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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陈修龄长篇小说《布洛陀》专帖(附小说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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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5 17:48:00 |只看该作者

“在论坛活动中,广西壮学学会会长覃乃昌认为,《布洛陀》中的主人公是一个非常勇敢机智,又非常有包容心的英雄人物,这个民族人物形象丰富了布洛陀文化的现实意义。广西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何丹表示,很高兴看到这么精彩的小说,这部小说反映了我们壮民族祖先勤劳、勇敢、智慧、纯朴的精神,而且其中的戏剧冲突很强烈。广西广播电影电视局艺术处处长薛山明表示,我们可以采取电影、电视剧、动画片、广播剧、卡通等形式,对《布洛陀》一书做文化周边产品加工,并争取进入全国的主流播出机构。专家们一致认为,《布洛陀》一书的出版是布洛陀文化从学术研讨到人文再现继而向产业转型的一个转折点,对推动布洛陀文化的研究、加深广西与东盟国家亲缘关系的认识、推动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这些人又是吃什么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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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5 18:16:00 |只看该作者
听说温家堡总理够亲民  直接找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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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5 18:26:00 |只看该作者

上访?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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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5 18:33:0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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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delong在2007-10-25 17:43:00的发言:

我们壮族的领导人,应该知道人文始祖对本族人民的影响力,会糊涂到未看书稿也没有人汇报就写序?他是干什么的?

作为领导肯定日理万机,当别人(在文化界有头脸的人)向他呈上一个小说稿,说是壮族人文始祖布洛陀的长篇小说,希望他代为写序(或者只是在序言上签名),作为布洛陀子孙的他听说有这么一个描写自己先祖的长篇小说,自然是很高兴的,于是欣然签名,我想这也是人之常情,但他忽略了看小说的具体内容,虽然有轻率之嫌,但让一个领导在那么短的事件内翻看稿件全文,也是不太可能的事情。因此,我想领导的初衷是好的,希望大家在反驳的对象上保持一致性和理性,不要因为批判这篇小说而连带误伤,弄不好会导致我们抗议活动的失利。

领导序言中写道:“壮族有流传了千百年的布洛陀,又是中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却没有一部反映本民族始祖布洛陀的长篇小说和电视剧。这是一个壮文化的缺失和遗憾,也是我一直关心的问题……”这样充满民族情感的领导,应该是值得我们尊敬的。

贝侬们,在大家齐心协力为维护我们民族尊严而努力的时候,我还是要提醒大家保持理智的头脑,本着一颗热爱民族的心,进行有理、有力、有据、有节而坚持不懈的抗议,我们的最终目的还是要将问题妥善解决的,而问题的妥善解决不光要靠慷慨激昂的情绪,更要讲究巧妙的策略和坚持不懈的毅力,尤其不要忘记我们所处的言论环境,如果更多的贝侬因为愤懑而不断采用斗争扩大化的姿态,那就犯了忌讳,使得将我们的抗议活动,甚至本论坛的健康发展,都会受到消极的影响。红棉树贝侬在主帖提出的对本帖子言论的管理和监控态度其根本原因何在?难道大家没有领会那份缜密的心思、没有学会那个巧妙的策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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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5 18:43:0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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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zupu在2007-10-25 14:33:00的发言:

    从兴安县大举兴建所谓“秦始皇”塑像,到《歌王》、所谓“六公祠”、《瓦氏夫人》,直到最近的陈修龄《布洛驼》事件,近几年,忽略和伤害壮民族的事件数量、规模已经越来越引起我们的注目。可悲的是这些事件大多发生在壮族本土地区、相当部分的事件中,都有无知壮人的随之起舞甚至主导推动。但是这些事件能够逐渐的进入我们广大族人的视野并越来越被大家所重视,也说明了我们壮人的民族意识正日益觉醒。从某种角度来看,相比数十年前相当数量的壮人对自己身份的模糊认识甚至称自己为“汉人”,形势已有相当改观。

