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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通史》——僚人不可不读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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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奴隶制的瓦解

唐代是我国封建制社会的鼎盛时期,但仍保存有某些奴隶制残余,如官府仍有奴婢,时称官奴便是。“唐制,凡反逆相坐,没其家为官奴婢(反逆家男女及奴婢没官皆谓之官奴婢。男年十四以下者配司农,十五以上者,以其年长,令远京师,配岭南为城奴也)。一免为番户,再免为杂户,三免为良人,皆因赦有所及则免之”。神龙年间(705 707 年),中宗李显面对获罪的官吏及其子孙的号恸,虽然有侧隐之心,潜然泪下,但“壮者诛死,幼皆没为官奴,或匿人间庸保。”官奴已成为唐代的一种制度,尽管皇帝有体恤官奴不幸遭遇的善良愿望,也无法废除。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繁荣,儒学的传播,僚人文化教育的提高,到了唐代中叶,唐王朝对岭南、福建、黔中等地民间掠夺、买卖、馈赠、蓄奴现象,视为与封建制度的政治思想、经济制度、文化主张相悖。因此,唐王朝频频下诏严禁。俚僚家庭奴隶制在王朝的强力制约下便逐渐萎缩,最后瓦解。

“大历十四年(779 年)五月,诏曰:邕府岁贡奴婢,使其离父母之乡,绝骨肉之恋,非仁也,宜罢之。”

“元和四年(809年)闰三月勅:岭南、黔中、福建等道百姓,虽然遐宿,莫非吾民,多罹掠夺之虞,岂无亲爱之恋,缘公私掠卖奴婢,宜令所在长吏切加捉栩,并审细勘责,委知非良人一百姓.乃许交关,有违犯者,准法处分”。

“元和八年(813 年)九月诏:自岭南诸道辄不得以良口响遗贩易,及将诸处博易,又有求利之徒,以良口博马、并勅所在长吏严加捉搦,如长吏不任勾当,委御史台防察闻奏。”

“太和二年(828 年)十月勅:岭南、福建、桂管、邕管、安南等道百姓,禁断掠买饷遗良口。”

“大中九年(855 年)闰四月二十三日勅:岭南诸州货卖男女,奸人乘之,倍射其利,今后无问公私土客,一切禁断,若潜出卷书,暗过州县,所在搜获,以强盗论,如以男女佣赁与人,贵分口食,任于当年二分之一年限为约,不得将出外界”。

对违反诏令者,处治很严厉,或革职,或以强盗论,或处死。孔戣任岭南节度使时,“南方鬻口为货,掠人为奴婢,戣峻为之禁,亲吏得婴儿于道,收育之,戣论以死。由是闾里相约不敢犯。”

房启任桂管观察使时,“自陈献使者南口十五,帝怒,杀宦人,贬启虔州(今江西省赣州市)长史,死。始诏五管、福建、黔中道不得以口馈遗、博易,罢腊口等使。”

鉴于唐王朝中期以后一直坚持禁止掠卖奴婢政策,数十年中反复诏令严禁奴隶掠夺买卖,在壮族先民地区任职的一些汉族官吏,也有释放奴婢的壮举。元和十年(815 年)柳宗元贬为柳州刺史时,在其任上4 年多时间,极力主张释放奴婢,并身体力行,“柳人以男女质钱,过期不赎,子本均,则没为奴婢。宗元设方计,悉赎归之。尤贫者,令书庸,视直足相当,还其质。已没者,出己钱助赎。”由于柳宗元有很高的威望,影响力也很大,在他的带动下,任桂管观察使的裴行立在柳州附近的几个州县一年里释放数以千计的奴婢。任容州#刺史的李复也一样,“先时西原叛乱,前后经略使征讨反者,获其人皆没为官奴婢,配作坊重役,复乃令访其亲属,悉归还之。”李复在容州刺史任上3 年,人民安居,为时人赞颂。

释放的奴婢都回归故里,给田地耕种,自食其力,人身不再隶属于奴隶主。他们有自己的田地产,按规定缴纳租税。他们虽然摆脱了对奴隶主、富豪的依附,却又依附于田地。但这毕竟已是一个进步,人身得到了较大自由。韦丹任容州刺史时,“教民耕织,止惰游,兴学校,民贫自鬻者,赎归之,禁吏不得掠为隶。始城州,周十三里,屯田二十四所,教种茶麦,仁化大行。”

按照唐旧制的规定,凡反叛者被捉获、俘获,都会沦为奴婢,唐中叶以后,改变了规定,这些人不再沦为奴蟀,而是分田地给他们耕种。

太和八年(834 年), “自邕州累平溪洞,兵威所向,首恶皆擒,言念苍生,无非赤子,况在荒徼,尤当抚循,其溪洞如有未归附者,向后非因侵扰,更不用进讨,仍加存抚,各使怀安,所获黄洞百姓,并分配侧近州县,令自营生,不得没为奴婢,将充赏给。如是奴婢者,即任充赏。”西原潘长安起义失败后,被唐王朝俘获20多万人,唐王朝分田地给他们耕种,并划定地界,甚至还分给耕牛、种粮垦种,使“安家立业,不相侵犯骚扰”。

唐代著名诗人元结任道州刺史时,为安定地方,免除老百姓租税和租庸的负担,“结为民营舍给田,免徭役,流亡归者万余。”

在俚僚人富豪任州官的地方,则免除掠卖奴婢者的官职,选用执行诏令的官员,“邕、容、桂、广等道管内刺史,每州皆管三县,人户不少,其间选用,尤要得人。访闻本道观察使所奏监州官,多是本土富豪…… 既不谙熟文法,又皆纵恣侵欺,多取良家以为奴婢,遂使豪酋横怨,溪洞不安,若不条流,生人转困。其邕、容、桂、广等道管内,自今已后,刺史必须精选贤良,久历官途,不越资序者。”这可说明,至唐中后期,在僚人的东部地区、历代王朝奉行的“按其故俗治”“不革其俗”等政策已基本结束,随着奴隶制经济基础的逐渐消亡,作为上层建筑的州、县官员,也就无须一定要由那些拥有奴婢成千上万的大奴隶主充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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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桂东地区封建化的发展


    
隋唐五代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一个高峰。壮族受汉文化影响较深的桂东地区,其社会的封建化也相应得到发展,经济制度、军政制度、文化教育制度等方面,都显示出与中原内地基本同步发展的态势。


    
在经济制度方面的同步,主要表现在均田制和租庸调制的推行和土地兼并的盛行上。


    
均田制和租庸调制是以户口为基础的,因而唐朝非常重视户籍的编制。“大唐武德七年(624 年)定令,男女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人民自黄至老,都要编入户籍,而且每3 年要更造一次。唐太宗时,全国不满300 万户,到中宗元龙元年(705 年),为615 万余户,3714 万人;到玄宗天宝十三年(754 年),增加到906 万余户,5288 万人;而到肃宗乾元十三年(760年),骤减为193 万余户,1699 万人;此后略有回升,但仍有反复。


    
广西的户口情况,缺乏历年的详细材料,下面仅据《通典》 所列,列出其地约在今广西境内诸州的户口概况:


    
以上表中所列,凡34 州,共99419 户,512120 人。其中,大部分州都在今湘桂线以东的地区,在湘桂线以西的有融州、粤州、宾州、澄州、芝州、田州等6 个州,计10970 户,37640 人,占总州数的17 . 6 % ,占总户数的11%,占总人口的7.3%。从地域面积而言,桂西与桂东相差不远,但其正州设置数、户数、人口数与桂东地区相比,相差甚远,这就从另一方面说明了桂西、桂东地区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也反映了桂东地区封建化的迅速发展。


    
唐朝依据户口情况进行分配土地,制定了均田制。唐代之所以每三年更造一次户籍,目的也就是要推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唐时广西的户籍,主要在桂东地区,说明均田制和租庸调制主要施行于桂东地区。均田制的具体内容大致是:唐高祖“武德七年( 624 ),始定律令,以度田之制,五尺为步,步二百四十为亩,亩百为顷。”“丁男、中男给一顷,笃疾、废疾给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若为户者加二十亩。所授之田,十分之二为世业,八为口分。世业之田,身死则承户者便授之;口分,则收入官,更以给人。”但是,当时全国各地的土地情况各不相同,有的地方田地多,有的地方田地少,“田多可以足其人者为宽乡,少者为狭乡。”在“狭乡”,所谓每丁给田一顷,只是名义上的“应受田”, 实际上并未分够一顷,所以要在户籍上注明应受田若干,已受田若干。岭南地区在隋唐时期,田地和荒地较多,应属于“宽乡”。


    
以上是平民的情况。唐朝的官吏,亦有世业田(又叫“永业田”)和口分田(又叫“职分田”),是按照官品的高低来分的。“其永业田,亲王百顷,职事官正一品六十顷,郡王及职事官从一品各五十顷;国公若职事官正二品各四十顷,郡公若职事官从二品各三十五顷;县公若职事官正三品各二十五顷,职事官从三品二十顷;侯若职事官正四品各十四顷,伯若职事官从四品各十顷,子若职事官正五品各八顷,男若职事官从五品各五顷。上柱国三十顷,柱国二十五顷,上护军二十顷,护军十五顷,上轻骑都尉十顷,轻车都尉七顷,上骑都尉六顷,骑都尉四顷,骁骑尉、飞骑尉各八十亩,云骑尉、武骑尉各六十亩,其散官五品以上同职事给。”至于职分田,也按官品分给,而且亲官和地方官的职分田,数目亦不同。“镇戍关津岳读及在外监官,五品五顷,六品二顷五十亩,七品三顷,八品二顷,九品一顷五十亩。三卫中郎将、上府折冲都尉各六顷,中府五顷五十亩,下府及郎将各五顷;上府果毅都尉四顷,中府三顷五十亩,下府三顷;上府长史、别将各三顷,中府下府各二顷五十亩。”“其外军校尉一顷二十亩,旅师一顷,队正副各八十亩。皆于所领州县界内给。”此外,“京官诸司及郡县又给公廨田,并有差。” 按照这些政策,唐时广西已开垦的良田,多被各级官吏所占有,平民百姓能分到的田地.大约也多是一些待开垦的荒地了。

唐代的赋役法,通常称为“租庸调制”。所谓租、庸、调,是田租、力庸和户调三种赋役的合称。陆蛰《奏议》 云:“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其具体内容,《 旧唐书?食货志》 有云:“每丁岁入租粟二石”; “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傭,每日三尺。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调,三旬则租调俱免。通正役,并不过五十日。”“凡水旱虫霜为灾,十分损四已上免租,损六已上免调,损七已上课役俱免。”


    
岭南地方的情况,与中原内地有所不同,因而中央朝廷特别有令:“大庸武德…… 二年制,每一丁租二石。若岭南诸州则税米,上户一石二斗.牛,次户八斗,下户六斗;若夷獠之户,皆从半输。蕃人内附者,上户丁税钱十文,次户五文,下户免之。”由此可知,岭南诸州的租税,不像中原内地那样以丁计,而以户计;不纳粟而纳米;税收也比中原内地轻得多。这些措施,对岭南俚僚人经济发展无疑是有利的。它虽与中原内地尚有一定差别,但租庸调的基本原则政策并未改变。唐以前越人“毋赋税”的现象不复存在了。


    
均田制的制定并不完善。例如永业田,本可以传之子孙继承,但又规定:“诸庶人有身死家贫无以供葬者,听卖永业田,即流移者亦如之。乐迁就宽乡者,并听卖口分。”永业田和口分田既然都可以买卖,就为土地兼并打开了方便之门;如果有财有势,就可以在法定的数目之外,用买田的形式永久地占有无限田地。例如唐太宗时任岐州刺史的王仁表,按官品为从三品,应有永业田二十顷,但传到王方翼(唐高宗时人)时,数年间竟置田数十顷,远远超出了法定的永业田数额。其他的大官僚如郭子仪、马燧、裴度、李德裕、司空图等,都占有大量的田地和众多的庄田佃客。农民失去了土地,如果还保留户籍,就仍须负担租、庸、调,这就迫使农民逃离籍贯区域,以逃避官府的赋役。有的庄园地主,就有意地收罗这些农民,隐瞒他们的户籍,使他们变成自己的佃户,向他们收取本应由国家收取的赋税。

中原内地的这种情况,不能不对岭南的官吏和地方豪强产生强烈的影响。天宝(742 755 年)以后到乾元二年(760 年),岭南也和中原内地一样,户口锐减。这固然与安史之乱有很大关系,但也与地方官吏和豪强隐瞒佃客的户籍直接有关。


    
唐朝初年,高祖诏令于桂州置监铸钱。武德四年(621 年).铸开元通宝钱,洛、并、幽、益等州皆置钱监。这是壮族地区正式铸钱之始,也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制度。在此之前,壮族地区的青铜冶铸业已较发达.但所铸无非是生活用具、生产工具和兵器,从未见到铸造钱币的记载或实例。其中的原因,一方面与壮族地区甚至整个岭南地区的商品经济不发达密切相关。据一些记载,直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岭南诸州,多以盐米布交易,俱不用钱。”甚至有人用铜钱来铸造铜鼓,“广州夷人,宝贵铜鼓,而州境素不出铜。闻官司贾人皆贪比轮钱斤两差重以入广州,货与夷人铸鞴作鼓。”另一方面,历代中央朝廷都把钱币视为“国之重宝”,不肯轻易让边远地区拥有铸造钱币的重权。唐时的中央朝廷既然把这样的重权放给桂州,这说明当时壮族的社会发展情况已足以使中央朝廷感到必要和放心,唯一的限制,仅是“禁见钱出岭”而已。但是,在桂州铸造钱币,也和中原内地一样,都有滥铸钱和私铸的流弊。“〔大和〕五年(831 年)二月,盐铁使奏:‘湖南管内诸州百姓私铸造到钱。伏缘衡、道数州,连接岭南,山洞深邃,百姓依模监司钱样,竞铸造到脆恶姦钱,……其江西、鄂岳、桂管铸滥钱,并请委本道观察使条流禁绝。”
     


    
在军政制度方面的同步,主要表现在州县制、府兵制、科举制和废止奴婢制度的推行上。

唐代推行州县制。贞观元年(627 年),唐太宗分天下为十道,道下分州,州下分县。今广东、广西和越南北部地区属于岭南道,为十道之一。岭南道下辖广州、桂州、容州、邕州、安南五管经略使,管下所辖凡70 州。唐懿宗咸通三年(862 年),又分岭南道为岭南东道和岭南西道。今广西属岭南西道,下辖桂、容、邕三管经略使,史称“三管”;其中桂管(治桂州,今桂林)辖9 州,容管(治容州,今容县)辖15 州,邕管(治邕州,今南宁)辖16 州和21 个羁縻州。总而观之,正规的州县多在今桂东地区,而羁縻州则多在桂西地区,因而考古发现的隋唐故城遗址,也主要集中于桂东地区。如苍梧县新城镇殿村城山的歌罗城址、容县容城镇的容州古城、北流县附城区陆地乡古城村的铜州城、浦北县泉水乡坡子坪的越州古城和旧州村的旧州古城、灵山县旧州乡的旧州古城、钦州市久隆乡上东坝村的钦江古城等等,其中规模最大的为容州故城,分为内城和外城,横跨今绣江的南北两岸,周长达10多公里,其范围远远超过今容县县城的城区。


    
岭南西道及桂、容、邕三管下各州县的官吏,均由中央朝廷委派或任命,除了羁縻州县的官吏可以世袭外,均与中原内地样为定期流官。例如李去思、韦丹、李复,均由外地到容州任过刺史,王晙、张九龄、褚遂良也由外地到桂州任过都督,柳宗元则任过柳州刺史。除外地流官外,隋唐中央朝廷对有影响的地方豪酋也论功封以官职,例如唐初,大将李靖攻略岭南抵达桂州时,派员四出招抚岭南旧官豪酋,隋时的高州刺史冯盎、贵州刺史李光度、钦州刺史宁长真等,先后派特使到桂州参渴李靖,“靖承制授其官爵”。


    
隋代和唐代前期,沿袭推行南北朝时北周的府兵制。“凡民年二十为兵,六十而免。”府内平民,轮流服兵役;而各府的兵员,则有规定的常数。当时将全国各地州府分为上中下三等,上府兵1200 人,中府兵1000 人,下府兵800 人。各府“置折冲都尉一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长吏、兵曹、别将各一人,校尉六人。士以三百人为团,团有校尉;五十人为队,队有正;十人为火,火有长。”, “府兵平日皆安居田亩,每府有折冲领之。折冲以农隙教习战阵。国家有事征发,则以符契下其州,及府参验发之。”“有事则将以征伐,事已各解而去。”
     


    
岭南各府亦行府兵制,如容州,为下都督府,“置防御、经略、招讨等使,以刺史领之。管镇兵一千一百名,衣、粮、税米管自给。”这些府兵,经常乐征西战,不仅征讨本府境内的“叛乱”, 有时还出府远行征伐。如钦州刺史宁长真,隋初为钦州都督,曾于仁寿末年(604 年)应征率兵攻仃林邑(今越南南部),又于大业七年(611年)从征高丽(今朝鲜)。战后,宁长真以战功受炀帝诏为鸿胪卿,授安抚大使,遣还。又如柳州马平人白耸,为义胜都尉,在僖宗光启年间(885888 年)“率所部攻贼”;天宝十二年(753 年)“以左武卫大将军何复光将岭南五府兵击南诏。”


    
隋及唐朝前期推行府兵制,但同时执行募兵制。因为在国家需要出动大量兵力时,调集各地府兵颇费时日,往往贻误战机,故募兵制常作为临时措施以弥补府兵制的不足。岭南各州亦行募兵制,例如,隋朝时“桂州俚李光仕聚众为乱,诏稠召募讨之。”炀帝时,“始安郡巫李袭志,…… 隋末,散家财募士,得三千人以保郡城。”唐懿宗“咸通二年(861 年),广、佳、容三道共发兵三千人戍邕州,……桂管义征子弟兵三千诣邕州。”安史之乱时,“频诏征发岭南兵”。王翃“复募三千余人力战,日数合。”


    
东晋南朝时,特别重视家谱,朝廷设有谱局,用人必须查考谱籍。隋朝仍之。士族门第的高低,大抵由祖先有声望、代代保持富贵、常有功臣名人、一家男女熟习礼教形式、能谈论儒字佛学、有诗赋文章等因素构成。唐太宗有意培植新的士族集团,为各地官僚和上族重续家谱,诏令高士廉等收集全国士族家谱,并依据史书,辨别真伪,考正世系,编撰了《氏族志》 100 卷,共收293 姓、1651 家。南方士族自南朝亡后,被北方士族轻视,《 氏族志》 则将之正式列为士族,恢复其声望。钦州一带的宁氏家族,也正式收入《氏族志》 。


    
这种重视家谱的社会风气,对岭南的豪酋颇有影响。例如钦州宁氏家族,在《氏族志》 之前,就已把本家世系刻在碑上。清道光六年(1826 年)在今钦州市久隆乡新明村石狗坪发现了隋代宁越郡钦州县正义大夫宁赞墓志碑一方(石质)。该碑刻于大业五年(609 年),碑文30 行,每行39 字,现存干广东省博物馆。1 920 年,钦州县平吉乡平心村后背山也发现唐代钦州刺史宁道务墓志碑一方(陶质),碑文30 行,每行40 50 字,可惜1 939 年毁干日军战机的轰炸,广西博物馆现存有残块。


    
据宁赞墓碑,宁赞字翔威,冀州临淄人。其祖父宁逵,于南朝梁武帝时任定州刺史,总督九州诸军,陈宣帝时,又任安州刺史;其父宁猛力,隋文帝时“除使持节开府仪同三司安州诸军事、安州刺史、宋寿县开国侯”;其兄宁长真,立功于国,隋文帝授上仪同三司钦州刺史,又升为上开府仪同三司、钦江县开国公,当年又改为有光禄大夫宁越郡太守;其弟宁建弘,宣扬国化,增上仪同三司;宁赞本人,于开皇十四年(594 年)入朝隋文帝,授大都督,大业二年(606 年)征林邑有功,隋炀帝“乃授开府仪同三司,即其年改为正义大夫”,大业四年(608 年)“正月十九日终于私宅,春秋姗有五。”

据宁道务墓碑,宁道务字帷清,临淄人。其曾祖父为宁猛力,祖父为宁长真,其父宁据,为宁长真仲子;宁道务本人,“幼而颖悟,长而风清,涉猎乎六艺之场,牢笼平百氏之苑,海内之学,尽在公门”,曾任襄州临漳县令,武则天长安年间(701-704 年), “授朝散郎”;唐睿宗景云年间(710-711 年)“改牧郁林”,终于庸玄宗开元二十年(732 年)。其长子宁歧风,为桂州始安县主簿;中子宁歧菠,为荔浦县函;季子宁歧雄未仕。


    
据以上两方墓碑,知钦州宁氏家族的始祖为宁述,自谓在南朝梁时自临淄来到岭南,传至宁道务之子,已有六代,其间皇朝虽然多所更替,但宁氏家族依然世代为官。当时,许多少数民族为了充当朝廷流官和入编户为汉民,已有杜撰宗族谱谍的现象。所以,宁逆是否真的来自北方临淄,无从稽考。但即使是真的来自临淄,那么,传到第六代时,由于长期受到岭南越文化的濡化,宁氏家族也早已“越化”了。


    
为了保证官僚制度的实施,唐朝废除了魏晋以来的门阀九品中正制而推行科举制。唐代科举,所设科目甚多,但常制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道举、童子等八科。由于许多名人均出自明经、进士二科,故到贞观时,“士族所向往,惟明经、进士二科而已。”,其中犹以进士科为矜贵。


    
科举制度从根本上打破了豪门士族对政治权力的垄断,使许许多多身世低微的读书人燃起了希望之火,因为一旦中举,不但可以根本改变自己的处境,还可以光宗耀祖、千里扬名;同时也迫使豪门士族努力去攻读,因为中第与否取决于考卷,豪族势力并无影响。这样,所有的读书人都抱着“金傍题名”的希望,宁愿耗尽平生精力,一次又一次地去接受竞争和挑选,而他们的家庭、亲友也竭尽全力加以支持。所以,科举制度几乎牵动了整个中国社会。


    
桂东地区的读书人,紧紧跟上当时的形势,有的竟然也通过科举制度进入了仕途。例如,梧州的李尧臣,“谭津人,贞观中第进士,累官至交州刺史。”(钦州宁氏家族的宁夏佛,于武后永昌元年(989 年)去长安应试,弟进土科第九名,武则天委任他为秘书省校书郎,后升谏议大夫,唐玄宗时又以谏议大夫兼修国史,只因他在修国史时直书皇帝隐讳事,以致“件旨去官”。后来,宁氏家族文人学士辈出,如绍兴十八年(1148 年),宁宗乔举进士第,其弟宁宗得也在绍兴二十四(1154 年)考取进士。故宋时周去非《岭外代答》 卷10有云:“诸宁今为大姓,每科举曾有荐名者。”五代时今桂东地区仍不乏进士,如浔州平南人梁篙,也于“白龙元年举进士第一,任至翰林学士。”


    
科举制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唐时为了培养应试学生,诏令各地设立学校,“武德七年(624)年,诏诸州县及乡,并令置学。”学生所学课目,主要有“大经”(《礼记》、《春秋左氏传》)、“中经”(《诗》、《周礼》、《仪礼》)和“小经”(《易》、《尚书》、《春秋公羊传》、《春秋谷粱传》),此外还有《孝经》和《论语》。学习成绩有“通二经”、“通三经”和“通五经”三种,“通二经者,大经小经各一,若中经二;通三经者,大经中经小经各一;通五经者,大经皆通,余经各一,孝经、论语皆兼通之; 学生的人数,亦有明文规定:“唐制,京都学生八十人,大都督、中都督府、上州各六十人.下都督府、中州各五十人,下州四十人;京县五十人,上县四十五人,中县、下县各三十五人,下县二十人。”各地对这些学生,“分其人而教育之,其有通经力学者,必于岁杪升护礼部,听简试焉。”“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敇诸州县学生。。。年二十一已下,通一经以上,及未通经,精神聪悟,有文词史学者,每年铨量举送所司简试,听入四门学充俊士。”


    
这套教育制度,也在壮族地区推行,如柳州府学,设于唐初;容州府学,设于贞观四年(630年);桂州学,设于大历年间(766——779)。前面提到的桂东地区的进士,应是这类学校培养的结果,因为在唐时,学校均为官府所立,私人是不许设立的,“不得辄使诸百姓任立私学。”因此,要由州官县官兼管,“州县学生,州县长官补,长史主焉。”有的州县长官比较开明,对学校也就比较重视,例如韦丹在元和初年任容州刺史时,就“教民耕织,止惰游,兴学校。”柳宗元任柳州刺史时,也在元和十二年(815年)重修过柳州府学。这类学校培养的学生,能在科举考试中及第的,只是其中的佼佼者,犹如凤毛麟角,而其余的绝大部分是落第者。但这些落第者,对普及汉文化、传播儒家伦理道德、提高民间的汉文化素质等,都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如果查阅广西各地方志收录或文物部门收藏的隋唐五代的各种碑文,就会发现,其中不乏文辞优美、涵义深刻的上乘之作,而其作者则有许多是名不见经传的,应是当时科举的落第者。

与土地制度的封建化相适应,便产生了王朝诏令岭南释放奴婢,禁止蕃奴、买卖奴婢的政令和各级官吏释放奴婢的行动。奴婢的废止是对人身自由的根本解放。在隋代,全国许多地方都有买卖人口和掠人为奴的情况。据《隋书.食货志》 载:“晋自过江,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卷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无文卷者随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各为散估。历宋、齐、梁、陈,如此以为常。”这是将奴婢当作牛马、田宅一样买卖,官府只管按百分之四来收税而已。岭南各州,至唐代仍有买卖和虏掠奴婢的情况,京师的权贵甚至委托赴南海为帅者“买南人为奴婢”;岭南的一些州府也向朝廷“岁贡奴婢”。这种情况引起了有识之士的不满,如翰林学士李锋、白居易曾上言:“岭南、黔中、福建风俗,多掠良人卖为奴婢,乞严禁止。”至中唐,中央朝廷明令禁止,颁布了《禁岭南货卖男女敇》 ,“辛巳,罢邕府岁贡奴婢。”“比闻岭南 。。。多以南口饷遗,。。。此后严加禁止,如违,长吏必当科罚。”中央有令,来岭南任职的官员也多所执行,如李复在任容州刺史时,“禁人民之相虏卖者,执而诛之,以去其害。”,“先是,西原乱,吏获反者没为奴婢,长役之。复至,使访亲戚.一皆原纵。在容三年,人以赖安。”韦丹任容州刺史时,也对“民贫自鬻者,赎归之,禁吏不得掠为隶。”柳宗元在任柳州刺史时,对质钱没为奴婢的人,“设方计,悉赎归之。尤贫者,令书庸,视直足相当,还其质。已没者,出已钱助赎。”

在文化方面的同步,主要表现在学校的设立和佛寺的兴盛上。学校的设立及其影响前面已言及,这里单叙佛教和佛寺。

佛教远在西汉末年即传入中国,魏晋南北朝时北方已相当盛行,到唐初贞观十九年(645 年),唐玄奘到西域求佛回到长安,“太宗见之,大悦,与之谈论。于是诏将梵本六百五十七部于弘福寺翻译”,这为唐代佛教的盛行奠定了基础。到唐中宗时(684--709 年), “公主外戚皆奏请度人为僧尼,亦有出私财造寺者,富户强丁,皆经营避役,远近充满。”
     

佛教传入壮族地区,约到东晋时,据《 广西通志》 载,其时在今平乐县已建有龙兴寺,是壮族地区最早的佛寺。到隋唐时,佛教又由平乐传往桂林,形成壮族地区佛教的一个中心,颇有影响。目前在桂林市西山区的蒋家岭、千山、龙头峰、观音峰、蹓马山一带,尚存有唐代前期的佛教摩崖造像10 余龛200 多尊,其摩刻年代约为上元三年(676 年)至景龙三年(709 年)期间。唐朝中期以后,有个自号为“无量寿佛”的寂静照法师到壮族地风各地云游,并在今全州县修建湘山寺,广收僧徒,培养了许多佛门弟子,如桂林七星岩的寿福寺,灵川的圣寿寺、圣福寺、长寿寺、延寿寺,荔浦的寿山寺,贵港的福寿寺、万寿寺,横县、北流的寿佛寺等,都是寂静照法师的徒子徒孙建造的。

除了寂静照法师这一门系之外,其他地方还有许多佛寺,例如柳州的大云寺,建于武则天天授元年(690 年),先在柳江北岸建有4 座佛寺,僧房600 多间;后又在柳江南岸建有寺庙一座,僧房300 间。两岸住持、僧尼数百人。两岸佛寺曾毁于火灾,到元和年间柳宗元任柳州刺史时,曾下令修复大云寺,四处收罗僧徒,并以官府名义将一些山林土地拨给寺院。贵港的大云寺,也建于天授元年,武则天并将佛经五千卷钦赐该寺。此外,唐时梧州曾于凤凰山下建有光孝寺,于云盖山下建有永井寺。容州则于贞观年间建有开元寺、乾封年间建有景星寺、五代南汉时建有宁国寺;其中的开元寺,在房孺复任容州刺史时,曾于贞元十二年(798 年)为该寺铸造了一口大铜钟,流传至今。该钟体呈圆柱形,下口喇叭形,顶部有龙钮可供悬挂,为壮族地区现存最大的一口铜钟。流传至今的佛寺铜钟,还有梧州感报寺的南汉铜钟,铸于南汉乾和卜六年(958 年);贺州乾亨寺的南汉铜钟,铸于大宝四年( 961 年)。

以上隋唐五代时期的佛寺及佛教遗迹、遗物,集中分布于今湘桂铁路线一带及其以东地区,而在桂西地区则很少见到。在社会阶级矛盾方面,主要表现在一些起义或“叛乱”上。这些起义和’‘叛乱”,是与国内其他地方的起义或“叛乱”相呼应的。唐朝中期以后,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农民不堪负担沉重的赋税和徭役,大批逃亡;特别是安史之乱以后,加上自然灾害,更是民不聊生,纷纷起义,例如浙东有袁晃起义,安徽有方清起义;到唐朝后期,又有波及江南地区的庞勋起义和震动全国的黄巢起义。岭南地区自唐朝前期起,就断断续续有许多起义和动乱。其中有些是与全国性的农民起义遥相呼应的,有些虽然只是岭南局部的、影响不大,但其爆发原因则与中原内地一样,都根源于共同的社会阶级矛盾。

岭南局部地区的小起义或小动乱,有些实为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并发。例如,武则天垂拱三年(687 年), “交趾人李嗣仙杀安南都护刘延祐”。当时的安南都护府,治所在今广州,其事的起因,是由赋税问题引起的:“岭南俚户,旧输半课,交趾都护刘延祐使之全输。俚户不从,延祐诛其魁首,其党李思慎作乱,攻破安南府城,杀延祐。桂州司马曹元静将兵讨思慎等,斩之。”又如梁崇牵起义:“自安、史之乱,频诏征发岭南兵募,隶南阳鲁吴军。灵与贼战于叶县,大败,余众离散。岭南筑洞。夷獠乘此相恐为乱,其首领梁崇牵自号‘平南十道大都统’,及其党覃问等,诱西原贼张侯、夏永攻陷城邑,据容州。”

以上所述,唐至五代时期的桂东地区,在经济制度、军政制度和社会文化方面,大致与中原内地同步发展,其社会的封建化,较之魏晋南北朝时期,则大大地前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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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民族关系与阶级关系


    


    

自两晋、南北朝至隋,中原分裂,豪雄割据,各民族互相兼并融合,混乱局面相继长达300 多年,隋朝统一后很快又灭亡。唐朝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建立的,唐朝建立后直至其前期大约100 多年,代表进步思想倾向的统治者如李世民等能以史为鉴,从国家安定繁荣考虑.对周边民族包括岭南僚人均采取较为开明的怀柔政策,诸如对岭西僚人聚居区实行羁糜制度,对岭西僚人减轻赋税负担.帮助发展经济,办官学,等等。从而大大改善了中央王朝与僚人的民族关系。但唐朝中期以后,朝廷政治腐败,赋税加重,民族矛盾、阶级矛盾激化,僚人大起义,引发全国性农民大起义,地方豪雄割据四起,唐朝陷于瓦解。


    


    

第一节
     
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从缓和走向激化


    


    

唐高祖李渊消灭了盘据长江以南的萧铣势力之后,派遣李靖到岭南俚僚人地区招抚拥有实力的各大首领,很快取得效果,武德五年(622 年),据郁林的宁长真归附唐朝。过了3 个月,据高、罗州有众5 万实力的冯盎也归附唐朝,授其官爵,并利用冯盎的地位和威望怀辑96 州,60 余万户。授冯盎上柱国、高罗总管,封吴国公。唐王朝又利用冯盎的实力和威望平定了高法澄、冼宝彻、冼智臣以及罗、窦诸洞僚人的“反叛”。这实际上仍是历代王朝统治者“以夷制夷”政策的沿袭。

对“反叛”唐王朝的俚僚人,唐王朝则采取招抚和征战的两手,有时则二者兼施。凰州、严州僚人首领“反叛”,庸高宗派监察御史李娇发兵进讨,李娇“先理后兵”,亲自深入僚人地区招谕,未动干戈,僚人首领降服。

由于官吏的侵逼,始安僚人欧阳倩率众数万反抗。唐王朝任命裴怀古为桂州都督,招慰讨击使。裴怀古先写招抚书,向僚人晓以祸福大义,于是僚人表示降服。“怀古知其诚恳,乃轻骑以赴之,左右曰:‘夷獠难亲,未可信也。’怀古曰:‘吾仗忠信,可通于神明,况于人乎!",裴怀古亲赴僚人地区慰谕,僚人归附。由此可见,唐初对岭南僚人的政策特征是:以军事作后盾,广输怀柔招抚慰谕,利用早归附的大姓首领威望,平服诸僚,从而达到对岭南的迅速统一。然而唐朝能迅速统一岭南的根本原因仍在于俚僚人民人心思定,广大俚僚人民,从南北朝长期混乱时,南方安定生产发展中,体会利用国家统一安定的重要。

唐初对岭南实行“以户为计”、僚户“从半输”的赋税政策。两汉以来,中央王朝鉴于越人地区生产原始落后,多实行“毋赋税”政策,及晋,基本也是如此。至南朝,由于岭南较稳定,南来汉人增多,生产发展较快,封建化程度日渐扩大,越人社会结构也就起了变化。一部分僚人已入编户,因而唐朝开国后对岭南相当部分地区就能实行“以户为计”的赋税制度。武德七年规定“若岭南诸州则税米,上户一石二斗,次户八斗,下户六斗,夷僚之户皆从半输”, “凡水旱虫蝗为灾,十分损四分以上免租.损六以上,免租调;损七以上,课役俱免。”唐初行租、庸、调之法,以丁为本,但对岭南则实行“以户为计”,把岭南与中原地区加以区别,夷僚户又只“半输”,把岭南诸州内的僚户与汉户又加以区别。至于羁糜州县铜,仍沿旧制,由酋首向王朝进贡方物,王朝是不能直接向户征收的。可见.唐王朝对减轻岭南特别是僚人负担是明显的。这种轻摇薄赋政策,使僚人受到实惠,自然受到僚人欢迎,从而加强了唐上朝与岭南僚人的关系。

但是好景不长,过了60 多年,到武则天执政的垂拱年间,刘延祐到岭南任职后,改令俚僚人税米全输,于是激起俚僚人的反抗.垂拱三年(687 年),刘延祐被杀。

随着税赋增加,平民百姓不堪重负,被迫卖儿鬻女,“如闻岭外诸州居人,与夷僚同俗,火耕水褥,昼乏暮饥,迫于征税,则货卖男女。。。其百姓两税定额,各据土地所出,方圆收纳,不得别竖名目。”虽然唐王朝诏令不得征收其他名目杂税,但是实际上额外的负担是加重了。无偿的劳役是对俚僚人的沉重盘剥,“访闻五岭诸郡,修补廊舍城池,材石人工,并配百姓。至于粮用,皆自资持,既不折税钱,又全无优恤,永言凋瘵,实不悯伤”。

唐初,王朝加强了对岭南西道僚人的统治,在东部僚、汉杂处地区设置正州、正县,派流官进行直接统辖;在西部地区即僚人聚居的左右江和红水河流域,设置44 个羁糜州,5 个羁糜县,11个羁糜洞,由壮族酋长充任长官,进行间接统治。这种羁糜制度,对僚人采取“全其种落”、“不革其俗”、“毋赋税”政策,比之秦汉以后历代王朝间或发生的种族灭绝、强迫同化政策,显然是一种进步。故在初唐时期,对改善中央王朝与僚人的民族关系,对稳定边疆,无疑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羁糜制度是以僚人部落的大小设置的,“大者为州,小者为县,更小为垌”,而且是“互不统属”的分散割据状态,这种分而治之的制度,终究是限制了僚人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随着僚人地区经济的发展,民族意识的提高,必然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

正是由于上述经济的、政治的原因,加上唐中叶以后政治腐败,王朝与僚人的民族矛盾逐渐激化,终于导致一系列的僚人起义。僚人起义范围波及广西、云南、广东、湖南、贵州五省及安南一部分,其持续时间一个多世纪。唐王朝为了镇压僚人起义,连年用兵,加重人民税赋、兵役、劳役负担,又由于安史之乱,黄河流域战乱频仍,原来朝廷租税主要来源自江淮,现在江淮更成为唯一的租税榨取地,民众负担骤然增加,阶级矛盾必然日趋尖锐化,先是“军乱”迭起,最终导致全国性农民大起义,唐王朝遂陷入豪雄割据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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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西原僚人起义


    


    

唐自武德(615 626 年)至开元(713 741 年)的120 多年,是兴盛时期,岭南西道比较稳定。到了中期、晚期,由于政治腐败,官吏贪暴,压迫和剥削加重,僚人同李唐统治集团之间,僚人同王朝之间的各种矛盾也随之加深和尖锐化,比较严重的有“西原蛮”问题.西原僚人起义,是唐中叶以后整个社会矛盾发展的一个侧面,是封建统治者不断加重对僚人压迫剥削,民族矛盾、阶级矛盾日益发展,僚人首领乘机企图统一各部,图谋建立地方性民族统一政权等极为复杂的背景下发生的。

当时,在今广西扶绥县一带,建立西原羁糜州.并把“居广、容之南,邕、桂之西”,北接道州武冈,西接南诏,依阻洞穴,“绵地数千里”,这一大片地区的僚人,称为“西原蛮”,其首领有宁氏、黄氏、侬氏、韦氏、周氏等中唐以后,黄洞的黄氏最强,堪称西原僚人的代表,故西原僚人又称“黄洞人”,或称“黄洞蛮”。西原州西与云南相邻,唐初,在云南地试有以乌蛮族为主建立的六个诏,诏是王或首领的意思,六诏就是六个政权。它们都互不相属,但都臣服于唐朝。开元二十六年(738 年),唐朝封六诏之一的南诏首领皮逻阁为云南王,并帮助他统一了其他五个诏。南诏统一政权的出现,自然给僚人首领以极大的刺激和向往。南沼政权建立后15 年,至德(756 758 年)初,西原州首领黄乾曜经联络诸垌起兵,武装反对唐王朝。西原僚人起义,历时100 多年,为两汉以来历史所罕有,给李唐王朝沉重打击,动摇了王朝在岭南西道的统治基础。西原人民进行统一和反唐的斗争,前后大体可分为三大阶段。

至德元年(756 年)至大历十一年(776 年)这20 年为初期阶段。至德元年二月,在以黄乾曜、真崇郁为首的领导下,联合陆州(今钦州地)、武阳(今罗城县地)、朱兰(今东兰县地)等地100 余垌(可见原来被分割统治“互不统属”的各垌已联合起来)共20 万人马,首举义旗,建立地方民族政权。起义爆发后,他们推举武承斐、韦敬简为帅,号称中越王,廖殿为桂南王,莫淳为拓南王,相支为南越王,梁奉为镇南王,罗城为戎成王,莫得为南海王。 “署置官吏”,即下设各级官吏,初步建立起僚人的民族统一政权。起义军所占地区“方圆数千里,控带十八州”,所到之处,“旌旗蔽野,鼓角沸天”, 声势浩大,震撼岭表,义军“攻官府,杀汉吏,开仓库”,把玉帛财货分给贫苦人民,深得民心。起义军时而集中,时而分散,屡败官军。起义军可谓旗开得胜,只3 年时间,控制了18 州,建立起僚人地方民族统一政权。西原僚人要求建立像南诏一样的地方民族统一政权,和唐王朝既定的“分而治之”的羁廉制度是相悖的,因此必然遭受唐王朝的镇压,正像它曾经多次重兵镇压南沼一样。至乾元初,唐王朝对西原起义采用“剿抚”结合手法,一面紧急调集四路兵马,一面对起义军首领“赐诏书赦其罪约降”,进行利诱招降活动。广州都督杨谭,急调梧州、柳州、象州、贺州等地官兵,并遣使收买了西原州、环州(今广西环江县)、古州的少数首领。共集结20 余万兵力,向起义军进行反扑围攻。经过200 余天的日夜苦战,义军受挫。首领黄乾曜、真崇郁、廖殿、英得、梁奉、罗淳等7 人英勇牺牲,捐躯疆场;而武承斐、韦敬简变节投降,起义走向低潮。

其后,黄乾曜部将张侯、夏永集合余部,继续举起义旗,坚持斗争。他们同广州地区僚人首领梁崇牵、覃问及西原酋长吴攻曹等联手作战,开辟僚区东北部战场。北上湖南,攻克道州(今湖南道县), “据城五十余日”,接着“进攻永州〔 今湖南零陵县)”, “陷邵州(今湖南邵阳市)”。大历六年(771 年),起义军回师广西,占领了容州(今容县),迫使容州刺史王栩寄治藤州(今藤县)。王栩召募募壮丁3000 多人,进行反扑。经过百余次的血战,义军受挫失利,被迫转入地下,分散作战。这一阶段义军活动的方向是在僚人的东北部和东部,并坚持斗争近20 年。

从大历十二年(777 年)至太和五年(831 年),这54 年是起义军大发展,达到高潮阶段。大历十二年,西原人民又在潘长安的领导下,重振雄风,掀起更大规模的斗争,潘长安自称南安王.起义军所占地区,“连跨州邑”,影响所及,“南距雕题交趾,西控昆明夜郎,北泊黔巫衡湘,弥亘万(里)”建号称王,威震岭表,使唐王朝大为不安。唐代宗急命皇族陇西县男李昌夔“领桂州都督兼御史中丛”,率大军镇压围剿。潘长安不幸被俘,起义军被屠杀2 万余人,起义失败。潘长安领导的斗争虽未成功,但西原人民的反抗斗争并未因此而停止。

贞元十年(794 年),西原人民在首领黄少卿领寻下,再次发动了武装斗争,且规模更大。义军围攻唐王朝在岭南西道的统治重镇邕州(今南宁市),邕管经略使孙公器力不能支,惊恐不安,乞请朝廷发兵镇压。唐德宗企图用软的一手消灭起义军实力,遣李辅光前去招谕黄少卿,遭到坚决拒绝。起义军相继攻陷钦(今钦州)、横(今横县)、浔(今桂平)、贵(今贵港市)4 州。围攻容管经略使驻地容州。少卿子昌两“骁勇”,其率领的队伍,先后攻陷13 州的地方,声势浩大,岭南震惊。唐王朝为挽救败局,急忙调兵遣将,委派唐州刺史阳曼为容管招讨经略使,率官军与义军大战.每日交锋六、七次,战斗十分残酷激烈。义军将士虽然骁勇,但战局的发展对其日趋不利。经过12 年战斗,至元和元年( 806 年),重要将领黄承庆不幸在邕州被俘。为保存力量,第二年黄少卿诈降,朝廷封其为归顺州(今靖西县)刺史,弟少高为有州刺史,以进行笼络。黄利用这一机会,重新集结力量,以图再起。不久,黄少卿复与其弟黄少高重举义旗,继续领导西原壮族人民进行反唐斗争。他们联合正在邕州附近进行武装斗争的黄少度、黄昌驩两支武装共同作战,先后“陷宾(今宾阳县)、峦(今横县)二州并据之”。元和十一年(816 年),起义军又攻占钦、横二州,与邕管经略使韦悦展开激战,再陷严州(今来宾县),唐军主帅阳(难辨字,“上日下文”)、裴行立相继被义军击杀。义军的节节胜利使唐王朝惊恐万状,狼狈不堪,在损兵折将之后,急从湖南、湖北、江西等地调来援军。但因长途羁旅,人马疲乏,兼之水土不服,环境生疏,结果这些援军“被雾露毒,相枕藉死,百无一还”,未战已伤亡惨重,而西原壮族人民的起义军力量则进一步发展壮大。

长庆三年(823 年),黄少卿部再次进攻岭南西道重镇邕州,陷左江镇(今南宁市西),下钦州,破千金镇(今钦州境),钦州刺史扬屿被迫出奔石南栅。第二年,起义军进攻安南,攻占陆州(今防城港市境西),杀死刺史葛维。至此,义军在黄少卿领导下 , 经过46 年奋战,占据了岭南西道的18 州,并控制统治了10 年。“黄氏、侬氏据州十八,经略使至,遗一人诣治所”。从《 新唐书》 这则记载可知黄、侬起义军占据18 州后仍保持与唐王朝的联系,推想无非是期望唐王朝能够承认其地方民族政权地位,正如前不久唐王朝曾承认南诏政权一样。然而,唐王朝是在多次重兵镇压均告失败的情况下才被迫承认南诏的。环顾周边,举凡少数民族起义,唐王朝莫不以军事镇压,“唐北禽頡利,西灭高昌、焉耆,东破高丽、百济,威制夷狄”,哪能允许南方僚人统一自治呢!

