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僚人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点击进入授权页面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楼主: 五色糯米饭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讨论]拿“夹壮”的人来作坏蛋的例子让人很难接受啊!

[复制链接]

10

主题

1

听众

2837

积分

樟树精灵

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

最后登录
2011-7-23
注册时间
2005-8-1
101#
发表于 2011-5-31 10:13:00 |只看该作者

任何民族在学习它族语言时,都会免不了受自己母语的影响,以美国为例,有拉丁口音的英语,有印度式英语,有非洲口音英语,当然也有夹汉的英语,还有少数夹壮英语,但是,美国人非常包容,没有人敢拿某种不太标准的英语开玩笑。我母亲的堂哥在美国生活多年,从来没有因为夹壮英语感到自卑,但是,他年经未出国前,在武汉读书时,经常因为夹壮普通话被嘲笑。我们这个国度的包容性比较弱(我们壮族人的包容性又太强了),希望壮族同胞们不必因为自己的夹壮口音感到自卑,应该感到自豪,因为这是我们鲜明的民族印记。

对于那些嘲笑夹壮普通话的人,我们可以蔑视他们的无知与狭隘,必要时一定要让他们道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

听众

1291

积分

枫树精灵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最后登录
2014-6-21
注册时间
2008-4-22
102#
发表于 2011-5-30 22:44:00 |只看该作者
作者、编审应对如此伤害我们壮族同胞的事件进行公开道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0

主题

1

听众

1840

积分

榕树精灵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最后登录
2015-9-24
注册时间
2005-12-3
103#
发表于 2011-5-31 10:14:00 |只看该作者
地道壮族人目前和历届的政府高官公务员教授专家的口音是‘夹壮’的,看他们敢不敢出来与我们普通贝侬站在一起,消除外族人对我们的误解与歧视

一个民族没有科学技术一打就跨,没有精神文化不打自跨,贝侬们一定要为自己的民族经济文化发展尽心尽力,不能做只为三餐奋斗的动物,抵制外族人欺压同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1

听众

2080

积分

樟树精灵

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

最后登录
2013-1-2
注册时间
2007-11-12
104#
发表于 2011-5-31 10:22:00 |只看该作者

这不是煽动,有关部门不要紧张——

我们要到南宁市公安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申请合法游行示威!

我们要把这件事举报到国家民委、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请党和国家来处理这件事。广西各有关部门已经麻木了,别指望了!

这件事如果不处理,那么,请把我们壮族的族称改掉,或者干脆取消。我不想让我们的后代,因带一点“壮”而生活在受歧视、受侮辱的国度。我们不想当壮族了行不行?改,全体加入汉族,行吗?可怜可怜我们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01

主题

5

听众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5-12-14
注册时间
2008-7-4
105#
发表于 2011-5-31 10:23:00 |只看该作者

没有得到更多的回应,我感到了这个一千多万人的软弱和无力和失败。

广西新闻网重新照开图片,显示了他们作为主流媒体的强势、不可捍动和胜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9

主题

0

听众

9397

积分

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8-1-16
注册时间
2003-11-11
106#
发表于 2011-5-31 10:27:00 |只看该作者
《南国早报》上次的辱壮事件,很多贝侬包括我都打电话抗议,最后还是不了了之。这次我们继续吧,不管结果怎样都要讨说法。其实关于夹壮的问题,被人看不起是很普遍的,谁叫我们是个逆来顺受的民族。我认为贝侬们应该尽量克服夹壮的现象,并不是为了取悦别人,就把它当做一种知识来学习,分清清浊音了,也不是很难的。要说就尽量说好,贝侬们在一起能够用壮话交流的,就别说那夹壮的普通话吧,说我们的母语。我都不喜欢能够讲壮话却硬要跟我说夹壮的桂柳话和普通话的贝侬。

发展僚语流行歌曲,推动僚族语言文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0

听众

3383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16-12-16
注册时间
2006-11-7
107#
发表于 2011-5-31 10:53:00 |只看该作者

刚来到办公室 看到贝侬们的行动真的感觉很欣慰!

首先我觉得我们要找的是《南国早报》而不是《南国早报》问题漫画的作者,所以我个人认为不要轻易对漫画作者进行人肉搜索,还是一致对准《南国早报》,要《南国早报》来表明他们的态度好了!而且《南国早报》表态的影响力比起对漫画作者个人的棒杀更有效,对事不对人是解决事件最基本的原则之一!接下来我们要看的就是《南国早报》有没有魄力来担当报社所应该面对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形象了!

我觉得假如事件真到了要通过区外甚至国外媒体来曝光这件事情的时候,就是《南国早报》自身坐视解决问题的良机,坐实他们歧视“夹壮”人群、歧视壮族人的态度了!

所以《南国早报》的态度难道就是面对错误,也不会承认错误吗?这就是他们的社会价值观和价值体系吗?

另外:昨天傍晚我给《南国早报》的新闻热线打电话投诉的时候,留下了我的手机号,热线接线员说会跟值班领导反映,截止目前为止,我没有接到任何《南国早报》对本次事件的任何反馈!