    汉民族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文化的民族,但其自拜、自大、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也一直是其严重的弊病。历史上,汉人一直将自己美称为“华”,而其他民族一概贬称为“夷”。直到近代西方民族的炮火摧毁了无数汉人的身体和其所携带的长矛大刀,他们才开始醒悟。从此他们不敢再叫西方人为“夷”,而是百般仰慕和向往。“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正是从此时开始。但是汉人的“华夷”意识仍然根深蒂固。西方人比自己强大,再称呼别人为“夷”只能愈加暴露自己的自卑与无知。于是这种意识基本上全部转移到了国内各个弱势的少数民族身上。这也是汉民族“惧强凌弱”的民族性格使然。

    从长期的观察来看,汉民族的大部分历史都是由少数人所主导,底层的汉人不过是扮演着盲目追随的角色。而这种追随的习性,正是造就当今这个人口超过10亿的“民族”的根源。犹如当今钦廉地区,明显的马来人种却标榜自己为“正统汉人”,相当一部分“汉人”其实历史和血缘并非真正的汉人,只是因为其心态上的长久扭曲、追随而变成了所谓汉人。当今相当一部分壮区民众对祖先来源的所谓“白马说”、“太原说”、“江西说”、“广东说”等等,也正是这种盲目追随使然。当今这类壮人的情形也正是若干年前未完全汉化的桂东等地区壮人的真实写照。而整个的过程,这些中间阶层的文人起了煽风点火的最大作用。现在,他们用猎奇和玩弄心态来丑化我们的祖先,下一次很可能就完全否定我们的祖先!总之,对于陈修龄的《布洛驼》,如果我们再不醒悟,再不加以鞭笞,任由这类污言秽物泛滥,再容忍示弱甚至盲目追随起舞,那么,未来等待我们的,将是完全的迷失自我和被完全同化。

    相比过去的社会条件,现今的社会形态已经愈加开放和多元,也愈加的公正和人性化,舆论的形成难度大大降低,而舆论的影响力却大大增强。希望大家一起凝聚民族意识,团结一致,使用合情、合理、合法的手段摧毁这些不利于我们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污言秽物!此外,对于陈修龄这类人,我们在鞭笞批判的同时,一定要注意讲究策略,在言语和做法上注意团结有正义感和责任感的汉族同胞,千万不能在批判的同时,却造就这些卑鄙之人成为另一个反面的“英雄”。对于这类人,就应该让其无处藏身,成为过街老鼠!!

字太小了!我自己都看不到!

重发如下:

    从兴安县大举兴建所谓“秦始皇”塑像,到《歌王》、所谓“六公祠”、《瓦氏夫人》,直到最近的陈修龄《布洛驼》事件,近几年,忽略和伤害壮民族的事件数量、规模已经越来越引起我们的注目。可悲的是这些事件大多发生在壮族本土地区、相当部分的事件中,都有无知壮人的随之起舞甚至主导推动。但是这些事件能够逐渐的进入我们广大族人的视野并越来越被大家所重视,也说明了我们壮人的民族意识正日益觉醒。从某种角度来看,相比数十年前相当数量的壮人对自己身份的模糊认识甚至称自己为“汉人”,形势已有相当改观。

    汉民族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文化的民族,但其自拜、自大、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也一直是其严重的弊病。历史上,汉人一直将自己美称为“华”,而其他民族一概贬称为“夷”。直到近代西方民族的炮火摧毁了无数汉人的身体和其所携带的长矛大刀,他们才开始醒悟。从此他们不敢再叫西方人为“夷”,而是百般仰慕和向往。“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正是从此时开始。但是汉人的“华夷”意识仍然根深蒂固。西方人比自己强大,再称呼别人为“夷”只能愈加暴露自己的自卑与无知。于是这种意识基本上全部转移到了国内各个弱势的少数民族身上。这也是汉民族“惧强凌弱”的民族性格使然。

