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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马来华人的由来以及他们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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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7 19:28: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以下转自互联网,不代表我赞同或者反对其观点,仅供参考:

马来华人其实是民族发明学的一个典范,因为它是两次发明的产物,而这两次发明,《想象的共同体》的作者安德森本人都是提到过的。

我们首先看所谓的马来华人的先民是怎么样的。我们知道,在历史上,东南亚文化区是一个整体,它并没有被今天的国界线所切断。它是延伸到扬子江以南的所有高地,除了三吴平原地带(就是今天江西、浙江、湖南的山地)以外,更不用说福建和广东的山地,一直延伸到越南、泰国、老挝三国的山地,向南延伸到马来半岛和东印度群岛。这一带是整个一个连绵不断的东南亚人口区,在文化上和种族上都是连续的。

当然我们都知道,北方的殖民帝国就是通常称为中原帝国的秦汉帝国及其继承者,一直在向南方侵蚀。但是直到明清时代以前,他们侵蚀的一般是沿着江河口岸、沿着几条大江大河的沿江平原向前前进,占土地面积95%以上的山地和沿海地区仍然是所谓的一片蛮荒。所以,像王朗这些做过宰相的汉朝士大夫在黄巾军大乱、南下逃难、坐船经过福州的时候还以为福建是一个岛国。那是因为秦人和汉人在福建的据点总共就只有闽江口岸的那一个贸易站,像欧洲人在刚果河口的贸易站一样。内陆是什么样的,他们完全不知道,他们也不知道福建的内陆实际上跟豫章郡的内陆是连在一起的。赣江沿线以外的地方他们完全没去过,闽江口以外的地方他们也完全没去过。(按:广西状况其实也类似,流官都是在沿江的平原地带建的城镇里)

当然,这些人并不是说因为他们不懂汉语、没有讲汉语的士大夫给他们记录历史,他们的历史就不存在,他们的交流和迁徙始终是存在的。由于海流的原因,实际上越过台湾海峡倒是非常困难的,但是福建、马来半岛和东印度群岛之间的交往一直是非常频繁的。可以说,十七世纪以前,所谓的马来人和所谓的闽越人之间在人种上和风俗习惯上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他们经常信奉的,就是以地方性崇拜(有宗族特色、有泛灵论性质、还有部落和地方神在内的这些宗族崇拜)为底色、再加上一点佛教和印度教色彩的宗教。这样形成的共同体是他们的基础。等于是,以宗族和部落为基础的多神教泛灵论性质很浓的小共同体是它的基础。

装逼一点的知识分子,他们会学一点婆罗门教或者佛教的东西。最高逼格的,他们可以自称自己是憍陈如(Kaundinya)或者婆罗门教的某某移民的家族,然后建立一个印度化的小王国。但是这一点就产生出了差异,就是说,这样的小王国遍布了今天的东南亚,但是在闽越却没有。这当然是因为,大一统帝国虽然并不能够实质上统治闽江口以外的地方,但是它的辐射阻止了山区建立较高级王国的可能性。因为你如果正式称王的话,你就是叛乱了。本来人家只当你是酋长的,像是清朝统治的台湾生番一样,你是化外之民,虽然实际上管不了你,但是我们也犯不着来讨伐你;但是如果突然冒出一个叫做朱一贵的家伙,说自己是大明天子的后代,这一下我们就非得讨伐你不可了。(侬智高也是一样的历史和原因了吧?)

酋长们当然也知道这里面的利害,就是说,一般来说他们也就不自己称王,只要不称王的话,他们原有的生活方式是能够保持的。但是如果是在东印度群岛或者马来半岛的话,他们就理直气壮地称王了。但是,无论在哪儿,主流的信仰都是印度教和佛教。信奉儒家的、讲孔庙的都是极少数流官和士大夫的子弟,他们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可以忽略不计。他们也像王朗那样,一到天下大乱、做官做不稳的时候,他们就扬长而去,跑回自己的老家或者是投奔其他诸侯去了,不可能在本地扎根。

而印度教和佛教移民的情况就不是这样,因为印度教和佛教本身是一个沟通渠道,使他们能跟土族沟通。所以,从锡兰和今天泰米尔这些地方、从印度东南部和锡兰岛来的移民,从海路源源不绝地进入南洋。有些从南洋出发也到了广州,但是到广州以后就没有记录了。我相信他们还是有二次记录的,他们在广州建立了各种寺庙以后,自然会培养出门徒弟子。