从太和六年(832 年)至乾符六年(879 年),这47 年是起义军走向失败阶段。唐王朝统治者进一步采用“剿抚”手法,而以军事进剿为主,配合利诱拉拢,分化瓦解,最后各个击破起义军。太和六年,经略使董昌龄派其子董兰率军向起义军疯狂反扑,叫嚣要“讨平峒穴,夷其种党”。在残酷的军事镇压的同时,又采用招抚软的一手,对起义部众进行分化瓦解。太和八年(834 年),唐朝廷发诏令称:只要僚人起义队伍接受招抚,放下武器,不再反抗,就可以“各使怀安,所获黄洞百姓并分配侧近州县。令自营生,不得没为奴婢,将充奖给。如元是奴婢者,即任充赏”。黄少卿起义军在唐王朝军事、政治进攻中“结南诏而助”坚持斗争40 多年。而后“懿宗与南诏约和”。至乾符六年(879 年),邕管节度使辛谠一面与南诏结和,使西原义军受到孤立,一面用官禄财货拉拢收买黄洞、侬洞首领,并挑拨二洞首领之间的关系,制造矛盾,直至互相动兵厮杀,受骗上当,分别接受了王朝的招降。至此,以黄洞为主力的西原僚人为政治上的统一和反唐斗争终归失败。西原僚人遭受唐王朝的镇压,起义中心地区的“邕容两管,因此凋弊,杀伤疾患.十室九空”,西原僚人遭受空前的灾难。

西原僚人先后在黄乾曜、潘长安、黄少卿等人领导下,几代人前仆后继,坚持了百余年的武装斗争,终因历史的、阶级的局限性而失败了。但这绝不是历史的偶然现象。它是僚人企求冲破羁糜制度统治的伟大尝试。西原僚人的斗争有力地打击了唐王朝的反动统治,推动了社会历史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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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僚部“白衣没命军”二陷安南都护府


    


    

唐玄宗时,割据于滇西的南诏“日以骄大”,进而“叛唐”。唐朝廷即命何履光统领全国十道兵马,于天宝八年(749 年)从安南出发,通过僚人地区,沿红河北上,经步头(建水)、通海、江川、拓东(昆明)、安宁,而后西讨南沼;天宝十年(751 年),剑南节度使鲜于仲通又分兵三路攻南诏,安南都督王知进所率一部,也通过僚区,沿河北上,由步头进入云南祥云。唐朝军队和南诏军队大战于西洱河,结果唐军大败,“仲通仅以身免”、“天宝末,南中复为土族所据。”唐王朝为了加强对南方的统治,即于调露元年(679 年),在交趾设立安南都护府,统管云南龙武州(今云南省屏边县)至越南北部的广大地区。

云南南部及其周围地区的僚人,原属安南都护府管辖,但由于当地官吏“德不能绥怀,威不能临制,侵诈系缚,以致憾恨”,从而诱发了反抗唐朝苛暴统治的斗争,这些僚人便成了唐王朝与南诏政权之间二者对峙的中间力量和争取对象。

唐征南诏时,军队数次通过僚人地区,已给沿途僚人增加了兵役和劳役等项沉重负担.但最为僚人无法忍受的是官吏的残酷剥削,他们“别立名目,妄配乱征”。《 蛮书》 卷9 《蛮夷条教》 载:“自数年来,缘邕、交两地,长吏苛暴,恣杀非辜,致令众蛮告冤,因兹频于攻掠……,自李象古任安南经略使,恣意贪害,遂自征兵,续又有李涿之诛剥,令生灵受害”。《 蛮书》 卷l 亦载:“大中初,番属安南管系,其刺史并委首领勾当。大中八年(854 年),经略使苛暴,川洞离心”; “大中十二年(858 年)春正月后,安南都护李涿为政贪暴,强市蛮中马牛,一头只与盐一斗,又杀蛮酋杜存诚,蛮怨怒,‘导南诏侵盗境’。峰州有林西原(今越南老街境内),旧有防,冬兵六千,其傍七绾洞蛮,其酋长曰李由独,常助中国戍守,输租赋,知峰州者言于涿,请罢戍兵,专委由独防遏,于是由独势孤,不能自立。南诏拓东节度使以书诱之,以甥妻其子,补东押衙,由独遂率其众臣于南诏。”
     

唐朝官吏的残酷剥削使僚人地区的阶级矛盾不断上升,民族矛盾日益激化,在这样的情况下,僚民与其上层团结在一起,组成历史上闻名的“白衣没命军”,并与其他民族人民一道,联合南诏军队,从而汇成汹涌澎湃的斗争洪流,猛烈冲击唐王朝的统治,终于引起了两次攻陷安南都护府的重大事件。

咸通元年(860 年),僚人“白衣没命军”,联络南诏将领段酋迁,合兵3 万余人,浩浩荡荡,沿红河而下,所向披靡.最后攻下交趾。南诏发朱弩佉苴兵3000 前往助守。

咸通二年(861 年)春季,唐朝发岭南西道等处军队反攻,夺回交趾。而僚人军与南诏军却采取迂回战术.从云南东南部地区进入添州(百色)、田州、横山(田东)、思笼(龙安),继后于当年秋季攻陷邕州。

咸通三年(862 年)十一月,“白衣没命军”再度进攻安南.唐朝廷调集中原各道兵卒3 万到安南抵御。僚人与附近各族联络南诏,共5 万军队进攻安南。次年,攻陷交趾,唐朝官军几乎全部被歼。接着,同年三月,僚人军与南诏军又进攻左右江一带,直通邕州。唐朝以康承训为岭南西道节度使,率兵驻守邕州。僚人联合南诏军队两陷安南都护府,引起唐朝廷极大震动,咸通五年(864 年),唐以高骄为安南都护本管经略招讨使,将兵收复安南。南沼军队转又进攻邑州。六年(865 年),高骈进到峰州,时人正收稻谷,骈尽掠之,以充军粮,并截断红河沿岸僚人各部的联系,南诏遣都阐节度使杨缉思率兵助南诏,战不利,退保交趾城。高骈围攻,攻破后屠城。“骈至,复督励将士攻城,遂克之,杀段酋迁及上蛮为南诏乡导者朱道古,斩首三万余级,南诏遁去。骈又破土蛮附南诏者二洞,诛其酋长,土蛮帅众归附者万七千人。”同年,南诏军队败于邕州。

史学家江应樑先生曾说:“史书述此事,皆言南诏交趾。其实,事件的起因是红河僚人各部为反抗压迫而联络南诏,并与远近各部落组成军事集团,作为攻战和守城的主力,因此,高骈攻交趾,首先便采取攻破远近僚人组成的这个军事联合力量的策略,由此可见,红河下游僚人对唐朝中央政权与南诏地方政权在争夺安南都护府这件事中是起着巨大作用.”其时,正是西原僚人起义的末期,也是斗争最艰难困苦的时刻,红河僚人与西原僚人同属兄弟,居地相连,他们与南诏联合,二陷安南都护府,两打邕州,他们的行动,当是对西原起义军的最密切的配合与支持。


    


    

第四节
     
其他地区俚僚人起义和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


    


    

唐朝后期,中央集权衰落,藩镇割据严重.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不断发展,全国农民起义此伏彼起,边疆少数民族(如吐蕃、南诏、西原等)战争不断发生,整个李唐王朝处于四面楚歌、摇摇欲坠的动荡局势之中。当时除西原僚人连续不断发动大规模起义之外,其他地区僚人也相继武装起义,反对唐王朝的统治。早在初唐永徽二年(651 年),窦(今广东省信宜)、义(今广西岑溪)二州僚人起义;龙朔三年(663 年),柳州僚人起义;武则天圣历中(698 700 年),始安郡(郡治在今桂林市)桂州(今桂林市)僚人起义,攻占州城,刺史李良狼狈出逃;大历三年( 768 年),万重光联络临桂等9 县僚人起义,攻打官府;大历四年,桂州人朱济时起义。大历年间,还有广州地区僚人梁崇牵起义,并与西原张侯、夏永联合作战;元和十年(815 年),容州僚人黄琛起义;开成二年(837 年),桂州僚人再次起义,等等。值得特别一提的是,在西原僚人起义反抗唐王朝的民族压迫的斗争过程中,由于其正义性的强烈感召,深得汉族人民及有识之地方官的同情。长庆二年(822 年),邕州刺史李元宗,不满朝廷对“西原蛮”的残害,同情僚人的悲惨境遇,不畏杀身灭族之祸,公然将唐宪宗元和末年裴行立攻占的原属黄垌控制的罗阳县归还给黄铜首领黄少度,并拒绝朝廷对他的弹劾,携印率兵百人起事,进入“黄峒蛮”统治区。《资治通鉴》 卷242 《 唐纪》 记载此事件说:“容管经略使严公素。。。按元宗擅以罗阳县归蛮酋黄少度。五月,… … ,元宗将兵百人并州印奔黄洞。” 《旧唐书》卷122《 路嗣恭传》 载:“大历八年(773 年),岭南将哥舒晃杀节度使吕崇贲反,五岭骚扰,诏加嗣恭兼岭南节度观察使,… … 斩晃及诛其同恶万余人… … 俚洞之宿恶者皆族诛之。”可见,由于僚人支持了哥舒晃反唐,也惨遭“族诛”的严酷镇压。

由于俚僚人民的不断起义,唐朝为了进行镇压,连年用兵,使社会矛盾更加尖锐和复杂化,岭南地区不断发生了“军乱”。如大中十一年( 857 年).容管(治所在容州、今容县)军乱,逐其经略使王球;次年四月,岭南军乱,逐节度使杨发。咸通三年(862 年).蔡京任岭南西道节度使,驻邕州(今南宁市),由于他“为政苛惨”.设炮烙之刑,“阖境怨之”,遂为邕州军士所逐,逃奔藤州(今藤县)。

俚僚地区的“军乱”中,又以庞勋领导的士兵起义规模最大,给唐王朝的统治集团以沉重打击。事件的起因是,原来从徐州一带调来桂州(今桂林市)防守的戍兵800 人,超过年限不得更替回故乡,群情激愤,咸通九年(868 年)共推庞勋为首,举行起义,北出湖南.打回老家,沿途农民纷纷参加,发展成为农民起义,终于导致阶级矛盾的大发展。他们攻克徐州,并在鲁南、苏北、安徽一带发展,声势浩大,给唐王朝沉重打击。庞勋最后虽然失败了,但接着王仙芝、黄巢于乾符元年(874 年)在山东领导农民大起义,全国性的农民起义爆发了,农民军击败唐兵。黄巢率领起义军于乾符六年(879 年)南下攻克广州,因水土不服,又回师北上,在经过永宁县(今荔浦县)时,壮族先民起而响应,在都狼山与唐朝官军大战,官军溃败,黄巢义军遂攻陷桂林,广明元年( 880 年)攻克长安。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军,战斗十年,震撼全国。在义军进入岭南和广西的过程中,得到俚僚人民和其他少数民族武装的大力支持,联合作战,从而顺利地突破五岭天险,进取中原。从此,唐朝封建统治趋于瓦解,四分五裂,军阀称雄,方镇割据。出现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新唐书》 记载这段史实时曾有评说:“唐亡于黄巢、而祸基于桂林。”事实确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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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社会经济

唐代是我国封建经济繁荣的时期,岭南壮族先民的农业、手工业、商业贸易诸方面的发展也达到一个新水平。“但东西部的发展很不平衡,在东部.随着封建化的进程,农业、手工业、交通、商业都有很大发展。唐至五代,壮族先民已普遍使用铁制工具和牛耕;种植农作物的品种、耕地面积均较前代增多;出现稻麦两熟制;产量增多.农业经济较前代有迅速的发展。农业的发展,推动了手工业的发展,唐代壮族先民纺织的各种布、开采的各种矿产及其加工制品,已被唐王朝指定为贡品,这在壮族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表明壮族先民手工业的发展在唐时已占有重要地位。随着农业、手工业的发展,交通路线的增拓及沿线墟镇的增多,又为商业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和贸易场所,使壮族先民地区的贸易繁荣起来。

第一节 农业

唐王朝重视农业生产,唐太宗说;“国以民为本,人以食为命,若禾黍不登,则兆庶非国家所有。”对岭南壮族先民地区,唐王朝也力促其农业生产的发展。韦丹任容州刺史时,“教民耕织、止惰游,… … 教种茶、麦”。壮族先民也“多重农桑,勤于稼墙”。

以致“高山绝壁,耒耜亦满”。 如澄州(今上林)等地,有所谓“粮粒丰储,纵有十年无收,彝从人无菜色”之称。

一、 生产技术

唐代对农业生产技术的传播和推广尤为重视,武则天时,对传播和推广农业生产技术有突出成绩的官员,均予以升擢。柳宗元在《龙城录》 中记述了《 老叟讲明种艺之言》 ,谈到他在贬谪柳州的途中,碰到一位老农在教授一位少年耕作技艺,老农说:“深耕概种,时耘时籽;却牛马践履,去螟螣之栽害,勤以朝夕,滋于粪土,而有秋之利,盖富有年矣”。可见,当时的农业生产,从牛耕犁地,深耕密植,到中耕耘籽,增施肥料,防治病虫害等,都有一套技术了.

(一)生产工具

唐代壮族先民地区农业生产工具,与隋以前各代相比,又有进一步的发展。铁制的臿、铲、锄、镰等挖土、中耕和收割工具已遍及整个壮族先民分布区。作为耕地工具的犁,结构有很大的改进。唐人陆龟蒙在《耒耜经》 中谈到犁,共由11 部分组成,铁制部件有犁搀和犁壁;木制部分有犁底、压搀、策额、犁箭、犁辕、犁梢、犁评、犁建和犁盘。唐代的犁是曲辕犁,较隋以前只由犁馋和犁梢构成的犁复杂。犁的11 部分各具功用,犁评用于控制耕地的深浅度,“进之则箭下,入地也深,退之则箭上,入地也浅”。犁搀即犁铧,搀和壁都是铁制。犁搀锐利、犁壁弧形,能把起出的土块翻转,将丛生的杂草埋到泥土下面去。

耙是专用于打碎土块、除去杂草、碾平田面的工具。《 耒耜经》 云:“耕而后有爬(耙),渠疏之义也,散泼去荃者焉”。壮族先民在南朝时始用耙,到唐代则普遍使用。

汉代,先进的壮族先民地区已使用牛耕,到唐代,西部壮族先民也使用牛耕了。西原僚人起义时,多取粮食、人口和牛马,可见牛马的重要。牛用于战争劣于马,而仍是主要的猎取对象,只能是因其可为生产提供畜力。牛耕和铁制工具的普遍使用,较诸汉代始用牛耕和铁器,是一大进步。

唐代壮族先民的收获工具,史载甚少,但汉代已开始使用镰等收割工具,到唐代随其他农业生产工具的推广,镰也应被壮族先民普遍采用。

(二)水利的建设

唐至五代,壮族先民地试的灌溉工具史无明载,但铁器的广泛使用,为水利的兴修提供了便利条件。壮族先民地区水利兴修,农业灌溉较前代有所发展。长寿元年(692 年),开凿了漓江和柳江之问的相思浓运河,运河两岸的田地得灌溉之利。贞元十四年( 7 始年),又在临桂县东南建有回涛堤,以承灌溉。景龙(707 709 年)末,桂州都督王晙“堰江水”以屯田,计灌田数千顷。得到当地老百姓的拥戴,当王晙离任,当地人民挽留他多住了一年,老百姓立碑歌颂他的德政。宝历(825 826 年)初,灵渠的渠道崩坏,舟揖不通,桂管观察使李渤主持重修灵渠,叠石造堤如烨嘴,劈水分二,于渠道上设立18 个石陡门,恢复通槽。陡门的设立.不但保证舟揖能梯航逾岭,而且也起到堵水上岸,浇灌农田的作用。咸通九年(868 年),桂州刺史鱼孟威再次主持修复灵渠,“亘四十里”,起到同样作用。在邕州宣化,郁水常有水患,“州民常苦之”,景云(710 711 年)中.司马吕仁引渠分流,不仅“自是无没溺之害,民乃夹水而居”, 且以水灌溉田地。

元和十一年(816 年),柳宗元鉴于柳江“崖岸峻厚,早则水益远”,组织民工在柳州城北挖水井1 口,深达60 尺,方便当地人民取水饮用,也启示人们可以凿井灌田。

由于耕田工具犁的改进,耙和牛耕的普遍使用,水利工程的兴建,为壮族先民的农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证。

(三)农作制

汉代,壮族先民地区已有再生稻、双季稻,到唐代,除此而外,又有稻麦两熟制。将北方种植的麦移植南方,早有尝试,但因壮族先民地区温湿,难于成功,刘恂《岭表录异》 载岭南“种麦则苗而不实”。至唐宪宗时,韦丹任容州刺史,推广种植大麦,并获得成功。每年八月收获稻谷,一至十二月之交种麦,次年三四月即可收麦。

唐至五代,壮族先民多采用连作制和复种制,为保持土壤的肥力,保证农作物的收成,对人工施肥的要求较前代又有所提高,施肥技术也有所发展,不仅懂得积蓄人畜粪便沤制农家肥,还会在田间种植绿肥以增加土壤的肥力。

唐代壮族先民田间管理还有稻田养鱼之法,刘恂《 岭表录异》 载,唐时泷州(今广东省罗定县)等地,“拣荒处,锄为町畦。伺春雨丘中聚水,即先买鲩鱼〔草鱼)子散于田内,一二年后,鱼儿长大,食草根并尽,既为熟田,又收鱼利。及种稻,且无稗草,乃齐民之上术”。

(四)耕作法

唐至五代,壮族先民地区的耕作法除水田耕作外,在丘陵和山地,还有舍田和梯田耕作。元结所说的“高山绝壁,耒耜亦满”即指此.畲田即垦山为田,李德裕《滴岭南道》 诗有:“五月舍田收火米,三更津吏报潮鸡”。刘禹锡在《 连州舍田行》 中也写道:“何处舍田好,团团鳗山腹,钻龟得雨卦,上山烧卧木.…下种暖灰中,乘阳坼芽孽。苍苍一雨后,苕颍如云发。…由来得地势,径寸有余阴”。舍田因不筑堤埂,水土流失严重,地力容易耗尽。因此,壮族先民便将番田改为梯田,在坡地上依等高线修筑多层台阶式的田地,边缘垒成梯级状田埂,拦蓄雨水以耕种。

畲田和梯田耕作应壮族地区的地理环境而生,是壮族先民颇具特色的耕作法,也是壮族先民改造自然、战胜自然的成就,使壮族先民在唐代的耕地面积又有所增加。

农作物的种植

唐至五代,壮族先民除广种水稻及麻、茶叶、荔枝、龙眼、柑等经济作物外,还开始种麦。韦丹任容州刺史时教民种麦,使本来生长在北方的麦在南方种植获得成功,并日渐推广。在山区的舍田和梯田,主要种坡禾,即李德裕诗中所说的“火米”。粟的种植,《智城洞碑》 载,唐时智城(今属广西上林县)“前临沃壤,凤粟与蝉稻芬敷”。粟适于丘陵、山区旱地种植,从壮族先民地区地理环境看,粟当是普遍种植。

据《 元和郡县志》 、《 新唐书?地理志》 载,壮族先民地区贡布多达10 余州,可见唐代壮族先民种麻、棉类作物甚多。甘蔗也闻名全国,孟铣《 食疗本草》 说当时的甘蔗以“岭南者为胜”。荔枝则被王朝的官员们所喜爱,杨贵妃得宠后,“欲得生荔枝,岁命岭南驰择致之,比至长安,色味不变”。柑在汉代已输往中原,及至唐代,各级官吏又更重视种柑树。柳宗元在柳州时,亲手种植柑树,其《柳州城西北隅种柑树》 诗云:“手种横柑二百株,春来新叶遍城隅;方同楚客怜皇树,不学荆州利木奴。几岁开花闻喷雪,何人摘实见垂珠?若教坐待成林日,滋味还堪养老夫”。这些特产至唐代闻名中原,至少可以说明其产量虽有所提高,否则,无法提供足够北运的数量。此外还种植茄子、山姜、竹笋等作物。

三、农业生产组织形式

唐代前半期,在僚人东部地区,仍处于家长奴隶制社会,奴隶主占有奴隶,驱使奴隶为其劳动。唐代后半时期,逐步封建化,由于释放奴隶,归旧居耕种,大多是以家庭为单位劳作。家长有丰富的生产劳动经验,是全家生产劳动的指挥者和组织者。在西部地区,终唐仍处于家长奴隶制社会,奴隶主以家长的名义驱使子女〔奴隶)为其生产劳动。

屯田是唐代壮族先民地区戍兵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王陵任桂州都督时,“开屯田数千顷”;韦丹任容州刺史,“屯田二十四所”,使桂管戍兵1000 人,邕管戍兵1 700 人,容管戍兵1100 人,都能“衣粮税本管自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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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手工业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及社会生活需求的提高,唐至五代壮族先民的手工业在秦汉至隋时期手工业发展的基础上在生产种类、生产规模及生产技术上又有所发展。这时期的手工业,主要有纺织业、采矿业、冶铸业等诸种。

一、纺织业

唐至五代壮族光民的纺织业发展情况史载较少,考古材料也缺乏,故对其技术、生产过程尚无法弄清,但从各州所贡的布的种类及贡布的州数来看,纺织业还是向前发展了。唐以前,历代中央王朝均不向壮族先民索贡布,而到唐代,布成为中央王朝明令进贡方物,说明这时期壮族先民产布的数里和质量均有所提高。从《元和郡县志》,《 新唐书?地理志》 等书统计,可知壮族先民地区贵州贡紵布.连州贡竹紵练、白紵细布,富州贡斑布,牢州贡布;贾州产蕉布,郁林州有土贡布,永州有葛布,等等。武德六年(623 年),融州刺史欧阳世普,象州刺史秦元贤向唐高祖献筒中布,“帝以劳民皆不受之”.可见筒中布非常珍贵。这个时期壮族先民的纺织品各具特色,其中又以桂布、桂管布最负盛名。白居易有“桂布白如雪,吴绵软于云,布重绵且厚,如裘有余温”的诗句.对桂布作了高度评价。文宗时,左拾遗夏侯孜常着绿色桂管布衫上朝,文宗问他“衫何太粗涩?”夏侯孜回答说:“此布厚,可以御寒”。后文宗对桂布大加赞赏,自己也以桂布来做衣服,满朝文武趋而仿之,使桂布身价大大提高。开元二十二年(734 年),陕州(今属陕西省)刺史韦坚,在长安城望春楼下“凿为潭以通漕”,竣工时,玄宗“诏群臣临观”,韦坚乘机取各地名特产,陈列河上,桂州的蕉布、葛布与蚺胆、翠羽等也在其中。蕉布、葛布能参加唐朝全国各地的物品展览,可见其价值非凡。汉代壮族先民已有纺车和斜织机,而其时所产的布在全国只属普通,到唐时,壮族先民的布,己闻名中原,其纺织技术当有大幅度提高。但现缺乏史料和出土文物为证,尚未详知。

二、采矿业

壮族先民地区矿产资源丰富。唐至五代,壮族先民的采矿业得到空前发展,为冶铸业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

今北流县,因有丰富的铜矿,唐时命名为铜州。贺州临贺“有铜冶,在橘山”。桂州唐时还向中央王朝贡铜器。这些都说明唐时壮族先民采铜业的发展情况。

贺州的临贺、冯乘等地有锡矿开采。临贺县“北四十里有大山,山有东游、龙中二冶,百姓采砂烧锡,以取利焉”,冯乘也有3 处锡矿。南丹的锡矿在唐时也始有开采。

铅的开采主要在贵州、藤州潭津、富州等地。《 岭表录异》 载,富州的铅粉,“其土白腻,郡人取以为货,”当时“五岭妇女率用之为粉”。唐王朝还指定贵州贡铅器。五代马殷曾铸铅铁钱,以十当铜钱一,用铅也不少。

朱砂矿的开采多在宜州和容州。容州朱砂矿早在晋代已开采,唐、五代时继续开采。宜州朱砂矿则在唐代始采。《新唐书?地理志》 载壮族先民地区供朱砂有宜、容、连3 州。

壮族先民的金矿开采,依目前所知,自唐代始。唐王朝向壮族先民地区索贡金有:邕、澄、横、浔、峦、钦、贵、岩、融、白、绣、党、蒙等13 州。贡物应是当地物产,贡金的州就是产金的州。永州湘源县虽未贡金.但也是产金之地。大历十四年(779 年),唐王朝“放用府金坑敇”、“差择清强官专勾当,任贫下百姓采锄.不得令酋豪及官吏影占侵扰”。富州、宾州、澄州采的是砂金。《岭表录异》载:“五岭内富州、宾州、澄州江溪间皆产金,侧近居人,以淘金为业”.有些采金者“自旦及暮不获一星。”唐王朝为鼓励壮族先民地区采金业的发展,曾一度下令“除采金税”。各地所产金矿中,以澄州金质量最佳,“贵其夜明”。

白银作为货币使用,在唐代的壮族先民地区,虽未经王朝明令认可,但事实上已取得了货币的地位。大致在唐末至五代之间,白银正式成为壮族先民地区的货币。《新唐书?地理志》 载,宜州“有银、丹砂”,说明南丹河池一带当时已有较固定的采银地点,且具一定规模。壮族先民地区在唐代贡银有邕、澄、横、浔、峦、钦、贵、龚、象、藤、宜、桂、梧、贺、柳、富、昭、蒙、严、思唐、容、牢、白、顺、党、窦、禺、廉、义、陆等30州。现已发现从唐时壮族先民地区进贡到京城长安的带有铭文的银器3 件,并在陕西扶风法门寺地宫出土鎏金镂孔银笼1 件,上刻有“桂管臣李杆进”6 字。由此可见,壮族先民地区采银、产银、用银已相当普遍。

滑石古称?石、?石、冷石。唐代壮族先民进一步开采、使用滑石矿。容州北流县“其土少铁,以?石烧为器,以烹鱼鲑,北人名‘五侯鐎石’。一经火,久之不冷,即今之滑石也,亦名冷石。”《元和郡县补志》 载,郁林州郁平县,“有冷石,赤黑味苦”。1960 年,广西建材工业地质队在龙胜鸡爪滑石矿勘探时,发现古采矿场,在废石中发现一块刻有“唐宝庆二年”( 762 年)字样的废 滑石器。

《 新唐书?地理志》 云,永州湘源“有金、铁”,贺州桂岭县的朝冈、程冈“皆有铁”,推想唐代壮族先民地区的采铁也会有一定规模,否则满足不了大量制造铁制农具及武器的需要。另外,唐代壮族先民地区还采白石英矿,梧州在唐代即专贡白石英。连州壮族先民则采钟乳石进贡中央王朝;容州、连州等地还采贡矿提炼水银,作为土贡.

采矿业从勘测到挖掘、运送、碎矿、洗矿全过程及矿坑的通风设备等,都要求有一定的技术水平。从唐代壮族先民采矿的品种、规格、产量看,其采矿水平己较高。

二、 冶铸业

唐至五代壮族先民的冶铸业主要是铸铜钱和铜器。武德五年(622 年)五月,唐王朝在桂州设置铸钱监,后来“盗铸渐起”,壮族先民地区铸钱泛滥,唐王朝不得不命桂州观察使“条流禁绝”。足见当时壮族先民的冶铸业已相当发达。

铜钟和铜鼓的铸造,更能反映唐至五代壮族先民冶铸业的发展情况。容县开元寺的唐代大铜钟,高1 . 83 米,身围3 . 20 米,口径1.09 米,重达3500斤,钟身椭圆形,通体铜色光润,形象浑厚庄重,纵横浮雕弦纹,豪放流畅,中部铸有4 朵圆形的花瓣,顶部铸龙纽供悬挂,造型生动雄健。贺县的南汉大宝四年(961 年)铸造的大铜钟,高1 . 38 米,口径0.86 米,重1000 余斤,身呈椭圆形,顶部精美,刻铭文1000 余个,详细记述其铸造年代、尺寸、震量及监造官、铸造匠等。梧州市的南汉乾和十六年(958 年)铸造的铜钟,高1 . 2 。米,口径0 . 567 米,重约l0 00 斤,造型与贺县南汉大宝四年铸造的铜钟基本相同。显示出他们高超的铸造技术。

唐代壮族先民铸造的铜鼓以灵山型为主,灵山县出土一面鼓,内有“开龙通宝”钱币。从铜鼓的精巧程度看,当时壮族先民的冶铸业已相当发达。《岭表录异》 说壮族先民的铜鼓,“全用铜铸,其身遍有虫、鱼、花、草之状,通体均匀,厚二分以外。炉铸之妙,实为奇巧”。其纹饰细腻精致,布局严谨,讲求对称均衡,中心突出,主次结合,互相供托,鼓面中间处和鼓身胸腰,各有一道宽大的主晕,突出的纹饰有翔鹭、鹭鸳含鱼、怪兽、武士骑怪兽或变形的鸟兽形等图案和兽面纹。其翔鹭,形体细小,排列密集,每晕少者儿十只,多者百余只。鼓面中心太阳纹光芒间也遍饰钱纹、连钱纹,显得富丽堂皇。鼓面边缘还饰立体蛙纹。

铜鼓、铜钟的铸造过程,要经采矿、冶炼、合金、铸造等工序.而冶炼又涉及炼炉的建造、鼓风设备等。精美的铜鼓,反映出唐至五代壮族先民高超的冶铸技术。从当时的铜鼓看,其铸造法应是失蜡法,否则无法完成鼓身上精致花纹及立体蛙纹的铸造。

此外,唐至五代壮族先民的手工业尚有陶瓷制造业、编织业、制鞋业等。

壮族先民地区自魏晋时期出现青瓷,到唐代,瓷器制造业在前代发展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与进步。灌阳、钟山、桂平、钦州等地唐代墓出上的壶、提梁壶、瓶、碗、杯等青瓷器,造型秀巧,纹饰优雅,滋润如玉,胎釉结合紧密,极少有剥釉现象。钟山、灌阳出土的喇叭口、细长颈青黄釉唐瓷壶;桂平出上的青黄釉点彩双耳唐瓷罐,带有明显的本地烧造风格;全州蒋家岭唐代瓷窖和桂林仁窑村唐代瓷窑的产品中,也发现有类似的器物。1920 年在钦州发现一座逍遥大冢,出土有“宁道务陶碑”并陶壶l 件,上刻“开元二十年”字样。1987 年,在容县发现一处唐代文化遗址,出上有瓷器、陶器数件。

从出土的唐代瓷器看,唐代壮族先民制作的陶、瓷器已普遍使用轮制,烧制的窑多为龙窑。

唐代壮族先民地区的编织业有竹编和藤编,象州、宾州的藤器和桂州的竹簟颇负盛名,因此唐王朝指定3 州分别进贡其编织品。

桂州在唐时贡?皮?,说明唐代壮族先民的制鞋业也有一定的规模。

唐前半期,壮族先民手工业生产,是以使用奴隶生产为主。李复任容州刺史时,经略使把俘获的西原起义军士兵“没为官奴婢,配作坊重役,悉归还之”。可见,当时的作坊主是使用奴婢从事生产的。

手工业之外,唐至五代壮族先民地区还有采珠业和捕蛇业。合浦郡的壮族先民早在汉代就开始采珠,三国吴时因当地产珠而设珠官县,唐王朝于贞观六年(632 年)在廉州下设珠池县。以“珠”作地名,说明合浦采珠业的繁荣。武德六年,宁长真向中央王朝进献珍珠;唐工朝也指定白州(今广西博白县)贡珠。懿宗咸通四年(863 年)七月,还下令“廉州珠池,与人共利”, “一任商人兴贩,不得禁止往来”。可见,唐代壮族先民地区的采珠业具有一定规模。

唐王朝为满足自己穷奢极侈的欲望,不顾壮族先民的安危、生死,指定贺州、柳州、桂州进贡蚌蛇胆,使壮族先民地区产生了捕蛇业,并逐渐发展。柳宗元的《捕蛇者说》 中说的“苛政猛于虎”,把唐王朝逼迫永州壮族先民捕蛇充赋为生的惨状描写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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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商业与交通

唐至五代壮族先民地区农业与手工业的发展,为商业贸易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壮族先民之间的互通有无,中原人民及中央王朝对壮族先民地区物产的喜好和需求,直接推动了当地商业经济的发展。商业发展的前提条件是交通路线的畅通及其沿线墟镇的兴起和形成,唐王朝注重对壮族先民地区交通路线的开拓,因此,唐至五代壮族先民地区的商业与交通也得到一定的发展。

一、 商业

唐代是我国封建经济繁荣的时期,国内外贸易活跃,壮族先民地区亦不例外。壮族先民地区的物产为中原人民及中央王朝所青睐,他们不断将北方的货物运来岭南,以交换壮族先民的物产;壮族先民内部的交易也日趋频繁;与西南地区人民的贸易往来也较前一时期增多。桂州当时有铸钱监,是目前所知的壮族先民地区最早的钱监,反映出当时商业贸易的发展情况。五代时期,马殷抓住中原战乱,而岭南相对稳定的机遇,推动壮族先民地区的商业经济的发展。

从出土文物看,壮族先民在唐至五代与周边地区人民的贸易往来是频繁的。广西各地均有唐代各种精美的铜镜出土,从风格上看,这些铜镜大多是从外地输入。唐代周边地区的瓷器在广西各地也有许多出土,计有黄釉褐绿彩壶、黄釉三彩瓷壶、酱釉瓷罐、青釉瓷瓶、黄釉绘花瓣瓷碗、黄釉褐彩兽注瓷壶、青釉瓷壶等种。1972 年在昭平县庙娅出土褐绿彩绘鸟纹瓷壶,通高18 . 8 厘米,口沿外卷,颈部较长,壶嘴极短,呈八角柱形,全身施青黄釉,袖质很薄,釉下有褐绿彩绘飞鸟云朵。这件瓷壶造型、釉色和彩釉工艺等方面,都与湖南长沙铜官窑址出土的青黄釉绿彩绘花鸟瓷壶相同,是唐代长沙铜官窑的产品。这些都说明唐时壮族先民与周边地区有密切的贸易关系。

《 旧唐书?解宗纪》 载,壮族先民地区“溪洞之间,悉藉岭北茶、药”,于是唐王朝“令诸道一任商人兴贩,不得禁止往来”。就是朝廷贡品廉州珍珠也“与人共利”,任人兴贩。唐时始在西南买马,壮族先民地区亦有马市,唐王朝时马市兴旺,因桂州是过岭要道.军人、商人“无不经过,顿递供承,动多差配,凋伤转甚”,于是给予特恩,“赐钱三万贯文”。

作为贸易场所的墟,自晋出现,至唐也得到一定的发展。柳宗元写的诗《柳州垌氓》 “郡城南下接通津,异服殊音不可亲。青箬裹盐归峒客,绿荷包饭趁墟人。”反映了唐代柳州壮族先民赶墟贸易的情况。州、县的治所,往往也是贸易的集镇。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路线的开辟,新的集镇也逐渐发展起来.如岩州、宜州、镶州、龙州、田州、环州、严州、融州、思唐州、古州、牢州、顺州、党州等州州治,大多处新开交通路线上。

货币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秦以后已在壮族先民地区出现,但唐以前均自岭北输入。唐始在桂州置钱监,所铸铜钱“轻重大小最为折衷,远近甚便之”,但后来“盗铸渐起,而所在用钱滥恶。” 解放后在南宁、贺县、柳江、桂林等地均发现了大批唐代铜钱。在桂林,还发现了铅开元钱。大量钱币的铸造,为的是适应商业贸易经济发展的需要,反映了唐代壮族先民商业经济的繁荣。

唐代壮族先民地区与东南亚国家的贸易,由于合浦港此时已淤塞,海路交通受阻,因此,主要通过安南转口。咸通八年(867 年),高骈奏请疏浚邕州至交趾的水路,使“船无滞者”。通过水陆两路,把岭北及壮族先民地区的物产不断运至安南及东南亚诸国。

五代时,马殷据广西,“民间采茶,并抑而买之。又自铸铅铁钱,凡天下商贾所资宝货入其境者,只以土产铅铁博易之无余。”这对促进壮族先民商业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二、 交通

唐王朝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因此,中央王朝致力于向周边拓展。对壮族先民地区,唐王朝以开发为上务,对交通路线的开拓、修缮尤为重视。而陆路交通的发展在唐初较快,除修缮秦汉以来的故道外,还开拓了一些新道。

贞观十二年(638 年),清平公李弘节遣钦州首领宁师京寻刘方故道,“行达交趾,开拓夷獠,置攘州”。使钦州与邕州相通。从钦州修筑通攘州的道路,直达交趾。这是后来南宁至钦州,经上思入越南北部地区的一条通道,此道既修通隋朝大将军刘方所开旧道,又将其延伸到安南。

贞观十二年夏六月,渝州(今四川省重庆市)人侯弘仁开牂牁道,经西赵(今贵州遵义至都匀一带)出邕州,以通交、桂。此路由四川通桂州,再由贵州的安龙而入岭西的田州、邕州,邕州从此成为壮族先民地区的交通枢纽,北上通桂州,过五岭进入长江流域;西南下龙州,经龙州而入安南;西出田州、添州与西南地区云、贵、川相通。西线是以后重要的买马路线。

唐王朝在壮族先民地区所开新道,两条均在西部地区,此二路以后都发展成为壮族地区的陆路干道。邕州处秦汉以来南北纵道交汇处,现又为唐新开两道的交叉点,便逐渐成为壮族地区西部的交通枢纽及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通过新开二道,与秦汉以前的故道连网,使壮族先民既可与周边的云、贵、川、湘、粤相通,还可与安南连接,为以后我国内地从陆路入越南的通道路线构筑了框架。

唐代壮族先民地区陆上交通工具,以马、马车为主。驿站是随交通的发展而兴起的,唐代壮族先民地区的驿站较前一时期有较大发展。在各州、县的治所设有驿站或传送机构。《大清一统志》 卷461 载,唐代在临桂县东北有“望秦驿”,柳宗元贬滴柳州途中,曾在柳州北望驿作诗。《 读史方舆纪要》卷107 载,唐置归义县,“有新林驿”,富川有“丹驿”,等等。唐代壮族先民地区的水路交通,特别是内河交通也较发达。除继续利用秦汉以来的兴安灵渠道、桂江道、柳江道、红水河道、右江道、左江道、郁江道、浔江道、西江道外,也开凿了一些新水道。长寿元年〔 692 年),在临桂县开凿了沟通漓江和柳江的相思棣运河。相思棣引由临桂县办塘山流至狮子山白岩的水,分东西二流.东流15 里至太平脚陡,经蒋家坝至相思江口入漓江,西流15 里至鳞鱼陡下大湾,达苏桥合永福江以至柳州,使桂林、柳州之间有了水路交通。咸通八年(867 年)三月,应高骈奏请,开凿通往交趾的水道天威径。在今防城港市江山镇潭蓬村,长约2 公里。河两岸陡峻,石壁上刻有“咸通九年三月七日”字样,应是竣工的日期。此河开通,使缘海而行的船只无须绕道白龙尾,缩短了航程。世州司马吕仁疏浚郁水;李渤、鱼孟威两度修缮灵渠等都为壮族先民地区内河交通做出贡献。

五代时,马殷割据壮族先民地区,此时期对外交通相对式微,主要有3 条通湖南的陆路:一是由桂州经湘源过越城岭入永州;一是由恭城过都庞岭入道州;一是由贺州过萌诸岭入连州。此3 条道路为宋灭南汉起过不可忽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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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社会文化


    


    

中原历代王朝在开发岭南的过程中,不断地受到岭南各地奴隶主的抗拒,因而也就不断地对各地大姓的奴隶主叛乱加以武力平定,使中原文化得到有力传播。因而桂州、柳州、邕州以东一线基本进入封建社会。唐王朝在此基础上于桂西一带推行羁縻制度,分散各地奴隶主的权力,缩小他们统治的地盘,实行分而治之的策略。

由于奴隶主权力的丧失,代表壮族奴隶主文化的铜鼓文化也逐渐衰落了.所以唐代以后铸造铜鼓的工艺也急剧衰落。羁糜制度下的奴隶主已缺乏足够的人力、财力来铸造大型铜鼓,因而人神同体的奴隶主巫文化也在衰落。这样,原有酬神活动的歌舞场面便向世俗化发展,形成歌舞文化,成为这个时代壮族先民文化的突出特色。


    


    

第一节
     
佛教的传播和俚、僚的巫风


    


    

在唐代,儒、佛斗争,史不绝书。魏晋六朝,由于中原战乱,人们精神无所寄托,加上统治阶级利用佛教收揽民心,所以佛教大兴,仅建康(今南京)一地,就有杜牧诗中“南朝四百八十寺”的说法。到唐代以后,因李唐王朝姓李,认道教所崇的太上老君为本家。太上老君即李耳,即俗称的老子,所以改信道教。这是有其原因的。因为佛教兴起了,各处建立佛寺,而且到处占领地产,脱产僧尼又多,这就影响了政府的收入。唐高祖武德九年(626 年),太史令傅奕上疏,请除佛法。他说:“佛在西域,言妖路远,汉译胡书,态其假托。使不忠不孝削发而揖君亲,游手游食易服以逃租赋。伪启三涂,谬张六道,恐揭愚夫,诈欺庸品。乃追忏既往之罪,虚规将来之福;布施万钱,希万倍之报,持斋一日,冀百日之粮。。。。今天下僧尼,数盈十万,剪刻增绦,装束泥人,竞为厌魅,迷惑万姓。请令匹配,即成十万徐户,产育男女,十年长养,一纪教训,可以足兵。四海免蚕食之殃,百姓知威福所在,则妖惑之风自革,淳朴之化还兴。。。。”

而当时的大臣肖瑀反对说:“佛,圣人也,而奕非之,非圣人者无法,当治其罪。”

傅奕反驳说:“人之大伦,莫如君父。佛以世嫡而叛其父,以匹夫而抗天子。肖瑀不生于空桑,乃遵无父之教。非孝者无亲,瑀之谓矣!”肖瑀无以回答。

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儒佛斗争在皇帝面前开展的廷辩。

最后,唐高祖李渊赞同傅奕的意见。《 资治通鉴》 写道:“上亦恶沙门、道士苟避征谣,不守戒律,皆如奕言。又寺观邻接?邸,涿杂屠沽,辛巳,下诏命有司沙汰天下僧、尼、道士、女冠,其精勤练行者,迁居大寺观,给其衣食,毋令阙乏。庸猥粗秽者,悉令罢道,勒还乡里。京师留寺三所,观二所,诸州各留一所,馀皆罢之。

到唐太宗李世民当政时,极力提倡儒家学说,劝告官员们说:“梁武帝君臣惟谈若空,侯景之乱,百官不能乘马。元帝为周师所围,犹讲《老子》 ,百官戎服以听,此深足为戒。睦所好者,唯尧舜周孔之道,以为如鸟有翼,如鱼有水,失之则死,不可暂无耳.”


