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僚人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点击进入授权页面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楼主: 五色糯米饭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讨论]拿“夹壮”的人来作坏蛋的例子让人很难接受啊!

[复制链接]

14

主题

0

听众

3383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16-12-16
注册时间
2006-11-7
141#
发表于 2011-5-31 11:09:00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广西新闻网和《南国早报》的公关策略吗?

假如真要出这个名,那我们可以打电话到国家民委,可以给相应的区外和国外媒体提供新闻线索。

一起来帮广西新闻网和《南国早报》出名吧!因为这就是广西主流官方媒体的态度和社会形象及社会责任感,这就是广西主流官方媒体营造的广西和谐社会氛围!

我们不知道打电话投诉或者举报会有什么结果,但是不打电话投诉和举报就更不可能看到结果!

行动往往是表达态度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方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0

听众

3383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16-12-16
注册时间
2006-11-7
142#
发表于 2011-5-31 11:10: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僚僚人在2011-5-31 10:22:42的发言:

这不是煽动,有关部门不要紧张——

我们要到南宁市公安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申请合法游行示威!

我们要把这件事举报到国家民委、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请党和国家来处理这件事。广西各有关部门已经麻木了,别指望了!

这件事如果不处理,那么,请把我们壮族的族称改掉,或者干脆取消。我不想让我们的后代,因带一点“壮”而生活在受歧视、受侮辱的国度。我们不想当壮族了行不行?改,全体加入汉族,行吗?可怜可怜我们吧!

一定要顶,并要把自己的行动告诉更多的贝侬!让大家知道你在行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59

主题

1

听众

3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20-1-10
注册时间
2002-7-27
143#
发表于 2011-5-31 11:45: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沙南曼森在2011-5-31 11:41:27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阿依呀在2011-5-31 10:53:57的发言:

首先我觉得我们要找的是《南国早报》而不是《南国早报》问题漫画的作者,所以我个人认为不要轻易对漫画作者进行人肉搜索,还是一致对准《南国早报》,要《南国早报》来表明他们的态度好了!而且《南国早报》表态的影响力比起对漫画作者个人的棒杀更有效,对事不对人是解决事件最基本的原则之一!接下来我们要看的就是《南国早报》有没有魄力来担当报社所应该面对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形象了!

我也认为应该对事不对人。我们应该促使报社登报公开道歉,并教育报社全体从业人员注意避免再犯类似错误。

据了解,此事已经反映到自治区民委,民委已着手调查处理,并已联系报社有关领导。大家发言应该把握好分寸,不宜上纲上线扩大事态。

支持。


Mwngz ndei,Dieggagguenj Bouxcuengh Guengjsae(Gvangjsih Bouxcuengh Swcigih)!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0

主题

4

听众

2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最后登录
2020-6-27
注册时间
2001-12-22
144#
发表于 2011-5-31 11:56:00 |只看该作者

公然歧视壮族人,这漫画是何居心,六一到了,就这么教育孩子?强烈要求作者、《南国早报》道歉!


我是壮族人! [IMG]http://www.rauz.net.cn/bbs/images/info/bill.asp[/IM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3

主题

0

听众

1403

积分

枫树精灵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最后登录
2015-9-22
注册时间
2011-3-9
145#
发表于 2011-5-31 12:02:0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北侬 于 2013-2-9 12:07 编辑

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3

主题

2

听众

8808

积分

九头龙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15-7-6
注册时间
2007-7-16
146#
发表于 2011-5-31 12:30:00 |只看该作者

Bauqceij yaek ok bauq moq boizlaex nyinhloek hawj gyoengq vunz gangj Cuengh raeuz!

报纸必须做出答复,向人们做出道歉!