有知道南宁市民委、广西区民委、南宁市委宣传部、广西区委宣传部电话的贝侬,能否在帖子里把电话贴出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59

主题

1

听众

3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20-1-10
注册时间
2002-7-27
108#
发表于 2011-5-31 10:54: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土著虎尾在2011-5-31 9:37:18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想家的人在2011-5-31 8:26:51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沙南曼森在2011-5-30 20:43:28的发言:

文章和配图均出自《南国早报》2011年5月30日第9版。

详见:http://ngzb.gxnews.com.cn/html/2011-05/30/node_45.htm

现在《南国早报》电子版有关详细描述已自行屏蔽。

还是看到的呀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晕倒,看来已经恢复了,他们真够胆啊。


Mwngz ndei,Dieggagguenj Bouxcuengh Guengjsae(Gvangjsih Bouxcuengh Swcigih)!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4

主题

3

听众

5960

积分

东灵神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9-8-18
注册时间
2009-2-10
109#
发表于 2011-5-31 10:31:00 |只看该作者
哦,原来我们讲汉普通话的壮族人在他族眼中是长着“兔牙”的“坏蛋”啊,我感觉是:这则漫画要表达的是:“民族岐视,要从娃娃抓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1

听众

2202

积分

樟树精灵

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

最后登录
2014-12-29
注册时间
2011-1-28
110#
发表于 2011-5-31 10:32:00 |只看该作者
又是一次对我僚人民族主义与民族意识的试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01

主题

5

听众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5-12-14
注册时间
2008-7-4
111#
发表于 2011-5-31 10:40:00 |只看该作者
其实前几天南国早报也发了一个新闻,把列车员说南普和柳普的人批得一无是处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4

主题

3

听众

5960

积分

东灵神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9-8-18
注册时间
2009-2-10
112#
发表于 2011-5-31 10:49: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山之凤在2011-5-31 0:53:26的发言:

朱六六贝侬说得好。

各种层出不穷的辱壮事件表面反映的是某些人的无知和民族偏见,更深层次说明了壮族被边缘化、壮语被矮化的社会现状。不在壮族地区全面施行壮文教育,忽视壮族的合法政治权利和民族教育权,相信这种辱壮事情以后还会发生。

是啊,壮族贝侬们,你们感觉到壮民族语言、壮民族语文的重要性了吧?!努力发展她,粉碎一切民族岐视行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听众

-87

积分

禁止访问

最后登录
2011-6-1
注册时间
2011-5-30
113#
发表于 2011-5-31 14:23:0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1

听众

2844

积分

樟树精灵

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

最后登录
2015-1-27
注册时间
2007-12-16
114#
发表于 2011-5-31 14:36:0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1

主题

2

听众

7356

积分

东灵神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5-4-19
注册时间
2006-10-15
115#
发表于 2011-5-31 14:43: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抗议辱壮在2011-5-30 23:31:00的发言:

强烈抗议南国早报辱壮漫画
法律依据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三十八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四十七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危害性:民族问题无小事,小事不是民族问题,

广西是壮族自治区,有千把万壮族,如果壮族如法漫画汉族坏蛋教育壮族子弟,后果不堪设想!南国早报缺教!  


居住在南宁的有能力的贝侬,我希望你们能把报纸买下来,留下相关证据,一纸诉状把该漫画作者何定坚以及南国早报该版编辑以及南国早报法人代表告上法庭!!!!!!!!!


Gou gyaeznaek minzcuz gou ,ndigah gou yaek gaijbienq minzcuz gou boihseiz seizneix. Couhcinj bouxboux vunz laemx liux,gou hix yaek soengz hwnj daeuj. (众志成城,星火燎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3

主题

2

听众

6193

积分

东灵神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8-11-28
注册时间
2010-9-17
116#
发表于 2011-5-31 14:55:00 |只看该作者
iem bouxveh haenx bae..ced auq ..

Vaizlwg mbouj rox lau guk, Bouxnuk mbouj rox byajraez.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听众

-87

积分

禁止访问

最后登录
2011-6-1
注册时间
2011-5-30
117#
发表于 2011-5-31 15:00:0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1

听众

892

积分

山精灵

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

最后登录
2012-3-17
注册时间
2011-4-27
118#
发表于 2011-5-31 15:03: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天地浪人在2011-5-31 14:43:38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抗议辱壮在2011-5-30 23:31:00的发言:

强烈抗议南国早报辱壮漫画
法律依据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三十八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四十七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危害性:民族问题无小事,小事不是民族问题,

广西是壮族自治区,有千把万壮族,如果壮族如法漫画汉族坏蛋教育壮族子弟,后果不堪设想!南国早报缺教!  


居住在南宁的有能力的贝侬,我希望你们能把报纸买下来,留下相关证据,一纸诉状把该漫画作者何定坚以及南国早报该版编辑以及南国早报法人代表告上法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听众

62

积分

新来贝侬

Rank: 1

最后登录
2011-5-31
注册时间
2011-5-31
119#
发表于 2011-5-31 15:04:00 |只看该作者

南国早报 必须刊登道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83

主题

1

听众

5万

积分

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20-5-27
注册时间
2003-12-15
120#
发表于 2011-5-31 15:05:00 |只看该作者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办公室电话号码07715886023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电话号码07715885631


登上僚人网站,认识僚人历史, 弘扬僚人文化,增强民族意识, 推动对外开放,促进僚区发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允许回帖同步到新浪微博  

Archiver|手机版|壮族在线    

GMT+8, 2024-12-23 21:39 , Processed in 0.154097 second(s), 4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