    
则天皇帝时,以女子君临天下,想从孔子学说找理论根据是不可能的。后来听说佛经中有一本《大云经》 ,是说弥勒佛曾化女投生,君临天下,乃叫曾怀义组织人来翻译,并在长安和洛阳建立两座大云寺藏经,并颁行天下。目的是从佛经中寻找理论根据,说女人君临天下是有道理的,并且说则天皇帝就是弥勒佛下凡。于是,佛教又盛行起来。但是到了唐明皇时,又提倡道教,还敇封太上老君为太上玄元皇帝。

儒、佛斗争,几乎贯穿整个唐代,到中后期,还有韩愈《 谏迎佛骨》 被贬官的事发生。

但是,在岭南地区,整个唐代,却是佛教的兴盛期。而兴盛的地区,则只限在桂林、柳州、邕州以东,以西则几乎没有流行。这是因为:

儒家文化的“仁政”,只能是一种统治手段,对化解当地奴隶主文化的“巫”是很难奏效的。奴隶主文化的“巫”,是信鬼神,奴隶主就是神的代理人;而儒家是讲“人治”,两种文化极难调和,必须找一种“神”的文化来传播,以打破原来巫文化的“神”。这就找到佛教了。

奴隶主巫文化的神,其特点是奴隶主就是神的代俚人。奴隶主永远是神,其地位是不能改变的。而佛教也相信神,但这个神的地位是可以改变的。它相信人是平等的,只要你修身行善,死后便可成佛;如果你作恶多端,不论地位多高,死后难免受地狱之苦,投生时可变成畜牲,来世报应。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任何人都经过轮回转世,前世欠债,来世要偿还。这对奴隶主所信奉的任何人所在地位不能改变的观念,显然是一种进步,也给有困惑的人得到某种精神安慰。

奴隶主的神的观念动摇了,其制度也就崩溃,封建制度才能建立起来。这就是唐代佛教在岭南兴盛的原因。

从唐朝的历史来看,不论中原发生了多少次儒、佛教斗争,并不影响岭南佛的兴盛。如;柳宗元是个大儒,既是文学家,又是政治家,也是思想家.他和韩愈共同发起古文运动,历史上称之为“文起八代之衰”。他在柳州时,办学校,释放奴隶,可也修葺佛寺,宣扬佛教。如果不从摧毁奴隶主文化这方面去看,就觉得这是不可思议的行为了。

唐代岭南的广州、韶州、桂州,都是佛教的中心。桂林西山现在还留存有一些石刻造像,据称属于当时南方五大禅林之一。可见其佛教的流行。

唐初,岭南就曾有一个中国佛教史上的著名人物,这就是禅宗六祖惠能。惠能俗姓卢,范文澜认为是隋朝时一位流放人的后代。但从其行为和自己日述的著作来看,起码是一位已经土著化的人了。在一本作为禅宗经典的著作《法宝坛经》 中的自序里说,惠能经过三十余日跋涉去礼拜五祖弘忍时,有一段对话。祖问:“汝为何方人?欲求何物?" 惠能对曰:“弟子岭南新州百姓,远来礼师,惟求作佛,不求馀物。”祖问:“汝是岭南人,又是葛獠,若为堪作佛?”惠能曰:“人虽有南北,佛性本无南北,葛獠身与和尚不同,佛性有何差别?”
     

从这段对话看,惠能并没有否认他是葛獠,据此可认定他是土著人。

历史记载,惠能小时曾砍柴卖,他不识字。有一次听到一个女尼刘氏念《涅磐经》 ,就想信奉佛教,便跑到湖北黄梅县双峰山五祖弘忍那里求法,做一个舂米的和尚。这时,弘忍有一个弟子神秀,聪明过人,人们都以为当是弘忍传钵的弟子了。有一天,弘忍宣称要选择法嗣,要门人各作一偈,以便弘忍评选。大家都让神秀来做。神秀便把偈写在墙上,云:“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有尘埃。”惠能不识字,但觉得神秀还没有得到禅宗要旨,便念一首偈词,叫人帮抄,谓:“菩提本无树,明境亦无台,佛性常清静,何处有尘埃?”又作一首表白自己心旨的词:“心是菩提树,身是明镜台,明镜本清静,何处染尘埃。”

从佛教禅宗的空无观看,惠能比神秀更为彻底.因此,弘忍选定惠能为嗣法人,给他密授《金刚经》 ,并给他法传裴装,惠能急速返回岭南。

禅宗顿悟,惠能就是他的创始人,也称六祖。他在岭南传的禅宗佛教,被后人称之为“南宗”,神秀在北方传的称为“北宗”。惠能后来在韶州传佛教。前面提到的《法宝寺经》 是他在临死前给十大弟子传授的密诀。他死后,这十大弟子便分散到岭南各地传教。佳州西山的西庆林寺传说曾是他的弟子在此授经的地方。

武则天时代,惠能禅师来到永明端岩(今永福县)讲经40 年。
     

南宗宗旨,不外“净心、自悟”四个字。能净能悟,顿时成佛,发挥高度的主观能动性,这就为佛教中国化做出了贡献。柳宗元在《百大碑铭》 中说:“儒与礼立仁义,无之则坏;佛以律持定慧,去之则丧。”这就认为清规合于儒家礼法,佛家教义已和儒家教义混合在一起成为中国化了。

封建统治阶级在摧毁奴隶制度的时候,在意识领域里建立封建制度的道德观念,最为困难的,莫过于对“忠”的概念的改革。在奴隶制度里,“忠”是奴隶对奴隶主而言。在岭南分散的大大小小的奴隶主那里,都有各自忠于各自奴隶主的奴隶们,他们对自己的奴隶主尽忠,可以豁出性命。而在封建王朝这里,要求每个人对皇帝尽忠。只有佛教相信人人都可以成佛这种观念,才能打破对奴隶主的尽忠。佛教中的来世观念确实起到调和作用,佛教把人们的企望实现于来世,把今生的因果到来世报应,告诫人们今生要做好人,办好事。因而就制约人们不要有非分的邪念,这对巩固封建制度的社会有利。推行佛教,这对唐王朝开发岭南,改造奴隶制度观念,把原有巫文化的神的观念,融合到忠君观念里去都是有益的,这也从文化思想领域里,把俚僚文化融合到中原文化中,因而有些俚僚也就被同化了。惠能禅宗的传奇故事正是这种同化现象极为生动的典型。

由于唐王朝继承前代对岭南的开发,传播中原文化,倡导儒佛合流,使桂、柳、邕一线以东直至海边,在这广大地区从政治、经济、文化上得到很大发展,出现了民族融合的局面。这时,出现不少人才,如佳州的李袭志,阳朔的曹邺和曹唐,都是名冠中原的人士。李袭志为全州人,隋末因固守桂州得到唐高祖的重视,认为同宗,授桂州总管前后38 载。曹邺和曹唐是两大诗人,人称“二曹”。至于原来的俚僚大姓首领,汉文化水平也很高,如冯盎的儿子冯智戴,就能赋诗。贞观七年(633 年)十二月,唐太宗置酒未央宫,“上皇命突厥领利可汗起舞,又命南蛮酋长冯智戴咏诗。。。”他的诗没有流传下来,但他熟读兵书之事,《大唐新语》 却有记载。“冯智戴,高州首领盎之子。或观初,奉盎入朝,太宗闻其善兵法,试指山际云以问之曰:其下有贼,今日可击否?对曰:可击。问:何以知之?对口:云形似树,日辰在金,金能制木,击之必胜。太宗奇之,授左武卫将军。”

虽然佛教在岭南东部有所传播,并产生一定影响。但在交通闭塞的西部及东部边鄙之地,俚僚人信仰佛教就很有限,巫风仍非常流行.

越人信鬼,早在先秦时就成为习俗。鬼为何物?实为神也。《 述异记》云:“南海小虞山有鬼母,能产天、地、鬼。一产十鬼。朝产之、暮食之。今苍梧有鬼姑神是也”。鬼为何形?该本接着说:“虎头龙足、蟒目蛟眉。”注曰:“蟒蛇目圆,蛟眉连生。”这显然是母系氏族社会的神话传说。考之今日壮族民俗,仍有以母为大的遗风。雷王为雌性,壮语念为:" meh

byaj " (国际音标;me ' pia , )对家庭主妇有的方言也以meh byaj 为尊称(汉语译伯娘),凡口语中带有meh 的冠词,则表示最大之意。

《 魏书?僚传》 谓:僚人“其俗畏鬼神,尤尚淫祀。所杀之人,美鬓髯者必剥其面皮,笼之于竹,及燥,号之曰‘鬼夕,鼓舞祀之,以求福利。”这实际继承乌浒人猎头巫风之遗风。考前滇缅交界之民族,尚有猎头风习,谓多鬓髯之人象征谷根分蘖繁盛,以其人之血浸泡谷种,必定丰收。以其笼于竹笼之燥皮为鬼神,可祀邪神、保地方安康。

又如《 后汉书》 载:夜郎王兴、句町王禹、卧漏侯俞,举兵相攻,朝廷派太中大夫张匡执节和解,兴不从命,乃刻汉使木象立于道旁射之。这就是巫术中所谓“厌胜”之法,妄图通过巫术把敌人致死。这种“厌胜”之术,结合蛊毒,成为隋唐以后向中原流传的岭南放蛊巫术。

放蛊之术历史流传甚多,其中最奇特的一种说法是把很多毒虫养在一起,由他们自相吃食,剩最后的则是蛊毒了,但在现实生活中就不可能做到。而唐朝人张鷟的说法似比较符合实际。张鷟于唐初被流放到广西,在他著的《朝野佥载》 中说:“岭南风俗,多为毒药。令奴食冶葛死,埋之土中,蕈生正当腹上 ,食;立死之手足额上生者,当日死,旁自外者数日死;渐远者,或一月,或两月;全远者,一年、二年、三年亦即死。”冶葛有毒,其长之蕈有毒亦理也。曾任晚唐时广州司马的刘询,在他著的《岭表录异》 中,也不相信聚虫成蛊的说法,“岭表山川,盘郁结聚,不易疏泄,故多岚雾作瘴。人感之多病,腹胀成蛊。俗传有萃百虫为蛊以毒人。蓄湿热之地,毒虫生之,非策岭表之家性惨害也。”

张鷟《 朝野佥载》 载:“岭南风俗,家有人病,先杀鸡鹅等以祀之,将为修祸。若不差,即次杀猪狗以祈之;不差,即次杀太宰以祷之。更不差,即是命,不复更祈。”这些情况,也见于柳宗元所著《柳州复大云寺记分》。至于用鸡卜来问吉凶、祸福,或年成丰歉;如有天早,就求拜水神,挽救众生,到唐代也很盛行,所以柳宗元在柳州任刺史时的诗作中有“鸡卜占年拜水神”之句。

到唐代,巫风盛行的“神判”已衰退,然而却反映到统治阶级残酷的刑法里。《朝野佥载》 载有:“成王千里使岭南,取大蛇八、九尺,以绳缚口,横于门限之下.州县参谒者,呼令入门。但知直视,无复瞻仰,口蛇而惊、惶恐僵仆,被蛇绕数匝,良久解之,以为我笑。”又云:对罪人则“取龟鳖,令之脱衣,以龟鳖口其体,终不肯放,死而后已。其人酸疼号叫,不可复言。王与姬妾共看,以为玩乐。”考成王李千里,原为唐太宗三子恪之子,永徽四年(653 年)恪因房遗爱造反案被斩,其家属全部流放到岭南。这一事件在则天朝永昌元年(689 年)平反,千里封郁林县侯(其封地在今贵港市一带)。以后曾调回中原,此前他在岭南生活30 多年。后又于圣历年间(689 700 年)出任岭南讨击使,讨伐冯姓家族叛乱。高力士就是被他俘获去势后进呈给则天皇帝的。以后,长安三年(703 年)又任广州大都督、五管经略使,前后在岭南生活40 多年,对岭南巫风耳濡目染,不能不受到影响,因而反映到他的日常行为中来。

另一事例是唐明皇的大太监杨思(?),与高力士齐名,经常代表皇帝带兵出征,先后在岭南平定安南梅叔鸾,邕州梁大海,春泷州的陈行范、广州冯仁智及何游鲁等大姓叛乱。在春、泷州一次就坑俘虏6 万余人,对待俘虏残杀更极其残酷,史称“或生剥面皮,或以刀斫发际,掣去头皮,蛮夷惮之。”这不能不是僚人剥人皮的遗风。他对俘虏如此,对自己的同事,亦同样残酷。太监牛仙童,因出使河北接受贿赂,被人揭发,唐明皇对之非常恼怒,下令杨思(?)处决。杨先将牛仙童捆绑日晒一天,然后“取其心,截去手足、割肉而啖之。”这些行为都是封建社会的刑法所不载的,然而他我行我素,实与他所出生的地方从小受到巫风熏陶有关系。考杨思(?).原姓苏,罗州石城人。虽还不能断定他的民族成分,但其地原先是冯盎领地、后归邕州都督府。这个地方原来就是乌浒、俚、僚人活动区域,当有遗俗流传,而杨思(?)从小就受其影响,故不足为奇。这种现象说明:由于奴隶制度的继续存在,因此,与之相适应的奴隶主巫文化仍能继续起统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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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巫文学


    


    

壮族地区奴隶主的巫教主要表现是人神合一。人主即是神的代俚人。巫文学首先是歌颂奴隶主是神化了的人。典型的有《莫一大王》 ,故事如下:

从前有个小孩,只知道他的母亲,没有见过父亲。他问母亲,父亲的下落,母亲告诉他:他父亲因为和朝廷对抗,被王朝的兵马杀害了,其尸首扔在一个深潭里。

小孩为了找寻父亲的尸首,便泅水到深潭去,但只找见一头黄牛。那黄牛说他就是他的父亲,壮族黄牛叫“莫”,所以便以“莫”为姓,他算是第一代,所以叫做“莫一”。

那神牛给小孩一颗珠子。小孩为了游水方便.就把珠子放在嘴里,不小心便吞到肚里去了。这孩子突然产生一种神力,一跃便冒出水面,再一跃,就到了岸上。

这孩子英武有力,每天练武艺,要为父亲报仇。有次他在山上射箭,竟把一片大树叶射到京城。京城皇帝派人杳看,用照妖镜看到南蛮有这样一个造反人物。

皇帝天天注意莫一的动静,莫一并不知道。皇帝假意说:莫一是能人,应该到京城做官,目的是要把莫一困在京城里。
     

莫一有一双能飞行的靴子,晚上穿上就可以回家安歇。久之,妻子怀孕了,他母亲怀疑媳妇与人乱伦。媳妇说:“你儿子每晚半夜都回来和我睡呢”?母亲不信,媳妇说明天早晨我留他一只靴做证。

第二大莫一起床,要急匆匆赶回京城,但找不到另一只靴子,就匆忙飞走,到半路,他想只有一只靴,怎么能上朝廷呢?于是就在半途降下云头,到一个池水边挖泥巴做一只靴子穿上。太阳就要升起来了,如果他赶不上朝就不好办。于是,把手一招,那刚升起的太阳又落下去,这可惊动了皇帝,叫国师拿照妖镜,见到南方有个人在用泥巴做一只靴子穿在脚上。这人身穿朝衣,一定是朝官中出了妖孽。在朝会之后,皇帝说:他有个金印丢在金水桥下,叫臣子们一个个下水去寻找。莫一这时已赶上朝会,也只能和大家一起下水。不小心泥塑的靴子在水里泡坏了。皇帝断定那妖孽就是莫一。便派御林军来捕,莫一便一跃到天空,跑回家来。

皇帝派很多兵马来抓莫一,但莫一本事大,皇帝的官兵没有办法,只有拿老百姓来出气。莫一怕老百姓受苦,只好到深潭去躲起来。皇帝的官兵知道了这个情况,便在深潭周围埋伏。一天,莫一稍不注意,从水里探头出来,被埋伏的兵士发现,掷起飞刀,砍断了莫一的头。那头便飞到天空,开口大笑,把皇帝的兵马吓跑了。

莫一提着断了的头回来,见到母亲,便问道:有头好还是无头好!母亲哭着说:“人无头就死了。”莫一听罢,惨叫一声,气竭将亡。莫一临死时,告诉妻子:死后请将他的头放在甕缸里盖住,每天放点粥水,将来会有用处,并告诉她,屋后的竹子不要砍伐,如有人来买,每株要一两银子才卖。

妻子听从莫一的话,每天都往甕缸里放点粥水。她母亲不知媳妇做什么,便打开来看,原来莫一的头颅已烂,生出很多蛆虫,便用开水倒进去.结果飞出来一群蜜蜂,齐往京城飞去,见到京城的大官和皇帝就蛰,但因日子未到,蜂蛰无毒,所以皇帝大官们都没有死。

然而,屋后那片竹林,生长很茂盛。有一天,一个大官到蛮地巡视,轿杠断了,要买一根竹子来做轿杠。莫一的妻子说,一根竹子非一两银子不卖。她母亲见他们为价钱争吵,便说:随你们砍一根算了,要什么银子,当官的便派人去砍竹子,谁知竹子一砍下,流出很多血,当官的知道这里有妖孽,便剖开竹节来看,原来每个竹节里都住有一个兵丁或有一匹战马,但日子未成熟,眼睛还闭着。当官的便下令把竹林砍光,结果血流成河。这个故事属于英雄神话故事。此类故事基本上是在奴隶制度兴盛时期形成的精神产品,是在歌颂奴隶主的神圣地位。这故事既见于《巫经》 ,也在民间流传。大体上流传的地区其姓氏都附会在大姓氏族身上。在龙江流域讲的是莫一;在大明山周围及红水河流域,因为韦氏家族是大姓,所以主人翁变成韦金轮或韦府城;在左江流域,主人翁则是黄花或黄九霄;在中越边境,干脆附会到侬智高身上。在贵县、则叫做冯爷,在右江则叫岑逊王… 。总之,每个大姓都说自己的祖先是这样的神人。

首先,从故事结构来看,是属于综合类型,即把古越族直到俚僚族个时代流传的故事综合构成。如:头断了人还能活下来,古越人即有落头民的传说,最早出现在《吴越春秋》 和《 越绝书》 上的记载是:“越杀糜王,糜王无头骑归,还武里乃死。”《 搜神记》 亦载:“苍梧贾雍为豫章太守,有神术,出界讨贼,为贼所杀,失头,上马回,营中咸走来视雍,雍胸中语曰:‘战不利,为贼所伤,诸君视有头佳乎,无头佳乎?’吏弟泣曰:‘有头佳。’曰:‘不然,无头补佳’,言毕遂死。”

其次,大叶子飞落京城,皇帝发现有妖人之事,始见干晋朝稽含的《 南方草木状》:“合浦东一百里,有杉树,汉安帝永初五年(111 年)春,叶落,随风飘入洛阳城,其叶数十倍,术士盛廉曰:合浦东杉叶也,此木当出工者。帝遣使验之,信焉。乃以干人伐树,役夫多死者。… … ”。

第三,人在朝中,晚了还能回家睡觉,见于《 水经注?珢水》 ,引自《南康记》 说;“昔有卢耽,任州为治中… …每夕,辄凌虚归家,晓时还州。尝于元会至朝,不及朝列,化为白鹄至阁前,回翔欲下。威仪以石掷之,得一只履。耽惊还就列,内外左右,莫不骇异。… … ”。

至于竹林化兵马,乃夜郎竹王故事流传的衍化,也就是学术界所说的民间故事在流传中的变异性。

这个故事值得注意的是:( 1 )主人公知母不知父,当是图腾崇拜的遗迹;( 2 )母亲往往在孩子事业要成功时,便有意无意加以破坏,对母亲包含有贬意,当是父权社会代替母权社会时,是意识形态上激烈斗争的产物,如果不把母权在意识上贬低其神圣意义,则父权社会在意识形态上便不能确立,那么父权制是不牢固的;( 3 )每个奴隶主大姓都把故事主人公附会到自已的氏族祖先身卜去,是为了巩固奴隶主家族的神圣地位,从而巩固奴隶主的神权地位。

这类英雄神活和氏族社会的英雄神话的根本区别在于:氏族社会的英雄多是先进生产技术的发明者,他们斗争的对象是自然神;而奴隶社会的英雄神话中的英雄人物,主要是和人斗争。这些对立面或代表邪恶势力,或代表异族侵犯。这些英雄人物故事是以英雄人物的神圣,拯救人民于苦难,必须团结自己属下的人民,是一种团结的凝聚力。上述莫一斗争的对象是王朝兵马,当是中原封建王朝文化和羁糜制度下的奴隶文化冲击后的文学作品。

另一种歌颂铜鼓神力的民间口头传说,亦当于此时期产生。史称.岭南酋长喜好铜鼓,有鼓者号称都老,群众推服。欲相攻击,则叩此鼓,到者如云。说明铜鼓是权力的象征。流传在民间的以《红铜鼓》 故事为代表:

相传过去有一垌主,有一个铜鼓,敲响震荡山谷,敌人听见鼓声,即不敢侵犯。敌人为了破坏此铜鼓,派个奸细装作酒贩子,到各村寨卖酒。守铜鼓的是垌王的大儿子,英武有力,但却好酒贪杯。贩酒的奸细知道这个弱点,乃力劝其喝酒,待他醉后,便把铜鼓破坏了逃走。

这时,敌人知道铜鼓被破坏了,便兴兵前来。大儿子擂起铜鼓,铜鼓坏了,敲不出声音,各寨就没有派人前来援助。只有垌主这一寨人抵抗敌人。

垌主的女儿知道铜鼓与整个民族生死存亡连系在一起,便把妇女们组织起来炼铜铸鼓,终因火候不够而铜不化。这女孩子便向神祈祷,得到神的启示,要用人血来铸铜才能熔化,此女便用刀割破手臂,将全身的血液注入炼铜炉,铜才化开,乃铸成铜鼓。由于此鼓是用人血铸成,所以叫红铜鼓。

铜鼓铸成,大家擂起铜鼓,鼓声震荡山谷,听到鼓声的村寨都出来参加战斗,结果把敌人打得大败。

在奴隶社会,奴隶的地位是低下的.要改变自己的地位是困难的。所以,他们只好把改变自己所处地位寄托在幻想之中。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只有改变自己的血缘关系,祈求能和神灵结婚,以便有神圣的血缘,因而民间口头传说故事中,便有人神结婚的故事产生。这些神,有时变为鸟、鱼或其他动物。另一途径,则和高贵的奴隶主阶级通婚。我们可从唐朝人段成式所写的《酉阳杂俎》 中的一节故事来说明,这个故事据段成式说,是流行于桂西邕州一带的故事,兹全录如下:

南人相传,秦汉前有洞主吴氏,土人呼为吴洞。娶两妻,一妻卒,有女名叶限。少惠善淘金,父爱之。末岁父卒,为后母所苦,常令樵险汲深。时尝得一鳞二寸徐,(?)髻金目,遂潜养于盆水,日日长,易数器,大不能受,乃投于后池中。女所得徐食,辄沉以食之。女至池,鱼必露首枕岸,他人至不复出.其母知之,每伺之,鱼未尝见也。因诈女曰:“尔无劳乎,吾为尔新其褥。”乃易其弊衣。后令汲于他泉,计里数百也。母徐衣其女衣,袖利刃行向池呼负,鱼即出首.因折杀之。鱼已长丈徐,膳其肉,味倍于常鱼,藏其骨于郁栖之下。逾日,女至向池,不复见鱼矣,乃哭于野。忽有人被发粗衣,自天而降,慰女曰:“尔无哭,尔母杀尔鱼矣,骨在粪下,尔归,可取鱼骨藏于室,所需第祈之,当随尔也。”女用其言,金矶衣食随欲而具。及洞节母往,令女守庭果。女伺母行远,亦往,衣翠纺上衣,摄金履。母所生女认之,谓母曰:“此甚似姐也。”母亦疑之,女觉速反,遂遗一只履为洞人所得。母归,但见女抱庭树眠,亦不之虑。其洞邻海岛,岛中有国名陀汗,兵强,王数十岛,水界数千里。洞遂货其履于陀汗国,国主得之,命其左右履之,足小者履一寸。乃令一国妇人履之,竟无一称者。其轻如毛,履石无声。陀汗王意其洞人以非道得之,遂禁锢而拷掠之,竟不知其所从来,乃以是履弃之于道旁,即遍历人家捕之,若有女履者,捕之以告,… 。陀汗王怪之,乃搜其室,得叶限,令履之而信。叶限因衣翠纺衣,蹑履而进,色若天人也。始具事于王,戴鱼骨与叶限俱还国。其母及女即为飞石击死,洞人哀之,埋于石坑,命曰懊女塚。洞人以为媒祀,求女必应,陀汗王至国,以叶限为上妇。一年,王贪求,祈于鱼骨,宝玉无限。逾年,不复应。王乃葬鱼骨于海岸,用珠百斛藏之,以金为际,至征卒叛时,将发以赡军。一夕,为海潮所沦。成式旧家人李士元所说。士元本凰州洞中人,多记南中怪事。

这故事可贵之处,是记录口述人的姓名,并把口述人的籍贯及流行地区标出来,这是在中国民间文学史上第一个这样做的人。同时,这篇故事也是世界上第一篇《灰姑娘》 型故事的最早出处,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有显著的地位。

在奴隶社会,奴隶的命运是悲惨的,他们吃不饱,穿不暖,还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与此相呼应的,是反映奴隶心声的歌谣。

如流传在巴马的:做尽牛马活,受尽奴隶苦,生无安宁日,死无埋尸土。

流传于田东的:斗笠烂了戴圈圈,衣服烂了搭垫肩,裤子烂了披蕉叶,穷人周身不值钱。

其他还有:想死阎王不勾簿,想生又怕债难还,夜晚想到大天明,生也难来死也难。

苦忧忧,年三十晚煮粥吃,不信捞衣给你看,条条肋骨像楼梯。

这类歌谣和后世所流传的《 苦歌》 不同的地方是在于他们咏叹自己的苦,是无可奈何,丝毫没有想到要解除困难需要反抗、需要斗争。这有待于提高他们的觉悟,觉悟提高了,使他们认识到奴隶主的压迫不是命中注定,才能发出反抗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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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文人文学


    


    

这一时期,汉文化已为一些少数民族头领所接受,有些头领还会用汉文写出具有相当水平的文学作品。著名的是遗留到现在的上林县《六合坚固大宅颂》 及《 智城洞碑》 两块石刻。全文如下:

澄州无虞县清泰乡都万里六合坚固大宅颂一首,诗一篇。

岭南大首岭口州都云县令骑都尉四品子韦敬办制

维我宗祧,昔居京兆,流派南邑,上望无阶。列牧诸邦,数封穷日,分条县宰。不可无(?)。自余承(?),获称登次,开场拓境,投州占(?),如口口塚垠崖。宜于今日也。其近修兹六合坚固大宅,以万世澄居,博文物色益兴,用武则悬巇斩绝。一人所守,即万夫莫当,实开口于数千,是勿劳余一矢,黎庶甚众,粮粒丰储,纵有十载口收.彝从人无菜色,口波所利,不耕口获之口,才之所多,未乏南山之有。若池之流,岂不保全口诈者与?聊述短辞,用申诚曲云尔。颂曰:皇皇前祖,睦口后昆,上祢京兆,奕叶高门,流派南地,盖众无论,遍满诸邑,宗庙嘉存。其一。世世相习,意也不难,乡土首渠,民众益欢,文武全备,是君(?)安。猛兽渡(?),本郡穷残。其二乙。庶男志壮,妙女更极,人皆礼仪,俱闲秽色。苗(?)滋耽,拼农尽力。斗争不起,咸统区域。其三。诗曰(五言):

近濆纵横越,募岱去来阑,千岑为口绝,三峡以衢难。

庶捷犹求跨,郡攘口能观,若固于兹第,永世保无残。

智城洞碑

廖州大首领左玉铃卫金谷府长上左果毅都尉员外置上骑都尉检校廖州刺史韦敬办智城碑一首并序

若夫仰观天文,有日月星辰之象,俯察地理,有岳读山河之镇。赤口口圃,癖妮间之仙都,金网银台、列派洲之秘境。皆口口蓄泄元气,崩腾横宇宙之间。苞括群灵,砂邀出埃尘之外。自口口口羽登宵汉,襟情与造化齐功,志想与幽宜合契者,欢口口得而跻焉。然则智城山者,廖州之名山也。直上干万切,周围数口里。昂昂焉,写崇岱之真容,隐隐焉,括蓬壶之雅趣。丹口口嵋,掩朝彩以飞光,玄帕联峨,含暮烟而孕影。攒峰谏峭,堑碧口口舒莲;骇壑澄渊.纫黄舆而涌镜。悬岩坠石。存羊伏虎之口。落涧翻波,挂鹤生虹之势。幽溪积阻,绝岸峥嵘,灵卉森罗,豁口口初,疏藤引吹,声含中散之弦,密第承风,影口步兵之钵。口芝挺秀,葛川所以登游;芳桂从生,_王孙以之忘返。珍禽瑞兽,接翼连纵,穴宅木栖,晨趣昏啸。歌莺转响,绵蛮口玉管口口。舞蝶翻空,别肠乱琼米庄之粉。尔乃郊原秋变,城邑春移,木落而天朗风清,花飞而时和景淑。则有丹丘之侣,玄口之口,口羽盖于天垂,拖霓裳于云路;缤纷鹤驾,影散维山之尘,仿佛龙舆,口口口口之水。兼乃悬瓢荷慕之士。离群弃口之人,或击壤以自娱,时祸耕而尽性,清琴响亮,韵雅调于菱歌,浊酒沦漪,烈口口口董席,实乃灵仙之窟宅,贤哲之枚居。复涧连山,真名胜境。重峦掩映,氨氯吐元气之精,叠嶂扎纷,映轧纳苍黄之色。壮口更壮,实地险之不逾,坚之又坚,口丘陵之作固矣。韦使君性该武禁,艺博文抠,睹祸福于未萌,察安危于无象。往以萧墙起衅,庭树睽阴,蓄初兼年,推锋盈纪,遂乃觑兹险奥。援创州庐,烈位颁曹,砒平绳直、周迥四面,悉愈雕镌,绝壁千寻,皆同刊削。前临沃壤,凤粟与蝉稻芬敷;后尔崇隅,口雾与翠微兼映。澄江东逝,波开灌锦之花;林麓西屯,纂结成帷之叶。傍连短娇,往往如烟,斜对孤岑,行行类网。表山内水,口暴客之咽喉。涧户汤池,为奸穴之铃键,重门一用,无劳击析之忧;沟恤再施,永绝穿窃之患。故得冤踪退散,稗口口口之口,口口口口,口口外御之志。重乃恩逾鲁卫,意洽金兰,同气之义实隆,股肪之情弥重。岂不恃名山之景柏,托灵岳之鸿胧威。口危镯于安肩,静灾涂于美术?至于小池浅诸,犹彰文士之歌。况乎崇岳神基,罕得缄于明颂。聊镌翠峨,勒此微酞。庶地革口,口口口口不朽。其词曰:天地廖廓,阴阳迥薄,五镇三山,卜溪万壑,积涧幽阻,攒峰磊铭,神化枚归.灵只是托。其一。崇哉峻岳,口口口口。澹棍镜,辣削舒莲,虚窗写月,空姑含烟,藤萝郁翁,林麓竿改,寻之口极,察之无边。洪荒廓落,咸归自然。其一二。碧娇口口,口口口晰。玉室玲珑,冰泉澄沏。浮丘玩赏,子搞登渴,众化所都,群灵之口。其三。峰岑隐映,岩穴杳冥,崩腾岸响,脂朋风声,口口口口,兰蔚驰馨。田家酒浊,涧户琴清。烈真登险,灵仙所口。超超忽忽,元口口精。其四.灵山作固,中连外绝。断岸成湮。孤峰口口,口口韬刃,穿窃罕越。因兹隔碍,咸归忻悦。其五。同气情申,阳墙讼息。尺土口口,斗粟分食,切切其心,怡怡其色。再洽服口,口口口口。其六。川原陕轧,冈峦纷红,险隘难畜,襟期易守。处之者逸,居之者久。永弃危亡,长归遐寿。作诫后昆,垂芳来胃。一口口口,口口弗朽。其七。维大周万岁通天贰年岁次丁酉肆月丁卯朔柒日癸酉检校无虞县令韦敬一制。

这两块石碑在壮族历史上的重要意义在于:

1 .前碑刻于永淳元年(682 年》 ,是唐高宗李治的年号,后碑刻于万岁通天二年(697 年),是武则天称帝后的年号。这两块石碑是壮族地区至今发现的年代最早的碑刻,特别后一块碑用武则天时所创制的新字,如:天写成壬,地写成(?),(?)是日,(?)是月,O 是星星,它具体而深刻地反映了中原文化在俚僚地区传播的力量。

2 .从内容来看,两碑都热烈歌颂奴隶主为巩固权力的努力,希求能“永世保无残”的企望。从前碑来看,是为保卫奴隶主的权势,修筑一个城堡,把粮食财物集中保存,说明奴隶主怕奴隶暴动而采取的安全措施。第二块碑表现出前一段时期韦敬办这一奴隶主为了和兄弟们争夺权势而大动干戈,最后得到胜利,整个碑文歌颂他统治的地盘环境幽雅而稳固,社会秩序稳定,人民生活安宁。

3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块碑中有几个字至今从任何汉文字典查不到,也不是武则天发明的新字。如“?”、“?”、“?”“?”、“?”。只有“?”字在今之壮族巫经经文手抄本找到,读为“那”,即田的意思。所以许多文字专家认为壮族民间流行的古壮字(即土俗字)在唐朝就开始了。

4 .关于两碑均谓韦氏家族乃京兆一带散落于岭南的后代,对此,作如下说明:

自从曹丕篡权以后,为了巩固其政权基础,立了九品中正之法。因为在这之前,两汉政治均为士族集团所把持,曹操时候因曹氏是寒门,被人瞧不起,曹操所以不篡汉,实际是士族大姓起了阻碍作用。在东汉,士人定品做官,已成定例,即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

曹操死后,曹丕继承王位,听拥曹派士族陈群建议,定九品中正之法,在各州成立大中正官,评定本州本县士人的等第,官员即从高级中级士族中选择,得到新士族的拥戴,曹丕才顺利地做了皇帝。

东晋偏安江南,因为东晋王朝的君臣都从山东渡江避乱,因而崔、卢、李、郑、王、谢等称为大族,历南朝各代没有改变。到李世民时代,感到旧的士族制度不符合时代要求,当时的大巨岑文本上新的《氏族志》 ,沿用崔、卢大族,李世民很不满意,乃叫高士廉修改,把各地大姓如关中、东南、山东以及鲜卑等少数民族都包括进去,订出一个统一的标准。但仍没改好,因为他们仍以崔民斡为第一等(上之上》,李世民仍申斥他们。因为崔民斡只是一个黄门侍郎。后来才改皇族为第一等(上之七),外戚第二等(上之中),但仍把崔民斡列为第三等(上之下)。

由于士族门第影响当时人们做官的升迁,因而人们便想方设法挤进士族行列中去。著名诗人李太白本来出生于西域,也曾冒充为陇西成纪人,以便和皇帝攀本家,但没有得到皇族的承认。又如:武则天时归降的契丹酋长李楷洛(即李光弼之父)本是柳城(今辽宁省朝阳)人,但却自谓“本出于陇西”,并解释说:“吾祖本汉将(指李陵),辱于单于之庭。”唐初名将河央那忠,本来就是突厥王子,却自称是夏之苗裔,后没于西域子孙改为史姓。欧阳修在《新唐书?高俭傅赞》 中说得很中肯,说唐朝重士族门第出身,因而盛行浪托攀附之风。“言李悉出陇西,言刘悉出彭城,悠悠世胙,讫无考按,冠冕皂隶,混为一区。”

从以上历史背景来分析,岭南大首领韦敬办自称源出京兆,关中首姓大族正是姓韦。在唐王朝中不是外戚就是宰相,正好攀附,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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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歌圩和壮族民歌

歌圩源远流长,是壮族至今仍保留原始祠神娱乐的一种风俗。古越人喜好歌,因而就产生对善歌者的崇拜,俗称歌仙。

《 宾州志》 引述南朝梁时吴运编纂的《 安城志》 中“乡客唱和成风”的记载。至于歌圩的记载,最早也是南朝沈怀远的《南越志》 ,此书早佚,但清人李调元的《 南越笔记》 卷l 引用下面几句话:“越之市名之好,多在村场,先期招集各商或歌舞以来之,荆南岭表皆然。”岭南越人善唱歌,在唐时已为中原人所熟知,因而张藉在《送严大夫之桂林》 诗中有“听歌难辩曲,风俗自相谙”之句。

有了唱歌的风俗,又有对善歌者之崇拜,就有壮族歌圩,以及民间传说中歌仙刘三姐产生的土壤了。

歌仙刘三姐是以后人们的叫法。在壮族巫经《 布洛陀经诗》 中却没有说她是姓刘。在古壮文里是这样写的“寮三妹造(亻友)”(壮文:Raeuz sam mei cauh youx ,国际音标:略) ,这个“寮”字,乃是“我们”的意思,“亻友”是指爱情、情人、婚姻。意思是“我们的三妹制造爱情(人间婚姻)”。按照巫经讲到这一节时,有九头蛟造沟,九头龙造泉水,我们三妹造爱情.安落人造牛,九头老太婆造猪 … 等一系列神名,都没有姓氏,这很符合古代壮族没有姓氏的说法。看来这个“寮”字,后来讹化成“刘”字了。

岭南唐代以前和唐代,俚僚族的大姓中没有刘姓,可见这个传说人物不属于奴隶主的大姓阶层,而应该是属于没有编户资格的奴隶阶层人物。

岭南土著姓名,很多是以排行来呼叫的,桑悦的《 壮俗诗》 提到“朝甫先加老唤公”非常概括。这句诗的意思是:壮族的名字在年幼时称为朝某(男称“特某”,女称“达某”) ,到生厂小孩就叫“甫某”,老了有了小孙子,别人就称你“公某”了。至于平辈之间,往往依排行来呼名,是长子就呼特大,是长女就呼达大。寮三妹,就是“我们的三妹”了。

很多古籍记载有刘三妹的事迹。

《 洞溪纤志》 的作者陆次云讲,“刘三妹者,不知何时人。”而《 浔州府志》及《 贵县志》 皆言是在汉刘晨之后。刘晨,当是传说中汉明帝时阮肇采药入天台山遇见神仙的刘晨,刘晨后来也成仙而去,显然把刘三姐攀附到神仙家族去了。后面则讲刘三妹之父名尚义,在唐庄宗时流寓浔州.按唐庄宗即后唐皇帝李存勖 ( 904 923 年),则和世传刘三妹生于神龙年间(7 01705 年)相差两百年。而广东阳春县通真岩刻石已有“刘仙三姐歌台,乾化乙亥重阳日”等字样,说明乾化年间(911 915 年)阳春已有刘三姐歌仙传说,而乾化乃后梁年号,乙亥乃五年,当为公元915 年。从刘三姐民间传说中的原来造型看,刘三姐善歌是其显著特点,至于巫的气味也很突出。如她能把江边的鹅卵石用火来煮成糍粑;能把鸭子的头折断了,再另装上去成为花头鸭;又能驱使阴兵为她筑城;一人一天可插完满垌的秧田。壮族民间妇女原有“下阴曹”或称“月亮姑娘”的巫术活动,即可以用巫术使人到另外一个世界去会见死去的灵魂或远方的亲人。其咒语为:“手动动,脚动动,三姐带妹(指行巫术者)过黑风洞,手摇摇,脚摇摇,三姐带妹过奈河桥。”说明刘三姐的原型乃是一位巫女。凡巫者一定会唱歌,当是巫术文化产生这样一个传说人物。其成型及流传的时间当在唐代。因为乾化五年间的刻石距唐朝灭亡的唐哀帝李(木兄)天祐四年(907 年)只差7 年左右。当然先有传说后有刻石,刻石称刘仙三姐不可能是短期得来的称呼。

歌圩起源于祠神活动,祠神在岭南是巫职业所为。巫带头唱歌,歌声才起。以后,从祠神活动蜕化为男女追逐歌唱的歌圩,主要就是歌唱爱情为主,奴隶们生活在艰苦困难环境中,只有歌圩才能抒发出胸中的闷气,追求爱情便成为人们精神生活的唯一途径,因而抒发情绪为主的情歌就会成为口头创作的唯一主题。所以巫经中“尞三妹造酉”即刘三妹制造爱情(包括恋爱、婚姻)也就成为民间传说的基础。壮语的“尞”和粤语的“刘”念出的声音是相同的,因而“寮”讹转为“刘”是必然的事。因为操粤语的人一般有了姓氏,壮族的下层民众还没有姓氏,有姓氏的人必然用自己的习惯方法来理解没有姓氏民族的叫法,把“寮”称为“刘”,也就顺理成章了。

情歌原来在原始社会人们自由性爱时就已产生.但是进入奴隶社会以后,夫妻的结合是奴隶主支配的,很多地方都实行配婚制度。奴隶主对奴隶的婚姻要求,是为了给奴隶主增加生产力,因为奴隶们生的孩子就是奴隶.奴隶生下的孩子多了,是给奴隶主增添财富。当然就无真正爱情可言。唯有到歌圩“放浪”(壮语的意思指放野牛)时节,才能去寻找真正要爱的对象。这时,感情才能抒发,用美好的词句表达自己的真情,这时才能得到精神上的解放。

作为民歌的发展规律,一般来说是从少数句子发展到多数句子。壮族的民歌,最少是两句,也有三句、四句以至于多句的。流行于靖西的两句式如下:

Beg bae mig ( mwh ) loiz ( lawz ) ndaej daen ( raen ) moq.

Genj sih ( genbuh ) buz goiq mbouj hawq ) vaeg ( veih ) naemx ( raemx ) da .

译文:相别何时重新相见,

衣袖不干只为泪涟涟。

三句式的情歌,可举田林流行的例子:

lug bouxlawz daenj buh bik ciuq raemx ?

daenj buh gyaemq cieg mbwn ,

ndwn giz de baenz yiengh .

译文:

谁家女孩穿碧绿的衣裳映照水面?

那紫金色映照蓝天,

站在那里美如天仙。

四句式的:

女:M ingh nuengx mingh duzyiengz ,

Banh biengz gwn mbaw faex ,

Donq gwn cib donq daej ,

Hix mbouj ndaej mwngz gvan .

男:Meh cingj gimq naengh ranz ,

Yaengx mbouj ok duzfangz ,

M ingh hoen go mbin sang ,

Bae ndij nangz caemh youq .

译文:

女:妹命是羊命,

浪游四方食树叶,

食一餐呀哭十餐,

也不得郎做姑爷。

男:娘请巫婆来卜卦,

卜算不出什么鬼,

哥的魂魄已高飞,

落在妹家未曾回。

多句民歌,也叫排歌,句无定字,首无定句,全以抒发感情完毕即成一首情歌,和汉字五四运动以后出现的新诗体一样。如:

Gojsikgo va hau

Sauhndei hwnj gyang haij ,

Cik ndeu ututeujeuj baij roengz vaengz raemx goenj ,

Hawj go yied yawj yied gyaez daengz saihoz yaek goenq ,

Go baenz duzroeg mbin bae siengj dot gwn mbouj ndaej ,

Go baenz duzbya youz bae yaek faen gwn mbae ( mbaw ) goj mbouj ndaej ,

Go haemz aen haij neix gvangqlangh caeh ,

Go haemz ruz mbouj saz bae coh ,

Go caen haemz aen haij neix gvangq ,

Haemz nap langh neix hung ,

Siengj bungz va hau go nanz mbit .

Goisik ha gojsik ,

Gojsik go va neix hausek .

