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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中原地区历史上的民族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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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4 16:42:00 |只看该作者

http://www.bluend.net/Comment1/info/12494.htm

1、商起源于东夷,目前在学术界已经几乎成为定论。一是《诗经·商颂》中有“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的说法,商代铜罍铭文中有“玄鸟妇”字样,可知商来源于东夷少昊24鸟图腾部落之一——玄鸟氏,即以燕子为图腾的部落;二是据《国语·鲁语》载,商王朝把舜作为自己的祖先来祭祀,而舜是东夷人,商人既然是舜的后代,那么来源于东夷部落应该没有问题;三是商文化与东夷文化有深厚的渊源关系。东夷文化崇拜太阳,商人则有以日为名的习俗,如太丁、外丙、太甲等;东夷文化有用动物肩胛骨占卜的习俗,商人也有;四是商代十三次迁都,有很多次在山东省内建都,曲阜、定陶等都曾做过商都。由以上四点可知,商人是西迁的东夷部落之一,它的祭祀习俗来源于东夷文化,在祭祀仪式上踢石球也是来源于东夷文化。可以说,商代踢石球是东夷文化的产物。 2、灵石崇拜是齐地东夷族人的原始崇拜之一。据考古资料证明,东夷族先民不仅有石棚祭祀、死后死者压石块的习俗,而且还有死后口中含石球的习惯。虽然石棚、石块,口中所含石球与祭祀仪式上踢的石球并不一样,但它们都是东夷文化灵石崇拜体系中的重要方面,有密切的联系。 3、临淄是东夷先民最早的聚居区之一。附近的“沂源人”据今四五十万年,与“北京人”同期,区内的“后李文化”遗址据今8000年左右,是山东省新石器时代最早的居民点。由此可知,临淄作为东夷文化的摇篮,也是商人踢石球的原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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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4 16:43: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北姑在2005-4-14 16:27:25的发言:

商人是東夷,是靠考古的發掘來推斷的,在入主中原之前的商人資料有限,甲骨文等都是商人入主中原之後的事了。

錢穆都認同商人是東夷,你又何必如此固執呢?

不对,并没有商人是东夷的考古发掘。因为东夷人到底是群什么样的人,讲什么语言,风俗习惯如何,根本就无法查证,无论是在山东还是在河南发掘的商墓遗物,都不能当作是东夷人的遗物而不是华夏人的遗物。如果推断,没有真凭实据为根据,那就只能是脑海里的假设。倒是有商人把东夷当成异族屠杀、讨伐的大量文献和考古证据。

钱穆也是当代人,他认同商人是东夷,就一定是正确的?有什么具体的证据吗?

这不是我固执不固执的问题,因为我是汉人,而且还是将一种比较古老的汉语的汉人。我当然不能对那些老拿我祖先乱讲一气的现象再三沉默而袖手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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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4 16:48: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yjk在2005-4-14 16:43:12的发言:

不对,并没有商人是东夷的考古发掘。因为东夷人到底是群什么样的人,讲什么语言,风俗习惯如何,根本就无法查证,无论是在山东还是在河南发掘的商墓遗物,都不能当作是东夷人的遗物而不是华夏人的遗物。如果推断,没有真凭实据为根据,那就只能是脑海里的假设。倒是有商人把东夷当成异族屠杀、讨伐的大量文献和考古证据。

钱穆也是当代人,他认同商人是东夷,就一定是正确的?有什么具体的证据吗?

这不是我固执不固执的问题,因为我是汉人,而且还是将一种比较古老的汉语的汉人。我当然不能对那些老拿我祖先乱讲一气的现象再三沉默而袖手旁观。

漢人就不可以同意先民來源是多元的嗎?若果你認為你的學識比錢穆或葛劍雄等深厚的話,我也無話可說了。

漢人是以華夏人為核心擴散開去的,而華夏人本身又是多元合成的,已經沒有你說的純正可言了。

你自己有甚麼”證據”呢?還是少一點幻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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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4 16:50:00 |只看该作者

http://chenzhaofu.nease.net/wttl/s06.htm

再谈鸱鸮崇拜与华夏历史文化之谜

 

 

 

 

商代青铜器上的鸱鸮纹饰

 

孙新周

商人先祖高祖姓氏原型即为鸱鸮

商人的高祖也即是帝俊、帝喾、帝舜。这一点学术界基本上已有共识,故不多引。

关于此甲金文象形的解释,王大有先生认为殷高祖“俊”,象形文作鸟头人身一手(或爪)一足的形象,其鸟头为少形,显然是鸮头的象形,“弧形三角为鸮面,两岐小三角形为鸮毛耳,大三角中一细线为鸟喙,形象特征十分明确。”(《龙凤文化源流》)

《大戴礼·五帝德》说:“帝喾……化为峻鸟,其状如鸱,赤足而直喙。”这峻鸟即鸱鸮无疑。而且与甲金文中的象形字俊完全近似。在商无人活动过的辽河流域和红山文化区发现的大量鸮面岩画、玉鸮等以及东夷人活动的连云港地区将军崖鸮形岩画的发现,都充分表明了作为东夷族后裔的商人崇拜鸱鸮,是何等炽烈与狂热,而且也看到了他们崇拜祭把的高祖(俊)就是猫头鹰的化身。鸿蒙之初,初民还没有将自身与大自然分开,因此他们在神话传说中的神,都还往往留有崇拜动物的痕迹,就像埃及荷露斯神具有鹰形,希腊的雅典娜具有马和猫头鹰的动物形等等。因此商人远古传下的祖先神灵为猫头鹰形是一点也不足为怪的,对这种动物崇拜的遗迹,可以说一直保持到商代的灭亡。

远古时期几乎没有什么文字资料可寻,但依靠实际的文物和甲骨文去探求,仍然能找到蛛丝马迹。所以说,在甲、金文中找到商人高祖烟(俊)的鸱鸮原型,揭示了商及商先民崇拜鸱鸮神这样一个史实留在了甲骨文化中。从考古学的观点看,汉字的确有“文字生物学”的价值。这些古人留在甲骨上的“活化石”帮助我们解开了从远古至商代存在过的鸥鸽崇拜之谜。(完)

(原载《北京晚报》200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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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onfucius2000.com/scholar/20cnygsc/0304.htm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项目号00BZS018)

吴少珉 赵金昭 主编 张京华 张 利 沈颂金 李廷勇 撰著

学苑出版社2003年7月出版

第三章 古史辨派与20世纪学术史:几种视角的考察

第四节 从古史研究到神话学研究:以杨宽《中国上古史导论》为例

关于顾颉刚一生学术研究的评价,顾潮女士在稍早的一次概括中,称顾颉刚的观点为“学说”,认为这一学说对中国古代史学“予以毁灭性打击”和“改写了传统的古史”,其着眼点比较侧重于结论。她说:“先生极力主张史实与传说的变迁如同故事会得随时随地的变化一样,要用角色的眼光去看古史中的人物,以古书记载中的相互冲突作为突破口,于1923年提出‘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学说,推翻历代相传的三皇五帝系统,将其还原为神话传说,对二千年之中国传统史学予以毁灭性的打击,在史学界引起一场大论战,从而改写了传统的古史。”而顾洪女士在最近的概括中则称顾颉刚的观点为“假设”,接着又论及到对这一假设的“考验”。她说:顾颉刚“提出战国、秦、汉以来古书所载的古史,大都出于神话传说的演变,是由不同时代的神话传说层层积累而造成的观点。他在1922年立了一个假设:‘古史是层累地造成的,发生的次序和排列的系统恰是一个反背’。”“其实早在七十年前,先生根据进化论的理论提出的‘层累说’,就是向传统观念的大胆怀疑,可以说,他的推翻非信史的四条标准也经受住考古学结论的考验。”如果依照顾颉刚曾盛称的康有为“班马异同法”加以比较,不难看出二说间的异同。

笔者认为,在20年代古史辨派建立初期,顾颉刚以及胡适等人曾经提出了上古史的神性问题、古代典籍的辨伪问题、民间故事的分化问题等等疑古派的“基本问题”,在上古史的研究方面,顾颉刚和胡适都提出了不少假设,胡适还讨论了以金石学、考古学验证古史并使之逐渐拉长的“两阶段”预想。但在此后,顾颉刚写出了《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1930)、《战国秦汉间人的造伪与辨伪》(1935)等长文,将着眼点放在了两汉,依循晚期今文经学康有为、崔适之说,重点坐实刘歆篡汉及遍伪先秦典籍,特别是伪窜《周礼》和《左传》,从而将古史辨派的治学精神界定为辨伪之学,将中国古代史学传统演绎为“造伪”与“辨伪”二大主线,并改变了胡适实验主义所倡导的“假设”与“求证”两步走的原则,将假设直接判定为结论,最终导致了顾颉刚与胡适的学术分歧,也导致了顾颉刚与钱穆、傅斯年的学术分歧,以顾颉刚为主的疑古派渐入极端。

在80年代发表的《我是怎样编写〈古史辨〉的?》一文中,顾颉刚曾经追述说:《古史辨》第五册“虽然也研究到古史传说,可是主要是重新估定汉代经今古文问题。自从晚清今文家提出了‘新学伪经’的说法以后,许多古书像《左传》、《周礼》甚至《史记》、《汉书》都有了刘歆造伪和窜入的嫌疑,同时许多古书传说,像《月令》一系的五帝说,《左传》郯子所述的古书传说,羿、浞代夏以及少康中兴故事,都有刘歆等人伪造的嫌疑。我认为故事的传说固然大半由于时代的发展而产生的自然的演变,但却着实有许多是出于后人政治上的需要而有意伪造的。王莽为了要夺刘氏的天下,恰巧那时五行学说盛行,便利用了这学说来证明‘新’的代‘汉’合于五行的推移,以此表明这次篡夺是天意。刘歆所作的《世经》分明是媚莽助篡的东西,而《世经》里排列的古帝王的五德系统,也分明是出于创造和依托的。这中间当然会造出许多伪史来。对这个问题,我曾写了《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一文来重新加以估定。”

在此稍后,到30年代中后期顾颉刚与杨向奎、童书业合著的《三皇考》和《夏史三论》,逐渐离开了刘歆问题。到杨宽独著而顾颉刚与童书业都加有按语的《中国上古史导论》,则基本不再指控刘歆,因之又回到了古史神性与故事分化的顾颉刚的最初起点。不过由胡适所提出的将古史拉长的预想最终也没有落实,顾颉刚及其后起学者重新将上古史的史学研究转化成为古代神话学的研究,结果仍然是对于中国上古史和中国古代史学传统的否定,是以古代神话学取代了上古史学。笔者注意到杨宽的文章中曾提出了他不同意“图腾”说的意见以及他试图探讨神话中的史影与社会背景的想法,这是非常重要和值得关注的一个方向,但是文章并没有正面展开讨论,仍是以单一的神话学作为最后的结论。而神话学的提出本身便已基本违背了中国古代的史学传统,其作用正如徐旭生所指出的,是“尽量想把传说时代挤出于历史范围之外”。

许冠三曾说:“顾颉刚古史学的要旨并不限于疑古和辨伪,考信方面且是后来居上。他大致是1928年前重疑,三十年代尚辨,四十年代由辨伪向考信过渡,六十年代后则以考信为主。”所说重疑的“疑”,当指疑古而言。所说尚辨的辨,当指辨伪而言。需要补充的是,在顾颉刚三十年代崇尚辨伪与其后的“另辟蹊径,重起炉灶”之间,还有“古代神话学”及“神话分化演变说”一重因素,其学说对于此后数十年的上古史研究与“神话学”研究影响巨大,至今犹盛。自五十年代以来学者多已指出,就顾颉刚个人的学术观点而言,他前期的主要观点是“层累地造成的古史说”,后期的主要观点是“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就古史辨派而言,其前期的主要观点是“层累造成说”,后期的主要观点是“神话分化说”。这里主要针对古史辨派后期的“神话分化说”的发展变化作一评述。

(一)杨宽与古史辨派的学术关联

杨宽自1933年开始立意草创“中国上古史”,1933年秋发表了《盘古传说试探》一文。1937年“中国上古史”作为广东勷勤大学的讲义写成初稿,同年由童书业出面约稿,在顾颉刚主编的《禹贡半月刊》中发表《说夏》、《说虞》二文。1939年童书业受顾颉刚的委托在上海主编《古史辨》第七册,因邀杨宽为全书作序,并担任部分校对。

1941年出版的《古史辨》第七册,收入上编的文章只有二篇,一是顾颉刚的《战国秦汉间人的造伪与辨伪》二是杨宽的《中国上古史导论》,杨文“占了全书四分之一的篇幅”

在著作《中国上古史导论》时,杨宽曾自称他没有家派成见,所得见解都来源于自己的独立研究,他说:“余之治古史学,本无家派之成见存于心,仅依据一般史学方法之步骤以从事而已,初唯取先秦古籍有关古史之材料,类而辑之,而比察其异同,久之乃知夏以上之古史传说类多不可信,又久之而后晓知传说之来源出于神话,顾前人罕有畅论之者。”

但是在著作过程中,他也比较和参照了多方面的研究成果。他的文章中提到了西方神话学,说:“近代治神话学者,原有语言学派(Philological School)人类学派(Antyropological School)之别,语言学派以为神话传说有起于语言之讹传者(Theory of Disease of Language),近人颇非议之,然此实神话演变分化之主要关键也。古者崇尚口说,以声载义,名辞尤可同音通假,相传既久,传者不复知其通假,于是一人化为两人,一事化为两事。”在中国神话研究方面,文中提到的西方学者有夏德的《中国古代史》,以尧舜等传说为神话之幻影;马伯乐的《〈尚书〉中的神话》,论考论《尚书》中羲和、洪水等神话的演变;格拉勒的《古中国的跳舞与神秘故事》,以禹为铜匠们的神话故事。日本的著作,他提到了高木敏雄的《比较神话学》,以炎帝神农氏为保护农业之神;田崎仁义的《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及制度》,以太皞、炎帝等五帝为天之五行神;小川琢治的《天地开闢及洪水传说》,认为尧舜全为天上之神,禹、启、羿为降自天上以治下土之后(地神)。中国的学者,举出了顾颉刚、郭沫若及沈雁冰、冯承钧、姜亮夫等人。

各家不同见解之中,杨宽主要采纳了康有为、顾颉刚、蒙文通三家,自称他的研究是综合了三家的结论而成,认为“晚近学者探讨古书传说之来源者,要不外三说”,三说为:(1)廖平、康有为的托古改制说,此言因人而异;(2)顾颉刚的层累造成说,此言因时而异;(3)蒙文通的邹鲁、晋、楚三方传说本于民情说,此言因地而异,提出“治古书传说者,能运用此三说而不囿于一偏之见,循环通证,斯为得之!”这一表述和童书业略有差异。童书业认为杨宽的见解“实是混合傅孟真先生一派的民族史说和顾颉刚先生一派的古史神话学而构成的”。

杨宽是吕思勉的弟子,和童书业、杨向奎等人不同的是,他与顾颉刚并没有师承关系。但是他和吕思勉都参加了为《古史辨》第七册撰稿、撰序和主编的工作,态度上明显支持古史辨派。因此,学者多将杨宽视为古史辨派的一员,称他是古史辨派的后起之秀。如说:“把吕思勉拉入疑古阵营这件事本身,实在是童(书业)对顾颉刚学术事业所作的一大贡献;把杨宽的《中国上古史导论》收入第七册《古史辨》,是童书业对顾颉刚学术事业所作出的又一大贡献。”而顾颉刚自己也称杨宽是古史辨派的“生力军”。

在1940年4月所作的《古史辨》第七册《杨序》中,杨宽说:“《古史辨》第七册的结集,乃是这几年来从事古史学研究者研究夏以前传说的总成绩。”引顾颉刚《古史辨》第二册《自序》“我真想拿战国之学来打破西汉之学,还拿了战国以前的材料来打破战国之学,攻进这最后两道防线,完成清代学者所未完成之工”之语,继而自陈其占全书四分之一篇幅的《中国上古史导论》意义说:“我这部《导论》,目的也就在利用新的武器——神话学——对西汉战国这最后两道防线,作一次突击,好让《古史辨》的胜利再进展一程的。”又说:“西汉战国这最后两道防线上重要的据点,已给我们突破了,《古史辨》的最后胜利,确乎已不在远。”表明在杨宽的自我意识里,他是和古史辨派站在一起的,不仅站在一起,而且是最后阶段的主力。

这一意见顾颉刚本人也基本接受。在1945年所写的《当代中国史学》中,顾颉刚说:“在《古史辨》第七册中,最应注意的,是一支生力军的加入,那便是杨宽先生的《中国上古史导论》的发表……童先生对于杨先生贡献的介绍和批评是相当正确的,杨先生把古史传说大部分还原成为古代东西二系民族的神话,每一个古史传说中的人物也都指出了他在神话中的原形,虽然有许多地方还有待于修正,大部分的体系可算是确立了。”

童书业更是表示因为杨宽的加入,疑古派有了“相对的结论”。童书业在《古史辨》第七册的《自序二》中进而提出:“这几十年中,学术随着时势的进展,‘疑古’的学风更是前进得飞快:由怀疑古文经学到怀疑群经诸子,由怀疑儒家传说到怀疑夏以前的整个古史系统:这都是科学思想发展的自然趋势,虽有有力的反动者,也是无法加以遏止的。时到现在,谁都知道古代史有问题,谁都知道古代史的一部分乃是神话,并非事实。甚至有人著中国通史,不敢提到古史只字。这样看来,‘疑古’的成绩确已相当可观了……顾颉刚先生以后,集‘疑古’的古史学大成的人,我以为当推《中国上古史导论》的著者杨宽正先生……他确代表了‘疑古’的古史观的最高峰!” “杨先生的最厉害的武器,是神话演变分化说。这种说法的一部分,是顾先生早已提倡过的(演变说),其他一部分,则是到杨先生才应用到纯熟的地步的(分化说)。”

但是,杨宽与顾颉刚学术观点的分歧也是自始至终存在的。这主要就是杨宽不同意顾颉刚承袭今文学家提出的造伪说。

杨宽在《中国上古史导论》的《论层累造成说》一节明确提出:“近人治古史者,多踵述崔述,昌言‘层累地造成的古史观’,顾颉刚倡之最先,其《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此说颇多疏略,亦且传说之演变不如是之简单。”

杨宽对康有为、崔适批评得非常严厉。《中国上古史导论》文后所附《刘歆冤词》,是专门针对康有为、崔适判定刘歆篡汉及遍伪群书而发的,其中也批评了顾颉刚由少皞史事论证刘歆造伪一事,称之为“臆说”,说:“近人或以五德终始及五帝传说为其论辨之中心……‘少昊之事出,五帝之号变’,无非出歆手……《吕纪》《月令》一系之五帝说本东夷之传说,其不见于儒家之典籍,本不足怪,乌可一并归之歆伪耶?”“康有为以《左传》《国语》之少皞同出刘歆伪窜,近顾颉刚著《五德终始下的政治和历史》,一承康氏之说……论证尚薄弱。”“顾颉刚则更进而以为《吕氏春秋·十二纪》之首篇皆后人所伪窜……顾氏此论,亦臆说耳。”杨宽还概括、总结出康有为、崔适“《史》《汉》对校法”的论证方法是“意为进退”的“玄学之考证方法”。在《中国上古史导论》中,杨宽又重申了崔适对刘歆的判定是“意为进退,初无所据”的观点。

顾颉刚承袭今文经学的观点,完全用“造伪”和“辨伪”讲述战国秦汉的思想史。起初判定战国时期的造伪者是孔子,汉代的造伪者是刘歆。后来他的观点有了变化,杨宽立即表述支持。在战国一段,肯定顾颉刚《战国秦汉间人的造伪和辨伪》“乃开脱孔子之罪,而以墨家为托古改制之魁首”。在两汉一段,他肯定“顾颉刚、童书业二氏著《夏史三论》”“乃摆脱刘歆之罪而以少康中兴事为出于光武中兴以后人所伪造”。在上古史范围内,他更是着意强调不应再以“伪托”、“杜撰”作出解释,说:“古史之层累造成,实由于神话之层累转变,非出伪托也。”“古史传说之先后发生,自有其层累,亦自有其演变发展之规律,非出向壁虚造,庙号与神祗称号之混淆,实为神话转变为古史之主要动力,此多出自然之演变;智识阶级之润色与增饰,特其次要者耳。古史传说之产生与演变,由于无意自然者多,出于有意杜撰者少,出于时代潮流之渐变者多,出于超时代之突变者少,视大众意识而转变者多,出于一二人之改变者少。持托古改制之说者,竟谓少数诸子之力足以遍伪古史,此未免夸大其辞矣!”