大家都知道,中古时期、南北朝时期的佛教是有南北两个来源的:北源是从内亚输入到长安,鸠摩罗什那一条线;南源是义净那些人从南洋到广州,沿着赣江向北输入的。这些次级输入,也可能是由他们自己输入的,也可能是由他们自己在广东教出来的土族弟子再做二次输入。整个文明传输方向就是这样的。十七世纪以后,新的因素开始出现:伊斯兰教徒和天主教徒几乎是前脚搭后脚地开始在南洋建立新型政权,这些政权自然而然也就吸收了一些愿意皈依的人。

伊斯兰教的组织模式是这样的:我们的贤人,通常是一个留学生,他学了一些沙里亚法,因此数学成绩和法学知识这些都比当地原有的印度教和婆罗门教的组织力量更强一些,然后他组织这些人,他可以带这些人去开荒,例如很多大米产区都是他们开发出来的。这个其实跟北美清教徒在没有国家、没有政府的情况下,一帮清教徒自己开荒种地、过感恩节之类的做法是一样的。其实,所谓的政教合一或者是没有国家,就是因为他们的宗教组织实际上能够提供主要的社会需求。例如像《红字》这部小说中讲的那样,一般的犯罪就是由宗教长老、牧师之类的再加上地方上的几个长老审判的,他们这样的比较粗朴的社会也产生不出太复杂的犯罪,用这样的乡里审判的方式、道德跟法律不分的方式就能够解决。例如,女人通奸按说是道德问题,但对他们来说跟法律问题没有什么区别,不讲道德和不讲法律一股脑地用同样的方法惩罚了。这就是所谓的政教合一。这种方式,至少是在荒地上开荒是可以做到的。开荒建立大米生产团体,然后建立香料贸易团体,然后建立香料和大米相互交换的贸易网,通向印度和中东。

然后欧洲人来了以后,这些货物又相应地进一步延伸,卖到了欧洲去。然后天主教徒来的时候也是这样。他们的团体是从哪儿来的呢?当然是这些留学生和宗师吸引了一些本地土族门徒。宗师本人有可能是阿拉伯人或者印度人,也有可能是本地人到阿拉伯和印度的留学生,但是团体的大多数当然也就是原先的东南亚人皈依了伊斯兰教。他们的来源是各式各样的。有原先印度教帝国的太守、郡守这样的大官。这些大官跟这些伊斯兰教团体发生交往的关系是为了好处。他们有了这样的强援,就好像在北洋军阀时代,你跟上海租界打上了交道以后,你的武器装备、贷款的可能性和逃命的可能性都大大加强了,这对你在王朝本身的政治斗争中很有好处。一般的民众、有些最穷困的人则是编户齐民,在印度教帝国之下是纳税的编户齐民,没有什么地位。他们觉得,加入伊斯兰教以后,伊斯兰教的管治还更公正和宽松一些。上层人物到下层人物就是这样的,建立了伊斯兰教的团体,然后这些团体慢慢地就变成国家。国家的苏丹和大臣往往是从阿拉伯和印度进口的,但是底层人一般还是原有的东南亚人。

葡萄牙天主教徒和荷兰新教徒进入东方以后,就跟当地原有的各个习惯法团体打交道。贸易上,等于说,他们实际上跟伊斯兰教团体打交道还比较多,因为伊斯兰教原有的贸易体系已经相当发达,可以有现成的香料和其他东西可以出口。当然,争霸、打仗、海上封锁之类的事情也是免不了的。对于荷兰人和葡萄牙人来说,本地的团体都是些小团体。他们的头目一般来说是教长、甲必丹、苏丹之类的。一般的做法就是按习惯法统治。你们可以向我们的东印度公司称臣纳贡或者是向我们的国王称臣纳贡,但是我们不干涉你们原有的团体。这些原有的团体当中,有很多其实就是早在郑和那个时代甚至是更早的时代就迁移过来的闽越人甚至吴越人。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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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7 19:30:55 |只看该作者
比较有历史记载的就是所谓的施大娘和施进卿那一家。他有一个中文的姓名,姓施,但是在生活的绝大多数方面完全是伊斯兰教徒,做的事情都是不符合儒家伦理的。例如,郑和以明朝皇帝的名义任命他为旧港的商务监督,但是实际上这是一个名义上的东西,他早就是当地商团的领袖了。而且,他们的商团持续了好几代。跟他们的商团打交道的其他伊斯兰教王国,例如淡目王国、帕章王国之类的,把他们家的女儿记载成为公主,把他们家的头领记载成为国王。这就说明,他们在当地的身份实际上就是一个小邦的酋长或者国王——这两者其实是没有任何区别的,只是外人记载起来好像是国王显得更庄严一些一样。据说,他们家的公主是某一个伊斯兰教王国真正的创始人。她是一个很有冒险精神的女冒险家,她自己带着还没有出生的儿子去开疆拓土,生下的儿子就是未来的王国的创始人。尽管正式的史书要把那个男孩子当作创始人,但是实际上是她妈妈干的。同时,伊斯兰教社团当中,他们家的女性也起了很大作用,所谓的施大娘和施二姐之类的,在历史上都是有记载的。他们是比较突出的,但是像这样的人非常多,所以产生了很多从姓氏上就可以看出是属于伊斯兰化中间状态的人。比如说陈马六甲(Tan Malaka)这样的名字,这个“陈”字看上去好像是福建人的后代,但是“马六甲”这个名字说明他已经是本土化得很深了。这种人再过两三代,像现在印尼这样的人是很多的,就是说他连汉字的名字都没有,他就是一个穆斯林团体的甲必丹。