我喜欢吹牛咩?!Gangjboq Gangjboq! Mbanj Sawcuengh/壮文网:www.cuengh.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43

主题

1

听众

2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16-9-11
注册时间
2003-4-28
147#
发表于 2011-5-31 18:53: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沙南曼森在2011-5-31 17:39:16的发言:

处理进展情况简报:

今天上午,自治区民委监督检查处已将有关情况向南国早报办公室负责人反映。今天下午,南国早报负责人到自治区民委汇报他们已采取的措施(如向自治区有关部门报告、批评教育作者和编辑人员、决定相关处罚等),下一步还会呼应网民,接受批评,吸取教训。

自治区民委工作人员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维护当前广西社会安定、民族团结的局面。

很高兴看到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介入和问题处理的积极进展。不过,我希望处理的最起码的结果是《南国早报》在自己的报纸上刊登致歉公告,即使是豆腐块大小的也好,这也应该是众多壮族读者最低限度的要求了。


窥天地之奥而达造化之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33

主题

9

听众

5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24-7-10
注册时间
2002-7-6
148#
发表于 2011-5-31 17:39:00 |只看该作者

处理进展情况简报:

今天上午,自治区民委监督检查处已将有关情况向南国早报办公室负责人反映。今天下午,南国早报负责人到自治区民委汇报他们已采取的措施(如向自治区有关部门报告、批评教育作者和编辑人员、决定相关处罚等),下一步还会呼应网民,接受批评,吸取教训。

自治区民委工作人员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维护当前广西社会安定、民族团结的局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5-31 17:44:10编辑过]

社 会 的 主 体——人口,  社会存在的空间——自然环境,  社会联系的纽带——文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0

主题

2

听众

6339

积分

东灵神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21-5-18
注册时间
2008-12-31
149#
发表于 2011-5-31 18:29:00 |只看该作者

登报公开道歉是基本的是必须的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19

主题

9

听众

5万

积分

花王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最后登录
2020-5-28
注册时间
2005-9-17
150#
发表于 2011-5-31 18:42:00 |只看该作者

问题就是我们只在这里喊有用吗?

有没有什么人负责和他们周旋,有没有提出什么具体要求?有还是没什么行动?


山歌不唱忧愁多,大路不走草成窝; 钢刀不磨生黄锈,胸膛不挺背要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01

主题

5

听众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5-12-14
注册时间
2008-7-4
151#
发表于 2011-5-31 19:06:00 |只看该作者

是的,他们不是写过一本书吗?好象叫《我们错了》可是现在是一错再错呀,编辑可不是做一般的文字工作,有很多东西要学习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01

主题

5

听众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5-12-14
注册时间
2008-7-4
152#
发表于 2011-5-31 19:22:00 |只看该作者

南国早报应该向所有因为夹壮而害怕被当成坏人的群体发致歉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主题

2

听众

7061

积分

东灵神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6-3-8
注册时间
2008-8-12
153#
发表于 2011-5-31 19:30: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土人香草在2011-5-30 20:12:19的发言:

如果这样,以后小朋友肯定容易会把夹壮当作坏人的一种特征。

那就有上千万个坏蛋,可能包括他们自己和他的家人都是坏蛋了。

同意. 怎么能认为有特定口音的人群有某种更加强烈的犯罪倾向呢?这不是人种歧视吗?


欢迎猛击我的博客:http://miongzrauz.blog.163.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主题

2

听众

7061

积分

东灵神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6-3-8
注册时间
2008-8-12
154#
发表于 2011-5-31 19:44: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凌大溪在2011-5-31 18:29:20的发言:

登报公开道歉是基本的是必须的 !!!!!!!!!!

这是最基本的礼节了.如果不,那么他们埋下怨恨的种子了.