杨宽也不同意顾颉刚《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以时代和文籍的先后为造成层累的原因,“时代越后,知道的古史越前,文籍越无征,知道的古史越多”,认为“此说颇多疏略”,“传说之演变不如是之简单”。他也不同意顾颉刚以各民族的相互吞并为造成层累的原因,认为“中国古史之构成,在长期演进中,固不免融合他民族之神话”,“中国古史传说酝酿与写定,在商周之世,盖无非东西二系神话之分化与融合而成”

童书业也从一开始就指出杨宽与顾颉刚“他俩在古史上的见解有着很多的不同点”,说:“有意造作古史的人究竟不多,那么古史传说怎样会‘累层’起来的呢?我以为这得用分化演变说去补充它……所以有了分化说,‘累层地造成的古史观’的真实性便越发显著:分化说是累层说的因,累层说则是分化说的果。”顾颉刚在《当代中国史学》也说:“他一方面赞成我们的古史神话演变说,一面又反对自康有为以来的‘托古改制’说和‘新学伪经’说。他认为古史传说多是古代东西二系民族原有神话的演变和融化,它的演变多是自然的演化,而很少是人为的改造。”

当然,就在杨宽对顾颉刚的“造伪”观点提出批评的同时,他实际上又未能避免借用和因袭顾颉刚由“造伪”观点引申出来的部分结论,如曾引用顾颉刚《尚书研究讲义》的观点,认为“《尧典》原本虽作于战国,而今本已为秦汉人大加窜改矣,固非原始之史料也。”这种情况在全文中也偶有所见。

除了“造伪”说以外,杨宽此文完全继承了顾颉刚关于禹有神性和上古史为神话层累而来的观点,在“黄帝”、“禹”、“夏”等问题上,完全赞成顾颉刚的观点。如说:“顾氏谓五帝之说由于五色天帝之神话,实确当不可易。五色天帝五方天帝之神话,疑即由‘皇帝’之字变为‘黄帝’而起。”[31]称“禹之有无神性之问题,由顾颉刚氏最先提出”,“此诚巨眼卓识”;称“至禹为社神之说,顾氏于其《古史辨》第一册《自序》中,更尝补举数证”,“此诚卓见”、“论证益见周详”、“真不易之论也”[32]。又说:“近顾颉刚、童书业二氏复作《夏史考》,明证夏史之皆属虚无,无不由于神话传说展转演变。夏史既出神话演变而成,则‘夏’之一名又安见其非神话演变而成乎?”[33]

特别是早在1926年和1930年,顾颉刚已一再声明他已放弃了“禹”为虫的假设,说:“知道《说文》中的‘禹’字的解释并不足以代表古义,也便将这个假设丢掉了”[34];“其实,这个假设,我早已自己放弃”[35]。说明在夏代是否为信史问题上,顾颉刚的态度是比较谨慎的。1937年5月,顾颉刚在曾经单独发表于《禹贡半月刊》中的杨宽的《说夏》一文结尾所作《附记》中说:“吾人虽无确据以证夏代之必有,似亦未易断言其必无也。”[36]倒是杨宽此时的认识实际上较顾颉刚还更进一步,他断定整个夏代的历史都是由神话构成的。

杨宽在1982年顾颉刚逝世以后所写的《顾颉刚先生和〈古史辨〉》一文中,提及在1965年他曾将新著《古史新探》寄给顾颉刚并建议他多研究《三礼》,后又撰写《战国史》、《西周史》,均已基本上不采用顾颉刚的意见,但他以神话解释夏以前古书的观点始终未变。杨宽仍然肯定顾颉刚最初提出“层累造成的古史说”时认为古史“差不多完全是神话”的观点,认为“顾先生这个古史传说出于神话演变说”“成为摧毁伪古史‘迷宫’的锐利武器”。同时认为顾颉刚早年“受到经今文家康有为‘托古改制说’和‘新学伪经说’的影响,走过一段曲折的道路。其实,‘托古改制说’和‘新学伪经说’和顾先生原来提出的古史传说‘出于神话演变说’是不相容的”。[37]

杨宽还说,“《古史辨》的辨伪工作,还没有超出旧史学的范围”,“《古史辨》的刊行,只是他研究工作的起点。他所努力的辨伪工作,只是想作为人们进一步研究的阶梯”。由此可以认为,杨宽自己是将他以神话学解释上古史的研究看作是顾颉刚早年事业的一种继续的。而古史辨派的学术方向也因他的加入,在经过了顾颉刚对 “造伪”与“辨伪” 的一番研究之后,重新回归到了二十年代的起点上。

童书业是顾颉刚的私淑弟子,自1935年以后做顾颉刚的研究助手。由于他对杨宽的约请以及对杨宽学术观点特别是杨宽与古史辨派关系的自行阐释,有学者认为他在“神话演变说”的理论上同样具有“协调”、“完善”的作用,[38]本文同意这一看法。

至于顾颉刚,则继续他以往的习惯做法,一方面肯定了杨宽研究的学理价值,一方面依然坚持自己的看法不变。

(二)考古学及史观派的学术背景

1940年10月柳存仁在《纪年钱玄同先生》一文中曾说:“我们现在想到《古史辨》出版到了第七册了,国内外其他的书籍刊物商讨中国古史的新著作,汇集起来,也有好几百种,正是释古的风气极重,考古的发掘萌芽的时代。”[39]这篇纪年文章刊在了《古史辨》第七册上编的首页上。所说“释古”、“考古”二者表明了当时学术研究的两大趋势。不过由于抗战爆发,已由傅斯年主持了十五次的殷墟发掘被迫中断,其他考古活动也多被迫停止,这一时期考古学的研究总的来说进展较缓。这一状况正是杨宽提出“神话演变说”的直接背景,在《中国上古史导论》中,不时可以见到杨宽认为考古学带有局限性的意见。

文章一开始就分析了已发现的考古成果不足以证明古史传说问题,如说:“自王国维创二重论证之说,以地下之史料参证纸上之史料,学者无不据之以为金科玉律,诚哉其金科玉律也!然此二重论证之方法,惟殷史因殷墟卜辞之出土乃得为之,(但卜辞多断片,若干文字之研究至今犹多未能论定,仍不得广为证明。)夏以上则病未能。近人或以山西西阴村之发现为夏民族之遗址,(如陈钟凡《中国古代艺术上的图腾》,刊《现代史学》二卷三期;丁山《由三代都邑论其民族文化》,刊《中央研究院史语所集刊》五本一分。)或以仰韶之彩陶文化为夏民族所遗留,(徐中舒《再论仰韶与小屯》,刊《安阳发掘报告》第三期。)皆证据薄弱,仅因与夏民族之地域传说相合而谓即夏民族之遗址,实近武断!至若因彩陶文化遗址分布于中国北部辽宁、山西、河南、陕西、甘肃各地,黑陶文化遗址分布于河南东部及山东全境,遂臆断虞夏为彩陶文化期,太皞、有济、少皞为黑陶文化期,(徐中舒《由陈侯因▇▇(造字4)铭黄帝论五帝附记》)更属比拟不伦。”[40]

史观派的古史观一方面趋向于承认古史的存在,另一方面又趋向于古史是由野蛮逐步进化为文明,两方面都尽量引用考古学的证据。如果将顾颉刚的态度与郭沫若的态度试作比较,就可以很明显地看出这一点。1935年郭沫若在《先秦天道观之进展》一文中,开头一大段就是讨论夏代问题,说道:“照现在由地底发掘及古器物古文字学上所得来的知识而论,大抵殷商以前,只还是石器时代,究竟有没有文字,还是问题,《周书》上的周初的几篇文章,如《多士》、如《多方》、如《立政》,都以夏、殷相提并论,夏以前的事情全没有说到。就是说到夏、殷上来在详略上也大有悬殊,夏代只是笼统地说一个大概,商代则进论到它的比较具体的事迹。尤其是《无逸》与《君奭》两篇,叙述殷代的史事,颇为详细,而于夏代则绝口不提。可见夏代在周初时都是传说时代,而殷朝才是有史时代的。《多士》上周公的一句话也说得很明白,便是‘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典与册是用文字写出来的史录,只有殷的先人才有,足见得殷之前是没有的了。单是根据这项周初的纪录,我们要断定夏代还是传说的时代,可说是不成问题的。断定夏代是传说的时代,并不是说夏代没有。有是有的,不过不会有多么高的文化,有的只是一点口头传下来的史影。”[41]

顾颉刚在杨宽《说夏》一文的《附记》中说:“颉刚案:杨宽正先生用研究神话之态度以观察古史传说,立说创辟,久所企仰。其怀疑唐虞之代名与吾人意见差同,而否认夏代之存在又不期同于陈梦家先生所论。陈先生主夏史全从商史分出,因而不认有夏之一代,取径虽与杨先生有异,而结论则全同。按商之于夏,时代若是其近,顾甲骨文发得若干万片,始终未见有关于夏代之记载,则二先生之疑诚不为无理。惟《周书·召诰》等篇屡称‘有夏’,或古代确有夏之一族,与周人同居西土,故周人自称为夏乎?吾人虽无确据以证夏代之必有,似亦未易断言其必无也。杨先生此文最大之贡献,在指出‘夏国’之传说与‘下国’之传说有关系,或禹启等人物与夏之代名合流之由来,即缘‘下后’而传讹者乎?以材料之缺乏,未敢臆断,姑识于此以质当世之博雅君子,并望参加讨论古史之诸家对杨先生此文予以深切之注意也。”[42]虽然杨宽将郭沫若之语理解为“郭氏虽力言夏为传说时代,仍断言夏代之存在”[43],但其说实际上极为模糊。相比之下,倒是顾颉刚的“似亦未易断言其必无”观点清晰,不致发生误解。

杨宽的文章中对史观派也有评论,在承认古史的趋向一面,他强烈批评史观派的观点是“与信古者无以异”,如说:“自科学史观传入我国,群以社会形式解释古史传说,于是有社会史之论战,诸说纷纭,多至不可胜辨……有以五帝为野合的杂交时代或血族群婚的母系社会者(郭沫若说)……有以黄帝为图腾社会,唐虞为原始共产主义的生产方法时代,夏为亚细亚的生产方法时代者(李季说);有以尧舜禹为女性中心的氏族社会时代,启为由女系本位转入男系本位的时代者(吕振羽说)……其笃信传说之处,盖与信古者无以异;彼辈既笃信传说,其终极自亦必与信古者同途,故李季著《中国社会史论战批判》,乃一反诸家用史前社会解释古史传说之方法,竟以为唐虞之世已入有史时代,已有文字,已有铁器,已以男性为本位,已有私有财产,及夏代而有专制政府,帝王世系,农业发达,一如《尚书》、《史记》之所载矣。”[44]在由野蛮进化为文明的趋向一面,他又援引史观派学者对古史的怀疑为己助,如说“殷商与夏代密接,殷墟卜辞历年发得数万片,又绝未见夏代之踪迹;古器物出土至夥,又绝未有夏后氏之古物。”引郭沫若《先秦天道观之进展》“照现在由地底发掘及古器物古文字学上所得来的智识而论,大抵殷商以前,只还是石器时代,究竟有没有文字,还是问题”一大段说:“吾人今日论有史时代之历史,自当断自殷墟物证。殷以前之古史传说,自在神话之范围。”[45]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顾颉刚早年讨论古史,是曾援引在清华大学从王国维读书、后来主要从事考古学研究的容庚的观点的。而此时杨宽便也注意到了援引陈梦家的意见。顾颉刚早年曾多次借用了王国维的考古研究成果,而此时杨宽便也注意到了借用郭沫若的考古研究成果。来自考古学界的容庚、陈梦家、郭沫若等学者对于古史辨派的支持,实为古史辨派与中国考古学相持而长的一个重要侧面。就顾颉刚及杨宽而言,这一状况无疑增长了其古史论断的自信态度。

(三)杨文的主要观点和论证方法

关于杨宽此文中的主要观点,童书业曾有两种表述,其一是称之为“民族神话史观”:“杨先生的古史学,一言以蔽之,是一种民族神话史观。他以为夏以前的古史传说全出各民族的神话,是自然演变成的,不是有什么人在那里有意作伪。”[46]其二是称之为“神话分化说”:“所谓神话分化说者,就是主张古史上的人物和故事,会得在大众的传述中由一化二化三以至于无数。例如:一个上帝会得分化成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等好几个人;一个水神会得分化成鲧、共工、玄冥、冯夷等好几个人;一个火神也会得分化成丹朱、驩兜、朱明、祝融等好几个人;一件上帝‘遏绝苗民’的故事会得分化成黄帝伐蚩尤和尧舜、禹窜征三苗的好几件故事;一件社神治水的故事也会得分化成女娲、颛顼、鲧禹等治水害的好几件故事。”[47]

古史辨派的学术倾向,就顾颉刚个人而言,前期是“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说”,后期是“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说”;就整个古史辨派而言,前期是“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说”,后期是“神话分化演变说”。后者主要以杨宽、童书业为代表。

“神话分化演变说”的主要观点,是认为商周以上的历史只是传说,这些传说都来源于神话,这些神话按其来源可以分为东西二系民族,二系民族神话由混合而分化,演变出了上自黄帝下至夏代的世系,因此推断三皇五帝时期和夏代的历史是完全不存在的。

杨宽说:“关于夏以上古史传说之论述,系统粗具,而于古史传说出于神话演变分化之说,自信益坚。”[48]“要之,古史传说之来源,本多由于殷周东西二系民族神话之分化与融合。”[49]“古史传说之纷纭缴绕,据吾人之考辨,知其无不出于神话。古史传说中之圣帝贤王,一经吾人分析,知其原形无非为上天下土之神物。神物之原形既显,则古代之神话可明,神话明则古史传说之纷纭缴绕,乃得有头绪可理焉。”[50]在全文第十八篇《综论》部分,他将古史中的圣帝贤臣归纳出八种原形[51]

(1)本为上帝者:帝俊、帝喾、帝舜、太皞、颛顼、帝尧、黄帝、泰皇

(2)本为社神者:禹、句龙、契、少皞、后羿

(3)本为稷神者:后稷

(4)本为日神火神者:炎帝(赤帝)、朱明、昭明、祝融、丹朱、驩兜、閼伯

(5)本为河伯水神者:玄冥(冥)、冯夷、鲧、共工、实沈、台骀

(6)本为岳神者:四岳(太岳)、伯夷、许由、皋陶

(7)本为金神、刑神或牧神者:王亥、蓐收、启、太康

(8)本为鸟兽草木之神者:句芒、益、象、夔、龙、朱、虎、熊、罴

如果将这些神话人物按照东西二系民族区分,则“东方之原始神话,主要者实仅六神”:

(1)上帝高祖▇(造字2)

(2)后土(契)

(3)句芒(益)

(4)祝融(或朱明、昭明)

(5)蓐收(王亥)

(6)玄冥(冥)

“西方之原始神话,主要者实仅五神”:

(1)上帝(颛顼、尧)

(2)后土(禹)

(3)后稷

(4)太岳

(5)炎帝

杨宽自注:“至于‘黄帝’乃‘皇帝’之音转,‘泰皇’乃‘太帝’之演化,已非原始神话。”[52]

如果以《尧典》中的人物为例而论,那么“禹、契本社神,四岳、伯夷、皋陶本岳神,鲧、共工本河伯水神,驩兜、丹朱、本日神火神,无非山川水火之神。唯益、夔、龙、朱、虎、熊、罴则本属神话中之禽兽耳。如夔本一足之兽,《山海经》谓其皮制鼓,声震五百里,乃演而为‘典乐’之乐正;龙有吞云吐雾之能,乃演而为‘出纳朕命’之纳言”。[53]

