帝时任定州刺史,总督九州诸军,陈宣帝时,又任安州刺史;其父宁猛力,隋文帝时“除使持节开府仪同三司安州诸军事、安州刺史、宋寿县开国侯”;其兄宁长真,立功于国,隋文帝授上仪同三司钦州刺史,又升为上开府仪同三司、钦江县开国公,当年又改为有光禄大夫宁越郡太守;其弟宁建弘,宣扬国化,增上仪同三司;宁赞本人,于开皇十四年(594 年)入朝隋文帝,授大都督,大业二年(606 年)征林邑有功,隋炀帝“乃授开府仪同三司,即其年改为正义大夫”,大业四年(608 年)“正月十九日终于私宅,春秋姗有五。”

据宁道务墓碑,宁道务字帷清,临淄人。其曾祖父为宁猛力,祖父为宁长真,其父宁据,为宁长真仲子;宁道务本人,“幼而颖悟,长而风清,涉猎乎六艺之场,牢笼平百氏之苑,海内之学,尽在公门”,曾任襄州临漳县令,武则天长安年间(701-704 年), “授朝散郎”;唐睿宗景云年间(710-711 年)“改牧郁林”,终于庸玄宗开元二十年(732 年)。其长子宁歧风,为桂州始安县主簿;中子宁歧菠,为荔浦县函;季子宁歧雄未仕。


    
据以上两方墓碑,知钦州宁氏家族的始祖为宁述,自谓在南朝梁时自临淄来到岭南,传至宁道务之子,已有六代,其间皇朝虽然多所更替,但宁氏家族依然世代为官。当时,许多少数民族为了充当朝廷流官和入编户为汉民,已有杜撰宗族谱谍的现象。所以,宁逆是否真的来自北方临淄,无从稽考。但即使是真的来自临淄,那么,传到第六代时,由于长期受到岭南越文化的濡化,宁氏家族也早已“越化”了。


    
为了保证官僚制度的实施,唐朝废除了魏晋以来的门阀九品中正制而推行科举制。唐代科举,所设科目甚多,但常制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道举、童子等八科。由于许多名人均出自明经、进士二科,故到贞观时,“士族所向往,惟明经、进士二科而已。”,其中犹以进士科为矜贵。


    
科举制度从根本上打破了豪门士族对政治权力的垄断,使许许多多身世低微的读书人燃起了希望之火,因为一旦中举,不但可以根本改变自己的处境,还可以光宗耀祖、千里扬名;同时也迫使豪门士族努力去攻读,因为中第与否取决于考卷,豪族势力并无影响。这样,所有的读书人都抱着“金傍题名”的希望,宁愿耗尽平生精力,一次又一次地去接受竞争和挑选,而他们的家庭、亲友也竭尽全力加以支持。所以,科举制度几乎牵动了整个中国社会。


    
桂东地区的读书人,紧紧跟上当时的形势,有的竟然也通过科举制度进入了仕途。例如,梧州的李尧臣,“谭津人,贞观中第进士,累官至交州刺史。”(钦州宁氏家族的宁夏佛,于武后永昌元年(989 年)去长安应试,弟进土科第九名,武则天委任他为秘书省校书郎,后升谏议大夫,唐玄宗时又以谏议大夫兼修国史,只因他在修国史时直书皇帝隐讳事,以致“件旨去官”。后来,宁氏家族文人学士辈出,如绍兴十八年(1148 年),宁宗乔举进士第,其弟宁宗得也在绍兴二十四(1154 年)考取进士。故宋时周去非《岭外代答》 卷10有云:“诸宁今为大姓,每科举曾有荐名者。”五代时今桂东地区仍不乏进士,如浔州平南人梁篙,也于“白龙元年举进士第一,任至翰林学士。”


    
科举制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唐时为了培养应试学生,诏令各地设立学校,“武德七年(624)年,诏诸州县及乡,并令置学。”学生所学课目,主要有“大经”(《礼记》、《春秋左氏传》)、“中经”(《诗》、《周礼》、《仪礼》)和“小经”(《易》、《尚书》、《春秋公羊传》、《春秋谷粱传》),此外还有《孝经》和《论语》。学习成绩有“通二经”、“通三经”和“通五经”三种,“通二经者,大经小经各一,若中经二;通三经者,大经中经小经各一;通五经者,大经皆通,余经各一,孝经、论语皆兼通之; 学生的人数,亦有明文规定:“唐制,京都学生八十人,大都督、中都督府、上州各六十人.下都督府、中州各五十人,下州四十人;京县五十人,上县四十五人,中县、下县各三十五人,下县二十人。”各地对这些学生,“分其人而教育之,其有通经力学者,必于岁杪升护礼部,听简试焉。”“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敇诸州县学生。。。年二十一已下,通一经以上,及未通经,精神聪悟,有文词史学者,每年铨量举送所司简试,听入四门学充俊士。”


    
这套教育制度,也在壮族地区推行,如柳州府学,设于唐初;容州府学,设于贞观四年(630年);桂州学,设于大历年间(766——779)。前面提到的桂东地区的进士,应是这类学校培养的结果,因为在唐时,学校均为官府所立,私人是不许设立的,“不得辄使诸百姓任立私学。”因此,要由州官县官兼管,“州县学生,州县长官补,长史主焉。”有的州县长官比较开明,对学校也就比较重视,例如韦丹在元和初年任容州刺史时,就“教民耕织,止惰游,兴学校。”柳宗元任柳州刺史时,也在元和十二年(815年)重修过柳州府学。这类学校培养的学生,能在科举考试中及第的,只是其中的佼佼者,犹如凤毛麟角,而其余的绝大部分是落第者。但这些落第者,对普及汉文化、传播儒家伦理道德、提高民间的汉文化素质等,都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如果查阅广西各地方志收录或文物部门收藏的隋唐五代的各种碑文,就会发现,其中不乏文辞优美、涵义深刻的上乘之作,而其作者则有许多是名不见经传的,应是当时科举的落第者。

与土地制度的封建化相适应,便产生了王朝诏令岭南释放奴婢,禁止蕃奴、买卖奴婢的政令和各级官吏释放奴婢的行动。奴婢的废止是对人身自由的根本解放。在隋代,全国许多地方都有买卖人口和掠人为奴的情况。据《隋书.食货志》 载:“晋自过江,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卷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无文卷者随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各为散估。历宋、齐、梁、陈,如此以为常。”这是将奴婢当作牛马、田宅一样买卖,官府只管按百分之四来收税而已。岭南各州,至唐代仍有买卖和虏掠奴婢的情况,京师的权贵甚至委托赴南海为帅者“买南人为奴婢”;岭南的一些州府也向朝廷“岁贡奴婢”。这种情况引起了有识之士的不满,如翰林学士李锋、白居易曾上言:“岭南、黔中、福建风俗,多掠良人卖为奴婢,乞严禁止。”至中唐,中央朝廷明令禁止,颁布了《禁岭南货卖男女敇》 ,“辛巳,罢邕府岁贡奴婢。”“比闻岭南 。。。多以南口饷遗,。。。此后严加禁止,如违,长吏必当科罚。”中央有令,来岭南任职的官员也多所执行,如李复在任容州刺史时,“禁人民之相虏卖者,执而诛之,以去其害。”,“先是,西原乱,吏获反者没为奴婢,长役之。复至,使访亲戚.一皆原纵。在容三年,人以赖安。”韦丹任容州刺史时,也对“民贫自鬻者,赎归之,禁吏不得掠为隶。”柳宗元在任柳州刺史时,对质钱没为奴婢的人,“设方计,悉赎归之。尤贫者,令书庸,视直足相当,还其质。已没者,出已钱助赎。”

在文化方面的同步,主要表现在学校的设立和佛寺的兴盛上。学校的设立及其影响前面已言及,这里单叙佛教和佛寺。

佛教远在西汉末年即传入中国,魏晋南北朝时北方已相当盛行,到唐初贞观十九年(645 年),唐玄奘到西域求佛回到长安,“太宗见之,大悦,与之谈论。于是诏将梵本六百五十七部于弘福寺翻译”,这为唐代佛教的盛行奠定了基础。到唐中宗时(684--709 年), “公主外戚皆奏请度人为僧尼,亦有出私财造寺者,富户强丁,皆经营避役,远近充满。”
     

佛教传入壮族地区,约到东晋时,据《 广西通志》 载,其时在今平乐县已建有龙兴寺,是壮族地区最早的佛寺。到隋唐时,佛教又由平乐传往桂林,形成壮族地区佛教的一个中心,颇有影响。目前在桂林市西山区的蒋家岭、千山、龙头峰、观音峰、蹓马山一带,尚存有唐代前期的佛教摩崖造像10 余龛200 多尊,其摩刻年代约为上元三年(676 年)至景龙三年(709 年)期间。唐朝中期以后,有个自号为“无量寿佛”的寂静照法师到壮族地风各地云游,并在今全州县修建湘山寺,广收僧徒,培养了许多佛门弟子,如桂林七星岩的寿福寺,灵川的圣寿寺、圣福寺、长寿寺、延寿寺,荔浦的寿山寺,贵港的福寿寺、万寿寺,横县、北流的寿佛寺等,都是寂静照法师的徒子徒孙建造的。

除了寂静照法师这一门系之外,其他地方还有许多佛寺,例如柳州的大云寺,建于武则天天授元年(690 年),先在柳江北岸建有4 座佛寺,僧房600 多间;后又在柳江南岸建有寺庙一座,僧房300 间。两岸住持、僧尼数百人。两岸佛寺曾毁于火灾,到元和年间柳宗元任柳州刺史时,曾下令修复大云寺,四处收罗僧徒,并以官府名义将一些山林土地拨给寺院。贵港的大云寺,也建于天授元年,武则天并将佛经五千卷钦赐该寺。此外,唐时梧州曾于凤凰山下建有光孝寺,于云盖山下建有永井寺。容州则于贞观年间建有开元寺、乾封年间建有景星寺、五代南汉时建有宁国寺;其中的开元寺,在房孺复任容州刺史时,曾于贞元十二年(798 年)为该寺铸造了一口大铜钟,流传至今。该钟体呈圆柱形,下口喇叭形,顶部有龙钮可供悬挂,为壮族地区现存最大的一口铜钟。流传至今的佛寺铜钟,还有梧州感报寺的南汉铜钟,铸于南汉乾和卜六年(958 年);贺州乾亨寺的南汉铜钟,铸于大宝四年( 961 年)。

以上隋唐五代时期的佛寺及佛教遗迹、遗物,集中分布于今湘桂铁路线一带及其以东地区,而在桂西地区则很少见到。在社会阶级矛盾方面,主要表现在一些起义或“叛乱”上。这些起义和’‘叛乱”,是与国内其他地方的起义或“叛乱”相呼应的。唐朝中期以后,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农民不堪负担沉重的赋税和徭役,大批逃亡;特别是安史之乱以后,加上自然灾害,更是民不聊生,纷纷起义,例如浙东有袁晃起义,安徽有方清起义;到唐朝后期,又有波及江南地区的庞勋起义和震动全国的黄巢起义。岭南地区自唐朝前期起,就断断续续有许多起义和动乱。其中有些是与全国性的农民起义遥相呼应的,有些虽然只是岭南局部的、影响不大,但其爆发原因则与中原内地一样,都根源于共同的社会阶级矛盾。

岭南局部地区的小起义或小动乱,有些实为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并发。例如,武则天垂拱三年(687 年), “交趾人李嗣仙杀安南都护刘延祐”。当时的安南都护府,治所在今广州,其事的起因,是由赋税问题引起的:“岭南俚户,旧输半课,交趾都护刘延祐使之全输。俚户不从,延祐诛其魁首,其党李思慎作乱,攻破安南府城,杀延祐。桂州司马曹元静将兵讨思慎等,斩之。”又如梁崇牵起义:“自安、史之乱,频诏征发岭南兵募,隶南阳鲁吴军。灵与贼战于叶县,大败,余众离散。岭南筑洞。夷獠乘此相恐为乱,其首领梁崇牵自号‘平南十道大都统’,及其党覃问等,诱西原贼张侯、夏永攻陷城邑,据容州。”

以上所述,唐至五代时期的桂东地区,在经济制度、军政制度和社会文化方面,大致与中原内地同步发展,其社会的封建化,较之魏晋南北朝时期,则大大地前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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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6 21:08:00 |只看该作者

第四章
     
民族关系与阶级关系


    


    

自两晋、南北朝至隋,中原分裂,豪雄割据,各民族互相兼并融合,混乱局面相继长达300 多年,隋朝统一后很快又灭亡。唐朝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建立的,唐朝建立后直至其前期大约100 多年,代表进步思想倾向的统治者如李世民等能以史为鉴,从国家安定繁荣考虑.对周边民族包括岭南僚人均采取较为开明的怀柔政策,诸如对岭西僚人聚居区实行羁糜制度,对岭西僚人减轻赋税负担.帮助发展经济,办官学,等等。从而大大改善了中央王朝与僚人的民族关系。但唐朝中期以后,朝廷政治腐败,赋税加重,民族矛盾、阶级矛盾激化,僚人大起义,引发全国性农民大起义,地方豪雄割据四起,唐朝陷于瓦解。


    


    

第一节
     
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从缓和走向激化


    


    

唐高祖李渊消灭了盘据长江以南的萧铣势力之后,派遣李靖到岭南俚僚人地区招抚拥有实力的各大首领,很快取得效果,武德五年(622 年),据郁林的宁长真归附唐朝。过了3 个月,据高、罗州有众5 万实力的冯盎也归附唐朝,授其官爵,并利用冯盎的地位和威望怀辑96 州,60 余万户。授冯盎上柱国、高罗总管,封吴国公。唐王朝又利用冯盎的实力和威望平定了高法澄、冼宝彻、冼智臣以及罗、窦诸洞僚人的“反叛”。这实际上仍是历代王朝统治者“以夷制夷”政策的沿袭。

对“反叛”唐王朝的俚僚人,唐王朝则采取招抚和征战的两手,有时则二者兼施。凰州、严州僚人首领“反叛”,庸高宗派监察御史李娇发兵进讨,李娇“先理后兵”,亲自深入僚人地区招谕,未动干戈,僚人首领降服。

由于官吏的侵逼,始安僚人欧阳倩率众数万反抗。唐王朝任命裴怀古为桂州都督,招慰讨击使。裴怀古先写招抚书,向僚人晓以祸福大义,于是僚人表示降服。“怀古知其诚恳,乃轻骑以赴之,左右曰:‘夷獠难亲,未可信也。’怀古曰:‘吾仗忠信,可通于神明,况于人乎!",裴怀古亲赴僚人地区慰谕,僚人归附。由此可见,唐初对岭南僚人的政策特征是:以军事作后盾,广输怀柔招抚慰谕,利用早归附的大姓首领威望,平服诸僚,从而达到对岭南的迅速统一。然而唐朝能迅速统一岭南的根本原因仍在于俚僚人民人心思定,广大俚僚人民,从南北朝长期混乱时,南方安定生产发展中,体会利用国家统一安定的重要。

唐初对岭南实行“以户为计”、僚户“从半输”的赋税政策。两汉以来,中央王朝鉴于越人地区生产原始落后,多实行“毋赋税”政策,及晋,基本也是如此。至南朝,由于岭南较稳定,南来汉人增多,生产发展较快,封建化程度日渐扩大,越人社会结构也就起了变化。一部分僚人已入编户,因而唐朝开国后对岭南相当部分地区就能实行“以户为计”的赋税制度。武德七年规定“若岭南诸州则税米,上户一石二斗,次户八斗,下户六斗,夷僚之户皆从半输”, “凡水旱虫蝗为灾,十分损四分以上免租.损六以上,免租调;损七以上,课役俱免。”唐初行租、庸、调之法,以丁为本,但对岭南则实行“以户为计”,把岭南与中原地区加以区别,夷僚户又只“半输”,把岭南诸州内的僚户与汉户又加以区别。至于羁糜州县铜,仍沿旧制,由酋首向王朝进贡方物,王朝是不能直接向户征收的。可见.唐王朝对减轻岭南特别是僚人负担是明显的。这种轻摇薄赋政策,使僚人受到实惠,自然受到僚人欢迎,从而加强了唐上朝与岭南僚人的关系。

但是好景不长,过了60 多年,到武则天执政的垂拱年间,刘延祐到岭南任职后,改令俚僚人税米全输,于是激起俚僚人的反抗.垂拱三年(687 年),刘延祐被杀。

随着税赋增加,平民百姓不堪重负,被迫卖儿鬻女,“如闻岭外诸州居人,与夷僚同俗,火耕水褥,昼乏暮饥,迫于征税,则货卖男女。。。其百姓两税定额,各据土地所出,方圆收纳,不得别竖名目。”虽然唐王朝诏令不得征收其他名目杂税,但是实际上额外的负担是加重了。无偿的劳役是对俚僚人的沉重盘剥,“访闻五岭诸郡,修补廊舍城池,材石人工,并配百姓。至于粮用,皆自资持,既不折税钱,又全无优恤,永言凋瘵,实不悯伤”。

唐初,王朝加强了对岭南西道僚人的统治,在东部僚、汉杂处地区设置正州、正县,派流官进行直接统辖;在西部地区即僚人聚居的左右江和红水河流域,设置44 个羁糜州,5 个羁糜县,11个羁糜洞,由壮族酋长充任长官,进行间接统治。这种羁糜制度,对僚人采取“全其种落”、“不革其俗”、“毋赋税”政策,比之秦汉以后历代王朝间或发生的种族灭绝、强迫同化政策,显然是一种进步。故在初唐时期,对改善中央王朝与僚人的民族关系,对稳定边疆,无疑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羁糜制度是以僚人部落的大小设置的,“大者为州,小者为县,更小为垌”,而且是“互不统属”的分散割据状态,这种分而治之的制度,终究是限制了僚人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随着僚人地区经济的发展,民族意识的提高,必然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

正是由于上述经济的、政治的原因,加上唐中叶以后政治腐败,王朝与僚人的民族矛盾逐渐激化,终于导致一系列的僚人起义。僚人起义范围波及广西、云南、广东、湖南、贵州五省及安南一部分,其持续时间一个多世纪。唐王朝为了镇压僚人起义,连年用兵,加重人民税赋、兵役、劳役负担,又由于安史之乱,黄河流域战乱频仍,原来朝廷租税主要来源自江淮,现在江淮更成为唯一的租税榨取地,民众负担骤然增加,阶级矛盾必然日趋尖锐化,先是“军乱”迭起,最终导致全国性农民大起义,唐王朝遂陷入豪雄割据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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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西原僚人起义


    


    

唐自武德(615 626 年)至开元(713 741 年)的120 多年,是兴盛时期,岭南西道比较稳定。到了中期、晚期,由于政治腐败,官吏贪暴,压迫和剥削加重,僚人同李唐统治集团之间,僚人同王朝之间的各种矛盾也随之加深和尖锐化,比较严重的有“西原蛮”问题.西原僚人起义,是唐中叶以后整个社会矛盾发展的一个侧面,是封建统治者不断加重对僚人压迫剥削,民族矛盾、阶级矛盾日益发展,僚人首领乘机企图统一各部,图谋建立地方性民族统一政权等极为复杂的背景下发生的。

当时,在今广西扶绥县一带,建立西原羁糜州.并把“居广、容之南,邕、桂之西”,北接道州武冈,西接南诏,依阻洞穴,“绵地数千里”,这一大片地区的僚人,称为“西原蛮”,其首领有宁氏、黄氏、侬氏、韦氏、周氏等中唐以后,黄洞的黄氏最强,堪称西原僚人的代表,故西原僚人又称“黄洞人”,或称“黄洞蛮”。西原州西与云南相邻,唐初,在云南地试有以乌蛮族为主建立的六个诏,诏是王或首领的意思,六诏就是六个政权。它们都互不相属,但都臣服于唐朝。开元二十六年(738 年),唐朝封六诏之一的南诏首领皮逻阁为云南王,并帮助他统一了其他五个诏。南诏统一政权的出现,自然给僚人首领以极大的刺激和向往。南沼政权建立后15 年,至德(756 758 年)初,西原州首领黄乾曜经联络诸垌起兵,武装反对唐王朝。西原僚人起义,历时100 多年,为两汉以来历史所罕有,给李唐王朝沉重打击,动摇了王朝在岭南西道的统治基础。西原人民进行统一和反唐的斗争,前后大体可分为三大阶段。

至德元年(756 年)至大历十一年(776 年)这20 年为初期阶段。至德元年二月,在以黄乾曜、真崇郁为首的领导下,联合陆州(今钦州地)、武阳(今罗城县地)、朱兰(今东兰县地)等地100 余垌(可见原来被分割统治“互不统属”的各垌已联合起来)共20 万人马,首举义旗,建立地方民族政权。起义爆发后,他们推举武承斐、韦敬简为帅,号称中越王,廖殿为桂南王,莫淳为拓南王,相支为南越王,梁奉为镇南王,罗城为戎成王,莫得为南海王。 “署置官吏”,即下设各级官吏,初步建立起僚人的民族统一政权。起义军所占地区“方圆数千里,控带十八州”,所到之处,“旌旗蔽野,鼓角沸天”, 声势浩大,震撼岭表,义军“攻官府,杀汉吏,开仓库”,把玉帛财货分给贫苦人民,深得民心。起义军时而集中,时而分散,屡败官军。起义军可谓旗开得胜,只3 年时间,控制了18 州,建立起僚人地方民族统一政权。西原僚人要求建立像南诏一样的地方民族统一政权,和唐王朝既定的“分而治之”的羁廉制度是相悖的,因此必然遭受唐王朝的镇压,正像它曾经多次重兵镇压南沼一样。至乾元初,唐王朝对西原起义采用“剿抚”结合手法,一面紧急调集四路兵马,一面对起义军首领“赐诏书赦其罪约降”,进行利诱招降活动。广州都督杨谭,急调梧州、柳州、象州、贺州等地官兵,并遣使收买了西原州、环州(今广西环江县)、古州的少数首领。共集结20 余万兵力,向起义军进行反扑围攻。经过200 余天的日夜苦战,义军受挫。首领黄乾曜、真崇郁、廖殿、英得、梁奉、罗淳等7 人英勇牺牲,捐躯疆场;而武承斐、韦敬简变节投降,起义走向低潮。

其后,黄乾曜部将张侯、夏永集合余部,继续举起义旗,坚持斗争。他们同广州地区僚人首领梁崇牵、覃问及西原酋长吴攻曹等联手作战,开辟僚区东北部战场。北上湖南,攻克道州(今湖南道县), “据城五十余日”,接着“进攻永州〔 今湖南零陵县)”, “陷邵州(今湖南邵阳市)”。大历六年(771 年),起义军回师广西,占领了容州(今容县),迫使容州刺史王栩寄治藤州(今藤县)。王栩召募募壮丁3000 多人,进行反扑。经过百余次的血战,义军受挫失利,被迫转入地下,分散作战。这一阶段义军活动的方向是在僚人的东北部和东部,并坚持斗争近20 年。

从大历十二年(777 年)至太和五年(831 年),这54 年是起义军大发展,达到高潮阶段。大历十二年,西原人民又在潘长安的领导下,重振雄风,掀起更大规模的斗争,潘长安自称南安王.起义军所占地区,“连跨州邑”,影响所及,“南距雕题交趾,西控昆明夜郎,北泊黔巫衡湘,弥亘万(里)”建号称王,威震岭表,使唐王朝大为不安。唐代宗急命皇族陇西县男李昌夔“领桂州都督兼御史中丛”,率大军镇压围剿。潘长安不幸被俘,起义军被屠杀2 万余人,起义失败。潘长安领导的斗争虽未成功,但西原人民的反抗斗争并未因此而停止。

贞元十年(794 年),西原人民在首领黄少卿领寻下,再次发动了武装斗争,且规模更大。义军围攻唐王朝在岭南西道的统治重镇邕州(今南宁市),邕管经略使孙公器力不能支,惊恐不安,乞请朝廷发兵镇压。唐德宗企图用软的一手消灭起义军实力,遣李辅光前去招谕黄少卿,遭到坚决拒绝。起义军相继攻陷钦(今钦州)、横(今横县)、浔(今桂平)、贵(今贵港市)4 州。围攻容管经略使驻地容州。少卿子昌两“骁勇”,其率领的队伍,先后攻陷13 州的地方,声势浩大,岭南震惊。唐王朝为挽救败局,急忙调兵遣将,委派唐州刺史阳曼为容管招讨经略使,率官军与义军大战.每日交锋六、七次,战斗十分残酷激烈。义军将士虽然骁勇,但战局的发展对其日趋不利。经过12 年战斗,至元和元年( 806 年),重要将领黄承庆不幸在邕州被俘。为保存力量,第二年黄少卿诈降,朝廷封其为归顺州(今靖西县)刺史,弟少高为有州刺史,以进行笼络。黄利用这一机会,重新集结力量,以图再起。不久,黄少卿复与其弟黄少高重举义旗,继续领导西原壮族人民进行反唐斗争。他们联合正在邕州附近进行武装斗争的黄少度、黄昌驩两支武装共同作战,先后“陷宾(今宾阳县)、峦(今横县)二州并据之”。元和十一年(816 年),起义军又攻占钦、横二州,与邕管经略使韦悦展开激战,再陷严州(今来宾县),唐军主帅阳(难辨字,“上日下文”)、裴行立相继被义军击杀。义军的节节胜利使唐王朝惊恐万状,狼狈不堪,在损兵折将之后,急从湖南、湖北、江西等地调来援军。但因长途羁旅,人马疲乏,兼之水土不服,环境生疏,结果这些援军“被雾露毒,相枕藉死,百无一还”,未战已伤亡惨重,而西原壮族人民的起义军力量则进一步发展壮大。

长庆三年(823 年),黄少卿部再次进攻岭南西道重镇邕州,陷左江镇(今南宁市西),下钦州,破千金镇(今钦州境),钦州刺史扬屿被迫出奔石南栅。第二年,起义军进攻安南,攻占陆州(今防城港市境西),杀死刺史葛维。至此,义军在黄少卿领导下 , 经过46 年奋战,占据了岭南西道的18 州,并控制统治了10 年。“黄氏、侬氏据州十八,经略使至,遗一人诣治所”。从《 新唐书》 这则记载可知黄、侬起义军占据18 州后仍保持与唐王朝的联系,推想无非是期望唐王朝能够承认其地方民族政权地位,正如前不久唐王朝曾承认南诏政权一样。然而,唐王朝是在多次重兵镇压均告失败的情况下才被迫承认南诏的。环顾周边,举凡少数民族起义,唐王朝莫不以军事镇压,“唐北禽頡利,西灭高昌、焉耆,东破高丽、百济,威制夷狄”,哪能允许南方僚人统一自治呢!