    从长期的观察来看,汉民族的大部分历史都是由少数人所主导,底层的汉人不过是扮演着盲目追随的角色。而这种追随的习性,正是造就当今这个人口超过10亿的“民族”的根源。犹如当今钦廉地区,明显的马来人种却标榜自己为“正统汉人”,相当一部分“汉人”其实历史和血缘并非真正的汉人,只是因为其心态上的长久扭曲、追随而变成了所谓汉人。当今相当一部分壮区民众对祖先来源的所谓“白马说”、“太原说”、“江西说”、“广东说”等等,也正是这种盲目追随使然。当今这类壮人的情形也正是若干年前未完全汉化的桂东等地区壮人的真实写照。而整个的过程,这些中间阶层的文人起了煽风点火的最大作用。现在,他们用猎奇和玩弄心态来丑化我们的祖先,下一次很可能就完全否定我们的祖先!总之,对于陈修龄的《布洛驼》,如果我们再不醒悟,再不加以鞭笞,任由这类污言秽物泛滥,再容忍示弱甚至盲目追随起舞,那么,未来等待我们的,将是完全的迷失自我和被完全同化。

    相比过去的社会条件,现今的社会形态已经愈加开放和多元,也愈加的公正和人性化,舆论的形成难度大大降低,而舆论的影响力却大大增强。希望大家一起凝聚民族意识,团结一致,使用合情、合理、合法的手段摧毁这些不利于我们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污言秽物!此外,对于陈修龄这类人,我们在鞭笞批判的同时,一定要注意讲究策略,在言语和做法上注意团结有正义感和责任感的汉族同胞,千万不能在批判的同时,却造就这些卑鄙之人成为另一个反面的“英雄”。对于这类人,就应该让其无处藏身,成为过街老鼠!!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25 18:44:1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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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5 18:44:0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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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delong在2007-10-25 17:48:00的发言:

“在论坛活动中,广西壮学学会会长覃乃昌认为,《布洛陀》中的主人公是一个非常勇敢机智,又非常有包容心的英雄人物,这个民族人物形象丰富了布洛陀文化的现实意义。广西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何丹表示,很高兴看到这么精彩的小说,这部小说反映了我们壮民族祖先勤劳、勇敢、智慧、纯朴的精神,而且其中的戏剧冲突很强烈。广西广播电影电视局艺术处处长薛山明表示,我们可以采取电影、电视剧、动画片、广播剧、卡通等形式,对《布洛陀》一书做文化周边产品加工,并争取进入全国的主流播出机构。专家们一致认为,《布洛陀》一书的出版是布洛陀文化从学术研讨到人文再现继而向产业转型的一个转折点,对推动布洛陀文化的研究、加深广西与东盟国家亲缘关系的认识、推动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这些人又是吃什么长大的?

贝侬,千万不要一叶障目,更不要断章取义。一个新闻报道,其真实性有几何?主帖里不是已经指出“本站注:大字号部分为蒙骗、盗用、断章取义自广西壮学会会长覃乃昌的发言。”了么?我相信,覃乃昌先生说的“非常勇敢机智,又非常有包容心的英雄人物”是布洛陀本人,而不是长篇小说《布洛陀》里面丑化过的主人公,因为他本人当时就没有翻阅过这本小说。

而且,覃乃昌先生作为广西壮学学会的会长也已经表态新闻报道那段话是对他原话的歪曲,现在以广西壮学学会为代表的学术机构已经向有关部门郑重地提交了有关长篇小说《布洛陀》的抗议材料,到这个时候贝侬们应该清醒一些,团结一切所有可以团结的力量来促成本次抗议活动的成功,而不是反过来对这次正式抗议的拥有重要决策力量的领导进行言论攻击,这样就适得其反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25 18:46: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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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5 20:07:00 |只看该作者
越色僚人贝侬在67、69楼中说的话很对,众贝侬的想法都是基于我们自己壮民族的一片热情而产生,有人因此对这种伤害到我们壮族人民民族情感的事(即使可能作者不是主观故意)而感到义愤填膺,这也是人之常情。但除了愤怒之外,我们更应该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这样才能让我们更为清楚地知道我们搞这个抗议贴子最根本的想诉求得到的东西是什么!这才是最重要的,大家一切行为都应该自觉与此来对照考量,凡是不利于事态向有利方面发展的言论也请各位贝侬三思而后行。如果好心办坏事,我看大家都是不愿意见到的吧?!这一点我们应该清楚劳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理性地、同时也是最有效地团结更多的力量,使我们的最终诉求得以实现。

Mwngz ndei,Dieggagguenj Bouxcuengh Guengjsae(Gvangjsih Bouxcuengh Swcig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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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5 23:56:00 |只看该作者

我鄭重表態:堅決支持抗議活動,堅決反對任何醜化、侮辱我們壯族,褻瀆我們的布洛陀的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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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6 10:37:00 |只看该作者
总之一句话:以往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谁要与我们过不去,我们就要和他斗争到底!