译文:可惜那白花树,

长在海中间,

弯弯曲的那一枝摆下漩涡滚滚的龙潭里。

给哥越看越爱得喉管要挣断,

哥变飞鸟飞去想啄食嫩芽又不得,

哥变游鱼游去要搞食绿叶也不得,

哥恨这海广阔无边。

哥恨无船无筏靠拢树前,

哥恨海宽无堤岸,

哥恨潮浪比天宽,

想摘白花哥难掐。

可惜呀可惜,

可惜这棵花树白鲜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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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美术音乐与舞蹈

美术包括壁画艺术、金属铸件艺术和陶塑艺术。

崖壁画在汉代以后已消失。金属铸造艺术主要是铜鼓艺术,在初唐,还呈兴盛之势,但到了唐代中叶逐渐衰落,虽然考古材料中还有发现,但已很少。说明代表奴隶主权器和神器的象征物已逐渐衰落。桂西一带虽然还有奴隶制度存在,但在羁糜制度的统治之下,这些奴隶主均系分散的力量,其上有朝廷官府所制约。分散就说明势力范围缩小,权力也就削弱,没有更大的财力物力人力来从事这种活动,加上中原王朝每次派兵镇压,均没收铜鼓,用以说明奴隶主权力的丧失,因而铸造铜鼓,等于是重新称王,也为朝廷所忌讳,这也是中原王朝常常对西南少数民族禁售铜金属的政治原因。

另一方面,由于中原文化的传播,实用的铜器兴起来,其中以铜镜居多,最有特色的是1976 年在恭城栗木出土一方“莲花纹铜镜”。1972 年在北海高德出上的“瑞兽莺凤纹细镜”。1973 年在藤县出土的“海兽葡萄铜方镜”。这些铜镜铸造工艺精致,造型优美,镜背均铸有浮雕式的花纹图案,形象生动,意境深刻。但其中的艺术形象,已转入世俗化,虽有企求吉利的愿望,但却很少把人的命运和神鬼相联起来。

至于陶塑艺术,原来两汉和魏晋六朝以来俚僚人地区出土的墓葬,往往有很多陶塑陪葬品,有动物,有家畜、楼房、庄园,那都是希望这些人死后仍享受优裕的生活。到唐以后也消失了,这是一个风气的转变,转变的原因是士族势力的没落,奢葬之风遂止。代之而起的是以竹木纸扎工艺品来代替。陪葬的明器已用竹木构架和纸扎,这些东西不能陪葬,只能烧化,所以考古出土也就不存在了。新出现的是一种造型别致、奇特的施釉瓷陶,因其主要用于存放死者的骨灰,故又称“魂罈”。其罈为鼓腹、平底、轮制、素面,外壁施酱色釉。上半部捏塑各种人物、家畜、家禽形象,逐层而上,形似宝塔状,其中以佛像居多。佛像依次盘脚而坐于莲花座上,神态端详安静,形象生动,作风朴实。但是,实用艺术反而表现在陶瓷等实用器物上,有美术装饰,然而这些已完全按照中原艺术构图。

唐代以后,由于中原文化进一步向岭南传播,中原民间道教的一个支派梅山教派,也流传到岭南来,原来流行的巫也起了变化,巫舞原来是舞,现在则形成表演神灵的傩舞,其不同的地方就是加上了情节,向戏剧方向发展。例如,春堂舞,本来就是表现人们舂米的动作,原来的本意是为死人准备行粮的。“广南有舂堂,以浑木为槽,一槽两边约十杵。男女间立,以舂稻粮。敲磕槽舷,皆有遍拍。槽声若鼓,闻于数里,虽思妇之巧弄秋砧,不能比其浏亮也”。为现在则发展为表现插秧、车水、打谷等整个劳动过程。

绣球舞,原来是在歌圩上男女双方互送礼物,这些礼物和石块包起来,甩过去甩过来才不容走脱方向,所以古代叫做“抛帕”(今西双版纳仍叫丢包),现在则已改为绣球。

音乐和舞蹈逐渐分离,歌圩中的对唱就只有唱,而唱则着重词,而不是歌声。和祠神活动的宗教习俗也分离了,向世俗化、生活化发展。说明人的观念中对神权观开始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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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7 22:32:00 |只看该作者

读史明志,缺乏历史教育的民族很难知道自己从何而来,应该走向何方。

一个民族,如果没有自己的历史教育,就永远附庸于别的民族。特别是在具有经济,文化优势的民族面前更会自卑,对自己的民族就会越来越无感情。树立民族自尊心、自豪感之要在于知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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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6 22:13:00 |只看该作者


    
第七编
     
民族区域自治时代——社会主义时期


    
(建国至自治区成立)


    


    


    
第一章
     
壮族历史的新纪元


    


    


    
1949年12月11,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镇南关(今友谊关),宣告广西全境解放,壮族人民和全国各族人民一样获得了新生,壮族的历史也从此开始了新的纪元。接着,在壮族地区建立了各级人民政权,壮族人民与各族人民一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继续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遗留下来的任务,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而奋斗。首先,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消灭反革命残余武装,巩固人民政权,为一系列的社会改革扫清了道路,打破了国民党反动势力企图在边疆民族地区建立所谓的“根据地”的妄想。其次,是进行土地改革运动,摧毁了地主阶级的反动统治,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建立农民土地所有制。第三,进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生产资料从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转变。壮族人民和全国各族人民一样,在党的领导下走上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


    


    

第一节
     

     
广西的剿匪斗争


    


    


    
解放初期的剿匪斗争是广西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保卫胜利果实,巩固人民政权而进行的又一场艰巨的斗争。经过人民解放军和广西各族人民的团结战斗,到1952 年底,全歼(包括毙、俘、自新)境内土匪46万多人,胜利地完成广西剿匪任务。


    
壮族地区是广西剿匪斗争的主战场,壮族人民为剿匪斗争的胜利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在壮族人民革命斗争史上谱写了光辉的一页。


    


    


    
一、反动势力灭亡前的疯狂反扑


    


    


    
解放军进入广西时,主要任务是消灭国民党的主力部队,对广大农村中的反动封建武装和潜伏于各地的残余反革命武装骨干还来不及清剿。广西解放不久,这些反革命势力就在台湾国民党蒋介石集团的指使下,蠢蠢欲动,先后发动反革命暴乱,纠集成股匪,向人民进行疯狂的反扑。这些股匪成份,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国民党溃退前夕预谋留下的一批反动军官、特务为首纠集的股匪。其中,潜伏于壮族地区的主要有:以“桂中军政区”司令何次三、副司令向天雷(台湾派遣的特务)为首的近l万人枪,活动于柳州北部的四十八弄地区。“桂东军政区”司令甘竞初、副司令甘竞生和“反共救国军第三路军总司令部”总司令罗活挂名而实际由杨创奇(匪第四十八军军长)指挥的股匪3 万多人,活动于以大瑶山为中心的桂中地区(其中西部为壮族地区)。以“中国人民反共救国军黔桂边区军政司令部”司令陈与参为首的股匪1.6万余人,活动于桂黔边区,包括宜山大部,罗城、思恩、天河、宜北、河池、南丹等7个县全部。“中国解放人民建国剿共军第七集团军”总司令吴中坚的股匪近万人,活动于百色地区。“桂越边区第一方面军”司令姚槐为首的股匪活动于中、越边境。以“粤桂边反共救国军”总指挥韦秀英为首的股匪活动于十万大山区。二是反动地主恶霸纠集的土匪武装。他们作为国民党反动统治的社会基础,不甘心于自己的失败,在解放后也纠集土匪跟随国民党反动军官进行暴乱。三是打家劫舍的惯匪.他们此时是反革命武装力量的急先锋。这些反动势力,造谣惑众,威胁利诱部分群众为匪,一时间,反革命气焰十分嚣张,烧民房,抢公粮,强奸妇女,破坏交通,袭击解放军分散部队,捕杀政府工作人员和进步人士以及无辜群众,无恶不作.广西各族人民又一度陷于水深火热之中,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遭到严重的威胁。据对壮族聚居的邕宁、崇左、马山、龙茗(现属天等县的一部分)以及宾阳5 个县的不完全统计,土匪在暴乱中攻打县、区、乡人民政府达80 多次,一度控制着壮乡的许多地区。在宜山专区,土匪控制了730 多个村庄,占全专区村庄的50 %以上。而解放军只控制416 个村庄,占31 %强,其它地区为双方争夺之地。


    
匪乱期间,壮族地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了严重的损失。柳州专区在3 个月时间里,遭土匪惨杀的解放军战士、政府工作人员即达187人,被打伤44人,俘10人,抢去稻谷95.1 万斤。1950 21日,土匪围攻柳城县古碧区人民政府,区长以下14 人全被土匪杀害。宜山专区的宜山县1 年内被土匪杀害的区、乡干部和工作人员、农民积极分子、进步人士以及党员、干部家属共775人,抢粮食45 万斤.抢耕牛2430 头,猪543 头,烧房屋75间.百色专区被杀害的干部战士和群众500多人,烧民房8000 多间,抢牛马2 万头(匹)。据对南宁地区的宾阳、横县、武鸣、上林、同正(现属扶绥县)等9个县的统计,被杀害的干部达450 多人,民兵和群众600 多人。同正县副县长农西到四区开展工作,与四区的14 名干部一起被土匪杀害,而且其肝亦被土匪取食,残酷野蛮至极。


    


    


    
二、进剿土匪,为民除害,定国安邦


    


    


    
1950
l l0日,中共广西省委、广西军区发出《关于剿匪工作指示》 ,指出:“剿匪斗争不只是军事斗争,而且是政治斗争,清剿匪特、巩固治安、发动群众是全省1950 年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并提出了上半年肃清股匪,下半年肃清散匪的具体斗争目标。随即组织了主力部队10 个师l 个团和地方武装共14 万多人投入剿匪斗争.担负壮族地区剿匪任务的主力部队有:45军全部及151 师(兼龙州军分区)、152 师(兼宾阳军分区)、38军的335 团和百色军分区。


    
但由于19502 3 月间土匪暴乱来势突然、凶猛,解放军思想准备不足,兵力分散,作战较被动。至3月底,各地匪乱尚未平息。


    
3
月下旬,中共广西省委召开第一次高干会议,提出重点剿匪,发动群众和主力部队地方化等方针,明确了剿匪和发动群众的方向。


    
在南宁地区,4月中旬至5月初,解放军在横县镇龙山歼灭了土匪“广西左右江反共别动军”第五军800 余人,在绥渌县(现属扶绥县)后寨石山区歼灭“桂境第一方面军”十一纵队第二联队黄配鹏股匪500余人,在宾阳县东的樟木、蒙公地区歼灭“反共救国军”第十二纵队司令陈洪豪所部700余人。


    
5
月中旬,广西军区集中兵力对桂东南地区实施重点进剿。参战部队有45 军及宾阳、龙州、武鸣、玉林、梧州等军分区所属部队共8 个团。经3 个目的进剿,该地区土匪气焰已被压下去,生擒匪首“桂南反共救国军”独立兵团第二军军长朱光奎、副总指挥李扬威等。


    
6
月,美帝国主义发动了侵略朝鲜的战争。我国境内的反动分子在“第三次世界大战就要爆发”的叫嚣下,蠢蠢欲动。在壮族地区的土匪公然于首府南宁附近的邕宁县成立伪省府、专署、县府,在百色、乐业、天等等县成立伪县府,进行抽税、要粮、抓丁。百色专区的西隆、西林县为匪占据,乐业、东兰、凤山、凌云以及宜山专区的南丹等县遭匪围攻。他们叫嚷要在这些地区建立所谓“游击根据地”。


    
这一时期未能把土匪镇压下去,主要原因是军事上重点不重,政策上过于宽大。9月,广西全党全军进行整风,基本纠正了“重点不重,过于宽大”的错误;17 日,省委、省军区作出《关于镇压与宽大政策的具体规定》 ,接着又分别发出了《冬季剿匪指示》 和《冬季四个月剿匪计划》 ,要求全省的“一切工作必须围绕剿匪这一中心任务进行”。决定以桂东南为重点剿匪区,各专区也选择重点开展进剿。


    
9
14 口,解放军134 师对邕宁地区股匪进行清剿,至12月底共歼灭匪伪省政府、专署及4个师5个纵队番号的土匪48 股,7141 名,取得了冬季剿匪第一仗的胜利。


    
11
月间 ,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电示广西省委和广西军区领导,要求广西必须在1951 5 l 日前完成消灭全省股匪任务。同时令中南军区政治部主任陶铸和中共中央华南分局书记叶剑英到广西协助剿匪工作。11 月底,在陶铸、叶剑英的主持下召开广西省委第三次高干会议。会议总结剿匪工作,制定了剿匪工作方针、政策,确定以桂中的瑶山和桂南为全省重点剿匪区。


    
12月25
日,解放军集中兵力进剿广西最大匪巢之一——十万大山区。这里地处桂南南部的壮族聚居区,与越南毗邻,是蒋介石指定的全国15个反共游击根据地之一。至1951 2 月中旬止,该地区3 万多名土匪已基本被歼灭,匪首韦秀英被击毙。


    
1951
l 8 日,解放军集中14 个半团的兵力和数万名民兵群众会剿大瑶山股匪。集干该地区的土匪计有8 个军、13 个师、7个旅、2个纵队、7个支队番号,共3 万多人。它不仅是桂东北地区土匪的指挥中心,而且实际上是全省土匪的总指挥部。经军民团结战斗50 多天,共歼匪3 .8 万多名,彻底摧毁了土匪的老窝,主要匪首甘竞生、杨创奇、林秀山、韩蒙轩等和土匪主要骨干无一漏网。


    
3
月初至4月底,解放军挥戈向柳北和桂西北地区的土匪进剿,经与云南、贵州、湖南等省军区的部队共同努力,一举歼灭了柳北的四十八翼、九万大山及桂西北等地土匪。大匪首何次三、向天雷、陈与参、吴中坚纷纷落网。至此,全省基本肃清股匪,如期完成毛泽东主席要求的剿匪任务,毛泽东主席为此给广西来电嘉勉。


    
5
月以后,各地全面开展清匪反霸运动,又清除了一批散匪、特务,镇压了各地农村里通匪、济匪、参匪的恶霸,从而彻底根除了匪患,1952 年底剿匪宣告结束。


    
云南省文山壮、苗族地区,到1952 年年底也胜利完成剿匪任务,共歼灭和收降土匪2万多人,缴获枪支l 万多支,子弹13 万余发。


    


    


    
三、壮族人民在剿匪斗争中的贡献


    


    


    
在剿匪斗争中,广大壮族人民发扬了革命优良传统,为保卫新生的人民政权,保卫家乡,与土匪进行了英勇的斗争,产生了千千万万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涌现出许许多多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壮族人民为广西和壮族地区剿匪的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


    
1950
年春、夏期间,壮族地区匪乱严重.形势十分严峻.在解放军兵力不足又分散的紧要关头,广大壮族干部、民兵拿起枪杆积极配合解放军作战,有的还独当一面,有力地打击了土匪的疯狂反扑。4 26
    
日,忻城县城遭300 多名土匪围攻,守城的地方干部和5 名县大队战士,在县长、代理县委书记(均为壮族)的指挥下坚守县城5 昼夜。后来在附近各乡的壮族民兵增援下才得到解围。他们的英雄事迹得到了中南军区嘉奖。6 月至8 月,驻守河池县长老乡的解放军指战员和地方干部民兵3 次打退了匪黔桂边“第三纵队”的进攻,粉碎了土匪妄图与盘踞在河池、宜山、都安3 县交界处的股匪连成一片的阴谋。7 22
    
日夜,上林县九龙村张庄的一位壮族民兵和父亲、妻子、弟弟在4 名民兵的配合下,同围攻该庄的400多名土匪展开了激战,毙匪9 人。次日在解放军和民兵支援下解围。县政府奖给这位民兵一面“英勇抗匪百发百中”锦旗和1 支步枪。此类例子,不胜枚举。


    
据广西军区不完全统计,1950 年一年广西民兵单独或直接配合主力部队作战共2966 次,参战的民兵,仅平乐、龙州、南宁、宜山、柳州5 个分区即达21171 人,总共歼匪的71 名(其中有匪首277 名),还缴获一大批枪支弹药。


    
在剿匪斗争中,解放战争时期曾是党领导的游击根据地里的人民群众发挥了重大作用。在游击根据地里,由于早已推翻了国民党反动派的基层政权,人民的思想觉悟有了很大提高,土匪的活动很困难。如粤桂边纵队第八支队二十二团根据地上林县北六区,土匪还来不及暴乱就被区中队和人民群众一一抓获,共抓了80 多名土匪,使本地区治安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为了保证剿匪部队的供给,广大壮族人民纷纷行动起来,克服了交通不便等困难,为部队运送粮食、弹药,修桥铺路。1950 12 月,为了使部队车辆顺利进军瑶山,武宣县群众4 天内便修好了金鸡至三里乡三江坝全程130 里的道路。1951 2 月,解放军进剿大明山区股匪时,夭寒地冻,山高路险,后勤保障非常困难,上林县的壮族群众在大年初一、初二就给解放军运送粮食、赶修山路。在进剿镇龙山土匪的战斗中,由横县独田、甲俭、六成等村民工组成的运粮队,因部队多次转移,他们追赶了3 3 夜,才把粮食送到战士们手中。战士们感动得热泪盈眶,称赞他们是“顶呱呱的运粮大军”。


    
股匪基本肃清以后,漏网的一些匪首和骨干,在山林之中苟延残喘。壮族人民踊跃地参加了肃清残匪的战斗。在“梳蓖式”、“拉网式”、“穿梭式”的大搜山活动中,充分显示了人民战争的威力。宜山县组织3 万群众参加的大搜山,捕匪124 名,缴获枪128 支。1 名伪县长和l 名匪首落网后哀叹说:“本地人都随大军了,没法子了。”


    
在党的政策感召下,不少土匪亲属提高了觉悟,积极配合解放军和人民政府将土匪捉拿归案或劝其投降自新。武宣县石苟村有一壮族妇女的丈夫和家公当了土匪团长、师长。她耐心地开导潜回家里躲藏的丈夫和家公向人民政府作了自新。融安县有一老汉主动领着工作队走岩串洞,用壮语传达党的剿匪政策,使当匪连长的儿子带领27名土匪出来投诚。


    
在剿匪斗争中,壮族儿女英勇顽强,不怕牺牲,与土匪进行生死搏斗,涌现出许多的英雄人物。上林县的县大队参谋韦护元(壮族)只身上山闯入海拔1760 米的大明山龙头山匪穴,降伏了“第六联队长”等5 名顽匪,荣立大功一次,出席了广西军区第二届庆功大会。来宾县中南乡民兵黄国义,在单脚村的一间小屋子里,与20 多名土匪激战20 多小时,最后因弹尽而英勇牺牲,被广西军区授于“民兵英雄”称号。


    
广西剿匪的胜利,巩固了人民政权.为实行土地改革等一系列社会主义改造扫清了道路。同时,粉碎了国民党反动势力企图在边疆民族地区建立所谓“根据地”的美梦,有力地巩固了祖国边防。


    


    

第二节
     

     
壮族地区的土地改革运动


    


    


    
1951
年下半年,壮族地区基本肃清股匪以后,首先在部分条件较好的地区进行土地改革。1952 年夏,土地改革在大部分地区铺开,至1953 年春全部结束。从而彻底摧毁了地主阶级的反动统治,粉碎了压在农民身上的封建枷锁,实了农民千百年来追求和向往的“耕者有其田”的愿望.


    
一、不合理的土地占有制度及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压迫和剥削


    
明末清初,壮族地区改土归流,土官制度被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取代了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地主经济逐步发展,到了民国年间,地主阶级已占有大量的土地。


    
在广西,壮族地区占农户数50 %的广大贫雇农,仅占有土地的13% ,而占农户数5%的地主阶级,却占有土地40 %以上。据柳江县4个壮族村庄的统计,地主占总人口的3 .5 % ,却占有耕地面积的55.99%。靖西县有一大地主占有耕地上千亩,而该县贫雇农平均每户仅有耕地6.2 亩。云南省文山壮族地区,地主所占有的耕地也占总耕地面积的一半以上。地主的大量土地是通过巧取豪夺而得来的。据广西宜山专区土改时的调查表明,地主通过斤斗利、硬利、过街利、抓押利、卖青苗等各种高利贷剥削和高达70%的地租来掠夺农民的土地。有的是通过当土匪、窝匪、贩烟土、开赌场强行夺取的。有的则是当伪乡、村长勒索霸占起家的。他们以沉重的封建剥削,使农民世世代代陷入贫困的深渊。在壮族地区,地主阶级剥削农民最基本的方式是封建地租。地租形式有分额租、实物租、货币租、劳役租4 种。分额租的剥削是相当苛重的,佃主与佃农一般为“对分”、“四六分”、“三七分”,如果德县(今属平果县)的地租是按当年租地产量比例分配,水田多为对分,主佃各半。实物租,不论年成丰歉,按定额纳租,水田一般亩纳谷200斤。货币租,民国三十一年(1942 年)水田每亩每年纳国币100 元,畬地为70 元。劳役租,一般为佃耕一亩帮耕一亩。其次是押租制,其形式有佃押、加押、变交押、人质押等。还有一种叫黑押即变相的押金,所交的押金相当于一年的租额,实际上是佃农给地主的卖身保证金,迫使农民在未进行生产前就落入高利贷的魔掌中。第三是放高利贷。地主放高利贷的形式与内容种类繁多,有银贷、谷贷、肉贷、牛贷、猪贷等等。如那坡县农民向地主借钱时,一般借1 元还1.5 元;借2元还3元;借谷子时,一般是借5o 斤还100斤。农民就是在这种高利贷沉重剥削下,陷入了赤贫如洗的境地。


    
壮族地区的地主阶级不仅在经济上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而且在政治上利用政权、族权、神权等对农民进行统治与压迫。但一般来说,由于壮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因而壮族地区的地主、富农与汉族地区相比,其数量相对少一些,其土地和财产的占有量也少一些。


    
不合理的土地占有制度和地主阶级对农民残酷的压迫和剥削,严重地阻碍了壮族地区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土改前的壮族地区,很多地方还是以简单的生产方式进行生产,粮食产量极低,山地亩产玉米一般为100 斤左有,较好的水田单糙每亩也只有300 斤左右。


    
进行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地主的土地占有制度,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改善和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这是壮族地区剿匪以后的中心任务。


    


    


    
二、土地改革运动的发展过程


    


    


    
壮族地区的土地改革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是在壮族聚居区,与汉族地区土改同时进行,这部分地区的社会结构、政治、经济条件与汉族地以大体相同,土改的内容、政策、步骤也与汉族地区一样.第二批是杂居区,即与其他少数民族杂居的地区,这部分壮族则与这些少数民族地区一起进行土改。


    
第一批地区的土地改革,划分为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全面分配土地,消灭地主阶级;土地改革复查三个大阶段。


    
第一阶段,清匪反霸,减租退押。


    
1950
年春,壮族地区开始进行减租退押运动。解放初期,社会秩序还不安定,减租退押运动仅在部分地区进行。经过减租退押,帮助农民度过了春荒,粉碎了敌人利用春荒煽动农民为匪暴乱的阴谋,初步打击了地主阶级。6 月,朝鲜战争爆发之后,广西匪乱猖獗,剿匪成为当务之急,因此暂停了减租退押。


    
1951
5 月,广西基本肃清了股匪,社会秩序基本稳定。当月,广西省委第四次高干会议决定:“为了巩固剿匪胜利,战胜灾荒,创造土改条件,在全省非土改区,应深入地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减租退押、清匪反霸运动。”6 月,壮族地区普遍开展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各地充分发动群众,向地主高利贷者清算剥削账,迫使他们退还农民的血汗钱,斗争获得了巨大的胜利.据宜山、柳州两专区的不完全统计,在1700 多个村减租退押斗争中,获得胜利果实折谷7000 多万斤,大多数农民都分得了胜利果实,解决了春耕度荒困难,发展了生产。同时又清除了一批土匪及武器。在南宁地区,1951 4月到10 月底止,共清除土匪2.1 万人,各种枪支6万多支。经过这一斗争,地主阶级受到了沉重的打击,群众的思想觉悟有了很大提高,群众组织亦较前大为纯洁,农村阶级力量的对比起了重大变化,优势已开始为人民所取得,从而为土地改革运动的开展铺平了道路。


    
第二阶段,全面分配土地,消灭地主阶级。


    
经过了剿匪反霸、减租退押等一系列运动,地主阶级在经济上、政治上的势力已大为削弱,但是,在广大农村中,封建的土地所有制还存在,广大农民对土地的迫切要求还没有得到满足,农民在经济上还没有得到翻身。因此,进行土地改革,实现“土地还家”,成为广大壮族贫苦民迫切的要求。为了取得经验,从1950年冬至1951 年春,在壮族地区选择择了条件较好的忻城、扶南、柳江、武宣、象县、河池、永淳、迁江等县与10 多个汉族县作为广西省的第一期土改县。绝大部分壮族地区的县则参加1951 年下半年和1952下半年进行的第二、三期土改。土改的内容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把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度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土改的总路线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生产。土改的过程,一般到1953 年春,这些地区的土改运动基本结束。云南省文山壮族地区也在同一时期完成了土改任务。经过土改,广大农民从地主手中夺回了自己的土地。据宜山专区1106 个乡的统计,没收地主阶级的封建土地930705 亩,贫雇农平均每人分得土地近1 亩;耕畜62409 头(其中马4144 匹),房屋107498 间,农具122367 ;粮食10402.7 万斤,贫雇农平均每人可分得100 多斤。


    
第三阶段,土地改革复查。


    
1952
9月,在进行第二期土改的同时,对第一期土改地区开展土改复查工作。这是土改的补课和结束战役。具体做法是:通过想过去、比现在、看将来,查敌人、查队伍、查翻身等多种多样的方式,从群众既有的经验和既有的水平出发,开展反封建的再教育,对继续顽抗的不法地主进行斗争,对隐藏漏网的地主给予揭露,对土改所遗留的不彻底现象重新补救。通过复查,农民组织力量和政治觉悟进一步提高,土改在既有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对发展生产创造了思想和物质上的条件。到1953 年春,土改复查任务完成。至此,第一批土改全部结束。


    
尚有10 多万与其他民族杂居的壮族人,则和苗、瑶、侗等少数民族地区列为广西第二批土改地区。这些地区,多系高寒山区或边沿地区,境内人口稀少,多民族杂居,交通不便,地多田少,农民生活贫困,一般是地主较少,贫雇农较多。


    
1953
11月,少数民族地区土改试点在都安县的57 个乡进行,这里是瑶族与壮族、汉族聚居或杂居的地区,共有人口9.8 万人,其中壮族69682人,占71.1%19541 月,在这些地区土改试点结束后,广西省委、中共桂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总结了经验,1954 l30 日,制定了《广西省少数民族地区土地改革实施方案(草案)》。方案规定少数民族地区土改的总方针、总路线是:“坚决采取慎重的、温和的、曲折的阶级斗争形式,依靠贫雇农,巩固地团结中农;提高阶级觉悟,贯彻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地主阶级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土地所有制,发挥各民族生产积极性逐步改善和提高各族人民生活;巩固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民主专政。”1954 年春,少数民族地区的土改全面铺开。参加土改的有隆林、大苗山、大瑶山、三江等4 个县以及15 个县的一部分地区共77 个区、716 个乡,856039 人,包括瑶、苗、侗、仫佬、壮、汉等12 个民族。具体做法上分两种类型:(l)有土改内容的地区,以土改为中心,结合生产进行。(2)土改内容极少或全部无土改内容的地区,以生产为中心,结合调整土地及解决各种纠纷,发展生产。方案规定,土改中要做好与少数民族有联系的七层人物工作。坚持本民族群众斗争本民族地主的原则,注意民族团结。5 月,第二批土改工作全部结束。


    
土改运动是一场复杂尖锐的阶级斗争。地主阶级千方百计破坏这场运动。他们或分散财物,企图转移视线,蒙混过关,或散布谣言,恐吓农民,挑拨农民内部团结,或残害耕牛,破坏生产,或利用金钱、粮食、女人、小恩小惠、宗族宗派关系等拉拢收买。有的地主竟然使出赠送土地的手段,搞假土改,有的则大摆酒席请全村群众吃喝,以软化麻痹群众,有的甚至组织封建势力,以“保产党”、“十姐妹”、“十兄弟”等名义对抗土地改革。


    
为了完成这次艰巨深刻的土地改革任务,壮族地区的各级党委切实加强厂对运动的领导,抽调了大批干部组织工作队深入农村,贯彻政策,放手发动群众。工作队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深入访贫问苦,与群众“三同”,即同吃、同住、同劳动,进行扎根串连;并通过发动贫苦农民忆苦、对比,挖苦根、算剥削账等办法启发农民的阶级觉悟,逐步地把农民组织成为一支以贫、雇农为核心的强大的反封建大军。地主阶级的阴谋诡计在已觉悟、组织起来的群众面前一一被揭穿。广西百色县的索罗村,群众发动面达成年人的90%以上,儿童也组织起来放哨,监视地主活动。壮族人民在斗争中不仅向地主阶级算经济上的剥削账,而且还清算地主恶霸的抓丁拉夫、参匪济匪、杀人放火、强奸掳掠等政治账。农民以亲身经历的人证、物证揭露地主阶级的罪行。执法机关根据国家的法律和广大群众的要求,对于罪大恶极、民愤大、顽抗到底的地主,召开公判大会,坚决予以镇压。对一般地主,则通过斗争,使其低头认罪,交出土地,接受改造。


    


    


    
三、土地改革后壮族农村的变化


    


    


    
土地改革胜利完成,废除了地主土地所有制,实现了农民土地所有制,地主阶级的封建特权被打垮了,广大农民获得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挣脱了几千年来束缚在他们身上的锁链.在政治七、经济上真正翻了身。农村中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


    
一是土地占有关系起了根本变化。据广西10 个乡的调查,土地改革中没收征收土地占耕地面积的42.6%。土改后的土地占有情况,如以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为100 ,则地主每人占有数为76.8 ,贫、雇农每人占有数为70.25,中农每人为107.2 ,富农每人为144.99 。在耕牛、房屋、农具等生产资料的占有比例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壮族农村的经济基础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二是彻底摧毁了农村封建势力,树立了贫、雇农优势。土地改革前,地主是农村的统治阶级,他们依仗经济上的特权,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政治上他们掌握乡村政权和反动武装,鱼肉一百姓,为所欲为。土地改革后,地主阶级的一切特权都被打破废除,农村中形成了以贫、雇农为核心的农民阶级力量,农民真正做了农村的主人,成为农村的统治阶级。各地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了乡村政权。重点乡建立了党支部,大部分乡都建立了团支部。各乡都建立有农会、妇女代表会、民兵组织。广西宜山专区共有农会会员570720 人,妇代会会员236112 人,民兵55539 人,大大地巩固了农村人民民主专政。


    
三是生产力得到解放,农业生产获得发展,农民生活有了改善。土地改革后,广大壮族农民破天荒第一次站在自己的土地上,为自己而劳动。所以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生产力大大提高。农民纷纷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的道路。各地普遍开展积肥、除虫、兴修水利、深耕细作、加工加肥等运动,保证了粮食丰收。土改后的第一年,各地农作物普遍丰收,粮食产量一般都比土改前增加一成以上。农民的收入和购买力也随之提高。马山、上林两县116 个村,土改后农民买进耕牛3454 头,添置农具1 6959 件。据柳州贸易公司统计:1952 年第一季度工业品推销与1951 年同一季度比较,棉纱增加了650 % ,棉布增加684 环,农具增加222.4 %。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后,对文化教育也有了迫切的要求,纷纷送自己的小孩上学读书。1952 年桂西壮族自治区已有小学7500间,入学儿童达50万人;中学65间,农民子弟入学读书人数创历史最高水平。1953 年小学学生又比1952 年增1 万多人,中学学生增加近4000人。柳江县两合乡,解放前小学生不到100 人,其中贫雇农子弟只占10 写,土改后学生增至225 人,贫雇农子弟占到70%


    
四是消除民族隔阂,增进民族团结。壮族地区杂居着汉、瑶、苗、侗等民族。土改中,壮族人民和各民族人民一道,向地主阶级进行斗争,消灭了地主阶级,铲除了民族压迫的根子,各族人民在斗争中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感情。不少地区的壮族人民热烈地欢迎瑶、苗等少数民族下山分田地。在生产上,壮族人民向汉族人民学习生产技术和先进经验。各族人民之间的隔阂逐步消除,彼此亲如一家,友好团结,互相帮助。


    
五是社会风气焕然一新.土改后,由于人们的思想觉悟的提高,社会风气得到迅速改变,赌博、偷盗之风甚本消除,劳动光荣,勤劳致富成为新风尚。新婚姻法逐渐实施,自由结婚也逐步形成风气。“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童养媳”等封建婚姻制度逐渐被扫除。“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开始变为现实。土地改革后的农村处处出现了空前未有的新景象。


    
土地改革的胜利,标志着壮族地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完成。它的胜利,彻底摧毁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占有制度,实现了壮族人民长期以来经过无数次英勇斗争所追求的“耕者有其田”的理想。


    


    

第三节
     

     
壮族地区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2
年,党中央提出了“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壮族人民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以极大的革命热情,在胜利完成恢复国民经济任务的基础上1953 年下半年,在广大壮族地区范围内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 年春,胜利地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实现了生产资料从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转变.它是壮族社会历史上深刻的社会变革.


    


    


    
一、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壮族地区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与全国各地一样,循着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三个相互衔接的由低级到高级的步骤,适应生产关系的逐步演变和群众觉悟的逐步提高发展起来的。


    
1.
互助组的产生及发展


    
土地改革后,壮族地区的农民分得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农业生产得到了发展,但是,小农经济在整个农业中还占着绝对优势。随着国家的杜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小农经济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之间的矛盾,已日益明显地暴露出来。要实现国家工业化,发展生产,就必须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小农经济极容易发生两极分化,有的农户因天灾人祸等原因很快贫穷下去.广西上林县高英乡土改后不久就有19 户贫农卖了耕牛,4 户卖了土地。有的农户却利用投机、放债、雇工等剥削手段成了暴发户。要共同富裕,就必须把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当时,农民虽然分得了土地和一些生产资料,但相当部分的农民在生产上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据统计,当时约有50%的贫、雇农缺少耕牛、农具及资金,在中农户中也存在不少困难,有的要求互助“抢季节”和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


    
1952
年下半年,壮族地区部分县、区、乡完成土改任务后,产生了少量的季节性互助组或常年互助组。1953 年春,壮族地区已基本完成土改任务。当时,广西省委提出了“每个乡搞好一个常年互助组”和“搞好爱国增产,开展互助合作运动”的要求,并指示各级党委做到“积极领导,稳步前进”。是年底,桂西壮族自治区的农民参加互助组面达总农户的40 %左右。到了1954 年,壮族地区互助组发展达到高潮。参加互助组的农户占总户数60.65% ,部分还加入了农业合作社。组织起来的农民,发挥了互助合作的优越性,粮食产量一般都比单干户增产15%左右。


    


    


    
2.
实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合作社


    


    


    
根据广西省委的指示精神,桂西壮族自治区于1953 年下半年试办第一个农业合作社,1954 年春发展到300 个,基本达到了区区有社。农业合作社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因而在生产中显示出互助组所不及的优越性,增强了对农民的吸引力。


    
1954
6 月,广西省委召开第四次农业合作社会议,决定全省在冬季要建立l 万个农业合作社,分配给壮族地区的建社指标是:桂西区直属各县2100 个,宜山专区1600个,百色专区750 个。11月,广西省委第三次党代表会议要求到次年春全省建立l.8 万个农业合作社。会后,全省即掀起第一次建社高潮.到1955 年春,桂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合作社发展到7104 个,入社农户数占总户数的9 % , 78 环的乡都建立了农业合作社。同时互助组面也达到67%


    
1955
8 月,广西省委召开全省区委书记以上干部会议,传达毛泽东主席《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 的报告和中共中央《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提出了加快发展农业合作化步伐的要求。会后,全省又掀起了大办农业合作社的第二次高潮,越来越多的农民强烈要求参加到合作社里来。9 月,百色专区有2000 个互助组要求转社,忻城县有万户农民要求入社.农业合作化运动以空前的速度向前发展。到11 月底止,桂西壮族自治区就发展到28833个农业合作社。到1956 l 月中旬,宜山专区有95 %的农户参加了农业合作社,其它专区入社农户也都在90 %以上。基本上完成了建立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合作社的任务。


    


    


    
3.
建立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


    
1956
1月中旬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步伐进一步加快。随着中共中央《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 )的公布,壮族地区形成了发展农业生产和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两个高潮.在生产方面,各地纷纷提出了大规模的生产计划,要求兴修水利、造林、培植果园、发展畜牧业、种植经济作物、发展淡水养鱼等等。在全面发展生产中,暴露了一个新的矛盾,即小型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与大规模的生产高潮不相适应。为了适应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必须将初级合作社转变为以生产资料的集体农业公有制为重要特征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合作社。各级领导对农民的办社热情,因势利导,一再修订建社指标,并采用扩(大)、并(合并)、升(级)“三合一”同时进行的方法,加快建社步伐。1 月下旬,将成千上万的农民卷进了这场对几千年来私有制的根本变革的斗争中,高级社像雨后春笋般地在壮族地区普遍建立起来。桂西壮族自治区将近3 万个初级社扩(大),并(合)、升(级)为5937 个高级社。4月,壮族地区胜利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


    
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后,形成了新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1956 l 月,党中央提出的1956 年至1967 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给壮族人民以很大的鼓舞,壮族地区出现了农业合作化后的生产高潮。桂西壮族自治州(桂西壮族自治区1956 3 月改为桂西壮族自治州)在1956 年内就修建了大、中、小型水利2.6 万多处,可灌溉田地145 万多亩,并使27 万亩地灌溉条件有了改善,超过了1951 年的灌溉面积l 倍以上。水稻种植面积扩大了173 万亩,比1955 年增加86.3%。各高级社还普遍增添了各种新式农具,改进了耕作方法,改善了生产条件,为夺取粮食丰收打下了基础.1956 年,桂西地区遭受了数十年罕见的大旱灾,受灾面积占全部农田的85 % ,但由于农业社组织集体力量积极开展抗早,使粮食产量仍达53 亿多斤,保持上年产量水平,比解放前最高年产量增产30%强。


    


    


    
二、壮族地区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壮族地区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时进行的。它通过合作化道路,逐步把个体手工业者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改变为集体所有制,把分散的个体小生产变为集体化生产。即由供销小组(或供销生产社)转到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化,再发展到合作工厂或地方国营工厂。


    
解放前,壮族地区的手工业基础十分薄弱,技术落后,经营规模小。主要有打铁、木工、车缝、纺织、染布、编织等行业,而且大部分还没有从农业中分化出来,除了城镇上有为数不多的专业手工业者外,其余都是分散在农村的半工半农的手工业者。生产的产品基本上是就地销售,如已有几百年历史的著名产品壮锦,也只是在壮族地区有市场。


    
手工业生产销售是国民经济活动重要的组成部分,但由于分散的生产经营影响了新技术的使用,生产能力低下,而且还经常受着私商的剥削,它的生产的盲目性,也与国家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不相适应,个体手工业者也极易产生两极分化,因此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中提出了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要求。


    
广西壮族地区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在广西省委和中共桂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与其他民族地区统一进行的,其发展过程,大体上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0 年至19546月,为试办合作社时期。壮族地区一解放,国家就从供销入手,通过供给原材料,收购成品,试办手工业合作小组。这种手工业合作小组由推选的组长代表集体,统一与国营企业或供销合作社联合进行原材料采购,产品推销,加工订货等业务,以解决每个成员分散经营的困难,并避免商业资本的中间剥削。这一时期建立的手工业合作小组和合作社数量不多。据桂西壮族自治区15 个直属县的不完全统计,1954 年前手工业有22 个主要行业,11997 户,从业人员21423 人,已组织起来的只有生产合作社1个,供销合作社3个,合作小组240 个。合作小组不改变手工业者生产资料私有制,维持原来独立生产、分散经营的特点,自负盈亏。合作小组是国家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初级形式。


    
第二阶段:19546月至19564月,为全面铺开和达到高潮时期。


    
1954
6月,中共广西省委召开城市工作会议,决定以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为中心,帮助、带动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和手工业供销合作社,积极领导,稳步开展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组织形式上,循序渐进,由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发展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同年8月,中共广西省委召开全省第一次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总结了乎工业办社建社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积极领导,稳步前进”;工作步骤是:积极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大力发展生产合作小组和供销生产合作社,并以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为中心,帮助和带动手工业生产小组和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将它们逐步提高和引导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这种高级的组织形式。


    
会后,壮族地区和全省各地一样,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全面铺开。各地手工业行政管理机构也普遍建立起来,专区和县都成立7人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1955 2 月,中共广西省委又召开全省第二次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部署1955 年工作任务。这年,各地坚决贯彻“积极领导,稳步发展”的方针,使手工业合作化运动正常健康发展。桂西壮族自治区一年内共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032个,社员16130人,占手工业从业人员的30.22%


    
1956
1月,在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的推动下,出现了手工业合作化高潮。1月初,广西省委召开全省第一次手工业合作化代表大会。会议对全省的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作了全面规划,要求到1956年底,全省95.2%的手工业者都要加入手工业合作社。后来,由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胜利完成,手工业合作化运动也大大加快了步伐。3月,壮族地区城镇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实现了社会主义性质的手工业合作社。与此同时,各地对农村中与农业生产有密切联系的半工半农的手工业者,则由农业社统筹安排,把他们组织到农业社内,成为农业社的副业生产的一部分,使其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服务。4 月,壮族地区胜利完成了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其中桂西壮族自治州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或小组1059 个,从业人员32601 人.占全部手工业从业人数的91.23%


    
合作化后的手工业,由于集体生产和统一经营,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资金,因而不断地提高了技术水平和产品的数量与质量。如百色县星星工艺生产合作社实行流水作业操作法后,生产率大大提高;田阳火星工艺生产合作社开展劳动竞赛后,由过去每炉每天出产8件铁农具提高到10件,最高的达到30件,并降低了成本。据桂西壮族自治州的统计,1956 年生产总值就达14522 万元,比解放初期增长84% ,提前一年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所规定的任务。


    
随着生产的发展,手工业者的生活也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95%以上的社员增加了收入,许多社员增添了新衣、新家具。对因病、家庭负担过重而生活有困难的社员,还给予福利补助。从此,广大手工业者摆脱了长期以来受压迫、被剥削的贫困生活,走上了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康庄大道。


    


    


    
三、壮族地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壮族地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全国各地一样,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贯彻执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经过委托加工、统购包销、经销代销、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最后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任务。


    
解放前,壮族地区由于交通闭塞,文化落后,工商业十分落后。1947 年,国民党政府对该地区工商业较发达的百色县进行了一次调查,在《 百色县基本国情调查总报告》中写道:“百色县工业不甚发达,尚无合乎规定标准之新式工业,全部属于一手工业及农村副业范围。”据解放初期的调查:壮族地区的私营工业是户数少,种类多,规模小,地区分散不成行,设备简陋,技术落后,大部分是工场手工业。主要产品是火柴、小五金、小农具、土布、土糖、陶瓷等。私营商业是坐商少,摊贩多,纯商少,半农半商和半手工半商多,资金少,人员多,自营者多,有职工者少,还有大圩场少,小圩场多。


    
解放后,为尽快恢复和发展壮族地区的国民经济,人民政府即着手对该地区工商业进行调整。


    
由于投机倒把,囤积居奇及其它原因,解放初期出现了市场虚假、购买力消失,资本主义工商业生产和经营发生了困难,许多工厂减产,商店倒闭,造成工人失业或半失业状态等严重问题。根据中央关于“调整公私合营业关系”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政策,从1950 3 月底起,人民政府采取措施,给工商业予以扶植,成立了各级工商业调整委员会,领导工商业的调整工作。具体做法是:在工业方面,“分清货物,分别进行订货、收购、委托加工、包销,帮助其改善经营方法.”在商业方面,在区分其正当经营与不正当经营的基础上,对正当的私营商业则委托代销代购,或贷款扶植。同时调整批发与零售的差额。在行政管理上多照顾其经营的便利,又寸不正当的要逐步改造或加以取缔。通过调整,解决了私营企业资金周转不灵和产品的销售问题,私营工商业很快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商业户数不断增加。


    
1952
7 月“五反”运动后,曾一度出现公私关系不协调的情况,因而一时间出现市场萧条,营业额下降的现象。壮族地区各级领导根据广西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积极的调整。一是发动工人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号召店员工人主动团结资方,建立新的劳资关系,搞好生产。二是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物资交流会,活跃城乡经济。三是人民银行扩大了对私营工商业的贷款,解决了资金周转困难。四是国营公司对私营工商业扩大加工订货收购,为私营商业产品打开销路。五是调整市场,国营贸易缩小了零售业务,当时广西的国营百货业停止704 种商品的零售业务与12 种商品的批发业务,同时适当扩大批零差价与地区差价和加强初级市场领导。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与国营经济的扶持下,加上工商业者的积极经营,壮族地区城乡交流出现了新的繁荣气象。同时,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也逐步建立和发展。


    
1953
n 月,广西省委在党的第二次代表会议上传达和贯彻了党中央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此后,壮族地区和全省各地一样,按照“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工作方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


    
根据广西省委的指示精神,壮族地区各专区、县都成立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办公室,具体负责掌握本地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各地区分别召开工商联合会代表大会,传达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学习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提高了工商业者的思想认识,认清了私营工商业者的前途,这是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中对人改造的一个重要步骤。在改造的做法上:工业方面,国家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重点试办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商业方面,贯彻中央关于“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通过代销、经销、批购及其它形式对私营商业进行利用、限制、改造。


    
1955
年冬,随着农业社会主义高潮的到来,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形成高潮。到年底止,桂西壮族自治区有宜山再兴锅厂等12 个私营工厂实行了公私合营,有4836 户私商实行了经销和代销,有583 户组成114 个合作商店和小组,占私营商业总户数的26.06%。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恃别是供销合作商业也有了很快发展,各级国营商业机构发展到869 个,供销合作社发展到409 个,零售网扩大到2952 处,批发已基本上全部掌握,社会主义商业在零售中占70.41% ,比上年增加16.4%


    
为了加强对运动的领导,1956 1 月.壮族地区各专区、县相继成立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7 人领导小组,具体领导资改工作。桂西壮族自治区根据本区工商业的特点,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作了具体规定。工业方面:一、属于农兼副业、季节性生产的乎工业工场,以走农业合作化的道路,作为农业社的副业生产为宜。二、10 人以下手工场,户数很少,不成行,同别的私营工业又连不上,当地同类相近的手工业较多,以走手工业合作化的道路为宜。三、行业家、厂、店不分(即工商不分),应由商业部门规划改造。商业方面:除对少数较大坐商实行公私合营外,一般采取代购代销形式的公私合营,而对小商小贩采取合作商店或合作小组的形式加以组织。


    
1956 4 月,壮族地区基本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据桂西壮族自治州的统计,有400 。户私营工商业全部转入1922 个公私合营企业。占75%的小商贩组成227 。个合作商店或合作小组。社会主义工商业也有很大发展,全州共有商业机构10437 处,其中国营商业比1952 年增加3 倍,1956 年商品销售额比1952 年增长204%。工业总产值比1952 年增长6.7 倍。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52 年的1.1%增加到5.9%。国家还投资2578 万元新建明阳糖厂等一批工厂。


    
随着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推翻了旧的社会制度,消灭了剥削阶级,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使受压迫受剥削的劳动人民得到翻身解放,从此壮族人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与汉族和其他民族结成了社会主义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但1955 年以后的农业合作化以及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中,存在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的缺点和偏差,以致遗留了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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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智 高起义及建立的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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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壮族地区的贯彻实施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1949 12 月广西全境解放以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广西在开展民主建政的同时,开展了建立民族区域自治的工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保障了壮族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促进了壮族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一节 壮族名称的统一