总之,“古史传说中除‘皇’‘帝’为上帝神话所演化外,古帝之臣属,又无非上帝之属神,吾人由其演变分化之迹象探求之,知其无非山川水火鸟兽之神。”[54]“五帝之传说既由上帝神话演变分化而成,而三皇之传说亦由上帝之神话哲理化演成者。”[55]“黄帝本上帝之化身,故为天下之所共祖”[56]“上帝本为造物者,其为制器传说之中心人物固宜”[57]“尧舜之历史传说初见于战国时,而尧舜之神话实为殷周二民族所固有,惟至战国初始由神话润色为人话,而见于载籍耳。”[58]“古史传说里的制器故事,也很多是出于神话的演变。《山海经·海内经》上说叔均是始作牛耕,因为叔均就是商均,本是社神田祖,所以神话里会说牛耕是他发明的了。”[59]

文中列举《吕氏春秋·古乐》论“正风”一段:“帝颛顼生自若水,实处空桑,乃登为帝。惟天之合,正风乃行,其音若熙熙凄凄锵锵。帝颛顼好其音,乃令飞龙作效八风之音,命之曰《承云》,以祭上帝。乃令鱓先为乐倡,鱓乃偃寝,以其尾鼓其腹,其音英英。”认为“在神话里,做上帝乐师的,都是些野兽……案原始的野蛮人,往往学着鸟兽的叫声来作歌唱,这一点美洲的印第安人最显著。鸟兽是自然界天然的乐师,所以在古神话里就成为上帝的乐师了。”[60]

所说由神话演变为传说的经过,《杨序》中举有数例,例如:商人有服象为虐东夷的记载,舜的弟弟名象,封地名有庳,又作有鼻,传说称其为虐,而舜又是商人的祖先神,商人有服象为虐就演化出舜服其弟象的神话,“大约在神话里,舜的弟弟就是一头象。”[61]又如:商人有玄鸟生商的记载,玄鸟是商人东夷的祖先神,秦人的祖先名伯益,益又写作嗌,为燕鸣之声,又与燕古为一字,而秦人为嬴姓,也是东夷之族,由商人有玄鸟生商就演化出秦人祖先伯益的神话,伯益“原本也只是神话里的一只燕子”。[62]

这样一种“神话演变分化说”,杨宽认为其中实有潜在的规律,其规律在上古史中可以完全适用。“据古史传说之史料及史学常识以比较推断,其渐次演变分化牵合之迹,实有规律可寻。循环论证,无有不可得其会通者。”[63]他举例说:“如毛宗澄、邹汉勋等之证驩兜即丹朱,崔适之证黄帝即皇帝,宋翔凤之证许由即伯夷,章炳麟之证许由即皋陶,苏时学、夏曾佑之证盘古即盘瓠,盖无非以语音之讹转为传说分化之关键。”[64]

杨宽甚至还为这种演变分化总结出了文例:“古史传说中神话与历史之区别,吾人得一鸿沟焉,凡称‘氏’者皆属神话,夏以前之传说多属神话而皆称‘氏’,夏后氏、有穷氏以下,即不见称‘氏’者;殷商为信史时代,即不闻有称有商氏或有殷氏者。此或古人称谓之习惯使然,古人于神多数称‘氏’也。”[65]

在引用材料方面,杨宽此文引用了《山海经》中的大量记载,对于这部“多纪珍宝奇物,异方所生,水土草木禽兽昆虫麟凤,及绝域之国,殊类之人”(刘歆《上山海经表》)的异书,杨宽认为“本皆民间传说渐次结集而成”[66]。由此也较多地论述了所谓“鸟兽神话”的问题。杨宽认为:“在古神话里,神和鸟兽都是人格化的,所以那些神和鸟兽就很容易的变成故事传说里的人物。可是也有些鸟兽没有完全变成人,它的形状一半是鸟兽,一半是人的。”[67]“夏以前的古史传说的前身是神话,这一点我绝对坚持的。最明显的,便是有那许多鸟兽的神话掺入在中间。有许多古史传说中的人物,其前身不过是神话里的鸟兽罢了。”[68]“这些鸟兽神话,尽你怎样把它解释,也不能弥缝得起来。”[69]

在顾颉刚的古史研究中,笔者曾特别注意他对于“王亥”和“黄帝”二事的论证,因为关于这二事,都在传世典籍以外找到了考古学上的证据。“王亥”在甲骨文中有二十处以上的记载,时间可以上推到商代后期。在齐国《陈侯因▇▇(造字4)》中有“高祖黄帝”的记载,时间在战国时期。杨宽“神话分化演变说”的出发点与顾颉刚是完全一致的,都是从文献方面发难,以此作为最基本论点,进而推翻、否定整个古史系统。杨宽曾说:“述三皇五帝虞夏之事者,无非战国秦汉时书;以战国秦汉之人而侈谈三皇五帝虞夏之事,可信乎?不可信乎?”[70]这种态度在顾颉刚的著作中随处可见。那么对于甲骨文和《陈侯因▇▇(造字4)》的记载,看起来似乎是对疑古观点的最有力的反驳,如王国维即曾以此作为依据撰写《古史新证》。但是顾颉刚却从王亥是商代后期的神话、黄帝是战国时期的传说一点立论,从而得以轻易化解自来考古学的诘难。在此方面,杨宽的做法也是一样。他通过修正陈梦家《商代的神话与巫术》认为启、契古音相通,以为启即契的分化的观点,认为“‘启’、‘开’、‘亥’声俱相近”、“契为殷人之后土,与后羿为同一传说之分化,与启当无涉”,重新提出“颇疑启即王亥传说之分化”,[71]从而断定王亥为殷人东夷畜牧神神话[72]。又说:“黄帝之传说,实当以《陈侯因▇▇(造字4)》所见为最早。再次则邹衍终始五德说。”[73]“《陈侯因▇▇(造字4)》之铭高祖黄帝,亦只可用以证明陈侯自认为黄帝之后裔耳。盖黄帝之神话至战国之世固已渐转变而为人话,《陈侯因▇▇(造字4)》之铭黄帝,实不足怪。”“黄帝及其世系之传说,今既得战国铜器铭文为之佐证,则此等传世大体战国时已有之。”[74]“黄帝传说似战国以前已有之,但为天神而非人王,及战国而盛传于齐,始由天神而演为人王也。”[75]

在这样一些论述之下,杨宽将中国古代进入有史时期的起点断在了商周,自商周以后为历史时期,自商周以前为神话传世时期。杨宽说:“自顾颉刚断言禹之传说为神话,国人之治古史者,乃多主自启始入历史时代。”[76]举出杨筠如、王国维、丁文江、钱穆、傅斯年的意见为例,分歧的意见也举出顾颉刚、童书业、陈梦家为例。而后提出:“夏以上之古史传说类多不可信。”[77]“虞夏以前之为传说时代,晚近史家已多公认。”[78]“迩年吾国考古之学,已由试探工作而进于研究,殷商文字已得实物之证明,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累年发掘殷墟,所获甲骨文字至夥,而虞夏之文字迄今未有发现,殷商以前为先史时代,已为国内外一般史学家所公认。”[79]“夏代传说之确立,至早在殷周之际。夏史大部为周人依据东西神话展转演述而成者,故周人盛称之,而殷人则不知,亦无怪乎卜辞之不见其踪迹矣。”[80]

关于上古史的断代问题,尚有一具体细节,就是由商代后期的甲骨文实物中所记载的殷商先公先王,其时间可以上推到虞夏之际。按照文献记载,殷商的始祖契与尧舜同时,商代的第一位君主商汤与夏代末帝夏桀同时,时间相当于整个夏代。根据《古本竹书纪年》计算的夏代积年为四百七十一年,其间共有十四代十五位先公。杨宽将有史时代断自殷商,而殷商先公部分则以上甲微为断限,“上甲以上本为神话”[81],以下为有史时代,援引郭沫若之说举出二个证据:一、祀典之不同。二、名号之有异。上甲微为殷商第九代先公,这就实际上将中国古代信史开端上溯到了夏代的中后期。

在讨论“神话分化演变说”时,杨宽偶有提及神话传说上的所谓“史影”或历史背景问题,承认它们的存在,但未能展开讨论。文中说:“吾人证夏以上古史传说之出于神话,非谓古帝王尽为神而非人也。盖古史传说固多出于神话,而神话之来源有纯出幻想者,亦有真实历史为之背景者。吾国古史传说,如盘古之出于犬戎传说之讹变泰皇、天皇、地皇之出于‘太一’与天地阴阳之哲理,黄帝出于‘皇帝’之音变,本为上帝之通名,此皆纯出虚构。至若帝俊、帝喾、太皞、帝舜之为殷人东夷之上帝及祖先神话,少皞、羿契之为殷人东夷之后土及祖先神话,益、句芒之为东夷之鸟神及祖先神话,鲧、共工、玄冥之为殷人东夷之河伯神话,朱明、昭明、祝融、丹朱、驩兜之为殷人东夷之火正神话,王亥之为殷人东夷之畜牧神神话;又若颛顼、尧之为周人西戎之上帝及祖先神话,禹、句龙之为西戎之后土及祖先神话;则皆由于原始神话分化演变而成者,固不免有原始社会之史影存乎其间。然此类亦仅为殷周东西两氏族原始社会之史影而已,乌有所谓三皇、五帝、唐、虞、夏等朝代之古史系统哉?”[82]又说:“夏以前之古史传说,其原形本出于神话,经吾人若是之探讨,可无疑义,然吾人尚须由其原始神话而检讨其历史背景,以恢复其史料上原有之价值,然后古史学之能事尽也。本书所论,仅将古史传说还原为神话,特初步之研究耳,故命名为《导论》。”[83] “古史神话之原形如何,及其历史背景如何,尚有待于吾人之深考,得暇拟别为《中国古神话研究》一书以细论之。”[84]

他将神话的产生主要归结为宗教的作用,认为“古史传说起于神话之演变,神话为宗教观念所产生,而宗教观念则又为当时社会生活环境中之产物。故宗教之观念因社会生活环境而异,而神话之性质又因宗教观念而异,至古史传说则又因神话而演变不同者也。”[85]

但杨宽明确表示了他不赞同在神话学范围内使用“图腾”概念,认为:“古史传说之解释,最流行者莫若图腾社会一说,无非以古帝王之名号有与动植物有关者,即据以释为图腾而已。如黄帝之号有熊,蚩尤之‘蚩’从‘虫’,舜之为植物,帝俊、帝喾之为夔,鲧从鱼,禹为虫,近人多据以为图腾之名号。”[86]“此等比较原始之神,其历史背景如何,吾人实难一言而决。或谓此等神原本为图腾者,如郭沫若是……然吾人以史料之不足征,犹未敢断然判定也。近人之治中国古代社会史者,每好以图腾解释一切,其意至善,惜多臆断,无法凭信耳。近人或又谓此等古帝名号全出理想之虚构,如钱玄同是……以史料之不足征,亦未敢断然判定也。”[87]

蒙文通在其《古史甄微》的第七章《上古文化》中,提出了传说中的鸟兽形象有的可能是人类的观点,说“后羿再兴泰族,其诛凿齿,杀猰貐,杀封豕,断修蛇。封豕为乐正后夔之子伯封,则修蛇之俦,将亦人也。舜命九官,而夔、龙、朱、虎、熊、罴并在朝列,岂亦此类乎?”杨宽引用了这段话,反驳说:“伯封是封豕神话的人化,而蒙先生却说‘修蛇之俦,将亦人也’……蒙先生把封豕、长蛇和夔、龙、朱、虎、熊、罴,认是同类,确是不错,可是都要把它们说成人,真所谓‘欲盖弥彰’了!”[88]那么在蒙文通与杨宽之间,似可以认为存在着历史神话化与神话历史化两种不同观点之争了。

王树民曾说:“顾先生在《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中说:‘即使不能知道某一件事的真确的状况,但可以知道某一件事在传说中最早的状况。’这个理论是正确的,而就最后目的而言,要在找出‘某一事件的真确的状况’,这也正是读者所最关心的。而《古史辨》的实际方向,则过于重视传说的发展演变,以致一般从事于《古史辨》工作的人,以为《古史辨》的目的即在整理这些传说,不是追寻作为这些传说起源基础的史实和人物,好像古代的传说都与史实无关。第七册中杨宽先生的《中国上古史导论》,以为传说中的上古史不过为古代民族神话的分化演变,其根源是东夷与西戎二大系统的民族神话,没有古代史实的踪影,这就引入歧途了。童书业先生的‘分化演变说’,就是因此文而产生的。”[89]笔者同意这一观点。

注释:

顾 潮:《顾颉刚先生小传》,见《中国现代学术经典·顾颉刚卷》,第2页。

顾 洪:《探求治学方法的心路历程》,见顾颉刚《我与〈古史辨〉》,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7-8页。

顾颉刚:《我是怎样编写〈古史辨〉的?》,见《古史辨》第一册,第25页。

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27页。

许冠三:《新史学九十年》上册,第182页。

钱 穆:《师友杂忆》,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242页。

《古史辨》第七册上编《杨序》,第2页。

《古史辨》第七册上编,第68页。

同上,第99-100页。

同上,第99-100页。

同上,第76页。

同上,《自序二》,第3页。

王学典、孙延杰:《顾颉刚和他的弟子们》,第218页。

《古史辨》第七册上编《杨序》,第1-2页。

顾颉刚:《当代中国史学》,第124-125页。

《古史辨》第七册上编《自序二》,第1-3页。

《古史辨》第七册上编,第104页。

同上,第409-410页。

同上,第412-413页。

《古史辨》第七册上编,第420页。

同上,第84页。

同上,第81页。

同上,第86页。

同上,第109页

同上,第148页。

同上,第104页。

同上,第106页。

同上,《自序二》,第6页。

顾颉刚:《当代中国史学》,第124页。

《古史辨》第七册上编,第213页。

[31] 同上,第251页。

[32] 同上,第353-356页。

[33] 同上,第281页。

[34] 顾颉刚:《答柳翼谋先生》,见《古史辨》第一册,第227页。

[35] 《古史辨》第二册《自序》,第3页。

[36] 《古史辨》第七册上编,第292页。

[37] 杨 宽:《顾颉刚先生和〈古史辨〉》,见《光明日报》1982年7月19日。

[38] 王学典、孙延杰:《顾颉刚和他的弟子们》,第220页。

[39] 《古史辨》第七册上编《纪年钱玄同先生》,第3页。

[40] 《古史辨》第七册上编,第66-67页。

[41]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外二种)》(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03-304页。

[42] 《古史辨》第七册上编,第291-292页。

[43] 同上,第117页。

[44] 同上,第68页。

[45] 《古史辨》第七册上编,第116-117页。

[46] 童书业:《古史辨》第七册上编《自序二》,第2-3页。

[47] 同上,第3页。

[48] 《古史辨》第七册上编,第69页。

[49] 同上,第113页。

[50] 同上,第393页。

[51] 同上,第399页。

[52] 《古史辨》第七册上编,第403页。

[53] 同上,第396页。

[54] 同上,第396页。

[55] 同上,第396页。

[56] 同上,第209页。

[57] 同上,第207页。

[58] 《古史辨》第七册上编,第214页。

[59] 同上,《杨序》,第9页。

[60] 同上,第6-7页。

[61] 同上,第4-5页。

[62] 同上,第4页。

[63] 《古史辨》第七册上编,第69页。

[64] 同上,第100页。

[65] 同上,第397页。

[66] 同上,第167页。

[67] 同上,《杨序》,第10页。

[68] 《古史辨》第七册上编《杨序》,第2-3页。

[69] 同上,第13页。

[70] 《古史辨》第七册上编,第73页。

[71] 同上,第377页。

[72] 同上,第70页。

[73] 同上,第192页。

[74] 同上,第191-192页。

[75] 同上,第193页。

[76] 同上,第114页。

[77] 同上,第68页。

[78] 同上,第77页。

[79] 同上,第74页。

[80] 《古史辨》第七册上编,第281页。

[81] 同上,第240页。

[82] 同上,第70页。

[83] 同上,第401页。

[84] 同上,第404页。

[85] 同上,第120页。

[86] 《古史辨》第七册上编,第68页。

[87] 同上,第403-404页。

[88] 同上,《杨序》,第13-14页。

[89] 王树民:《〈古史辨〉评议》,见《河北师院学报》199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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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nzi.gov.cn/qiwenhua/kanwu/03/wenhualianjie.htm

试论齐鲁文化的渊源和相互交融

张志义

“齐鲁文化”这个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别。广义的讲,它做为一种地域文化,产生于古齐、鲁领地,即今山东地区,因而有别于秦晋文化,燕赵文化,吴越文化,巴蜀文化等。狭义的讲,是指先秦时期齐、鲁两国的文化。“齐鲁文化”,或者说齐文化、鲁文化,是各自独立,各有特点的两种文化,但由于两种文化的渊源有共同之处,加之齐鲁文化的内容有互补性,两国毗邻等因素,二者又是互相渗透,互相融合的。至秦汉时期它们完全融于当时的主流文化之中,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齐、鲁两国的建立始于周初的大分封。周朝建立后,特别是周公东征,平定武庚和“三监”叛乱之后,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地推行分封制,目的在“封建亲戚,以蕃屏周”。于是封太公姜尚为齐侯,都治营丘(今临淄),建都称齐;封周公(其子伯禽就国)为鲁侯,都奄(今曲阜),建都称鲁。在今山东境内,当时还建立了曹(今定陶)等国,分别封给文王的4个儿子,还有卫国的一部分疆域在今山东西南部。从上述封国来看,齐鲁无疑是两个最大的封国。就两国的地域来看,齐国在泰山之阴,远达海滨,最大时,以临淄为中心,南至泰沂山区,北至渤海平原,西依黄河故道,东括胶东半岛,包括今胶东、鲁中、鲁北地区和鲁西的大部。鲁国在泰山之阳,在征徐夷、淮夷以后,以曲阜为中心,北及泰山,东过蒙山山脉,南达凫山、峰山。正如《诗经·鲁颂》所描绘的;“泰山岩岩,鲁邦所詹。奄有龟,蒙,遂荒大东。至于海邦,淮夷来同。莫不率从,鲁侯之功。”