带领族人,实现壮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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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灵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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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6 10:56:00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从一个作家的角度来看,长篇小说《布洛陀》作者的行为是很不道德的,因为他歪曲了覃乃昌的话。另一个方面是,他只为了让自己的“作品”增加点力度,而利用了我们的领导人陆兵主席。

    如果说,长篇小说《布洛陀》是为了描述壮族人文历史而做的著作,那么小说里所用的语言应该是文明的,但作者所用的很多言语却是色情小说式的,这可足以看出作者写作的目的,他写作的出发点不是真正要正确评价一个民族,而是想诋毁一个民族。

    现在,我们国家的宪法明确表明,全国各个民族平等。然而,在社会主义文明熏陶了50多年的新中国,还有这样的一个“文人”,公然在自己的小说里鼓吹民族优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9条,第250条的规定。我认为长篇小说《布洛陀》的作者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条相关规定:

第249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50条: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无为是历史!无谓是历程!无畏是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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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灵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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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6 11:10:00 |只看该作者

休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陈修龄以及相关人员单位必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付出代价!愤怒了!忍,已无法可忍!心,放到刀刃上,血,即将溅出!壮族人的血是沸腾的!壮族人的头颅是高贵的!壮族人的骨头是铁骨铮铮的!壮族人的人格,壮族人的尊严是不容侵犯的!一次次,一回回,我们的尊严在不断的受到践踏!我们的宽容和忍让换回的是什么?换回的是再度的侮辱!心痛,心痛!

冷静?让我冷静?布洛陀受到侮辱时让我冷静?百越先祖受到侮辱时让我冷静?壮民族受到侮辱时让我冷静?不!心已滴血了,我已不能再容忍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26 11:48:25编辑过]

Gou gyaeznaek minzcuz gou ,ndigah gou yaek gaijbienq minzcuz gou boihseiz seizneix. Couhcinj bouxboux vunz laemx liux,gou hix yaek soengz hwnj daeuj. (众志成城,星火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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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6 11:29:00 |只看该作者

陈修龄在小说收笔的最后一段章节里,还不忘记继续的伤害壮族人民的感情,用非常恶劣的手笔把壮族再次描绘成一个群交、性乱的民族。其鼓吹战争之前通过群交留种所用的笔墨与去年新编历史舞台壮剧《瓦氏夫人》中的情节如出一辙,几乎一模一样。真不知道这些作者怎么会一而再,再而三的不断对壮族进行肆无忌惮的侮辱,在他们的那里,还有没有一点点理性和人性?!!!

以下是录自小说最后一章第7节的文字:

战壕里(情妇)巫天娇抱着布洛陀呢喃“我们带头结婚让春花夏草秋菊冬梅让大家也跟着我们一起集体结婚让在场的所有女人为大战在即的全体将士献上我们女人最珍贵的贞操和最真挚的爱情!献上我们人间最珍贵的礼物让你带着女人的力量和女人的爱上战场!

    洛陀深情地对巫天娇道“好让这大战前夕成为情人夜体结婚这一仗我们所有的男人都回不去了但所有的百越男人都得留下百越的生命百越的种子百越的春天!百越的深情!留下人生最珍贵的东西!

    巫天娇把一个绣球套在布洛陀的脖上道“你带上它吧它装着女人的心装着女人的爱装着百越女人的希望和力量陪伴你百战百胜,保家卫国!

    战壕另一角春花紧紧抱住王昌懿王昌懿有点手足无措道“别,别这样.别人看见多不好!