从太和六年(832 年)至乾符六年(879 年),这47 年是起义军走向失败阶段。唐王朝统治者进一步采用“剿抚”手法,而以军事进剿为主,配合利诱拉拢,分化瓦解,最后各个击破起义军。太和六年,经略使董昌龄派其子董兰率军向起义军疯狂反扑,叫嚣要“讨平峒穴,夷其种党”。在残酷的军事镇压的同时,又采用招抚软的一手,对起义部众进行分化瓦解。太和八年(834 年),唐朝廷发诏令称:只要僚人起义队伍接受招抚,放下武器,不再反抗,就可以“各使怀安,所获黄洞百姓并分配侧近州县。令自营生,不得没为奴婢,将充奖给。如元是奴婢者,即任充赏”。黄少卿起义军在唐王朝军事、政治进攻中“结南诏而助”坚持斗争40 多年。而后“懿宗与南诏约和”。至乾符六年(879 年),邕管节度使辛谠一面与南诏结和,使西原义军受到孤立,一面用官禄财货拉拢收买黄洞、侬洞首领,并挑拨二洞首领之间的关系,制造矛盾,直至互相动兵厮杀,受骗上当,分别接受了王朝的招降。至此,以黄洞为主力的西原僚人为政治上的统一和反唐斗争终归失败。西原僚人遭受唐王朝的镇压,起义中心地区的“邕容两管,因此凋弊,杀伤疾患.十室九空”,西原僚人遭受空前的灾难。

西原僚人先后在黄乾曜、潘长安、黄少卿等人领导下,几代人前仆后继,坚持了百余年的武装斗争,终因历史的、阶级的局限性而失败了。但这绝不是历史的偶然现象。它是僚人企求冲破羁糜制度统治的伟大尝试。西原僚人的斗争有力地打击了唐王朝的反动统治,推动了社会历史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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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僚部“白衣没命军”二陷安南都护府


    


    

唐玄宗时,割据于滇西的南诏“日以骄大”,进而“叛唐”。唐朝廷即命何履光统领全国十道兵马,于天宝八年(749 年)从安南出发,通过僚人地区,沿红河北上,经步头(建水)、通海、江川、拓东(昆明)、安宁,而后西讨南沼;天宝十年(751 年),剑南节度使鲜于仲通又分兵三路攻南诏,安南都督王知进所率一部,也通过僚区,沿河北上,由步头进入云南祥云。唐朝军队和南诏军队大战于西洱河,结果唐军大败,“仲通仅以身免”、“天宝末,南中复为土族所据。”唐王朝为了加强对南方的统治,即于调露元年(679 年),在交趾设立安南都护府,统管云南龙武州(今云南省屏边县)至越南北部的广大地区。

云南南部及其周围地区的僚人,原属安南都护府管辖,但由于当地官吏“德不能绥怀,威不能临制,侵诈系缚,以致憾恨”,从而诱发了反抗唐朝苛暴统治的斗争,这些僚人便成了唐王朝与南诏政权之间二者对峙的中间力量和争取对象。

唐征南诏时,军队数次通过僚人地区,已给沿途僚人增加了兵役和劳役等项沉重负担.但最为僚人无法忍受的是官吏的残酷剥削,他们“别立名目,妄配乱征”。《 蛮书》 卷9 《蛮夷条教》 载:“自数年来,缘邕、交两地,长吏苛暴,恣杀非辜,致令众蛮告冤,因兹频于攻掠……,自李象古任安南经略使,恣意贪害,遂自征兵,续又有李涿之诛剥,令生灵受害”。《 蛮书》 卷l 亦载:“大中初,番属安南管系,其刺史并委首领勾当。大中八年(854 年),经略使苛暴,川洞离心”; “大中十二年(858 年)春正月后,安南都护李涿为政贪暴,强市蛮中马牛,一头只与盐一斗,又杀蛮酋杜存诚,蛮怨怒,‘导南诏侵盗境’。峰州有林西原(今越南老街境内),旧有防,冬兵六千,其傍七绾洞蛮,其酋长曰李由独,常助中国戍守,输租赋,知峰州者言于涿,请罢戍兵,专委由独防遏,于是由独势孤,不能自立。南诏拓东节度使以书诱之,以甥妻其子,补东押衙,由独遂率其众臣于南诏。”
     

唐朝官吏的残酷剥削使僚人地区的阶级矛盾不断上升,民族矛盾日益激化,在这样的情况下,僚民与其上层团结在一起,组成历史上闻名的“白衣没命军”,并与其他民族人民一道,联合南诏军队,从而汇成汹涌澎湃的斗争洪流,猛烈冲击唐王朝的统治,终于引起了两次攻陷安南都护府的重大事件。

咸通元年(860 年),僚人“白衣没命军”,联络南诏将领段酋迁,合兵3 万余人,浩浩荡荡,沿红河而下,所向披靡.最后攻下交趾。南诏发朱弩佉苴兵3000 前往助守。

咸通二年(861 年)春季,唐朝发岭南西道等处军队反攻,夺回交趾。而僚人军与南诏军却采取迂回战术.从云南东南部地区进入添州(百色)、田州、横山(田东)、思笼(龙安),继后于当年秋季攻陷邕州。

咸通三年(862 年)十一月,“白衣没命军”再度进攻安南.唐朝廷调集中原各道兵卒3 万到安南抵御。僚人与附近各族联络南诏,共5 万军队进攻安南。次年,攻陷交趾,唐朝官军几乎全部被歼。接着,同年三月,僚人军与南诏军又进攻左右江一带,直通邕州。唐朝以康承训为岭南西道节度使,率兵驻守邕州。僚人联合南诏军队两陷安南都护府,引起唐朝廷极大震动,咸通五年(864 年),唐以高骄为安南都护本管经略招讨使,将兵收复安南。南沼军队转又进攻邑州。六年(865 年),高骈进到峰州,时人正收稻谷,骈尽掠之,以充军粮,并截断红河沿岸僚人各部的联系,南诏遣都阐节度使杨缉思率兵助南诏,战不利,退保交趾城。高骈围攻,攻破后屠城。“骈至,复督励将士攻城,遂克之,杀段酋迁及上蛮为南诏乡导者朱道古,斩首三万余级,南诏遁去。骈又破土蛮附南诏者二洞,诛其酋长,土蛮帅众归附者万七千人。”同年,南诏军队败于邕州。

史学家江应樑先生曾说:“史书述此事,皆言南诏交趾。其实,事件的起因是红河僚人各部为反抗压迫而联络南诏,并与远近各部落组成军事集团,作为攻战和守城的主力,因此,高骈攻交趾,首先便采取攻破远近僚人组成的这个军事联合力量的策略,由此可见,红河下游僚人对唐朝中央政权与南诏地方政权在争夺安南都护府这件事中是起着巨大作用.”其时,正是西原僚人起义的末期,也是斗争最艰难困苦的时刻,红河僚人与西原僚人同属兄弟,居地相连,他们与南诏联合,二陷安南都护府,两打邕州,他们的行动,当是对西原起义军的最密切的配合与支持。


    


    

第四节
     
其他地区俚僚人起义和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


    


    

唐朝后期,中央集权衰落,藩镇割据严重.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不断发展,全国农民起义此伏彼起,边疆少数民族(如吐蕃、南诏、西原等)战争不断发生,整个李唐王朝处于四面楚歌、摇摇欲坠的动荡局势之中。当时除西原僚人连续不断发动大规模起义之外,其他地区僚人也相继武装起义,反对唐王朝的统治。早在初唐永徽二年(651 年),窦(今广东省信宜)、义(今广西岑溪)二州僚人起义;龙朔三年(663 年),柳州僚人起义;武则天圣历中(698 700 年),始安郡(郡治在今桂林市)桂州(今桂林市)僚人起义,攻占州城,刺史李良狼狈出逃;大历三年( 768 年),万重光联络临桂等9 县僚人起义,攻打官府;大历四年,桂州人朱济时起义。大历年间,还有广州地区僚人梁崇牵起义,并与西原张侯、夏永联合作战;元和十年(815 年),容州僚人黄琛起义;开成二年(837 年),桂州僚人再次起义,等等。值得特别一提的是,在西原僚人起义反抗唐王朝的民族压迫的斗争过程中,由于其正义性的强烈感召,深得汉族人民及有识之地方官的同情。长庆二年(822 年),邕州刺史李元宗,不满朝廷对“西原蛮”的残害,同情僚人的悲惨境遇,不畏杀身灭族之祸,公然将唐宪宗元和末年裴行立攻占的原属黄垌控制的罗阳县归还给黄铜首领黄少度,并拒绝朝廷对他的弹劾,携印率兵百人起事,进入“黄峒蛮”统治区。《资治通鉴》 卷242 《 唐纪》 记载此事件说:“容管经略使严公素。。。按元宗擅以罗阳县归蛮酋黄少度。五月,… … ,元宗将兵百人并州印奔黄洞。” 《旧唐书》卷122《 路嗣恭传》 载:“大历八年(773 年),岭南将哥舒晃杀节度使吕崇贲反,五岭骚扰,诏加嗣恭兼岭南节度观察使,… … 斩晃及诛其同恶万余人… … 俚洞之宿恶者皆族诛之。”可见,由于僚人支持了哥舒晃反唐,也惨遭“族诛”的严酷镇压。

由于俚僚人民的不断起义,唐朝为了进行镇压,连年用兵,使社会矛盾更加尖锐和复杂化,岭南地区不断发生了“军乱”。如大中十一年( 857 年).容管(治所在容州、今容县)军乱,逐其经略使王球;次年四月,岭南军乱,逐节度使杨发。咸通三年(862 年).蔡京任岭南西道节度使,驻邕州(今南宁市),由于他“为政苛惨”.设炮烙之刑,“阖境怨之”,遂为邕州军士所逐,逃奔藤州(今藤县)。

俚僚地区的“军乱”中,又以庞勋领导的士兵起义规模最大,给唐王朝的统治集团以沉重打击。事件的起因是,原来从徐州一带调来桂州(今桂林市)防守的戍兵800 人,超过年限不得更替回故乡,群情激愤,咸通九年(868 年)共推庞勋为首,举行起义,北出湖南.打回老家,沿途农民纷纷参加,发展成为农民起义,终于导致阶级矛盾的大发展。他们攻克徐州,并在鲁南、苏北、安徽一带发展,声势浩大,给唐王朝沉重打击。庞勋最后虽然失败了,但接着王仙芝、黄巢于乾符元年(874 年)在山东领导农民大起义,全国性的农民起义爆发了,农民军击败唐兵。黄巢率领起义军于乾符六年(879 年)南下攻克广州,因水土不服,又回师北上,在经过永宁县(今荔浦县)时,壮族先民起而响应,在都狼山与唐朝官军大战,官军溃败,黄巢义军遂攻陷桂林,广明元年( 880 年)攻克长安。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军,战斗十年,震撼全国。在义军进入岭南和广西的过程中,得到俚僚人民和其他少数民族武装的大力支持,联合作战,从而顺利地突破五岭天险,进取中原。从此,唐朝封建统治趋于瓦解,四分五裂,军阀称雄,方镇割据。出现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新唐书》 记载这段史实时曾有评说:“唐亡于黄巢、而祸基于桂林。”事实确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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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社会经济

唐代是我国封建经济繁荣的时期,岭南壮族先民的农业、手工业、商业贸易诸方面的发展也达到一个新水平。“但东西部的发展很不平衡,在东部.随着封建化的进程,农业、手工业、交通、商业都有很大发展。唐至五代,壮族先民已普遍使用铁制工具和牛耕;种植农作物的品种、耕地面积均较前代增多;出现稻麦两熟制;产量增多.农业经济较前代有迅速的发展。农业的发展,推动了手工业的发展,唐代壮族先民纺织的各种布、开采的各种矿产及其加工制品,已被唐王朝指定为贡品,这在壮族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表明壮族先民手工业的发展在唐时已占有重要地位。随着农业、手工业的发展,交通路线的增拓及沿线墟镇的增多,又为商业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和贸易场所,使壮族先民地区的贸易繁荣起来。

第一节 农业

唐王朝重视农业生产,唐太宗说;“国以民为本,人以食为命,若禾黍不登,则兆庶非国家所有。”对岭南壮族先民地区,唐王朝也力促其农业生产的发展。韦丹任容州刺史时,“教民耕织、止惰游,… … 教种茶、麦”。壮族先民也“多重农桑,勤于稼墙”。

以致“高山绝壁,耒耜亦满”。 如澄州(今上林)等地,有所谓“粮粒丰储,纵有十年无收,彝从人无菜色”之称。

一、 生产技术

唐代对农业生产技术的传播和推广尤为重视,武则天时,对传播和推广农业生产技术有突出成绩的官员,均予以升擢。柳宗元在《龙城录》 中记述了《 老叟讲明种艺之言》 ,谈到他在贬谪柳州的途中,碰到一位老农在教授一位少年耕作技艺,老农说:“深耕概种,时耘时籽;却牛马践履,去螟螣之栽害,勤以朝夕,滋于粪土,而有秋之利,盖富有年矣”。可见,当时的农业生产,从牛耕犁地,深耕密植,到中耕耘籽,增施肥料,防治病虫害等,都有一套技术了.

(一)生产工具

唐代壮族先民地区农业生产工具,与隋以前各代相比,又有进一步的发展。铁制的臿、铲、锄、镰等挖土、中耕和收割工具已遍及整个壮族先民分布区。作为耕地工具的犁,结构有很大的改进。唐人陆龟蒙在《耒耜经》 中谈到犁,共由11 部分组成,铁制部件有犁搀和犁壁;木制部分有犁底、压搀、策额、犁箭、犁辕、犁梢、犁评、犁建和犁盘。唐代的犁是曲辕犁,较隋以前只由犁馋和犁梢构成的犁复杂。犁的11 部分各具功用,犁评用于控制耕地的深浅度,“进之则箭下,入地也深,退之则箭上,入地也浅”。犁搀即犁铧,搀和壁都是铁制。犁搀锐利、犁壁弧形,能把起出的土块翻转,将丛生的杂草埋到泥土下面去。

耙是专用于打碎土块、除去杂草、碾平田面的工具。《 耒耜经》 云:“耕而后有爬(耙),渠疏之义也,散泼去荃者焉”。壮族先民在南朝时始用耙,到唐代则普遍使用。

汉代,先进的壮族先民地区已使用牛耕,到唐代,西部壮族先民也使用牛耕了。西原僚人起义时,多取粮食、人口和牛马,可见牛马的重要。牛用于战争劣于马,而仍是主要的猎取对象,只能是因其可为生产提供畜力。牛耕和铁制工具的普遍使用,较诸汉代始用牛耕和铁器,是一大进步。

唐代壮族先民的收获工具,史载甚少,但汉代已开始使用镰等收割工具,到唐代随其他农业生产工具的推广,镰也应被壮族先民普遍采用。

(二)水利的建设

唐至五代,壮族先民地试的灌溉工具史无明载,但铁器的广泛使用,为水利的兴修提供了便利条件。壮族先民地区水利兴修,农业灌溉较前代有所发展。长寿元年(692 年),开凿了漓江和柳江之问的相思浓运河,运河两岸的田地得灌溉之利。贞元十四年( 7 始年),又在临桂县东南建有回涛堤,以承灌溉。景龙(707 709 年)末,桂州都督王晙“堰江水”以屯田,计灌田数千顷。得到当地老百姓的拥戴,当王晙离任,当地人民挽留他多住了一年,老百姓立碑歌颂他的德政。宝历(825 826 年)初,灵渠的渠道崩坏,舟揖不通,桂管观察使李渤主持重修灵渠,叠石造堤如烨嘴,劈水分二,于渠道上设立18 个石陡门,恢复通槽。陡门的设立.不但保证舟揖能梯航逾岭,而且也起到堵水上岸,浇灌农田的作用。咸通九年(868 年),桂州刺史鱼孟威再次主持修复灵渠,“亘四十里”,起到同样作用。在邕州宣化,郁水常有水患,“州民常苦之”,景云(710 711 年)中.司马吕仁引渠分流,不仅“自是无没溺之害,民乃夹水而居”, 且以水灌溉田地。

元和十一年(816 年),柳宗元鉴于柳江“崖岸峻厚,早则水益远”,组织民工在柳州城北挖水井1 口,深达60 尺,方便当地人民取水饮用,也启示人们可以凿井灌田。

由于耕田工具犁的改进,耙和牛耕的普遍使用,水利工程的兴建,为壮族先民的农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证。

(三)农作制

汉代,壮族先民地区已有再生稻、双季稻,到唐代,除此而外,又有稻麦两熟制。将北方种植的麦移植南方,早有尝试,但因壮族先民地区温湿,难于成功,刘恂《岭表录异》 载岭南“种麦则苗而不实”。至唐宪宗时,韦丹任容州刺史,推广种植大麦,并获得成功。每年八月收获稻谷,一至十二月之交种麦,次年三四月即可收麦。

唐至五代,壮族先民多采用连作制和复种制,为保持土壤的肥力,保证农作物的收成,对人工施肥的要求较前代又有所提高,施肥技术也有所发展,不仅懂得积蓄人畜粪便沤制农家肥,还会在田间种植绿肥以增加土壤的肥力。

唐代壮族先民田间管理还有稻田养鱼之法,刘恂《 岭表录异》 载,唐时泷州(今广东省罗定县)等地,“拣荒处,锄为町畦。伺春雨丘中聚水,即先买鲩鱼〔草鱼)子散于田内,一二年后,鱼儿长大,食草根并尽,既为熟田,又收鱼利。及种稻,且无稗草,乃齐民之上术”。

(四)耕作法

唐至五代,壮族先民地区的耕作法除水田耕作外,在丘陵和山地,还有舍田和梯田耕作。元结所说的“高山绝壁,耒耜亦满”即指此.畲田即垦山为田,李德裕《滴岭南道》 诗有:“五月舍田收火米,三更津吏报潮鸡”。刘禹锡在《 连州舍田行》 中也写道:“何处舍田好,团团鳗山腹,钻龟得雨卦,上山烧卧木.…下种暖灰中,乘阳坼芽孽。苍苍一雨后,苕颍如云发。…由来得地势,径寸有余阴”。舍田因不筑堤埂,水土流失严重,地力容易耗尽。因此,壮族先民便将番田改为梯田,在坡地上依等高线修筑多层台阶式的田地,边缘垒成梯级状田埂,拦蓄雨水以耕种。

畲田和梯田耕作应壮族地区的地理环境而生,是壮族先民颇具特色的耕作法,也是壮族先民改造自然、战胜自然的成就,使壮族先民在唐代的耕地面积又有所增加。

农作物的种植

唐至五代,壮族先民除广种水稻及麻、茶叶、荔枝、龙眼、柑等经济作物外,还开始种麦。韦丹任容州刺史时教民种麦,使本来生长在北方的麦在南方种植获得成功,并日渐推广。在山区的舍田和梯田,主要种坡禾,即李德裕诗中所说的“火米”。粟的种植,《智城洞碑》 载,唐时智城(今属广西上林县)“前临沃壤,凤粟与蝉稻芬敷”。粟适于丘陵、山区旱地种植,从壮族先民地区地理环境看,粟当是普遍种植。

据《 元和郡县志》 、《 新唐书?地理志》 载,壮族先民地区贡布多达10 余州,可见唐代壮族先民种麻、棉类作物甚多。甘蔗也闻名全国,孟铣《 食疗本草》 说当时的甘蔗以“岭南者为胜”。荔枝则被王朝的官员们所喜爱,杨贵妃得宠后,“欲得生荔枝,岁命岭南驰择致之,比至长安,色味不变”。柑在汉代已输往中原,及至唐代,各级官吏又更重视种柑树。柳宗元在柳州时,亲手种植柑树,其《柳州城西北隅种柑树》 诗云:“手种横柑二百株,春来新叶遍城隅;方同楚客怜皇树,不学荆州利木奴。几岁开花闻喷雪,何人摘实见垂珠?若教坐待成林日,滋味还堪养老夫”。这些特产至唐代闻名中原,至少可以说明其产量虽有所提高,否则,无法提供足够北运的数量。此外还种植茄子、山姜、竹笋等作物。

三、农业生产组织形式

唐代前半期,在僚人东部地区,仍处于家长奴隶制社会,奴隶主占有奴隶,驱使奴隶为其劳动。唐代后半时期,逐步封建化,由于释放奴隶,归旧居耕种,大多是以家庭为单位劳作。家长有丰富的生产劳动经验,是全家生产劳动的指挥者和组织者。在西部地区,终唐仍处于家长奴隶制社会,奴隶主以家长的名义驱使子女〔奴隶)为其生产劳动。

屯田是唐代壮族先民地区戍兵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王陵任桂州都督时,“开屯田数千顷”;韦丹任容州刺史,“屯田二十四所”,使桂管戍兵1000 人,邕管戍兵1 700 人,容管戍兵1100 人,都能“衣粮税本管自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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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手工业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及社会生活需求的提高,唐至五代壮族先民的手工业在秦汉至隋时期手工业发展的基础上在生产种类、生产规模及生产技术上又有所发展。这时期的手工业,主要有纺织业、采矿业、冶铸业等诸种。