齐、鲁两国在地域上不仅是毗邻之国,而且在文化的建构上,其文化来源也基本相同。

首先,齐、鲁文化的源头都是东夷文化。齐、鲁两地是东夷族的两个主要活动中心。鲁地曲阜为东夷始族“少昊之虚”;齐地临淄是少昊的司冠爽鸠氏的封地。舜、禹、夏,商时,季则,逢伯陵,薄姑氏因袭治此。周朝建立后,数伐东夷,夷人被驱逐到半岛一隅。齐鲁建国,昔日夷人之地成为周公、太公的分封领地,且以泰山为界,分为南北,都臣服于周室。这标志着周民族对东夷族的征服,也象征着东夷文化向周文化的转化。周文化是重农文化,又吸收了殷人的政治经验和典籍文献,制礼作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政治社会化体系——礼。然而,由于齐鲁两国的开国诸侯施政方略不同,所以泰山南北的夷人风俗也发生了不同的分化。周公治鲁的方针是“尊尊而亲亲”,彻底执行周礼,对当地夷人进行大力改造,太公治齐的方针是“尊贤而尚功”,对周礼的执行较淡漠,对所治夷人不加以彻底改造。另外从地缘政治观点来看,泰山之南的鲁地适于农耕,容易和重农的周文化结合,周公之子伯禽至鲁后,又“变其俗,革其礼”,使鲁国变为较单一的农耕经济,鲁人被周人同化。泰山以北的齐地多山滨海而又“舄卤”,不适宜农业生产,而适于发展商工。因此,“太公至国,修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这就在意识形态领域保留了东夷海滨文化的特点。太公治国方略为齐国历代统治者所因袭,如管仲相桓公,采取的方针是“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而所否,因而去之。”这样,东夷文化就能最大限度地保留在齐文化中,成为齐文化构建的基础。

此外,周文化和商文化又都是齐鲁文化构建的渊源。齐是周朝的封国,要服从和推行周的社会政治典章文化制度,特别管仲佐齐桓公称霸时期,周文化在齐地较高地融入东夷文化之中。齐桓公对外以“尊王攘夷”为号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成为诸侯霸主,从而为齐国发展创造了较长时间的稳定的社会环境。对内,管仲桓公推行了一系列社会改革措施。一方面用周文化变革齐之夷俗,一方面保留,发展齐地东夷文化。如国家政治生活中,较多地吸取了周礼的内容,强调礼、义、廉、耻为国之四维,重视礼法治国;而在人的行为上,又重视宗法观念的束缚;在经济上,注意吸收周文化重农的特点;在用人上,也注意维持宗法贵族地位。这就把周文化的许多因子融入齐文化之中。

齐建国之前,其地为夷商杂居之处,商文化对东夷文化影响较大,这从齐国在西周春秋时期的文化面貌,丧葬习俗,城市布局及大量地杀殉人畜,妇女地位较高,巫术风气较浓等方面可以看得出来,所以商文化也是齐文化的基本来源。商文化、周文化作为鲁文化的渊源则更为明显。鲁建国之地奄,即殷商的发祥地,伯禽率领部属前往封地,分得殷民大族和许多典册文物。周公在吸取殷商文化的基础上,结合周人习俗,“制礼作乐”,实行以“周礼”为中心的统治,鲁国是推行“周礼”的东方文化中心。因此,鲁国保存了仅次于周天子的礼器法物和典册史籍,以及周公所制的礼乐。

从以上来看,齐、鲁文化有共同的渊源,二者有内在联系,它们在产生之时,已埋下了相互交融的种子。

齐、鲁文化虽有共同的文化渊源,但齐文化较多地保留了东夷人的文化传统,而鲁文化则几乎是周文化的移植,所以齐、鲁文化成为各具特色的地域文化。

齐文化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其基本的一点就是强烈的尚功利的观念。齐地的社会风尚“尊勤劳”,喜“奢侈,好末技,不作田”。表现为齐人以获取更多的物质财富,推动经济的繁荣为终极目的和出发点。太公初封齐地时针对齐地负海泻卤,地薄人力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因地制宜的经济政策,农商并重,全面发展。这一政策经管仲佐桓公、晏婴相齐、田氏代齐,继续得到巩固和发展,不仅使齐国国富民强,称霸诸侯,而且促进了齐文化发展。

尚功利表现在政治上,是“举贤而尚功”。用人不计出身,惟才是举。齐国历史上功业显赫的贤相,管仲“鄙人之贾”,是个商人,晏婴乃“东夷之子”,名臣如鲍叔,宁戚等皆出身低微。景公时,晏婴还荐御者为大夫,司马穰苴为将军,举越石父于缧绁之中。齐威王重用的内相邹忌,本为布衣之士,外将孙膑,为刑余之人;上卿淳于髡,是出身低微的赘婿。齐宣王时,将稷下学者邹衍等76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

齐文化在学术上呈现出兼容并包的特色。太公治齐,实行“修道术,尊贤智,赏有功”及“因其俗,简其礼”的方针,接近老子的道家思想,管仲佐桓公,提倡富国强兵,任霸用法,为历代法家之先导,晏婴相齐,力倡节俭任贤爱民,省刑隆礼,兼有儒,墨思想。战国之世,稷下争鸣,各种思想纷纷登上齐国的文化舞台,除道、名、法、儒、墨家思想外,还有阴阳家、五行家的思想,兼容并包的特色全面呈现出来。

如果说齐文化的基本特征是尚功利,那么鲁文化的基本特征则是崇德义。鲁是周公的封国,周公既是周之同姓宗亲,又是第一开国勋臣,封赐特重。不仅封在商奄旧地,得到宝器、典籍,而且享有奏天子礼乐的特权。这样就把周的礼仪,典章、制度较完整的搬到了鲁国。鲁国在建国初这种政治上的特权,久之,便形成了作事“必向遗训”和谨守“周礼”的传统,比较死板,不灵活。在政治上,鲁国谨守“周礼”“尊尊而亲亲”治国原则。“尊尊”即以本族的贵族和大宗为尊,“亲亲”即亲自己的家族。所以鲁国在官员任用上保存了“世卿世禄”制,从而形成了姬姓贵族世代掌权,异姓之人遭到排斥的局面,像孔子、吴起这样的异姓人才也不加任用。在经济上,鲁国实行以农为本的政策,不注重商业,提倡择瘠处贫,自给自足,反对追逐财利;提倡检朴,甚至主张到贫瘠的地方去培养善心。

鲁地的社会风尚是:“其民好学,上礼义,重廉耻”,好讲习礼乐。在学术风气和思想体系上,鲁国注重家庭宗法组织,提倡“亲亲”,大讲礼乐教化。学派单纯,体系单一,只产生了以孔子、孟子、曾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形成了以《论语》、《大学》、《中庸》、《孟子》等著作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体系。

综上可知,齐、鲁文化是两种各具特色的地域文化。齐文化的“尚功利”和鲁文化的“尚德义”的特征,齐文化的“开放性”和鲁文化的“保守性”成了鲜明对照,然而这种差异也给双方带来了互补性,这种互补性使齐鲁文化的交融成为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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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姑,你不用转贴那么多的推论东东了。因为,所谓东夷和东夷文化,本身是什么,谁也不知道。先把华夏传说中的祖先太昊,伏羲划成东夷,然后说他们是东夷人,代表了东夷文化,这不是很可笑吗?东夷人连记录都没有,凭什么说华夏传说的祖先是东夷人而不是华夏人?

把礼法这种华夏人用来区别自己跟蛮夷的标准,这种再明确无误的华夏的文化代表,也说成是被华夏人鄙视的东夷人的文化,你若有良知,难道还不觉得荒唐可笑吗?

箕子入朝鲜后,把华夏礼节带到了朝鲜,才让朝鲜从蛮荒之地变成了礼仪之邦,从而引起了孔子的羡慕,从而想去朝鲜,有人却故意不提前因,只引用孔子想去朝鲜这后半段话来作为东夷人是创造了高度文明的“民族”,孔子是东夷人的证据。这种人只能说是昧了良心的学奸。

用改革了葬俗的后来的周代不再用人殉葬,而之前的商代用人殉葬来作为东夷华夏文化区别,从而作为商人为东夷人的做法也太可笑了。以前汉人死后绝对土葬,现在大多数汉人死后却是火葬,是不是为两个不同民族了?

哪天,把毛泽东划成苗族,就可以说毛泽东时代的文化实际上苗族文化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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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4 17:03:00 |只看该作者

呵呵,還是根本沒有所謂東夷人,古朝鮮人其實都是中原移民乎?

商人屬東夷,連愛國學者錢穆都認同了(註:不過他認為周人是跟夏人同為中原正宗的,比葛劍雄拘謹很多耶),主流中國歷史學家都同意了,個別人士的幻想,那也是他們的自由。

所謂東夷,跟中原未必有血統上的差異,不過在文化上,就肯定是不同的族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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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北姑在2005-4-14 16:48:23的发言:

漢人就不可以同意先民來源是多元的嗎?若果你認為你的學識比錢穆或葛劍雄等深厚的話,我也無話可說了。

漢人是以華夏人為核心擴散開去的,而華夏人本身又是多元合成的,已經沒有你說的純正可言了。

你自己有甚麼”證據”呢?還是少一點幻想吧。

不是同意不同意汉族先民来源多元的问题,而是你要说汉族先民来源不只是华夏炎黄而是多元,就必须拿出确凿证据,就不能凭借自己的幻想。

在学术界不但比葛剑雄,就是比钱穆更有名的人,其观点也不一定就是句句正确,句句真理。疑古派中就有几个重量级的学术权威,然而他们的观点却逐渐被发掘出来的资料所推翻。例如,疑古派曾怀疑商朝的存在,然而却被铁的事实推翻。疑古派怀疑夏朝的存在,如今也正在被推翻。疑古派曾认为山东龙山文化跟河南龙山是没有关系的独自发展起来的,也被考古所推翻了。

你问我有什么证据,我不是一开始就说了的吗?考古发掘证明商人不但是跟华夏人一样的农业民族,而且语言就是古华夏语。倒是你,贴了那么多,却没有一点商人就是东夷人的证据,更没有所谓的东夷和东夷文化,本身究竟是什么的证据,倒是见有把到了春秋战国时代,早就是华夏之地的齐鲁文化当成东夷文化的可笑内容。其实,东夷在商代被商人称为异民族“夷方”“尸方”加以讨伐的史载。到了周代,仍有徐夷,肃慎之类的东夷,这些东夷人也是被包括齐鲁在内的华夏人看成异类异族讨伐的对象,而不是“同族同胞”!

再说一遍,既然要说商人是东夷人,那么就应该拿出东夷人讲什么语言,商人原本是讲的也是东夷语,从而推翻现在的商人讲华夏语的证据。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那么,无论是再有名望的学者之言,也只能是一种推测了。难道你连这点道理都不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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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4 17:33: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yjk在2005-4-14 17:24:53的发言:

不是同意不同意汉族先民来源多元的问题,而是你要说汉族先民来源不只是华夏炎黄而是多元,就必须拿出确凿证据,就不能凭借自己的幻想。

在学术界不但比葛剑雄,就是比钱穆更有名的人,其观点也不一定就是句句正确,句句真理。疑古派中就有几个重量级的学术权威,然而他们的观点却逐渐被发掘出来的资料所推翻。例如,疑古派曾怀疑商朝的存在,然而却被铁的事实推翻。疑古派怀疑夏朝的存在,如今也正在被推翻。疑古派曾认为山东龙山文化跟河南龙山是没有关系的独自发展起来的,也被考古所推翻了。

你问我有什么证据,我不是一开始就说了的吗?考古发掘证明商人不但是跟华夏人一样的农业民族,而且语言就是古华夏语。倒是你,贴了那么多,却没有一点商人就是东夷人的证据,更没有所谓的东夷和东夷文化,本身究竟是什么的证据,倒是见有把到了春秋战国时代,早就是华夏之地的齐鲁文化当成东夷文化的可笑内容。其实,东夷在商代被商人称为异民族“夷方”“尸方”加以讨伐的史载。到了周代,仍有徐夷,肃慎之类的东夷,这些东夷人也是被包括齐鲁在内的华夏人看成异类异族讨伐的对象,而不是“同族同胞”!

再说一遍,既然要说商人是东夷人,那么就应该拿出东夷人讲什么语言,商人原本是讲的也是东夷语,从而推翻现在的商人讲华夏语的证据。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那么,无论是再有名望的学者之言,也只能是一种推测了。难道你连这点道理都不懂吗?

老兄,我的論點已經有之前的轉貼,包括史料轉述與及其他論點,錢穆的觀點較為感情化,不過也承認商人是東夷耶。

我已經拿出了支持點,而不是像你只懂一味否定再否定,憑空的否定耶。I just only want to ask for your support yeah.

還有啊,商伐的東夷,就是山東半島的人方,即齊魯的祖先耶,跟東北的肅慎又有甚麼關切呢?

所謂東夷,會隨時代所改變,齊魯在周代已經被分封,成為華夏了。商人在入主中原之前,本身不也是東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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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4 17:41:00 |只看该作者

只听说各地商墓中有大量农业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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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人入主中原之後,不也是逐漸喪失了他們原有的民族特性嗎?這個也可以算是”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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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穆徒弟鄭德坤的著作中,也說商人足跡到達貝加爾湖南岸,湖南長沙也有遺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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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北姑在2005-4-14 17:03:41的发言:

呵呵,還是根本沒有所謂東夷人,古朝鮮人其實都是中原移民乎?

商人屬東夷,連愛國學者錢穆都認同了(註:不過他認為周人是跟夏人同為中原正宗的,比葛劍雄拘謹很多耶),主流中國歷史學家都同意了,個別人士的幻想,那也是他們的自由。

所謂東夷,跟中原未必有血統上的差異,不過在文化上,就肯定是不同的族群了。

也许有过不同于华夏的东夷人或不同于华夏的古朝鲜人,但这些东夷人、古朝鲜人后来的命运如何,是被消灭了,还是被驱逐分散到各地了,谁能讲清楚,谁能说明白呢?近代印第安人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吗?如果印第安人被大量消灭的事情不是发生在近代而是三四千年前,如果没有史料记载,那么很可能会有比钱穆等人更厉害的“学者”出来说现代美国人就是接受西方文化的原印第安人呢。你也要将之作为金科玉律?

这跟是不是爱国学者没有任何关系。至于你说的中国主流学者,呵呵,还把杀人魔王的异族成吉思汗说成是中华民族英雄,还把中国苦难黑暗的异族统治时期蒙元时代极力美化呢。你反复提到的那个葛剑雄,还以反对大汉族主义为名反对官方祭奠黄帝呢。

虽然我知道所谓的东夷后人如肃慎,挹娄,连衣服都不会做,靠抹猪油取暖,当然也没有文字,就更谈不上有比甲骨文更古老的东夷文字了,但东夷跟华夏有没有血缘,它们到底有没有文化,我不太知道,也没有多大兴趣,反正他们又不是我的祖先。但商人乃华夏人,他们拥有包括文字、礼法、祭祖、服饰在内的高度文明,却是确凿无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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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北姑在2005-4-14 17:33:16的发言:

老兄,我的論點已經有之前的轉貼,包括史料轉述與及其他論點,錢穆的觀點較為感情化,不過也承認商人是東夷耶。

我已經拿出了支持點,而不是像你只懂一味否定再否定,憑空的否定耶。I just only want to ask for your support yeah.

還有啊,商伐的東夷,就是山東半島的人方,即齊魯的祖先耶,跟東北的肅慎又有甚麼關切呢?

所謂東夷,會隨時代所改變,齊魯在周代已經被分封,成為華夏了。商人在入主中原之前,本身不也是東夷嗎?

北姑说的很正确.我已经support you 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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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考古研究頻道--甲骨學殷商史篇—中國社會科學院網站