    春花道“这什么时候了还怕人家看见?怕什么啊!敌人想灭绝我们百越民族我们偏偏要让百越民族和华夏民族延续下去娇姐要为阿布生儿子个个女人都要为自己心爱的男人留下种子我也要为你生个小春花!让汉人的血和百越的血溶在一块用南方的土地种上北方的种子让世世代代盛开春天最娇艳的春花留住春天!

……满山遍野的火把映红了百越的山山水水影绰绰模模糊糊地看到布洛陀在脱衣服朦朦胧胧地看到巫天娇在脱衣服光着膀子的男女在拥抱。

    半裸的男女围着火在扭胯踢腿疯狂地野性地跳舞拥抱

体婚配之后布洛陀让天娇领着百越的女子带着安安和一群大象离开阵地……

 

 

贝侬们,看到这样的文字描写壮族,大家的心里是否在流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26 11:30:1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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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力量我的精神在2007-10-26 10:56:00的发言:

    我觉得,从一个作家的角度来看,长篇小说《布洛陀》作者的行为是很不道德的,因为他歪曲了覃乃昌的话。另一个方面是,他只为了让自己的“作品”增加点力度,而利用了我们的领导人陆兵主席。

    如果说,长篇小说《布洛陀》是为了描述壮族人文历史而做的著作,那么小说里所用的语言应该是文明的,但作者所用的很多言语却是色情小说式的,这可足以看出作者写作的目的,他写作的出发点不是真正要正确评价一个民族,而是想诋毁一个民族。

    现在,我们国家的宪法明确表明,全国各个民族平等。然而,在社会主义文明熏陶了50多年的新中国,还有这样的一个“文人”,公然在自己的小说里鼓吹民族优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9条,第250条的规定。我认为长篇小说《布洛陀》的作者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条相关规定:

第249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50条: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希望广西壮学会以壮族人民的名义起诉炮制《布洛陀》的不法分子!


鳳山山出鳳,鳳非凡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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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6 13:31:00 |只看该作者

始祖受辱,子孙蒙羞!

连我们的始祖神都敢亵渎,我们还有退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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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6 13:31:00 |只看该作者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条相关规定:

第249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50条: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懂法律的贝侬吗?

可以直接想法院起诉小说作者吗?


山歌不唱忧愁多,大路不走草成窝; 钢刀不磨生黄锈,胸膛不挺背要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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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6 18:14:00 |只看该作者

在最近我们网站和广西壮学学会的联系和沟通当中,也得出了一个重要的共识,那就是:我们大家维护民族尊严、民族利益和维护始祖布洛陀的目标是一致的。据悉,广西壮学学会正在做各种努力,运用各种合法有效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促进广西区党委、政府各职能机关及中央及时处理好此事,

我们热切期待以广西壮学学会为代表的学术团体站出来代表壮族民众争取民族尊严的行动取得成果,也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顺应我们网站各位有民族尊严和正义感的各族贝侬严正而理智的抗议之声。截至目前,本论坛网友们的讨论和抗议基本都把握得很好,大部分都做到了理性和有理有节,特别是不少网友都能理解相关领导,基本上还没有太过激的言论与误伤,这也才是我们严正的抗议之声得到重视的重要保证。

 让我们为壮民族的振兴与发展、维护壮民族的利益共同努力!也为维护和发展中国各民族平等友好相处的和睦社会而努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26 19:47:56编辑过]

Gin kauj ndip naz, Gin bya ndip dah(僚人民谚:吃饭惜田,食鱼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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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灵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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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6 18:57:00 |只看该作者

随时关注事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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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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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6 19:27:00 |只看该作者

发出我们的声音,让他们知道,我们壮族不只是政治上的名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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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6 20:02:00 |只看该作者
这年头谁吃碗饭都不容易,但是不能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牟利。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们僚人是宽容而理性的,现在这还是人民内部矛盾,对事不对人,希望各方能好好交流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不要再做容易引起冲突的事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26 20:43:11编辑过]

人的一生有如负重致远,不可急躁。以不自由为常事,则不觉不足。心生欲望时,应回顾贫困之日。心怀宽恕,视怒如敌,则能无事长久。只知胜而不知败,必害其身。责人不如责己。不及胜于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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