一、纺织业

唐至五代壮族光民的纺织业发展情况史载较少,考古材料也缺乏,故对其技术、生产过程尚无法弄清,但从各州所贡的布的种类及贡布的州数来看,纺织业还是向前发展了。唐以前,历代中央王朝均不向壮族先民索贡布,而到唐代,布成为中央王朝明令进贡方物,说明这时期壮族先民产布的数里和质量均有所提高。从《元和郡县志》,《 新唐书?地理志》 等书统计,可知壮族先民地区贵州贡紵布.连州贡竹紵练、白紵细布,富州贡斑布,牢州贡布;贾州产蕉布,郁林州有土贡布,永州有葛布,等等。武德六年(623 年),融州刺史欧阳世普,象州刺史秦元贤向唐高祖献筒中布,“帝以劳民皆不受之”.可见筒中布非常珍贵。这个时期壮族先民的纺织品各具特色,其中又以桂布、桂管布最负盛名。白居易有“桂布白如雪,吴绵软于云,布重绵且厚,如裘有余温”的诗句.对桂布作了高度评价。文宗时,左拾遗夏侯孜常着绿色桂管布衫上朝,文宗问他“衫何太粗涩?”夏侯孜回答说:“此布厚,可以御寒”。后文宗对桂布大加赞赏,自己也以桂布来做衣服,满朝文武趋而仿之,使桂布身价大大提高。开元二十二年(734 年),陕州(今属陕西省)刺史韦坚,在长安城望春楼下“凿为潭以通漕”,竣工时,玄宗“诏群臣临观”,韦坚乘机取各地名特产,陈列河上,桂州的蕉布、葛布与蚺胆、翠羽等也在其中。蕉布、葛布能参加唐朝全国各地的物品展览,可见其价值非凡。汉代壮族先民已有纺车和斜织机,而其时所产的布在全国只属普通,到唐时,壮族先民的布,己闻名中原,其纺织技术当有大幅度提高。但现缺乏史料和出土文物为证,尚未详知。

二、采矿业

壮族先民地区矿产资源丰富。唐至五代,壮族先民的采矿业得到空前发展,为冶铸业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

今北流县,因有丰富的铜矿,唐时命名为铜州。贺州临贺“有铜冶,在橘山”。桂州唐时还向中央王朝贡铜器。这些都说明唐时壮族先民采铜业的发展情况。

贺州的临贺、冯乘等地有锡矿开采。临贺县“北四十里有大山,山有东游、龙中二冶,百姓采砂烧锡,以取利焉”,冯乘也有3 处锡矿。南丹的锡矿在唐时也始有开采。

铅的开采主要在贵州、藤州潭津、富州等地。《 岭表录异》 载,富州的铅粉,“其土白腻,郡人取以为货,”当时“五岭妇女率用之为粉”。唐王朝还指定贵州贡铅器。五代马殷曾铸铅铁钱,以十当铜钱一,用铅也不少。

朱砂矿的开采多在宜州和容州。容州朱砂矿早在晋代已开采,唐、五代时继续开采。宜州朱砂矿则在唐代始采。《新唐书?地理志》 载壮族先民地区供朱砂有宜、容、连3 州。

壮族先民的金矿开采,依目前所知,自唐代始。唐王朝向壮族先民地区索贡金有:邕、澄、横、浔、峦、钦、贵、岩、融、白、绣、党、蒙等13 州。贡物应是当地物产,贡金的州就是产金的州。永州湘源县虽未贡金.但也是产金之地。大历十四年(779 年),唐王朝“放用府金坑敇”、“差择清强官专勾当,任贫下百姓采锄.不得令酋豪及官吏影占侵扰”。富州、宾州、澄州采的是砂金。《岭表录异》载:“五岭内富州、宾州、澄州江溪间皆产金,侧近居人,以淘金为业”.有些采金者“自旦及暮不获一星。”唐王朝为鼓励壮族先民地区采金业的发展,曾一度下令“除采金税”。各地所产金矿中,以澄州金质量最佳,“贵其夜明”。

白银作为货币使用,在唐代的壮族先民地区,虽未经王朝明令认可,但事实上已取得了货币的地位。大致在唐末至五代之间,白银正式成为壮族先民地区的货币。《新唐书?地理志》 载,宜州“有银、丹砂”,说明南丹河池一带当时已有较固定的采银地点,且具一定规模。壮族先民地区在唐代贡银有邕、澄、横、浔、峦、钦、贵、龚、象、藤、宜、桂、梧、贺、柳、富、昭、蒙、严、思唐、容、牢、白、顺、党、窦、禺、廉、义、陆等30州。现已发现从唐时壮族先民地区进贡到京城长安的带有铭文的银器3 件,并在陕西扶风法门寺地宫出土鎏金镂孔银笼1 件,上刻有“桂管臣李杆进”6 字。由此可见,壮族先民地区采银、产银、用银已相当普遍。

滑石古称?石、?石、冷石。唐代壮族先民进一步开采、使用滑石矿。容州北流县“其土少铁,以?石烧为器,以烹鱼鲑,北人名‘五侯鐎石’。一经火,久之不冷,即今之滑石也,亦名冷石。”《元和郡县补志》 载,郁林州郁平县,“有冷石,赤黑味苦”。1960 年,广西建材工业地质队在龙胜鸡爪滑石矿勘探时,发现古采矿场,在废石中发现一块刻有“唐宝庆二年”( 762 年)字样的废 滑石器。

《 新唐书?地理志》 云,永州湘源“有金、铁”,贺州桂岭县的朝冈、程冈“皆有铁”,推想唐代壮族先民地区的采铁也会有一定规模,否则满足不了大量制造铁制农具及武器的需要。另外,唐代壮族先民地区还采白石英矿,梧州在唐代即专贡白石英。连州壮族先民则采钟乳石进贡中央王朝;容州、连州等地还采贡矿提炼水银,作为土贡.

采矿业从勘测到挖掘、运送、碎矿、洗矿全过程及矿坑的通风设备等,都要求有一定的技术水平。从唐代壮族先民采矿的品种、规格、产量看,其采矿水平己较高。

二、 冶铸业

唐至五代壮族先民的冶铸业主要是铸铜钱和铜器。武德五年(622 年)五月,唐王朝在桂州设置铸钱监,后来“盗铸渐起”,壮族先民地区铸钱泛滥,唐王朝不得不命桂州观察使“条流禁绝”。足见当时壮族先民的冶铸业已相当发达。

铜钟和铜鼓的铸造,更能反映唐至五代壮族先民冶铸业的发展情况。容县开元寺的唐代大铜钟,高1 . 83 米,身围3 . 20 米,口径1.09 米,重达3500斤,钟身椭圆形,通体铜色光润,形象浑厚庄重,纵横浮雕弦纹,豪放流畅,中部铸有4 朵圆形的花瓣,顶部铸龙纽供悬挂,造型生动雄健。贺县的南汉大宝四年(961 年)铸造的大铜钟,高1 . 38 米,口径0.86 米,重1000 余斤,身呈椭圆形,顶部精美,刻铭文1000 余个,详细记述其铸造年代、尺寸、震量及监造官、铸造匠等。梧州市的南汉乾和十六年(958 年)铸造的铜钟,高1 . 2 。米,口径0 . 567 米,重约l0 00 斤,造型与贺县南汉大宝四年铸造的铜钟基本相同。显示出他们高超的铸造技术。

唐代壮族先民铸造的铜鼓以灵山型为主,灵山县出土一面鼓,内有“开龙通宝”钱币。从铜鼓的精巧程度看,当时壮族先民的冶铸业已相当发达。《岭表录异》 说壮族先民的铜鼓,“全用铜铸,其身遍有虫、鱼、花、草之状,通体均匀,厚二分以外。炉铸之妙,实为奇巧”。其纹饰细腻精致,布局严谨,讲求对称均衡,中心突出,主次结合,互相供托,鼓面中间处和鼓身胸腰,各有一道宽大的主晕,突出的纹饰有翔鹭、鹭鸳含鱼、怪兽、武士骑怪兽或变形的鸟兽形等图案和兽面纹。其翔鹭,形体细小,排列密集,每晕少者儿十只,多者百余只。鼓面中心太阳纹光芒间也遍饰钱纹、连钱纹,显得富丽堂皇。鼓面边缘还饰立体蛙纹。

铜鼓、铜钟的铸造过程,要经采矿、冶炼、合金、铸造等工序.而冶炼又涉及炼炉的建造、鼓风设备等。精美的铜鼓,反映出唐至五代壮族先民高超的冶铸技术。从当时的铜鼓看,其铸造法应是失蜡法,否则无法完成鼓身上精致花纹及立体蛙纹的铸造。

此外,唐至五代壮族先民的手工业尚有陶瓷制造业、编织业、制鞋业等。

壮族先民地区自魏晋时期出现青瓷,到唐代,瓷器制造业在前代发展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与进步。灌阳、钟山、桂平、钦州等地唐代墓出上的壶、提梁壶、瓶、碗、杯等青瓷器,造型秀巧,纹饰优雅,滋润如玉,胎釉结合紧密,极少有剥釉现象。钟山、灌阳出土的喇叭口、细长颈青黄釉唐瓷壶;桂平出上的青黄釉点彩双耳唐瓷罐,带有明显的本地烧造风格;全州蒋家岭唐代瓷窖和桂林仁窑村唐代瓷窑的产品中,也发现有类似的器物。1920 年在钦州发现一座逍遥大冢,出土有“宁道务陶碑”并陶壶l 件,上刻“开元二十年”字样。1987 年,在容县发现一处唐代文化遗址,出上有瓷器、陶器数件。

从出土的唐代瓷器看,唐代壮族先民制作的陶、瓷器已普遍使用轮制,烧制的窑多为龙窑。

唐代壮族先民地区的编织业有竹编和藤编,象州、宾州的藤器和桂州的竹簟颇负盛名,因此唐王朝指定3 州分别进贡其编织品。

桂州在唐时贡?皮?,说明唐代壮族先民的制鞋业也有一定的规模。

唐前半期,壮族先民手工业生产,是以使用奴隶生产为主。李复任容州刺史时,经略使把俘获的西原起义军士兵“没为官奴婢,配作坊重役,悉归还之”。可见,当时的作坊主是使用奴婢从事生产的。

手工业之外,唐至五代壮族先民地区还有采珠业和捕蛇业。合浦郡的壮族先民早在汉代就开始采珠,三国吴时因当地产珠而设珠官县,唐王朝于贞观六年(632 年)在廉州下设珠池县。以“珠”作地名,说明合浦采珠业的繁荣。武德六年,宁长真向中央王朝进献珍珠;唐工朝也指定白州(今广西博白县)贡珠。懿宗咸通四年(863 年)七月,还下令“廉州珠池,与人共利”, “一任商人兴贩,不得禁止往来”。可见,唐代壮族先民地区的采珠业具有一定规模。

唐王朝为满足自己穷奢极侈的欲望,不顾壮族先民的安危、生死,指定贺州、柳州、桂州进贡蚌蛇胆,使壮族先民地区产生了捕蛇业,并逐渐发展。柳宗元的《捕蛇者说》 中说的“苛政猛于虎”,把唐王朝逼迫永州壮族先民捕蛇充赋为生的惨状描写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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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商业与交通

唐至五代壮族先民地区农业与手工业的发展,为商业贸易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壮族先民之间的互通有无,中原人民及中央王朝对壮族先民地区物产的喜好和需求,直接推动了当地商业经济的发展。商业发展的前提条件是交通路线的畅通及其沿线墟镇的兴起和形成,唐王朝注重对壮族先民地区交通路线的开拓,因此,唐至五代壮族先民地区的商业与交通也得到一定的发展。

一、 商业

唐代是我国封建经济繁荣的时期,国内外贸易活跃,壮族先民地区亦不例外。壮族先民地区的物产为中原人民及中央王朝所青睐,他们不断将北方的货物运来岭南,以交换壮族先民的物产;壮族先民内部的交易也日趋频繁;与西南地区人民的贸易往来也较前一时期增多。桂州当时有铸钱监,是目前所知的壮族先民地区最早的钱监,反映出当时商业贸易的发展情况。五代时期,马殷抓住中原战乱,而岭南相对稳定的机遇,推动壮族先民地区的商业经济的发展。

从出土文物看,壮族先民在唐至五代与周边地区人民的贸易往来是频繁的。广西各地均有唐代各种精美的铜镜出土,从风格上看,这些铜镜大多是从外地输入。唐代周边地区的瓷器在广西各地也有许多出土,计有黄釉褐绿彩壶、黄釉三彩瓷壶、酱釉瓷罐、青釉瓷瓶、黄釉绘花瓣瓷碗、黄釉褐彩兽注瓷壶、青釉瓷壶等种。1972 年在昭平县庙娅出土褐绿彩绘鸟纹瓷壶,通高18 . 8 厘米,口沿外卷,颈部较长,壶嘴极短,呈八角柱形,全身施青黄釉,袖质很薄,釉下有褐绿彩绘飞鸟云朵。这件瓷壶造型、釉色和彩釉工艺等方面,都与湖南长沙铜官窑址出土的青黄釉绿彩绘花鸟瓷壶相同,是唐代长沙铜官窑的产品。这些都说明唐时壮族先民与周边地区有密切的贸易关系。

《 旧唐书?解宗纪》 载,壮族先民地区“溪洞之间,悉藉岭北茶、药”,于是唐王朝“令诸道一任商人兴贩,不得禁止往来”。就是朝廷贡品廉州珍珠也“与人共利”,任人兴贩。唐时始在西南买马,壮族先民地区亦有马市,唐王朝时马市兴旺,因桂州是过岭要道.军人、商人“无不经过,顿递供承,动多差配,凋伤转甚”,于是给予特恩,“赐钱三万贯文”。

作为贸易场所的墟,自晋出现,至唐也得到一定的发展。柳宗元写的诗《柳州垌氓》 “郡城南下接通津,异服殊音不可亲。青箬裹盐归峒客,绿荷包饭趁墟人。”反映了唐代柳州壮族先民赶墟贸易的情况。州、县的治所,往往也是贸易的集镇。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路线的开辟,新的集镇也逐渐发展起来.如岩州、宜州、镶州、龙州、田州、环州、严州、融州、思唐州、古州、牢州、顺州、党州等州州治,大多处新开交通路线上。

货币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秦以后已在壮族先民地区出现,但唐以前均自岭北输入。唐始在桂州置钱监,所铸铜钱“轻重大小最为折衷,远近甚便之”,但后来“盗铸渐起,而所在用钱滥恶。” 解放后在南宁、贺县、柳江、桂林等地均发现了大批唐代铜钱。在桂林,还发现了铅开元钱。大量钱币的铸造,为的是适应商业贸易经济发展的需要,反映了唐代壮族先民商业经济的繁荣。

唐代壮族先民地区与东南亚国家的贸易,由于合浦港此时已淤塞,海路交通受阻,因此,主要通过安南转口。咸通八年(867 年),高骈奏请疏浚邕州至交趾的水路,使“船无滞者”。通过水陆两路,把岭北及壮族先民地区的物产不断运至安南及东南亚诸国。

五代时,马殷据广西,“民间采茶,并抑而买之。又自铸铅铁钱,凡天下商贾所资宝货入其境者,只以土产铅铁博易之无余。”这对促进壮族先民商业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二、 交通

唐王朝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因此,中央王朝致力于向周边拓展。对壮族先民地区,唐王朝以开发为上务,对交通路线的开拓、修缮尤为重视。而陆路交通的发展在唐初较快,除修缮秦汉以来的故道外,还开拓了一些新道。

贞观十二年(638 年),清平公李弘节遣钦州首领宁师京寻刘方故道,“行达交趾,开拓夷獠,置攘州”。使钦州与邕州相通。从钦州修筑通攘州的道路,直达交趾。这是后来南宁至钦州,经上思入越南北部地区的一条通道,此道既修通隋朝大将军刘方所开旧道,又将其延伸到安南。

贞观十二年夏六月,渝州(今四川省重庆市)人侯弘仁开牂牁道,经西赵(今贵州遵义至都匀一带)出邕州,以通交、桂。此路由四川通桂州,再由贵州的安龙而入岭西的田州、邕州,邕州从此成为壮族先民地区的交通枢纽,北上通桂州,过五岭进入长江流域;西南下龙州,经龙州而入安南;西出田州、添州与西南地区云、贵、川相通。西线是以后重要的买马路线。

唐王朝在壮族先民地区所开新道,两条均在西部地区,此二路以后都发展成为壮族地区的陆路干道。邕州处秦汉以来南北纵道交汇处,现又为唐新开两道的交叉点,便逐渐成为壮族地区西部的交通枢纽及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通过新开二道,与秦汉以前的故道连网,使壮族先民既可与周边的云、贵、川、湘、粤相通,还可与安南连接,为以后我国内地从陆路入越南的通道路线构筑了框架。

唐代壮族先民地区陆上交通工具,以马、马车为主。驿站是随交通的发展而兴起的,唐代壮族先民地区的驿站较前一时期有较大发展。在各州、县的治所设有驿站或传送机构。《大清一统志》 卷461 载,唐代在临桂县东北有“望秦驿”,柳宗元贬滴柳州途中,曾在柳州北望驿作诗。《 读史方舆纪要》卷107 载,唐置归义县,“有新林驿”,富川有“丹驿”,等等。唐代壮族先民地区的水路交通,特别是内河交通也较发达。除继续利用秦汉以来的兴安灵渠道、桂江道、柳江道、红水河道、右江道、左江道、郁江道、浔江道、西江道外,也开凿了一些新水道。长寿元年〔 692 年),在临桂县开凿了沟通漓江和柳江的相思棣运河。相思棣引由临桂县办塘山流至狮子山白岩的水,分东西二流.东流15 里至太平脚陡,经蒋家坝至相思江口入漓江,西流15 里至鳞鱼陡下大湾,达苏桥合永福江以至柳州,使桂林、柳州之间有了水路交通。咸通八年(867 年)三月,应高骈奏请,开凿通往交趾的水道天威径。在今防城港市江山镇潭蓬村,长约2 公里。河两岸陡峻,石壁上刻有“咸通九年三月七日”字样,应是竣工的日期。此河开通,使缘海而行的船只无须绕道白龙尾,缩短了航程。世州司马吕仁疏浚郁水;李渤、鱼孟威两度修缮灵渠等都为壮族先民地区内河交通做出贡献。

五代时,马殷割据壮族先民地区,此时期对外交通相对式微,主要有3 条通湖南的陆路:一是由桂州经湘源过越城岭入永州;一是由恭城过都庞岭入道州;一是由贺州过萌诸岭入连州。此3 条道路为宋灭南汉起过不可忽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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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社会文化


    


    

中原历代王朝在开发岭南的过程中,不断地受到岭南各地奴隶主的抗拒,因而也就不断地对各地大姓的奴隶主叛乱加以武力平定,使中原文化得到有力传播。因而桂州、柳州、邕州以东一线基本进入封建社会。唐王朝在此基础上于桂西一带推行羁縻制度,分散各地奴隶主的权力,缩小他们统治的地盘,实行分而治之的策略。

由于奴隶主权力的丧失,代表壮族奴隶主文化的铜鼓文化也逐渐衰落了.所以唐代以后铸造铜鼓的工艺也急剧衰落。羁糜制度下的奴隶主已缺乏足够的人力、财力来铸造大型铜鼓,因而人神同体的奴隶主巫文化也在衰落。这样,原有酬神活动的歌舞场面便向世俗化发展,形成歌舞文化,成为这个时代壮族先民文化的突出特色。


    


    

第一节
     
佛教的传播和俚、僚的巫风


    


    

在唐代,儒、佛斗争,史不绝书。魏晋六朝,由于中原战乱,人们精神无所寄托,加上统治阶级利用佛教收揽民心,所以佛教大兴,仅建康(今南京)一地,就有杜牧诗中“南朝四百八十寺”的说法。到唐代以后,因李唐王朝姓李,认道教所崇的太上老君为本家。太上老君即李耳,即俗称的老子,所以改信道教。这是有其原因的。因为佛教兴起了,各处建立佛寺,而且到处占领地产,脱产僧尼又多,这就影响了政府的收入。唐高祖武德九年(626 年),太史令傅奕上疏,请除佛法。他说:“佛在西域,言妖路远,汉译胡书,态其假托。使不忠不孝削发而揖君亲,游手游食易服以逃租赋。伪启三涂,谬张六道,恐揭愚夫,诈欺庸品。乃追忏既往之罪,虚规将来之福;布施万钱,希万倍之报,持斋一日,冀百日之粮。。。。今天下僧尼,数盈十万,剪刻增绦,装束泥人,竞为厌魅,迷惑万姓。请令匹配,即成十万徐户,产育男女,十年长养,一纪教训,可以足兵。四海免蚕食之殃,百姓知威福所在,则妖惑之风自革,淳朴之化还兴。。。。”

而当时的大臣肖瑀反对说:“佛,圣人也,而奕非之,非圣人者无法,当治其罪。”

傅奕反驳说:“人之大伦,莫如君父。佛以世嫡而叛其父,以匹夫而抗天子。肖瑀不生于空桑,乃遵无父之教。非孝者无亲,瑀之谓矣!”肖瑀无以回答。

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儒佛斗争在皇帝面前开展的廷辩。

最后,唐高祖李渊赞同傅奕的意见。《 资治通鉴》 写道:“上亦恶沙门、道士苟避征谣,不守戒律,皆如奕言。又寺观邻接?邸,涿杂屠沽,辛巳,下诏命有司沙汰天下僧、尼、道士、女冠,其精勤练行者,迁居大寺观,给其衣食,毋令阙乏。庸猥粗秽者,悉令罢道,勒还乡里。京师留寺三所,观二所,诸州各留一所,馀皆罢之。

到唐太宗李世民当政时,极力提倡儒家学说,劝告官员们说:“梁武帝君臣惟谈若空,侯景之乱,百官不能乘马。元帝为周师所围,犹讲《老子》 ,百官戎服以听,此深足为戒。睦所好者,唯尧舜周孔之道,以为如鸟有翼,如鱼有水,失之则死,不可暂无耳.”


    
则天皇帝时,以女子君临天下,想从孔子学说找理论根据是不可能的。后来听说佛经中有一本《大云经》 ,是说弥勒佛曾化女投生,君临天下,乃叫曾怀义组织人来翻译,并在长安和洛阳建立两座大云寺藏经,并颁行天下。目的是从佛经中寻找理论根据,说女人君临天下是有道理的,并且说则天皇帝就是弥勒佛下凡。于是,佛教又盛行起来。但是到了唐明皇时,又提倡道教,还敇封太上老君为太上玄元皇帝。

儒、佛斗争,几乎贯穿整个唐代,到中后期,还有韩愈《 谏迎佛骨》 被贬官的事发生。

但是,在岭南地区,整个唐代,却是佛教的兴盛期。而兴盛的地区,则只限在桂林、柳州、邕州以东,以西则几乎没有流行。这是因为:

儒家文化的“仁政”,只能是一种统治手段,对化解当地奴隶主文化的“巫”是很难奏效的。奴隶主文化的“巫”,是信鬼神,奴隶主就是神的代理人;而儒家是讲“人治”,两种文化极难调和,必须找一种“神”的文化来传播,以打破原来巫文化的“神”。这就找到佛教了。

奴隶主巫文化的神,其特点是奴隶主就是神的代俚人。奴隶主永远是神,其地位是不能改变的。而佛教也相信神,但这个神的地位是可以改变的。它相信人是平等的,只要你修身行善,死后便可成佛;如果你作恶多端,不论地位多高,死后难免受地狱之苦,投生时可变成畜牲,来世报应。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任何人都经过轮回转世,前世欠债,来世要偿还。这对奴隶主所信奉的任何人所在地位不能改变的观念,显然是一种进步,也给有困惑的人得到某种精神安慰。

奴隶主的神的观念动摇了,其制度也就崩溃,封建制度才能建立起来。这就是唐代佛教在岭南兴盛的原因。

从唐朝的历史来看,不论中原发生了多少次儒、佛教斗争,并不影响岭南佛的兴盛。如;柳宗元是个大儒,既是文学家,又是政治家,也是思想家.他和韩愈共同发起古文运动,历史上称之为“文起八代之衰”。他在柳州时,办学校,释放奴隶,可也修葺佛寺,宣扬佛教。如果不从摧毁奴隶主文化这方面去看,就觉得这是不可思议的行为了。

唐代岭南的广州、韶州、桂州,都是佛教的中心。桂林西山现在还留存有一些石刻造像,据称属于当时南方五大禅林之一。可见其佛教的流行。

唐初,岭南就曾有一个中国佛教史上的著名人物,这就是禅宗六祖惠能。惠能俗姓卢,范文澜认为是隋朝时一位流放人的后代。但从其行为和自己日述的著作来看,起码是一位已经土著化的人了。在一本作为禅宗经典的著作《法宝坛经》 中的自序里说,惠能经过三十余日跋涉去礼拜五祖弘忍时,有一段对话。祖问:“汝为何方人?欲求何物?" 惠能对曰:“弟子岭南新州百姓,远来礼师,惟求作佛,不求馀物。”祖问:“汝是岭南人,又是葛獠,若为堪作佛?”惠能曰:“人虽有南北,佛性本无南北,葛獠身与和尚不同,佛性有何差别?”
     

