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歌圩研究》(潘其旭 著,广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4月第1版)
第四章 歌圩的形式与内容
第一节 歌圩的种类
歌圩原是一种“春秋场歌”,与壮族地区的生产季节和生活节奏有密切的关系,并与许多节日活动结合起来,成为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里举行的歌唱聚会。但随着其从“春祈秋报”向“歌唱为乐”的发展,以及壮族社会生活的“歌化”,往往在人们聚会的各种场合中,都经常出现群歌对唱的情景,成为临场性的歌圩。此外,还有村寨之间约定举行的赛歌会唱,也是一种专题性的歌圩形式。有的又按歌圩活动的时间地点,分为日歌圩和夜歌圩、野外歌圩和村寨歌圩。从总体来看,各地的歌圩的活动方式是大同小异,若从其举行的时机及特征来说,则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一、节日性歌圩。
这是在一年一度的节期里举行的歌唱聚会。大多是春季的正月至五月间,秋季的八、九月间,为当地特定的唱歌节日,有的与汉族的二月二、三月三、四月八,以及中元、中秋、重阳等节期相同。而其中,又尤以春季节期的歌圩活动最为繁盛。例如:靖西县的50个歌圩点,除禄峒、吞盘、峒巴、弄达4个点是以七、八月间为会期外,其余都是在春季举行(其中动潘弄歌圩是在正月和七月、八月有3次会期);崇左县的48个歌圩点,也有44个是春季节会;百色市的72个歌圩点,则全部在正月至四月间活动,龙州县43个歌圩点的节期也都集中在春季。其盛况,正如清代龙州壮族诗人黄誉所描述:“双溪云锁涨蛟涎,春雨连朝怅漏天,油伞层层遮斗笠,前村姐妹踏歌还。”
此类歌圩活动的意义及特点,或缘于祈年,或出于某种纪念,基本上是随着当地的岁时农事的节期来开展。这在第一章“歌圩的活动规律及流布”一节中已作了介绍,不再赘述。
在现代的节日性歌圩中,除少数地方外,大都不再举行什么仪式。其活动场地多在郊野坡地,夜间移至村庄,有的则改在集镇街区里举行。届时人趋若鹜,自由对歌,会期一般是一天,个别地方也有二、三天的。这种节日歌圩,规模最大的如武鸣县城歌圩(三月初三)和靖西县城歌圩(二月二十二日),参加人数有时达三四万。其次,2万人左右的歌圩有:田阳六联村春晓岩(三月初七至九日),那坡县城厢(三月二十八日),横县云表乡桑园坡(正月初二至初四),靖西县的县城(二月二十二日)及龙临(三月二十五日)、禄峒(七月十日),平果县山心(四月九日和十日),扶绥县渠旧乡布沙(四月三日、十三日和二十三日),武鸣县县城(三月初三),东兰县长江乡巴英(正月春节),融水县的双和庙(三月初三)和三防镇拦马坪(三月初三),恭城县莲花街(中秋节)等12个;万人左右的节日性歌圩近60个。可见人们对传统性歌圩是十分注重的。
此外,在歌圩节期中,扶绥及宁明县一带,还有临近的几个点轮流“复坡”即举行再次会唱的活动形式。当地叫赶歌圩为“窝坡”,意即出到山坡上唱歌玩乐和趁热闹。过去扶绥县有9个传统歌圩点,即那歪、板童、派豆、赖恒、婆渠、那导、板含、公安,分布于明江、公安河两岸,往下游延伸有宁明县的琴岳、同棉、婆锐,相连一起为12个歌圩点。每年的“窝坡”,三月初四从那歪开始,一天一个点地往下次第接连举行,至三月十五日到婆锐为第一轮。然后周而复始,从三月十六日起,又按原来的顺序进行“复坡”,至三月二十七日宣告结束。这种“复坡”的意义,与当地的生产季节有关。在春耕大忙即将来临之际,人们尽情游乐,青年加紧开展社交,有更多的机会增进情谊;同时,人们亦藉“复坡”来表达祈求丰稔的强烈愿望。
二、临场性歌圩。
这类歌圩,是人们在一定的聚会时机和场合中的会唱形式。如群体劳动、婚娶喜庆、集市聚会等的酬唱。虽无特定的日期和场地,规模亦比节日性的传统歌圩要小,但逢此临场开唱,在许多地方已成为习俗惯例,可说是一种广义的歌圩。
劳动歌会 壮族有在生产劳动中会唱对歌的习俗,“虽耕田,亦必口乐相之”(周去非:《岭外代答•;;平南乐》)。同时,由于壮族地区特别是桂西一带,社会历史进程及经济文化发展较迟缓,至清代中叶,仍处于古朴封闭的生活状态。……这种同族、邻里、村社互相帮工劳作,俗称“赔工”(又称“换工”),以互补劳力之不足,亦藉此聚会唱歌助兴。……
