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回阿沛95楼的帖子。在现阶段的中国大陆,“官僚”二字是“官僚主义”的意思,是个浑身坏透、极臭的政治词汇,几乎政府所有的坏处都与“官僚”有关。无论是正直的政府官员还是黎民百姓,都恨透了官僚。我想,在你明白这层意思之后,也就明白“官僚利益的维护者”是个怎么样的概念了。不过,现在书店里卖的一些从英文翻译成汉文的书籍,“官僚”确实是中性词,只是译者不得不花费一定的篇幅进行解释和说明。
回到本楼讨论的言论自由问题,我认为各位同仁所说都有道理,所以我把这个讨论称之为“知识交换”。在这样的交换过程当中,争论的各方都有各自的视角和理由,而且都是站得住脚的视角和理由,只是各方表达的方式各不相同罢了。正因为如此,不论结局怎样,我都认为是双赢的,而且,谁学得越多,谁就赢得越多。
本来,各方的讨论,特别是后来我跟越色僚人的讨论,开展到阿沛89楼的帖子就可以结束了。这个时候结束,就基本实现了众多版主所呼吁和期望的“圆满结局”。在中国人传统的观念里,这种“圆满结局”历来是人们梦寐以求的。
那我为什么要执意向前,把事情逼到悬崖的边缘呢?为什么要进而对越色僚人说保留对他(她)起诉的权利呢?是因为越色僚人完全具备了犯法的要件(连他/她是谁、在哪里我都不知道呢)?是因为我的名声受到了影响(连我是谁、在哪里恐怕还没人知道,何谓名声之有)?是因为真正的庭辩可以让众人懂得自由、民主跟法律的关系?是因为我需要贝侬们向我赔礼道歉?是因为我故弄玄虚沽名钓誉?是因为我心胸令人倍感失望?是因为我故意策划“悲剧”的结局?是因为我要毁掉僚人家园?还是因为其它的原因?
在争辩结束时,不知考虑这些问题并寻找答案还有没丝毫有实际意义?
不过,越色僚人宣布退出这个话题,确实叫我陷入深思。深思之余,我想起了以前粘贴的已经尘封了很长时间的“钉子”这个帖子。现把那个帖子转贴在下,权且算是我反思后得到的启示。
钉 子
有个年轻的小伙子,朝气蓬勃,热气方刚,争强好胜,因此常常跟别人吵架,发脾气。起初,他父亲告戒他,来日方长,有话慢慢说,急了容易伤和气,他非但不听,反而以此为乐。
后来,他发现身边的朋友们都离他而去了,倍感孤单。他告诉父亲,要改掉那个坏脾气,可不知怎么改法。父亲告诉他说,以后要发脾气的时候,咬紧牙关,拿锤子把钉子钉到窗外的白杨树上。
小伙子照做了,每次要发脾气时都猛钉钉子。过了蛮长一段时间,他的脾气变好了,遇事总冷静思考后再说再做。以前的朋友又回到了身边。他感谢父亲的建议,父亲说:“脾气改好了是好事。现在把那些钉子都拔下来吧。”
小伙子照做不误。回到屋里,父亲指着窗外的白杨树说:“你看,树上多了些什么?”小伙子看了看遥遥头。父亲说:“那累累的伤痕,怎么也难以愈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