从这段对话看,惠能并没有否认他是葛獠,据此可认定他是土著人。

历史记载,惠能小时曾砍柴卖,他不识字。有一次听到一个女尼刘氏念《涅磐经》 ,就想信奉佛教,便跑到湖北黄梅县双峰山五祖弘忍那里求法,做一个舂米的和尚。这时,弘忍有一个弟子神秀,聪明过人,人们都以为当是弘忍传钵的弟子了。有一天,弘忍宣称要选择法嗣,要门人各作一偈,以便弘忍评选。大家都让神秀来做。神秀便把偈写在墙上,云:“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有尘埃。”惠能不识字,但觉得神秀还没有得到禅宗要旨,便念一首偈词,叫人帮抄,谓:“菩提本无树,明境亦无台,佛性常清静,何处有尘埃?”又作一首表白自己心旨的词:“心是菩提树,身是明镜台,明镜本清静,何处染尘埃。”

从佛教禅宗的空无观看,惠能比神秀更为彻底.因此,弘忍选定惠能为嗣法人,给他密授《金刚经》 ,并给他法传裴装,惠能急速返回岭南。

禅宗顿悟,惠能就是他的创始人,也称六祖。他在岭南传的禅宗佛教,被后人称之为“南宗”,神秀在北方传的称为“北宗”。惠能后来在韶州传佛教。前面提到的《法宝寺经》 是他在临死前给十大弟子传授的密诀。他死后,这十大弟子便分散到岭南各地传教。佳州西山的西庆林寺传说曾是他的弟子在此授经的地方。

武则天时代,惠能禅师来到永明端岩(今永福县)讲经40 年。
     

南宗宗旨,不外“净心、自悟”四个字。能净能悟,顿时成佛,发挥高度的主观能动性,这就为佛教中国化做出了贡献。柳宗元在《百大碑铭》 中说:“儒与礼立仁义,无之则坏;佛以律持定慧,去之则丧。”这就认为清规合于儒家礼法,佛家教义已和儒家教义混合在一起成为中国化了。

封建统治阶级在摧毁奴隶制度的时候,在意识领域里建立封建制度的道德观念,最为困难的,莫过于对“忠”的概念的改革。在奴隶制度里,“忠”是奴隶对奴隶主而言。在岭南分散的大大小小的奴隶主那里,都有各自忠于各自奴隶主的奴隶们,他们对自己的奴隶主尽忠,可以豁出性命。而在封建王朝这里,要求每个人对皇帝尽忠。只有佛教相信人人都可以成佛这种观念,才能打破对奴隶主的尽忠。佛教中的来世观念确实起到调和作用,佛教把人们的企望实现于来世,把今生的因果到来世报应,告诫人们今生要做好人,办好事。因而就制约人们不要有非分的邪念,这对巩固封建制度的社会有利。推行佛教,这对唐王朝开发岭南,改造奴隶制度观念,把原有巫文化的神的观念,融合到忠君观念里去都是有益的,这也从文化思想领域里,把俚僚文化融合到中原文化中,因而有些俚僚也就被同化了。惠能禅宗的传奇故事正是这种同化现象极为生动的典型。

由于唐王朝继承前代对岭南的开发,传播中原文化,倡导儒佛合流,使桂、柳、邕一线以东直至海边,在这广大地区从政治、经济、文化上得到很大发展,出现了民族融合的局面。这时,出现不少人才,如佳州的李袭志,阳朔的曹邺和曹唐,都是名冠中原的人士。李袭志为全州人,隋末因固守桂州得到唐高祖的重视,认为同宗,授桂州总管前后38 载。曹邺和曹唐是两大诗人,人称“二曹”。至于原来的俚僚大姓首领,汉文化水平也很高,如冯盎的儿子冯智戴,就能赋诗。贞观七年(633 年)十二月,唐太宗置酒未央宫,“上皇命突厥领利可汗起舞,又命南蛮酋长冯智戴咏诗。。。”他的诗没有流传下来,但他熟读兵书之事,《大唐新语》 却有记载。“冯智戴,高州首领盎之子。或观初,奉盎入朝,太宗闻其善兵法,试指山际云以问之曰:其下有贼,今日可击否?对曰:可击。问:何以知之?对口:云形似树,日辰在金,金能制木,击之必胜。太宗奇之,授左武卫将军。”

虽然佛教在岭南东部有所传播,并产生一定影响。但在交通闭塞的西部及东部边鄙之地,俚僚人信仰佛教就很有限,巫风仍非常流行.

越人信鬼,早在先秦时就成为习俗。鬼为何物?实为神也。《 述异记》云:“南海小虞山有鬼母,能产天、地、鬼。一产十鬼。朝产之、暮食之。今苍梧有鬼姑神是也”。鬼为何形?该本接着说:“虎头龙足、蟒目蛟眉。”注曰:“蟒蛇目圆,蛟眉连生。”这显然是母系氏族社会的神话传说。考之今日壮族民俗,仍有以母为大的遗风。雷王为雌性,壮语念为:" meh

byaj " (国际音标;me ' pia , )对家庭主妇有的方言也以meh byaj 为尊称(汉语译伯娘),凡口语中带有meh 的冠词,则表示最大之意。

《 魏书?僚传》 谓:僚人“其俗畏鬼神,尤尚淫祀。所杀之人,美鬓髯者必剥其面皮,笼之于竹,及燥,号之曰‘鬼夕,鼓舞祀之,以求福利。”这实际继承乌浒人猎头巫风之遗风。考前滇缅交界之民族,尚有猎头风习,谓多鬓髯之人象征谷根分蘖繁盛,以其人之血浸泡谷种,必定丰收。以其笼于竹笼之燥皮为鬼神,可祀邪神、保地方安康。

又如《 后汉书》 载:夜郎王兴、句町王禹、卧漏侯俞,举兵相攻,朝廷派太中大夫张匡执节和解,兴不从命,乃刻汉使木象立于道旁射之。这就是巫术中所谓“厌胜”之法,妄图通过巫术把敌人致死。这种“厌胜”之术,结合蛊毒,成为隋唐以后向中原流传的岭南放蛊巫术。

放蛊之术历史流传甚多,其中最奇特的一种说法是把很多毒虫养在一起,由他们自相吃食,剩最后的则是蛊毒了,但在现实生活中就不可能做到。而唐朝人张鷟的说法似比较符合实际。张鷟于唐初被流放到广西,在他著的《朝野佥载》 中说:“岭南风俗,多为毒药。令奴食冶葛死,埋之土中,蕈生正当腹上 ,食;立死之手足额上生者,当日死,旁自外者数日死;渐远者,或一月,或两月;全远者,一年、二年、三年亦即死。”冶葛有毒,其长之蕈有毒亦理也。曾任晚唐时广州司马的刘询,在他著的《岭表录异》 中,也不相信聚虫成蛊的说法,“岭表山川,盘郁结聚,不易疏泄,故多岚雾作瘴。人感之多病,腹胀成蛊。俗传有萃百虫为蛊以毒人。蓄湿热之地,毒虫生之,非策岭表之家性惨害也。”

张鷟《 朝野佥载》 载:“岭南风俗,家有人病,先杀鸡鹅等以祀之,将为修祸。若不差,即次杀猪狗以祈之;不差,即次杀太宰以祷之。更不差,即是命,不复更祈。”这些情况,也见于柳宗元所著《柳州复大云寺记分》。至于用鸡卜来问吉凶、祸福,或年成丰歉;如有天早,就求拜水神,挽救众生,到唐代也很盛行,所以柳宗元在柳州任刺史时的诗作中有“鸡卜占年拜水神”之句。

到唐代,巫风盛行的“神判”已衰退,然而却反映到统治阶级残酷的刑法里。《朝野佥载》 载有:“成王千里使岭南,取大蛇八、九尺,以绳缚口,横于门限之下.州县参谒者,呼令入门。但知直视,无复瞻仰,口蛇而惊、惶恐僵仆,被蛇绕数匝,良久解之,以为我笑。”又云:对罪人则“取龟鳖,令之脱衣,以龟鳖口其体,终不肯放,死而后已。其人酸疼号叫,不可复言。王与姬妾共看,以为玩乐。”考成王李千里,原为唐太宗三子恪之子,永徽四年(653 年)恪因房遗爱造反案被斩,其家属全部流放到岭南。这一事件在则天朝永昌元年(689 年)平反,千里封郁林县侯(其封地在今贵港市一带)。以后曾调回中原,此前他在岭南生活30 多年。后又于圣历年间(689 700 年)出任岭南讨击使,讨伐冯姓家族叛乱。高力士就是被他俘获去势后进呈给则天皇帝的。以后,长安三年(703 年)又任广州大都督、五管经略使,前后在岭南生活40 多年,对岭南巫风耳濡目染,不能不受到影响,因而反映到他的日常行为中来。

另一事例是唐明皇的大太监杨思(?),与高力士齐名,经常代表皇帝带兵出征,先后在岭南平定安南梅叔鸾,邕州梁大海,春泷州的陈行范、广州冯仁智及何游鲁等大姓叛乱。在春、泷州一次就坑俘虏6 万余人,对待俘虏残杀更极其残酷,史称“或生剥面皮,或以刀斫发际,掣去头皮,蛮夷惮之。”这不能不是僚人剥人皮的遗风。他对俘虏如此,对自己的同事,亦同样残酷。太监牛仙童,因出使河北接受贿赂,被人揭发,唐明皇对之非常恼怒,下令杨思(?)处决。杨先将牛仙童捆绑日晒一天,然后“取其心,截去手足、割肉而啖之。”这些行为都是封建社会的刑法所不载的,然而他我行我素,实与他所出生的地方从小受到巫风熏陶有关系。考杨思(?).原姓苏,罗州石城人。虽还不能断定他的民族成分,但其地原先是冯盎领地、后归邕州都督府。这个地方原来就是乌浒、俚、僚人活动区域,当有遗俗流传,而杨思(?)从小就受其影响,故不足为奇。这种现象说明:由于奴隶制度的继续存在,因此,与之相适应的奴隶主巫文化仍能继续起统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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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6 21:12:00 |只看该作者

第二节
     
巫文学


    


    

壮族地区奴隶主的巫教主要表现是人神合一。人主即是神的代俚人。巫文学首先是歌颂奴隶主是神化了的人。典型的有《莫一大王》 ,故事如下:

从前有个小孩,只知道他的母亲,没有见过父亲。他问母亲,父亲的下落,母亲告诉他:他父亲因为和朝廷对抗,被王朝的兵马杀害了,其尸首扔在一个深潭里。

小孩为了找寻父亲的尸首,便泅水到深潭去,但只找见一头黄牛。那黄牛说他就是他的父亲,壮族黄牛叫“莫”,所以便以“莫”为姓,他算是第一代,所以叫做“莫一”。

那神牛给小孩一颗珠子。小孩为了游水方便.就把珠子放在嘴里,不小心便吞到肚里去了。这孩子突然产生一种神力,一跃便冒出水面,再一跃,就到了岸上。

这孩子英武有力,每天练武艺,要为父亲报仇。有次他在山上射箭,竟把一片大树叶射到京城。京城皇帝派人杳看,用照妖镜看到南蛮有这样一个造反人物。

皇帝天天注意莫一的动静,莫一并不知道。皇帝假意说:莫一是能人,应该到京城做官,目的是要把莫一困在京城里。
     

莫一有一双能飞行的靴子,晚上穿上就可以回家安歇。久之,妻子怀孕了,他母亲怀疑媳妇与人乱伦。媳妇说:“你儿子每晚半夜都回来和我睡呢”?母亲不信,媳妇说明天早晨我留他一只靴做证。

第二大莫一起床,要急匆匆赶回京城,但找不到另一只靴子,就匆忙飞走,到半路,他想只有一只靴,怎么能上朝廷呢?于是就在半途降下云头,到一个池水边挖泥巴做一只靴子穿上。太阳就要升起来了,如果他赶不上朝就不好办。于是,把手一招,那刚升起的太阳又落下去,这可惊动了皇帝,叫国师拿照妖镜,见到南方有个人在用泥巴做一只靴子穿在脚上。这人身穿朝衣,一定是朝官中出了妖孽。在朝会之后,皇帝说:他有个金印丢在金水桥下,叫臣子们一个个下水去寻找。莫一这时已赶上朝会,也只能和大家一起下水。不小心泥塑的靴子在水里泡坏了。皇帝断定那妖孽就是莫一。便派御林军来捕,莫一便一跃到天空,跑回家来。

皇帝派很多兵马来抓莫一,但莫一本事大,皇帝的官兵没有办法,只有拿老百姓来出气。莫一怕老百姓受苦,只好到深潭去躲起来。皇帝的官兵知道了这个情况,便在深潭周围埋伏。一天,莫一稍不注意,从水里探头出来,被埋伏的兵士发现,掷起飞刀,砍断了莫一的头。那头便飞到天空,开口大笑,把皇帝的兵马吓跑了。

莫一提着断了的头回来,见到母亲,便问道:有头好还是无头好!母亲哭着说:“人无头就死了。”莫一听罢,惨叫一声,气竭将亡。莫一临死时,告诉妻子:死后请将他的头放在甕缸里盖住,每天放点粥水,将来会有用处,并告诉她,屋后的竹子不要砍伐,如有人来买,每株要一两银子才卖。

妻子听从莫一的话,每天都往甕缸里放点粥水。她母亲不知媳妇做什么,便打开来看,原来莫一的头颅已烂,生出很多蛆虫,便用开水倒进去.结果飞出来一群蜜蜂,齐往京城飞去,见到京城的大官和皇帝就蛰,但因日子未到,蜂蛰无毒,所以皇帝大官们都没有死。

然而,屋后那片竹林,生长很茂盛。有一天,一个大官到蛮地巡视,轿杠断了,要买一根竹子来做轿杠。莫一的妻子说,一根竹子非一两银子不卖。她母亲见他们为价钱争吵,便说:随你们砍一根算了,要什么银子,当官的便派人去砍竹子,谁知竹子一砍下,流出很多血,当官的知道这里有妖孽,便剖开竹节来看,原来每个竹节里都住有一个兵丁或有一匹战马,但日子未成熟,眼睛还闭着。当官的便下令把竹林砍光,结果血流成河。这个故事属于英雄神话故事。此类故事基本上是在奴隶制度兴盛时期形成的精神产品,是在歌颂奴隶主的神圣地位。这故事既见于《巫经》 ,也在民间流传。大体上流传的地区其姓氏都附会在大姓氏族身上。在龙江流域讲的是莫一;在大明山周围及红水河流域,因为韦氏家族是大姓,所以主人翁变成韦金轮或韦府城;在左江流域,主人翁则是黄花或黄九霄;在中越边境,干脆附会到侬智高身上。在贵县、则叫做冯爷,在右江则叫岑逊王… 。总之,每个大姓都说自己的祖先是这样的神人。

首先,从故事结构来看,是属于综合类型,即把古越族直到俚僚族个时代流传的故事综合构成。如:头断了人还能活下来,古越人即有落头民的传说,最早出现在《吴越春秋》 和《 越绝书》 上的记载是:“越杀糜王,糜王无头骑归,还武里乃死。”《 搜神记》 亦载:“苍梧贾雍为豫章太守,有神术,出界讨贼,为贼所杀,失头,上马回,营中咸走来视雍,雍胸中语曰:‘战不利,为贼所伤,诸君视有头佳乎,无头佳乎?’吏弟泣曰:‘有头佳。’曰:‘不然,无头补佳’,言毕遂死。”

其次,大叶子飞落京城,皇帝发现有妖人之事,始见干晋朝稽含的《 南方草木状》:“合浦东一百里,有杉树,汉安帝永初五年(111 年)春,叶落,随风飘入洛阳城,其叶数十倍,术士盛廉曰:合浦东杉叶也,此木当出工者。帝遣使验之,信焉。乃以干人伐树,役夫多死者。… … ”。

第三,人在朝中,晚了还能回家睡觉,见于《 水经注?珢水》 ,引自《南康记》 说;“昔有卢耽,任州为治中… …每夕,辄凌虚归家,晓时还州。尝于元会至朝,不及朝列,化为白鹄至阁前,回翔欲下。威仪以石掷之,得一只履。耽惊还就列,内外左右,莫不骇异。… … ”。

至于竹林化兵马,乃夜郎竹王故事流传的衍化,也就是学术界所说的民间故事在流传中的变异性。

这个故事值得注意的是:( 1 )主人公知母不知父,当是图腾崇拜的遗迹;( 2 )母亲往往在孩子事业要成功时,便有意无意加以破坏,对母亲包含有贬意,当是父权社会代替母权社会时,是意识形态上激烈斗争的产物,如果不把母权在意识上贬低其神圣意义,则父权社会在意识形态上便不能确立,那么父权制是不牢固的;( 3 )每个奴隶主大姓都把故事主人公附会到自已的氏族祖先身卜去,是为了巩固奴隶主家族的神圣地位,从而巩固奴隶主的神权地位。

这类英雄神活和氏族社会的英雄神话的根本区别在于:氏族社会的英雄多是先进生产技术的发明者,他们斗争的对象是自然神;而奴隶社会的英雄神话中的英雄人物,主要是和人斗争。这些对立面或代表邪恶势力,或代表异族侵犯。这些英雄人物故事是以英雄人物的神圣,拯救人民于苦难,必须团结自己属下的人民,是一种团结的凝聚力。上述莫一斗争的对象是王朝兵马,当是中原封建王朝文化和羁糜制度下的奴隶文化冲击后的文学作品。

另一种歌颂铜鼓神力的民间口头传说,亦当于此时期产生。史称.岭南酋长喜好铜鼓,有鼓者号称都老,群众推服。欲相攻击,则叩此鼓,到者如云。说明铜鼓是权力的象征。流传在民间的以《红铜鼓》 故事为代表:

相传过去有一垌主,有一个铜鼓,敲响震荡山谷,敌人听见鼓声,即不敢侵犯。敌人为了破坏此铜鼓,派个奸细装作酒贩子,到各村寨卖酒。守铜鼓的是垌王的大儿子,英武有力,但却好酒贪杯。贩酒的奸细知道这个弱点,乃力劝其喝酒,待他醉后,便把铜鼓破坏了逃走。

这时,敌人知道铜鼓被破坏了,便兴兵前来。大儿子擂起铜鼓,铜鼓坏了,敲不出声音,各寨就没有派人前来援助。只有垌主这一寨人抵抗敌人。

垌主的女儿知道铜鼓与整个民族生死存亡连系在一起,便把妇女们组织起来炼铜铸鼓,终因火候不够而铜不化。这女孩子便向神祈祷,得到神的启示,要用人血来铸铜才能熔化,此女便用刀割破手臂,将全身的血液注入炼铜炉,铜才化开,乃铸成铜鼓。由于此鼓是用人血铸成,所以叫红铜鼓。

铜鼓铸成,大家擂起铜鼓,鼓声震荡山谷,听到鼓声的村寨都出来参加战斗,结果把敌人打得大败。

在奴隶社会,奴隶的地位是低下的.要改变自己的地位是困难的。所以,他们只好把改变自己所处地位寄托在幻想之中。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只有改变自己的血缘关系,祈求能和神灵结婚,以便有神圣的血缘,因而民间口头传说故事中,便有人神结婚的故事产生。这些神,有时变为鸟、鱼或其他动物。另一途径,则和高贵的奴隶主阶级通婚。我们可从唐朝人段成式所写的《酉阳杂俎》 中的一节故事来说明,这个故事据段成式说,是流行于桂西邕州一带的故事,兹全录如下:

南人相传,秦汉前有洞主吴氏,土人呼为吴洞。娶两妻,一妻卒,有女名叶限。少惠善淘金,父爱之。末岁父卒,为后母所苦,常令樵险汲深。时尝得一鳞二寸徐,(?)髻金目,遂潜养于盆水,日日长,易数器,大不能受,乃投于后池中。女所得徐食,辄沉以食之。女至池,鱼必露首枕岸,他人至不复出.其母知之,每伺之,鱼未尝见也。因诈女曰:“尔无劳乎,吾为尔新其褥。”乃易其弊衣。后令汲于他泉,计里数百也。母徐衣其女衣,袖利刃行向池呼负,鱼即出首.因折杀之。鱼已长丈徐,膳其肉,味倍于常鱼,藏其骨于郁栖之下。逾日,女至向池,不复见鱼矣,乃哭于野。忽有人被发粗衣,自天而降,慰女曰:“尔无哭,尔母杀尔鱼矣,骨在粪下,尔归,可取鱼骨藏于室,所需第祈之,当随尔也。”女用其言,金矶衣食随欲而具。及洞节母往,令女守庭果。女伺母行远,亦往,衣翠纺上衣,摄金履。母所生女认之,谓母曰:“此甚似姐也。”母亦疑之,女觉速反,遂遗一只履为洞人所得。母归,但见女抱庭树眠,亦不之虑。其洞邻海岛,岛中有国名陀汗,兵强,王数十岛,水界数千里。洞遂货其履于陀汗国,国主得之,命其左右履之,足小者履一寸。乃令一国妇人履之,竟无一称者。其轻如毛,履石无声。陀汗王意其洞人以非道得之,遂禁锢而拷掠之,竟不知其所从来,乃以是履弃之于道旁,即遍历人家捕之,若有女履者,捕之以告,… 。陀汗王怪之,乃搜其室,得叶限,令履之而信。叶限因衣翠纺衣,蹑履而进,色若天人也。始具事于王,戴鱼骨与叶限俱还国。其母及女即为飞石击死,洞人哀之,埋于石坑,命曰懊女塚。洞人以为媒祀,求女必应,陀汗王至国,以叶限为上妇。一年,王贪求,祈于鱼骨,宝玉无限。逾年,不复应。王乃葬鱼骨于海岸,用珠百斛藏之,以金为际,至征卒叛时,将发以赡军。一夕,为海潮所沦。成式旧家人李士元所说。士元本凰州洞中人,多记南中怪事。

这故事可贵之处,是记录口述人的姓名,并把口述人的籍贯及流行地区标出来,这是在中国民间文学史上第一个这样做的人。同时,这篇故事也是世界上第一篇《灰姑娘》 型故事的最早出处,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有显著的地位。

在奴隶社会,奴隶的命运是悲惨的,他们吃不饱,穿不暖,还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与此相呼应的,是反映奴隶心声的歌谣。

如流传在巴马的:做尽牛马活,受尽奴隶苦,生无安宁日,死无埋尸土。

流传于田东的:斗笠烂了戴圈圈,衣服烂了搭垫肩,裤子烂了披蕉叶,穷人周身不值钱。

其他还有:想死阎王不勾簿,想生又怕债难还,夜晚想到大天明,生也难来死也难。

苦忧忧,年三十晚煮粥吃,不信捞衣给你看,条条肋骨像楼梯。

这类歌谣和后世所流传的《 苦歌》 不同的地方是在于他们咏叹自己的苦,是无可奈何,丝毫没有想到要解除困难需要反抗、需要斗争。这有待于提高他们的觉悟,觉悟提高了,使他们认识到奴隶主的压迫不是命中注定,才能发出反抗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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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文人文学


    


    

这一时期,汉文化已为一些少数民族头领所接受,有些头领还会用汉文写出具有相当水平的文学作品。著名的是遗留到现在的上林县《六合坚固大宅颂》 及《 智城洞碑》 两块石刻。全文如下:

澄州无虞县清泰乡都万里六合坚固大宅颂一首,诗一篇。

岭南大首岭口州都云县令骑都尉四品子韦敬办制

维我宗祧,昔居京兆,流派南邑,上望无阶。列牧诸邦,数封穷日,分条县宰。不可无(?)。自余承(?),获称登次,开场拓境,投州占(?),如口口塚垠崖。宜于今日也。其近修兹六合坚固大宅,以万世澄居,博文物色益兴,用武则悬巇斩绝。一人所守,即万夫莫当,实开口于数千,是勿劳余一矢,黎庶甚众,粮粒丰储,纵有十载口收.彝从人无菜色,口波所利,不耕口获之口,才之所多,未乏南山之有。若池之流,岂不保全口诈者与?聊述短辞,用申诚曲云尔。颂曰:皇皇前祖,睦口后昆,上祢京兆,奕叶高门,流派南地,盖众无论,遍满诸邑,宗庙嘉存。其一。世世相习,意也不难,乡土首渠,民众益欢,文武全备,是君(?)安。猛兽渡(?),本郡穷残。其二乙。庶男志壮,妙女更极,人皆礼仪,俱闲秽色。苗(?)滋耽,拼农尽力。斗争不起,咸统区域。其三。诗曰(五言):

近濆纵横越,募岱去来阑,千岑为口绝,三峡以衢难。

庶捷犹求跨,郡攘口能观,若固于兹第,永世保无残。

智城洞碑

廖州大首领左玉铃卫金谷府长上左果毅都尉员外置上骑都尉检校廖州刺史韦敬办智城碑一首并序

若夫仰观天文,有日月星辰之象,俯察地理,有岳读山河之镇。赤口口圃,癖妮间之仙都,金网银台、列派洲之秘境。皆口口蓄泄元气,崩腾横宇宙之间。苞括群灵,砂邀出埃尘之外。自口口口羽登宵汉,襟情与造化齐功,志想与幽宜合契者,欢口口得而跻焉。然则智城山者,廖州之名山也。直上干万切,周围数口里。昂昂焉,写崇岱之真容,隐隐焉,括蓬壶之雅趣。丹口口嵋,掩朝彩以飞光,玄帕联峨,含暮烟而孕影。攒峰谏峭,堑碧口口舒莲;骇壑澄渊.纫黄舆而涌镜。悬岩坠石。存羊伏虎之口。落涧翻波,挂鹤生虹之势。幽溪积阻,绝岸峥嵘,灵卉森罗,豁口口初,疏藤引吹,声含中散之弦,密第承风,影口步兵之钵。口芝挺秀,葛川所以登游;芳桂从生,_王孙以之忘返。珍禽瑞兽,接翼连纵,穴宅木栖,晨趣昏啸。歌莺转响,绵蛮口玉管口口。舞蝶翻空,别肠乱琼米庄之粉。尔乃郊原秋变,城邑春移,木落而天朗风清,花飞而时和景淑。则有丹丘之侣,玄口之口,口羽盖于天垂,拖霓裳于云路;缤纷鹤驾,影散维山之尘,仿佛龙舆,口口口口之水。兼乃悬瓢荷慕之士。离群弃口之人,或击壤以自娱,时祸耕而尽性,清琴响亮,韵雅调于菱歌,浊酒沦漪,烈口口口董席,实乃灵仙之窟宅,贤哲之枚居。复涧连山,真名胜境。重峦掩映,氨氯吐元气之精,叠嶂扎纷,映轧纳苍黄之色。壮口更壮,实地险之不逾,坚之又坚,口丘陵之作固矣。韦使君性该武禁,艺博文抠,睹祸福于未萌,察安危于无象。往以萧墙起衅,庭树睽阴,蓄初兼年,推锋盈纪,遂乃觑兹险奥。援创州庐,烈位颁曹,砒平绳直、周迥四面,悉愈雕镌,绝壁千寻,皆同刊削。前临沃壤,凤粟与蝉稻芬敷;后尔崇隅,口雾与翠微兼映。澄江东逝,波开灌锦之花;林麓西屯,纂结成帷之叶。傍连短娇,往往如烟,斜对孤岑,行行类网。表山内水,口暴客之咽喉。涧户汤池,为奸穴之铃键,重门一用,无劳击析之忧;沟恤再施,永绝穿窃之患。故得冤踪退散,稗口口口之口,口口口口,口口外御之志。重乃恩逾鲁卫,意洽金兰,同气之义实隆,股肪之情弥重。岂不恃名山之景柏,托灵岳之鸿胧威。口危镯于安肩,静灾涂于美术?至于小池浅诸,犹彰文士之歌。况乎崇岳神基,罕得缄于明颂。聊镌翠峨,勒此微酞。庶地革口,口口口口不朽。其词曰:天地廖廓,阴阳迥薄,五镇三山,卜溪万壑,积涧幽阻,攒峰磊铭,神化枚归.灵只是托。其一。崇哉峻岳,口口口口。澹棍镜,辣削舒莲,虚窗写月,空姑含烟,藤萝郁翁,林麓竿改,寻之口极,察之无边。洪荒廓落,咸归自然。其一二。碧娇口口,口口口晰。玉室玲珑,冰泉澄沏。浮丘玩赏,子搞登渴,众化所都,群灵之口。其三。峰岑隐映,岩穴杳冥,崩腾岸响,脂朋风声,口口口口,兰蔚驰馨。田家酒浊,涧户琴清。烈真登险,灵仙所口。超超忽忽,元口口精。其四.灵山作固,中连外绝。断岸成湮。孤峰口口,口口韬刃,穿窃罕越。因兹隔碍,咸归忻悦。其五。同气情申,阳墙讼息。尺土口口,斗粟分食,切切其心,怡怡其色。再洽服口,口口口口。其六。川原陕轧,冈峦纷红,险隘难畜,襟期易守。处之者逸,居之者久。永弃危亡,长归遐寿。作诫后昆,垂芳来胃。一口口口,口口弗朽。其七。维大周万岁通天贰年岁次丁酉肆月丁卯朔柒日癸酉检校无虞县令韦敬一制。

这两块石碑在壮族历史上的重要意义在于:

1 .前碑刻于永淳元年(682 年》 ,是唐高宗李治的年号,后碑刻于万岁通天二年(697 年),是武则天称帝后的年号。这两块石碑是壮族地区至今发现的年代最早的碑刻,特别后一块碑用武则天时所创制的新字,如:天写成壬,地写成(?),(?)是日,(?)是月,O 是星星,它具体而深刻地反映了中原文化在俚僚地区传播的力量。

2 .从内容来看,两碑都热烈歌颂奴隶主为巩固权力的努力,希求能“永世保无残”的企望。从前碑来看,是为保卫奴隶主的权势,修筑一个城堡,把粮食财物集中保存,说明奴隶主怕奴隶暴动而采取的安全措施。第二块碑表现出前一段时期韦敬办这一奴隶主为了和兄弟们争夺权势而大动干戈,最后得到胜利,整个碑文歌颂他统治的地盘环境幽雅而稳固,社会秩序稳定,人民生活安宁。

3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块碑中有几个字至今从任何汉文字典查不到,也不是武则天发明的新字。如“?”、“?”、“?”“?”、“?”。只有“?”字在今之壮族巫经经文手抄本找到,读为“那”,即田的意思。所以许多文字专家认为壮族民间流行的古壮字(即土俗字)在唐朝就开始了。

4 .关于两碑均谓韦氏家族乃京兆一带散落于岭南的后代,对此,作如下说明:

自从曹丕篡权以后,为了巩固其政权基础,立了九品中正之法。因为在这之前,两汉政治均为士族集团所把持,曹操时候因曹氏是寒门,被人瞧不起,曹操所以不篡汉,实际是士族大姓起了阻碍作用。在东汉,士人定品做官,已成定例,即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

曹操死后,曹丕继承王位,听拥曹派士族陈群建议,定九品中正之法,在各州成立大中正官,评定本州本县士人的等第,官员即从高级中级士族中选择,得到新士族的拥戴,曹丕才顺利地做了皇帝。

东晋偏安江南,因为东晋王朝的君臣都从山东渡江避乱,因而崔、卢、李、郑、王、谢等称为大族,历南朝各代没有改变。到李世民时代,感到旧的士族制度不符合时代要求,当时的大巨岑文本上新的《氏族志》 ,沿用崔、卢大族,李世民很不满意,乃叫高士廉修改,把各地大姓如关中、东南、山东以及鲜卑等少数民族都包括进去,订出一个统一的标准。但仍没改好,因为他们仍以崔民斡为第一等(上之上》,李世民仍申斥他们。因为崔民斡只是一个黄门侍郎。后来才改皇族为第一等(上之七),外戚第二等(上之中),但仍把崔民斡列为第三等(上之下)。

由于士族门第影响当时人们做官的升迁,因而人们便想方设法挤进士族行列中去。著名诗人李太白本来出生于西域,也曾冒充为陇西成纪人,以便和皇帝攀本家,但没有得到皇族的承认。又如:武则天时归降的契丹酋长李楷洛(即李光弼之父)本是柳城(今辽宁省朝阳)人,但却自谓“本出于陇西”,并解释说:“吾祖本汉将(指李陵),辱于单于之庭。”唐初名将河央那忠,本来就是突厥王子,却自称是夏之苗裔,后没于西域子孙改为史姓。欧阳修在《新唐书?高俭傅赞》 中说得很中肯,说唐朝重士族门第出身,因而盛行浪托攀附之风。“言李悉出陇西,言刘悉出彭城,悠悠世胙,讫无考按,冠冕皂隶,混为一区。”

从以上历史背景来分析,岭南大首领韦敬办自称源出京兆,关中首姓大族正是姓韦。在唐王朝中不是外戚就是宰相,正好攀附,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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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歌圩和壮族民歌

歌圩源远流长,是壮族至今仍保留原始祠神娱乐的一种风俗。古越人喜好歌,因而就产生对善歌者的崇拜,俗称歌仙。

《 宾州志》 引述南朝梁时吴运编纂的《 安城志》 中“乡客唱和成风”的记载。至于歌圩的记载,最早也是南朝沈怀远的《南越志》 ,此书早佚,但清人李调元的《 南越笔记》 卷l 引用下面几句话:“越之市名之好,多在村场,先期招集各商或歌舞以来之,荆南岭表皆然。”岭南越人善唱歌,在唐时已为中原人所熟知,因而张藉在《送严大夫之桂林》 诗中有“听歌难辩曲,风俗自相谙”之句。

有了唱歌的风俗,又有对善歌者之崇拜,就有壮族歌圩,以及民间传说中歌仙刘三姐产生的土壤了。

歌仙刘三姐是以后人们的叫法。在壮族巫经《 布洛陀经诗》 中却没有说她是姓刘。在古壮文里是这样写的“寮三妹造(亻友)”(壮文:Raeuz sam mei cauh youx ,国际音标:略) ,这个“寮”字,乃是“我们”的意思,“亻友”是指爱情、情人、婚姻。意思是“我们的三妹制造爱情(人间婚姻)”。按照巫经讲到这一节时,有九头蛟造沟,九头龙造泉水,我们三妹造爱情.安落人造牛,九头老太婆造猪 … 等一系列神名,都没有姓氏,这很符合古代壮族没有姓氏的说法。看来这个“寮”字,后来讹化成“刘”字了。

岭南唐代以前和唐代,俚僚族的大姓中没有刘姓,可见这个传说人物不属于奴隶主的大姓阶层,而应该是属于没有编户资格的奴隶阶层人物。

岭南土著姓名,很多是以排行来呼叫的,桑悦的《 壮俗诗》 提到“朝甫先加老唤公”非常概括。这句诗的意思是:壮族的名字在年幼时称为朝某(男称“特某”,女称“达某”) ,到生厂小孩就叫“甫某”,老了有了小孙子,别人就称你“公某”了。至于平辈之间,往往依排行来呼名,是长子就呼特大,是长女就呼达大。寮三妹,就是“我们的三妹”了。

很多古籍记载有刘三妹的事迹。

《 洞溪纤志》 的作者陆次云讲,“刘三妹者,不知何时人。”而《 浔州府志》及《 贵县志》 皆言是在汉刘晨之后。刘晨,当是传说中汉明帝时阮肇采药入天台山遇见神仙的刘晨,刘晨后来也成仙而去,显然把刘三姐攀附到神仙家族去了。后面则讲刘三妹之父名尚义,在唐庄宗时流寓浔州.按唐庄宗即后唐皇帝李存勖 ( 904 923 年),则和世传刘三妹生于神龙年间(7 01705 年)相差两百年。而广东阳春县通真岩刻石已有“刘仙三姐歌台,乾化乙亥重阳日”等字样,说明乾化年间(911 915 年)阳春已有刘三姐歌仙传说,而乾化乃后梁年号,乙亥乃五年,当为公元915 年。从刘三姐民间传说中的原来造型看,刘三姐善歌是其显著特点,至于巫的气味也很突出。如她能把江边的鹅卵石用火来煮成糍粑;能把鸭子的头折断了,再另装上去成为花头鸭;又能驱使阴兵为她筑城;一人一天可插完满垌的秧田。壮族民间妇女原有“下阴曹”或称“月亮姑娘”的巫术活动,即可以用巫术使人到另外一个世界去会见死去的灵魂或远方的亲人。其咒语为:“手动动,脚动动,三姐带妹(指行巫术者)过黑风洞,手摇摇,脚摇摇,三姐带妹过奈河桥。”说明刘三姐的原型乃是一位巫女。凡巫者一定会唱歌,当是巫术文化产生这样一个传说人物。其成型及流传的时间当在唐代。因为乾化五年间的刻石距唐朝灭亡的唐哀帝李(木兄)天祐四年(907 年)只差7 年左右。当然先有传说后有刻石,刻石称刘仙三姐不可能是短期得来的称呼。

歌圩起源于祠神活动,祠神在岭南是巫职业所为。巫带头唱歌,歌声才起。以后,从祠神活动蜕化为男女追逐歌唱的歌圩,主要就是歌唱爱情为主,奴隶们生活在艰苦困难环境中,只有歌圩才能抒发出胸中的闷气,追求爱情便成为人们精神生活的唯一途径,因而抒发情绪为主的情歌就会成为口头创作的唯一主题。所以巫经中“尞三妹造酉”即刘三妹制造爱情(包括恋爱、婚姻)也就成为民间传说的基础。壮语的“尞”和粤语的“刘”念出的声音是相同的,因而“寮”讹转为“刘”是必然的事。因为操粤语的人一般有了姓氏,壮族的下层民众还没有姓氏,有姓氏的人必然用自己的习惯方法来理解没有姓氏民族的叫法,把“寮”称为“刘”,也就顺理成章了。

情歌原来在原始社会人们自由性爱时就已产生.但是进入奴隶社会以后,夫妻的结合是奴隶主支配的,很多地方都实行配婚制度。奴隶主对奴隶的婚姻要求,是为了给奴隶主增加生产力,因为奴隶们生的孩子就是奴隶.奴隶生下的孩子多了,是给奴隶主增添财富。当然就无真正爱情可言。唯有到歌圩“放浪”(壮语的意思指放野牛)时节,才能去寻找真正要爱的对象。这时,感情才能抒发,用美好的词句表达自己的真情,这时才能得到精神上的解放。

作为民歌的发展规律,一般来说是从少数句子发展到多数句子。壮族的民歌,最少是两句,也有三句、四句以至于多句的。流行于靖西的两句式如下:

Beg bae mig ( mwh ) loiz ( lawz ) ndaej daen ( raen ) moq.

Genj sih ( genbuh ) buz goiq mbouj hawq ) vaeg ( veih ) naemx ( raemx ) da .

译文:相别何时重新相见,

衣袖不干只为泪涟涟。

三句式的情歌,可举田林流行的例子:

lug bouxlawz daenj buh bik ciuq raemx ?

daenj buh gyaemq cieg mbwn ,

ndwn giz de baenz yiengh .

译文:

谁家女孩穿碧绿的衣裳映照水面?

那紫金色映照蓝天,

站在那里美如天仙。

四句式的:

女:M ingh nuengx mingh duzyiengz ,

Banh biengz gwn mbaw faex ,

Donq gwn cib donq daej ,

Hix mbouj ndaej mwngz gvan .

男:Meh cingj gimq naengh ranz ,

Yaengx mbouj ok duzfangz ,

M ingh hoen go mbin sang ,

Bae ndij nangz caemh youq .

译文:

女:妹命是羊命,

浪游四方食树叶,

食一餐呀哭十餐,

也不得郎做姑爷。

男:娘请巫婆来卜卦,

卜算不出什么鬼,

哥的魂魄已高飞,

落在妹家未曾回。

多句民歌,也叫排歌,句无定字,首无定句,全以抒发感情完毕即成一首情歌,和汉字五四运动以后出现的新诗体一样。如:

Gojsikgo va hau

Sauhndei hwnj gyang haij ,

Cik ndeu ututeujeuj baij roengz vaengz raemx goenj ,

Hawj go yied yawj yied gyaez daengz saihoz yaek goenq ,

Go baenz duzroeg mbin bae siengj dot gwn mbouj ndaej ,

Go baenz duzbya youz bae yaek faen gwn mbae ( mbaw ) goj mbouj ndaej ,

Go haemz aen haij neix gvangqlangh caeh ,

Go haemz ruz mbouj saz bae coh ,

Go caen haemz aen haij neix gvangq ,

Haemz nap langh neix hung ,

Siengj bungz va hau go nanz mbit .

Goisik ha gojsik ,

Gojsik go va neix hausek .

译文:可惜那白花树,

长在海中间,

弯弯曲的那一枝摆下漩涡滚滚的龙潭里。

给哥越看越爱得喉管要挣断,

哥变飞鸟飞去想啄食嫩芽又不得,

哥变游鱼游去要搞食绿叶也不得,

哥恨这海广阔无边。

哥恨无船无筏靠拢树前,

哥恨海宽无堤岸,

哥恨潮浪比天宽,

想摘白花哥难掐。

可惜呀可惜,

可惜这棵花树白鲜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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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教育

羁縻制度时代,整个俚僚人地区社会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发展,呈现出极不平衡的局面,因而教育也产生了新的不平衡状态。一些府及正州、正县先后举办学校,官学发展起来,通晓汉文的俚僚文人相继涌现。经州县荐举,不少人参加了科举考试,迈入了封建仕途。逐渐形成壮族文人阶层。学校教育及科举的推行,加上“南选”的设立,既有利于俚僚人地区人才的成长,也加深了汉文化对俚僚人民间社会的影响,产生了仿借汉字创造的土俗字,俚僚人地区汉文化水平在教育发展进程中得到不断提高。而在羁糜州、县、垌,则情形大体依然如故。

第一节 官学的兴起 科举的推行

一、 州、县学的设立

唐王朝的统治,基本上仍是依靠儒术。这一方面表现在采用儒家的政治思想,表“礼”内“法”。制订了以“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为原则的《唐律》 和体现孔子“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政教思想的《 唐礼》 ,把它们当作唐代社会生活的规范与约束;另一方面又具体表现在科举和学校制度上,推行“尊崇儒学,兼重佛道”的文教政策.无论科举的考试或学校的学习,都是以儒家经典为主要内容,选拔和培养儒术人才。

唐时,在教育管理上承袭隋制,设国子监及弘文、崇文两馆,并置馆监统辖。从唐高祖到唐玄宗数任统治者都重视大兴学校。武德一七年(624 年),唐高祖下诏兴学,令“吏民子弟,有识性明敏,志希学艺,亦具名申送,量其差品,并即配学。州县及乡,并令置学。”贞观年间,唐太宗在复置书学、算学基础上,诏诸州置医学.开始确立专业教育,在以经学为主体的同时,设立各种专业学校。并尽召天下惇师厚德为学官,广学舍,增学员。武则天时不重儒学,“学校顿时隳废。”唐玄宗注意兴复学校,开元二十六年(738 年),令天下州县每乡各里置学,择师教授。使地方学校深入到乡里。

在这期间,逐步形成了一整套从中央到地方的相当完备的学校制度。中央有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律学,隶属于国子监。还有隶属于其他行政部门的弘文馆、崇文馆、崇玄学、医学、卜笙、天文、历数、漏刻、兽医、校书等多种形式的专门训练机构。地方学校有府学、州学、县学、市镇学、里学等各个层次的学校。这些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学生名额、招生对象及学习内容都有详细的规定。

从地方学校看,是按府、州、县的人口多少分为等级,规定教师和学生的数额。京都学置经学博士1 人,助教2 人,学生80 人;大、中都督府学置经学博士l 人、助教2 人,学生动人;下都督府学置经学博士、助教各1 人,学生50 人;上州学置经学博士l 人,助教2 人,学生60 人;中州学、京县学置经学博士、助教各1 人,学生50 人;下州学、畿县学、上县学置经学博士、助教各1人,学生40 人;中县、中下县学、下县学也是配备经学博士、助教1 人,但中县、中下县学生35 人,下县学生20 人。学习的内容均是儒家经典,规定以唐太宗时由国子祭酒孔颖达等撰成的《 五经正义》 为教材,每年明经依此考试,直到宋初数百年问,用此取士,未尝稍改。

唐代官学教育的发达,对俚僚人地区影响很大,遂兴起办学之风。在各府县凡设正州、正县的地方都先后办起学校,出现了一批热心发展俚僚人地区教育的著名人物,主要有:

李昌夔,皇族,陇西人,大历八年(773 年)九月任桂州刺史,桂管防御观察使,在俚僚人地区任职9 年之久。他积极推行唐“尊崇儒学,兼重佛道”的文教政策,到任后3 年,即大历十年( 775 年),兴建了桂林第一间学校一一桂州学,地址在独秀山下。据《独秀山新开石室》 记载;“大历中,御史中丞陇西公李昌夔保降南服,三年政成,乃考宣尼庙于山下,设东西庠以居胄子,备俎豆仪以亲释菜,虽峻址可寻,而丛薄未剪… … 。”之所以建学于此,是有历史渊源的,他不仅是唐宣尼庙旧址,而且是南朝宋人颜延之读书室旧址。当然这所学校与唐代其他地方学校一样,封建色彩十分鲜明,明确提出“设东西庠以居胄子”,只有贵族子弟才能入学,平民子弟是无法问津的。除兴建桂州学外,李昌夔还动员了地方士绅开办了九所公私塾馆。当然能入塾馆的学生自然也还是那些贵族子弟。而俚僚人封建化也正是从他们这里开始的。大历十二年(777 年),西原人民在首领潘长安等人领导下,举行了大规模的起义,李昌夔奉命率大军镇压,俘虏潘长安。为炫耀武功,在桂林城北入口处铁封山上摩崖镌刻“平蛮碑”,记载李昌夔镇压西原垌酋长潘长安反唐斗争的经过。但同时,又想文武并重,宣扬教化,建中元年(780 年),李昌夔又在虞山修建舜庙,立建庙碑刻,碑文是唐代著名文学家韩愈的叔父韩云卿所撰,既颂扬虞帝德政,又称赞李昌夔镇压西原蛮酋长潘长安的“功绩”,“以庙明德”,以教化人,听从唐王朝的统治,李昌夔的上述教育活动,虽然有阶级局限性,主要是推动封建教化,但客观上是有利于俚僚人地区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的。

韦丹,字文明,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东)人,唐宪宗元和初年(806 年),为容州刺史,重视学校教育,“教民耕织,止惰游,兴学校”。对容州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了一份力量。同时韦丹还注重当地经济的发展,“始城州,周十三里,屯田二十四所,教种茶、麦,仁化大行。”由于他治行卓然,深得当地人心,“没四十年,民思之不忘。”

唐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柳宗元,在永贞改革失败后,被贬为永州(今湖南零陵)司马,元和十年(815 年),再徙柳州刺史,4 年后,死于任所。柳宗元在柳州任职期间,热心社会改革.为当地人民做了不少有益的事。在发展俚僚人地区教育事业方面,更是功劳不小。作为思想家,柳宗元在哲学上,有《天说》 、《 天对》 等重要论著,他认为“元气”是物质的客观存在,根本否认在“元气”之上还有最高的主宰。并提出天地、元气、阴阳不能“赏功而罚祸”,打击了当时流行的因果报应思想。在教育上也含有一种自然主义倾向的教育思想,注重人事而反对天命,主张教育人要顺从天性,但学生学习要不断努力,尽力之所及。他还把师道看得特别重,意在严格要求师,要避师之名,而求师之实。还主张变师生关系为师友关系,从交以为师进一步地以师为友。学习上,他反对记诵章句,整天埋头在书本上,要“有所拘”,也要“有所纵”,紧张之后应有适当的休息,避免疲劳、废乱,可以有时间思考一些问题。柳宗元还对当时科举中“交贵势,侍亲戚”的现象进行抨击。这些进步思想在柳宗元的教育实践活动中都有所体现。