http://www.cass.net.cn/webnew/file/2005030837368.html

甲骨学殷商史篇
王泽文
人文社会科学前沿扫描 甲骨学殷商史篇 1 新近公布的重要发现及相关研究 一、安阳 我院考古所安阳工作队近年在洹北商城西北部洹北花园庄东地做了发掘,为洹北花园庄遗址及其附近地区商文化建立时间标尺得到一组重要的地层关系和一批丰富的实物资料。岳洪彬、何毓灵《洹北商城花园庄东地商代遗存的认识》依据层位关系和遗物特征,将这批商代遗存称为“洹北花园庄期”,又细分为“洹北花园庄早期”和“洹北花园庄晚期”,而早期又可以分出早、晚两段。他们认为,洹北花园庄期早于殷墟一期,从器物组合和器形看,两者之间能够衔接,无明显缺环。而洹北花园庄期和二里岗上层二期之间存在相当一段缺环。洹北花园庄晚期大致相当于盘庚、小辛、小乙阶段,早期应早于盘庚。根据这一考古发掘建立的时间标尺,文章推断洹北商城的年代下限为洹北花园庄晚期,结合相关碳十四测年数据,倾向洹北商城为盘庚所迁之殷说。 关于近年发掘的洹北商城中1号基址的性质,杜金鹏《洹北商城一号宫殿基址初步研究》、李立新《甲骨文“□”字考释与洹北商城1号宫殿基址性质探讨》等认为是商代中期的宗庙建筑基址。持有相近观点的还有高江涛、谢肃《从卜辞看洹北商城1号宫殿的性质》。 我院考古所安阳工作队《安阳殷墟刘家庄北1046号墓》报道了1999年发掘的一座殷代贵族墓1046,属于殷墟四期偏晚段,发掘者认为具体年代属帝辛时期。发现该墓的最大意义是出土了一组这一时期较完整的铜礼器群,可以作为殷墟四期的断代标尺,为当时铜器的器型特征、组合演变等诸多问题提供了珍贵的资料。该墓还出土了一批文字材料,如铜器铭文、书字石璋(玉璋)等。李学勤《祼玉与商末亲族制度》指出,这类玉璋即《周礼》及金文中所见祼玉;并通过对玉璋上的墨书文字所祭对象的研究,进一步申论其从前所论证的一个看法,即习见于甲金文的“长子”,实指首子或元子,而且已有嫡庶之别。结合其它称谓,文章认为,至迟在商末,亲族制度已相当规范和复杂,后世的宗法制度于此时已具雏形。 我院考古所安阳工作队《河南安阳市花园庄54号商代墓葬》公布了安阳市花园庄54号墓的材料。该墓属殷墟二期偏晚,墓葬规模较大,出土器物丰富精美,仅次于妇好墓,青铜礼器多有“亚长”铭文。 我院考古所安阳工作站内新发现了大面积的夯土建筑和一座带有两条墓道的大墓,大司空村东南洹河东岸的豫北纱厂内发现有推测为族宗庙的建筑基址,在殷墟西区北部相距不远的孝民屯遗址还清理出近百座半地穴式建筑基址和铸铜遗存。 孟宪武、李贵昌《殷墟四合院式建筑基址考察》,介绍并分析了最近在殷墟北徐家桥村北发现的一处殷墟四期的六排四合院式建筑基址,认为可能是商王室下属的一处重要官邸或某个族的核心建筑遗存。 唐际根、汪涛《殷墟第四期文化年代辨微》在殷墟文化四期说的基础上论证殷墟文化第四期最末阶段的部分遗存年代已进入西周初年。 二、郑州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近年在郑州商城所做工作(《郑州商城外郭城的调查与试掘》),证明了郑州商城的外郭城是商城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分析该城在二里岗下层时已经建好。 三、洛阳偃师 杜金鹏《偃师商城近年考古新进展》介绍了偃师商城最近的工作情况。 四、山东 据方辉等《中商文化墓地在海岱地区首次发现》,大辛庄遗址继出土商代甲骨文之后又发现了中商文化墓地,这在海岱地区属于首次发现。在大辛庄遗址还发掘了晚商墓地两处,其中相当于殷墟三期的M72出土的铜爵上有以前不见著录的族徽铭文,该墓葬打破了出土的甲骨文所在的两个文化层,所以进一步肯定了大辛庄甲骨文的年代不会晚于殷墟三期。 据燕生东等《山东阳信李屋发现商代生产海盐的村落遗址》,当地出土大量与制盐有关的商代盔形器。 方辉《商周时期鲁北地区海盐业的考古学研究》通过对鲁北平原地区所出盔形器的调查研究,结合古文字和文献等,讨论了商代的海盐生产与贸易。 2 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研究 备受瞩目的《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以下简称《花东》,由我院考古所编著)于2003年12月由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短时间内便引起热烈讨论。 关于花东H3及卜辞的时代、“子”的身份地位、所谓“丁”的身份等讨论最多,分歧也多。 在《前言》中,整理者认为H3属于殷墟文化一期晚段,这个看法较以往认为属于“殷墟文化第一期”的表述(刘一曼、曹定云《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选释与初步研究》,我院考古所安阳工作队《1991年安阳花园庄东地、南地发掘简报》)基本一致。关于H3卜辞的“子”,《前言》认为是沃甲之后某一支的宗子、族长,又是重臣,与殷时王(武丁)同源于祖乙,H3卜辞属“非王卜辞”。《前言》通过将H3卜辞中的人物与宾组、组、子组、非王无名组等结合分析,以及妇好、子戠等在H3卜辞中的活跃程度,认为花东H3卜辞的历史时代大体相当于武丁前期,这与以往认为“花东H3卜辞的历史时代,上限在武丁前期,下限或可到武丁中期”(刘一曼、曹定云《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选释与初步研究》)、“此坑卜辞的时代不晚于武丁中期”的看法(刘一曼《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坑的发现及主要收获》,《甲骨文发现一百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略有改变。 朱凤瀚《读安阳殷墟花园庄东出土的非王卜辞》通过分析H3内全部遗存的考古学年代分期,以及H3卜辞与组、宾组、历组(一类)及子组卜辞中的部分人物的关系,认为可以将H3卜辞的年代定为武丁早期至中期偏早;根据所见祭祀对象的特点,肯定H3卜辞属于“非王卜辞”;从辞例看,其占卜主体之贵族是武丁的较远亲,在行辈上不会低于时王武丁;而且花东H3卜辞与主要出于小屯H127的乙种非王卜辞两者的占卜主体有较近的亲属关系,两者年代有早晚之别。文章还着重讨论了H3卜辞所属贵族家族状况,如祭祀制度、田猎活动、子的重要地位及与“丁”的关系等。 杨升南《殷墟花东H3卜辞“子”的主人是武丁太子孝己》分析卜辞和《殷本纪》、今本《竹书纪年》、《帝王世纪》等文献的有关记载,认为花东H3坑甲骨卜辞中“子”的主人可能是武丁太子孝己;并支持妇好是孝己的生母的看法。 陈剑《说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的“丁”》指出,在花东卜辞中常见的一位活着的“丁”就是时王武丁,并对所谓“丁”的释读提出疑问。关于这批卜辞的年代,文章也提出与整理者不同的见解,如对于妇好的活动年代及在花东卜辞的出现,文章认为其不足以作为这批卜辞属于武丁前期的积极证据,只能据以推断它们不晚于武丁后期或晚期;关于“子戠”,陈剑认为整理者误解了“戠”的用法,“戠”当从裘锡圭所释,读为等待的“待”,而非人名,所以不能据以判断卜辞的年代。陈剑指出,“花东子卜辞有关征伐‘卲(召)’的一组卜辞当与历组一类相关卜辞同时。历组一类卜辞的时代无论如何也早不到武丁前期。而且,历组中不少征伐‘召方’或‘刀方’的卜辞,从字体看属于历组二类,且多与‘父丁’同版,其时代已经晚至祖庚时期。同时,花东子卜辞在各方面的特征都较为统一,有很多不同版的内容可以互相系联,推测其延续的时间也不会很长。由此看来,可以推断整个花东子卜辞存在的时间恐在武丁晚期,最多可推断其上限及于武丁中期。” 李学勤《关于花园庄东地卜辞所谓“丁”的一点看法》进一步指出,在子组和《花东》卜辞中谈的所谓“丁”,是与干支的“丁”同形而音义都不同的字。其本来的字形是一个圆圈,乃是“壁”字的象形初文。“在子组和《花东》卜辞里读为‘辟’,义为君”“是对王的称谓”。这样就解答了陈剑关于花东卜辞以所谓“丁”指称时王武丁的疑问。关于“子”,作者重申此前在《花园庄东地卜辞的“子”》中的意见,即“是对作为卜辞主体的商朝大臣的称谓”,“比爵称的‘子’内涵要更广泛一些”。 从礼制角度研究甲骨卜辞历来是较为薄弱的难点。《花东》的新材料或有益于这方面的探索。 李学勤《从两条〈花东〉卜辞看殷礼》揭示了花东卜辞中480、363两版上的两条卜辞中反映的贵族———占卜主体“子”劳王的礼仪,并结合《殷契萃编》1000卜辞、陕西发现的商末青铜器始尊(引者按:《殷周金文集成》6000作“子黄尊”)等,指出“殷礼”前后虽然有不少演变,但在很多方面有其一贯性,具有明显的制度性。 宋镇豪《从甲骨文考述商代的学校教育》在讨论商代的学校教育时,发掘了《花东》有关贵族研习射礼等礼制的材料,将西周金文及相关礼书记载的习射礼前推至商代。 此外,有关《花东》还有如下讨论。 张永山根据花东卜辞,指出甲骨文中的“大岁”即大规模的岁祭,不是岁星“太岁”。 常耀华、林欢《试论花园庄东地甲骨所见地名》写成于《花东》正式出版之前,讨论了当时已经公布材料中的一些地名,并由此判断其占卜主体“子”的族属的势力范围应当就在奠的附近。 刘一曼、曹定云《论殷墟花园庄东地H3的记事刻辞》整理、研究了花东H3坑的60片卜甲记事刻辞,将它们分为甲尾刻辞与甲桥刻辞二类;并考释了其中部分动词、人名或族名、地名等,认为这些刻辞均是有关龟甲来源的记录;在将H3记事刻辞与组、宾组同类刻辞比较后认为,甲桥刻辞可能与甲尾刻辞同时产生,且流行的时间较后者稍长,H3甲桥刻辞的特点是时代较早的反映;H3的卜甲不是来自王的占卜机关,而是H3坑的主人“子”单独接受外地的贡龟。该文还支持殷墟卜龟产地多元说。 3 大辛庄遗址及商代甲骨研究 2003年3月,山东济南历城大辛庄遗址出土商代甲骨文,是迄今为止殷墟以外确切发现的又一商代卜辞。方辉《2003年济南大辛庄遗址的考古收获》,回顾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对山东济南大辛庄遗址进行的考古发掘和研究,除了新发现的商代甲骨文,2003年该遗址的考古收获主要有两方面。其一,补充和完善了山东地区商文化的年代序列。此次集中发现一批大辛庄一至四期遗存,尤其是一组“中商文化”墓地的发现,年代跨越大辛庄商文化二至四期,大大完善了这一阶段的分期编年,而且对以往十分有限的六、七期遗存有重要补充。其二,大量的墓葬遗存为全面认识大辛庄类型商文化的内涵、考察商王朝与东方的关系提供了丰富资料。 有关大辛庄遗址及所出甲骨研究的主要观点如下。 主持发掘者方辉介绍了甲骨出土的层位及年代、甲骨卜辞的内容,并讨论了刻辞的发生地。李学勤《大辛庄甲骨卜辞的初步考察》,讨论了T2302⑤B:1龟腹甲的修治技术、卜辞与殷墟腹甲的异同及其与殷墟非王卜辞的比较,认为“御四母”的“四”不是兆序;并联系当地出土大量类型相同的无字甲骨,推断这些甲骨文属于当地。朱凤瀚《大辛庄龟腹甲刻辞刍议》,着重分析了甲骨卜辞对了解商代晚期殷墟地区以外非王的地方贵族家族形态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商代晚期在大辛庄地区生活的这个贵族家族,有本家族所尊奉的先人与一套成熟的祭祀系统及相应的礼仪,有本家族独立的社会活动,拥有自己的占卜机构;从占卜方法和文字看,与殷墟文化归属同一体系,可知该贵族家族和商王朝之间关系密切。王恩田“大辛庄甲骨文与夷人商化”推测T2302⑤B:1卜辞中的“四”为页码编号,“豩”是母的私名;认为大辛庄商代文化遗存中东夷和商两种文化因素共存意味着前者接受了后者影响;并指出遗址对于认识二里岗早商文化下层阶段山东商代的文化及探讨尚庄三期文化和岳石文化的去向有重要意义。李伯谦《大辛庄甲骨文与商王朝对东方的经营》认为,大辛庄能够出土与殷墟同一系统的卜辞,是由该遗址地处商人始终连续不断重点经营的东部、而且遗址显示它是一座高等级贵族所在的城邑等因素所决定。他也认为“豩豩”是母的私名。王巍《大辛庄遗址与山东地区商文化》指出,大辛庄遗址是商文化在夷人文化中最早出现的一个典型遗址,商人向东经营可能是出于战略物资的获取等原因。他建议多做聚落群研究,并开展同殷墟等典型的商文化的对比研究。栾丰实《大辛庄商代遗址及其综合研究的意义》也认为,寻找商代城址是大辛庄遗址的一项重要工作。商文化大辛庄类型的提出者徐基的《大辛庄遗址及其出土刻辞甲骨的研究价值》指出,大辛庄遗址可以作为早商后期文化分期断代的参照系,以及山东地区殷商文化研究的区域性年代标尺;相关研究对商代早期文化的分布过程、范围和殷商帝国对东方经略史有积极作用。他还讨论了山东北辛—大汶口文化的龟甲随葬现象与殷商人用龟占卜的关系。 孙亚冰、宋镇豪《济南市大辛庄遗址新出甲骨卜辞探析》指出,T2302⑤B:1龟腹甲从尺寸看可跻身当地的大龟之列,占卜主体是其族邑内上层权贵,龟甲在整治、钻凿形态、正反对贞等方面与殷墟龟甲属同一系统,字形及卜辞句法接近殷墟三、四期甲骨卜辞,但在兆枝朝向、卜辞行文走向、序数契刻位置等方面又有若干差异,表明其具有地方特色。 朱歧祥《读一版济南市大辛庄遗址出土商代甲骨的词汇》就已发表的T2302⑤B:1龟腹甲卜辞释文提出几点看法。他认为,大辛庄此版卜甲属祭祀卜辞,其中的“徙”字应理解为“”字繁体,用为祭祀类动词;“四母”应连读,是此次祭祀的对象,其后的“彘豖豕豕”属祭牲。 4 周公庙新出甲骨文研究 2003年12月14日,陕西岐山县周公庙遗址发现周代甲骨两片,一号甲骨刻有17字,二号甲骨38字。由于工作正在继续,相关情况尚未正式刊布。孙庆伟《“周公庙遗址新出甲骨座谈会”综述》和《“周公庙遗址新出甲骨座谈会”纪要》介绍了2004年2月21日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联合主办的“周公庙新出甲骨座谈会”。有关内容简介如下。 主持发掘者之一徐天进介绍两片甲骨所出层位的年代当在商末周初;徐良高也认为与甲骨伴出的陶片确属商末周初。 李学勤指出,两片甲骨的钻凿形式表明它们属周人甲骨,甲骨的切割方法也见于殷墟甲骨;周公庙甲骨的发现有助于重新认识1977年在岐山凤雏出土周代甲骨,如其中的大字甲骨的年代并不一定晚于小字甲骨。他还隶定了若干字,如指出一号甲骨中“妹克”两字也见于西周铜器沈子簋盖;又如“庙”字,对于认识该遗址的性质具有重要意义。他还强调了二号甲骨“哉死霸”月相纪时术语的重要意义。 宋镇豪依据某些字的写法和刻辞文例推断两片甲骨的年代应在商末周初,并认为对于确定武王克商之年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林小安则倾向于甲骨的时代属于先周时期。葛英会讨论了当时的占卜程序,并指出二号甲骨刻辞中的“王”当指周王。 李零指出了其中一些字的特殊写法,并对“哉死霸”的“哉”字持有疑问。陈美东认为,“哉死霸”及相关材料表明,周初月相很可能是定点的,以后成为“四分”,应注意到周代历法行用过程中的改革。徐凤先认为,当时的历法可能采用了推步。冯时认为,“哉死霸”为“晦”。他还联系相关纪时材料否定了月相四分说。 刘绪认为,周公庙甲骨刻辞的书写位置似无规律,异于一般的西周甲骨。张长寿、王巍建议,进行更大规模的正式发掘和深入研究。 周公庙遗址新出甲骨具有重要意义。例如,甲骨的出土层位明确,年代较为清楚;刻辞内容丰富,月相纪时术语“哉死霸”首次发现,将深化对西周历法的研究。周公庙遗址规模大、出有重器,且发现有字甲骨、大量建筑遗迹等,是探寻周人早期都邑的重要线索。最近周公庙遗址又陆续有新的重要发现,如具有四条墓道的高等级墓葬10座,三墓道、双墓道墓葬各4座,单墓道墓葬2座。发现有“周公”字样的甲骨700多片,并发现1500多米的夯土城墙、6处大型夯土建筑基址及铸铜作坊等。目前正在进行紧张有序的发掘。邹衡认为,就学术价值而言,周公庙遗址的发现堪与殷墟相媲美,可称为新中国最重大的考古发现。 5 其他重要问题研究 一、甲骨文分期分类 有关历组卜辞时代问题,林宏明《历组与宾组卜辞同卜一事的新证据》通过将《合集》17171与17168缀合,并与《屯南》2273对照,进一步证实了曾由裘锡圭举出、李学勤、彭裕商作补充的一组关于历组与宾组卜辞同卜一事的例子。 二、商代早期都邑问题 王震中《甲骨文亳邑新探》通过对征人方卜辞的考察,认为甲骨文中唯一的“亳”就在殷都(今安阳东边)的内黄或其附近,与《吕氏春秋》所说的成汤灭夏前作为其根基的“郼薄(亳)”相合,此即成汤灭夏之前所居之亳;灭夏后,商王在今偃师和郑州先后修建了王都,并沿用至仲丁,但并没有将亳名带到上述两地,甲骨文中也没有并存的“三亳”。相关的讨论还有,杨育彬《郑州商城“亳都说”商榷》、邹衡《〈郑州商城“亳都说”商榷〉之再商榷》、杨育彬《试论商代古城址的几个相关问题》、袁广阔《关于商代亳都的思考》、李维明《“亳”辨》、陈立柱《亳在大伾说》、徐昭峰《偃师商城建造过程及其意图蠡测》等。 此外,饶宗颐《契封于商为上洛商县证》重申顾颉刚的论点,认为商人兴起,初在西土。 三、其它地方商文化 这方面主要有张天恩《关中西部商文化研究》、彭明瀚《赣江鄱阳湖区商代文化的区系类型研究》等。 四、社会生活 宋镇豪《商代的疾患医疗与卫生保健》,梳理了甲骨文中的55种疾患以及有关的医疗方法和卫生保健等方面的材料。刘一曼、曹定云《殷墟花东H3卜辞中的马—兼论商代马匹的使用》,讨论了花园庄东地H3卜辞中有关马的材料。 五、年代学问题 商末黄组卜辞与同时金文中的所谓“惟王廿祀”是近年争论较多的一个难题。裘锡圭、常玉芝、王晖等曾有热烈讨论。李学勤《谈寝孪方鼎的所谓“惟王廿祀”》通过目验指出,商末寝孪方鼎铭文中的“”本是“”,即“曰”字,证实了裘锡圭的看法。徐凤先《以寝孪方鼎、肄簋为元祀的帝辛祀谱》以此为基础,并采用“曰祀”为元祀的说法,将两器的历日纳入帝辛周祭系统,认为可以和帝辛祀谱相合。 徐凤先《帝乙祀谱、帝辛在位年与商末岁首》,讨论了商末黄组卜辞和晚商青铜器铭文中的一批周祭材料,将帝乙祀谱与帝辛祀谱连接,倾向于帝乙可能的在位年数为26年,并为商后期帝乙时期岁首曾在夏秋的观点提供了证据。冯时《殷历武丁期闰法初考》讨论了殷武丁卜辞中的年中闰资料,认为殷历并非仅行年终闰,而是实行一种以调节历月与分至四中气的固定关系为标准的置闰方法,这是后世“无中置闰法”的前身。 6 代表性著作 我院考古所《安阳小屯》,由(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出版。该书是我院考古所1976~1985年在河南安阳小屯村进行科学发掘的报告,也是“夏商周断代工程丛书”之一。通过该报告可以全面了解这次发掘的全过程和分期研究等方面的成果,有助于对殷墟的布局、分期与年代等方面的研究,加深对妇好墓年代及墓主系武丁配偶的推断合理性的认识等。 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增订本),由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该书“续编”为新增补的内容,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初版中未涉及的战国家族形态问题的简要论述。第二部分是对该书初版后新刊行的考古与古文字资料做专题探讨,其中包括几批重要的规模较大的商与西周墓地的发掘资料以及甲骨、金文资料。如安阳殷墟郭家庄商晚期墓地、安阳殷墟花园庄东出土的非王卜辞、济南大辛庄龟腹甲刻辞、洛阳北窑西周墓地、沣西张家坡西周墓地北区墓地、眉县杨家村窖藏出土的逨器等。 蔡哲茂《甲骨缀合续集》,由(台北)文津出版社出版。甲骨缀合是对甲骨学与商史研究有重要意义的基础性工作。该书在其前著《甲骨缀合集》已缀合361组甲骨的基础上,又收集182组,对此贡献良多。 王宇信等主编《甲骨文精粹选读》,由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精选了692片甲骨文的拓片和摹本,并作准确的释文和译读。书前有“甲骨文基础知识”,附录有“笔画索引”、“各片来源表”等,内容编排尽可能兼顾了不同层次读者的阅读研习。 刘源《商周祭祖礼研究》,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该书综合利用甲骨文、金文、文献资料,借鉴文化人类学方法,对商代后期至春秋时期贵族阶层的祭祖礼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全书分为8章,主要讨论了商代后期及周代祭祖仪式的类型、仪式内容及过程、祭祖礼反映的祖先崇拜及社会关系等。 王宇信、宋镇豪、孟宪武主编《2004年安阳殷商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书收录了2004年安阳殷商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的绝大部分论文,部分内容前面已做介绍。 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最近由中华书局重印出版。(王泽文整理)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本网发布时间:2005-3-8 1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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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会议论文]2003年济南大辛庄遗址的考古收获
方辉 山东大学东方考古研究中心 2005-02-18 10:36:0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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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至6月,山东大学与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济南市考古研究所联合对济南大辛庄遗址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考古发掘,取得重大收获。因为此次发掘出土了商代甲骨卜辞,在学术界乃至整个社会上引起较大震动,我们以不同的方式,对此发现作了及时报道。为了满足学术界进一步了解有关发掘情况的需要,有必要把此次发掘的其它重要收获作一介绍,并就有关问题提出初步认识。

