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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红棉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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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陈修龄长篇小说《布洛陀》专帖(附小说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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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灵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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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0 16:36:00 |只看该作者
就像喉咙里的鱼刺,脚板上的鸡眼,恼火得想要拿刀挑出来,哪怕是割在自己的身上,流的是自己的血。

凡事贵在坚持,坚持就有收获! 落马的人也是一样,跌下来再努力滴爬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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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0 17:10:0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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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0 17:57:00 |只看该作者

但是在序中有一句话:.....抽不出整块时间阅读大部头的文稿.....。这句话就让人很矛盾,无论从哪一方面都可以支持顶帖和楼上的说法,只是不完全而已。


凡事贵在坚持,坚持就有收获! 落马的人也是一样,跌下来再努力滴爬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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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0 20:42:00 |只看该作者
我们是壮族人 ,
可我们体不壮心不壮气不壮 。
我们善良多过聪慧 ,
我们礼义多过正义 ;
我们沉默多过说话 ,
我们睡觉多过思考 ;
我们的人有站有跪有坐 ,
我们更多的人是蹲着 。
我们有人醒着有人梦着 ,
我们有更多的人是不醒不梦 。
我们啊,该有的太少不该有的太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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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1 03:18:00 |只看该作者

岂能检讨;道歉就了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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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1 21:48:00 |只看该作者

该销毁并禁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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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1 21:58: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特田栏钟在2007-10-30 20:42:00的发言:
我们是壮族人 ,
可我们体不壮心不壮气不壮 。
我们善良多过聪慧 ,
我们礼义多过正义 ;
我们沉默多过说话 ,
我们睡觉多过思考 ;
我们的人有站有跪有坐 ,
我们更多的人是蹲着 。
我们有人醒着有人梦着 ,
我们有更多的人是不醒不梦 。
我们啊,该有的太少不该有的太多 !

所以我们要改变,呼唤我们的同胞,改变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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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1 22:28:0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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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01:31:00 |只看该作者

壮族同胞们:我们完全有理由、有法律依据对小说《布洛陀》的有关人员提起法律诉讼。请看如下案例:

1995年5月17日: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严重侮辱穆斯林的《脑筋急转弯》案,依法进行审理判决。1992年8月,四川美术出版社副社长李康林、总编室主任蒋永康,助理编辑候荣,为私人签发书号,出版并印刷了载有严重侮辱穆斯林内容的台湾版少儿画册《脑筋急转弯》一书。这一无视国家民族宗教政策与有关法规,不严格执行编审制度及有关出版发行规定,并严重伤害伊斯兰教信教群众民族宗教感情的恶劣行为,激起广大穆斯林群众的强烈反感和不满。案发后,甘肃省伊协、兰州市伊协和临夏州伊协代表广大穆斯林群众,依法向被告所在地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于1995年5月17日、18日召开审判大会,两次开庭审理。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1992年8月底,北京知识出版社徐某某要重庆市停薪留职人员李某帮助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书刊编辑部肖某某在四川搞个书号,出版台湾版《脑筋急转弯》。被告李康林在未审阅书稿的情况下,越权与李某签订了出版书协议,并收取出书管理费11000元,被告蒋永康在未见审稿记录,无复审、终审签字的情况下,签字发放了书号,被告候荣在未审读书稿的情况下,竟填写《发稿通知》,肖、徐拿到书号后,以四川美术出版社的名义出版发行了《脑筋急转弯》一书。法庭认为,被告李康林、蒋永康、候荣身为四川美术出版社副社长、总编室主任和助理编辑,身为编审重任,不严格执行编审制度,严重违犯了国家新闻出版署和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及有关方面规定的三级审稿、号管理、写作出版等制度,严重违犯了有关出版发行台、港、澳书刊规定,在未见审稿记录、无复审、终审签字,未办理专题申报,未审查书稿是否齐全、清楚和确定的情况下,将有严重违反政策内容的《脑筋急转弯》出版发行,流入社会,造成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他们的犯罪实事清楚,性质恶劣,后果严重,证据充分、确凿,他们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为了维护政策、法律的尊严和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安定,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被告李康林有期徒刑5年,蒋永康有期徒刑3年,候荣有期徒刑2 年。


鳳山山出鳳,鳳非凡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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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15:46:00 |只看该作者
等待一个说法,不要认为沉默就可以逃避一切!

