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贴子最后由郁水啸翁在 2003/11/13 10:07am 编辑]
谢谢勒茂的回应。显然,勒茂是很关心壮族凝聚力问题的。这很令人欢欣。
但是,勒茂对汉字的解读方法方式力很有个性,这就不知是好是歹了。愿把老翁写帖子的本意简述一番,请勒茂再次指教。
1、原帖子写道:“民族凝聚力的形成与维系的基础在于民族的语言、文字、宗教、政权、经济实力和共同的发展目标等。”其中的“等”字,表示还有其他内容,包括勒茂所说的“民间文化系统和民俗习惯”。在此请勒茂注意,“民俗习惯”是否包含在“民间文化系统”之内?如果包含,两者并列是汉语的语法规范还是壮语的语法规范?再者,原帖子中所列的“民族的语言、文字、宗教、政权、经济实力和共同的发展目标等”是否属于民族文化系统的具体内容?如果是,该还是不该把它们跟“文化系统”列在一起,就像把中国各有关民族跟中华民族列在一起那样?
2、原帖子所说的“壮族除了语言之外,几乎别无他物”,似乎应该放在整个帖子的语言环境中理解,帖子中“其他的就不必多说了”也是一样。老翁的本意,“他物”是指上文所列的“文字、宗教、政权、经济实力和共同的发展目标等”,而且用了“几乎”二字。请勒茂仔细品味“几乎等于零”和“等于零”的实际差别,然后再理解老翁所说的“几乎”二字。至于“其他的就不必多说了”中的“其他”二字,指的是帖子没有逐一说明情况的“政权、经济实力和共同的发展目标等”。在这点上勒茂与老翁的理解比较一致,之所以点出来,是希望勒茂对他引述的那句话能够一视同仁而不至于搞双重标准。
3、对于方块壮字的使用范围问题,勒茂所云跟老翁的提法本质上是一致的。从壮族文化的角度看,“文人”是指壮族中会“舞文弄墨”的人,而不是壮族一般成员或文盲,也不是符合汉族标准的有突出贡献的大作家。实际上,这个概念就包含了勒茂所说的“民间山歌手、业余人士”了。至于这种文字的身份和地位问题,不知勒茂出于什么理由把老翁所说的“社会基础”理解为包含“人人会写”这层意思?这种文字是壮族“文人”所造,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壮族人民管它叫做“sawndip”,意思是“生字”即也“非成熟文字”,壮族学者把它叫做“土俗字”,可见它在壮族人民心中的身份和地位。把它叫做“方块壮字”,是壮族学者为了区别“拼音壮文”而作的。这样的文字要称之为壮族的民族文字,老翁认为至少要得到壮族人民的认可。这才是老翁所说的“社会基础”的本意。说到“概念混淆”问题,老翁感到似乎被戴了高帽,好不担心别人搞文字狱什么的。
4、原帖子是谈壮族民族凝聚力问题的,在此前提之下提出与凝聚力有关的观点怎么会与标题不符呢?这是壮语的逻辑还是汉语的逻辑,抑或是一个醉汉的逻辑?老翁敬请勒茂祥答。
5、关于“之我见”的问题,老翁认为,要通过语言、文字、宗教和政权建设来增强壮族的凝聚力,简直就是痴人说梦,只有发展民族经济才是正确的道路。语言与文字方面的尝试,远的说从唐宋年间就开始了(“sawndip”就是那个时代的历史见证),近的说从1958年以及后来的1982年又做了惊天地泣鬼神的努力,结果不言而喻。壮族人民的宗教信念是万物有灵,这种自古以来就伴随壮族人民的宗教信念并没有使壮族的凝聚力有所增减。想借助这种力量来提高壮族的凝聚力,结果也将不言自明。政权建设的尝试,秦汉时期的越吁宋和宋代的农智高做过卓越的努力,结果导致了壮族的改名换姓,不但没有使壮族的凝聚力得到整合,反而使之进一步瓦解。当今的世界是和平发展的世界,很多民族,包括人口稀少的弱小民族都是依靠发展经济而提高其地位,继而增强民族凝聚力的。试想,要是壮族对国家经济的贡献率或经济份额与其人口比例相当,那么,何愁壮族凝而不聚、聚而不凝呢?
勒茂说,老翁的“经济论”好象老套的宣传口号。老翁承认,老翁老朽了。但恕老翁直言,对于别人的意见和建议,除非能够提出比之更好的办法来,否则,任何指点,包括善意的指点,都可能是破坏性的而不是建设性的。如果一个开放的民族在开放的时代认识不到这一点,那老翁敢断言,这个民族已经保守和迂腐了,是个注定要失败的民族。老翁虽老,但求知之心依然年轻,愿倾听勒茂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