一、补充和完善了山东地区商文化的年代序列

山东地区商文化遗存的最初发现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30年代,其中济南大辛庄和益都苏埠屯分别发现了青铜器和甲骨等重要商代遗物,很早便引起学术界的重视,是山东地区的商代考古工作有了一个良好开端。50年代至70年代,山东地区商代考古工作陆续展开,但因为缺少具有一定规模的考古发掘,研究方法多是与中原商文化的年代对号入座。进入80年代以后,考古工作者在区系类型理论指导下,针对本地区商文化的陶器编年,有目的的开展发掘工作,通过对泗水尹家城、菏泽安丘堌堆、济南大辛庄、济宁凤凰台、潘庙和邹县南关等遗址的发掘,基本建立起鲁西、鲁南和鲁北地区商文化的陶器编年。在此基础上,学者们还就整个山东境内商文化的分期以及区域类型问题发表了意见,有力地推动了商代考古和历史的研究。

大辛庄遗址考古资料对于鲁北乃至整个海岱地区商文化年代序列的建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55年冬,山东省文物管理处对大辛庄遗址进行试掘,发掘者认为:“遗址中出土的器物,有一些接近郑州二里岗的殷代遗址”。这是在山东乃至整个海岱地区首次发现早于殷墟文化的商代遗存,引起学术界关注。邹衡先生在其《试论殷墟文化分期》一文中指出:“济南大辛庄商代遗址,据现有资料,至少包括了三个时期的文化遗物。如《文物》1959:11,页8-11,大体相当于郑州二里岗上层。又如《考古》1959:4,图版贰:7以及参考文献(51)第五图:A2、参考文献(48)Fif.30/K都似殷墟文化第一期的形制;而《考古》1959:4、5似更晚,或者相当于殷墟二、三期。”同时他还指出益都苏埠屯早年出土的青铜器和长清发现的一批青铜器年代大体“相当于殷墟文化第四期。”这是对山东境内商文化遗存进行分期的首次尝试。但因为这些材料缺乏足够的层位依据,这个分期主要还是根据了中原商文化已有的分期结果。

1984年大辛庄遗址的发掘对于山东、尤其是鲁北地区商文化年代序列的建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报告执笔者徐基先生根据地层关系和鬲、豆、簋、盆四种陶器的形制演变,将该遗址商文化遗存分为七期,并分别与中原地区商文化作了年代上的对应,认为:“第一至三期相当于郑州二里岗上层文化,可称为大辛庄商代文化前期;第四至七期与安阳殷墟文化较一致,为大辛庄商代文化后期。”这一年代序列基本得到认同。陈淑卿把山东地区商文化分为六期七段,结论大同小异。但在与中原现有商文化分期的对应上,则意见不一。分歧主要集中在大辛庄一至四期商文化的定位上。徐基先是认为大辛庄一期相当于二里岗上层一期,但后来著文改变看法,认为晚于该期;大辛庄第三期年代相当于郑州商文化白家庄期,但上引陈文、王立新和唐际根则认为与白家庄对应的应该是大辛庄二期而非三期;对于大辛庄第四期,发掘者和其他研究者都认为相当于殷墟一期,并且经过磋商,都同意应该与殷墟一期早段时代相当。但对于该期相应的商王王世则稍有出入。一般认为,殷墟一期早段约当于盘庚、小辛和小乙三世,而徐基则认为该期的年代相当于武丁前期并稍早。

上述分歧的产生,无疑与大辛庄遗址本身出土物数量较少有直接的关系。2003年的发掘集中发现一批大辛庄一至四期遗存,尤其是一组“中商文化”墓地的发现,年代跨越大辛庄商文化二至四期,大大完善了此一阶段的分期编年。此外,1984年的发掘出土的大辛庄六、七期(相当于殷墟三、四期)遗存非常有限,以至于有的学者对于大辛庄乃至整个鲁北地区是否存在这一时期的商文化遗存产生疑问。新的发掘资料对于此两期有所重要补充。

二、揭示大辛庄类型商文化的内涵,考察商王朝与东方的关系

山东地区商文化年代序列的建立和完善,为我们认识商文化大辛庄类型的面貌,动态地考察商王朝与东方的关系,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大辛庄商文化具有自身特点,早在70年代出土的铜盉上就已经初露端倪。大辛庄类型商文化的提出,则是在1984年大辛庄遗址发掘之后。目前,学术界普遍接受了商文化大辛庄类型的命名,但是对于该类型所涵盖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则有不同认识。有学者认为:山东地区的“商文化遗存作为相对独立的考古学文化实体,在早商和晚商都是作为商文化的一个地方类型存在的。”徐基则认为,大辛庄类型存在于早商和晚商两个阶段,但“它主要分布在以济南为中心的泰山以北以西地区”,“东面好像并未越过淄河(流域)”。上引唐际根文章也指出:“鲁西北的中商遗存以济南大辛庄遗址为代表,可称为大辛庄类型。”笔者认为,以大辛庄类型概括鲁西、鲁北地区的商文化是恰当的,不过其东限似应以潍河为界。

2003年的发掘为全面认识大辛庄类型商文化的内涵提供了丰富资料。遗迹方面以墓葬反应的特点最为明显。此次发掘的商代墓葬30余座,在年代上贯穿了大辛庄二至七期,明显的变化发生在四、五两期之间。二至四期的墓葬,墓主头向一般为西南,方向在230度左右。二期不见腰坑殉狗的现象,三至四期腰坑殉狗却非常普遍,并出现了“二层台”上殉狗,但数量较少,一般为1至2条。M106是一座属于大辛庄二期的中型墓,墓圹长3.2米、宽2.2米,深2.17米。填土经过夯打。葬具为一棺一椁。棺椁之间和椁室之外有4具殉人。该墓出土随葬品非常丰富,共发现包括青铜器和玉器在内的各类随葬品40余件,其中铜器11件,组合为觚、爵、斝、尊和壶等。玉器19件,器形有戈、钺、圭、璧戚、璜和柄形器等,另有海贝6枚。该墓葬规格之高、随葬器物种类之齐全,在我国东部地区中商时代的墓葬中是罕见的。其中的铜尊一对,器形硕大,制作精细,在我国东部地区属首次出土。玉戈、玉圭、玉钺和玉璧戚等所用玉料上乘,磨制精细,不亚于郑州商城的同类器物。从铜器组合、器形特征和纹饰分析,器物的年代与郑州二里岗上层二期同时。

五至七期的墓葬,墓主头向为南偏西,方向一般在190度左右。几乎所有墓葬都有腰坑殉狗,“二层台”上殉狗数量明显增加,一般为6至8条,最多的达到20条。铜器组合为鼎、觚、爵或觚、爵,陶器组合为鬲、豆、簋。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时代早晚,所有墓葬均不见觚、爵等陶礼器随葬。

与随葬品高度商化的情况不同,日用陶器所反映的内容要复杂些。以属于大辛庄一期的窖穴H690为例,陶器虽然以典型的商式器物为主,同时也包括一定数量的属于大辛庄商文化“第二类遗存”的器形。前者主要是灰陶绳纹类器物,器形包括鬲、甗、假腹豆、簋、盆、澄滤器、圜底尊和大口尊等,器物组合和形制特征可早到二里岗上层一期。后者以素面褐陶类器物为主,实际上也包括两类陶器。一类为岳石文化晚期的常见器物,属典型的土著式陶器,器形有鼎、甗、大口罐和泥质灰陶浅盘豆等;另一类则是融合了商式和土著式二者因素而形成的器物群,器形有素面鬲、簋和深腹盆等。大辛庄类型的“第二类遗存”是随着时间的发展逐渐递减的,第三期以后,代表土著文化因素的素面夹砂褐陶类陶器便基本消失了。不过,在鲁北地区其它遗址,这种土著因素却一直顽强地保留下来,直至东周时期。

大辛庄一期是山东境内迄今所发现的年代最早的商文化遗存,而且,就目前的资料来看,山东境内、即使是鲁西地区,还没有发现与之年代相当的商文化遗址。就是说,作为一支外来文化,大辛庄一期商文化是突然插入到岳石文化分布区域的。说明商王朝在其东拓展的过程中,最初是突发式的军事征服。可以想见,在大辛庄遗址周围,至少是在其东部,与之共存的仍然是岳石文化人群。笔者曾将大辛庄一期的所谓“第二类文化遗存”的部分器物归入岳石文化最晚的第四期,原因就在于此。从大辛庄二期乃至三期都有不同程度的“第二类文化遗存”这点分析,商文化与岳石文化在济南地区相持了相当一段时间。不过,鲁西地区商文化到了与大辛庄二期时代相当的二里岗上层二期开始普及开来,则是事实。

二里岗上层商文化在山东的出现是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现象,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把它与“仲丁征蓝夷”这一重大历史时间相联系,我们也支持这一说法。商代早期经过几代商王的苦心经营,至仲丁之父大戊时,出现了“殷复兴,诸侯归之”(《史记·殷本纪》)的稳定局面,为此后诸王的领土扩张打下了基础。据史书记载,仲丁、外壬和河亶甲三王当政时,都曾有与东方部族交战的记录。古本《竹书纪年》载:“仲丁征于蓝夷”;又曰:“河亶甲征于蓝夷,再征班方。”其间,商王外壬时又有“姺、邳之乱”(《左传·昭公元年》)。这些地点虽不可确考,但大致方位在商王朝的东方,不出今鲁西地区,则是可以肯定的。从上述记载分析,商王朝对东方的战争并非一帆风顺,而是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这一情况同考古学上显现出的二里岗上层商文化长时间局限于鲁西南及鲁西北地区的现象正相吻合。当然,我们也注意到有的学者所说的二里岗上层二期的商文化已经到达青州一带,可惜详细资料至今未见发表。即使这一材料属实,恐怕也只是一个点,或者只是商文化影响所及,亦未可知。

河亶甲所迁之相,历史上有不同说法,但历来学者多倾向于在豫北,洹北商城的发现又为此说增加了砝码。此次迁都拉近了王畿与鲁西、鲁北之间的距离。从资源控制这一角度出发,鲁西、鲁北确实值得关注。这一地区大约相当于《尚书·禹贡》所说的兖、青二州。近年来,学者从九州风物论证《禹贡》所反映的时代颇早,最近江南“铜路”的证实,越发看出禹贡时代与商代史事相契合。据《禹贡》记载,兖州的贡品有漆和丝,青州则贡松和丝以及各种海产品,尤其是海盐。其中的松可能主要用于冶炼青铜的燃料,为泰沂山脉所盛产;海盐则更是商时期渤海湾所独有。这些资源对于商王朝而言均具有战略意义。商代中期商王朝统治重心向东北方向的转移,很难说不与这些因素有关。值得注意的是大辛庄遗址所在的地理位置。该遗址就坐落在泰沂山北缘,古济水之南,遏控中原地区通往山东半岛沿海地区的陆路、水陆交通之要道,而济水恰恰正是《禹贡》所言兖、青二州的贡道,战略地位非常重要。《左传》记载齐国与三晋的战争,就多发生在济南以西的长清、平阴境内。此地一旦失守,齐国就无险可守。从这层意义上说,大辛庄实际上就是商王朝经略东方的一个桥头堡。

H690是一座属于大辛庄一期的大型窖穴。该窖穴直径5.2米,深约3米,穴壁平整光滑,底部铺设木质地板,中间有一柱洞,南部设台阶,制作十分考究。这样的大型窖穴,显然不适于个体家庭乃至家族储藏之用,而更可能与军旅组织的储藏行为有关。再从该窖穴废弃之后的堆积中出土有高等级的遗物如金箔、原始青瓷和卜骨等分析,也说明商人初来乍到,就是把该地作为重要据点来经营的。

大辛庄商文化的全盛期是在大辛庄一期至五期,即二里岗上层一期至殷墟二期。结合鲁北地区的相关发现,似乎可以看出,进入殷墟期之后商王朝在这一地区的统治中心有逐渐东移的趋势,桓台史家和青州苏埠屯可能先后充当了区域中心的脚色,殷墟晚期的大辛庄可能只是一处联系安阳与桓台、青州之间的“中继站”。如果向西继续串连起曾经出土晚商青铜器的济南市刘家庄、长清小屯兴复河以及以发现“梁山七器”而闻名的寿张县梁山,就可以清楚地复原出一条贯通安阳与东方地区的交通线。时至今日,这条线路也是联系两地最为便捷的通道。商代晚期的征人方,早就有学者论证是对于鲁北地区夷人的征伐,这一说法近来重新受到关注。验之土著的珍珠门文化会全庄类型直到晚商乃至周初还分布于潍河流域这一事实,此说的确值得重视。

三、探究商代文字制度,复原社会组织结构

商代甲骨文的发现无疑是此次发掘最为重要的收获,尤其是经拼合后最大的一片龟腹甲,记述了当地统治者卜问“御祭”、“温祭”和“徙”(或徏)方面的内容,使我们第一次看到了武丁时期殷墟以外商代地方贵族祭祀和日常活动的文字信息。目前对个别文字的释读尚存在某些争议,但发掘者和研究者从层位关系、埋藏环境、文字特点和内容以及钻凿形态等方面展开论述,得出以下认识:1、大辛庄甲骨文的原生层位在商代文化层⑤A和⑤B之间的层面上,该层被属于大辛庄五期的遗迹所打破,其年代不晚于大辛庄第五期即殷墟三期;2、甲骨文的性质为卜辞,书写格式与内容接近殷墟出土的武丁时代非王卜辞;3、钻凿形态和字形特点具有自身特点之外,但总的方面又与殷墟卜辞保持相当高的一致性。不过,这些地方贵族有自己的祭祀对象和祭祀方式,由此可见他们应该具有宗教方面的独立性,学者因此推测大辛庄是殷墟以外非王的地方贵族家族居地。

属于商代的甲骨文过去只见于安阳和郑州商代都城遗址,山东桓台史家遗址虽也有零星出土,但因刻辞过于简略,不能连缀成文。因此,大辛庄甲骨文可以说是商代都城以外首次出土的甲骨卜辞。正如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它的发现给于我们的启示是,甲骨卜辞并不为商王室所独有,卜辞的使用在当时高等级贵族阶层中可能是相当普遍的。如果实际情况的确如此,那将预示着继这次发掘之后,大辛庄遗址还会有新的更多的卜辞出土,其它与大辛庄遗址规模差不多的商代遗址也有发现甲骨卜辞的可能。”

此次考古发掘出土两件带有铭文的铜爵,出自同一处墓地中的两座墓葬。铭文为族徽,作“”形,从陶器和青铜器形制看,时代属殷墟文化三期,比上文提到的卜辞时代要晚一期。因为两者之间这种时间上的差异,我们尚不能断定大辛庄卜辞是否出自同一家族;而且,现已查明,大辛庄商代家族墓地并非一处,将来很可能会发现其它族徽。新发现的这个族徽从辛从又,象以手持辛之形,可隶写为“”字。该族徽不见于以往的铜器著录,为大辛庄商代家族的存在提供了直接的文字证据。

2003年大辛庄发掘的收获是多方面的。发掘中对土壤过筛,并对四百余个遗迹单位的土壤作了浮选,收集到包括动物、植物和土壤等在内的大量自然遗物标本,为研究当时的生态环境、食物结构和动植物遗存的文化和行为含义提供了一批珍贵资料。上述发现,将对甲骨学、商代考古和商史研究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方辉:《山东大辛庄遗址发现殷墟时期甲骨卜辞》,《中国文物报》2003年4月18日第一版;山东大学东方考古研究中心等:《济南大辛庄遗址出土商代甲骨文》,《考古》2003年6期;方辉:《济南大辛庄遗址出土商代甲骨文》,《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3期;方辉等:《中商文化墓地在海岱地区首次发现》,《中国文物报》2003年12月3日第一版。

宋豫秦:《论鲁西南地区的商文化》,《华夏考古》1988年1期;李奇、何德亮:《泗河流域古代文化的编年与类型》,《文物》1991年7期;山东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等:《1984年秋济南大辛庄遗址试掘述要》,《文物》1995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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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等:《1984年秋济南大辛庄遗址试掘述要》,《文物》1995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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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北姑在2005-4-14 17:41:10的发言:

只听说各地商墓中有大量农业遗物

==========================

滿人入主中原之後,不也是逐漸喪失了他們原有的民族特性嗎?這個也可以算是”證據”嗎?