柳宗元在柳州期间,除实行解放奴婢、挖井开荒、植树造林、发展生产等兴利除弊的措施外,在文化教育事业上非常热心。表现在修葺文庙,兴复学校,教授生徒等方面。元和十年(815 年)j 又月,柳宗元刚到柳州任所两个月,孔子庙崩坏,柳宗元马上兴工修复完好。这是文化教育上一件带有根本性的大事,因为尊孔是“教”的集中表现,唐代的教育实质是儒学教育,孔子是儒学的祖师爷,修葺孔庙就体现出官府的提倡所在。同时,柳宗元也兼重佛道,这也是唐王朝的文教政策之一。从元和十年到元和十二年(817 年),派人修复柳州大云寺,想利用佛教来改变当地人民迷信鬼神、占鸡卜、杀六畜,有病祭神鬼不求医的习俗。实际上是利用佛教帮助“教化”。正如柳宗元《复大云寺记》 中所说:“董之礼则顽,束之刑则逃,惟浮屠事神而语大,可因而入焉,有以佐教化。”兴复学校,是柳宗元推广教化的又一重要活动。《 柳州府志》 记载:“府学创自唐初,元和间刺史柳宗元重修有记。”还说:“柳州府本百粤之地,爰自秦汉始入版籍。民知有冠裳之制,然犹不知学也。自唐柳子厚出守是邦,一振文教,翕然向风,骎骎然有诗书礼乐,泽大中祥符之间。”大中祥符是北宋真宗时的年号,为公元1008 1016 年,这反映柳宗元在柳州办学对后世的影响。《 马平县志》亦记载:“自柳侯守是邦,建学宫,崇圣教,稍稍诱以经术,悟以文章,而乔野朴陋之风一变。”柳宗元除兴办学校外,还亲自教授生徒。《旧唐书?宗元传》 说:“江岭间为进士者,不远数千里皆随宗元师法;凡经其门,必为名士。”《 新唐书?宗元传》 记:“南方为进士者,走数千里从宗元游,经指授者,为文辞皆有法。”韩愈作《柳子厚墓志铭》 说:“衡湘以南为进士者,皆以子厚为师,其经子厚日讲指画为文词者,悉有法度可观。”这些记载都反映了柳宗元辛勤讲学、生徒众多的事实。作为与韩愈一起倡导古文运动的文学家,柳宗元主张“文以载道”、“文以明道”,反对“贵辞而矜书,粉泽以为工,道密以为能”的颓废文风。他的作品《种树郭案驼传》 、《 粹人传》 、《 捕蛇者说》 都具有相当的人民性,开创了一种摆脱陈言俗套,随着语言自然音节自由抒写的文风。尤其是,柳宗元热心于用此文风指导后辈,他说:“讲古,穷文辞,有来问我者,吾岂尝嗔目闭口耶?”经他指导的学生,“为文辞皆有法”,有不少还成了名士。柳宗元为俚僚人地区培养了一批学人,对当地文风的开拓,其功可谓大矣。学子们不仅学柳宗元的文辞,还学习他的书法。唐人赵磷作的《因话录》 记述:“柳柳州书,后生多师效,尤长于章草,为时所宝,湖湘以南,童稚悉学其书。”可见柳宗元对这一带文化教育所作的努力及其影响之巨大。柳宗元在柳州的建树,赢得了各族人民的追思和景仰。

随着唐王朝对俚僚人地区统治的加强,不少州县地方在行政机构建立后,都兴办学校,传播封建文化知识,培养封建人才。据记载,唐朝在俚僚人地区共创设了11所州县学。其中创建于唐初的有岑溪府学、柳州府学、永福县学、武缘县学(令武鸣县境); 创建于贞观年间(621 649 年)的有容州学(在今容县境)、博白县学、北流县学;创建于大厉年间(766 779年)的有桂州学、象州学;还有古县学(今永福县境),此外灵山县学也创建于唐代。官学在俚僚人东部地区有了较大发展。但从总体来看,这些州县学有下列几个特点:第一,绝大部分都是设在俚僚汉杂居地区,俚僚人聚居的桂西南尚少。第二,都是经科学校,即以儒家经典为学习内容,医学、玄学等专业学校在唐代俚僚人地区还未见记载。第三,在唐代俚僚人地区,除桂州为中州外,其余都是下州,加土地处边陲,人才匮乏,往往不能按规定配齐教官,生员也常不足额,这说明官学在壮族先民地区属开创和初步发展时期,比起中原地区地方官学来,还有很大距离,尤其是俚僚人聚居区。官学的发展是宋代以后的事情了。

二、 科举的推广与南选

我国科举考试制度起于隋炀帝大业二年(606 年),而科举制在俚僚人地区的推行则是始于唐代。

唐朝逐渐完备了隋朝创立的科举制度,取士的途径大要有三:由中央和地方学校的学生通过校内考试合格之后,送礼部参加省试,称之为“生徒”;即由州县每年考选社会上学有所成的士子,按规定名额送到礼部参加省试,称之为“乡贡”;由皇帝诏举并亲自主持考试的叫做“制举”。

参加礼部省试的科目,名目繁多,常行的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六科。唐初科举考试最重视秀才科.推荐考秀才科而未能录取,州、郡长官有罪,因此各地方官很害怕贡举秀才。加上秀才科的要求高于进士科,考试的内容为方略策五道,要求不许徒托空言,要有济世安邦切于时用的真知灼见,故而士人多有意回避。到唐高宗初年,只好废止秀才科。

科举考试及格,称为“登科”、“及第”。进士科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明经科录取人数多,较易;进士科录取人数少,较难。唐代重进士而轻明经。明经、进士考取之后,还要经过吏部按“身”(体貌丰伟)、“言”(言词辨正)、“书”(楷法遒美)、“判”(文理优长)四个标准进行考试,合格者才能授官,真正选拔出符合封建统治者需要的人才。科举制打破了魏晋以来以门第取人的“九品中正制”,专门以考试方法来挑选人才。为广大封建地主阶级各阶层知识分子提供了参加政权的机会,协调了统治阶级内部各阶层的矛盾,扩大封建政权的阶级基础,成为巩固封建中央政权的有力的统治工具。

由于中央王朝的重视,科举在各州县逐步推动,俚僚人地区也有不少人,经州县荐举,参加了科举考试,并由此迈入仕途。贞观七年(633 年),滕县李尧臣中试进士,为俚僚人地区的第一个进士,被任为交州刺史。永昌元年(689 年),钦江(今钦州)人宁原俤中进士,官任谏议大夫,玄宗时兼修国史,因直书不隐被罢官。广德二年(764 年),灵山人姜云辅中进士,官为同平章事。唐宣宗年间(847 859 年)临桂曹唐、阳朔曹邺先后中进士。曹唐曾任府从事,后隐居成道士。曹邺曾出任洋州刺史,后辞官隐居桂林。唐昭宗乾宁二年(895 年),临佳赵观文状元及第,为俚僚人地区的第一个状元。南汉时,平南人梁嵩亦中状元,但因南汉僻处岭南,不是全国性的考试,故俗称梁嵩为半个状元。唐至五代,俚僚人地区士子共中进士12 人(其中南汉2 人),除上述所列之名外,还有富川的毛承吟、毛延锋、毛延瑀,博白的梁恩和平南的周邦。这一时期,俚僚人地区中进士的较少,一方面反映出俚僚人地区在儒家文化水平上与中原地区的差距,另一方面也有参加考试人数较少的原因。按照唐朝的规定,州府的乡贡是生徒,每年所送考生都有名额限制。会昌五年(845 年)规定,中原各道所选送的考生进士分别为不能超过10人,15 人,30 人,明经分别为不能超过15 人,20 人,50 人,而“金汝、盐丰、福建、黔府、桂府、岑南、安南、岭南道进士不得过七人,明经不过十人.”可见,俚僚人地区送考人数在全国属最低等级。从俚僚人地区中进士的人员分布看,又都是在俚僚汉杂居的桂东、桂北地区,这与唐时州县学设置地是一致的。因为学校的培养目标就是准备参加科举,学校教学内容就是科举所考的内容。科举的推行,促进了俚僚人地区官学、私学的发展,作为科举考试预备阶段的学校教育事业开始得到许多地方官吏的重视和支持,虽然当时懊僚聚居的桂西地区尚无参加科举的记载,但科举在壮汉杂居地区的发展,无疑对俚僚人聚居地区造成很大影响,宋以后科举在这些地区就得到推行了。

俚僚人地区能通过科举途径入仕的人数既已较少,又地处边远,中原人士多不愿南来任官,以至地方行政吏员甚缺。为解决这一问题,唐王朝在岭南地区采取了一种不同于中原地区的官吏考核选拔特殊政策。叫做“南选”。这一政策初行于唐高宗上元二年(675 年),规定岭南五管、黔中都督府得即任土人,而官或非其才,乃遣郎官、御史为选补使,谓之“南选”。就是说,岭南广、桂、容、邕、安南五管和黔中等郡县的官员,可以不完全由吏部选派,而从本地选用土人充任,以京官五品以上l 人充使就补,御史1 人监之。上元三年(676 年)八月,开始设置南选使,规定“三年一置”,简补广、交、黔等州官吏。但后来有些变化。唐德宗大历十四年(779 年)即位后,提高了南选使的权力,令“南选使可以专达,勿复以御史临之。”由南选使单独行使选补岭南、黔中州县官吏的职权。宪宗元和二年(807 年),又恢复旧制,《 旧唐书?宪宗纪》 载,这一年,“以职方员外郎王洁为岭南选补使,监察御史崔元方监之。”唐中后期,南选时停时续。穆宗长庆二年(822 年),令暂停岭南、黔中选补。敬宗宝历二年(826 年)则更缩小了南选的范围,当时,容管经略使严公素奏:“当州普宁等七县,请同广、昭、桂、贺四州例北选。”所谓“北选”,就是由中央吏部派遣外官,敬宗从之。但除北选的州县外,其他大部分州县的南选仍然进行。到文宗大和七年(833 年),令“岭南五管及黔中等道选补使,宜权停一二年”。当然,终唐一代,南选是基本实行的。南选官吏的数量在岭南官吏总数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旧唐书?韩思复传附韩佽传》中记载,唐中期韩佽出任桂州观察使时,桂管20 余郡,州掾而下至邑长300 员,其中由吏部委派的仅占十分之一,其余都由观察使量才而补之。因而,南选,方面对俚僚地区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它适应了岭南各民族的特殊情况,较好地处理了当地土人首领与中原王朝的关系,有利于当地人才的培养和涌现,也有利于汉文化的传播和教育的发展,但另一方面,南选主要方法是考核选拔,与科举严格的考试不一样,可凭使者定夺,因而也易产生请托贿赂得官的流弊。《旧唐书?韩佽传》 载:韩佽一到桂州,就有原南选为官者数百人来见,一吏持籍请补缺员。韩佽说:在任有政绩的,我不夺其官;有过失的,一定绳之以法;缺员的,必须按考核薄册登记的情况,选其中可任的人,然后补之。恰逢春服使到,乡有豪猾厚资者,进贿使者,求当县令,使者帮他们向韩佽说情,韩佽当场答应。等使者离去,即召乡豪来责以挠法,各笞其背,从此豪猾敛迹,清廉吏才得以补官,这确实反映了当时南选中的一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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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美术音乐与舞蹈

美术包括壁画艺术、金属铸件艺术和陶塑艺术。

崖壁画在汉代以后已消失。金属铸造艺术主要是铜鼓艺术,在初唐,还呈兴盛之势,但到了唐代中叶逐渐衰落,虽然考古材料中还有发现,但已很少。说明代表奴隶主权器和神器的象征物已逐渐衰落。桂西一带虽然还有奴隶制度存在,但在羁糜制度的统治之下,这些奴隶主均系分散的力量,其上有朝廷官府所制约。分散就说明势力范围缩小,权力也就削弱,没有更大的财力物力人力来从事这种活动,加上中原王朝每次派兵镇压,均没收铜鼓,用以说明奴隶主权力的丧失,因而铸造铜鼓,等于是重新称王,也为朝廷所忌讳,这也是中原王朝常常对西南少数民族禁售铜金属的政治原因。

另一方面,由于中原文化的传播,实用的铜器兴起来,其中以铜镜居多,最有特色的是1976 年在恭城栗木出土一方“莲花纹铜镜”。1972 年在北海高德出上的“瑞兽莺凤纹细镜”。1973 年在藤县出土的“海兽葡萄铜方镜”。这些铜镜铸造工艺精致,造型优美,镜背均铸有浮雕式的花纹图案,形象生动,意境深刻。但其中的艺术形象,已转入世俗化,虽有企求吉利的愿望,但却很少把人的命运和神鬼相联起来。

至于陶塑艺术,原来两汉和魏晋六朝以来俚僚人地区出土的墓葬,往往有很多陶塑陪葬品,有动物,有家畜、楼房、庄园,那都是希望这些人死后仍享受优裕的生活。到唐以后也消失了,这是一个风气的转变,转变的原因是士族势力的没落,奢葬之风遂止。代之而起的是以竹木纸扎工艺品来代替。陪葬的明器已用竹木构架和纸扎,这些东西不能陪葬,只能烧化,所以考古出土也就不存在了。新出现的是一种造型别致、奇特的施釉瓷陶,因其主要用于存放死者的骨灰,故又称“魂罈”。其罈为鼓腹、平底、轮制、素面,外壁施酱色釉。上半部捏塑各种人物、家畜、家禽形象,逐层而上,形似宝塔状,其中以佛像居多。佛像依次盘脚而坐于莲花座上,神态端详安静,形象生动,作风朴实。但是,实用艺术反而表现在陶瓷等实用器物上,有美术装饰,然而这些已完全按照中原艺术构图。

唐代以后,由于中原文化进一步向岭南传播,中原民间道教的一个支派梅山教派,也流传到岭南来,原来流行的巫也起了变化,巫舞原来是舞,现在则形成表演神灵的傩舞,其不同的地方就是加上了情节,向戏剧方向发展。例如,春堂舞,本来就是表现人们舂米的动作,原来的本意是为死人准备行粮的。“广南有舂堂,以浑木为槽,一槽两边约十杵。男女间立,以舂稻粮。敲磕槽舷,皆有遍拍。槽声若鼓,闻于数里,虽思妇之巧弄秋砧,不能比其浏亮也”。为现在则发展为表现插秧、车水、打谷等整个劳动过程。

绣球舞,原来是在歌圩上男女双方互送礼物,这些礼物和石块包起来,甩过去甩过来才不容走脱方向,所以古代叫做“抛帕”(今西双版纳仍叫丢包),现在则已改为绣球。

音乐和舞蹈逐渐分离,歌圩中的对唱就只有唱,而唱则着重词,而不是歌声。和祠神活动的宗教习俗也分离了,向世俗化、生活化发展。说明人的观念中对神权观开始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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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俚僚人地区汉文化水平的提高


    


    

一、
     
俚僚人地区的文人先驱


    


    

郡县制以来,俚僚、汉族人民长期的文化交流和教育的发展,使得俚僚人社会在上层人物里产生了一批精通汉学、并能熟练地运用汉文进行著述、作诗的古代文人。到羁糜制度时期,随着唐王朝统治的逐步加强,俚僚人汉人杂居地区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封建官学、私学的创办,科举、南选的推广,使俚僚汉文化交流口益加深,通晓汉文的俚僚文人也相继涌现。

唐初,俚僚人的上层人物中,就有以诗闻名于世者。贞观八年《 634 年),唐太宗于长安城西检阅武练,唐高祖亦亲自临视,阅毕,在未央宫大宴群臣,三品以土官员俱在。酒宴间,高祖命突厥首领领利起舞,又令南方越族酋长即高凉郡俚僚人士官冯智戴当场赋诗,他们都能遵命照办,得到唐高祖的赞赏,高祖笑着说:“胡、越一家,自古未之有也。” 可见俚僚人中的一些首领的汉文水平已相当高。

当时溪峒俚人豪酋宁氏家族中也有长于汉文而享盛名的人物,著名的有宁纯和宁原悌。宁纯,字如和,是宁猛力的弟弟宁宣之子.宁猛力死后,由其长子宁长真袭安州刺史一职,归隋拜鸿胪卿,而留猛力之弟宁宣为合浦太守。唐高祖武德初(618 625 年),宁长真与宁宣都以地降唐,高祖授长真为钦州都督,宁宣因未报而卒,以其子宁纯为廉州刺史。《钦州志》 记载,宁纯“少警敏,通章句,颇善书。”在任廉州刺史时,“善抚众,招徕蔡龙洞民,辟其四境,清立为县”。后来,宁纯又任合州刺史。太宗贞观初(627 年),高州首领冯暄去世,其弟冯盎反叛,屡次想攻打宁纯,宁纯闭境自守。唐王朝派遣中庶子张元素镇抚,到廉州看到宁纯,谨厚有礼,并以诗书礼义教其族人,要求子弟用心读书,张元素非常称奖。宁纯除重视子弟的教育外,还“通章句,颇善书”,以文学而享盛名,可惜其作品未能留存下来。

宁原悌,是宁纯的重孙,在严格的家庭教育下,他从小好学,博学能文。武则天永昌元年(朋9 年),举进士以贤良策试于廷,当时对策者上千人,原悌得第九名。朝野之人认为原悌来自荒服之地,竟得上第,都叹为奇异,宁原悌先被授秘书省校书郎.后累官至谏议大夫。睿宗景云二年(711 年),睿宗要以西城、隆昌二公主入道为女冠,并为营建寺观。宁原悌上言,认为释道二家皆清净为本,不当广营寺观,劳民费财,梁武帝致败于前,先帝取灾于后,殷鉴不远。今二公主入道,将为之置观,不宜过为崇丽,取谤四方。同时认为,先朝所狎诸僧,尚在左右,宜加屏斥。他的意见得到了睿宗的采纳。玄宗时,宁原悌复以谏议兼修国史,因直书不隐而被罢官。宁原悌作为俚僚人的早期进士,在当地影响较大,至今狼济山有石室,为宁原悌读书之所,后人还在钦州北二里为他立祠,称为谏议庙。
     

澄州(今广西上林县)壮族首领韦敬办、韦敬一的汉文造诣亦较深,至今保存下来的《六合坚固大宅颂》 和《 智城洞碑》 碑文就是他们撰写的。

韦敬办是澄州壮族首领韦阙的长子。韦敬办在唐武德七年(624 年)持节压伏“生蛮”,开拓化外,诏领澄州刺史。唐永淳元年( 682 年)前,韦阙去世,韦敬办承袭父职,入仕为官,做了四品衔的县令。接着用武力击败了与他争位的兄弟,掌握大权。在志得意满之余,韦敬办兴建了城堡式的庄园大宅,并用汉文撰写了《六合坚固大宅颂》 碑文,刻制成碑,借以抒发其成功的喜悦和抚绥治下的人心。其碑文从文学角度看,还显得较幼稚和朴拙,不是那么畅顺,晦涩难解,佶屈(?)牙,缺少组织和雕饰的功夫。但放到当时的历史环境中去看,素称为瘴病横行不毛之地的岭南,被中原人士视为畏途,澄州又是岭南中的穷乡僻壤,文人骚客则更为罕至。韦敬办作为部落大首领、同时又是接受王朝任命和封号的州官,能在汉文化影响下,具备这样的汉文水平,是显示了一定功夫的,这也是壮族汉文化教育发展初期的一种反映。

在武则天神功元年(697 年),韦敬办已经官至“左玉铃金谷府长上左梁毅都尉员外置上骑都尉检校寥州刺史”,集地方军政大权于一身。为替自己树碑立传,由其同宗和下属、无虞县令韦敬一为其撰写了《智城碑》 碑文。这篇碑文比韦敬办的《 六合坚固大宅颂》 显示出更成熟的风格,反映出作者韦敬一具有较高的汉文学素养。他把描绘风物与叙述事实结合起来。文体上采用唐初通习的骈文体裁,以长篇的铺排手法,热烈而细腻地描绘了智城山景的蓬勃气象,善于遣词练句,对仗工整,表现出较高的文字功力。文中还有不少壮族民间习用的土俗字,还有不少武则天时使用的新字,这既说明唐代中原文化对俚僚人地区文化教育发展的影响和推动,也反映出当时的唐中央政权与当地政权往来关系的密切,无论在政治上或文化上俚僚汉人民都结成了不可分割的统一纽带。而作为俚僚人上层人物则有更好的条件去吸收、学习中原文化,其中像韦敬一这样聪明好学之士则成为了俚僚文人的先驱。

除此之外,羁縻时期俚僚东部地区还有其他通过科举入仕的文人,如藤县的李尧臣,阳朔的曹邺,临桂的曹唐、赵观文,高川的毛承吟、毛延锋、毛延瑀,平南的梁篙、周邦,博白的梁恩等,虽然很难肯定他们的民族成份,但他们生长在俚僚人地区,他们的功名成就对俚僚地区的文化教育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曹邺,字邺之,阳朔县人,居县治龙头山下,幼时曾经常在天鹅山下石岩读书,至今遗址犹存。唐大中四年(850 年)中进士,是桂东北地区开创进士科名的第一人。曾任太平节度使幕府掌书记、太常博士、祠部郎中、洋州刺史。官位虽不高,但为官正直,很想有所作为,“岂学官仓鼠,饱食无所为。”在太平幕府任职时,有一次到齐州检查刑狱,写了一首长诗《奉命齐州推事毕寄本府尚书》 ,如实反映齐州老百姓对州官的看法,“州民言刺史蠹物甚于蝗。”表现出他对官吏贪暴、人民疾苦的不平情绪。任太常博士时,宰相百敏中、高璩相继死去,照例由太常官员负责议论谥号。曹邺直言建议:敏中久病不但不辞退,还要驱逐忠直的谏官,应该谥号为“丑”。高璩交游杂类,进取多邪道,按照谥号之法,不思妄爱曰刺,请给其谥号为“刺”。可看出他刚直的风气。曹邺擅长作诗,是晚唐著名诗人之一,他与刘驾为诗友,时称“曹刘”。他的诗多抒写其政治上不志的感慨,有《四怨》 、《 三愁》 、《 五情》 诸篇,还著有《 艺文志》 2 卷。《 经书题解》 1 卷,《 古风诗》 4 卷。《 全唐诗》 收录其诗2 108 首。其中《 官仓鼠》 一首极其著名,诗为:“官仓老鼠大如斗,见人开仓亦不走。健儿无粮百姓饥,谁遣朝朝入君口 ? ”把将士百姓的挨饿和官仓老鼠的肥大这一令人触目惊心的矛盾以强烈的对比展现出来,是对贪官污吏的深刻揭露和诛伐。曹邺还鼓励故乡子弟读书上进。《山中效陶》一首写道:“落第非有罪,兹山聊归止。山猿隔云住,共饮山中水。读书时有兴,坐石忘却起。西山忽然暮,往往遗乡履。”把落第后仍发奋读书与家乡的山居情景融合在一起,自然真切。在他登第后,又写《致阳朔友人》 诗:“桂林须产千株桂,未解当天影日开。我到月中收得种,为君移向故园栽。”这首诗表面上讲种桂树,表达曹邺自信的心情,但其含义是很深的。曹邺的“桂林须产千株桂”,是激励故乡后辈奋发上进,及第折桂,希望家乡多出人才。

曹唐,字尧宾,临桂人,太和元年〔 827 年)中进士。他亦擅长写诗。《 全唐诗》 收录他的诗2 卷,140 多首,此外还有一些诗散见于其他记载。他与曹邺被故乡人称为“二曹”,对后世亦有较大影响。

这些文人先驱通过自己的作品充当了俚僚、汉文化交流的中间媒介,成为这个地区文学之新文体、新形式的倡导者,是推动当地文化教育向前发展的一支骨干力量。


    


    

二、
     
俚僚人地区思想、生活习俗的改变


    


    

俚僚人地区教育发展逐步向中原封建文化教育的倾斜和交融,是有其社会基础的。其中之一就是在长期与汉族人民交往过程中,整个俚僚人地区汉文化水平的提高,它包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这种提高又是与封建统治的加强,南来汉人的增多分不开的。


    


    