到了近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左、右江一带的壮族农家,在大忙季节,常有雇请外地的青年劳力来作临时帮工。一户少则6至8人,多则30到50人,富家有达100多人的。因山区的气候多有差异,各地的耕作收割起义有先后之别,故趁一时的闲暇,青年男女也乐于应雇,并趁此开展社交,或施展自己的歌才。而对于报酬,他们并不计较。一般来说,女的插秧,男的挑秧;女的割稻,男的挑谷。他们一面劳动,一面信口而歌。入夜,又在村寨里继续酬唱。女的分别集于主家房中,男的三五成群驻足屋外,隔着窗户发歌对唱。……
此类劳动歌会,尤以春插秧歌为最盛,各地又有自己独特的形式。如过去的德保县钦迷乡,每个大自然村的春插,都约定在同一天或一天半里全部完毕。届时,还要举行隆重的插秧仪式。……看来,这是氏族部落群体劳动生产祈年仪式的一种遗俗。又与当地的插秧有期限,场面热烈,请来的女歌手也较为集中,因此吸引了许多外乡外县(靖西、天等县)的青年。钦迷的插秧期,也就成为两三万人参加的盛大的歌圩会期。
更为别致的是,过去在大新县宝圩乡一带还有一种专雇请姑娘们来夜间插秧对歌的习俗。……在桂西乡村,人们往往以雇请到勤快善歌的姑娘为荣耀,并以田峒、村寨的歌声之热烈沸扬为吉庆之征兆。故在春插秋收时节的劳动歌会,常有一村接一村,一片转一片而连续不断的现象。
圩场会唱 这是在趁圩(赶集)之中,男女相邀对歌的活动形式。“粤西土民……每春月趁圩唱歌,男女各坐一边,其歌皆男女相悦之词。其不合者,亦有歌拒之,如‘你爱我,我不爱你’之类。若两相悦,则歌毕辄携手就酒棚,并坐而饮,彼此互赠物以定情,订期相会”(赵翼:《箪曝杂记•;;边郡风俗》)。这种圩日会唱,至今在河池市及德保、靖西、巴马等县还盛行。但不是逢圩必唱,仅在节庆或农闲时节的圩日散场后,或入夜而相约对唱。有的在圩亭中,有的在街头或郊外。参加者不只是年轻人,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好歌的中、老年人,他们往往是发现某地名歌手来赶圩之后,临时结伴邀之赛歌的。其情形也与古时的“春月趁圩唱歌”大不相同,规模也较小。
婚娶会唱 壮族不仅“答歌为婚”,而且以唱歌贺婚。……至近代,此俗仍于乡间盛行。在柳城县,“遇有婚嫁,亲友亦尝登门聚歌通宵”。在横县,“当新嫁娘出门时,男家的客郎和女家的送嫁姨,就互唱山歌,随行随唱,一直唱到村边。”“晚上,那边的送嫁姨和这边的客郎,开堂唱山歌,有的唱到夜半,有的唱到天光”。
这种婚嫁歌唱,既是婚仪的组成部分,又是亲友庆贺的一种方式。在成礼当晚,人们便与女方的送嫁姨对唱,遂成喜庆歌会。而在新婚之夜,人们之所以唱歌通宵达旦,又与旧时壮族的“不落夫家”婚俗有密切关系。送嫁娘一夜陪着新娘,次日清晨,又一起返回娘家,男家的陪郎歌手,还要唱歌送行。有关歌圩与壮族婚姻文化的关系,在第五章中有专节论及。
三、竞赛性歌圩
这类歌圩,是以村寨间或歌手群体间的传统山歌赛会。时间一般是在节庆,或在特定的歌圩场上举行,有准备、有组织地按一定的俗规程序开展活动。主要有如下几种形式:
“放球”、“还球”歌圩 它是以一种特制的彩球为媒介,村与村之间的山歌比赛活动。主要流行于广西邕宁县壮族聚居的新江、百济、良庆、吴圩、那陈、南晓等乡村中。……
庙会赛歌 这种赛歌活动,是在特定的庙会期间里举行。其特点是有组织,但无需预约,届时,歌手直接登场或临江隔岸即兴对唱,有男女对唱和村寨对唱两种。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广西贺县浮山庙歌圩,会期为农历五月十九日,俗称“点灯会”。……
唱“草歌” 这是壮族妇女赛歌的一种形式,主要流行于广西忻城县城厢一带,多在八月十五中秋之夜,于院子里坐在月光下组织对唱。所谓“草歌”,就是甲乙双方以一节节稻草为对歌胜负的标志而得名。……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