由于壮族居住的地域广阔,而且多是山区,交通很不便利,加上历代封建统治者对少数民族长期采取“分而治之”和“以夷制夷”的政策,挑拨民族内部的关系,制造民族内部的纠纷,破坏民族团结,因而壮族人民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从未有过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统一的机遇,因而表现在族称上,在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自称。其中在红水河、龙江、融江流域一带,主要包括今宜州、南丹、罗城、忻城、柳城、柳江、鹿寨、象州、武宣、来宾、贵县、马山、都安、融安、永福、阳朔、临桂等20 多个县(市)的壮人多自称为“布壮”;在广西中部和北部的宜州、南丹、河池、来宾、龙胜、都安、柳江、柳城、上林等地的壮人多自称“布越”、“布雅依”、“布衣”;在广西南部和右江流域的钦州、南宁、百色等地区的壮人多自称“布土”;在左、右江一带及今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壮人自称“布侬”;在今广西的龙州、钦州、防城及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一部分壮人自称“布傣”。此外,还有自称“布曼”、“布沙”、“布岽”、“布陇”、“布偏”、“布僚”、“布斑”、“布诺”等等,共20 余种。其中自称“布壮”的居多。壮语中“布”、“濮”是人的意思,壮族所有的各种自称中,都离不开“布”这个总的称呼。“布壮”译成汉语即为壮人,“布土”即为’‘土人”。“侬”、“岽”壮语中为森林,“布侬”、“布岽”即为“山林中的人”。“曼”、“斑”壮语为村子,“布曼”、“布斑”汉语意为住在村子里的人或乡下人。而所有这些自称,大都与壮族居住的自然地理环境和壮族人民的生活习惯等有关。

新中国成立后.消灭了阶级剥削制度,铲除了民族压迫的根源,使各民族间和民族内部出现了空前的团结。50 年代初期,在中央民族访问团的帮助下,在壮族地区开展了建立民族区域自治的工作,同时开展了民族成份识别,根据共同语言和生活习俗等特征,广西、云南、广东等省境内有各种自称的壮人自愿统称为壮族。这是壮族名称的第一次统一。它对壮民族意识的增强和壮族人民的团结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促进作用。当然,这个过程并不是很顺利的,由于历史上长期的民族压迫,民族同化、民族歧视政策的影响,使许多壮族人民民族意识已朦胧,开始时不少壮人不知道或不敢承认自己是壮族,认为自己是“讲壮语的汉人”。随着民族平等政策的逐步贯彻落实和民族科学知识的宣传,许多人才改变了看法,要求承认自己为壮族。

壮族原称“僮族”,由于“僮”字为多音字,一念“同”,二念“状”,而且含义不大清楚,容易引起误会。1965 年,周恩来总理倡议把“僮族”的“僮”字改为“壮”, “僮族”称为“壮族”。以“壮”为健壮、茁壮的意思,意义好,又不会使人误解。这一建议完全符合壮族人民的心愿,得到了壮族人民的拥护。1965 1012日,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更改僮族及僮族自治地方名称问题给广西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云南省人民委员会、广东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将原“僮族”的“僮”字改为“壮”, “广西僮族自治区”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1965年云南省“文山僮族苗族自治州”改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东省“连山僮族瑶族自治县”改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1965 113 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办公厅正式发出改名的通知。这一字的改动,更有利于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各民族的团结。

第二节 桂西壮族自治区(州)的建立

一、中央民族访问团的访问和建立桂西壮族自治区的准备工作

1951 6 月,以李德全为团长、费孝通(广西分团负责人)等为副团长的中央民族访问团,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毛泽东同志到广西对各族人民进行亲切慰问,广西各级党政机关也组织民族工作队深入民族地区进行慰间,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调查了解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生产,开展生活救济。与此同时,根据1949 年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关于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压迫和“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规定,开展了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工作。中央民族慰问团根据龙胜各族人民的要求,经请示中共中央、政务院同意,于1951 8 19 日,成立了包括壮族、侗族、瑶族、苗族在内的龙胜各族自治区(县级,1955 年根据宪法规定改称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区的成立,是广西建立民族区域自治的开始。

1952 8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条例实施纲要》公布后,广西省人民政府开始考虑建立壮族自治地方问题。据1953 年统计,在桂西地区有840 多万人口,其中壮族525 万人,占62% ,是壮族的聚居区。广西全境解放以后,遵照《共同纲领》 中有关规定,各级党政部门在这一地区开展了加强民族团结、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和帮助少数民族恢复发展各项建设事业等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先在这一地区建立以壮族为主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是贯彻《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 的规定,推动这一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大事,也是这一地区壮族人民的共同愿望。1952 9 月下旬,广西省政府召开桂西地区内各专区、县负责干部会议,讨论制定了《 桂西壮族实行区域自治筹备工作方案》,指出:“推行民族伏域自治,以往仅在一些人口较少的民族聚居区进行,现根据我省具体情况,已有充分力量和更有利的条件来进一步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工作;故依照《共同纲领》民族政策及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的规定,拟在桂西地区成立以壮族为主的民族自治区。”这是壮族人民和其他少数民族人民实现当家做主的权利的需要,是加强民族团结和迅速发展桂西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建设事业的需要。

关于壮族自治区的名称问题,筹备工作方案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第四条第二款及第八条的规定精神和壮族聚居区的具体情况,应称为“桂西壮族自治区”。其自治机关应称为“桂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该地区面积和人口情况,自治区的行政地位为行政公署级,受广西省人民政府领导。

为了做好筹备工作,经广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桂西壮族自治区筹备工作委员会,覃应机为主任委员,赵卓云、谢鹤筹为副主任委员,甘怀勋等24 人为委员。筹委会于1952 116 日召开了有各民族代表及各县政府领导参加的扩大会议,到会150 余人,中南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张执一、广西省人民政府副主席陈漫远到会并发表讲话。会议主要协商解决以下问题:(l)自治区域的范围;(2)自治区第一次各族各界代表会议代表产生的原则;(3)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意义,解除人们思想上的疑虑;(4)讨论制定各种章程、条例草案和会议的其他各种文件。

筹委会扩大会议以后,各专区、县即分别召开干部大会和各民族代表会议,进行传达。有的县还通过开劳模会、农民积极分子会、小学教师会等进行宣传,广西省直机关与中央、中南局工作组的成员,联合组成3 个工作团,深入到桂西地区各县,进行广泛的宣传工作,同时听取各族人民对成立壮族自治区的意见。此外,各地还运用黑板报、演街头剧(用壮语演出)等开展成立自治风的宣传活动,宣传党的民族政策。

筹备成立桂西壮族自治区的过程中,需要重点解决的是如何消除大民族主义的影响,提高干部群众对成立自治区的重要性的认识。由于历代统治阶级实行民族压迫、民族同化政策.壮族人民的民族成份长期以来已被湮没,他们或被称为“土人”,或称为“讲壮话的汉人”。在宣传工作中,壮族群众反映了与汉民族关系中的一些问题,例如一些汉族人骂壮族人为“土佬”、“壮古佬”, 使壮族人不敢上街;一些地方政府不准群众参加传统的歌圩,说是“败坏风俗”等等。对于成立自治区也有各种的疑虑,有的怕自治区成立后,先照顾壮族,其他民族得不到照顾。有的认为:“都是中国人,还分什么民族?”有的问:“什么样的人才算壮族?”“成立壮族自治区后,我们搬到哪里去?”等等。这些思想,经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基本上得到解决,民族之间的隔阂基本上得到消除,为桂西壮族自治区的成立作了思想准备,奠定了群众基础。

随着各级地方人民政权的建立,桂西地区经济得到迅速恢复。1951 年,国家拨给广西民族地区生产资金673 万元,共购买耕牛8900多头,农具20 万件,种子317 万斤,猪、羊1.6 万头(只), 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在建立互助组的同时,人民政府还发动群众兴修水利,开展劳动竞赛,从而促进了生产的发展。1952 年,桂西地区粮食比1951 年普遍增产一至二成,粮荒得到有效控制。国家还在桂西地区建立民族贸易机构,主要圩镇均设立有贸易公司或购销小组,并对生活用品供应和土特产品收购分别实行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从1950 年下半年到1952 年上半年,共收购土特产品价值2900 多万元,供应食盐54.6万担,棉花5400 担,棉纱5200 件,棉布2.2 万匹,百货586 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桂西地区生产的发展和群众生活的改善。1952 年,广西壮族地区共有小学7500 多间,在校学生50 万人,中学65 间。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也逐步建立起来。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为桂西壮族自治区的建立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桂西壮族自治区的成立

在充分筹备的基础上,19521239日,在南宁举行了桂西壮族自治区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到会正式代表788 人,其中汉族134 人,壮族512 人,瑶族78 人,苗族32 人,侗族13 人,彝族5 人,毛南族5 人,仫佬族、仡佬族、回族各2 人,京族、水族各1 人,其他未定民族成份的2 人,代表中有农民、工人、小手工业者、商人、教师和其他知识分子等。省内外来宾162 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选举了桂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覃应机(壮族)当选为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谢鹤筹(壮族)、冯寿天当选为副主席,谢扶民(壮族)、梁华新(壮族)、廖联原(壮族)、蓝昌法(瑶族)、莫虚光(侗族)、赵乐群(壮族)、黄现璠(壮族)、黄征(壮族)、韦必克(壮族)、董敬斋、李景林、霍俊峰、余明炎、李殷丹、杨烈、高仕克、张声震(壮族)、农聚英(壮族)、卢范(壮族)、莫矜(壮族)、石堂、杨文贵(苗族)、覃辉(壮族)、赵世同(壮族)、区镇、姚冕光、陈竹林(壮族)、潘伯(壮族)为委员。会议讨论通过了《桂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施政纲要》和《桂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暂行组织条例》 两个文件。施政纲要提出把巩固和加强民族团结作为壮族自治区施政的首要任一务。明确规定,桂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彻底实行中国人民政治商协会议共同纲领中规定的民族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在自治区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和互相帮助、亲密团结;尊重各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自由,教育人民克服大民族主义和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禁止一切民族间的歧视、压迫、报复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纲要规定要推行民主建政与其他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工作,已进行土地改革的地区要在1953 年上半年完成土地改革,尚未进行土地改革的地区根据人民及与人民有联系的领袖人物决定.在经济方面,提出要大力发展农业,争取自治区内粮食自给,发展林业和畜牧业,发展交通运输业,整理和建立初级市场,发展民族贸易,整理财政税收,厉行节约,增加财政收入.同时要有步骤地加快发展教育文化事业,大力培养于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干部。《桂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条例》规定,桂西壮族自治区以壮族为主体.自治区内其他少数民族,在桂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有权利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或建立民族民主联合政府。而且自治区应该“帮助各该民族实行区域自治或建立民族民主联合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职能是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广西省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根据本自治区的民族特点,开展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建设事业。

1952 年12 月10 日,桂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覃应机到职视事,并发布了《桂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宣告》,宣布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

桂西壮族自治区是相当于行政公署一级的地方政权,下辖宜山、邕宁、百色3 个专区,共34 个县,即当时的罗城、环江、河池、南丹、天峨、忻城、都安、宜山、三江、大苗山(以上属宜山专区)、马山、武鸣、隆安、扶绥、镇都、大新、龙津、崇左、宁明、上林、邕宁、上思(以上属邕宁专区)、隆林、田林、凌乐、风山、东兰、田阳、田东、平果、德保、靖西、镇边、百色(以上属百色专区)。自治区西北界贵州,西界云南,西南与越南接壤,全区面积约11.17 万平方公里。自治区内除壮族外,还有汉、瑶、苗、侗、彝、毛南、仫佬、水、仡佬、回等10 个民族。全区人口为626 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489 万,占78%。少数民族人口中,壮族为420 万,占全区人口的67 % ;其他少数民族共68.9 万人,占全区人口的11 % ;汉族137 万人,占全区人口的22%

三、桂西壮族自治区改名为桂西壮族自治州

桂西壮族自治区的成立,大大地调动了桂西地区各族人民的积极性,桂西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建设都取得了很大发展,社会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到1956 年初,全自治区基本上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和手工业合作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接近完成。在国家的大力帮助下,桂西地区的工农业生产有了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有了明显改善。在几年时间内,培训出数万名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十部占全区干部总数的63%。在全自治区121 名正副县长中,少数民族干部占80 % ,在全认872 名正副区长中,少数民族干部占73%。在自治区内建立了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等五个民族自治县,述建立了一批民族乡,使各少数民族都能充分地享受到当家做主的权利,从而巩固了各民族的团结。

1954 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分别为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三级。根据这一规定,1956 3 月,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将桂西壮族自治区改为桂西壮族自治州,并将原宜山、百色两专署改为桂西壮族自治州宜山地区工作委员会及百色地区工作委员会的决定。1956 3 5 日,桂西壮族自治区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拥护国务院决定改变桂西壮族自治区为自治州及百色宜山两专署改为工作委员会的决议》(1956 3 6 日通过),选举产生了桂西壮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

为了筹建广西壮族自治区,1957 12 20 日国务院第66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撤销广西省桂西壮族自治州的决定》,决定撤销桂西壮族自治州及自治州领导下的百色、宜山地区工作委员会,分别设立邕宁专署、百色专署和宜山专署。1958 1 31 日,广西省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撤销桂西壮族自治州建制的通知》,自治州正式停止办公,邕宁、百色、宜山三专区即日由省直接领导。至此,桂西壮族自治州建制正式撤销。

第三节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成立

1956 年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前后,我国的民族政策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壮族人民在蓬勃发展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民族自信心、自豪感进一步增强,要求建立省一级的壮族自治区的愿望日益强烈。在党和国家的关怀和支持帮助下,成立省一级的壮族自治地方的条件已经成熟。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的酝酿过程

1956 9 月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中共中央-副主席周恩来受中共中央的委托,于9 27 日召集出席这次会议的陈漫远、韦国清(壮族)、覃应机(壮族)、陈再励、卢绍武(壮族)、郝中士、贺亦然、李殷丹、王梦周等9名中共广西省委常委谈话,倡议建立省一级的壮族自治区。经过认真讨论,陈漫远、韦国清等9人于当年10 2 日给中共中央统战部写了《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问题的意见》。《意见》指出:广西省的壮族区域自治问题,过去是没有解决好的。虽然建立了桂西壮族自治区,有了区域自治形式,但实际内容不相适应,少数民族自治权利没有得到充分发挥。1956 年改为桂西壮族自治州后,各方面意见仍很多。《意见》 认为,广西作为一个省存在的历史很长,壮族人口700多万(各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占全省面积的60%) ,数量很大,过去又是革命老根据地,在党的培养下,涌现了一批干部。解放以后培养出来的区级以上的壮族干部已有3.7 万多人,合起来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对经济建设是有利的,《意见》 还对筹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具体步骤提出了建议。1956 12 2 日,中共中央批复同意陈漫远、韦国清、覃应机等9 位同志《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问题的意见》,并要求中共广西省委研究执行。1956 10月至12 月间,中共广西省委召开了两次扩大会议,讨论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问题。省委书记陈漫远作了报告,会议一致拥护中共中央的倡议,并决定在党内进行酝酿讨论,广泛征询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1956 12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西省委员会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1957 2 月政协桂西壮族自治州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都将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问题列为中心议题.经过广泛的酝酿讨沦,取得一致的意见,并分别作出了拥护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决议。

1957 年3 月17 日至26 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邀请进京协商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广西省代表团全体人员,广西籍政协委员和有关政协委员以及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春等地工作的广西籍人士共91 人(到会的82人),就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问题进行协商和讨论。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周恩来、副主席李济深、李维汉、陈叔通、章伯钧、包尔汉(维吾尔族),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张执一、谢扶民(壮族),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汪锋、刘春、萨空了(蒙古族)、杨静仁(回族)等参加了会议,李维汉、陈再励、黄绍嫉、潘乃德、覃异之(壮族)、王力、秦振武〔侗族)、凤福山(瑶族)、甘怀义(壮族)、黄启汉(壮族)、吕集义、张景宁、俞作柏、梁漱溟、雷沛鸿、韦瑞霖(壮族)、谢扶民(壮族)、潘光旦、陈此生、阳太阳、谢鹤筹(壮族)、韦冠英(壮族)、莫乃群、林克武,石兆棠、覃辉(壮族)、张云逸、刘嘉(壮族)、李济深等55 人在会上作了发言。在讨论过程中,绝大多数人主张把广西省改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但也有个别人提出了不同意见。经过反复协商,在必须建立省一级的壮族自治地方这个问题上取得了一致的意见,并且认为把广西省改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是适当的。个别人士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这个名称还有不同意见。3 25 日,周恩来作了总结发言,他从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从我国民族发展的历史阐明了建立壮族自治区的意义,并在综合到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阐明了采取“合”的方案即以广西省的行政区域建立壮族自治区的必要性,强调“宜合不宜分”, “合则双利,分则双害”。座谈会结束以后,1957 6 月,国务院作出了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决定。1957 7 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的决定,并通过了《 关于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决议》。

1956 l0月到19576月,中共广西省委、政协广西省委员会、广西省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都在自己的组织内以及在自己所联系的群众中,组织学习和宣传民族政策,广泛地进行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问题的酝酿工作。广西省人民委员会所属各部门、各专署、市、县、区、镇机关也进行了民族政策的学习,讨论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间题。

1957 4月底,中共广西省第一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就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问题作了报告和讨论,并一致通过拥护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倡议的决议。1957 5 25 日,广西省人民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一致同意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并一致同意由各民主党派、各族各界人士组成代表团赴京,向国务院和全国政协汇报酝酿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情况。526 日,以陈再励为团长,林虎、雷沛鸿为副团长的广西省代表团一行37 人到达北京,作了汇报。1957 6 12 日,广西省人民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赞同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决议》 并报国务院。

1957 4 月至6 月,广西5 市、70 个县(自治县)先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正式讨论关于建立壮族自治区问题,并一致作出拥护建立壮族自治区的决议。这说明,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符合广西各族人民的愿望。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十分关心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问题,关心民族政策在广西的贯彻落实。1956 11月,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到广西,在中共广西省委扩大会议及直属机关科以上干部大会上分别作了报告,并与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民主人士举行座谈。1957 4 月到5 月初,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广西籍在京工作人员到广西视察,并积极协助开展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准备工作,所到之处,广泛召开各族各界人士座谈会,商讨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问题。

1957 年8 月23 日到9 4 日,广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决议》,并决定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韦国清为主任委员,李任仁、覃应机、陈再励、莫乃群、卢绍武为副主任委员,王浩、王梦周等35 人为委员。

二、在酝酿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过程中几个问题的讨论

在酝酿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过程中,涉及许多方面的问题,反映出各种思想认识,经过充分讨论,取得了共识。

1.关于壮族是否应该建立省一级的自治区问题

这实际上是如何看待壮族在祖国大家庭中的地位间题。通过讨论,大家认为壮族是最早居住在广西的土著民族。秦始皇统一岭南以后,壮族被纳入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范围。由于历代反动统治阶级实行民族压迫、民族同化政策,壮族渐渐被看作“本地人”,或“汉族本地人”、“土佬”,民族名称被湮没了,从而长期处于被排斥、被否定的地位。直到国民党统治时代仍是如此。中国共产党诞生以后,实行民族平等政策,壮族才享有了自己应有的民族平等地位。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 一文中正式承认僮(壮)族是中国“数十种少数民族”之一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51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派出访问团,宣传民族平等、团结政策,宣传壮族是我国的一个少数民族,从此,被反动统治阶级长期湮没、否认的壮民族的地位得以恢复。针对一些人所谓壮族“没有特点”、壮族同汉族“差不多”的说法,1956 3 25 日周恩来总理在政协全国委员会召开建立壮族自治区间题座谈会上的.总结发言中指出:“有人说壮族特点少,壮族留下来的历史痕迹是比较少些,但不能说比满族少,壮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化,这些都是它的特点。”周恩来总理还说:“我国许多民族在解放前并没有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但是它们的民族特征却以不同程度存在着,这种历史和现实的情况都应当正视、研究和照顾,否则就不能合起来,只要从事实出发,毫无疑问应该承认壮人是一个民族。”既然壮族是祖国各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根据1954 年颁布的我国第一部宪法中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规定,理应享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1952 年虽然成立了桂西壮族自治区(1956 年改为桂西壮族自治州),但壮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居住地区也很集中,自治州一级的自治地方显然和壮族在祖国大家庭中的地位不相称。尤其是到1957 年为止,全国已建有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已建立了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这种情况下,建立省一级的壮族自治区就更加成为广西壮族人民和其他民族人民的迫切愿望。因而壮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玉林县有一些壮族聚居村,解放前被统治者禁止讲壮话,企图汉化,他们被迫长期隐瞒了民族成份。这次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听说主要讨论建立壮族自治区,高兴得了不得。

在酝酿成立壮族自治区的过程中,壮族人民欢欣鼓舞,民族自信心、自豪感空前增强。“至于汉族干部和群众则存在一些分歧意见.这些分歧意见,在开始时较多,经过多次的充分讨论后,才逐步由缩短了认识上的距离以至取得了大多数人的意见一致。石龙县在召开县人民代表会议讨论建立自治区时,与会的224 名代表,开始时,持不同意见的有4 人,经过4 天会议,全部都拥护建立壮族自治区。”

2.关于分与合两个方案认识的统一

在酝酿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过程中,曾经提出两个方案:一个是在广西省建制的基础上,改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称为“合”的方案;一个是把广西一分为二,东部保留广西省的建制,西部建立省一级的壮族自治区,称为“分”的方案。经过从上到下,从下到上的民主协商和充分的酝酿讨论.绝大多数人赞成“合”的方案,认为合起来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好处较多,主要依据是:

首先,壮族是居住在广西的最早的土著民族,汉族是自秦统一岭南后开始进入广西的,也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广西悠久的历史和文化是广西壮族、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共同创造的。广西历代建制多为一个整体,自元代以来称“广西”。所以,广西省改建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历史沿革上的依据。

其次,在近、现代一百多年来的历次反帝、反封建斗争中,广西壮、汉等各民族人民并肩战斗,共同创造了光辉的业绩,结成深厚的情谊,锻炼了一大批优秀分子。例如,太平天国运动是广西汉、壮等各族人民共同发动的;土地革命时期波澜壮阔的左、右江起义,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广西壮、汉等各族人民共同参加、并肩战斗的。总之,在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各个时期,广西汉、壮两族人民和其他少数民族人民都能互相团结合作。可以认为,“共同劳动创造,共同革命斗争”,是广西各民族的传统。合起来建立壮族自治区,有利于发扬这个优良传统。由此可见,“合”的方案有其悠久的历史基础。

再次,当时壮族人口虽然只占广西总人口的36.8%,而居住地区面积却占广西总面积的60% ,汉族人口占广西总人口的58.4% ,而居住地区面积约只占30%。汉族人口多,文化和科学技术水平较高,但矿产、水力、森林等重要资源主要分布在壮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居住地区,这正需要壮族、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团结合在一个区域内,才有利于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对此,周恩来总理指出:“广西汉族人口多,占的地方小,壮族人口少,占的地方大。将来发展工业、扩大农业,大部分在少数民族地区。可见合则两利,分则两害。”李维汉部长也说:“广西壮族聚居地区约占全省的60% ,汉族聚居地区约占30% ,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约占10%。汉、壮族聚居的面积同他们的人口比例恰成相反对照。如果把广西分为两个单位,作为广西省的版图,就只占现有面积的30% ,就显得特别小。反之,如果把双方的人口和土地面积结合起来,就正是门当户对。广西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一个整体。从水陆交通、经济发展前途等方面看,显然是统一有利,分开不利。”

3.关于壮族自治区的名称问题

在酝酿和讨论成立壮族自治区的过程中,绝大多数人赞成“合”的方案,并赞同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这个名称。但也有少数人虽然赞成“合”的方案,却不赞成用“广西壮族自治区”这个名称。有的主张叫“广西自治区”,有的主张叫“广西省自治区”,有的主张叫“广西各族自治区”,有的主张叫“南粤自治区”,也有的主张叫“广西壮、汉族自治区”。1952 年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 中规定:“各民族自治区的名称,除特殊情况外,由民族名称冠以地方名称组成之。”不标明民族名称,就无法知道是哪一个民族在实行自治;不标明行政地位,就无法知道是哪一级自治地方。不包括地名也不行,这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少数民族大都分散居住在若干省份内,分别在不同的地区成立自治地方,如果不加土地名.就不好辨别。有人说,“内蒙古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都是地区名称而不是民族名称,并以此作为主张采用“广西省自治区”或“广西自治区”的理由。这个看法是片面的。因为“内蒙古”和“西藏”是同时代表民族名称和地区名称的。而“广西省”或“广西”并没有包含壮族的族称在内。“广西省自治区”或“广西自治区”的名称.都不能体现是哪个民族实行区域自治,从而失去民族区域自治的真实含义。在讨论中很多人认为,自治区的名称,涉及到地区建制沿革和民族问题,但前提是民族问题。广西建制从元代起至今已有1000 多年的历史,“广西”已是人们习惯了的称呼,居住在广西的各族人民对它有感情,是应当肯定的;而壮族是土著民族,比广西建制的历史更长。经过反复讨论,绝大多数人赞同用“广西壮族自治区”这个名称,同时,这个名称也得到了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赞许和批准。李维汉同志在政协全国委员会邀请广西籍人士协商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议上的发言中也说:“根据我国的情况和经验,在以往讨论中所提到的各种名称里面,‘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一个通常的、合理的、站得住脚的名称。”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

1958 年3 3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覃应机向代表作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35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南宁隆重举行,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贺龙为团长的中央代表团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前来祝贺。中央代表团3 4 日上午到达南宁时受到各族各界4 万多人夹道欢迎。大会选举韦国清(壮族)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贺希明、李任仁、覃应机(壮族)、莫乃群(壮族)、卢绍武(壮族)为副主席,韦纯束(壮族)等43 人为委员.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吉林、青海、甘肃、四川、云南、贵州、湖北、湖南、广东、北京、上海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派代表到会祝贺,以朱文晋为团长的越南民主共和国越北自治区各族人民代表团到会祝贺。全国人大常委、国务院分别给大会发来贺电,贺龙副总理在会上发表厂重要讲话。会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条例(草案)的决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的决议》 和《 关于定干每年315日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纪念日的决议》。

3月14 日,南宁各族人民6 万多人集会,隆重庆祝西壮族自治区成立。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成立,标志着党和国家确认了壮族在祖国多民族大家庭中应有的地位,开创了壮族享受民族平等权利的新纪元;标志着广西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对发挥各族人民当家做主的积极性,加速广西经济、文化等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行政区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时设南宁市及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百色6 个专区,79 个县(自治县、市)。其中,南宁专区辖邕宁、武鸣、横县、宾阳、上林、隆安、马山、扶绥、崇左、大新、天等、龙州、宁明、上思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和凭祥市;柳州专区辖柳州市和柳江、柳城、宜山、罗城、环江、鹿寨、象州、武宣、来宾、融安、忻城县、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桂林专区辖桂林市和临桂、灵川、全州、兴安、永福、阳朔、灌阳、资源、平乐、荔浦、恭城及龙胜各族自治县;梧州专区辖梧州市和苍梧、岑溪、藤县、昭平、蒙山、贺县、钟山、富川县;玉林专区辖玉林、贵县、桂平、平南、容县、北流、陆川、博自;百色专区辖百色、田阳、田东、平果、德保,靖西、那坡、凌云、乐业、田林、西林、河池、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县和隆林各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

第四节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后,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迅速、彻底、于净、全部消灭国民党残部,解放边疆各族人民。受命入滇的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114 师和151 师及第二野战军第15 师,在滇桂黔边区纵队一、四支队的配合下,于1949 年冬顺利进入文山地区,并一举歼灭盘踞在文山等地的残匪,使壮族和其他兄弟民族人民从此摆脱了三座大山的黑暗统治,真正获得了新生。1951 年,党中央派中央民族访问团到文山等地,对壮族和其他兄弟民族进行亲切慰问,给各族人民以极大鼓舞。各族人民亦因此更进一步认识到中国共产党代表各民族人民的切身利益,是各族人民的大救星。

解放后,文山地区的壮族和各兄弟民族人民一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先后经过清匪反霸、减租退押、镇压反革命等一系列群众运动,彻底推翻了封建剥削制度,安定社会秩序,恢复正常生产活动。1952 6 月,文山地区的中共党组织和政府依据当地各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开始进行土地改革运动。文山壮族和其他兄弟民族地区的土改,始终贯彻中央“慎重稳进”的方针,一切从加强民族团结出发,充分照顾各民族的特点,采取不同于内地一般地区的方法和步骤。首先集中文山、砚山、西畴、广南、马关等5 县领导骨干到文山县的52 个乡进行第一批土改,然后再逐步普及到边沿地区。壮族地区的土改胜利结束,彻底废除了束缚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封建地主所有制。接着,党委和政府又积极组织广大壮族及其他兄弟民族群众,走互助合作的道路,毛泽东主席对此曾给予了亲切关怀,亲自对西畴县新街第二区的东升合作社作批示,给壮族人民以极大的鼓舞。从1953 年到1956 年,全地区又进行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更进一步地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向前发展,同时也进一步改善了民族关系。

在进行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文山地区党委和政府非常重视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党员干部克服大汉族主义,同时派出了大批民族工作队深入到民族地区开展工作。针对历代反动统治阶级推行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造成的种种纠纷和械斗,以及采用暴力手段强制钩割壮族妇女的头帕、裙子、头发等凌辱、损害民族自尊心和民族感情的各种非法行为,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民族歧视和压迫,并通过交朋友、做好事的办法,疏通民族关系,调解民族纠纷,消除民族隔阂,缓解民族矛盾,不断改善民族关系。为了发挥壮族和其他兄弟民族人民当家做主的积极性,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的民族关系,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文山地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文山地区党委和政府,在领导进行民主改革时,就已先后在壮族聚居的河谷平坝地区建立了38 个壮族乡和58 个民族联合乡,并通过选举,在广南、富宁、砚山、文山和麻栗坡等5 县建立县一级的民族民主联合政府。上述一系列工作的开展,保证了党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贯彻实施,因而受到壮族和其他兄弟民族的热烈拥护。

随着各项工作的开展,文山地区各级党委发展了一批党员,教育培养并锻炼出了大批壮族和其他兄弟民族干部。到1 957 年底,全区壮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党员达6913 名,占全区党员总数的49 . 34 %;全区755 个乡中,已有751 个乡建立了党支部。与此同时,一大批壮族和其他兄弟民族的干部也茁壮成长起来,他们已占全区于部总数的27 .11 % ,其中有3 名地专级、67 名县处级、85 名区级领导骨干,他们忠于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能密切联系广大各族群众,艰苦奋斗,勇于奉献,是当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好带头人;与此同时,各少数民族的上层爱国人士,在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感召下,也都愿意走社会主义道路。

在完成了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改善民族关系,在乡、县两级实行民族民主建政并具有一定的干部基础之后,文山地委遵照中共云南省委的指示,于1956 6 月正式提出了建立自治州的意见,随后又通过民族代表会议,选举了包括有壮族和其他兄弟民族53 名代表组成的建州筹备委员会,开展建州的筹备工作。

筹备工作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广泛深入地向各族人民进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宣传教育,使各族人民了解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认识建立自治州的重要性;二是召集民族代表包括一些民族上层人士,共同协商解决建立自治州的各项重大问题,如民族称谓问题,自治州名称问题,区划调整问题,代表名额分配及人事安排问题等。

关于民族称谓问题,由于壮族支系较多,各支系内又分若干类,自称和他称达数十种,其中布侬支系(侬人)约占53% ,布雅依支系(沙人)约占31 %,布傣支系(土僚)约占16 %,要确定统一的民族称谓颇为困难。为解决好这一问题,中国科学院和中共云南省委曾于1954 年组织调查组专门进行民族识别工作,继后,文山地委又干1956 年至1957 年进行过3 次深入、细致的一调查,接着又请各支系的代表充分酝酿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布侬、布雅依和布傣等支系及其支系内的各人们共同体,在语言、地域、经济、文化、习俗等方面都基本相同,历史传说和宗教信仰也都大致一样,本是同一民族。据此,最后统一决定归为壮族。这一决定获得了各支系广大干部群众的赞同和拥护,大家说:“统一民族称谓才使我们知道了自己的历史,找到了自己的祖先,找到了自己的亲兄弟”; “是共产党帮助我们骨肉同胞重新团聚”。在壮族称谓统一之后,自治州的名称问题也获得了圆满解决。当时全州壮族人口共47 万人,苗族人口16 万人,这两个民族合起来占全州少数民族人口的70 %以上,根据《 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 的规定,应建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经各族人民充分讨沦,大家都从有利于共同繁荣出发,一致表示赞同和拥护建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自治州的行政区划,基本上是原专区所辖的文山、砚山、西畴、马关、广南、富宁、丘北和麻栗坡,共8 个县。但为了便于领导.有利于生产和民族团结,根据群众要求和云南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将与红河、曲靖两地州接壤的一些地区作适当调整。红河州开远县的平远21 个乡和稼依6 个乡划归砚山县,曲靖地区沪西县的五曹区14 个乡划归丘北县;文山县的猛拉、呜鹜、老寨等8 个乡划给红河州蒙自县。自治州首府决定设在文山。上述问题均报经国务院批准。

关于自治州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分配问题,根据宪法的规定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经筹委会反复协商,确定代表人数为361 人.其中壮族121 名,苗族52 名,其他少数民族67 名。其余为汉族代表。妇女代表古代表总数的19 . 13 %。

在筹备工作完成以后,自治州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8 3 26 日至4 1 日在文山城隆重召开,361 名代表全部出席,还有113 名列席代表参加了会议。这次盛会得到党中央、中共云南省委和云南省人民委员会的亲切关怀,中央民委、云南省委和省人委领导亲临指导,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及省内各族兄弟自治州、县也派代表前来祝贺。大会在充满激情和民族团结友好的气氛中.通过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选举罗运通(壮族)为自治州州长,副州长5 人、委员27 人,组成自治州人民委员会。同时选出了自治州人民法院院长及出席云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25 人,会议最后致电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国务院,胜利地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1958 4 1 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正式宣告成立.这一天,成千上万的壮族、苗族和其他兄弟民族群众,穿着鲜艳的民族服装,跳着本民族的传统舞蹈,举行了热烈的庆祝活动。歌颂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又一光辉胜利。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建立,标志着文山壮族内部的团结和各兄弟民族之间的合作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标志着壮族、苗族和其他兄弟民族从此真正获得了当家做主的权利。它给各民族社会、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铺平了道路。

第五节 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的成立

连山位于广东省西北部,西与广西贺县相邻。南朝梁天监五年(506 年)置县,始称广德。隋开皇十年(590 年)改称广泽。仁寿元年(601 年)因避太子杨广名讳,改称连山,此后一直作为地名沿用下来。其中南宋绍兴十八年至元朝至元十五年(1148 1278 年)因移治曾改名程山县。

连山有壮族居住见于史籍的文字记载,始于元末明初。但据近年出土的遗留有壮族先民足迹的印纹陶器,可知早在更古老的时代这里已有壮族先民居住。明代统治者曾对壮族“发兵征剿,抚其遗孽,设巡检司以管辖之”。最大规模的一次征剿是万历十年至十一年(1582 1583 年),统治阶级认为壮族“榘发去环,服礼教,习儒书,与齐民齿,今无壮类矣”(见民国十七年版《广东省连山县志》 )。尽管封建统治者否认壮族的存在,但连山壮族仍保留着许多具有本民族特色的风俗习惯和完整的民族语言。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民族调查团到连山调查,正式确认了连山的壮族。1952 11 12 月,广东省北江民族工作分队调查了连山县第三、第四两个壮族聚居区,当时两区.总人口21028 人,壮族人口有10677 人,占两区总人口的5o %。

1953 l 25 日,连山县与东邻的连南县合并成立了连南瑶族自治区(县级)。2 5 日,将壮族聚居的原连山县第四区划归怀集县为第十三区,引起当地壮族群众的不满,4 28 日,又将该区划归连南瑶族自治区管辖。两县合并后,由于地域辽阔,又是山区,交通、管理不便,原来两县地方历史特点与经济发展情况又很不相同,因此广东省人民政府于1954 l 20 日决定,恢复连山县建制。

恢复连山县建制后,连山县壮族人民要求在本地域实行民族区域自治。1956 年选举时,全县有壮族13753 人,占当时全县总人口46022 人的29 . 88 %。根据连山县各族人民的愿望和要求,1956 7 月,中共连山县委和连山县人民委员会向广东省第一次党代会和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提案,要求成立自治县。1957 4 月,广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和韶关专员公署联合工作组作出了《 连山县壮族情况调查报告(初稿)》。报告认为:第一,连山壮族人民的民族意识逐年提高,1953 年与连南合并,享受过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加以当时广西正酝酿建立省一级的壮族自治区,毗邻的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在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后建设日见发展,且连山县壮族人口已占总人口近三分之一,居住面积占全县一半,鉴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和歧视还没有完全消除,必须实现民族区域自治来解决壮族人民的当家做主权利,成立自治县已成为连山壮族人民的迫切要求;第二,从经济上看,连山壮族地区有丰富的资源待开发利用,但交通闭塞影响了经济发展,没有一个自治政权,不能发挥壮族对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也不能更好地依照壮族的经济特点来发展;第三,壮族文化比较落后,而壮语又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再则对壮族、瑶族风俗习惯的保持与改革,都应有自治政权来领导。第四,从社会治安和巩固广东后方来看,也有必要进一步发挥壮族人民的爱国主义热情;第五,这里的汉族人民也普遍赞同成立自治县。因此结论是:连山有条件改建为壮族瑶族自治县。1957 12 27 日,经广东省人民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国务院审批。1958 5 29 日,国务院七十七次全体会议通过:撤销广东省连山县,成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自治县的名称定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是因为“连山”这个地名沿用下来已有1300 多年,各族人民都同意沿用这一历史名称。壮族是建立自治县的主体少数民族,至于瑶族,人口虽少,但当时境内也有583 人,为了加强民族团结,体现少数民族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因此自治县名称上加上瑶族,成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1958 8 1 日,成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筹备委员会,9 10 日,启用国务院制发的、刻有壮和汉两种文字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委员会”钢质印章。后因人民公社化运动及与连县、连南、阳山合并成立连阳各族自治县而停止了建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的筹备工作。

1959 10 月,恢复阳山县,连阳各族自治县改称连州各族自治县。1961 105 日,国务院一百一十三次全体会议决定:撤销连州各族自治县,恢复连县,在原连山、连南两县行政区域设立连南瑶族壮族自治县。这一设置方案,连山、连南两县均不同意在分县时直接分出回到原来两县的行政区域。1962 3 27 日,国务院一百一十五次全体会议决定:撤销连南瑶族壮族自治县,恢复连南瑶族自治县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为了做好成立自治县的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成立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筹备委员会,由洪佳任主任.吴锡安、李金昌、黄开禺(壮族)、才凤山任副主任,白殿福(蒙古族)、徐玉盛、冯隆富(瑶族)、蔡助禾、谭麟章(壮族)、覃鸿基(壮族)、莫受天(壮族)、覃小英(壮族)为委员,筹备委员会立即开展工作。筹备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3 月至5 月,进行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进行民族政策的教育和学习,宣传成立自治县的重要意义,制订筹备工作计划。调查结果;当时全县总人口为47350人,其中壮族14507 人,占.总人口30 , 64%《 太保、禾洞尚有1637 人未确定民族成份);瑶族583 人,占总人口的1.3%。第二阶段在6 月至8 月中旬,在调查的基础上整理编印了《 连山壮族瑶族社会历史概况(初稿)》,草拟了自治县组织条例,报送上级审批。第三阶段在9 月下旬,召开自治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和举行自治县成立庆祝活动。

自治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于原连州各族自治县的人民代表的任期未满,原连山地区选出的代表除个别代表丧失代表资格外,其50名予以继任,不足部分采取补选办法产生。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125 名,以公社为单位补选代表75 名。在125名代表中,壮族37 名,瑶族6 名,蒙古族1名,满族1 名,汉族80 名。

1962 9 26 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在县城永和镇召开。大会选举黄开禺(壮族)为县长,还选举了自治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在自治县人民委员会的23 名委员中,壮族9 名.瑶族2 名,蒙古族1 名,汉族11 名。大会还审议通过了《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正式宣告成立。组织条例后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百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由国家主席刘少奇签署公布。

大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委员会、中共韶关地委、韶关专员公署和相邻兄弟县、地方驻军发来了贺电、贺信。广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罗明、副主任舒政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赵乐群、中共韶关地委统战部部长刘延瑞到会祝贺,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和广东省的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县及阳山、怀集等县派出了代表团参加庆祝活动。103日.举行了盛大群众庆祝活动,庆祝活动持续了3 天。

第六节 散居的壮族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除了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和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外,在贵州、广东、湖南、云南等省一些散居有壮族的地区,还建立了壮族乡,作为壮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补充,使散居的壮族人民尽可能地享受到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

贵州省从江县有平正、宰河、尧贵、刚边、高武、秀塘6 个壮族乡,均于1984 8 月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据1990 年统计,6 个壮族乡总人口2 . 78 万人,其中壮族1 . 57 万人,占56.64% 。据当地群众说,这6 个乡的壮族是从广西境内迁去的,已有上百年的历史。6 个乡都地处山区,年平均气温在16 18 ℃ 之间。以农业为主,主要农作物为水稻、玉米。有丰富的林业资源。当地群众主要节日除春节外,还有壮年、牛神节、吃新节等,其中以过壮年最为隆重。

广东省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清代时下帅为堡,民国时改为乡。新中国建立以后,分为两个乡,以后合为区。1987 330 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为壮族瑶族乡。下帅位于怀集县西北部,全乡面积78 平方公里,1990 年总人口8600人,其中壮族4418 人。境内群山怀抱,下帅河由西向东贯穿其间。农业以种植水稻、玉米为主,林业资源比较丰富。

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清塘壮族乡。1984 10 1 日成立。位于江华瑶族自治县中部,属该县大坪区管辖。1990年全乡6357 人,其中壮族2583 人,占40. 6 %。农产品以稻谷、玉米为主,林业资源比较丰富。

第七节 壮族人口的发展

1953 6 30 日,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全国壮族人口为661万人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1 . 14 %1964 6 30 日,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国壮族人口为839 万人,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1 . 21 % ,增加了 0 . 07 个百分点。1953 年,壮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比重为18 . 20 %

广西壮族人口,l 1953 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时为649 . 96 万人,1964 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为774 . 86 万人,增长19 . 92 %。广西壮族人口占全国壮族人口的比重,1953 年为98 . 28 % , 1964 年为92 , 36 %

1949 年广西全境解放到1958 年,壮族人口发展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50 年至1953 年,这一阶段壮族人口增长速度较慢。据邕宁、武鸣、隆安等15 个壮族聚居县统计,1950年壮族人口277 . 59 万人,1953 年为294 . 27 万人,增加16 . 67 万人,增长6 % ,平均每年增长率为1 . 5 。第二阶段是1 954 年至1958 年,壮族人口增长较快。仍据邕宁等15 县统计,壮族人口总量由1953 年的294 . 27 万增加到1958 年的318 . 72 万人,5 年间增加24 .45万人,增长8 . 31 %,年平均增长率为1 . 6 %,比第一阶段有所加快。

第八节 壮族的古老文字― 方块壮字的整理规范

自古以来,壮族就有自己完整独特的语言,历史上壮族地区民间流行着一种方块文字,人们称这种文字为“方块壮字”、“土字”或“土俗字”。壮族人民称它为saw 'ndip ,,即“生字”的意思。方块壮字的起源问题,至今没有定论,需要作进一步考证研究。张声震在《 古壮字字典》序言中谈到:“古壮字的流行情况,有实物可以佐证的,最早见于唐代的碑文中。唐永淳元年(682 年)澄州刺史韦敬办所撰写并立的《澄州无虞县六合坚固大宅颂》 碑,碑文中即有方块壮字。如“?”(四个古壮字,输入法打不出来,详情请看原书1156页。)等。此碑现在完好地保存在今上林县麒麟山。碑文中的‘(?)【上方两个“米”并排,下方一个“田”字】桑滋耽,耕农尽力’的‘畨’字,现在各地壮族民间仍在沿用,有的则写作‘?’【上方“那”,下方“田”】,即田的意思。“畨”取田上长稻米之意,为会意字;壮语称‘田’为‘那’,读其上音,取其下汉字‘田’之义,为形声字。” 古壮字发现于汉文史籍中最早的为南宋范成大于淳熙二年(1175 年)所著的《桂海虞衡志》,其中写道:“边远俗陋,牒诉券约,专用土俗字,桂林诸邑皆然。今姑记临桂数字。虽甚鄙野,而偏旁亦有依附。(?)【上“不”,下“长”】(音矮),不长也。(?)【外“门”,里“坐”】(音稳),坐于门中,稳也。… … ”一般认为壮族人民至少在唐代就已经仿照汉字创造了这种方块文字,方块壮字已经有1000 多年的历史了。1977 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辞海》 语词分册(修订稿)中,有这样几个方块壮字:

岽(dong 东)〔岽王〕地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城西南。

?【上“山”下“弄”】(long弄)壮语。石山间的平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有七百弄区。

咘(bu布)用于地名。广西隆安有咘泉区。

榃(t an 潭)坑;水塘。多用于地名。

岜(ba巴)石山。

峒(dong )… 部分苗族、侗族、壮族聚居区地名之泛称。如贵州、广西部分苗族的苗峒;侗族的十峒、八峒;广西左江壮族的黄峒、右江的侬峒等。唐、宋时在左、右江地区建置的羁糜州峒、上州峒,按壮族聚居地区的范围,大者称州,小者称县,又小者称峒。… …

以上几个字是方块壮字常用字,它是用来记录壮语地名的读音。“岽”壮语读ndoeng (森林); “硦”读rungh (峒场一群山中的平地); “咘”读mboq (泉); “榃”读daemz (池塘); “岜”读bya (石山); “峒”读doengh (峒田的峒)。壮族地区乃至壮侗语诸民族广大地区的地名,有些音找不到确切的汉字来表达,只能用读音相近的汉字来代替,有些则创造方块壮字来表示。如“博、咟、百、剥”等均为表示地名的字,壮语读bak (口;嘴;隘口), 广西有“百色”、“百敢”、“百大”等100 多个;海南省临高县有“博纵”、“博顿”等14 个;琼山县有“博学”、“博雅”等43 个;泰国也有Pak Nam 。“那”有的写为“(?)【上“那”下“田”】”。广西有大量的“那坝”、“那龙”、“那打”等地名;海南省琼山县有“那梅”、“那力”、“那第”等8个;澄迈县有“那南”、“那板”、“那苦”等13 个。泰国也有Nali Nahon。“那”和“Na ”都是水田的意思。

方块壮字流行于民间,它主要用来记录壮歌、民间故事传说、巫经、家谱和契约上的地名等。有些地区用方块壮字来编写壮剧。用方块壮字编写的刘三姐歌本、布洛陀经诗等流行甚广。流行在壮族地区的方块壮字资料内容十分广泛,如远古神话,探索大自然奥秘的《陆驮公公》、《 妈勒访天边为、《 找太阳》 ;解释天象自然现象的《 开天辟地歌》 、《 太阳和月亮的传说》 ;解释万物和人类起源的《 盘古歌》 、《 人类来源的传说》、《 人的故事》 、《 牛的故事》 、《 事物来源的传说》 ;反映人类征服大自然、战胜天灾的《卜伯》 、《 特康射太阳》 等。壮族有名的神话和古典长诗,还有《岑逊大王》 、《 姆洛甲》 、《传扬歌》、《 唱舜儿》 和长达1 万多行的《嘹歌》。方块壮字到底有多少个字,因为它主要是在民间流行,不容易做到精确的统计。据《古壮字字典》 收集,流行于壮族地区的正体壮字就有4918 个(不包括异体字)。尽管如此,方块壮字总是和汉字混合使用,它出现的频率有高有低,大抵属宗教经诗类的使用频率高些,属一般民歌的使用频率低些,与使用者的汉语文程度的高低也有关系。解放后,壮族一些群众仍在使用方块壮字,编写山歌壮剧,宣传党的政策,歌颂党和社会主义,赞颂好人好事,批判坏人坏事。方块壮字对壮族人民交流思想感情、丰富文化娱乐生活、保存民族文化优良传统等方面仍在起着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它通行的范围有限,而且都是手抄本,加上壮语方言的差别,各个地方的方块壮字不尽相同,即使在同一地区使用,往往也因人而异,故产生了不少的异体字。如“火”,壮语读feiz , 这个字就有几种不同的写法,在广西扶绥县、靖西县和德保县写成“(?)【上“徽”下“几”】;在睦边县、隆安县写成“(?)【外“门”内“火”】;在武鸣县写成“(?)【“徽”字用“火”字旁】;在龙州县、百色县和忻城县则用汉字“肥”来表示。又如“泉”,壮语读mboq .用来表示mboq 这个音的有4 个方块壮字,如“咘”、“(?)【“布”字加三点水】”、“(?)【上“水”下“口”】”、“(?)【左边三点水,右边上“水”下“口”】”等。方块壮字是古老的文字,但它只是流行于民间,由于历史的原因,解放前从未得到将其规范的机遇,因此,始终没有成为全民族通用的规范化文字。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后,逐步落实了党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政策和继承宏扬民族优良文化遗产政策,才使方块壮字得到了整理规范的机遇。1985 年国家民委民族古籍整理规划办公室将方块壮字的整理列为全国民族古籍整理重点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领导小组,从1986 年起进行收集资料,整理规范,于1989 年出版了《 古壮字字典》(方块壮字)初稿。《 古壮字字典》 收集了流行于壮族地区的方块壮字共10700 个,其中选择使用较普遍、结构较合理的4918 个推荐为正体字,其余同音同义异形的字列为异体字。它的出版,为全面系统收集整理壮族民间古籍,研究整理壮族文化遗产提供了一本较好的工具书。

方块壮字构造比较复杂,基本上是仿照汉字结构创造的,也有少量的独创的象形字,大部分是形声字。所以和汉字有许多共同点,而且通常是和汉字混合使用。下面介绍方块壮字的类型。

方块壮字中的象形字― 一般是依物赋形,依事描样,以最简单而又最有概括力的笔画,勾勒出所代表事物的基本形象.如:

" d " ,壮语读dwngx(拐杖); " (?)3字上面点一点】" ,壮语读ndwn (站); “(?)【3字下面画一扛】”,壮语读naengh (坐); “(?)【3字中间放一点】”,壮语读aemq (背); “(?)【3字里面加一点】”,壮语读umj (抱)。(详情请看原书1159页)

方块壮字中的形声字― 用一个汉字的读音表示壮语相同或相近的读音,即声符;用另一个汉字或汉字偏旁所表示的意义来表达壮语的词音,即形符。有左形右声、右形左声、上形上声、外形内声等各种形式。如:

“岜”,壮语读bya (石山); “刀叉”,读cax(刀); “米加”,读gyaj (秧苗);

“方鬼”,读fangz(鬼); “肉肥”,读biz (肥胖); “火鸟”,读roeg (鸟); “岽”,读ndoeng (树林), (?)【上“天”下“下”】”,读Iaj (下面). “(?)【上“少”下“内”】”读noix (少); “(?)【上“台”下“死”】”,读dai (死). “(?)【上“魏”下“牛”】”,读vaiz(水牛); ?”【看不清,详情请看原书1159页】,读moed (蚂蚁); “(?)【外“门”内“斗”】”,读dou (门); “(?)外“门”内“空”】”,读hoengq (空、空闲), “?” 【看不清,详情请看原书1159页】,读gyaeng (关禁)等。

方块壮字中的会意字― 由两个都是表示形符的汉字组成的会意方块壮字。如:

“女美”,壮语读gyaeu (漂亮); “?”【看不清,详情请看原书1159页】,读fwz (荒凉), “?”【外“门”内“外”】读rog (外面); “?”【看不清,详情请看原书1159页】,读hoiq (雇工); “?”【上“天”下“上”】,读gwnz(上面);?”【上“水”下“口”】,读mboq (泉)等。与此相似的还有,一个汉字表形符,这个汉字的词意与壮语相同、相近或有关,另一个表形符的汉字并不按照汉字的读音,而是按照它所表示的壮语词的读音,如“?”【看不清,详情请看原书1159页】,读hoi(开),壮语“石灰”亦读hoi , ?”【左“足”右“五”】,读ha(腿),壮语“五”亦读haj ; ?” 【看不清,详情请看原书1159页】,读ndaem (种植),壮语“黑”亦读ndaem 等。

双声方块壮字一一由两个读音相同或相近的汉字组成的方块壮字。这两个汉字都是表声的,与形符无关。如:“?”【左“房”右“方”】,读fangz(鬼); ?” 【看不清,详情请看原书1160页】,读raix (倒); ?”【左“登”右“丁”,读deng(打中,对); ?”【左“含”右“甘”】,读goemz (低“头” )等。

此外,有些方块壮字造字特殊,类似反切字,其中一个汉字或汉字偏旁取其读音的声母,另一个汉字取其读音的韵母。如“?”【左“草”右“曾”,壮语读yaengq (荒草;忙); “草”半读ywj ,取其声母y ; “曾”读caengz ,取其韵母aeng 。又如“?”【竹字头加“失”】,壮语读raet (蘑菇);“竹”壮语读ruk ,取其声母r ; “失”,读saet ,取其韵母aet 。也有些以”口”字为形符的方块壮字。如:“?”【上“口”下“皮”】.读beix (兄); “?”【上“口”下“九”】,读gou(我);“?”【左“口”右“化”,读baeg (累), ?”【左“口”右“名”】,读mwngz(你)等。由于壮语和汉语语音上的差别,方块壮字中用来表示声符的汉字,往往与原汉字读音不同.如:汉字“他”、“利”、“念”的声母分别念t-l-n-,但方块壮字却读r 声母,如:“?” 【看不清,详情请看原书1160页】,读da(眼睛); ?”【上“利”下“上”,读raeh (畲地); “?”【三点水加一个“念”】,读raemx (水)。

方块壮字历史悠久,它是壮族人民世世代代不间断地创造并流传下来的文化遗产,它表现了壮族人民的聪明和智慧。同时也充分说明了壮族人民长期以来就迫切需要有与自己语言相适应的文字。解放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下,壮族人民有了自己的拉丁化的拼音文字。拼音壮文是壮族全民通用的统一规范的文字,它比方块壮字先进、科学。虽然壮族人民有了自己的新文字,但方块壮字作为壮族民间流行的一种古文字,现在仍在民间部分地区流行使用。

第九节 拼音壮文的创制和推行使用

民族语言文字是形成一个民族的重要标志,民族平等和语言文字一平等,是我们党和人民政府历来在民族问题上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第二条明文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建国以后,为了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需要,党和人民政府在民族文字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1951 年起,中国科学院先后派出工作组到广西、贵州、云南等省调查壮、布依、傣等民族语言,并研究这些民族的文字创制和改进问题。1952 年和1954 年,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又先后派人赴广西,在中共广西省委和桂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统一领导下,与地方的壮族干部一起,组成壮语调查工作队,对47 个壮族聚居县52 个点进行了壮语方言的调查。经过两年的协作,记录了丰富的语言材料,了解到大量有关情况和问题。为创造拼音壮文和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准备了充分的资料,也为地方培养了一批壮语文工作骨干。1954 5 月,政务院批准了《关于帮助尚无文字的民族创立文字问题的报告》后,创造壮文工作就被列为帮助全国少数民族创立文字工作的重点.经过在对壮语方言材料的语音、词汇和语法等方面做了全面的对比研究,确定以壮语北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壮语武鸣音为标准音点,采用拉丁字母为字母形式,制定了拼音《壮文方案》 草案,并于1956 12 11 日的《 广西日报》上公布。经过在壮族部分地区试行后,1957 11 29 日在周恩来总理主持召开的63 次国务院全体会议上正式批准了《 壮文方案》 ,并决定在壮族地区全面推行使用.国家每年还拨给推行壮文专款500 万元。壮族人民盼望已久的本民族合法的拼音壮文诞生了。壮族人民无不欢欣鼓舞,热情、积极地学习自己的民族文字。过去壮族有一首民歌,倾诉没有民族文字的痛苦:

Bouxcuengh mbouj miz saw 壮族无文字

Miz fawz ( fwngz ) nanz geiq soq 有手难记数

Naj ngaenz cix mbouj rox 金银分不清

Haemzhoj geijlai di 受尽文言苦

壮文的创制,是党的民族政策的硕果。由于壮文是拼音文字,它和语言相一致,壮族人只要学会了字母和拼音就可以拼写壮语,只要记一小部分与自己方言不同的语音和词汇,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读和写了。拼音文字的优越性是十分明显的。意大利科学家伽俐略曾经高度赞美拼音字母的作用,他说:“无需更大的困难,只需要把24 个小小符号在纸上进行各种不同的搭配,就能把最奥秘的思想传递给别的任何一个人。这是人类所有发明中最伟大的发明。”壮文26 个拉丁符号,声韵调配合整齐简单,易学易记。这已被实践所证明。下面介绍拼音壮文声、韵、调。声母(22 个):

d mb m f v

d nd n s l

g gv ng h r

c y ny ngv by gy my

韵母(108 个。由于高低音组是不同声调的韵母,实际上只有78 个韵母):

(图表略,详情请看原书1162页。)

声调:

(图表略,详情请看原书1163页。)

1958 7 9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明文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在执行职务时使用壮、汉两种语言文字。”与此同时,自治区先后建立了自治区、地区、县壮文领导机构和壮文学校53 所;建立了广西民族出版社、壮文报社和民族印刷厂;培训了各种壮文骨干4 万多人。参加学习壮文的群众达300 多万人,其中有70 多万人基本掌握了壮文;出版各种壮文图书350 多种,发行1004 万多册,《 壮文报》 发行了500 多期,每期发行5 万多份;国家民族出版社用壮文翻译出版的《 民族画报》发行到13 个国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也开设壮语广播节目。壮文像插上了翅膀,飞向壮乡的村村寨寨,壮文出现在人民币上,登上了国家的舞台,走向世界。对这一期间的壮文工作,人们常常比喻为“黄金时期”。但好景不长,从1958 年以后,我国出现了“左”的思潮,民族语文阵地刮起一股“民族融合”、“民族语言融合”的“共产风”,大肆鼓吹民族语言即将融合的论调,违背了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理论和政策.使民族语文政策受到干扰,及至“文化大革命”时期,“左”倾思潮登峰造极,壮文推行工作被迫中断,壮文机构全部被撤销,壮文学校被占用,壮文专业队伍被迫解散、改行,甚至出现了对民族语言歧视、侮辱现象,把壮文书籍、文献资料当“四旧”烧毁,使整个壮文工作陷于停顿、瘫痪的状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在民族问题上进行拨乱反正,我国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民族语文工作得到逐步恢复和发展。1984 5 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作了更加具体、详细的规定。党和国家重申的这些有关民族语文的方针政策,保障了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自由的权利,指引民族语文工作继续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

1980 5 月,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壮族地区恢复推行使用壮文后,壮文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并取得了一系列的新成绩。至1989 年,(一)先后恢复了壮文机构。自治区语委和下属的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出版社、广西民族报社和5 个地区、两个市、54 个县(市)、自治县的壮文机构,都先后得到恢复。配备了1200 多名干部,首次评聘了27 名高级和34 名中级壮文专业人员,他们在壮文工作中起了骨干作用。还建立了广西民族语文印刷厂。(二)完成了《 壮文方案》 的修订工作,使壮文字母拉丁化、通用化,并经国家民委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使用。(三)壮文学校先后培训了县、乡,村主要领导干部和中小学教师、大中专毕业生等壮文骨干1 . 8 万多人,在壮文工作中起了积极作用。(四)壮文进入各级各类学校,这是新的创举,是壮文工作的一大突破。从1981 年至1988 年止,共有54 个县的部分中小学和5 所中专、两所大学办了各种形式的教学试点班,在校学生25480多人(不含4 所民族师范学校),已毕业1930 多人。实践证明,学校使用壮文教学有利于加强壮族地区的基础教育,加快开发壮族学生智力和提高壮族民族素质。(五)据1986 年底统计,有53 个县(市)50 多万人参加壮文扫盲学习,其中有25 万多人达到扫盲标准,多数人能用壮文学习文化科学知识,为生产生活服务。(六)壮文图书出版了215 种,发行了535 万册;《 广西民族报》 由周刊改为周双刊,最多发行量达1 . 5 万多份;创办了民族文化刊物《 三月三》 (壮文版),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壮文研究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推行使用壮文的意义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不少地方的壮族群众对壮文推行从担心逐渐转为放心和热心了。如贵港市古山小学,使用壮文教学后,出现了五高:学生学壮文兴趣高、入学率高、学额巩固率高、教学质量高、群众学习热情高。该校在去年抢修小学危房中,群众投资、投料、投工修危房共两万多元,现在群众担心的是政府不再办壮文班。随着壮文使用面越来越大,壮文地位逐步受到人们重视.特别是党和国家的各种大会,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政协会议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都使用了壮语文进行同步翻译,标志着壮文在国家中已取得完全平等的地位。在此期间,中央民族学院语文系恢复了本科壮文文学专业的招生,开办壮语文短训班、大专班、大专函授班,招收硕士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生等;同时广西民族学院语言系也开设本科壮语言文学专业,广西壮文学校继续开办壮语文中专班等。10 年来,国家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培训了大批的壮语文高中级专门人才。1991 6 19 日,国务院批转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报告的通知(国务院32 号文件)中指出:“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对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和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为解决民族语言工作上的间题指明了方向。

第十节 医药卫生

壮族医药,源远流长,数千年来,经过历代的积累和发展,到近代,已达到了一定的成就。民国时期的一些广西地方史志就记载有部分壮族医药的内容,我们从中可窥见近代壮族医药之一斑。民国蒋毅夫编《恭城县志》 载:“役劳苦之人,一或不慎,辄生外感,轻则身骨疼痛,用刮摩之法,重则昏迷不知,非用瓷瓦针将十指刺出紫血,则命在旦夕,宜急不宜缓,急则生,缓则死,生死相关,不可忽也。”民国温德缚修《武鸣县志》 载:“周景媛,精通针术,赴省乡试,有一妇人,产难已硷,用银针刺腹中,母复生,子亦保存,凡起死回生者,不少人有活菩萨令誉,流传至今,是亦物望所归者。”这些都是壮族人民用针刺疗法抢救一些急危重症患者的宝贵经验。

壮族地区民间的端午药市习俗,据考证,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壮乡药市也可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近代壮族医药的成就。每年农历五月初五,壮乡药农及懂得一方一药的群众,纷纷携带自采药物,到县城或圩场出售,其中以靖西药市的规模最大。壮乡药市说明,壮族人民有利用草药防病治病的传统和习惯,而且从认药、采药、用药到形成药市,也必需经过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壮乡男女老少争逛药市,药农互相交流医药知识,这既是一种群防群治的良好习俗,也是壮族医药史上的重要篇章。

五六十年代以来,广西逐渐开展了民族医药的调查,大量的调查资料表明,壮族医药有悠久的历史。在针灸方面:经考证,“近现代流行于壮族地区的民间针灸疗法,正是古代壮族针灸医术的延续和发展”;《龙脊壮族社会文化调查》 载:“长期以来,壮族人民除用药物治疗各种疾病外,还采用针灸、骨灸、火灸、蛋灸、刮疹等简易疗法,深受群众欢迎。”50 年代以来,已有部分学者尝试以个人努力对壮医药进行挖掘、整理,如覃保霖氏先后发表了《壮医陶针考》、《陶针疗法》、《壮医源流综论》等文,苏汉良氏发表了《 壮族民间脉诊的探讨》 等,这些努力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自80 年代以来,壮医药的发展有了新的突破,1983 7 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把壮医研究列为重点课题。一批壮医药科研、医疗机构逐步建立起来。1984 年,广西中医学院成立壮医研究室,并开设了壮医门诊部;1985 年,经国家科委批准,成立了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这是全国第一家省级民族医药科研机构;1986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将南宁地区医院改建为广西民族医院。此后又建立了广西民族医药协会;柳州、百色地区相继建立了民族医药研究所;融水、金秀、大新、天等、龙州、环江、罗城、马山、隆林等县相继建立了民族医院。在人才的培养上,1985 年,广西中医学院招收了第一批壮医硕士研究生,1992 年、1993 年,又招收了第二、第三批。自1985 年以来,广西中医学院先后举办了多期壮医药线点灸疗法学习班、函授班,学员来自全国28 个省(区)和法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此外,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培训部、广西百色地区民族医药研究所、靖西县先后多次举办壮医培训班,忻城、宜山、大新等县也举办了乡村民族医生学习班。1994 年,靖西县还将原壮医培训部改建成靖西壮医药学校。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培训部在广东茂名开设分部.1988 年,百色地区民族卫校还增设壮医课程。注重人材培养,不仅使壮医药后继有人,因学员来自区内外、国内外,故同时也扩大了壮医药的影响。

由于多方的共同努力,80年代以来,壮医药研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1986 年,广西全区民族医药古籍普查工作全面铺开,截至1990 年止,已普查了51 个县,共登记民族医生3654 人,收集民族医药验方、秘方11000多条及医药古籍手抄本197 本,医史文物44 件,采制民族药标本2076 号。目前广西全区有民族医生约1万人,其中壮医占2/3 。自1986 年以来,《壮医针挑疗法》 、《 壮医药线点灸疗法》 、《 常见病民间传统外治法》 、《 观甲诊病》 、《 壮族民间医药简编》 、《 壮医药线点灸疗法临床治验录》 、《 发掘整理中的壮医》等一批壮医药专著先后公开出版,《 壮族百科辞典》 也收有壮族医药篇章,结束了壮医药在历史上没有理论专著的历史。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广西中医学院等对流传于壮族民间的草药内服、外洗、药罐、熏蒸、敷贴、配药、角疗、骨折、药刮、灯花灸、药线灸、艾灸、挑针、陶针、金针、火针以及目诊、脉诊、甲诊、腹诊等20 余种诊疗技术进行了整理研究。由黄谨明教授、黄汉儒主任医师等发掘整理的“壮医药线点灸疗法”1992 3 月通过专家鉴定,并获广西医药卫生科技进步一等奖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进步二等奖。还有一批科研成果通过了自治区级鉴定或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些对壮医药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如班秀文教授、黄谨明教授、黄汉儒主任医师、韦金育主任医师等还获得了政府特殊津贴。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所长黄汉儒主任医师当选为八届全国人大代表。这些均表明壮医药已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得到人们的承认,并堂堂正正地登上大雅之堂。总之,自建国以来,特别是80 年代中后期以来,壮医药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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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一、壮族是土著民族

壮族是百越族群支系西瓯、骆越的后裔,自古以来就居住、繁衍于岭南大地。经过国内外民族学〔人类学)界几十年的长期研究,对现代壮族是西瓯、骆越的后裔已形成共识。西瓯、骆越在远古时代即居住于岭南地区,历史记载及考古发现都有充分的根据。

壮民族最早的祖先可追溯到旧石器时代的柳江人、麒麟山人等,新石器时代的甑皮岩人等。近几年来,经过对现代壮族的骨骼和壮族地区旧石器、新石器时代人类化石的骨骼进行科学测定,结果表明,现代壮族体质形态与旧石器时代晚期的柳江人及新石器时代的甑皮岩人有密切的继承关系。这个结论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证据,使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由相信壮族是世居岭南的土著民族。壮族地区古人类化石和现代壮族骨骼的测定对比研究成果,无疑是人类学对证明壮族是土著民族的新论据。

过去,史学界一些学者曾持壮族是外来民族的观点,这实际上是由于误信一些不实的史料和对壮民族的渊源尚未深究造成的误解。迄今,在壮族民间,仍有“壮族外来说”, “壮族是汉人土著化”等说法。究其根源,主要是由误信土司的族谱、家谱所造成。

中原封建王朝自曹魏政权确立之后,就实行“九品中正”制以取士,有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说法。当时社会风气就以攀附士族大姓为荣。到了南北朝,由于北方多系少数民族当权,这种风气也渲染了朝纲,许多少数民族当权者也都改为汉姓,并谓自己祖辈系前朝汉族某个大官流落域外而沦为夷狄,以改汉姓为荣。隋、唐以后,这种风气亦流衍南方。所以当时先民-一俚僚的首领,也多附会自己是流落岭南的汉人后裔。然唐王朝对此并不正式承认,给他们封官时,多加“岭南大首领”封号,仍视他们为少数民族。

唐、宋在桂西实行羁糜制度,到宋朝实行土司制度,对这些地方少数民族首领只要献土纳贡,一般都给予官职。到了明朝开国,规定凡土官要承袭,都要把谱牒宗支呈报兵部或吏部验明方准。这个规定,逼得土司都要修宗族谱牒。在修宗支谱牒中,土司们都为炫耀自己高于其下属的壮民.因而攀附中原大姓,妄加编造,说自己是外来汉人。明朝兵部尚书刘大夏在奏折中,批驳泗城府岑九仙冒充岑彭之后,说明明王朝也未承认他们是汉人的后裔。

至于壮民中为什么也有冒认汉裔的,这有各种不同的情况,如:刚从土司农奴制下解放出来的农奴做了自由民,但是朝廷仍不把他们当作编民看待。要成为编民,就得找一个汉族地主当佃主,自己当佃户,才能向官府交纳钱粮,最后才成为编民。如此,其地位就高于普通壮民了。

另外,由于明王朝规定在土司辖区内办学校,虽准许壮民读书,却规定壮民不能做流官,不准考试中举。为此,一些读书人便纷纷另找出路,或找某个地主作依靠,改姓归宗,或自造一个家谱,伪述自己系某个朝代的汉族流人的后代。

壮族的族谱多半是受土官杜撰的族谱的影响,而土官的族谱、家谱,就始祖源流而言,多为炫耀自己高于当地壮民,因而攀附中原望族大姓,妄加编造,说自己的始祖是外来汉人;后人未加深究,以讹传讹,信以为真。壮族民间许多家谱、族谱记载其始祖为外来汉人的另一社会原因,是壮族人民为逃避历史上曾发生过的民族镇压、民族歧视,为着保护自己,因而被迫改籍。历史上,确曾有从中原南迁岭南的汉人,他们或是南征而留下屯戍的士兵,或为商贾,或为“罪人”,或为宦者,天长日久,他们自不免与当地越人通婚,其后代随风入俗,实已同化于越人,也应是土著人了,但其家谱往往仍说他们的祖先是从“山东白马县”来的,这种说法实欠科学。追溯祖源,只要祖公,不要祖母,这不过是父权社会意识观念而已。壮族同胞,特别是有识之士,对这种历史现象应作科学的分析。许多汉人同化于越人、壮人,是民族融合现象,但作为一个民族,我们终究不能说壮族是由汉人变来的,正如历史上许许多多的越人、壮人融合子汉族,我们终究不能说汉族是由越人、壮人变来的一样。

百越族群(包括壮族先民西瓯、骆越)居住的范围是很宽广的,历史上由于战争和其他原因,如朝廷征调、屯戍等,某些支系、部分曾有过迁徙的现象,但这并不影响壮族从总体上是土著民族的历史事实。

二、壮族有自己独特的、在民族内部基本是同一的语言

壮语的语音、语法、词汇等有自己的特点。语音上,壮族标准语有17 个辅音和i e a ou w 6 个元音,这6 个元音之中,除e 之外,其余5 个元音都分为长音和短音。这些辅音和元音构成壮语的22 个声母和108 个韵母。北部方言清塞音声母只有不送气的b d g ,南部方言除b d g 外,还有同部位的送气声母p t k 。壮语标准语和两大方言多数土语区的壮语有8 个调类,舒声韵有6 个调类,塞声韵有两个调类,但每个调类的调值因地而异。语法上,壮语没有形态的变化,因此词序在造句法上是很重要的。以名词、量词词素为中心的修饰成分,壮语与汉语的构词方式恰好相反,壮语是修饰成分在后,中心成分在前。壮语有丰富的描写性动词、形容词和量词。词汇上,壮语以丰富的单音词为其词汇的重要组成部分。

壮族住地东至广东,西至云南,幅员广大,但由于是高度连片聚居,其内部所操语言基本相同。具体表现在几个方面:语法上,不论南、北两大方言区或12 个土语区,其语法都是一致的;词汇上,南、北两大方言,其词汇相同率为62%一67 % ,这与汉语的方言差异程度相比是较小的。

壮语在同一方言区、土语区内是完全可以流通的,但南、北两大方言区壮语的流通,难度则相对较大,主要是因部分词汇不尽相同,再加上各地语音差别较大所致。所以,南、北两大方言区之间壮族人民的交流,往往不能用本民族语进行交谈,而以汉语代之。当然,造成这一局面还有历史的因素,任何民族的语言都是随着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形成而渐趋统一的。然而,壮族历史上从未形成过统一的、全民族性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所以尽管壮语语法一致,词汇亦大部分相同,但其语言仍难以形成统一的标准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桂西壮族自治区(州)、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先后建立,又创制了拼音壮文,确定了以北部壮语方言为基础、武鸣语音为标准音点的标准壮语,并通过壮文字的推广,使壮语逐渐走向了统一。

三、壮族是勒劳智惫有创造性的民族,远在古代就为人类、为祖国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明

大约在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居于岭南的壮族先民就进入原始农耕时代,这与中原华夏民族进入农耕时代大抵相近,但栽培作物却因亚热带气候的不同、自然资源的特殊而异。据广西农业科学院掌握的资料,我国现存3 种野生稻只分布于广西、广东、海南和云南的西双版纳。广西是我国野生稻种较多的地区,发现有2000 3000 份资源,分布在47 个县市。野生稻的广泛分布,为岭南土著民族发明创造水稻人工栽培提供了物种资源。壮族先民从长期采集野生谷物的实践中,通过观察“鸟田”谷物的生长过程,逐渐认识和掌握水稻的生长规律,遂能作出“从潮水上下”,民垦“雒田”、种植水稻的伟大创造。正是适应着农耕,特别是水稻的栽培,大石铲文化应运而生。据文物普查,广西有大石铲出土的遗址或地点达160 多处,遍布整个广西。正是有了大石铲,人们才能赖此在江河、溪畔的平地围筑田縢,平整土地,创造“雒田”,以待亚热带雨季来临时利用“潮水上下”栽培水稻。史书记载的“雒田”,实即越语loknaz (麓那)的汉语音译与意译。“雒田”这个古老原始的称谓一直为现代壮人所沿用,至今壮人仍称“一片田”为loknaz (麓那),称“一片畲地”为lokleih (麓利)。“麓”的壮语意指山脚下的空谷地。至今岭南许多地方,尤其是壮族聚居区仍保留着大量的以“麓”(六、禄、禄、绿、鹿)字来命名的地名,以“那”字命名的地名更多,达1300 多处。

壮语称水稻为“糇”〔 hau35 〕,不仅壮侗语族诸族称“水稻”与〔 hau 〕 相近,而且汉族古籍中也借用了此音,写为“糇”,说明壮族先民是最早的水稻种植者之一。

在文献上,也有可说明壮族先民是水稻最早的栽培者之一的依据。许慎《说文》 :“伊尹曰;‘饭之美者,玄山之禾,南海之(?)【左“禾”右“毛”】, “(?)【左“禾”右“毛”】,者,从禾毛声,呼到切”。耗即(hau)。“南海”为古人对岭南的泛称,“南海之耗”就是“岭南的稻”。当时岭南的居民,就是壮族先民越人。《说文》所载的稻,距今已有2000 多年,是世界上有关稻的最早记载。

新中国建立以后的考古发现,更有力地证明了壮族先民是最早的水稻栽培者之一。在壮族地区,发现了大量新石器时期的磨盘、磨棒、石柞、石棰等脱谷壳的工具。这些稻谷加工工具即是种植水稻、食用大米的最好证据。

壮族先民薄海临河而居,所以善于水上交通,史书说壮族先民“陆事寡而水事众”, “善使舟揖”。《 淮南子?人道训》 载,春秋时期,岭南东北邻居的越人,有被称为“船宫”的大型造船工场。大型造船工场的出现,肯定是在造船业经过一定阶段的发展,达到一定水平之后。而船产生之前,在早期的渔猎生活中,壮族先民就使用竹(木)筏、独木舟等工具在水上行驶。壮族铜鼓上的船纹,真实地反映了壮族先民造船、使船的历史。

制糖和植棉、纺纱织布是壮族先民于秦汉以后,在经济上的两项突出的成就。

壮族地区是我国当代最大的产糖基地,早在2000 多年前,壮族先民就开始以甘蔗制糖。杨孚所著的《 异物志》 中的“石蜜”, 就是岭南居民用甘蔗汁制作的糖。壮族地区是我国甘蔗的发源地之一,壮族人民自古至今一直种植甘蔗,为制糖提供了原料。壮族地区也是棉花的发源地之一,壮族很早就用棉花织布,比中原地区植棉织布早近1000 年。宋代壮族先民织出的纹布,声播海内。(?)【难解字,打不出】布是早期的壮锦,壮锦的出现,是壮族以棉织布技术提高的产物。

壮族先民在创造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创造了光彩夺目的精神文化,其中影响最大,对中华文明有突出贡献的要算崖壁画、铜鼓和歌圩。

古代骆越人居住的左江流域,今宁明、龙州、凭祥、崇左、扶绥、大新等县市有规模宏伟的崖壁画。其画面分布之广、画点之密集和画像之宏伟、众多,作画崖壁之峻峭艰险,是我国其他地区崖画所不可比拟的,在世界上也是少有的。完成这些崖壁画的制作,显然不是单个人或少数人力所能及的。从筹备、构思画面的形象、选择绘画的地点,到在如此峻峭艰险的处所绘画施工,其全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充分反映了壮族先民社会已从原始蒙昧时期进入到文明时期。

壮族地区是铜鼓之乡,壮族先民在2000 多年前就铸造、使用铜鼓。据考古发现,壮族地区出土的铜鼓数量是全国最多的,类型是最齐全的,面径是最大的,最古老的铜鼓近年在壮族地区也有出土。从铜鼓纹饰上反映了壮族艺术的许多特点。直至现在,红水河流域的壮族民间仍保存着大量的铜鼓,在一年一度的蚂蜗节使用。

壮族原是一个喜歌善唱的民族,一个人从呱呱坠地到“入土为安”,都在歌的海洋中生活。壮族歌圩起源于原始穴居时代,壮语称“欢敢”。“欢”即歌之意,“敢”即岩洞之意,可见其历史渊源十分悠久。每年农历三月和八月,壮族人民自发地汇集在一起对歌,交流思想和感情。歌圩是壮族人民创造的一种有悠久历史传统的文娱活动形式。它是人们相互交流、传播知识、增进友谊的场所,也是青年男女“以歌择偶”的良好机会。歌圩丰富了壮族人民的文化生活,成为我国文化艺术中的一朵奇葩。

四、壮族是富于开放性的民族

壮族富于开放性,这是由地缘、生产、社会历史因素促成的。首先,从地缘关系看,壮族先民百越族群,远古时代就居住在长江中下游及其以南地区,他们与中原华夏民族毗邻,相互间早有往来。史籍记载及出土文物,均可证明这一点。

其次,壮族很早就是一个农耕稻作民族,其先民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就进入农耕时代,这与中原华夏民族进入农耕时代相近。正由于同是农耕民族,生产方式大体相同,自然较易接近,交往自然较多,对他人在生产生活上的长处较易于吸收,因而其开放性也就自然形成。

壮民族富于开放性,主要表现还是在秦统一岭南以后。历代都有大量汉人南迁,带来了中原先进的生产技术、文化。铜器,特别是铁器的南传在秦以后逐渐增多。这个时期岭南经济、文化的发展很快,这与壮族先民善于吸收中原先进的生产技术不无关系。从目前壮族地区出土的铜器来看,到汉代,器物种类较以前丰富得多,其中有的器形和纹饰与中原的相同,当然也有些是壮族祖先仿中原器物而造的。

壮族先民既勇于吸收汉族先进技术和文化,又善于将它们改造、融化,以充实和发展自己。从铜鼓的发展看,可充分证明这点。壮族古代青铜文化是在中原的青铜文化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它一经产生,就具有自己的特点。铜鼓作为壮族文化的一部分,其表现形式是独特的,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但从铜鼓铸造发展史看,其冶铸技术及工艺确有一个从粗低到精高的过程。现在,壮族地区已有最古老的铜鼓出土,近年在田东发现的万家坝型铜鼓与云南万家坝的铜鼓是同时期的铜鼓,但其造型、铸造工艺,毕竟属原始粗糙。至于面径最大的铜鼓即北流型铜鼓以及工艺精良的石寨山型铜鼓,壮族地区也早有出土,但时代多在汉代。这似可看作是壮族善于利用汉族先进的冶金技术来发展、完善自己具有特色的铜鼓文化。因为就青铜器的出现而言,中原民族早在商周时代就鼎盛了,而在岭南瓯骆人地区至战国时代才进入铜器的发达时期,显然落后于中原。

在生产技术上,西瓯、骆越时代,就从中原输入铁器,这从战国、汉代墓葬出土文物中得到证明。铁器的使用是社会生产力跃进新时期的重要标志。先秦以至西汉初赵佗治理岭南时代,岭南铁器仰赖中原输入,得之不易,数量有限。在使用铁器过程中,瓯骆人也学会了铁器的冶铸技术,并开始铸铁器,在平南、玉林已发现有规模宏大的汉代冶铁遗址。在梧州东汉时期的墓葬里,发现有牛耕水田模型,田埂上还放有2 件犁铧,说明至迟在东汉时期,壮族东部地区已使用牛耕,铁器已使用。

在文化上,壮族先民贵族阶层的先进分子,大约在西汉末年、东汉初年开始以私学的形式接受儒学。唐朝在壮族东部地区官办州学则为儒学正式传播的时期,及宋、明以后在壮族地区广设官学、社学、私塾,是为儒学在壮族地区广为传播的时期。儒学之所以能在壮区普及,固然因其是官学、与科举制度相联系、有能步入仕途的吸引力,但主要还是儒学的伦理道德哲理较之壮族原有的巫文化毕竟要略胜一筹,能为壮族各阶层所接受。儒学在桂东壮族地区的传播,与铁器农具、牛耕的普遍使用,特别是唐代正州正县的设置,封建制度的推行基本是同步的。但随着儒学的普及,自宋以来,壮族的风习逐渐改变。

在宗教上,壮族原为多神信仰、自然崇拜,纯崇原始巫教,但当道教传入之后,巫教吸收了道教的成分。而道教能够传入壮族地区并为巫教所吸收,正说明壮族巫教具有较大的兼容性。壮族巫教在吸收道教时,对它进行改造,使巫道结合。《布洛陀经诗》中既祟拜布洛陀、姆六甲,也崇拜道教主神太上老君,当然崇拜布洛陀是主要的。

对外来宗教,壮族巫教择其与自身有共通观念的加以吸收,吸收道教的禳祈、祷神仪式,而弃其炼丹术及修仙等观念;对佛教则仅吸收其报应及轮回观念,弃其解脱尘世苦恼、出家修行等行为,因而至今桂西壮族地区没有云游之士;也没有专门从事佛寺的和尚。至于桂东壮区则不然,随着封建化的扩大,佛教也作为封建文化思想形态传播,佛寺日增,许多壮族先民弃巫崇佛,甚至出现了像禅宗六祖惠能这样的人物。

壮族的开放性不仅表现于对中原先进文化成分的接收,还表现于对周边其他民族先进文化的吸收。西到我国云贵以及印度,南到东南亚,东到太平洋上的密克罗尼西亚、美拉尼西亚、波利尼西亚等诸岛,壮族及其先民既敢于走出去,又乐于接进来。近代以来,壮族学习、吸收外来先进的东西更是举不胜举,此不赘言。

从历史上看,壮民族开放的结果,使她的一部分融入汉族,同时使部分汉族融入越族(壮族)。民族融合是历史的必然,过去,壮族或其先民融入汉族,既有自然同化,也有强迫同化;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民族强迫同化政策已被废除,而民族融合以至民族消亡乃是遥远的未来。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是当代民族问题的主题。处在开放改革的新时代,壮族人民将会更大胆地吸收汉族乃至全世界各民族的先进科学技术,以丰富提高自己。

五、壮族是具有抗暴精神的民族

从秦始皇统一岭南到国民党统治时期的两千多年间,壮族先民反抗封建王朝的民族压迫、阶级压迫的斗争从未间断,影响较大的有西汉末年句町王邯反王莽的斗争,东汉乌浒人的起义,唐代“西原”僚人黄乾曜起义,宋代区希范、侬智高起义,明代韦银豹起义、八寨起义,清代太平天国起义,辛亥革命前的会党运动。到了现代,壮族人民投入土地革命,建立左、右江革命根据地,展开抗日斗争和规模巨大的解放战争。这些铁血凝成的史实,充分说明壮族是一个富于抗暴精神的民族,正是这种精神,鼓舞着壮族人民在历史上演出一幕幕可歌可泣的悲壮斗争史,从而迫使历代封建王朝做出种种改良、让步,推动历史的前进。

六、壮族是对统一国家向心力极强的民族,壮族人民为保卫祖国边疆维护国家的统一做出了重大贡献

壮族自其先民从秦始皇统一岭南,纳入统一祖国后,两千多年来,从未发生过背离祖国、分裂国家的事件。壮族人民历代的起义反抗斗争,其性质都是反抗封建王朝的民族压迫和剥削,对历史的发展进步起到了推动作用。唐代“西原州”僚人起义,宋代侬智高蛮王起义,他们虽曾“称王置官吏”,或建国号,但最多不过企求建立地方性的民族统一政权而已,并非分裂国家。南北朝时期,交趾乘中原混乱而崛起,及宋初,交趾趁宋王朝在西北边事紧张,无暇顾及南方之际,脱离中国而独立。交趾分离后,其统治集团多次侵犯祖国边疆的壮族地区。壮族人民为保卫祖国边疆的领土完整和民族安全,奋起抵御交趾的侵略。据史书记载,交趾武装侵犯壮族地区的次数很多,其中规模较大的有:宋天圣六年(l 028 年)五月入侵邕州;熙宁八年(1075 年)入侵钦州、廉州、凰州。明洪武十年(1377 年)入侵永平寨;永乐二年(1404 年)入侵思明上府属地绿州等地;永乐七年(1409 年)和宣德年间入侵钦州;正统三年(1438 年)入侵安平土司境;成化三年(1467 年)入侵凭祥;万历三十五年(1607 年)入侵归顺、下雷等土州;天启三年(1623 年)人侵龙州。对于这些侵略行为,壮族人民都予以坚决的反击,击退交趾侵略者。明嘉靖年间,倭寇疯狂骚扰我国东南沿海,壮族女英雄瓦氏夫人应召率田州、归顺州、南丹州、那地州、东兰州等地土兵长途跋涉前往抗倭前线。他们英勇善战,屡建奇功,为保卫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的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

19 世纪中晚期,西方列强,尤其是法帝国主义企图吞并越南,进而侵略中国,多次入侵我国西南边疆地区。壮族人民在援越抗法、保家卫国斗争中与越南人民一起一次次地粉碎了法帝国主义的侵略计划,最终于本世纪50 年代取得援越抗法的伟大胜利。本世纪中期,美帝国主义侵略越南,并企图以越南为跳板,侵略中国。壮族人民以保家卫国为己任,与全国人民一道,掀起长达20 年的援越抗美斗争,帮助越南人民取得了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彻底胜利,同时保卫了祖国边疆的安全,使美帝国主义的侵略计划终归失败。

七、壮族发展的历史是异常曲折复杂的

当壮族先民处在氏族部落时代,是她独自发展的时期,这个时期大约有两千年以上。在早期,勤劳智慧的壮族先民为人类文明做出了诸如种植水稻、造船等的伟大贡献。当壮族先民西瓯、骆越人从氏族部落进入阶级社会、由蒙昧进入文明时代时,发生了秦瓯战争,秦始皇统一了岭南,自此西瓯、骆越人地区纳入统一祖国的版图,独自发展的时代便结束了。自秦统一岭南至民国时期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壮族先民是在统一国家的中央封建王朝治理下与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杂处中生存发展的。在这个过程中,壮族先民社会,是遵循着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规律发展的。由于壮族先民地区东西部地理条件的差异,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南来汉人的不平衡,外来封建化诸因素的不平衡,东部大抵于唐代中叶以后进入封建化社会,而西部地区则自宋代进入封建领主制社会,而在明、清改土归流后逐步进入封建地主制度社会。壮族先民从进入阶级社会― 奴隶制的形成发展到消亡大约1500 年左右。由于早期社会发育水平低和受到中央封建王朝的抑制,以及汉文化的传播、影响,壮族社会的奴隶制不能顺利地发展,因而形成家庭奴隶制形式,具有浓厚的氏族宗法制残余色彩;作为奴隶制度重要标志的国家政权雏形曾经在秦汉时代出现,但很快消失,唐宋之间僚人、壮人起义曾企求建立地方性的民族统一政权,也终归失败;作为衡量一个民族的发展水平的又一标志的民族文字,方块土俗字早在宋代在民间就已流行,但受到官方歧视、压制,因而无统一规范的机遇.也就不能成为民族通用文字。至于壮族社会进入封建社会,也并不是随着封建郡县一设置就都“封建化”了,而是经历了漫长的过程。任何事物的发生、形成、发展、消亡都遵循着“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这一法则,壮族社会进入封建制度也不可能例外。壮族社会自身生产力的发展,铁器和牛耕的普遍使用是进入封建社会的内在决定因素。随着所有制的变革,即封建地主所有制代替了奴隶占有制,中央王朝推行的设置正州、正县、均田制、租庸调制、府兵制、儒学与科举制度等等封建制度就水到渠成了。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是逐步的,因之生产关系以及上层建筑的变革也是渐进的,桂东封建化在地域上大致是从郡县治所、交通沿线开始,然后逐步扩大;在时间上大致是从两汉至宋中叶,经历约900 年左右。

西瓯骆越人是百越族群的支系,百越族群的东越、东瓯在春秋时代建立过强盛的国家,创造过光辉灿烂的文化,其势力之强大曾足以争霸中原。然战国时代为楚所灭,至秦兼并六国楚灭于秦,楚与东越就都与华夏民族相融合了。南越是西瓯骆越的近邻、同源兄弟。在秦统一岭南以后,经两汉至唐与汉族融合了,桂东的瓯骆人后裔壮人则大约在明清时代大量与汉族相融合。民族融合是历史的必然,历史上的民族融合,有强迫融合行为,亦有自然融合现象。而未被同化的聚居于桂中、桂西南、滇东南及粤西的瓯骆人,随着朝代更迭,族称演变为乌浒、俚僚,至宋为僮(壮)。壮族也只是瓯骆人后裔的一支。壮族的形成大抵孕育于唐代形成于宋代。唐朝中叶黄乾耀、黄少卿、潘长安等领导西原僚人起义,是僚人部落联盟为一个共同的政治目标而斗争的表现,可视为民族认同的孕育期。但“僮”的称谓出现于宋,北宋间侬智高联合左、右江壮族各首领南抗交趾的吞并,北反宋廷压迫,企求建立地方民族统一政权,是为部落联盟、民族认同、壮族形成的标志。但随着侬智高起义的失败,宋王朝施以残酷的军事镇压,继之政治压迫,思想歧视,怀柔同化,壮族人民面临灭顶之灾。为了逃避镇压,被迫瞒宗易姓。原是土著人改成外省人氏,原是侬智高部族后裔改成所谓随狄青南征的“山东白马县人”等等。这种历史状况,不能不对壮人的民族意识、民族自尊心产生影响。从唐代起在桂西壮族地区设置的羁糜州、县、峒,宋、元、明、清设置土州、土县、土峒,封建王朝对壮族施行“分而治之”、“以夷制夷”的政策长达1300多年。长期的分而治之,使壮族互不统属,以致壮族从来没有形成共同的中心。这种历史状况不能不对民族凝聚力的形成产生重大影响。由于长期的民族压迫、民族歧视、民族同化政策,至民国时期,壮族已不被认为是一个民族,只认为是“讲僮话的汉人”,或干脆说壮族都汉化了。只有中国共产党缔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观看待民族问题,制定民族平等团结政策,才使壮族得予恢复承认,得予享受在多民族祖国大家庭中的平等地位,得与各兄弟民族一道走上共同繁荣的道路,才使壮民族意识得以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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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7 00:03:00 |只看该作者

附录一

壮族历史重要事件年表

距今约70 万年 百色盆地右江河谷已有原始人类活动,并遗留有大量的打制石器。

距今约5 万年 柳江一带有“柳江人”活动。

距今约4 2 万年 瓯骆故地有来宾“麒麟山人”、柳江“甘前洞人”、柳州“都乐岩人”、“九头山人”、“白莲洞人”、都安“九楞山人”、“干淹洞人”、桂林“宝积岩人”、“荔浦人”、“灵山人”、田东“定模洞人”、靖西“宾山人”、隆林“德峨人”、云南“西畴人”等原始人类活动。

距今1 万一7 千年 瓯骆故地有桂林“甑皮岩人”、柳州“鲤鱼嘴人”、横县“西津人”、“秋江人”、邕宁“长塘人”、扶绥“敢造人”、云南“小河洞人”等原始氏族居住。原始农业、制陶业和家畜饲养业开始出现。

距今6 4 千年 创造独特的“大石铲文化”和“几何印纹陶文化”的原始居民在桂南和桂东北地区活动.