羁糜制时期,唐中央封建王朝对岭南的统治日益加强,并且逐步深入岭南西道各地,流州县的不断增加,羁糜州县遍布西部,就意味着南下汉人也不断增加。特别是黄乾曜、黄少卿父子相继起义失败以后,中央王朝控制的程度更为严密,南下汉人更是成倍乃至数倍增长,更全面地推动了这个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促进这个地区汉文化水平的提高。

在汉文化影响下,壮族人民的居处也有所改进。城镇开始出现。元和十四年(819 年),唐宪宗从军事皮边的需要出发,下诏“有边于豀洞连接蕃蛮之处,特建城镇” 。在俚僚人民的村寨之间开始出现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城镇,也自然成为汉文化传播的重要基点。俚僚人民的建房材料也开始有些变化,李复任容州刺史时,教民作陶瓦,“劝导百姓,令变茅屋为瓦舍” 。《 新唐书?宋璟传》 也记载:“广人以竹茅茨屋,多火。王景教之陶瓦筑堵,列邸肆,越俗始知栋宇利而无患灾”。元和初(805 年),杨赞陵出任岭南节度使,“咨访得失,教民陶瓦易蒲屋,以绝火患。”杜佑为容管经略使和岭南节度使时,“为开大衢,疏析廛闬,以息火灾。”以泥瓦结构取代原来的草木结构,在当时村落里虽还不普遍,但却代表了俚僚人居住房屋结构发展的方向。

在婚姻、风俗上,由于俚僚汉杂居,秦汉以来就出现了俚僚汉通婚的现象,唐时有的地方官虽下令禁止,如卢钧为岭南节度使时,“下令蕃华不得通婚,禁名田产” 。但禁而不止,“蕃獠与华人错居,相婚嫁”仍不断出现,而且地方上层人物也是如此。《 隋书》 载:“傍南山杂有獠户,富室者颇参夏人为婚。’心唐高宗继位时(650 年),礼部尚书许敬宗就因“嫁女与蛮酋冯盎之子,多纳金宝”,而受到有司弹劝,被降为郑州刺史。冯盎即高凉郡僚人首领,虽然他“奴婢万余人,所居地方二千里”,为当地首富,但在封建统治下,“汉尊土卑”,少数民族地位低下,像冯盎这样的僚人上层人物也想通过与汉族官僚联姻来提高自己的地位。当然一般俚僚人与戍边士兵、南来平民的相婚嫁则是杂居生活、往来增多的必然。

俚僚汉交往的密切使双方相互吸收融合,既有汉族被俚僚化,也有俚僚汉化的。在“以夏变夷”的思想指导下,许多地方官员也采取措施改变当地一些不良风俗。如柳宗元为柳州刺史时,为改变柳州“以男女质钱”的土俗,实行解救奴婢的措施,“悉令赎归”。当时桂管观察使裴行立把这个办法推广到柳州以外的各州,桂管所属12 州,一年里得到解救的奴婢达“千人”。柳宗元还采取教化措施来改变当地迷信神鬼,有病不求医,占卜祭鬼神和男好游惰的习俗。使得“古龙城地,被服柳侯之化,渐知遵法,禁耳诗书,厢民尤为淳秀。服饰仪制,严然土风,各乡很土,户多俭勤。”元和中(806 820年),马惚任安南都护和桂管经略观察使,“用儒术教其俗,政事嘉美,獠夷安之。” 宣宗时(847 859 年),韦正贯任岭南节度使,时“南方风俗右鬼,正贯毁淫祠,教民毋妄祈。”这些举措,对改良风俗无疑起了积极作用。

在思想意识上,把中原封建统治奉为正统,对封建国家的忠贞教育在俚僚上层社会中很早出现。陈永定二年(559 年),高凉洗氏夫人的9 岁儿子仆被拜阳春郡守,后广州刺史欧阳屺谋反,召仆到高安,诱与为乱。仆派人回告洗氏夫人,洗氏夫人告诫说:“我为忠贞,经今两代,不能因为你而负国家。”隋初,隋文帝册封洗夫人为谯国夫人,要求她“训导子孙,敦崇礼教,遵守朝化”。皇后还踢给她首饰及宴服一袭。洗夫人把它同梁、陈时的赐物各藏于一库,每年大会时,都陈列于庭,让子孙们看,并教育他们:“你们应该对天子尽赤心,我已效劳过三代君主,唯用一好心。今天,他们的赐物都保存在此,这是对忠孝的报答啊,愿你们都思念之。”她要子孙们以自己为榜样,忠贞于中原封建国家。临贺(今广西贺县)人蒋氏,是岭南俚僚酋帅钟士雄的母亲,陈时担心钟反覆,就把蒋氏当作人质留住在都城建康(今江苏南京〕,隋平江南后,遣蒋氏归返临贺。当时钟士雄想与同郡人虞子茂、钟文华等反隋,蒋氏对士雄说:“我前在扬都,备尝辛苦。今逢圣化,母子聚集,这终身都报答不了,哪里能做叛逆呢?你如果心如禽兽,背德忘义,我就自刎在你面前。”士雄于是不参与反隋。蒋氏又写信给虞子茂等人,晓以祸福。因此被隋王朝封为安乐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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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壮医教育


    


    

一、
     
壮医起源与内容


    


    

有了人类,就有了医疗活动。壮族先民居住在温暖炎热、多雨潮湿、草木茂密、毒虫猛兽出没无常的岭南山区,被人称为 “瘴病之乡”。在这种恶劣的自然环境下,壮族先民充分利用本地的药物资源,采取适合当地情况的行医方式,在诊断和剂药等方面,创造了自己独特的经验和方法,成为我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目前壮族地区出土的旧、新石器时代的文物分析,壮医萌芽于石器时代。建国以来,在柳州、桂林、南宁等地发掘出壮族使用的许多石器,其中就有可供医疗用的砭针、陶针、骨针。1985 年,在广西武鸣马头乡春秋战国古墓群的101 号墓穴中,出土了两枚精致的青铜浅刺针,全针长2.7 厘米,分针柄、针身两部分,呈圆锥状,针尖极为锐利,很像袖子树上的刺。估计是壮族先民模仿天然植物刺而造成,作为浅刺疗法的医疗工具。这是迄今为止在全国范围内发现的年代最早的针灸金属针具。1978 年在广西贵县罗泊湾汉代古墓又发现了银针,是迄今为止我国范围内发现的年代最早的绞索状针柄的针灸针具。我国第一部医药典籍《黄帝内经》 亦认为,“九针自南方来”。《 素问异法方宜论》 :“黄帝问曰:医之治病也,一病而治各不同,皆愈何也?岐伯对曰:地势使然也。”“南方者,天地所长养,阳之所盛处也。其地下,水土弱,雾露之所聚也。其民嗜酸而食(月付),故其民皆致理而色赤,其病挛痹,其治宜微针,故九针者亦从南方来。”这就从特定的地理环境、生活习惯及体质来说明了壮医学的起源。

壮医在秦汉以后有了发展,经过历代壮族人民治病防病的长期实践,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逐步形成了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壮医学传统。

在药物资源的利用方面,壮族先民利用自己居住区的矿物、动物、植物等药物资源极其丰富的条件,对药物的使用常有独特的风格。《山海经? 南山经》 中就记载了不少南方特有药物,其中“祝徐”、“白咎”、“迷谷”等等在壮族地区经常用。晋代植物学家稽含的《 南方草木状》 一书,记载了许多壮族药物,如“都淋藤”、“都管草”、“吉利草”等。其中“吉利草”是以合浦俚人“吉利”之名命为草药名,它主要用于解交广俚人之蛊毒。我国现存的第一部药物专著《神农本草经》 记载了壮区盛产的菌桂、牡桂、薏米、丹砂、钟乳石等多种药物。晋代医学家葛洪的《 肘后方》 也记载了岭南人常用的解毒药及治虫蛇咬伤药,如鬼针草、荆叶、雄黄、竹沥、蓝青、常山、生葛根、土常山、黄滕等。唐代李珣的《海药本草》 较详细地记载了岭南俚人使用荔枝、零陵香、钗子股、蛤蚧等岭南特产药物治病的独到经验。如蛤蚧条曰:“蛤蚧,俚人采之,割剖以竹开张,曝干脔于市,力在尾,尾不全者无效,彼人用疗折伤。”蛤蚧原是中医传统补肺肾的单一用药,俚人用它治疗折伤癖血,扩大了使用范围。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日》,也记载了大量的岭南及壮区常用的药物,如蛇黄、硫黄、岭南红蓝、水英、无名异、桃花石、虎杖、鬼针草、都管草、钩吻、黄药子等。对于壮族先民很早就用于治疗一切血症的田七,李时珍写道,田七“生广西南丹诸州番峒深山中”, “南人军中用为金疮要药,云有奇功。又云:凡杖仆伤损,痕血淋漓者,随即嚼烂,罨之即止… … 能注一切血病。”上述记载说明仕医对岭南盛产的多种矿物药、动物药、植物药的使用,与中医是有区别的。

壮医的治疗方法也非常独特而丰富多采。除了常见的口服药物,外用药物治疗外,还配合角法、骨刮、药刮、捏拿、陶针、掌针、跖针、颅针、针挑、药钱灸、灯花灸、佩药、卧药、熏药、鼻饮雾化等多种自然疗法治病。其疗效确切,对南方常见病、多发病、如痧、瘴、蛊、毒、各种顽痹、跌打、虫蛇咬伤等,尤其有效。《肘后方》 记载的毒药炮制及解毒法为:“交广夷俚用焦铜作镞,… … 才伤皮便洪肿沸烂而死,… … 若有中之,即便餐粪,或绞滤取汁饮之,并以涂疮上,须臾即定。”隋代医学家巢无方的《诸病源候论》 也载:“岭南俚人别有不强药,有蓝药,有焦铜药、金药、菌药。此五种药中人者,亦能杀人。但此毒初著,人不能知,欲知是毒非毒者,初得便以灰磨好熟银令净,复以水杨枝洗口齿,含此银一宿卧,明旦吐出看之,角黑者是不强药,银青黑者是蓝药,银紫斑者是焦铜药。”这本书还记载了岭南人治疗瘴毒的经验:“未入肠胃,不妨温而汗之,已入内者,不防平而下之。”宋代周去非的《岭外代答》也作了针刺治疗热瘴的记载。曰:“南人热瘴一二日,以针刺其上下唇,其法卷唇之里,刺其正中,以乎捻其唇血,又以褚叶搽舌,又令人并足而立,刺两足后腕横纹中青脉,血出如注,乃以青篙水服之,应手而愈。”并明确指出:“治瘴不可纯用着中州伤寒之药,”否则,“立见倾危”。只有根据岭南环境及人的特点合理用药,才能效果卓然。壮族先民还善用草药汁滴鼻以预防瘴病等热性病。《岭外代答》 载:“邕州溪峒及钦州村落,俗多鼻饮,鼻饮之法:以瓢盛少水,置盐及山姜汁于水中。瓢则有窍,施小管如瓶嘴插诸鼻中,导水升脑。循脑而下,入喉。一以为凉脑快膈,莫若此也。”对于跌打损伤和痈疽疮毒的治疗,壮民也有独特的方法,清人刘锡藩在《岭表纪蛮》 记下了他亲眼目睹的一次壮医治疗:“予尝见一患痈者,延僮老治疾。其人至,病家以雄鸡、毫银、水、米者事陈于堂,术者先取银纳袋中,脱革履于地,汲水念咒,喷患处,操刀割之,脓血迸流,而病者毫无痛苦,脓尽,敷以药即愈。”此外,还有通过刮痧、挑痧、放血、口服凉血解毒药对各种痧症的治疗。

壮医在诊断方法上也颇具特色。一是望诊,主要通过面部气色诊查出病者正气的盛衰,病情的轻重和不同类型的病症。二是脉诊,有三指四肢脉诊法,即以手臂、腋窝等部位的支脉候脏腑的病变,用食、中、无名指按压所部位,各指相距约一寸,探索脉搏是否正常。还有单指诊法,即只用右手中指诊脉,诊脉部位也比较特殊,不同于中医脉诊。如在上臂内侧中段部位以候胃;在前臂中段外侧候肾等。三是甲诊法,即通过观察手足指甲甲体、甲床、月痕、皱襞的形状、质地、颜色、泽变、动态等来诊断人体脏腑病症的存在及轻重缓急情况。此外,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诊断方法,如在药线点疗法中的表里反映诊断法,在痧症诊断上常用的芋头诊断性治疗及石灰水诊断性治疗和舌诊、腹诊、息诊、按诊等。

壮医在它的发展过程中,既受到中原医药学的影响,同时其药物也不断地传入中原。《后汉书?马援传》 载:“初,援在交趾,常饵薏苡实,用能轻身省欲,以胜瘴气。南方薏苡实大,援欲以为种,军还,载之一车。时人以为南土珍怪。”能治瘴气的薏苡便随军带到中原播种。壮区的蚺蛇胆还是唐时规定的贡品。另外壮区出产的药物蛤蚧、山葛根、黄药子、自然铜、槟榔、广酸枣、菌桂、磨香、丹砂、荔枝、龙眼、田七之类不断流入中原.壮医一些防病治病的方法也被传入中原,柳宗元被贬为柳州刺史期间,曾博采当地的医药经验,编纂了《柳州救三死方》 寄给在连州(今广东连县)的好友刘禹锡。其治疗病案为:( 1 )治疗疮案,用柳州人称屎格郎的蚝螂调制敷贴。(2 )治脚气病案,用杉木汤治疗。配方为杉木节若干、桔叶(皮代亦可)若干,槟榔若干,捣碎,加童尿若干共煎至一半分量,分两次服用。(3 )治霍乱病案,用盐汤方治疗。即以盐一大匙,熟成黄色后与童尿一升煎服。


    


    

二、壮医教育


    


    

壮医在壮区民间医疗卫生中,清代以前一直占主导地位。千百年来,壮医大多以口耳相传的教育形式流传于民间。父传子、师授徒的口传面授是其教育的一种形式,唐贞观三年(629 年),诏诸州置医学,开始出现中医学专业教育。在壮族地区,壮医虽然尚未发展到这一水平,但在唐代也出现了一些有家学渊源的著名医家,唐人陈藏器的《本草拾遗》 一书中就记载壮族地区甘、陈两位名医及其事迹。曰;“陈家白药,味苦寒无毒,主解诸药毒,水研服之,入腹一与毒相攻必吐,疑毒未止,更服,亦去心胸烦热。天行瘟瘴,出苍梧,陈家解药用之,故有陈家之号。”“甘家白药,味苦,大寒有小毒,主觉诸药毒,与陈家白药功用相似。… … 出龚州已南甘家,亦因人为号。”这些都是家传而出名药,而成名号。宋代苏颂《本草园经》 亦记载:“俚医以(甘蔗)治时疾,狂热及消渴,金石发动燥热,并可饮其汁。”这也说明在壮族中有专门从医的医家。壮族民间也有神医三介公的传说。明朝邝露《赤雅》 说他是平南人,姓许;《 古今图书集成?浔州府》 说是贵县人,姓冯;壮族地区传说是都安人,姓李。传说他曾在山中遇仙,仙人授以五彩带、仙棒、仙桃及金字书法宝,三介公服下仙桃变为神医,专为贫苦乡人治病。治病时在病人患处缠上五彩带,以仙棒轻轻敲三下,则骨折脚跛能奔走,浮肿病人重健康,多年瞎子见光明,在瘟疫盛行期间,三介公广发“驱瘟灵”与民众,为民治病,药到病除,起死回生,且分文不取,深受群众爱戴,因此,古代壮族地区多处修建有“三介庙”来供奉他。这个传说也说明壮医有师传,只不过把师傅说成是神仙,而且医治的是壮区常见病,三介公也因此被后人奉为壮医师傅。

壮医教育更多的还是寓于壮民生活之中。一些常见病,壮族家庭通常能通过食物及简便的方法进行治疗,这种习惯代代相传,壮区群众就较为普遍地掌握一些壮医常识,如根据季节与病情选择药物、食物,用调料配制成食品吃,以达到防病治病、滋补强身目的,在壮族群众中十分普遍。《白山司志》(今马山县)记载:“土人晓起,即嚼槟榔。客至不事茗,以槟榔为敬。饮食嗜酸辣,四五月采苦笋,去壳置瓦坛中,以清水浸之… … 其笋浸至数年者,治热病如神。土人犹为珍惜。又的酸槽,乃以米汁浸熟饭为之。二者价廉工省,无论贫富比户皆有。而辣椒则有每饭不离者。年节宴客。。。珍铸罗列中,亦必佐以辣椒,固其性之所癖,而司地山水极寒,非辛辣之味济之不可也。夫椒以祛寒,笋以治热,二三物备而水土不为灾,加以槟榔,辟除瘴气,土人所以处万山中无夭札之悲者,其赖此乎。”以食物治病防病成了生存的基本条件和常识,后代不断繁衍,这种经验也就不断地传递。并且不断地充实,除直接吃果蔬、禽兽、水产类药物外,还以壮药加工为药粥、药汤、药茶、药糕、菜肴食用。

治疗岭南常见病的各种简便方法在壮族家庭中也常常使用。如刮疗法用瓷碗、骨弓或药物在病人身上轻刮,治疗痧症、中暑外感及肠胃等疾病。拔罐疗法,采取燃火、温热、抽取罐口空气等办法,使罐状器具吸负在患处或穴位上.造成癖血现象而起到治疗作用。它具有活血、止痛、祛风、除湿、拔毒等功效,可以治疗痧气、感冒、气管炎、风湿腰腿痛等多种疾病。后辈们经常目睹前辈们采取的各种消除病痛的方法,获得了有关这方面的感性知识,在自己成长过程中又逐步掌握这些方法,壮医教育也就在日常生活里不断进行。

壮族的一些社会活动也具有传播壮医知识、进行壮医教育的功能。在壮族聚居的隆林、忻城、贵县、靖西等地流传着一种很有特色的药市习俗。每年农历五月初五,县城远近村寨溪峒的壮医药农,以及懂得一方一药的壮族群众,纷纷将自种自采的各种药材.肩挑车转到县城摆摊出售。售药者在售药过程中绘声绘色地解释各种草药的功能,用药的方法及注意事项,赶药市的人注意听讲,以选择购买适合的药物,也有的是专来游药市的。壮民认为,端午游药市,吸了药气,会健康长寿,因此,有邀朋携友同购药的,有全家老少齐出动的。买药的、看药的、看病治病的人来人往,数以万计。人们在药市中增长了药物知识和医疗知识。药市形成很早,宋代文学家宋祁就写过游药市后的诗句:“五药会广廛,游肩闹相驾。灵品罗贾区,仙芳会阁舍。”而在药市形成之前,壮族就有一种民俗,认为农历五月初五,是各种妖魔鬼怪猖獗之日,故这一天家家户户都在门口挂葛蒲叶、佩兰叶、艾叶、青篙叶等,以避病疫。时间一久,便沿袭而成自发的采药、售药、买药的药市。这种活动无形中传播了壮医医药知识及治疗各种疾病的方法,它是壮医教育的一种独特形式。

壮族民间盛行的巫医在壮医知识传播中也起了一定作用。壮族巫医既不传代,也不世袭,有时也收留徒弟,其治病既有各种各样迷信虚构观念的一面,也有合理、科学的一面。除了施行巫术、咒语外,也利用当地的药物进行治疗。其常治的病症为;烧烫伤、骨头卡喉、跌打肿痛、骨折、各种出血、痈症、惊风、难产、热毒疮痈、感冒等。施治过程一般为:令患者坐下或躺在床上静睡,巫医左手端一碗清水,右手拿燃烧的3 支香,叩齿3 次诵念咒语,不同的病念不同的咒语,然后在水碗上用燃烧的香画符字,不同的病画不同的符,咒语完毕,巫医或吸碗中水一口,喷在病人身上,或抹患者疼痛之处,有时给患者喝一口碗里水,或将符画在纸上,烧符取灰入碗中,给患者喝符水;或巫医将符画在掌心,进行跳唱念咒。一般最后都给病人服药水,或敷药,或推摩,或施术,或整服,或嘱病人家属,给患者服何药何物,禁忌什么等,在施治过程中,允许围观。壮族有鬼神崇拜的传统,史籍记载其风土民情是“信巫鬼,重淫祀,从古然也”,巫医在壮族民间就非常盛行所谓病不服药,惟事祭赛。其实这是不了解巫医的说法,巫医既有巫术行为,也有医药的实际,巫术因驱邪而为患者解除精神枷锁,但实际上真正治好病还是靠其所用的药物。巫医既是神职人员,又是具有一定医药知识的专业人才,他们的活动,既传播了各种虚构的鬼神观念,同时也传播了壮医药和医疗知识。

壮医教育口耳相传的方式和特点,使它在民间流传较为广泛,但也因此影响了它的发展,壮族过去没有自己规模通行的文字,从理论上的总结整理很少,清代以前都没有出现像藏医学《月王药诊》 、《 四部医典》 那样的专门著作,造成有医学传统,但无系统的理论体系的现象,这种继承整理,总结提高的工作还得靠后人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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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编
     
土司制度时代——封建领主时期(宋至清初)


    


    

第一章
     

     
壮族的称谓、分布、人口与民族形成


    


    

壮族称谓,宋以前称俚、僚,宋以后,俚、僚亦有称,但已有新的变化,有称“布土”或“土人”,由“撞”发展到“僮”,还有侬、俍、沙等称呼。各种称谓都有一定的地域性。明、清时期,“僮”已遍布至全广西,以至广东西部。壮族人口发展,总的趋势是从少至多,俚人口所占的比重则从大到小。历代王朝没有分出民族人口统计。更重要的是发展较落后的“生蛮”,以致后来的许多土司地方,户籍多不上户部,使壮族人口及发展难以正确计算,只能大约估计。至于壮民族的形成,作为民族实体,在秦汉至唐、宋时期处在形成的过程中。南宋壮族名称的出现,是民族形成的一个标志,这自然与壮族政治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第一节
     

     
壮族的称谓和分布区域


    


    

在我国的史书上,往往以“土人”代称壮族。“土人”即土著居民的意思。“土人”这一称呼是汉族或其他外来民族对壮族的称呼,而右江、邕江、郁江、浔江以南的壮族也自称为“土人”( Pu tho . kan tho )。史书记载,在云南省广南有“土人”。今云南省文山州有一部分被称为“土佬”或“土族”。此称谓最早见干北宋。“天圣七年(1029 年),首领侬存福归附… … 率土人刘川以七源州归存福。”南宋时“钦(州)民有五种,一曰土人,自昔骆越种类也,居于村落… … 以唇舌杂为音声,殊不可晓,谓之萋语。”元代至元二十五年(1288 年)十月:“湖广省言:左右江口黔峒蛮僚置四总管府… … 军官为民职,杂土人用之。”明代“思恩(今广西武鸣县)未设流官之前,土人岁出土兵三千以听官府之调遣”,清代宜山县有“土蛮”,龙州“乡村分为二峒,皆系土人,各设大管董,率甲长头人以司察考。” “余(赵翼)初入镇安(今广西德保县),路旁见之,疑为四足蛇,甚恶之。问土人,乃知为蛤蚧也。”今在德保县城的龙神庙还保存着一块清雍正八年( 1730 年)刻的石碑,碑文中说:“僚属相语曰:土人好鬼多祀”。

“土人”与“土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人”是与外来人相对而言,“土民”是与“土官”相对而言。“土民”一般也包括壮族老百姓在内,但得视其居住地来区别。
     
“僮”这个称谓最初写为“撞”,南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 年)闰四月,岳飞率领军队到贺州(今广西贺县),与反宋的杨再兴军发生激战,最初失利,“(岳)飞怒,尽诛亲随兵,责其副将王某擒再兴以赎罪。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再兴屡战,又杀飞之弟翻。”广南西路经略安抚使李曾伯,于南宋淳佑年间 ( 1241 1252 年),在上理宗赵昀《 帅广条陈五事奏》 中说:“如宜〔今广西宜州市)、融《 今广西融安县)两州,则淳佑五年(1245 年)亦有团结旧籍:在宜州则有土丁、民丁、保丁、义丁、义效、撞丁共九千余人,其猗撞一项可用。”上述撞军、撞丁指的是武装组织及其所属士兵。到了元代,“撞”的含义发生了变化,已不是指特定的武装编伍组织和士兵,而是指特定的人共同体,称为“僮人”。元代“成宗大德二年(1298 年),黄圣(胜)许叛,逃之交趾,遗弃水田五百四十五顷七亩,部民有吕瑛者,言募牧兰等处及融庆溪洞徭、撞民丁,于上浪、忠州(今广西扶绥县)诸处开屯耕种。” “摇撞兵,臣等谨按此止见兵志屯田数内,在广西两江道都元帅管下,以摇撞民丁令之屯田也,余无可考。盖止此一处用以为屯耳。摇撞似当即猺獞。”