凡事贵在坚持,坚持就有收获! 落马的人也是一样,跌下来再努力滴爬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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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1:07: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129楼大哥:

这几天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也和几个兄弟一起探讨了一下,最后我们的出的结论是:

1,作者的小说还在言论自由的范畴,这是言论自由与民族情感发生了冲突。

2,该书侵害的是民族情感,但民族情感不在侵权行为法所保护的权利范围之内。

3,如果要起诉,我觉得本案没有适格的原告。

4,一个人不能仅仅因为自己的言论而获罪,这是现代人权的基本原则,为相关国际公约所认可。一个人的言论不管如何荒谬、反动,他不应该仅仅因此而受到法律的惩罚(不管是公法,还是私法上的);除非他的言论已经实际侵害了某个确定个体的利益,即侮辱和诽谤。

5,这个案子,在目前中国比较可行的方式是,新闻出版部门,查禁此书,并要求作者公开道歉。

我也看了你附加的案例,但这两者还是有所不同的。所以还不能一概而论。

我有几点看法,不过先让大家看一个相关的案子。---丹麦一个作家,写了关于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的书,其中多有不敬之语,被一些宗教国家给与了缺席审判,一些宗教组织甚至还下达了暗杀令。世界舆论几乎都站在作家一边,而反对这种极端的宗教情绪或民族情绪。

这是在国外发生的事,所以也不能适用于我国,故如你所引用的例子,也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中国有特殊的国情,我们有保护少数民族和宗教的法律。但是这些法律的适用是有前提的。

如果说该小说的作者犯罪了,那他的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所以我们需要做的是,象穆斯林兄弟一样[方式可以不一样],把信息反映到中央,而在广西范围内,在小学、中学、大学等有关单位采取“幅条签名”的方式,并把这些信息送上去。当然还要象128楼兄弟所说的那样,我们还需要我们的领导出面表态支持。这样我们才能形成强大的声音,这样这“小说”的内容就不只是一般的言论自由了,它就会上升到歧视少数民族的问题上来。到这个时候,我们再向公诉机关提议,由公诉机关提起诉讼。

假如,我们只是这样一味的谴责,而没有集中社会集体的声音,而没有把这声音反映到中央或者自治区高层,那一切会是白费的,我们的努力只能算是白白透支精力而已。

呼吁一下,在家乡的兄弟们,如果你们觉得自己想真正为壮民族讨公道,维护我们的尊严的话,不妨发动一下,让在校的学生们联名签字来反对。并通过媒体把这声音反映到中央高层去。

我们的行动应该是合理合法的,是文明的,是非暴力的。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我们民族的素质。也证明我们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主人。



无为是历史!无谓是历程!无畏是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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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1:41:00 |只看该作者

 1986年,四川出版《杜月笙传》,责任编辑被判十年,社长被撤,出版社被停业。
  1989年,上海出版《性风俗》一书,引发穆斯林的大规模抗议。是自从“游行法”以来,北京市第一例获得批准的游行抗议。甚至利比亚也派代表团来华抗议。责任编辑被判刑。
  1993年,四川出版一本《脑筋急转弯》,里面涉及对穆斯林的不恭,导致青海省20多万、甘肃省40多万人大规模游行抗议。最后是出版社副社长被判刑15年。
  1995年,农历猪年,湖北一位作家写了“猪年话猪”,连续投发全国几十家报刊,引起巨大反响,中央领导亲自批示严肃处理,版面编辑、部门主任等很多撤职。
  1996年,一本《奇异的性风俗》假借青海人民出版社名义非法出版,该出版商被抓获后判重刑。
  2000年,黑龙江出版了一本书(名字没记住),引起穆斯林不满。。
   2001年,一本书里的玩笑话“蒙古大夫”引起内蒙多名知名人士的抗议,几乎为此起诉。
   民族出版社的《海瑞》一书,作者望文生义,责编没有核对,里面一篇文章为了表示海的清廉,说他过年只买了两斤猪肉和母亲过年,殊不知海瑞是回民!
  《现代企业文化》一书在介绍麦当劳的营销策略时,也冒犯了有关民族的尊严,被停业罚款做检查。
   新华社一篇关于穆斯林朝觐的文章,被指为态度不好,是冷嘲热讽,有关责任人被处理。
   一本清真菜谱,里面居然有“加猪油少许”的字句,而且是被读者看出来的。责任编辑跑不了被处理。
   以前是按玩忽职守罪判,以后会按新刑法的“侮辱少数民族罪”处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 8:07:0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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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2:44:00 |只看该作者
    通过对《布洛陀》这本书的声讨,让我们悟出了很多的道理,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祖,我们壮人只有自己救自己,也只能是我们壮人自己救自己。只有我们把广西所有壮人的民族精神给叫醒了,我们的壮民族才有希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1 22:44:5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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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22:45:00 |只看该作者

应该深入批判,清算作者污蔑、攻击壮民族精神领袖的本质。

但现在,没有一篇象样的文章能做到这点。

能看到的,全部是文化大革命的语言。

光叫唤该杀、判刑就达到目的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1 22:46:5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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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 03:43:00 |只看该作者

有小学三年级识字能力的都知道这本书写得恶俗下作,但流氓在现实社会中偏偏过得很滋润,因为流氓往往利用了人们的善良!这不是一个人的问题,只是现实社会的一个缩影,也是人类的一个污点和原罪。这不是偶然出现的,这个问题出现在这块土地上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无论是以文字还是以干戈出现,都给壮民族带来深深的伤害,这块阴影已烙在了每个壮族人的心里,不同性格的人产生不同的反应,或沉默,或奋起抗争,而更多的是逃避,这更是一种慢性自杀,也是良心的自我放逐,放弃自己的权益,放弃自己与生俱来的义务,更背叛了自己的先人和族人。狗尚有忠义之心,人活着难道连狗都不如!固然理想和现实有差距,但越不抗争,就越是恶性循环,从被别人看不起到自己也看不起自己的民族,这样的事,这样的孬种在身边出现得还少吗?!祖公保佑!无论是以道德还是以法律做武器,都不乏敢于抗争的壮家热血好男儿,也不乏笔头过硬的贝侬,只有善良的人才怕误伤才会顾虑.况且投诉到政府部门也是按组织程序走,主次有别,送上去的抗议文字想必不会象回帖一样短。