距今约3 千年 瓯骆与中原有了直接交往,商周青铜器传入瓯骆地区;瓯骆人向商周王朝贡献土特产。

公元前8 一前4 世纪 瓯骆人开始铸造青铜器,其原始社会开始解体,奴隶制开始产生.

4 世纪前 瓯骆人开始使用铁器。

387 楚悼王命楚相吴起率兵“南平百粤”,占洞庭、苍梧.

217 秦始皇派遣50 万大军进击岭南,西瓯部落奋起抗击。秦军受阻,史禄奉命在今兴安县北面开凿灵渠,以通粮道。岭南至内地中原的水路开始沟通。

214 秦军击败西瓯,统一岭南,设置桂林、南海、象郡;郡之下设县以治之,并留兵戍守,徙民南居,共同开发岭南。

207 南海尉赵佗击并桂林、象郡,割据岭南,建立南越国,自称为南越武王,以越人吕嘉为相,定都南海番禺(今广州)。而后,赵佗变服从越俗,自称“蛮夷大长”,推行“和辑百越”政策。

196 汉高帝派遣陆贾出使南越国,承认南越地方政权及赵佗的“南越武王”封号,并赐印剖符通使,友好往来。

187 高后吕雉因推行“别异蛮夷”政策而与南越国交恶,下令关闭边市,禁止向南越输出金铁田器、马牛羊,赵佗发兵攻击长沙郡边邑。

176 汉文帝即位,复与南越修好,互派使臣,开放边市。

1 12 南越国丞相吕嘉反对归汉,诛杀汉吏。汉武帝遂发兵20 多万攻伐南越。

111 汉军长驱直入,占领南越国都番禺,俘杀吕嘉,延续5 代共93 年的南越国灭亡,岭南复归统一。武帝析秦置三郡为九郡,并沿承赵佗“和辑百越”的民族政策,推行“以其故俗治,毋赋税”政策。桂林监居翁谕告瓯骆40 余万人降汉。

115 一前110 夜郎侯遣使入朝,汉武帝升夜郎侯为夜郎王。

81 汉昭帝诏封句町侯毋波为句町王。

28 25 句町王禹、夜郎王兴、漏卧侯俞举兵相攻。汉成帝遣使前往调解未果。

6 王莽贬句町王为侯,句町王邯愤而起兵反莽。

公元40 交趾征侧、征贰起兵反抗东汉王朝的统治,合浦俚人响应之。

43 光武帝派遗伏波将军马援率兵平定交趾。

116 苍梧、郁林、合浦三郡“蛮夷”反,不久即归附。

170 郁林太守谷永“招抚”乌浒人10余万人内附。苍梧人士燮、士壹兄弟分据南海、九真、合浦、交趾等郡,威震中南。

557 589 岭南各部俚人首领共推冼夫人为圣母。冼夫人统领怀集俚人10 万余户。岭南归附隋朝。

597 桂州俚帅李光士、莫崇起兵反隋。

604 隋文帝任令孤熙为桂州总管十七州诸军事,对岭南民族酋首实行怀柔政策,并广筑城邑,兴办学校,积极传播汉文化。

612 钦州俚人首领、世袭钦州刺史宁长真奉命率数千部众随隋炀帝远征辽东,因功受封鸿助安抚使、光禄大夫宁越郡太守。

613 岭南酋帅梁慧尚率众4 万反隋,攻占苍梧郡。

618 萧铣拥兵割据岭南及岭北广大地区,号称“梁武王”。

621 622 唐高祖李渊派遣李靖率军南征萧铣。岭南俚人酋帅冯盎、宁长真等率众归附于唐。岭南复归统一,并推行羁糜制度,在今桂西地区设置羁縻州县50 多个。

624 唐王朝制订和推行均田赋税租庸调法,但规定岭南诸州“夷僚”之户皆从半输。

632 静州山僚、龚州东西峒僚、钦州僚先后起兵造反。

639 渝州人侯宏仁自牂牁开道,经西赵通达邕宁。

681 697 韦敬办纂《 澄州无虞县六合坚固大宅颂》 和《 智城洞碑》 文。文中首现古方块壮字。

703 始安郡“夷僚”数万人反。

712 何履光率领岭南俚僚兵开赴河南南阳驻防,防范叛将安禄山、史思明来犯。

726 邕州僚人梁大海、周光等反,破横、宾等州。

757 黄乾曜等在西原州发动100 余峒共20 多万人起义,先后攻克桂管18 州,威震岭南。

777 潘长安等人复在西原州率众造反。

779 唐代宗下诏废止邕州,进贡奴婢。

794 黄少卿继而在西原州聚众起义,连克横、浔、贵、容、邕等13 州。

809 唐德宗下诏禁止岭南公私掠卖奴婢。

815 柳宗元任柳州刺史,释放奴婢,努力发展生产,兴办学校,传播汉文化,革除陋俗。

855 唐宣宗颁布《禁岭南货卖男女敕》,声明如再犯者,以强盗论处。

861 864 南诏国举兵6 万攻左、右江地区,陷邕州,后退去。

862 唐王朝将岭南分设岭南东、西两道,今广西属岭南西道。

971 宋王朝派兵南征,雄据岭南达55 年的南汉政权灭亡。岭南统一于宋,并推行“以夷制夷”的土官制度。

974 976 南丹州莫洪(?)【难解字,无法打出】归宋。宋太祖诏封莫氏为南丹州世袭刺史。

997 置广南西路和广南东路。

999 抚水州蒙会国聚众起义。

1006 邕州属地36 峒先后内附归宋。

1007 宜州陈进、卢成均率领壮、汉族人民起义。

1028 交趾统治者李公蕴令其子、弟及婿率兵入寇邕州。

1039 广源州壮族首领侬全福率部众抗击交趾统治者的寇掠,并建立“长其国”地方政权,自称“昭圣皇帝”,封其长子智聪为“南衙王”。后被交趾兵攻杀。

1041 壮族首领侬智高以傥犹州为根据地,建立“大历国”。后徙居安德州,建立“南天国”。

1044 环州区希范、蒙赶聚众起义,建立“大唐国”,先后攻陷环州、镇宁、带溪等地。

1052 侬智高南受交趾侵害,北欲归宋受拒,愤而起兵反宋,以求生存。智高率兵东下,先攻占横山寨,顺江而下,攻克邕州,建立“大南国”,号称“仁惠皇帝”。继而挥师东下,沿途连克10 多座州城,兵围广州。

1053 宋王朝派遣狄青率大军南征侬智高。智高在兵围广州、久攻不下后,率部溯北江而上折回广西,在邕宁昆仑关和归仁铺(今五塘镇)被狄青部击败,邕州陷落,侬智高率余部西逃大理。

1060 交趾统治者派遣申绍泰率兵入侵邕州。

1062 特磨道侬夏卿、侬亮、侬平等率部归宋。

1065 宋朝廷诏令招集、训练邕州左、右江45 个溪峒土兵共5 万多人,置甲头、都头、指挥使、都指挥使统领之,以作外防交趾,内平盗贼之用。

1075 交趾李朝统治者令李常杰率军水陆并进,入侵钦州、廉州,继而围攻邕州。邕州城内各族军民在知州苏缄的率领下,同仇敌忾,与侵略者展开了殊死战斗,终因敌众我寡,兵亡城陷。

1076 宋王朝派遭大将郭逵率兵反击交趾侵略军,势如破竹,很快收复邕州,并乘胜追击,交趾统治者兵败向宋朝称臣。

1080 南丹州世袭刺史莫世忍遣使奉表入朝进贡。其表印文为“西南诸道武盛军德政官家明天国王”。宋神宗怒,令毁印,另赐州印。

1097 诗词大家秦观贬官横州。秦设馆讲学,州人作文渐有法度。

1104 黄庭坚贬官宜州,设坛讲学,传播汉文化。

1118 宋徽宗下诏开永平、钦州两博易场与交趾互市。

1126 金兵南下围攻开封城,宋徽宗诏各地出兵勤王。壮族峒兵应诏开赴开封勤王。

1 154 南宋朝廷颁刻新印鉴赐与南丹州等162 个羁糜州、县、峒、寨.

1276 元军将领阿里海牙率兵攻克静江府,岭南为元所统一,并设置宣慰司、安抚司、军民总管府等,土人参用,推行土司制度。

1277 特磨道侬士贵、安平州李维屏、来安州岑从毅以147 洞共25 . 6 万户归附元。

1291 南丹州莫国麟归附,授安抚使,佩三珠虎符。上思土州黄胜许反。

1292 元朝廷授镇安州土官岑斗荣为镇安路军民总管,佩虎符。融州等地峒民4600余户屯田左江,“内足以实其地,外足以制交趾之寇”。

1297 滇桂边地壮族首领韦郎达联合53 村共万余人举行反抗土司统治的斗争。

1320 云南广南、富宁一带的壮族首领韦郎达联合53 村万余人再次反抗土司残暴统治。

1324 元朝廷授岑世兴为沿边溪洞军民安抚使、来安路总管,加授怀远大将军,佩虎符。

1328 来安路、镇安路山僚、角蛮6 万多人反。

1368 太平府改土归流;那州、地州改流,合并为那地州。

1369 明王朝统一岭南后,实行“西南夷来归者,即用原官授之”的政策,发展土司制度。

1377 安南统治者派兵侵犯钦州,袭击边地村寨。

1385 明朝设驯象卫于太平府。

1403 梁公涑在马平(今柳州)发动反抗封建统治的斗争。斗争前后延续200 多年。

1407 《永乐大典》 总纂解缙贬官广西布政使司参议。先后于思明、龙州、南宁、柳州等地讲学论道,传播华风。

1428 崇善土县改流。

1437 怀远壮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在韦朝振的率领下,开展夺田斗争。

1439 安南统治者派兵入寇安平土州、思陵州等地。

1442 庆远壮族首领韦万秀率众掀起反抗土司残暴统治的武装斗争。

1469 安南统治者武装入寇凭祥土州。

1472 永康土州改流。

1477 左州实行改土归流。

1492 韦朝威、韦银豹父子先后发动古田壮族人民起义。

1 493 云南维摩、弥勒两土州改流。

1 505 上思州、思恩府相继进行改土归流。

1506 杨公满等人领导府江壮、瑶农民暴动。

1520 迁江北三谭公炳领导的“刬马军”开展反明斗争,壮族首领韦朝义、韦狼要分别在雒容、永福发动反抗明朝统治的斗争。

1 526 田州土官岑猛发兵攻击泗城州,而且不服从朝廷调遣,姚谟率兵讨之,岑猛兵败逃往归顺州,被岳父岑璋鸩杀,传首南宁。

1528 降田州土府为土州,仍以岑氏为世袭土州官;析原思恩土府地分置兴隆、那马、白山、定罗、旧城、下旺、安定、都阳、古零等9 土巡检司。

1555 田州岑猛妻瓦氏夫人替孙请缨率俍兵江浙抗击倭寇,英勇杀敌,屡建奇功,朝野赞颂。

1575 养利土州改流。

1580 忻城和上林一带的周安、思吉、落江、古卯、罗墨、古钵、古蓬、都者等8 寨壮族人民举行反抗封建统治的斗争,声势浩大,前后延续100 多年,终为明王朝重兵镇压。

1600 思同州改土归流。

1603 安南统治者派兵入寇归顺、下雷等边境土州和钦州沿海地区,当地人民深受其害。向武土知州黄绍伦、田州土知州岑惫率领俍兵奋起抗击。

I621 新现(今云南省屏边县)沙源、沙清两兄弟率众抗击交趾兵的入侵。

1645 云南沙定洲领导壮、汉、彝各族人民推翻沐家统治。

1661 广南府实施流、土并设制,知府为流官,知府同知为侬氏世袭土官,实权操于侬氏手中。

1662 清王朝厉行“改土归流”政策。

1 663 镇安府改土归流。

1 666 西隆土州、上林长官司改流。

1667 教化、王弄山、安南三长官司改流,合并置开化府。

1 689 陀陵土县改流。

1 727 泗城府改土归流。

1 729 东兰土州改流。

1 730 归顺土州改流。

1732 思明府改土归流;奉议土州改流。

1733 恩城土州改流。

1766 小镇安土巡检司改流。

1797 云南马白侬族首领王老念率众起义,占领马白、天生桥等地,全省震动。

1846 梁亚发等人发动浔江、柳江的船民开展反抗封建统治的斗争。

1847 雷再浩、李源发等领导湘桂边壮、瑶民族反抗清朝统治的斗争。

1850 贵县发生“来人”(即外来的客家人)与“土人”(即当地壮族)之争,并波及桂南10 余县,数十万壮、汉人民流离失所.

1851 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革命在桂平县金田村爆发。9 15 日,冯云山、萧朝贵率领太平军围歼驻扎在平南官村的清军。年底,洪秀全在永安下诏褒功,封东、西、南、北、翼五王,壮人萧朝贵、韦昌辉、石达开分别被封为西王八千岁、北王六千岁、翼王五千岁。

永淳十三屯壮、汉人民在黄可经、杨隆盛的领导下,开展抗租斗争,

1852 太平军离开广西东征。

吴凌云、李文彩分别在太平府和永淳率众起义,吴建立“延陵国”,反抗清朝统治。

1853 以壮人李开芳和林凤翔为主将的太平天国北伐军北,转战苏、皖、豫、晋、冀等省,后兵败,北伐军将士全部牺牲。

1854 黄鼎凤在贵县率众起义,打击清政府的地方势力。

1855 天地会首领李锦贵在上林举旗反清。

1856 西林县令张鸣凤顺从民意,处死作恶多端的法国天主教神甫马赖,史称“西林教案”。

陈开、李文茂在浔州起兵反清,建立“大成国”。

1859 石达开率10 万余人,从湖南回师广西,屯驻庆远。

1861 石达开率部离桂转战贵州、四川,后在大渡河被清军围歼。

吴亚终在归顺州被清军围剿,刘永福率起义军余部退入越南北部。

1870 那马土巡检司改流。

1873 刘永福率领黑旗军在越南河内西面纸桥大败法军,斩其司令安邺,被越南封为三宣副提督。

1876 田州改土归流。

1877 北海被开辟为对外商埠。

1879 阳万土州改流。

1883 刘永福在河内西面再次大败法军,斩其司令李威利及官兵200 余人。

1885 清军老将冯子材率部在镇南关英勇杭击法国侵略军,歼敌1000 多人,取得抗法战争的大胜利,扭转了抗法战争的被动局面。

1887 清政府与法国殖民者签订《中法会订越南条约》,龙州被开辟为通商口岸,广西沦为法国的势力范围。

1896 田林壮族人民处死3 个为非作歹的法国传教士,史称“田林教案”。

1897 李立亭等在陆川率众进行反抗清朝统治的斗争。梧州开辟为对外商埠。

1900 南宁开辟为对外商埠。

1901 土富州改土归流,

1902 谢三在上思发动反清斗争。

王和顺等领导南宁会党起义,合众数万,斗争波及桂中及桂西北广大地区。

1903 靖西人曾汝璟留学日本明治大学,时人称之为“边地先觉”。

1904 陆亚发在柳州发动反清起义。

1905 南丹、下雷两土州改流。

1907 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党人发动钦州、廉州和防城起义和镇南关起义,

广西省在桂林开办“土司学堂”,专门培训地方土司。

清朝政府在壮族地区实行“弹压制度”。

1908 4 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党人在云南河口发动起义。

1911 4 壮族志士韦云卿、韦统淮、韦统铃、韦树模、韦荣初等参加广州“三? 二九”起义,牺牲,安葬于“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

11 广西宣布独立,陆荣廷执掌政权,是为旧桂系统治之始。

1912 降广南土府同知为土巡检;太平土州改流。

1916 忠州等10 个土司改流置县.

1917 广州护法军政府成立,孙中山为海陆军大元帅,陆荣廷为元帅。

1918 陆荣廷等人力主改组广州护法军政府,改大元帅制为.总裁合议制,岑春煊为主席总裁,孙中山、陆荣廷等人为总裁。

向武、都康、上映三土司改流,合并置向都县。

1 921 孙中山出兵讨伐陆荣廷。陆兵败下野。

秋,湖南江华县小坪壮族教师韦汉参加中国共产党,为壮族最早的共产党员。

1922 壮族农民领袖韦拔群在东兰县组织“革命同志会”, 开展农民革命运动.

扶南(今扶绥县)人曾平澜留学日本,是已知壮族最早的女留学生。

1923 东兰农民武装攻占东兰县城,赶走国民党县长。

1924 桂系李宗仁、白祟禧、黄绍纮执掌广西军政大权,是为新桂系统治之始。

1925 中国共产党在广西建立党组织。

3 月,韦拔群、陈伯民参加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

8 13 日,东兰县农民协会在武篆成立。

9 月,韦拔群在东兰举办农民运动讲习所。

12 月,韦拔群、黄大权在武篆领导农民开展抗粮抗税运动。

云南军阀唐继尧派兵分三路进攻百色、南宁、柳州等地,桂系举兵迎击,大战于柳城沙埔,大败滇军。

1926 1月,韦拔群率领农民军再度攻占东兰县城,释放囚犯,打开粮仓,赃济贫苦农民。

2 月,桂系军队和东兰县土豪制造“东兰惨案”,震惊全国。

9 月,韦拔群又率众攻占东兰县城。

11 7 日,共青团南宁地委在南宁市共和路武烈祠成立,严敏任书记。

1927 桂系出动5 个团的兵力“围剿”右江地区的农民运动;同时在南宁实行清党,搜捕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

5 月,中共广西地委机关在梧州成立,廖梦樵任书记。

10 月,陈伯民等人在都安领导农军暴动。

1928 中共广西省委在南宁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忻城土司改流。

1929 中共广西省委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南宁召开。

12 11 日,百色起义胜利。建立了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张云逸任军长,邓小平任政委。右江工农民主政府和东兰、凤山、百色、凌云、恩阳、奉议、恩隆、思林、果德、隆安、向都、镇结等县的工农民主政府先后成立。

1 930 2l日,龙州起义胜利。建立了红八军,俞作豫任军长,邓小平兼任政治委员。左江革命委员会和龙州、上金、凭祥、养利、崇善、雷平等县革命委员会也先后成立。

2 30日,东兰县东里共耕社成立。

云南马关八寨农民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举行武装起义。

5 月,卢汉率滇军侵桂,围攻南宁。桂系白崇禧、黄旭初率军迎击,击退滇军。

夏,红八军自左江转战天峨与红七军会师。

10 月,红七军从河池出发,北上中央苏区。

1 931 春,桂系出兵万余人,围剿右江革命根据地。

4 月,红七军冲破国民党军的层层封锁,到达江西省永新县与中央红军会师。

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韦拔群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

1 932 9 月,桂系调集两个军的兵力,对右江革命根据地进行第二次“围剿”。

1019 日,韦拔群在东兰县武篆西山赏茶洞被叛徒杀害。

广南土司侬氏绝后,奉令废土司。

1 934 以富宁“七村九弄”为中心的滇桂黔边区游击根据地建立。

1 935 在中共右江特委的领导下,右江各地的革命组织大部分恢复。

1936 中共郁江特委在贵县三里罗村召开党代会,决定把郁江特委改为中共广西省工委。

国民党桂系发动“六?一”倒蒋运动。广西抗日救亡运动广泛开展。

1937 3 月,中共广西省工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横县县城召开。会议在纠正“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的同时,又忽略了党对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领导权,走向右倾机会主义路线。在右倾思想指导、影响下,许多共产党员被国民党杀害,使革命力量遭到严重损失。9 月,桂西特委黄桂南同意将滇黔桂边区根据地的武装1500 余人给国民党改编,使党的队伍遭受瓦解,干部受迫害。

1938 八路军桂林办事处建立。

1939 11月,日本侵略军从钦州、防城海岸登陆,侵占桂南地区。

中共广西地下党以统战合法形式,推动组建“广西学生军”、“战工团”等各种社团进行抗日救亡活动,12 月,以国民党将领杜聿明军长指挥的4 个集团军共巧15.4 万余人的兵力,在苏联空军的配合下,在昆仑关与日寇激战13 天,歼灭日军4000 多人,俘敌800 多人。使侵桂日军遭受重创,北上战略受阻。

1940 11月,日军退出广西。

1942 国民党桂系追随蒋介石,掀起反共高潮,在桂林制造了“七?九”事件,中共广西省工委负责人遇害。

1943 国民党桂系又在南宁、玉林等地制造“一?一五”事件,接着在全省大肆逮捕杀害共产党员和爱国人士。

1944 9 月,日寇再度入侵广西,全省大部地区沦陷。

1945 中共广西地下党发动桂东南起义。

1947 中共广西党组织领导开展大规模的反“三征”斗争。下半年,相继爆发万岗起义、左江起义、横县起义、贵县起义、武鸣起义、上林起义等等。

中共华南分局为适应军事斗争形势需要,将桂西、桂南,分别划归“滇黔桂边区”、“粤桂边区”领导。

1948 中共广西党组织在壮族地区广泛组织武工队,深入群众开展游击战争,打击国民党及其地方势力。云南省革命游击队占领了马关、西畴、麻栗坡、砚山、广南等5 个县城。

1949 中共广西省工委成立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城市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各地游击队并进行整编。

10 月,中共广西省委员会在湖北汉口成立,张云逸任书记。

11 4 日,壮族著名爱国人士卢焘在贵阳被国民党特务暗杀。朱德总司令和李济深副主席自北京发唁电致哀。

11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入桂,歼灭败退广西的国民党军队17 万余人。

12 11 日,五星红旗插上镇南关(今友谊关)上,广西全境解放。

1950 l 7 日,云南省文山县城解放。

2 8 日,广西省人民政府成立,张云逸任主席。广西发生土匪暴乱,新生的革命政权受到严重威胁。

10 15 日至11 2 日,广西省第一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在南宁召开。会议决定要迅速、干净、彻底地肃清盘踞在广西的土匪和国民党特务。广西军区调集14 万余兵力,开展剿匪斗争。先后在横县镇龙山围歼土匪800 余人;在绥禄县(今扶绥县)后寨石山区歼匪500 余人.在贵县樟木、蒙公地区歼匪700 余人。而后集中兵力对桂南地区的匪特进行重点围剿。

9 月至12 月,解放军134 师又在邕宁一带歼匪48 7141 人。

11 月,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电示广西省委和广西军区领导,要求在1951 5 l 日前完成剿匪任务,同时派中南军区政治部主任陶铸和中共中央华南分局书记叶剑英到广西协助剿匪工作。

12 25 日起,解放军集中兵力围剿广西最大的匪巢之―——十万大山区,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战斗,基本消灭了这一地区的匪特。

1951 l 月,解放军在大瑶山区取得了歼匪3 . 8 万人的巨大胜利。

3 ―—4 月,柳北四十八弄、九万大山和桂西北等地区的匪特被歼灭。至此,广西地区的土匪暴乱被平息,按期完成了中共中央和毛主席要求的剿匪任务。

6 月,以李德全为团长、费孝通等人为副团长的中央访问团到达广西,代表党中央、政务院和毛主席对广西各族人民进行慰问,宣传党的民族政策。

8 19 日,龙胜各族联合自治区(县级)成立(1955 年改称龙胜各族自治县)。

10 月,广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

1952 大部分壮族地区基本按照汉族地区土地改革的方针政策,普遍开展土地改革运动。

2 月,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派语言学家袁家弊教授到壮族地区进行语言调查研究,帮助创造壮族文字。

12 10 日,桂西壮族自治区成立,覃应机任主席。

1953 隆林各族联合自治区(县级)成立(1955 年改称隆林各族自治县)。

贵州省从江县平正壮族乡成立。

1954 桂西壮族自治区壮族文字研究指导委员会成立。三江、大苗山、金秀、隆林等县少数民族(含部分壮族)地区完成士地改革。

1955 11 11 日,桂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报请广西省人民委员会并转请国务院批准壮族文字方案(草案)。

1956 壮族地区掀起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的高潮。

3 19 日,桂西壮族自治区壮文学校在武鸣成立。

3 月,桂西壮族自治区改为桂西壮族自治州。

1958 l 8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南宁召开会议,毛泽东主席在人民公园会见两万多各族人民。

1 20日,广西省人民委员会发布《 关于公布壮文方案的决定》 ,壮族地区掀起学习壮文的高潮。

3 15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韦国清任主席。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贺龙为团长的中央代表团到达南宁,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庆贺和指导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成立。

越南民主共和国越北自治区主席朱文晋将军应邀率领代表团到达南宁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庆典。

4 1 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成立。

5 1 日,东兴各族自治县成立,

5 10 日,钦北壮族自治县成立(1964 年改为钦州壮族自治县)。

1962 9 26 日,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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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7 00:07:00 |只看该作者

附录二

壮族历史人物志

译吁宋 战国末期人,生卒年月不可考。西瓯人首领,史称“西瓯君”。译吁宋是第一位见于文字记载的壮族先民。公元前218 年,秦始皇派大将尉屠睢率50 万大军进军岭南,译吁宋率西瓯部民在今桂东北的兴安至贺县一带与秦军激战。因秦军兵力强大,装备精良,攻势凌厉,译吁宋力战阵亡。西瓯人改变战略战术,化整为零,退入山林溪谷,重新推举首领,伺机袭击秦军,杀其主将屠睢,使秦军“伏尸流血数十万”,并陷入进退维谷、“三年不得解甲弛弩”的困境。后秦始皇令史禄在兴安开凿灵渠,以通粮道,并且派遣大将任嚣和赵佗率兵增援,终将西瓯人击败,统一了岭南。

吕嘉(?一前111年) 岭南越人酋首。赵佗割据岭南建立南越国后,被任为丞相,辅佐赵佗推行“和辑百越”民族政策,促进汉、越民族之间的团结,德高望重,连相三王,朝野尊崇。吕嘉宗族仕宦长吏者70 多人,其子尽娶王女,其女皆嫁王子弟宗室,权势显赫。汉元鼎年间,南越政权内讧,吕嘉反对内附归汉,并谋杀王及汉使,更立新王,与汉抗拒。汉武帝发兵讨之,吕嘉兵败身亡。南越国亦随之灭亡。

居翁 西瓯首领。南越国建立后被封为桂林郡中监(官名)。汉武帝平南越时,率瓯骆部族归降,被封为湘城侯。

亡波 句町国王。西汉元始年间,因率部协同汉军平息云南洱海东北地区众部落的反汉斗争,“斩首捕虏有功,”汉昭帝晋其封号为“句町王”,领地包括今云南省广南、富宁及广西凌云、百色一带。

陈文彻 南朝西江一带俚族酋帅。梁天监年间(502 519 年)起兵反抗,控制苍梧、高要、肇庆一带,后被梁左卫将军兰钦率兵击败。

李光仕 桂州(今桂平)俚人首领。隋朝开皇初年举兵反抗,被平北将军周法尚、上柱国王世积征讨。李率众迎击受挫,领兵退保白石洞。法尚捕其弟光略、光度及家口部众,并招降其众数千人。李光仕率兵蔽林设伏,后被法尚追斩。

宁猛力(553 600 年) 安州(今钦州)人。宁氏为岭南俚僚著姓望族,世代相承为豪酋。南朝陈代时,宁猛力任安州刺史。隋初,隋文帝以恩信招抚,宁猛力率众归附隋朝。隋朝廷将安州改为钦州,仍封宁猛力为世袭刺史。开皇末年(600 年),宁猛力曾拟赴京城长安拜谒,因病未能成行。同年十月宁猛力病逝,终年47 岁。隋文帝对宁猛力的诚信大为感慨,并赐其子宁长真承袭钦州刺史。

冼失人(518 601 年?) 高凉郡(今广东阳江、恩平、电白一带)人。冼氏为南越著姓望族,世代为南越首领,统辖各峒部落10 余万家。冼夫人青年时代就很贤明,善于筹略,能抚循部众,行军用师,深得越人拥戴。约于南朝梁大同元年(535 年),冼夫人嫁给罗州(今广东化州)刺史汉人冯融的儿子冯宝为妻,结交越、汉之好。冯氏虽世代作罗州刺史,但因为是外来汉人,故很难驾驭越人。冼夫人嫁予冯氏后,以自己的声望力主越、汉团结友善,因而南越地区解仇息兵,越、汉和睦,地方安定。梁、陈两朝国主对冼夫人深为赞赏。陈朝廷册封她为郎将石龙(郡)太大人,赐绣宪油络驷马安车一乘,鼓吹一部和麾幢施节,仪同刺史。589 年,陈亡,隋文帝发兵进军岭南,冼夫人深明大义,率南方8 州官吏归附隋朝,为隋统一岭南立了大功。隋文帝封冼夫人为宋康郡夫人。560 年,番禺俚人首领王仲宣起兵抗隋,岭南大部俚僚酋豪、峒主相起响应,兵逼广州。冼夫人以为抗隋不属“正理”,急派她的孙子冯暄率军前去广州救援隋将韦洸。冯暄不愿进兵,冼夫人将其捕入狱中,另派孙子冯盎率兵前往,与隋军一起平定了俚僚的抵抗,岭南从此置于隋朝的统一治理之下。隋文帝以军功封冼夫人为谯国夫人并号令六州兵马。隋仁寿初年,冼夫人逝世,终年约80 多岁。隋朝廷送赙物丝织品一千段,溢为诚敬夫人。后人在高、雷、化、钦、廉等州地建有众多的冼夫人庙或郡主夫人庙,以纪念这位杰出的越人女领袖。

宁长真(?一627 年) 钦州人。宁猛力之子,俚僚帅酋。隋开皇末年(600 年),承袭其父任钦州刺史职。大业元年(605 年)受隋朝廷之命率部众南征林邑,因军功获赐上开府仪同三司、钦江县开国公行军总管。大业八年(612 年),又奉朝廷之命率数千部众随隋炀帝远征辽东,因军功受封鸿肪卿安抚使。未久升光禄大夫、宁越郡太守。唐初,宁长真以宁越郡地归附唐朝。武德五年(622 年), 升宁越郡为钦州总管府,授宁长真为总管。武德七年(624 年),改总管府为都督府,宁长真任都督。武德八年(625 年),宁长真与唐朝廷有隙,因而起兵反唐。大观元年(627 年),宁长真逝世,由其子承袭。

宁梯原(?一756 年) 唐代岭南钦江县俚僚酋帅,壮族历史上最早的史学家。永昌元年(689 年)进士,授校书郎。玄宗时( 712 756 年)任谏议大夫,兼修国史,后因书“太宗诛隐巢事”被罢官归里,不久病逝,葬钦州大墓山。后人曾在钦州东北上蒙村立祠纪念。

韦敬辨 生卒年月不详。唐岭南西道羁糜澄州〔 今上林县境)人。唐永淳年间(681 682 年),任都云县令骑都尉,官列四品。武周万岁通天年间(696 697 年)承袭其父韦阙之职,任廖州(今上林县境)刺史,并自号“廖州大首领”。韦敬辨通壮、汉两种语言,用汉字(包括武则天创造的异体字)和壮族土俗字写了两篇著名的骈体文一一《六合坚固大宅项碑》 和《 智城洞碑》 。碑文词藻华美,对仗工整,是传世最早的壮族文人文学作品,故后人称韦敬辨为壮族文人文学的先驱。

黄乾曜(?一761年) 唐岭南西道邕管羁糜西原州黄峒〔 今左江一带)人,僚人首领。黄氏为岭南僚人著姓望族,世代相承为豪酋。唐至德元年(756 年),黄乾曜不堪唐朝封建统治者的“侵诈系缚,妄配乱征”,领导西原人民举行武装起义。义军得到陆州(今钦州地)、武阳(今罗城地)、朱兰(令东兰地)、黄橙(今扶绥地)等100 余峒僚人的响应。起义队伍迅速发展到20 多万人,占地“数千里”。黄乾耀号称中越王,推武承斐、韦敬简为帅,廖殿为桂南王,罗诚为戎成王,莫浔为南海王。乾元二年(759 年),唐朝廷调20 万官兵镇压义军。上元二年(761 年)义军兵败,黄乾曜牺牲。

黄少卿 生卒年月不详,唐岭南西道邕管羁縻西原州黄峒人,黄乾曜之子,僚人首领。贞元十年(794 年)率西原人民进行武装起义,历30 余年。先后攻克横州(今横县)、钦州、浔州(今桂平)、贵州(今贵港)、宾州(今宾阳)、峦州(今横县地)、严州(今来宾县地)、陆州(今钦州)左江镇、千金镇。唐朝廷调大军镇压,大和年间( 827 835 年),义军失败,黄少卿不知所终。

覃光佃 北宋融州(今融安县)人。开宝五年(972 年)进士,是已知的壮族最早进士之一。后离乡出仕,先后授监察御史、山西雁州武骑尉、沿边都总管兼劝农使、青光禄大夫检校太子宾客。其子覃庆元、孙覃昌也先后通过科举步入仕途。祖孙三代均博学能文,名重桂西北一带。

莫洪蓍(?一990 年) 南丹州(今南丹县)人。莫氏是著姓望族,先祖世代为溪峒帅酋。宋开宝七年(974 年),莫洪蓍遣使奉表请求内附朝廷。九年(976 年),又遣使向朝廷进贡方物,并请求朝廷赐给官职牌印。宋太祖从其请求,下诏封其为南丹州世袭刺史。太平兴国五年(980 年),莫洪蓍遣使向朝廷贡银百两,以示谢恩。自此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 年)南丹土州改为弹压止,莫氏子孙世袭南丹土州官900 余年。

区希范(?一1045 年) 北宋广南西路羁糜环州(今环江县)人。僚人首领,曾举进士,试礼部。庆历四年(1044 年)率众在环州反宋,建坛祭天,立“大唐国”,封蒙赶为帝,区希范为神武定国令公桂州牧,其他职官亦有其人。后连克环州、镇宁州及普义、带溪等要寨,声震岭南。庆历五年(1045 年)正月,区希范兵败,在荔波洞(今贵州荔波县地)被俘,与部下243 人同遇害于宜州。宋官兵还将区希范尸体剖腹,取出五脏,绘为《五脏图》 ,传示溪峒,以此威吓民众。

阿侬(?一1056 年) 北宋广南西路邕管羁糜武勒州(今扶绥境)人,侬智高母。阿侬有谋略,先辅佐其夫侬全福抗击交趾,后佐其子侬智高举兵反宋。皇佑四年(1053 年),侬智高在邕州(今南宁)建“南天国”,号称仁惠皇帝,封阿侬为皇太后。数年间,阿侬随侬智高坐镇中营,转战广南西路(今广西)、广南东路(今广东)和特磨道(今云南广南),行程数千里,身经数百战.皇佑五年(1053 年),侬智高兵败入云南大理,阿侬率部分侬军在特磨道与宋军作战。至和二年(1055 年),阿侬被宋军俘获解送洛阳,次年被害,时年60 余岁。

侬智高(1025 1055 年) 北宋广南西路邕管羁縻广源州人。其父侬全福曾任党犹州、广源州知州,宝元二年(1039 年)被交趾王李德政杀害。侬智高在其母阿侬的辅佐下,收集部众,图报父仇。庆历元年(1041 年),侬智高在党犹州建“大历国”,与交趾李朝相扰衡。不久,侬智高在与交趾的作战中失利被俘,然终未屈服于交趾,交趾王李德政释放侬智高。侬智高获释后仍统管广深、雷火、频婆、思浪等州峒地。庆历八年(1048 年),侬智高再次起兵反抗交趾。与此同时,侬智高多次派人上表恳请宋朝廷给予保护和援助,但均遭朝廷拒绝。未几,侬智高在安德州(今靖西县境)建立“南天国”,称仁惠皇帝,年号景瑞。侬智高再次上表朝廷,要求进贡和互市。宋朝廷非但予以拒绝,还下诏对侬智高进行“防备”。皇佑四年( 1052 年),侬智高愤而起兵反宋。年初自安德州出兵.北上破横山寨(今田东境),沿右江东下,占邕州(今南宁市)。在邕州改“南天国”为“大南国”,年号启历,仍称仁惠皇帝。随后继续率兵东下,连克横州(今横县)、贵州(今贵港)、龚州(今平南)、藤州(今藤县)、梧州、封州(今广东封川)、康州(今广东德庆)、端州(今广东高要)等。兵临广州城下,围攻57日不克。因宋朝廷调军驰援,侬智高放弃攻广州,率军北上,经韶关、连州退回广西,十一月返抵邕州。皇佑五年(1 3 年)春,侬智高与宋朝将领狄青率领的官军在昆仑关激战,侬军5000 多人战死。侬智高率余部撤出邕州,沿右江西退,进入云南特磨道(今广南县),迫于宋军追击,再退入大理。

黄胜许 上思人。元初上思州土官。元世祖至元年间.元兵出征广西,广西各郡先后归附,而左江上思州土官黄胜许恃其地险兵强未肯臣服。至元二十九年(1292 年),黄胜许拥众2 万,与元兵2 万余人战于忠州(今属扶绥县),因力不支退回上思固守。元贞二年(1296 年),黄胜许与元兵又战于龙州水口,兵败退入交趾。大德元年(1297 年),黄胜许派其子志宝入朝表明归顺之意,朝廷未置可否。大德四年(1300 年),湖广行省左右司郎中谢让向朝廷进言,以为对广西左右江土官黄胜许等人应“遭第可怀柔,不宜力竞,宽其法以羁糜之”。大德九年(1305 年),黄胜许派其亲属向朝廷进贡方物,并请为其子封官。成宗帝不许,说:“胜许反侧不足信,如其悔罪自至,则官可得。”至大三年(1310 年)和至治三年(1323 年),朝廷两次招谕黄胜许。泰定元年(1324 年),黄胜许派子弟入朝进贡,朝廷授黄胜许为沿边溪峒军民安抚使、怀远大将军,佩虎符。并封其子志熟为上思世袭知州。至此,历时30 余年上思州土官与元朝廷之对峙得以缓解。

岑世兴 来安路(今田阳县)人,元初来安路世袭总管。泰定元年(1324 年),岑世兴派其弟世元入朝进贡,得元朝廷嘉许。元朝廷授岑世兴为怀远大将军、沿边溪洞军民安抚使,佩双珠虎符,仍任来安路总管。泰定二年至三年〔 1325 1326 年)间,岑世兴曾联合“山僚”、“八番蛮”、“角蛮”等族人起事“寇反”,元朝廷命湖广和云南行省对其招抚怀柔。岑世兴给元朝廷上言“自明不反”,并请求朝廷在其土司置蒙古、汉人监贰官。此后,岑世兴与朝廷相安无事。岑世兴生五子,皆以蒙古语命名,长子为帖木儿,次子为阿刺兰,三子为怒木罕,四子为阿刺辛,五子为不花乜。

岑伯颜(1333 1383 年) 田州岑氏第七世世袭土官。岑伯颜7 岁时其父岑也先死,岑氏家族发生袭位之争,引起内乱外患。岑伯颜出逃,先后辗转藏匿于归顺(今靖西)、思恩(治所在今平果)、乐昌(治所在今武鸣境)、武缘(今武鸣)、邕州(今南宁)、富劳(今天等境)、归德(今平果境)等地。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 年),田州乱平,岑伯颜返回田州,承袭田州知府职。明洪武元年(1368 年),明军进军广西,岑伯颜率领上林土县(今田东境)、归德州、向武州(今天等)等地土官归附明朝廷。明太祖下诏嘉奖,授怀远大将军,称“广西岑、黄二姓,乃五百年忠孝之家”。岑伯颜在位期间,修筑田州城垣,整理衙署,新建城障、社稷、神农等坛庙以劝课农桑,又设教馆延师教授土官子弟。岑伯颜病重弥留之际,对其子说:“福善祸淫,天道也;修吉悖凶,人事也。”洪武十六年(1383 年)病逝,终年50岁。清雍正四年(1726 年),田州民众将岑伯颜奉为乡贤。

黄广平 思明(今宁明县)人。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 年), 袭其父黄忽都任思明土知府职。洪武二十五年(1392 年),黄广平与相邻诸土司有隙,杀凭祥峒土巡检高祥奏和思明州知州门三贵。明朝廷命黄广平赴京请罪,洪武帝宽其罪,说“蛮寇相杀,性习固然。今姑有之,使其改过”。洪武二十九年〔 1396 年),黄广平遣使入京贡方物,并向朝廷上奏,力主收复安南侵占的我国领土。奏中说:“本府(指思明府)自故元改思明路军民总管府,辖左江一路州县峒寨,东至上思州,南至铜柱。… …元季扰乱,交人以兵攻破永平寨,遂越铜柱二百余里,侵夺思明属地丘温、如鳌、庆远、渊、脱等五县,逼民附之。… … 迄敕安南,碑还旧封,庶疆域复正。”洪武三十年( 1397 年),明朝廷派陈诚、吕让等人前往安南交涉,要安南还我国思明旧地。但交涉中,议论往复,久而不决,思明失地终未回归。

岑瑛 明永乐间任思恩土州知州,宣德年间升任思恩土府(后改思恩军民府)知府。在任期间,曾多次应朝廷调遣率俍兵出征“剿寇”,以军功敕授奉议大夫、从二品指挥同知、都指挥使等官衔。岑瑛较为开明贤能,乐善事,在思恩府辖区内废除不许土民入学和参加科考的愚民政策,首创思恩府学,因而“民知读书,粗知礼义,习尚渐变”。岑瑛死后,思恩府一带壮民为其立庙,岁时祭祀之。