到了明代,“撞”演化写成“獞”有犬字旁,含有民族歧视的意思。明洪武二年(1369 年), “广西行省言:靖江、平乐、南宁等府,象、宾、郁林等州,地接猺獞,并关隘冲要之处,宜设巡司以警姦盗。”洪武二十六年(1393 年)正月,“罢广西荔波县(今贵州省荔波县)儒学。时本县言:自洪武十七年(1384 年),诏置县治。其地界于云南,因蛮寇作乱,焚毁学舍,其后大军克复,虽已重建,然生员皆苗蛮、‘猺獞’”。 值得注意的是,在同一著作中,多数写为“撞”,偶尔写为双人旁的“僮”,如永乐元年( 1403 年)闰十一月,“兵部主事论奏曰:臣往广西抚谕桂林诸郡蛮寇,皆已归化。窃谓此辈多是猺獞,已尝作乱。” “僮”这个称谓的使用逐渐扩大,已见于广西的桂林、古田(今永福县境)、龙胜、古化(今永福县境)、石龙(今象州县境)、柳州、上林、罗城、洛容(今鹿寨县境)、柳城、宜山、忻城、平乐、荔浦、修仁(今荔浦县境)、永安(今蒙山县境)、岑溪、浔江(今佳平县境)、武宣、象县(今象州县境)、平南、藤县、马平(今柳州市境)、阳朔、苍梧、怀远(今三江侗族自治县境)、迁江(今来宾县境)、来宾、贺县、容县、怀集(今广东省境)、北流等县。广东的连山、化州(今化县)、德庆、陇水(今罗定县)、封川(今封开县)。湖南的城步(今武岗县)。贵州的荔波,约40 个县的范围。

到清代,“僮”的称谓进一步扩大使用范围,左江一带也使用此称谓。康熙“二十一年(1682 年)。。。阿达哈哈番。疏言:‘臣昔任思南副将,深知左江为滇、黔门户,接壤交南,环以僮、瑶,土司不时反复”。 “从桂林以南至昆化关,猺獞错居,十居八九”。僮的称谓,除了明代使用的范围外,进一步扩大的地方有:富川、天河(今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宾州(今宾阳县)、东兰、西延司(今资源县)、永宁州(今永福县境)、横州(今横县)、苍梧、上思、养利(今大新县境)、左州、崇善(均今崇左县)、宁明、武缘(今武鸣县)、西林、灵川、贵港市、永淳(今横县境)、南丹、那地(今南丹县境)。有的记载则笼统地说,太平、镇安、泗城、思恩、庆远、柳州、郁林、浔州等府州皆有瑶、俺族杂居其间。

僮族自称为bouxdojbouxmanz的有柳江、来宾、象州、龙胜、三江、宾阳、横县、贵港、都安、罗城、平乐、恭城、荔浦、阳朔、上林、武鸣、河池、南丹、鹿寨、武宣、马山、富宁、马关、广南、上思等20 多个县(今自治县)市。

“沙人”或“沙蛮”,系他称,最早见于元代。大德九年(1 305 年). “广南酋沙奴素强悍,宋时尝赐以金印,云南者部悉平.独此梗化。忽辛遣使诱致,待之以礼,留数月不遣,酋请还”。可见宋代他们已居住在广南一带。又“世传此辈原籍粤之西东,元初入罗(平)充实地方,年远相沿.遂化为彝”。这表明他们在元代还有从广西、广东迁徙入云南的现象。

沙人之称,明代仍沿用。万历三十年(1602 年), “云南沙、侬攻杀土司,逼近临安郡县”。

清代,“沙人”这一称谓使用的范围更为广泛,很多史籍都有记载,如康熙年间修的《罗平州志》、《 阿迷州志》,雍正年间编的《 师宗州志》 、《 阿迷州志》 ,乾隆年间撰的《 开化府志》。

侬人的称谓。在唐代,侬氏为大姓,已是桂西地区比较活跃的势力之一。北宋时,侬智高率众崛起,震动广西、广东、云南和今越南。事后,《宋史》 称他们为“侬蛮”和“侬徭”。如杨遂“又从征侬蛮,数挑战,手杀数十人,众乘之而捷。” “自侬徭定后.交人浸骄,守帅常姑息。”在宋代,这一称谓的使用还不广泛。到了明代,称为“侬人”、“侬蛮”较广泛。明代景泰年间( 1450 1456 年)撰写的了云南图经志书》 卷3 广南府载:“其地多侬人,世传为侬智高之后。”明代万历二十七年(土599 年), “云南土夷沙、侬等称兵焚掠,抚臣陈用宾调集汉土官兵,遣道府臣刘庭惠等相机抚剿”。“侬人,其种在广南,习俗大略.与百夷同。其酋乃侬智高裔。”清代雍正五年(1727 年), “思恩府属之西隆州(今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僻处西北,距府千里之外,界接滇、黔,僮、侬顽梗,知府耳目难周,请改西隆州为直隶州”。 “雍正六年(1728 )… 广西(西隆州)八达寨侬颜光色等为乱,提督田畯不能讨。鄂尔泰遣兵往,侬杀光色以降。… … 七年(1729 年)七月.招安顺、高耀等寨生苗及侬、仲诸种人内附”。 “雍正十三年(1735 年),… … 又粤西侬人王阿耳为寨长王文甲所执,窜入苗寨,诬文甲将纠合册亨诸寨叛”。 “侬苗,在贞丰、罗斛、册亨等处,原隶广西,雍正五年(1727 年),改辖黔省,勤耕力作”。“侬在思州(今广西宁明县境)、与瑶俍杂处,风俗亦相同。”此外,柳城、忻城、宜山、南丹也有分布。

他们自称“布侬”,即“侬人”的意思。至今,民间仍习惯用此称谓。他们分布在广西的武鸣、平果、靖西、那坡、隆林等县(自治县)。广西百色、田东、田阳等地的壮族习惯称德保县及其以南地区的壮人为“讲侬话的人”。云南省文山、马关、西畴、麻栗坡、砚山、沪西、师宗、弥勒、开远、蒙自、屏边、红河、元阳、金平等县也有不少人有此自称.

“俍”的称谓,系他称,出现于明代,“俍兵鸷悍,天下称最”。 “以其出自土司,故曰土兵,以其有头目管之,故曰目兵;又以其多俍人,亦曰俍兵”。明代,大藤峡瑶民起义如火如荼,历久不衰,明王朝采取“以夷治夷”的恶毒手段,征调俍兵前往镇压,分布在桂平、平南、武宣等地。此后,俍人的分布面逐渐扩大,从东面广东西部的东安(今云浮县)、西宁〔今郁南县)、泷水(今罗定县),广西东部的博白、陆川,到西面广西西部的泗城 (今凌云),北面从广西北部的荔浦,至南部的凭样、养利(今大新县境)、茗盈、全茗、龙英、结安、都结、上映(均在今天等县)都有俍人,而以田州、东兰、那地(今南丹县境)、南丹等地为聚居。明“世宗嘉靖二十五年(1546 年)六月,巡按广西御史冯彬言。。。部议广西一省,俍人居其半,其三瑶人,其二居民(即汉人一引者)”。为前人对俍与僮的关系已有所知,如“俍语与僮同,而声音略劲”,芯“僮歌与俍颇相类,可长可短”,③ “俍在迁江(今来宾县境)者,与瑶僮杂居,风俗亦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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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壮族人口的发展


    


    

宋代设置的广南西路,大体与今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当,不过广南西路包括今广东省的化州、高州、海康和海南省。桂西地区部分州县未设在内。至于人口数.云南省文山地区的户口数缺.

宋大观四年(1110 年),广南西路辖州25 :桂、容、邕、融、象、昭、梧、藤、龚、浔、柳、贵、宜、宾、横、化、高、雷、钦、白、郁林、廉、琼、平、观;军3 :昌化(今海南省澹县)、万安(今广东省万宁县)、朱崖(今海南省崖县);县65 。南渡后,府2 : 静江、庆远。州20 :容、邕、象、融、昭、梧、藤、浔、贵、柳、宾、横、化、高、雷、钦、廉、贺、琼、郁林;军3 :南宁(昌化军后改。今海南省澹县)、万安、吉阳(朱崖军后改,今海南省崖县)。

绍兴二十二年(1152 年),广南西路有488655 户,1341572 人。(互,平均每户2.745 人。

绍兴三十二年(1162 年)至乾道九年(1173 年)广南西路户口变化如下表:


    
(表略,详情请阅原书582页。)


    


    

宋代没有各民族人口的统计,也无“蛮夷”与汉族人口的比例数,而且又缺羁糜州县和所谓“生界”等无编户的少数民族人口数,在行政区划上与现今又有差异,因此,很难对壮族人口做出具体的计算。绍兴三十二年(1162 年)广南西路人口134 . 1 万,如果土人、僮人、俍人、僚人的人口按占半数计,估计约有6O 70 万人,如果再加上没有编户的地方人口,就多于此数了。

元代设置岭南广西两江道宣慰司,今云南省之广南府属广西西路,缺人口数。元代各路户口如下表:

(表略,详情请阅原书583584页。)


    


    

上述各路、州、司共有368772 户,1863985 人。平均每户5 . 05 人。土人、僮人、俍人、僚人按半数计,有931992 . 5 人,如把来安路、镇安路、文山地区计算在内,当在100 万左右。

到明代,毗邻的湖南、广东、江西的汉族商人、官吏、移民进入湘桂、粤桂边境,如桂北的全州、资源、灌阳等县,桂东的贺县、梧州、陆川等县,广东商人则溯西江而上,再沿各支流移动.大多聚居各圩镇,也有聚居村落务农的。此外,也有苗、瑶族进入僮区居住。以前移居僮区的汉人,有的融入僮族中,有的僮族则化为汉族。但广西仍是僮族聚居的地方。如桂林府的古田、永福、兴安、西延、羊峒等地方,柳州府马平、来宾、迁江、宾州及断藤峡,庆远府忻城、天河,平乐府修仁、荔浦、永安,山势相连,僮村相接,形成一片聚居区。桂林、平乐二府大抵山瑶、土僮十居八九,而有版籍的汉人不过十之二三。荔浦县共有300 个村子,僮族居住的占有270 多村,汉族居住的只有23 个村。云南省广南府“其地多侬人”。 “广东罗旁平,计克摇、浪(俍)贼远五百六十四处,擒斩、俘获、投降、夺回共四万二千八百有奇”可见僮人分布广且众。

明代的广西,北至与贵州交界的怀远,东至与广东接界的梧州,西至与云贵交界的泗城.南至博白,辖11 府,48 州,50 县,4 长官司。云南省广南府辖富州(今富宁县)。广东省连山州属广州府。只有广西人数。云南广南,广东连山人口数缺。

(表略,详情请阅原书585页。)

以万历年间的统计数字计算,平均每户5.42 人。若按广西“俍人半之、瑶僮三之”计算,僮人当有7075 万人。若加上云南、广东、湖南等省的俍、侬、僮、沙人,当在1O0万以上。到了清代,从湖南南移,从广东西移的汉人日益增长,致使僮族地区各族人口的比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一般来说是瑶僮杂处:“广西元明以来,腹地数郡民四‘蛮’六”, “他郡则民居十一而已。”清代“改流府县民七‘蛮’三。”
     

清代广西东至湖南道州(今道县),西至贵州普安(今普安县),南至博白、太平,北至湖南城步(今城步县)。领府11 ,直隶厅2 ,直隶州2 ,厅8 ,州15 ,县49 ,土州24 ,土县4 ,土司13 。宣统三年(1911 年)有1274544 户,8746747 人,平均每户6 . 56 人,僮族如按二成计算,约为174 万人,再加上云南省广南及广东省连山壮族人口,当在200 万左右。

自宋至清朝前期,汉族进入壮族地区的人口大量增多。在宋代,北方中原地区战争不断,政治经济重心南移,汉族进入壮族地区的人日较前代大量增加。当时广西各地大博易场、重要城镇的商业活动,基本上是汉族商人。特别是军事上,宋初,在广西设20个指挥,每指挥军士500 人,共l 万多人常守广西各地,由土兵充任。皇佑年间,侬智高起兵,宋将狄青、余靖领兵3 万余人镇压侬智高;后交趾经常侵扰广西边境,宋朝加强防御,戍兵很多。熙宁年间(1068 1077 年),郭逵率官兵民夫3O 余万到广西抗击交趾。事后许多人留在广西各地。至明代,王朝对壮族地区统治更为加强,所设卫、所遍布壮族各地,屯兵数十万。壮、瑶农民起义贯明朝始终,调来镇压的官兵亦不下数十万。广西又是王朝流放罪犯的主要场所,发配来的犯人也很多。来广西经商、开矿者遍布广西各地。明末清初,南明政权以广西为抗清基地,数十万军队转战于广西。抗清失败,外来的汉族官兵散布在广西各地,杂居于壮族中。清初海禁,福建、广东大量汉族居民流入广西东南部。四川、贵州、湖南、湖北的大批汉族因战乱而逃到广西。由于上述种种原因造成汉族大量移入广西,从而又加速了桂东的壮族同化于汉族的进程,以至清初时形成汉族人口占多数的局面,人口大约600 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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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壮族的形成

“民族”这个词是20 世纪初从西方传入我国的。在这之前我国的史籍里,往往用某某人、某某蛮(夷、戎、狄)、某某部落等等表示某一个人们共同体。

民族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人类由氏族制发展而进入部落、部落联盟,产生了阶级,国家。民族是在部落联盟的基础上随着阶级的产生而出现的。民族在一定的历史发展时期是比较稳定的。但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随着各民族之间在互相接触、交往中必然产生的分化或融合,随着民族自我意识即民族意识的变化,以及其他民族对本民族认识的变化,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民族也是在变化中的。古代的民族,中古的民族,近现代的民族,虽然嬗递关系可寻,前后有继承的环链,发展脉络清晰,但又有所不同。

生活在一定地理范围内的民族实体,是在共同的政治、经济、文化基础上产生的,当与其他人们共同体接触时,他们感到有异于其他人们共同体,于是产生了自我意识。民族实体形成后,又要为与它接触的、尤其是毗邻的人们共同体所认识,确认它是另一个人们共同体。但是,这种从认识到确认,并不像阳光照到水面上那样会立即反射出来,而是要经历一个过程。也就是说,民族实体先存在,经过一段时间互相接触后,才会被其他人们共同体认识、确认。这段时间的长短一般取决于他们与其他人们共同体交往的密切程度。

壮族的形成过程,先经过西瓯、骆越、蛮、夷、俚、乌浒、僚人的发展阶段,我们在本书中称为壮族先民。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分化出我国壮侗语族诸民族以及在东南亚的相关民族,同时,也吸收了汉族的成分。

到了唐代,西原“蛮”已有自己显著的政治、经济、文化,成为壮族实体的雏型,他们称王立号,冲破了唐王朝羁糜州、县、峒的藩篱.团结了人们共同体内众多的人群与唐王朝对抗,攻城掠地,北到湖南的邵阳,南到安南,东到广西容县,西到云南文山一带,充分显示了这个实体的实力。他们为了谋求实现民族的统一,几代人前仆后继地斗争率100 多年,这个历史事实充分说明了他们有很强的自我意识。让我们再看看隋、唐、宋历代王朝怎样看待这个人们共同休。梁崇牵是西原“蛮”中的一支,但《新唐书》 又说:“豀洞夷獠相挻为乱,夷酋梁崇牵号‘平南都统’。” 从这段记载看,“夷酋”就是“夷獠”人的首领。而在古代“蛮”与“夷”又是可以互换使用的,如《 旧唐书》卷151《王锷传》 载:“广人与夷人杂处,地征薄而丛求于川市”。而《 新唐书》 卷170 《 王锷传》 却说:“广人与蛮杂处,地征薄,多牟利于市”,夷与蛮前后可替换,可见在古代,对于岭南的所谓夷、僚、蛮指的实际上是一个人们共同体。

“隋仁寿初,(冯)盎为宋康令,潮、成等五州僚叛,盎驰至京师,请讨之。文帝诏左仆射杨素与论贼形势,素奇之,曰:‘不意蛮夷中乃生是人!’”,冯盎的先祖冯弘是北燕人,流亡到高丽,其子冯业率300 人乘船渡海归宋,冯弘死后,冯业定居番禺,冯业之子冯融为梁朝罗州刺史。冯融之子高凉太守冯宝,娶越人洗氏女为妻。冯宝之子冯仆,冯仆之子冯暄、冯盎。洗氏的先祖世为南越首领,洗氏自称是越人,隋、唐朝廷也认为他们是越人。洗氏的孙子冯盎于唐代武德五年(622 年)降唐,被封为越国公。贞观八年(634 年),唐高祖在一次宴席上命突厥领利可汗起舞,又令南越酋长冯智戴(冯盎之子,洗氏的曾孙)咏诗,唐高祖笑着说:“胡、越一家,自古未之有也。” 可见唐高祖确认冯智戴为越人。柳宗元贬滴柳州时,也称当地居民为越人。到了宋代,偶尔还用越人之称,侬智高起兵被镇压后.宋王朝兴建城池以防不测,王安石撰《 桂州新城记》中说:“寇平之明年,蛮越接和,乃大城桂州。”明代顾炎武在《 天下郡国利病书》 中说,“僮乃旧越人也”。实际上,隋、唐时期较多使用的是俚、獠、蛮、夷。隋、唐乃至以后也还用越的族称,但多是从这个实体的根源上来说,是追述。到了隋代,岭南的越人已分化成几个族,“南蛮杂类,与华人错居,曰蜒,曰獽,曰俚,曰獠,曰狏,俱无君长,随山洞而居,古先所谓百越是也”。《隋书》 中说,洗氏、冯氏在俚、僚人中有很高威信。但《 旧唐书》 、《 新唐书》 中说,洗氏、冯氏在僚人中很有威望,少了俚人。似乎僚也可以包括、替代俚。以上说明,族称虽异,实体却是一个。冯氏移民到越人中生活,高居官位,汉越人通婚后,到第三代便越化了,自己认为是越人,别人包括历代王朝的统治者直至皇帝也认为他们是越人。北宋时期,侬智高起兵反宋,抗拒交趾的斗争,其实质也是要建立一个地方民族政权,左右江南北和云南文山一带群起响应,显示了他们的民族意识。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标志。壮族实体明显可见。史书上称侬智高及其部众为“广源州蛮”,而“侬智高父本山僚”。就是说侬智高是山僚人。蛮是一个泛称,我国南方的少数民族都可称为蛮,为了有所区别,古籍中往往冠有地名,如桂州蛮、容州蛮、西原蛮、广源州蛮等等,而僚是指更具体的民族。

族称是一个民族的符号。族称与民族实体有联系又有区别。一般说,民族实体产生后,其他民族在与之交往接触中,由认识到确认,然后便会自然地给这个民族实体取名。因此,民族名称大多是他称,由他称又转为本民族的自称。民族名称的出现与民族实体的形成在时间上不一定是等同的,会有先后的区别,一个民族的内部,在民间可以有一个自称,也可以有多种自称,现今的壮族有20 多个自称.自称的不同,反映某些群体在血缘、习俗、信仰、地理分布上的不同,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支系。一个民族可能没有支系,也可能有若干支系。由若干支系构成的民族,支系之间的共同性因素居多,支系之间的差异较微小,大大小于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差异。如果不能从总体上把握某个支系,与其他支系进行比较,往往会把支系误认为另一民族。古代没有一套完整的民族理论和民族识别的标准,又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比较研究,因而把支系与民族相混淆的现象就会出现。由于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对民族认识的差异,区别标准不同,也会出现现今的某个民族,在某个历史时期有若干个族称的现象,如元、明、清时对同一个民族实体曾有僮、俍、侬、沙、土等族称。这正如一个人,总是在其出生以后长辈才给他取名,一般先取乳名,后来才有学名,有字,有号,甚至绰号。植物、动物也一样,必先有物而后有名。名可以只有一个,也可以有多个。

社会经济的发展,使人们共同体内部或人们共同体之间互通有无,水陆交通网的建立,使不同地区、不同支系的人们交往更密切,因而形成了共同的语言,语言的相同,更能沟通感情,自然使他们之间的交往比与其他民族交往更紧密,共同的语言是形成民族的特征之一。但是,语言受时空的限制,它不能保存,不能远播。于是文字便应运而生,唐代古壮字的出现,宋代古壮字(sawndip)得到较广泛地流行,直到今天壮族民间还在使用,而山歌歌本、经书是最好的传媒,它沟通人们共同体内部的思想、文化、信念。古壮字维系了民族感情,成为一个坚韧的纽带,这应被视为与壮族的形成有内在联系的社会现象。

共同心理是形成民族的又一重要特征。壮族民间古来共同信奉布洛陀为始祖,尤以壮族聚居区的红水河流域、右江流域直至其下游的云南文山一带以及左江流域的壮人信仰更为诚笃。布洛陀乃壮族原始宗教创世神。这种信仰是一种原始凝聚力.

古今民族的形成、继承、发展总是有一条主干的,这条主干的源,构成后来民族形成的主体。民族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也会出现分化和融合。壮族的源已很清楚,是来源于百越族群中的西瓯、骆越。俚、僚是从越人发展而来,是不相同的两种人们共同体。史书记载云:南朝陈时,“岭南俚、獠世相攻伐”。至宋朝,“皇朝开宝六年(973 年), (容)州与(陆川)县俱废,入容州。其州元有俚僚二种,言语不同,偶月为婚,不知礼节”。由此可见俚与僚是两个不同的人们共同体。到了宋代,古来自称土人的也被官方称为“土人”或“士佬”、“土族”、“撞丁”。到了元代,古籍中只有僚、或蛮僚、或瑶僚的族名,俚的族名已不见。“僮人”之称出现。到了明代,僚的族名虽然还在使用,但已不多用,代之而起的是瑶僮连用较普遍,俚人已消失。从俚、僚——蛮僚、瑶僚——瑶僮的脉络可见,俚人融入僚人中,而僚与僮是嬗递关系。这种变化,还是源的变化。至干土——僮,则是这条主干源的主体。

秦汉以后,汉人与越人通婚的现象日益增多。唐宋以前,汉人移民到岭南越人地区,混杂居住在越人中,成了少数,极易越化。冯弘移入越人地区,五代人仍是汉人,自冯弘的曾孙(第四代)冯宝与越人妇女洗氏通婚后,冯宝的孙子冯盎(冯弘的第四代孙)变成了越人。可见其演变因素,有血统的,也有文化、心理、民族意识的转变。到了明代,汉人变越人的现象仍然出现,养利州(今广西大新县境)“其俗本夷,而流官至此者,亦复夷之”。连流官都夷(壮)化,更何况一般的移民。这种演变没有血统上的因素,而是受越人濡染后,在心理、民族意识、文化习俗上融合入越人中。

相反,越(壮)人汉人,即融合入汉人中的现象也有,汉人大量移民入广东、桂东地区后,越(壮)人与汉人的比率到明清时期发生逆转,汉人多越(壮)人少,在这个地区,壮人汉化的现象比以前增多。

明代,在壮族地区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持续时间很长,在明朝统治的276 年中,只有29 年平静无事。明王朝用武力镇压无济于事,王守仁认为,“凡乱之起,由学不明”。认为建学校,施教育可以治乱,于是“兴学校以化夷”。进行学校教育是“以用夏变夷”, “去夷从华”的好办法。在一些地方,,汉文化提高了,民族意识也淡薄了。

壮族先民西瓯、骆越的人数本来就多,除了各种原因的死亡外,历史上的分分合合,合合分分,使壮族人口至今仍是我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目前,世界上人口有l 亿以上的民族有7 个,人口在l 亿以下,0 . 5 亿以上的民族有9 个。人口在5000 万以下,1000 万以上的民族有51 个,壮族是其中之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9 14:58:43编辑过]

让流浪的心灵找到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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