文字应该象子弹一样的犀利,理性与尊严就是维持火力的钮带,看准了就要开火!打蛇打七寸,个人能力固然有高低,但只要团结一心,其利必可断金!抗争!抗争!!抗争!!!无论以何种形式,只要不违法,就要尽全力而为!  为了公民的权利!为了追求社会的公义!更为了民族的尊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 3:54:1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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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 08:10:0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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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luomaren在2007-11-2 3:43:00的发言:

有小学三年级识字能力的都知道这本书写得恶俗下作,但流氓在现实社会中偏偏过得很滋润,因为流氓往往利用了人们的善良!这不是一个人的问题,只是现实社会的一个缩影,也是人类的一个污点和原罪。这不是偶然出现的,这个问题出现在这块土地上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无论是以文字还是以干戈出现,都给壮民族带来深深的伤害,这块阴影已烙在了每个壮族人的心里,不同性格的人产生不同的反应,或沉默,或奋起抗争,而更多的是逃避,这更是一种慢性自杀,也是良心的自我放逐,放弃自己的权益,放弃自己与生俱来的义务,更背叛了自己的先人和族人。狗尚有忠义之心,人活着难道连狗都不如!固然理想和现实有差距,但越不抗争,就越是恶性循环,从被别人看不起到自己也看不起自己的民族,这样的事,这样的孬种在身边出现得还少吗?!祖公保佑!无论是以道德还是以法律做武器,都不乏敢于抗争的壮家热血好男儿,也不乏笔头过硬的贝侬,只有善良的人才怕误伤才会顾虑.况且投诉到政府部门也是按组织程序走,主次有别,送上去的抗议文字想必不会象回帖一样短。

文字应该象子弹一样的犀利,理性与尊严就是维持火力的钮带,看准了就要开火!打蛇打七寸,个人能力固然有高低,但只要团结一心,其利必可断金!抗争!抗争!!抗争!!!无论以何种形式,只要不违法,就要尽全力而为!  为了公民的权利!为了追求社会的公义!更为了民族的尊严!


说得好!狗有忠义之心,鸦有反哺之义。在屈辱中保持沉默,就是自我灭亡,形同走尸。

祖公偌我僚地子孙千万年,我当倾力报恩。

点三柱香!敬我祖公布洛陀、母洛甲及我历代高祖!祈公施法,痛击小人!


鳳山山出鳳,鳳非凡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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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 08:44:00 |只看该作者

怎么回民的“受辱事件”,他们就重视呢?而我们壮族的就那样的受到漠视?GRDZG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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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续)

经过几天的沉默,社会上终于有了强烈的反响。2007112日下午,广西壮学学会组织召开了评论陈修龄小说《布洛陀》的专家座谈会。广西社会科学院、广西文联、广西民族研究所、自治区古籍办、广西民族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壮族在线》网站也派出了年轻的学者参加了会议。专家学者们纷纷在会上积极发言,对小说伤害少数民族感情,在社会上造成的负面影响予以了激烈的批评。在会上,与会者详细了解了该书如何蒙骗自治区主席作序的整个过程真相,对这种恶劣的手段进行了强烈谴责,并一致拥护和称赞陆主席反对该小说的立场和表态。会上公布了《布洛陀》小说一书已经被中国文联出版社定性为盗用该社书号的非法出版物,说明其有关人员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2007112日晚上,本论坛的网友组织了讨论陈修龄小说《布洛陀》相关问题的沙龙,会议参与者在会上义愤填膺,强烈声讨陈修龄之流的卑鄙行径,表示要继续维护民族的尊严和利益,敦促小说的作者尽快公开向1700万壮族人民道歉,要求相关部门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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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烈拥护主席的态度。他主政广西,孜孜不倦,兢兢业业,使广西的建设成就蒸蒸日上,民族文化上亦很重视,厥功至伟,竟有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主席同志热爱民族文化的一腔热忱,蒙骗其在一本侮辱本民族的书上签字作序,其行为何其下作!尤为可恨的是,这本书竟是一本非法出版物,盗用了国家出版社的书号。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如何处理,布洛陀的子孙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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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 12:19:00 |只看该作者
131楼说的也有道理。至少要求新闻出版部门,查禁此书,并要求作者公开道歉,书上的序一、序二、后记所提到的一系列人,也应该给壮族人民一个说法。同胞们的呼声那么大,相关部门应该有所反应了,我们拭目以待。

发展僚语流行歌曲,推动僚族语言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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