欢迎猛击我的博客:http://miongzrauz.blog.163.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11

主题

3

听众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7-12-22
注册时间
2005-3-27
155#
发表于 2011-5-31 17:46:00 |只看该作者

接受批评,吸取教训。还要处罚到位才行。。。

试目以待。如果还是象以前一样不了了之,那就让理性的人也愤怒了。。。


蛮---稻作文明的最早开拓者被称为"蛮". 荒---遍地水稻田的岭南之地被称为"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59

主题

1

听众

3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20-1-10
注册时间
2002-7-27
156#
发表于 2011-5-31 17:52: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五色糯米饭在2011-5-31 17:46:30的发言:

接受批评,吸取教训。还要处罚到位才行。。。

试目以待。如果还是象以前一样不了了之,那就让理性的人也愤怒了。。。

确实。


Mwngz ndei,Dieggagguenj Bouxcuengh Guengjsae(Gvangjsih Bouxcuengh Swcigih)!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33

主题

9

听众

5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24-7-10
注册时间
2002-7-6
157#
发表于 2011-5-31 16:46: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粤西土著在2011-5-31 15:41:55的发言:

作为壮族人,对这件事我们都感觉心里不是滋味,但还是提醒大家不要过于情绪化,发表偏激言论,更不要挑起地域、民族之争。

无意犯错和故意为之,性质不同、结果不同,处理结果也不同。希望事态不要扩大,我们的诉求和意愿表达要合情、合理、合法,要有理、有利、有节。

同意贝侬意见。我们要注意分寸,不能将合理诉求演变为无理取闹。


社 会 的 主 体——人口,  社会存在的空间——自然环境,  社会联系的纽带——文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0

主题

3

听众

8041

积分

九头龙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19-1-23
注册时间
2008-7-21
158#
发表于 2011-5-31 16:57:00 |只看该作者

管理员,我们不是吃饭了没有事做的人啊,我们也要生活要工作,我们都是在工作生活之余才到家园诉说我们的不满和愤慨的。

我们只是想到何定坚的博客上面说说而已,没有必要那么紧张的。

为什么我刚刚发上去的又被蒙蔽了。你们要是怕我们在这里骂连累到家园的比侬的话,我们不在这里发,

我们到何定坚的博客上说说总可以吧,不要把我们锁得太紧。


作为一个民族,不能要别人施舍而生存, 一切都必须得靠自己争取,即使是死亡也在所不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4

主题

1

听众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9-1-23
注册时间
2003-4-24
159#
发表于 2011-5-31 16:59:00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这个事件本身不存在无意而为,因为这么大媒体上的稿件是要经过好几道严格的审查工序才能正式出版的。事件表明,如今的一些政府和官方媒体人员根本不顾及同为纳税人的原住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目前壮人人口还占广西人口重要部分,如果是绝对少数,是不是会更加恶劣?在没有民主与法治而又信仰缺失的社会里,这样的事情出现更加需要纠正以免发生更多冲突。南国早报一定要给个说法,并对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后果负责!

人的一生有如负重致远,不可急躁。以不自由为常事,则不觉不足。心生欲望时,应回顾贫困之日。心怀宽恕,视怒如敌,则能无事长久。只知胜而不知败,必害其身。责人不如责己。不及胜于过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03

主题

1

听众

3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17-3-29
注册时间
2002-7-5
160#
发表于 2011-5-31 17:00: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粤西土著在2011-5-31 8:59:30的发言:

确实,我看到这个漫画心里也不是滋味。我本人也是编辑,理解编辑工作的责任和审读把关中需要保持一定的敏感性。

凭心而论,编辑应该是没有“辱壮”的主观意识的,配发“夹壮”漫画,主要意图是想说明“记住说话人的口音”这层意思。然而客观上有一定的误导的嫌疑。《南国早报》配发这样的漫画,确实不应该啊。

结合这些天内+蒙*古发生的事件,让人再次感叹,民族问题无小事,一定要谨慎啊。

同意贝侬的看法。我也估计相关作者、编辑未必有意“辱壮”,但正如朱六六贝侬所言,客观上反映了壮语被边缘化的社会现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允许回帖同步到新浪微博  

Archiver|手机版|壮族在线    

GMT+8, 2024-11-16 05:36 , Processed in 0.197115 second(s), 4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