问题是,你必须要找到能证明商人原有民族特性是游牧的证据。然而你没有找到。

满人文明程度低于汉人,人数更是远远少于汉人,尽管如此,但直到满清灭亡为止,满人并未完全丧失他们原有的民族特性。

可商人是这样吗?你能找到比商人文明程度更高,人数更多,却被商人统治的民族的证据,能找到商人被同化的证据吗?不能吧。相反,整个商代,都找不到存在有比商人文明程度更高,人数更多的民族的记录或证据,别说古文献里,就是甲骨文里,也没有这样的记载,倒是有商人不断讨伐异族东夷的大量记载。如果连这些都不认为是证据的话,那只能说是无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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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姑,我劝过你不要乱转帖,你不听,你转那些帖,说明你比我还差,对你自己的转帖根本就不理解。你的转帖中根本就没有提到商代山东地区的商代古墓就是东夷人的,也不是商人就是东夷人的证据,更不是甲骨文不是汉语而是东夷语的证据。那还有什么用?你这样做,浪费版面不算,还说明你根本不是在讲道理。

还有,“人方”是商人讨伐的异族,怎么成了商人就是人方,人方就是商人的证据?其实,“人方”只是指部分夷人,甲骨文中的、一直被商人征讨的“尸方”才是东方所有夷人的统称。被商人征讨的、不共戴天的异族,怎么在某些现代人中居然成了同族同胞的证据?我看,只能说这些现代人脑袋和心理都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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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故36楼转帖整理如下:

http://www.xianqin.org/xr_html/articles/yshwhxh/58.html

[2004会议论文]2003年济南大辛庄遗址的考古收获

方辉 山东大学东方考古研究中心2005-02-18 10:36:03 阅读

  1. <SCRIPT src="http://www.xianqin.org/cgi-bin/xr_cgi/count.cgi?id=58;class=yshwhxh"><script>
复制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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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至6月,山东大学与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济南市考古研究所联合对济南大辛庄遗址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考古发掘,取得重大收获。因为此次发掘出土了商代甲骨卜辞,在学术界乃至整个社会上引起较大震动,我们以不同的方式,对此发现作了及时报道。为了满足学术界进一步了解有关发掘情况的需要,有必要把此次发掘的其它重要收获作一介绍,并就有关问题提出初步认识。

一、补充和完善了山东地区商文化的年代序列山东地区商文化遗存的最初发现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30年代,其中济南大辛庄和益都苏埠屯分别发现了青铜器和甲骨等重要商代遗物,很早便引起学术界的重视,是山东地区的商代考古工作有了一个良好开端。50年代至70年代,山东地区商代考古工作陆续展开,但因为缺少具有一定规模的考古发掘,研究方法多是与中原商文化的年代对号入座。进入80年代以后,考古工作者在区系类型理论指导下,针对本地区商文化的陶器编年,有目的的开展发掘工作,通过对泗水尹家城、菏泽安丘堌堆、济南大辛庄、济宁凤凰台、潘庙和邹县南关等遗址的发掘,基本建立起鲁西、鲁南和鲁北地区商文化的陶器编年。在此基础上,学者们还就整个山东境内商文化的分期以及区域类型问题发表了意见,有力地推动了商代考古和历史的研究。大辛庄遗址考古资料对于鲁北乃至整个海岱地区商文化年代序列的建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55年冬,山东省文物管理处对大辛庄遗址进行试掘,发掘者认为:“遗址中出土的器物,有一些接近郑州二里岗的殷代遗址”。这是在山东乃至整个海岱地区首次发现早于殷墟文化的商代遗存,引起学术界关注。邹衡先生在其《试论殷墟文化分期》一文中指出:“济南大辛庄商代遗址,据现有资料,至少包括了三个时期的文化遗物。如《文物》1959:11,页8-11,大体相当于郑州二里岗上层。又如《考古》1959:4,图版贰:7以及参考文献(51)第五图:A2、参考文献(48)Fif.30/K都似殷墟文化第一期的形制;而《考古》1959:4、5似更晚,或者相当于殷墟二、三期。”同时他还指出益都苏埠屯早年出土的青铜器和长清发现的一批青铜器年代大体“相当于殷墟文化第四期。”这是对山东境内商文化遗存进行分期的首次尝试。但因为这些材料缺乏足够的层位依据,这个分期主要还是根据了中原商文化已有的分期结果。1984年大辛庄遗址的发掘对于山东、尤其是鲁北地区商文化年代序列的建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报告执笔者徐基先生根据地层关系和鬲、豆、簋、盆四种陶器的形制演变,将该遗址商文化遗存分为七期,并分别与中原地区商文化作了年代上的对应,认为:“第一至三期相当于郑州二里岗上层文化,可称为大辛庄商代文化前期;第四至七期与安阳殷墟文化较一致,为大辛庄商代文化后期。”这一年代序列基本得到认同。陈淑卿把山东地区商文化分为六期七段,结论大同小异。但在与中原现有商文化分期的对应上,则意见不一。分歧主要集中在大辛庄一至四期商文化的定位上。徐基先是认为大辛庄一期相当于二里岗上层一期,但后来著文改变看法,认为晚于该期;大辛庄第三期年代相当于郑州商文化白家庄期,但上引陈文、王立新和唐际根则认为与白家庄对应的应该是大辛庄二期而非三期;对于大辛庄第四期,发掘者和其他研究者都认为相当于殷墟一期,并且经过磋商,都同意应该与殷墟一期早段时代相当。但对于该期相应的商王王世则稍有出入。一般认为,殷墟一期早段约当于盘庚、小辛和小乙三世,而徐基则认为该期的年代相当于武丁前期并稍早。上述分歧的产生,无疑与大辛庄遗址本身出土物数量较少有直接的关系。2003年的发掘集中发现一批大辛庄一至四期遗存,尤其是一组“中商文化”墓地的发现,年代跨越大辛庄商文化二至四期,大大完善了此一阶段的分期编年。此外,1984年的发掘出土的大辛庄六、七期(相当于殷墟三、四期)遗存非常有限,以至于有的学者对于大辛庄乃至整个鲁北地区是否存在这一时期的商文化遗存产生疑问。新的发掘资料对于此两期有所重要补充。

二、揭示大辛庄类型商文化的内涵,考察商王朝与东方的关系山东地区商文化年代序列的建立和完善,为我们认识商文化大辛庄类型的面貌,动态地考察商王朝与东方的关系,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大辛庄商文化具有自身特点,早在70年代出土的铜盉上就已经初露端倪。大辛庄类型商文化的提出,则是在1984年大辛庄遗址发掘之后。目前,学术界普遍接受了商文化大辛庄类型的命名,但是对于该类型所涵盖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则有不同认识。有学者认为:山东地区的“商文化遗存作为相对独立的考古学文化实体,在早商和晚商都是作为商文化的一个地方类型存在的。”徐基则认为,大辛庄类型存在于早商和晚商两个阶段,但“它主要分布在以济南为中心的泰山以北以西地区”,“东面好像并未越过淄河(流域)”。上引唐际根文章也指出:“鲁西北的中商遗存以济南大辛庄遗址为代表,可称为大辛庄类型。”笔者认为,以大辛庄类型概括鲁西、鲁北地区的商文化是恰当的,不过其东限似应以潍河为界。2003年的发掘为全面认识大辛庄类型商文化的内涵提供了丰富资料。遗迹方面以墓葬反应的特点最为明显。此次发掘的商代墓葬30余座,在年代上贯穿了大辛庄二至七期,明显的变化发生在四、五两期之间。二至四期的墓葬,墓主头向一般为西南,方向在230度左右。二期不见腰坑殉狗的现象,三至四期腰坑殉狗却非常普遍,并出现了“二层台”上殉狗,但数量较少,一般为1至2条。M106是一座属于大辛庄二期的中型墓,墓圹长3.2米、宽2.2米,深2.17米。填土经过夯打。葬具为一棺一椁。棺椁之间和椁室之外有4具殉人。该墓出土随葬品非常丰富,共发现包括青铜器和玉器在内的各类随葬品40余件,其中铜器11件,组合为觚、爵、斝、尊和壶等。玉器19件,器形有戈、钺、圭、璧戚、璜和柄形器等,另有海贝6枚。该墓葬规格之高、随葬器物种类之齐全,在我国东部地区中商时代的墓葬中是罕见的。其中的铜尊一对,器形硕大,制作精细,在我国东部地区属首次出土。玉戈、玉圭、玉钺和玉璧戚等所用玉料上乘,磨制精细,不亚于郑州商城的同类器物。从铜器组合、器形特征和纹饰分析,器物的年代与郑州二里岗上层二期同时。五至七期的墓葬,墓主头向为南偏西,方向一般在190度左右。几乎所有墓葬都有腰坑殉狗,“二层台”上殉狗数量明显增加,一般为6至8条,最多的达到20条。铜器组合为鼎、觚、爵或觚、爵,陶器组合为鬲、豆、簋。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时代早晚,所有墓葬均不见觚、爵等陶礼器随葬。与随葬品高度商化的情况不同,日用陶器所反映的内容要复杂些。以属于大辛庄一期的窖穴H690为例,陶器虽然以典型的商式器物为主,同时也包括一定数量的属于大辛庄商文化“第二类遗存”的器形。前者主要是灰陶绳纹类器物,器形包括鬲、甗、假腹豆、簋、盆、澄滤器、圜底尊和大口尊等,器物组合和形制特征可早到二里岗上层一期。后者以素面褐陶类器物为主,实际上也包括两类陶器。一类为岳石文化晚期的常见器物,属典型的土著式陶器,器形有鼎、甗、大口罐和泥质灰陶浅盘豆等;另一类则是融合了商式和土著式二者因素而形成的器物群,器形有素面鬲、簋和深腹盆等。大辛庄类型的“第二类遗存”是随着时间的发展逐渐递减的,第三期以后,代表土著文化因素的素面夹砂褐陶类陶器便基本消失了。不过,在鲁北地区其它遗址,这种土著因素却一直顽强地保留下来,直至东周时期。大辛庄一期是山东境内迄今所发现的年代最早的商文化遗存,而且,就目前的资料来看,山东境内、即使是鲁西地区,还没有发现与之年代相当的商文化遗址。就是说,作为一支外来文化,大辛庄一期商文化是突然插入到岳石文化分布区域的。说明商王朝在其东拓展的过程中,最初是突发式的军事征服。可以想见,在大辛庄遗址周围,至少是在其东部,与之共存的仍然是岳石文化人群。笔者曾将大辛庄一期的所谓“第二类文化遗存”的部分器物归入岳石文化最晚的第四期,原因就在于此。从大辛庄二期乃至三期都有不同程度的“第二类文化遗存”这点分析,商文化与岳石文化在济南地区相持了相当一段时间。不过,鲁西地区商文化到了与大辛庄二期时代相当的二里岗上层二期开始普及开来,则是事实。二里岗上层商文化在山东的出现是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现象,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把它与“仲丁征蓝夷”这一重大历史时间相联系,我们也支持这一说法。商代早期经过几代商王的苦心经营,至仲丁之父大戊时,出现了“殷复兴,诸侯归之”(《史记·殷本纪》)的稳定局面,为此后诸王的领土扩张打下了基础。据史书记载,仲丁、外壬和河亶甲三王当政时,都曾有与东方部族交战的记录。古本《竹书纪年》载:“仲丁征于蓝夷”;又曰:“河亶甲征于蓝夷,再征班方。”其间,商王外壬时又有“姺、邳之乱”(《左传·昭公元年》)。这些地点虽不可确考,但大致方位在商王朝的东方,不出今鲁西地区,则是可以肯定的。从上述记载分析,商王朝对东方的战争并非一帆风顺,而是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这一情况同考古学上显现出的二里岗上层商文化长时间局限于鲁西南及鲁西北地区的现象正相吻合。当然,我们也注意到有的学者所说的二里岗上层二期的商文化已经到达青州一带,可惜详细资料至今未见发表。即使这一材料属实,恐怕也只是一个点,或者只是商文化影响所及,亦未可知。河亶甲所迁之相,历史上有不同说法,但历来学者多倾向于在豫北,洹北商城的发现又为此说增加了砝码。此次迁都拉近了王畿与鲁西、鲁北之间的距离。从资源控制这一角度出发,鲁西、鲁北确实值得关注。这一地区大约相当于《尚书·禹贡》所说的兖、青二州。近年来,学者从九州风物论证《禹贡》所反映的时代颇早,最近江南“铜路”的证实,越发看出禹贡时代与商代史事相契合。据《禹贡》记载,兖州的贡品有漆和丝,青州则贡松和丝以及各种海产品,尤其是海盐。其中的松可能主要用于冶炼青铜的燃料,为泰沂山脉所盛产;海盐则更是商时期渤海湾所独有。这些资源对于商王朝而言均具有战略意义。商代中期商王朝统治重心向东北方向的转移,很难说不与这些因素有关。值得注意的是大辛庄遗址所在的地理位置。该遗址就坐落在泰沂山北缘,古济水之南,遏控中原地区通往山东半岛沿海地区的陆路、水陆交通之要道,而济水恰恰正是《禹贡》所言兖、青二州的贡道,战略地位非常重要。《左传》记载齐国与三晋的战争,就多发生在济南以西的长清、平阴境内。此地一旦失守,齐国就无险可守。从这层意义上说,大辛庄实际上就是商王朝经略东方的一个桥头堡。H690是一座属于大辛庄一期的大型窖穴。该窖穴直径5.2米,深约3米,穴壁平整光滑,底部铺设木质地板,中间有一柱洞,南部设台阶,制作十分考究。这样的大型窖穴,显然不适于个体家庭乃至家族储藏之用,而更可能与军旅组织的储藏行为有关。再从该窖穴废弃之后的堆积中出土有高等级的遗物如金箔、原始青瓷和卜骨等分析,也说明商人初来乍到,就是把该地作为重要据点来经营的。大辛庄商文化的全盛期是在大辛庄一期至五期,即二里岗上层一期至殷墟二期。结合鲁北地区的相关发现,似乎可以看出,进入殷墟期之后商王朝在这一地区的统治中心有逐渐东移的趋势,桓台史家和青州苏埠屯可能先后充当了区域中心的脚色,殷墟晚期的大辛庄可能只是一处联系安阳与桓台、青州之间的“中继站”。如果向西继续串连起曾经出土晚商青铜器的济南市刘家庄、长清小屯兴复河以及以发现“梁山七器”而闻名的寿张县梁山,就可以清楚地复原出一条贯通安阳与东方地区的交通线。时至今日,这条线路也是联系两地最为便捷的通道。商代晚期的征人方,早就有学者论证是对于鲁北地区夷人的征伐,这一说法近来重新受到关注。验之土著的珍珠门文化会全庄类型直到晚商乃至周初还分布于潍河流域这一事实,此说的确值得重视。

三、探究商代文字制度,复原社会组织结构商代甲骨文的发现无疑是此次发掘最为重要的收获,尤其是经拼合后最大的一片龟腹甲,记述了当地统治者卜问“御祭”、“温祭”和“徙”(或徏)方面的内容,使我们第一次看到了武丁时期殷墟以外商代地方贵族祭祀和日常活动的文字信息。目前对个别文字的释读尚存在某些争议,但发掘者和研究者从层位关系、埋藏环境、文字特点和内容以及钻凿形态等方面展开论述,得出以下认识:1、大辛庄甲骨文的原生层位在商代文化层⑤A和⑤B之间的层面上,该层被属于大辛庄五期的遗迹所打破,其年代不晚于大辛庄第五期即殷墟三期;2、甲骨文的性质为卜辞,书写格式与内容接近殷墟出土的武丁时代非王卜辞;3、钻凿形态和字形特点具有自身特点之外,但总的方面又与殷墟卜辞保持相当高的一致性。不过,这些地方贵族有自己的祭祀对象和祭祀方式,由此可见他们应该具有宗教方面的独立性,学者因此推测大辛庄是殷墟以外非王的地方贵族家族居地。属于商代的甲骨文过去只见于安阳和郑州商代都城遗址,山东桓台史家遗址虽也有零星出土,但因刻辞过于简略,不能连缀成文。因此,大辛庄甲骨文可以说是商代都城以外首次出土的甲骨卜辞。正如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它的发现给于我们的启示是,甲骨卜辞并不为商王室所独有,卜辞的使用在当时高等级贵族阶层中可能是相当普遍的。如果实际情况的确如此,那将预示着继这次发掘之后,大辛庄遗址还会有新的更多的卜辞出土,其它与大辛庄遗址规模差不多的商代遗址也有发现甲骨卜辞的可能。”此次考古发掘出土两件带有铭文的铜爵,出自同一处墓地中的两座墓葬。铭文为族徽,作“ ”形,从陶器和青铜器形制看,时代属殷墟文化三期,比上文提到的卜辞时代要晚一期。因为两者之间这种时间上的差异,我们尚不能断定大辛庄卜辞是否出自同一家族;而且,现已查明,大辛庄商代家族墓地并非一处,将来很可能会发现其它族徽。新发现的这个族徽从辛从又,象以手持辛之形,可隶写为“”字。该族徽不见于以往的铜器著录,为大辛庄商代家族的存在提供了直接的文字证据。2003年大辛庄发掘的收获是多方面的。发掘中对土壤过筛,并对四百余个遗迹单位的土壤作了浮选,收集到包括动物、植物和土壤等在内的大量自然遗物标本,为研究当时的生态环境、食物结构和动植物遗存的文化和行为含义提供了一批珍贵资料。上述发现,将对甲骨学、商代考古和商史研究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方辉:《山东大辛庄遗址发现殷墟时期甲骨卜辞》,《中国文物报》2003418日第一版;山东大学东方考古研究中心等:《济南大辛庄遗址出土商代甲骨文》,《考古》20036期;方辉:《济南大辛庄遗址出土商代甲骨文》,《中国历史文物》20033期;方辉等:《中商文化墓地在海岱地区首次发现》,《中国文物报》2003123日第一版。

宋豫秦:《论鲁西南地区的商文化》,《华夏考古》19881期;李奇、何德亮:《泗河流域古代文化的编年与类型》,《文物》19917期;山东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等:《1984年秋济南大辛庄遗址试掘述要》,《文物》19956期。