岑业 明田州人。田州土知府岑猛、思恩土知府岑浚堂弟。明成化年间(1465 1487 年),以博文贤良举于京城,当殿对策,切中时政,深得宪宗帝器重。弘治年间(1488 1505 年),先任山东省参议,后调任京官,为大理寺副三司,为孝宗帝制敕令诏书,“朝廷大手笔,俱出其手”.弘治后期,岑业之堂兄、思恩土知府岑浚与朝廷有隙,朝廷决定对岑浚征剿。岑业面见孝宗帝,愿自京城返乡,劝降岑浚。因兵部反对,孝宗帝未准其行。未久,吏部以岑业在制敇房办事,“禁密之地,恐有泄漏”为由,拟改调他职。岑业因而上奏归养。回乡时,曾作诗曰:“看看山色攒心事,咽咽江水冷世情。”未久,郁郁成疾而终。

岑浚(?一1505 年) 思恩府人。世袭思恩土知府。明弘治年间,左、右江土司混战争雄不已。岑浚主政思恩府时,与田州等土官争当土司霸主。经苦心经营,岑浚拥有战船300 余艘,筑都阳、丹良堡等军城18 所,以兵力数万“雄于右江”。弘治十二年(1499 年),岑浚率兵2 万,联合泗城土官岑接,东兰土官韦祖珙共4 万多人攻打田州,杀掠万计,城郭为墟。继而率兵攻龙州,劫龙州土官印。弘治十七年(1504 年),岑浚又率兵攻破上林、武缘等县,并二度攻破田州。明朝廷调两广官军土兵10 万多人进剿。十八年(1505 年),岑浚战死。未久,朝廷将思恩府改流,府治自乔利(今马山县境)迁至武缘荒田(今武鸣府城),并将思恩府地裂土分封为9 个土巡检司。

李璧(?一1525 年)字白夫,明武缘止戈(今武鸣陆斡)人。明弘治八年(1495 年),中举人。弘治十五年(1502 年),出任浙江兰溪县教谕,聘为南京同考。正德元年(15 肠年),改任浙江仁和县教谕,聘为福建省主考。正德十年(1515 年),任四川剑州知州。正德十六年(1521 年),任云南临安府同知。嘉靖四年(l 525 年),调任南京户部员外郎。同年病逝于赴南京任职途中。李璧勤于政事,在任剑州知州期间,主持修筑著名的剑阁险道。此道自剑州起,南至间州,西至梓渔,绵延300 多里。道以石头砌成,路旁植松柏数十万株。后剑州父老为他立祠铸像,四时祭以香火。李璧还精于学问,尤长经史,著有《 名儒录》、《 剑阁集》 、《 剑门新志》 、《 皇明乐谱》 等。

岑猛(1489 1526 年) 明田州(今田阳县)人,田州土知府岑溥之次子。岑猛之长兄岑俿按例应袭知府职,因失宠杀父,自己也遭杀身之祸,岑猛因而按例承袭田州府知府。岑猛善征战,正德年间(1506 1521 年),先应朝廷调遣率俍、土兵征剿江西华林等地“盗寇”,因军功受朝廷赏赐。后率田州兵南攻龙州,北打泗城等土司,数年间成为左、右江土司的霸主。明朝廷顾忌岑猛势力过盛会动摇大明根基,遂以“叛逆”之罪于嘉靖五年(1526 年)发8 万大军讨伐岑猛。岑猛闻讯,急上书朝廷陈言“冤枉太甚”。朝廷意在剪除岑猛,故未听其言,继续进兵田州。岑军与朝廷官军决战于工尧隘(在今田阳境)。岑军兵败,岑猛之子岑邦彦战死。岑猛南奔归顺州(今靖西县),投其岳父归顺州知州岑璋。后岑璋慑于朝廷敕令,设计将岑猛药死,传首南宁。

瓦氏夫人(1497 1555 年) 生于壮族世袭土官世家、归顺州(今靖西)知州岑璋之女。本姓岑名花,壮人念“花”为“瓦”。约14 岁时远嫁田州,为田州第十六代世袭土官岑猛的妻子,为忌讳同姓婚之不雅,遂以名代姓,称瓦氏。嘉靖六年(1527 年),因田州土司与明朝廷有隙,朝廷发兵8 万攻田州,丈夫岑猛被害,儿子岑邦彦战死,瓦氏成寡夫人。此后近30 年间,瓦氏一方面悉心养育孙子岑芝、曾孙岑大禄,以期继续承袭田州岑氏家业。另一方面按土司例规.代年幼的孙子、曾孙治理州政。瓦氏对内励精图志,革弊除奸,安抚州民,招集百姓;对外则委曲求全,与诸土司求睦邻,并调整与明中央王朝的关系。以其政绩成为壮族历史上著名的女土官。嘉靖年间,明朝廷征调壮族俍兵抗击倭寇。瓦氏以年近花甲之高龄,请求代年幼的曾孙挂帅出征。朝廷封其为“女官参将总兵”,统田州、东兰、归顺、南丹、那地等土州俍兵6 千多人到江浙抗倭。瓦氏转战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参加了金山卫、潜江径、陆径坝、成墩、王江径等战役,立下显赫战功,被誉为“石柱女将军”。明英宗奖给瓦氏银币、石砚等御物,并“诏封二品夫人”。嘉靖三十四年(1555 年),瓦氏凯旋田州,未几病卒,终年59 岁。

韦银豹(?一1571 年) 古田县(今永福县)永安人。家赤贫,祖宗三代以做长工为生。父亲韦朝威率古田农民揭竿起义,兵败被害。韦银豹继承父亲遗志,重整义军杀敌.自明正德十三年( 1518 年)至隆庆五年(1571 年)的53 年间,韦银豹率义军转战桂北和湘南广大区域,先后攻克古田、洛容(今属鹿寨县)、灵川、桂林和湖南城步等县市,势及周围十几个州县。义军所到之处,杀污吏、劫富豪、毁官署、开官库。隆庆初,明朝廷调广西、湖南、浙江、福建、广东等省14 万大军进剿义军。韦银豹率义军英勇作战,多次重创官军,因寡不敌众而失利。隆庆五年(1571 年)六月,韦银豹被俘,解往京城杀害。

谭公柄 生卒年月不详,迁江(今属来宾)北三人。明隆庆年间(1567 1572 年),率迁江、来宾等地壮族农民起义。义军善骑射,尤长于毒弩,号称“刬马军”。谭率这支义军先后攻打来宾、迁江,武宣、藤县、贵县、宣化(今南宁)等地,杀官吏,劫官库,声威远播。隆庆六年(1572 年),明朝廷派大军前来镇压,刬马军牺牲4000余人,谭公柄不知所终。

沙源 云南广南人,王弄山长官司(今文山县境)土官。其弟沙河,沙清。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 年),交趾(越南)以数万兵力侵犯我国边界,沙氏三兄弟率土兵与教化长官司(今文山境)龙上登联合作战,击败交趾兵。天启元年(1621 年),交趾又拥兵数万犯我边境,沙源、沙清率兵迎敌,生擒交趾元帅翁董,歼俘2000多人。

沙定洲(1618 1649 年) 云南广南府人。其祖为沙人首领,父亲沙源为王弄山(今文山县境)长官司土官。沙定洲承袭长官司职后与阿迷州(今开远县)彝族首领普氏联婚结盟,势力大增。其辖地西自元江,南接交趾(越南),东抵广南,北至沪西,方圆数千里,拥兵20万,称雄滇东南。明崇祯十七年(1644 年),镇守云南总兵沐天波征调沙定洲率壮、彝土兵前去讨伐“反叛”的元谋土知县吾必奎。沙定洲率军至昆明,屯兵城外。时云南混乱,加之沙定洲不满于沐天波的骄横和“刻害土司”,便于清顺治二年(1645 年)反戈攻打沐天波。当年年底攻陷昆明,驱逐沐天波。后沙定洲进兵楚雄。顺治四年(1647 年),退兵返回王弄、阿迷。1649 年,沙定洲兵败身亡。

张鸿翮 生卒年月不详,上林县六联人。与其弟张鸿慧同为清康熙年间举人。兄弟俩在家乡以教授为业,同列清代上林文人的先驱。张鸿翮之曾孙为壮族文人大家张鹏展,他们三人列为“张家三杰”。

刘新翰(约1701 一约1765 年) 字含章,号铁楼,永宁州(今永福)人。少年笃于学,青年中举人,曾四次进京考进士而未第。先后聘授湖南同考、武缘(今武鸣)教谕、桂林秀峰书院教授、江苏省江阴县令。在江阴任内,以体恤民众,平反冤狱闻名,人称“江南第一好官”。约50 岁弃官隐居于乡。刘新翰工于诗,是清代桂北地区壮族文人的先驱,有诗集《 谷音集》 传世。

农赓尧 号勉之,生卒年月不详,宁明州人。清雍正十年( 1732 年)举人,后赴京考进士不第。一生不仕,蛰居乡里读书作诗。诗作甚富,尤以律诗见长。惜诗已散佚十之七八,传世者百余篇,收入后人所编《宁明省旧诗辑》 。农赓尧是左江地区壮族文人的先驱,对这一带的文人流风深有影响。乾隆年间病逝,时年约42 岁。

刘定逌(1720 1806 年) 字叙臣,一字叔达,号灵溪,武缘县(今武鸣县)葛圩人。清乾隆十三年(1748 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乾隆二十二年(1757 年),因不满乾隆皇帝宠臣、翰林院掌院和珅而愤然离京,载书5 车回归广西。自此至嘉庆十一年(1806 年), 先后掌教武缘葛阳学社、思恩府阳明书院、浔州府(桂平县)得阳书院,桂林秀峰书院、宾州宾阳书院,历49 年从教而终。生前著有《灵溪文集》、《四书讲义》、《三难通解训言》等。刘定逌是清代中期广西的教育、文人大家,学问品德皆为人所称道。时人赞其“德行清如漓江之水,学问高如独秀之峰”,是为粤西“第一流人物”。

黎建三(约1748 1806 年) 字谦亭,平南县人。清代,平南一带壮、汉杂处.黎姓为当地著姓。黎建三之祖父是贡生,其父亲是举人,本人于乾隆三十一年(1766 年)中举人,时年仅18 岁。后多次考进士皆未第。30 岁左右出仕甘肃,先后任安化、海城、金城、安西、山丹五县知县。55 岁调任泾州知州。当年奔母丧回乡,第二年病逝.官任期间,注意开发水利,办案公正廉洁,关心百姓疾苦,故调任时,父老哭泣挽留。黎建三善诗,律、绝、歌行、乐府各体均通。有《素轩诗集》 传世。其诗作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袁思明 字监川,号岛鹤,归顺州(今靖西县)人。清乾隆年间贡生,善作五律诗,著有《岛鹤诗草》,惜已散佚,传抄遗诗者40 余首。与同乡童毓灵、唐昌令并列为左江上游边陲壮族文人诗家之鼻祖,对后人有深远影响。

童毓灵 字萃一,号九臬,另号碧潭,归顺州(今靖西县)人。清乾隆贡生。善作诗,著有《岳庐集》 、《 秋思集》 、《 宾山集》 诗集,惜已散佚,今存诗30 余首。与同乡袁思明、唐昌令齐名,同开左江上游边陲壮族地区文人风气之先河。

何家齐 字燕贻,号双镜,一号小隐先生,永淳县(今属横县)人。清乾隆年间拔贡。曾掌教凤山教馆,晚年隐居家乡,读书作诗自娱。著有《小隐诗稿》,内收诗作300 余首。何家齐名重永淳、宣化(今邕宁、南宁)一带。

滕问海 字巨源,一字廉夫,太平府(今祟左县)人。清乾隆贡生,官宾州(今宾阳县)训导。善诗文。著有《梅溪山人诗稿》 、《 文稿》 、《 杂言》 ,共12 卷,所作诗文数量列左江壮族诗人之冠。任宾州训导时,曾悉心教导壮族女诗人陆小姑。其子滕揖,也是诗人。滕家父子同列崇左一带名士。

陆小姑 女,清乾隆年间宾州(今宾阳县)人。少从家学,通诗书。嫁后生活不美满,27 岁时被丈夫休弃归娘家苦居,病愁交织。后师从壮族诗人、宾州训导滕问海,以填词作诗终生。诗作多五律、七律。诗意委婉凄切,动人肺腑。著有《紫蝴蝶花馆吟草》 ,惜已佚,有散存诗作数十首传世。陆小姑为壮族历史上第一位有影响的女诗人。清光绪年间武缘县(今武鸣县)壮族诗人韦丰华曾评价说,壮人“女子能读书知咏者恒不多见,自来有以诗名称于世者,惟宾阳陆小姑一人而已”。

张苗泉 女,清乾隆年间武缘县(今武鸣县)人。父张献廷为举人,张苗泉少从家学,通诗书。中年守寡,加之家道中落,后半生孤苦优愁,在家乡授蒙童为生。一生诗作甚丰,集成《绣余小草》 ,惜已佚,有少量遗作传世,张苗泉与宾阳陆小姑齐名,为壮族历史上第二位有影响的女诗人。清光绪年间,武缘县壮族诗人韦丰华评价说,张苗泉“诗笔清稳,不亚(陆)小姑”。

郑绍曾(约1770 年一?) 号榕生,宁明州(今宁明县)人。约于乾隆五十九年(1794 年)中举人。后出仕广东,先后任龙门、从化、仁化知县。郑绍曾工于诗,著有《 海棠斋诗稿》 ,惜已佚。后人收其遗诗数十首,刊于《宁明耆旧诗辑》中。郑绍曾与稍早的同乡农赓尧同列左江地区壮族文人的先驱。

赵克广 宁明州人。清嘉庆间(1786 1820 年)贡生。终生掌教故乡宁江书院,为培养后学,造就人才贡献颇多。生前著有《 碧萝月轩诗稿》 ,惜已散佚,仅存诗20 余首传世。赵克广与稍早的同乡农赓尧、郑绍曾同列左江地区壮族文人的先驱。

韦天宝(1786 1821 年) 字介圭,号恫斋,武缘县〔 今武鸣县)罗波人。19 岁就读于桂林秀峰书院,是文人大家张鹏展的高足。清嘉庆十五年(1810 年)中举人,先在家乡教授童生子弟,后受聘凤山土分州幕僚。嘉庆二十四年(1819 年),受聘山西代州斗山书院山长,制订书院学规10条,受各方好评。嘉庆二十五年(1820 年)中进士,官授四川。第二年行至成都仅5 个月,末及上任即病逝,时年35 岁。有《 存悔堂遗集》 、《斗山书院学规》 、《 凤山救弊条议》 等著述传世。张鹏展为其高徒早逝深表哀思,亲笔作《 韦天宝传论》一文,赞扬韦天宝的人品才华。

黄体元(1808 1832 年)号梅村,宁明州人。家道贫寒。蒙学后,发奋自学,能诗赋。按土司例,禁土民百姓参加科考,黄体元多次应童子试而遭土官拒绝。25 岁时再应童子试,竟被土官“讽使同考童生殴辱之,内伤而死”。弥留之际,自撰一长篇墓铭,申明自己才高博学付之东流,“奄然而没”。黄体元在短暂一生中,写过大量诗作,曾集成《冷香书屋诗草》 4 卷,惜已佚。有遗诗260 余首传世.黄体元是清代最著名的壮族“布衣诗人”,其子黄焕中是近代壮族诗人中之优秀代表。

黄彦坊 字言可,号鹤潭,武缘县(今武鸣县)夏黄人。清嘉庆十八年(1813 年)拔贡,官雒容县(今属鹿寨县)教谕。工于诗文,尤善作壮族风土诗,传世的《 农事纪候咏十二首》、《 婚姻纪俗咏十六首》、《 女工咏六首》 、《 问仙叹》 等诗作,均是咏壮族风土人情的上品。黄彦坊是武缘夏黄一带黄家文人的开山祖,自他始,黄家书香门第,科举之上代有其人。其后人黄君钜、黄诚沅均系壮族知名文人学士。

余明道 字学濂,号石坪,永淳县(今属横县)人。清嘉庆十四年(1809 年)进士。长期掌教太平府学(今崇左县)。善诗词,与同乡何家齐同列清代郁江、邕江一带著名的壮族诗人。著有《 愚谷剩咏》,惜已佚,今存遗诗数十首传世。

张鹏展(?一1840 年)字南嵩,上林县六联人。出生于书香门第。曾祖父张鸣翮,清初举人。祖父张友朱曾任庆远府学教授。父亲张滋,曾任全州学正。张鹏展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 年)考中举人。第二年中进士,授翰林院武英殿纂修。乾隆五十七年至嘉庆二十四年(1792 1819 年)间,历授云南乡试副典、福建道监察御史、光禄寺少卿、太常寺少卿、奉天府丞、山东乡试正典、提督山东学正、通政司通政史等职。张鹏展刚正不阿,同情民间疾苦,不满官场腐败。嘉庆二十五年(1820 年),告假归乡,托病不再出仕。后受聘于桂林秀峰、上林澄江、宾阳等书院山长,培养后学,从教而终。道光二十年(1840 年)卒,享年约80 岁。一生著述颇丰,计有《 峤西诗抄》 、《 山左诗续抄》、《 谷贻堂全集》 、《 离骚经注》 、《 读鉴释文》 、《 女范》 、《 兰音山房诗草》 、《 宾州志》 等,与刘定逎同列为19 世纪前期壮族文人大家和教育家,名重广西。至今风范犹存。

萧朝贵(?一1852 年) 武宣县东乡人。家贫穷,早年到桂平县紫荆山与杨秀清等人以烧炭打柴为生,后加入洪秀全组织的拜上帝会。金田起义前夕,萧回家乡动员亲属赴金田投洪秀全,成为金田起义领导核心成员之一。1851 3 23 日,洪秀全在武宣称天王并封五军主将,萧朝贵为右弼又正军师、前军主将,位仅次于洪秀全、杨秀清而列第三。同年年底,洪秀全在永安州(今蒙山)下诏褒功,分封东、西、南、北、翼五王,萧被封为西王八千岁,与东王同属一等王。在太平军攻克桂林、兴安、全州、道州、郴州战斗中,萧作为前军主将,“勇敢刚强,冲锋第一”,功劳卓著。在湖南道州,萧朝贵与杨秀清联名发布3篇讨清檄文,影响极大。18529月中旬,在长沙攻坚战中中弹负伤,10月上旬逝世,葬于老龙潭,年仅30余岁。

  林凤翔(17901855年) 武缘县(今武鸣县)林圩人。1851年参加金田起义,因战功得以升迁,历任太平军御林侍卫、土官正将军、殿左一指挥、殿左一检点、天官副丞相。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林凤翔和李开芳、吉文元受命率3万精兵北伐,图取北京。先后转战江苏、安徽、河南、山西、河北5省,1853年冬兵临天津城下,强攻天津不克。因援兵未至,粮械不资,便于1854年春主动南撤待援。1855年春,林凤翔率北伐主力在河北连镇与清军僧格林沁部激战,6000多名太平军英勇战死,林凤翔被俘解送北京。315日(一说13日),在北京被处以磔刑,壮烈献身。就义时,“刀所及处,眼光犹视之,终未尝出一声”。终年65岁。同治二年(1863年),太平天国追封为求王。

  李开芳(?-1855年) 武缘(今武鸣)两江人。生年不详,史载比林凤翔少20余岁,据此推断当生在1810年之后。1851年参加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因军功升迁,先后受任金一总制、金一正将军、殿右二指挥、殿右二检点、地官正丞相。1853年夏,李开芳和林凤翔作为主将,受命率北伐军北上,图取北京。经长途跋涉转战江苏、安徽、河南、山西、河北诸省,兵临天津城外。因攻天津不克,后援未继,率军南撤。1855年夏在山东茌平县冯官屯败于清军。李开芳“出降”被解送北京,途中绝食。611日在北京被害,终年40

余岁。

  韦昌辉(?-1856年) 原名志正,桂平金田人。家殷富,参加洪秀全的拜上帝会后,倾其家产资助金田起义。金田起义时,韦昌辉是领导核心成员之一。起义后率军北上,受封太平军后护又副军师、右军主将、北王六千岁。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南京)后,韦昌辉

主管天朝军事。18569月,太平天国领导集团发生内讧。先是洪秀全密诏韦昌辉杀东王杨秀清,继而又应允石达开杀韦昌辉。天国名将,死于自相残杀中。

  蒙得恩(18061861年) 原名上升,入拜上帝会后讳“上”字,改名得天。后洪秀全称天王,又讳“天”字,改名得恩。平南县大鹏人。1850年,参加拜上帝会并任大鹏地区首领。同年12月,洪秀全等人被清军围困于花洲,蒙得恩率众前去解围,大败清军,救出洪秀全。此役为拜上帝会首战,蒙得恩勇立头功。金田起义后,蒙得恩先后受封为御林侍卫、殿右二指挥、殿左七检点、春官又正丞相。1856年,太平天国内讧,形势危急。蒙得恩被封为正掌率二千岁,助洪秀全总理国事,同时被封为中军主将,负调遣前、后、左、右诸军之责。1859年升为赞王,18615月,因积劳成疾在天京病逝,终年55岁。

  石达开(18311863年) 贵县(今贵港市)奇石人。早年参加洪秀全的拜上帝会,后成为金田起义的核心领导成员之一。金田起义后,被授封为左军主将、翼王五千岁。英勇善战,攻无不克。1856年,太平天国内讧,石达开率兵回南京,杀北王韦昌辉,辅助洪秀全“提理政务”。18575月,石达开因不满洪秀全的猜忌,率10万部众出走天京。第二年回到广西。18619月,率军离开广西,转战湖南、贵州、云南、四川。18635月,石达开在四川大渡河边紫打地兵败并被清军骗俘。同年625日,在成都遇害。临刑时,“神色怡然,坚强之气,溢于颜面”,时年32岁。

  吴凌云(?-1863年)  原名吴元清,新宁州(今属扶绥县)渠黎人。道光年间,举新宁州秀才,未出仕。道光末年在家乡秘密组织反清天地会。咸丰元年(1851年),遭官逮捕入狱,第二年越狱回渠黎聚众起义,被公推为“全胜堂”大将军.1854年,义军总部迁到东罗。吴凌云指挥数万义军分4路先后攻克新宁州、江州(今属崇左县)、迁隆州(今属上思)、左州(今属崇左县)、太平府城(今崇左县城)、龙州等地,势力所及纵横数百里。1861年(一说1858年),吴凌云在太平府建立“延陵国”,自号延陵王,修宫室,蓄发变服,封委官职。1863年春,吴凌云与清军和地方团练激战兵败阵亡。其余部在部属刘永福和其子吴亚忠率领下变旗为黑旗军。

  谭绍光(?-1863年)  象州大樟三婆人。太平天国后期将领,列李秀成手下五员大将之一,封慕王。1859年后,率军在苏州、上海、嘉定一带作战,大败湘军、淮军和外国洋枪队。击毙法国侵略军海军头目卜罗德,生擒“常胜军”副领队法尔思德,歼“常胜军”数百人。1863124日,谭绍光被部下叛将汪安钧杀害。谭绍光英勇善战,连外国“常胜军”头目也不得不承认他“勇猛得像一头雄狮”。

  黄鼎凤(?-1864年)  壮名特旁,因排行第三,又名黄三。贵县(今贵港)覃塘郭西里人。家贫寒,父因官司惨死县牢。道光末年,到宾州黎塘参加张嘉祥领导的天地会起义。1852年,黄在覃塘圩建立“壮丁馆”天地会组织,以反清诛官,劫富济贫为宗旨。覃塘远近70余村农民踊跃参加,推黄为首领。1854年,黄举起“川大丁首”(即“顺天行道”)义旗,发动郭西起义,黄在讨清檄文中痛斥统治者“独夫肆虐,卖官鬻爵,贿赂公行,附势梯荣,苞苴竞进。官无耻,吏无廉,专以自肥为念,将无才,兵无勇,不知民瘦堪虞。” 1855年,与陈开的大成起义军联合,接受大成国封号,被封为隆国公。此后10多年间,黄率义军先后攻克贵县、宾州、上林等县城。势力极盛时,义军达10万众。1864年春,义军兵败,黄鼎凤被杀害于贵县县城。

  李文彩(?-1872年)  又名李七,永淳县平郎(今横县飞龙)人。1850年在平郎组织壮族农民反对客人(汉人)地主霸田收租,包纳官粮。1851年领导永淳十三屯壮族农民揭竿反清。后投陈开、李文茂领导的大成军,被封为定国公、陆路兵马大元帅。率义军

先后攻克永淳、横州、灵山、南宁等地。1859年,李文彩兵败,率义军余部转战至黔桂边投石达开。数年间,转战贵州、云南、四川、湖南4省。187244日,李文彩在贵州省施秉、镇远之间的牛塘陷敌重围,力竭牺牲。

  郑献甫(18011872年)  原名存纻,号小谷,晚年别号识字耕田夫,象州寺村人。道光五年(1825年)中举人。十五年(1835年)中进士,官刑部主事,数年后辞官,以著书教授终生。1842年后在广西的德胜书院及庆江书院任主讲。1847年后在桂林的秀峰书院、榕湖书院任主讲。1857年后在广东的顺德书院、广州越华书院任主讲。1862年后,在桂林秀峰书院、象州象台书院、柳州柳江书院、桂林孝廉书院任主讲。1872年病逝于桂林,终年71岁。郑献甫为清末教育、诗文、哲学大家。一生著述宏富,计有《四书翼注论文》、《辅学轩散骈文集》、《辅学轩诗集》、《象州志》等。其中仅各体诗歌便有2800多首,执晚清诗坛牛耳。

  韦继新  字芹塘,思恩县(今环江县)人。清道光末举人.一生大半掌教环江书院,造就桂西北乡里人才贡献良多。诗作甚丰,然多散失,有20余篇传世。其中《译七言僮歌十四首》,以绝句翻译壮族民歌,比喻贴切,寓意清新,若不谙熟壮歌之精妙不能为之。至

今环江壮人仍赞韦继新为奇才。

  黎申产  号嵩山,宁明州人。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举人。先任庆远府(今宜州)学训导,后回乡任宁江书院山长,终生从教,培养后人。善诗文,为近代左江一带著名诗人文士。著述颇富,有《菜根草堂咏稿》、《宁明州志》传世;另有《宿缘小名录》、《读书记》、《医案》等,惜已散失。

  黄君柜  号剑堂,一号丹崖,武缘县(今武鸣县)夏黄人。黄彦坊后人。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举人。后出仕云南20余年,先后就任浪穹、富民、易门、路南等知县(州)职。晚年辞官回家乡,掌教岭山书院。著有诗文集《燕石漫长》和方志《武缘图经》等。

  凌应梧 生于清道光年间,迁江县(今属来宾县)人。土官目后代。凌应梧与其堂弟凌应楠、凌应柏同列红水河一带有名的壮族诗人。凌应梧为廪生,官云南威远府同知、补授知府,著有诗集《劳辛草》。凌应楠为举人,先后任永宁州(今永福县)训导、浔州府(今桂平县)学教授,著有《拏云山馆诗集》,《衔芦咏草》、《依蒲咏草》三本诗集。凌应柏著有《欧狎集》。上列著述惜多已佚,今仅部分遗诗传世。

  谢兰(1830-?)   字雨阶,崇善县(今属崇左县)人,贡生。一生未出仕,在家乡从教40余年,为开启地方民智,培养后人不遗余力。善诗,著有《笔花咏馆诗抄》。其中数十首《竹枝词》和怀古诗,取材于左江一带,凡山水情趣、乡土民风、历史文物尽入笔端。谢兰与武缘(今武鸣)韦丰华、龙州赵正荣等人同列为以诗词吟唱壮族风情的高手。

  赵荣正(1830-?)  龙州人。清咸丰年间拔贡。后半生掌教龙州暨南书院近20年,以培养后学名重乡里。善诗,著有《霞坡书屋咏稿》,惜已佚,存龙州风土诗数十首。赵荣正与武缘县(今武鸣县)韦丰华、崇善县(今崇左县)谢兰同列为咏唱壮族风情的高手。其弟赵荣章,咸丰二年(1852年)生,光绪年间拔贡。后任镇守边关的广西督军苏元春文案近20年。赵荣章亦善诗文,著有《守山诗抄》,借已佚,遗诗见民国《龙津县志》。

  韦陟云  字郇五,生于清道光末,象州人。同治十二年(1873年)举人。曾任京官户部主事,因他人罪案受牵连而被“候审”多年。韦陟云是继郑献甫之后,象州一带有名的壮族诗人,著有《红杏山房诗稿》。

  达稳(18631884年)  女,姓韦名稳。“达”是壮人称少女的冠词。都安六也(今划归大化)人。家贫寒,自幼勤劳聪慧,善壮欢(歌),14岁能编格律严谨的“勒脚欢”。18岁迫于姑舅表婚习俗嫁予表兄覃某为妻。覃为痴呆,达稳再三要求离婚不果而出逃,后被夫家悬赏花红将其捉归。达稳备受夫家虐待摧残,母家亦不予同情,万般无奈中悬梁自尽,年仅21岁。临自尽前,达稳编就长篇勒脚绝命歌诉予同村好友,好友们用壮族土俗字记录保存,人称为《欢达稳》(fwn Dahvwnj),今汉译本译为《达稳之歌》)。全歌18节共216行,韵律严整,泣血成篇,道尽凄楚,唱来令人潸泪不己。这首长歌至今仍在都安、大化、平果一带壮族山乡广为传唱,被誉为壮族民歌中的奇葩。

  达备  姓蒙,大约与达稳同代。隆山县(今属马山县)人。达备于十六七岁时远嫁上林,后因婚姻不幸与丈夫离异回娘家寡居,尝尽人生孤苦,常编咏勒脚歌向乡人倾诉苦情。乡人将其所唱汇为长篇,定名《欢达备》(今汉译本译为《达备之歌》)。全篇36节共432行,其韵严整,其情凄楚,唱来令人纵泪,这篇长歌至今仍在马山、武鸣、上林一带广为流传,与《达稳之歌》同为壮族勒脚歌中的奇葩。

  岑毓英(18281889年)  字彦真,号匡国,西林县那劳人。祖辈屡世为土司官僚。岑毓英早年在家乡办团练。清咸丰六年(1856年),以候补县丞带团练入云南,开始其仕途生涯。历任云南宜良知县、澄江知府,迤南兵备道署、云南布政使、云南巡抚、贵州巡抚、福建巡抚、云贵总督。时人誉其为“同治中兴”名臣和“封疆大吏”。岑毓英征剿过杜文秀等人领导的回民反清起义,但也曾督率滇军积极参加抗法战争。在整肃吏治、革除弊政、兴办教育、固疆保边等方面也有业绩.光绪十五年(1889年)5月病逝,终年61岁。清朝廷赐予太子太傅,谥号襄勤。岑毓英一生勤于疏奏,后人以《岑襄勤公奏稿》之名刊行传世,内收奏文671 篇。

  李应珍(18471890年)  又名云道,云南砚山县人。早年从军,后因军功任滇军副将衔补用游击。中法战争中,李应珍奉命率军抗法。因战功卓著被光绪帝诏封为“昭勇将军”,并在马关县八寨村刻石树碑,以仰后人。

  游维翰(?-1897年)  龙州县水口人(一说上林县人)。家世不详。清光绪中法战争期间,游维翰参加冯子材的萃军,因立功升任把总。中法停战后,改投广西提督苏元春在广西边关驻防。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边关裁兵,游维翰亦在被裁之列。游维翰率所部游移到泗城府(今凌云)一带,成为广西四大游勇首领之一,手下有1000余名有枪无饷的部众,靠护商收税和打家劫舍度日。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四月一日,游维翰在乐里(今田林县城)杀死有民愤的法国天主教神甫邓玉函(法名末多耳),引发震惊中外的“乐里教案”。清政府迫于法国压力,派重兵进剿游维翰。同年夏天,游维翰被清军统领马盛治杀害于潞城(今田林县境)。

  黄守忠(?-1902年) 小名亚糍,号荩臣,思州(今属宁明)北江人,成名后,人称“北江黄”。家贫,早年离家到归顺州(今靖西)加入农民起义军并成为首领,为避清军捕杀,率义军转到越南。中法战争时,率众加入刘永福领导的黑旗军并任前营管带,是黑旗军三员虎将之一。在越南纸桥、丹凤、宣光等战役中英勇杀敌,屡立战功。1585年,黄守忠与刘永福不和,遂脱离黑旗军投清军唐景崧部任督带。中法战争结束后投清军苏元春部任分统,驻守龙州边防。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中,黄调援江南,任广忠军统领。后告老还乡,病死家中。

  韦丰华(18211904年)  字剑城,别号明山散人,进士韦天宝之子,武缘县止戈(今武鸣罗波)人。一生致力科举,均未及第,以拔贡资格终生。后半辈以教书为业。曾执教家乡的琴泉义学10余年,掌武缘县岭山书院多年,掌思恩府学8年,又任思恩府属的阳明、西邕书院山长多年,在思恩府属各县享有声望。他一生继承刘定逌、张鹏展、黄彦坊的文学传统,写了大量诗文,后收入《今是山房咏草》、《今是山房咏余琐记》、《耐园文稿》、《应酬杂著》、《崇祀乡贤纪恩唱和诗词集》、《黯然咏集》、《增修武缘县志草》等书。在壮族文学史上占有一定地位。1905年,韦丰华病逝,终年83岁。

  覃修纲(18391905年)  字省三。西林岩茶(今属隆林)人。岑毓英手下猛将,因立战功,获清廷封“果勇巴图鲁”、“霍隆武巴图鲁”,戴花翎顶戴。同治年间,率兵在云南中缅边境守边。光绪元年(1875年),在“滇案”事件中,覃修纲率队大败侵入我国腾冲

边境的英军,杀英军头目马嘉理。后升任总兵,驻屯河口。光绪十年(1885年),中法战争爆发,覃率兵3000人入越南与法军激战,冲锋斩敌,军功卓著,擢升记名简放提督,赏穿黄马褂。中法停战后,授开(化)广(南)镇总兵,在马白关(今马关)、麻栗坡一带筑碉修壕,巩固边防。后再改授普洱镇都督、三省营务处总戎等职。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在文山病逝.终年66岁。覃修纲在文山、河口一带享有盛名。

  陆亚发(?-1905年)  又名萱花发,宣化县(今邕宁县)大塘人。早年为广西著名游勇首领。后受清廷招安,任清军绍字先锋中营管带。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五月,率部在柳州举行反清起义,占据柳州城数日后退入桂西北四十八弄和五十三洞地区,转战柳州、庆远(今宜山)、桂林三府地,震动广西、贵州、湖南三省。清政府调动7省兵力镇压。1905年春,陆亚发兵败被俘,同年被害于桂林。

  吴凤典(18401906年) 又名泰,字雅楼,上思县那琴人。早年参加吴凌云领导的反清农民起义,后投刘永福领导的黑旗军,任左营管带。中法战争时,任黑旗军先锋将领,是黑旗军三员虎将之一。1873年罗池战役中斩法军头目安邺。1883年纸桥战役中又斩法军司令李威利。1885年中法战争结束后任广东省雷州参将。1894年随刘永福赴台湾帮办军务。1906年病逝,终年66岁。

  曾汝璟(18701908年)  字慕宋,靖西县新靖人。早年肄业于桂林体用学堂,后回乡掌教道南书院。执教期间,思想开明,力倡新学,不但教学生读经史旧课,也教学生数理等新科,一扫旧学陈腐习气,被当时任广西学台的汪贻书赞为“边地先觉”。1903年留学日本明治大学,为壮族最早的留学生之一。1905年在日本加入孙中山领导的中国同盟会,是壮族最早的同盟会会员之一。留日期间,动员和资助靖西的5位青年到日本留学深造。1907年回国,先任靖西学务所长,后任龙州法政学堂教授、监督。后因同情孙中山领导的镇南关起义而被当局所忌而未予重用。后称病归乡,1908年逝世,时年38岁。后乡人建中学,以其字命校名曰“慕宋中学”。

  韦云卿(18731911年)  南宁人。早年在广西边防军龙济光部任哨官。后受孙中山、黄兴等人革命思想的影响加入同盟会。1907年和1908年先后参加镇南关(今友谊关)和云南河口起义,每临阵,均奋勇当先。起义失败后,亡命越南和新加坡。1911年农历三月自河内回广州。参加广州黄花岗起义。三月二十九日(公历427日)随黄兴进攻两广总督衙门,不幸被捕,慷慨就义,时年38岁。葬于广州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

  黄焕中(18321911年)  一名玉田,字尧文,号其章,宁明州人。诗人黄体元之次子,府学贡生。为开启家乡民智,在思州街创立思齐书院,并亲自执教。光绪年间,中法战争爆发,黄焕中受刘永福之聘,担任黑旗军幕僚参赞。中法停战后,黄焕中随刘永福先去广东南澳、惠阳驻防,后去台湾抗击日寇。台湾沦陷后回大陆。晚年辞别刘永福回归故里,先后在宁明、思州、龙州等地书院讲学、教书直至逝世。黄焕中博学多才,尤工于诗,晚年曾将自己诗作400余首汇编成册,定名为《天涯亭吟草》,惜已遗失。今存在方志中有绝句130余首,律诗140余首,歌行数篇。存诗中尤以军旅感怀为佳。黄焕中是近代壮族诗人的优秀代表。

  李祐卿(18811913年)  凭祥人,世袭凭祥州土官。1907年在越南河内参加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同年冬,李祐卿受孙中山委任为中华国民军南军副都督,与南军都督王和顺共同指挥镇南关(今友谊关)起义。失败后退入越南。1908年受孙中山之命,与黄明堂、王和顺、关仁甫等人前往云南参加河口起义,失败后退入越南,亡命新加坡。辛亥武昌起义时,由新加坡回国参战,任琼州抚黎局局长。1913年因策动反对袁世凯,不幸事机败露,被袁世凯爪牙琼崖镇守使黄志桓杀害,终年32岁。

  农实达(18731913年)  字秋泉,宁明人。清末廪生,崇黄宗义、王船山之学。先后就学于桂林逊业学堂、广州广雅书院、广东将弁学堂。结业后任广西边防陆军教导团教官、学兵营管带,因密谋响应孙中山领导的镇南关起义而被革职。后出走南洋投孙中山、黄兴。1911年武昌起义时回国,向广西都督陆荣廷进兴革方略遭冷遇.1913年二次革命时,农实达约刘古香在广西宣布讨伐袁世凯并赴南宁面见陆荣廷,企图促使陆荣廷响应讨袁,不料被陆荣廷以“结党叛乱”之罪捕杀,时年40岁。农实达还工于诗词,所咏多慷慨之句。然诗作多已散佚,今存诗词数十首,载于《宁明耆旧诗辑》。

  农饧琛  龙津(今龙州)县人。清光绪拔贡。光绪末留学日本法政大学,为左江地区壮族最早的留学生之一,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任龙津县劝学所(后改教育局)所长。为开启边疆民智贡献良多。

  谭浩明(18691925年)  字月波,龙州县水口人,陆荣廷妻弟。早年参加三点会,常在中、越边境袭击法军,后随陆荣廷接受清廷招安。清末,历任清军哨长、管带、统领。民国年间,历任广西陆军第二师师长、龙州镇守使、广西边防督办、讨袁护国军第五军

司令、代理广东督军、广西督军、两广护国联军总司令、湘粤桂三省护国联军总司令。1921年旧桂系在粤桂战争中失败,谭浩明随陆荣廷亡命上海。1923年后,谭浩明曾一度随陆荣廷潜回广西,企图恢复“陆谭时代”旧业,但以失败告终,谭浩明只好在上海作寓公。1925417日,谭在上海法租界寓所内被其亲信卫弁黄永福枪杀,终年56岁。

  韦杰三(19031926年)  蒙山县新圩镇人。先在上海大学读书,后考入北京的清华大学,为清华大学第一个壮族学生。在校期间,曾得到著名教授朱自清等人的热心指导。韦杰三才华横溢,精通英文。在中学、大学学习期间便创作和翻译诗歌、散文、小说200余篇,共数十万字,是现代壮族第一位文学家。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反帝反封爱国运动,在1926年“三?一八”惨案中被反动当局杀害,年仅23岁。鲁迅在杂文中表示沉痛哀悼,称包括韦杰三在内的学生烈士为“中国人的脊梁”。朱自清教授写的《哀韦杰三君》一文中,称韦杰三“是一个可爱的人”。清华大学师生为韦杰三举行了追悼大会,并在清华园内树立大理石断碑,寓意韦杰三英年被害。今碑尚存。

  陆炳堂(18911927年)  恩隆县(今属田东县)祥周人。早年从事农民运动,任广西省农民部秘书。1926年参加中国共产党。同年到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结业后以农民运动特派员身份回右江领导农运。1927年任田南道农民运动办事处主任。同年51日被捕,后在百色就义,时年36岁。

  覃超容(19081927年)  女,桂平县人。1926年参加中国共产党,是壮族最早的中共女党员之一。入党后任党组织交通员。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被捕,宁死不屈,英勇献身。时年仅19岁。

  易挽澜(18991927年)  原名思波,宁明县海渊人。1926年入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毕业后回广西组织领导农民运动并参加中国共产党。先后任龙州地区农民运动特派员、镇南道农民协会办事处指导员。1927年在“四?一二”清党中遭国民党逮捕。同年9月就义于龙州,时年28岁。

  高孤雁(18981927年)  原名炳南,字文客,龙州下冻人。家贫寒,父早逝。早年就读于龙州广西省立七中,学业优异,品格正直,愤恨政治黑暗,同情民生疾苦。学生时曾赋诗言志曰:“人正苦,月空圆,满腔酸楚倩谁怜。江山万里,鸿雁到秋边。咏愁有字,买酒无钱,恨难填。双拳白眼看青天,莽莽乾坤一少年。”1920年中学毕业后回家乡下冻小学任教。其间订阅了《向导》、《新青年》等进步刊物,寻求革命真理。他著文《告劳动者》,大声呼唤劳苦大众觉醒起来,向那些“耀武扬威、横行霸道、华衣美食、酒池肉林、娇妻美妾”的官僚政客、军阀地主作斗争。1925年,高孤雁前往大革命策源地广州。接触了共产党人恽代英、肖楚女和部分国民党左派人士,深受其革命思想的影响。1926年,高孤雁回到南宁,任中共广西党组织掌握的《革命之花》杂志编辑。次年发生“四?一二”反革命政变,高孤雁被捕入狱。在狱中,他写了大量诗词表达情怀。同年926日,高孤雁被反动派杀害,时年29岁。高孤雁一生虽短暂,但所作诗文颇富。1925年曾自编《寒灰室诗集》,在狱中诗作由他自己定名为《落叶》。解放后,高孤雁的生前好友曾将烈士部分诗词编成《落红》书稿,惜未及出版便已散失。80年代后,经多方搜集,仅得遗诗60多首。

  陆荣廷(18591928年)  壮名特(阿)宋,发迹后才取今名,字干卿。武鸣宁武人。家赤贫。少年丧父,母改嫁,遂成孤儿。16岁离乡流浪至龙州水口,后参加民间会党“三点会”。因陆荣廷通达义气,身材魁悟,胆略过人,加之能操壮话、白话、官话,故被推举为水口一带三点会首领。中法战争期间,陆率三点会弟兄投清军唐景崧部参加抗法。中法停战,清军裁兵。陆被裁遣后成为游勇,率数百名部众在中、越边境活动,常伏击法国侵略军。光绪二十年(1894年),陆受清廷招安,在广西提督苏元春部下任管带,因军功升任统领、右江镇总兵。1 911年,再升任广西提督,操广西军权。同年,武昌起义爆发,陆宣布脱离清廷,拥护共和。1912年春,任广西都督.集广西军政大权于一身,以“桂人治桂”为口号组建文武治桂班子,形成了以他为首的旧桂系集团。1914年,袁世凯政府授陆为宁武将军。次年升为耀武上将军。1915年底,袁世凯复辟帝制遭到全国声讨。1916年春,陆荣廷宣布广西独立,举兵讨伐袁世凯,取得“再造共和”的好评。1917年,北京政府任陆为两广巡阅使。陆操两广军政大权,拥兵10万,称雄南方。时人有“南鹿(陆荣廷)北獐(冯国璋)”及“南陆北张(张作霖)”之称。陆荣廷曾以候选人之一和冯国璋角逐副总统职位,但未获选。同年,广州护法军政府成立,推举孙中山为海陆军大元帅,陆荣廷为元帅。后人称陆为“陆老帅”,即源于此。1918年,陆荣廷指使南方实力派人物改组广州护法军政府,将孙中山的大元帅一长制改为7人总裁合议制,推举旧桂系的总后台人物岑春煊为主席总裁,孙中山、陆荣廷等6人为总裁,孙中山愤然辞职。1921年,粤桂战争爆发,桂系节节败退.粤军陈峒明部先后占领梧州、桂平、南宁及陆荣廷老家武鸣等地。陆荣廷亡命上海。1922年后,陆荣廷先后被北洋政府委任为广西边防军督办、广西全省善后总办等空头官职。然而此时的旧桂系已无回天之力,陆荣廷的下属青年军官李宗仁、白崇禧、黄绍竑等人乘机逐步取而代之,形成了新桂系。陆荣廷晚年在上海、苏州寓居。192811月在上海病逝,终年70岁。后遗体自海路运回家乡,葬于武鸣县城西狮啸山下。墓表由章太炎撰,李任仁书,今墓犹存。陆荣廷之长子陆裕光,少将军衔,曾与张学良结拜为兄弟,时人称为“南

北两少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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