山东省文物管理处:《济南大辛庄商代遗址勘查纪要》,《文物》195911月。

邹衡:《试论殷墟文化分期》,《北京大学学报·人文科学》19644期。收入《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引文见后者第63页和73页注。中的参考文献(51)、(48

山东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等:《1984年秋济南大辛庄遗址试掘述要》,《文物》19956期。

陈淑卿:《山东地区商文化编年与类型研究》,《华夏考古》20031期。

徐基:《关于济南大辛庄商代遗存年代的思考》,《中原文物》200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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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际根:《中商文化研究》,《考古学报》19994期。

黄川田修:《济南遗迹群の诸问题-殷周时代の土器群の分析を中心に》,《亚洲学志》创刊号,国学院大学中国考古学会2002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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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宏:《对山东地区商代文化的几点认识》,《纪念山东大学考古专业创建20周年文集》,山东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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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昭公元年商有姺、邳下注:今本《竹书纪年》外壬元年,邳人、姺人叛,盖袭取《左传》此文。中华书局198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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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xianqin.org/xr_html/articles/yshwhxh/58.html

[2004会议论文]2003年济南大辛庄遗址的考古收获

方辉 山东大学东方考古研究中心2005-02-18 10:36:0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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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至6月,山东大学与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济南市考古研究所联合对济南大辛庄遗址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考古发掘,取得重大收获。因为此次发掘出土了商代甲骨卜辞,在学术界乃至整个社会上引起较大震动,我们以不同的方式,对此发现作了及时报道。为了满足学术界进一步了解有关发掘情况的需要,有必要把此次发掘的其它重要收获作一介绍,并就有关问题提出初步认识。

一、补充和完善了山东地区商文化的年代序列山东地区商文化遗存的最初发现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30年代,其中济南大辛庄和益都苏埠屯分别发现了青铜器和甲骨等重要商代遗物,很早便引起学术界的重视,是山东地区的商代考古工作有了一个良好开端。50年代至70年代,山东地区商代考古工作陆续展开,但因为缺少具有一定规模的考古发掘,研究方法多是与中原商文化的年代对号入座。进入80年代以后,考古工作者在区系类型理论指导下,针对本地区商文化的陶器编年,有目的的开展发掘工作,通过对泗水尹家城、菏泽安丘堌堆、济南大辛庄、济宁凤凰台、潘庙和邹县南关等遗址的发掘,基本建立起鲁西、鲁南和鲁北地区商文化的陶器编年。在此基础上,学者们还就整个山东境内商文化的分期以及区域类型问题发表了意见,有力地推动了商代考古和历史的研究。大辛庄遗址考古资料对于鲁北乃至整个海岱地区商文化年代序列的建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55年冬,山东省文物管理处对大辛庄遗址进行试掘,发掘者认为:“遗址中出土的器物,有一些接近郑州二里岗的殷代遗址”。这是在山东乃至整个海岱地区首次发现早于殷墟文化的商代遗存,引起学术界关注。邹衡先生在其《试论殷墟文化分期》一文中指出:“济南大辛庄商代遗址,据现有资料,至少包括了三个时期的文化遗物。如《文物》1959:11,页8-11,大体相当于郑州二里岗上层。又如《考古》1959:4,图版贰:7以及参考文献(51)第五图:A2、参考文献(48)Fif.30/K都似殷墟文化第一期的形制;而《考古》1959:4、5似更晚,或者相当于殷墟二、三期。”同时他还指出益都苏埠屯早年出土的青铜器和长清发现的一批青铜器年代大体“相当于殷墟文化第四期。”这是对山东境内商文化遗存进行分期的首次尝试。但因为这些材料缺乏足够的层位依据,这个分期主要还是根据了中原商文化已有的分期结果。1984年大辛庄遗址的发掘对于山东、尤其是鲁北地区商文化年代序列的建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报告执笔者徐基先生根据地层关系和鬲、豆、簋、盆四种陶器的形制演变,将该遗址商文化遗存分为七期,并分别与中原地区商文化作了年代上的对应,认为:“第一至三期相当于郑州二里岗上层文化,可称为大辛庄商代文化前期;第四至七期与安阳殷墟文化较一致,为大辛庄商代文化后期。”这一年代序列基本得到认同。陈淑卿把山东地区商文化分为六期七段,结论大同小异。但在与中原现有商文化分期的对应上,则意见不一。分歧主要集中在大辛庄一至四期商文化的定位上。徐基先是认为大辛庄一期相当于二里岗上层一期,但后来著文改变看法,认为晚于该期;大辛庄第三期年代相当于郑州商文化白家庄期,但上引陈文、王立新和唐际根则认为与白家庄对应的应该是大辛庄二期而非三期;对于大辛庄第四期,发掘者和其他研究者都认为相当于殷墟一期,并且经过磋商,都同意应该与殷墟一期早段时代相当。但对于该期相应的商王王世则稍有出入。一般认为,殷墟一期早段约当于盘庚、小辛和小乙三世,而徐基则认为该期的年代相当于武丁前期并稍早。上述分歧的产生,无疑与大辛庄遗址本身出土物数量较少有直接的关系。2003年的发掘集中发现一批大辛庄一至四期遗存,尤其是一组“中商文化”墓地的发现,年代跨越大辛庄商文化二至四期,大大完善了此一阶段的分期编年。此外,1984年的发掘出土的大辛庄六、七期(相当于殷墟三、四期)遗存非常有限,以至于有的学者对于大辛庄乃至整个鲁北地区是否存在这一时期的商文化遗存产生疑问。新的发掘资料对于此两期有所重要补充。

二、揭示大辛庄类型商文化的内涵,考察商王朝与东方的关系山东地区商文化年代序列的建立和完善,为我们认识商文化大辛庄类型的面貌,动态地考察商王朝与东方的关系,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大辛庄商文化具有自身特点,早在70年代出土的铜盉上就已经初露端倪。大辛庄类型商文化的提出,则是在1984年大辛庄遗址发掘之后。目前,学术界普遍接受了商文化大辛庄类型的命名,但是对于该类型所涵盖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则有不同认识。有学者认为:山东地区的“商文化遗存作为相对独立的考古学文化实体,在早商和晚商都是作为商文化的一个地方类型存在的。”徐基则认为,大辛庄类型存在于早商和晚商两个阶段,但“它主要分布在以济南为中心的泰山以北以西地区”,“东面好像并未越过淄河(流域)”。上引唐际根文章也指出:“鲁西北的中商遗存以济南大辛庄遗址为代表,可称为大辛庄类型。”笔者认为,以大辛庄类型概括鲁西、鲁北地区的商文化是恰当的,不过其东限似应以潍河为界。2003年的发掘为全面认识大辛庄类型商文化的内涵提供了丰富资料。遗迹方面以墓葬反应的特点最为明显。此次发掘的商代墓葬30余座,在年代上贯穿了大辛庄二至七期,明显的变化发生在四、五两期之间。二至四期的墓葬,墓主头向一般为西南,方向在230度左右。二期不见腰坑殉狗的现象,三至四期腰坑殉狗却非常普遍,并出现了“二层台”上殉狗,但数量较少,一般为1至2条。M106是一座属于大辛庄二期的中型墓,墓圹长3.2米、宽2.2米,深2.17米。填土经过夯打。葬具为一棺一椁。棺椁之间和椁室之外有4具殉人。该墓出土随葬品非常丰富,共发现包括青铜器和玉器在内的各类随葬品40余件,其中铜器11件,组合为觚、爵、斝、尊和壶等。玉器19件,器形有戈、钺、圭、璧戚、璜和柄形器等,另有海贝6枚。该墓葬规格之高、随葬器物种类之齐全,在我国东部地区中商时代的墓葬中是罕见的。其中的铜尊一对,器形硕大,制作精细,在我国东部地区属首次出土。玉戈、玉圭、玉钺和玉璧戚等所用玉料上乘,磨制精细,不亚于郑州商城的同类器物。从铜器组合、器形特征和纹饰分析,器物的年代与郑州二里岗上层二期同时。五至七期的墓葬,墓主头向为南偏西,方向一般在190度左右。几乎所有墓葬都有腰坑殉狗,“二层台”上殉狗数量明显增加,一般为6至8条,最多的达到20条。铜器组合为鼎、觚、爵或觚、爵,陶器组合为鬲、豆、簋。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时代早晚,所有墓葬均不见觚、爵等陶礼器随葬。与随葬品高度商化的情况不同,日用陶器所反映的内容要复杂些。以属于大辛庄一期的窖穴H690为例,陶器虽然以典型的商式器物为主,同时也包括一定数量的属于大辛庄商文化“第二类遗存”的器形。前者主要是灰陶绳纹类器物,器形包括鬲、甗、假腹豆、簋、盆、澄滤器、圜底尊和大口尊等,器物组合和形制特征可早到二里岗上层一期。后者以素面褐陶类器物为主,实际上也包括两类陶器。一类为岳石文化晚期的常见器物,属典型的土著式陶器,器形有鼎、甗、大口罐和泥质灰陶浅盘豆等;另一类则是融合了商式和土著式二者因素而形成的器物群,器形有素面鬲、簋和深腹盆等。大辛庄类型的“第二类遗存”是随着时间的发展逐渐递减的,第三期以后,代表土著文化因素的素面夹砂褐陶类陶器便基本消失了。不过,在鲁北地区其它遗址,这种土著因素却一直顽强地保留下来,直至东周时期。大辛庄一期是山东境内迄今所发现的年代最早的商文化遗存,而且,就目前的资料来看,山东境内、即使是鲁西地区,还没有发现与之年代相当的商文化遗址。就是说,作为一支外来文化,大辛庄一期商文化是突然插入到岳石文化分布区域的。说明商王朝在其东拓展的过程中,最初是突发式的军事征服。可以想见,在大辛庄遗址周围,至少是在其东部,与之共存的仍然是岳石文化人群。笔者曾将大辛庄一期的所谓“第二类文化遗存”的部分器物归入岳石文化最晚的第四期,原因就在于此。从大辛庄二期乃至三期都有不同程度的“第二类文化遗存”这点分析,商文化与岳石文化在济南地区相持了相当一段时间。不过,鲁西地区商文化到了与大辛庄二期时代相当的二里岗上层二期开始普及开来,则是事实。二里岗上层商文化在山东的出现是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现象,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把它与“仲丁征蓝夷”这一重大历史时间相联系,我们也支持这一说法。商代早期经过几代商王的苦心经营,至仲丁之父大戊时,出现了“殷复兴,诸侯归之”(《史记·殷本纪》)的稳定局面,为此后诸王的领土扩张打下了基础。据史书记载,仲丁、外壬和河亶甲三王当政时,都曾有与东方部族交战的记录。古本《竹书纪年》载:“仲丁征于蓝夷”;又曰:“河亶甲征于蓝夷,再征班方。”其间,商王外壬时又有“姺、邳之乱”(《左传·昭公元年》)。这些地点虽不可确考,但大致方位在商王朝的东方,不出今鲁西地区,则是可以肯定的。从上述记载分析,商王朝对东方的战争并非一帆风顺,而是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这一情况同考古学上显现出的二里岗上层商文化长时间局限于鲁西南及鲁西北地区的现象正相吻合。当然,我们也注意到有的学者所说的二里岗上层二期的商文化已经到达青州一带,可惜详细资料至今未见发表。即使这一材料属实,恐怕也只是一个点,或者只是商文化影响所及,亦未可知。河亶甲所迁之相,历史上有不同说法,但历来学者多倾向于在豫北,洹北商城的发现又为此说增加了砝码。此次迁都拉近了王畿与鲁西、鲁北之间的距离。从资源控制这一角度出发,鲁西、鲁北确实值得关注。这一地区大约相当于《尚书·禹贡》所说的兖、青二州。近年来,学者从九州风物论证《禹贡》所反映的时代颇早,最近江南“铜路”的证实,越发看出禹贡时代与商代史事相契合。据《禹贡》记载,兖州的贡品有漆和丝,青州则贡松和丝以及各种海产品,尤其是海盐。其中的松可能主要用于冶炼青铜的燃料,为泰沂山脉所盛产;海盐则更是商时期渤海湾所独有。这些资源对于商王朝而言均具有战略意义。商代中期商王朝统治重心向东北方向的转移,很难说不与这些因素有关。值得注意的是大辛庄遗址所在的地理位置。该遗址就坐落在泰沂山北缘,古济水之南,遏控中原地区通往山东半岛沿海地区的陆路、水陆交通之要道,而济水恰恰正是《禹贡》所言兖、青二州的贡道,战略地位非常重要。《左传》记载齐国与三晋的战争,就多发生在济南以西的长清、平阴境内。此地一旦失守,齐国就无险可守。从这层意义上说,大辛庄实际上就是商王朝经略东方的一个桥头堡。H690是一座属于大辛庄一期的大型窖穴。该窖穴直径5.2米,深约3米,穴壁平整光滑,底部铺设木质地板,中间有一柱洞,南部设台阶,制作十分考究。这样的大型窖穴,显然不适于个体家庭乃至家族储藏之用,而更可能与军旅组织的储藏行为有关。再从该窖穴废弃之后的堆积中出土有高等级的遗物如金箔、原始青瓷和卜骨等分析,也说明商人初来乍到,就是把该地作为重要据点来经营的。大辛庄商文化的全盛期是在大辛庄一期至五期,即二里岗上层一期至殷墟二期。结合鲁北地区的相关发现,似乎可以看出,进入殷墟期之后商王朝在这一地区的统治中心有逐渐东移的趋势,桓台史家和青州苏埠屯可能先后充当了区域中心的脚色,殷墟晚期的大辛庄可能只是一处联系安阳与桓台、青州之间的“中继站”。如果向西继续串连起曾经出土晚商青铜器的济南市刘家庄、长清小屯兴复河以及以发现“梁山七器”而闻名的寿张县梁山,就可以清楚地复原出一条贯通安阳与东方地区的交通线。时至今日,这条线路也是联系两地最为便捷的通道。商代晚期的征人方,早就有学者论证是对于鲁北地区夷人的征伐,这一说法近来重新受到关注。验之土著的珍珠门文化会全庄类型直到晚商乃至周初还分布于潍河流域这一事实,此说的确值得重视。

三、探究商代文字制度,复原社会组织结构商代甲骨文的发现无疑是此次发掘最为重要的收获,尤其是经拼合后最大的一片龟腹甲,记述了当地统治者卜问御祭温祭(或徏)方面的内容,使我们第一次看到了武丁时期殷墟以外商代地方贵族祭祀和日常活动的文字信息。目前对个别文字的释读尚存在某些争议,但发掘者和研究者从层位关系、埋藏环境、文字特点和内容以及钻凿形态等方面展开论述,得出以下认识:1、大辛庄甲骨文的原生层位在商代文化层⑤A⑤B之间的层面上,该层被属于大辛庄五期的遗迹所打破,其年代不晚于大辛庄第五期即殷墟三期;2、甲骨文的性质为卜辞,书写格式与内容接近殷墟出土的武丁时代非王卜辞;3、钻凿形态和字形特点具有自身特点之外,但总的方面又与殷墟卜辞保持相当高的一致性。不过,这些地方贵族有自己的祭祀对象和祭祀方式,由此可见他们应该具有宗教方面的独立性,学者因此推测大辛庄是殷墟以外非王的地方贵族家族居地。属于商代的甲骨文过去只见于安阳和郑州商代都城遗址,山东桓台史家遗址虽也有零星出土,但因刻辞过于简略,不能连缀成文。因此,大辛庄甲骨文可以说是商代都城以外首次出土的甲骨卜辞。正如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它的发现给于我们的启示是,甲骨卜辞并不为商王室所独有,卜辞的使用在当时高等级贵族阶层中可能是相当普遍的。如果实际情况的确如此,那将预示着继这次发掘之后,大辛庄遗址还会有新的更多的卜辞出土,其它与大辛庄遗址规模差不多的商代遗址也有发现甲骨卜辞的可能。此次考古发掘出土两件带有铭文的铜爵,出自同一处墓地中的两座墓葬。铭文为族徽,作 形,从陶器和青铜器形制看,时代属殷墟文化三期,比上文提到的卜辞时代要晚一期。因为两者之间这种时间上的差异,我们尚不能断定大辛庄卜辞是否出自同一家族;而且,现已查明,大辛庄商代家族墓地并非一处,将来很可能会发现其它族徽。新发现的这个族徽从辛从又,象以手持辛之形,可隶写为字。该族徽不见于以往的铜器著录,为大辛庄商代家族的存在提供了直接的文字证据。2003年大辛庄发掘的收获是多方面的。发掘中对土壤过筛,并对四百余个遗迹单位的土壤作了浮选,收集到包括动物、植物和土壤等在内的大量自然遗物标本,为研究当时的生态环境、食物结构和动植物遗存的文化和行为含义提供了一批珍贵资料。上述发现,将对甲骨学、商代考古和商史研究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方辉:《山东大辛庄遗址发现殷墟时期甲骨卜辞》,《中国文物报》2003418日第一版;山东大学东方考古研究中心等:《济南大辛庄遗址出土商代甲骨文》,《考古》20036期;方辉:《济南大辛庄遗址出土商代甲骨文》,《中国历史文物》20033期;方辉等:《中商文化墓地在海岱地区首次发现》,《中国文物报》2003123日第一版。

宋豫秦:《论鲁西南地区的商文化》,《华夏考古》19881期;李奇、何德亮:《泗河流域古代文化的编年与类型》,《文物》19917期;山东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等:《1984年秋济南大辛庄遗址试掘述要》,《文物》1995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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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昭公元年商有姺、邳下注:今本《竹书纪年》外壬元年,邳人、姺人叛,盖袭取《左传》此文。中华书局198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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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4 18:39:00 |只看该作者

考古学再加上现代DNA技术也许可以搞清这个问题。不是证明了汉藏同源吗。

如果某些汉族通过鉴定发现自己古华夏血缘很少,是否就影响民族认同?我看未必。

我看过一个电视记实,一个澳大利亚农场主,完全的白人模样,通过艰苦寻找终于找到在广东一乡村的祖先牌位。他只有1/16汉族血统,一句完整汉语都不会说。来到中国,他就不断告诉周围人"不是老外,不是老外"。他本家一位老人知道他的来意后,竟然一路紧紧抓住他的手不放,把他带回家殷勤款待。做为新疆人我很难理解,因为我们丢掉了这些传统,但还是很感动。


率性自由,东邪西毒,不信鬼神,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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