“甲必丹”(Kapitan)本来是“船长”(Captain)的意思,是西方贸易者到东南亚以后,东南亚的土族人觉得这个词的逼格很高,你们的头头叫“船长”,很好,我们的头头也叫“船长”吧,于是大家都一哄而上地叫起“船长”来了。因此,在巴达维亚的荷兰殖民者和马六甲的葡萄牙殖民者看来,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我跟你们这些甲必丹打交道,不管你们是谁,我们都先管你们叫“甲必丹”好了,这些人也自己管自己叫“甲必丹”。他们不是一个民族,而是无数的习惯法团体,他们的头头就是甲必丹。甲必丹的内部管理体系有些是伊斯兰教式的,有些是半伊斯兰教式的,有些是印度教或佛教式的,也有一些像现在被人吹得很厉害的兰芳共和国之类的,它就是金庸小说里面的陈近南的三合会、三点会那种性质的。

但是我们要注意,它们的阶级地位是不一样的:伊斯兰教徒是真正建立了王国和主权国家,苏丹和贵族会议统治下的主权国家;但是兰芳共和国只是一个租地人,它只是苏门答腊西部的苏丹国的一个租地人,它是苏丹国的臣属,它的土地是租来的,不是它自己的,所以它的阶级地位先天就低了一点,伊斯兰教王国衰落的时候它又依附于荷兰人。

这一点跟习惯法的产生能力是很有关系的。比如说信仰伊斯兰教的闽越人、信仰天主教的闽越人和按照三合会宗族标准搞自己的团体的闽越人,他们就代表着三种不同的习惯法生长机制。自发秩序这个东西像干细胞一样,在它的最核心层面是一回事,干细胞是可以分化成任何细胞的,眼睛、肝脏、心脏都可以。只有分化了几代、变成了心脏细胞以后,它才不可逆地不能再变成肝脏细胞了。自发秩序是可以表现在各方面的,习惯法是最关键的,但是语言其实跟习惯法之间是有极为密切的关系的,至少它决定你的天花板的高度。好像是,先天性心脏病的病人如果坐在办公室里面,他跟正常人是毫无差别的,他不会觉得有什么缺陷;但是如果要去攀登珠穆朗玛峰的话,攀登到一定程度上,别人还挺得住,他就挺不住了。事实上,三合会习惯法跟伊斯兰教习惯法和基督教习惯法相比的话,那么差异就很明显地显示出来了:

伊斯兰教习惯法能够建立起苏丹国和印度洋贸易体系,基督教习惯法能够建立起人类所知的所有形态的政体和全球贸易体系;而三合会建立起来的全都是地方性的小国,而且还是没有完整主权的国家,大多数三合会的会长甚至连兰芳共和国都建立不起来。他们只能在马来苏丹国这些国家当依附性的大臣、拿督之类的官,然后为了他们自己的祖国,苏丹国或者其他国家,跟其他的苏丹国打仗。为了在本国当更高级的大臣,相互之间打。可以说是华人杀华人,但都是为了不同的苏丹国而杀,是为了不同的宗主。这就像是基督徒杀基督徒、伊斯兰教徒杀伊斯兰教徒一样,不能说因为他们有共同的文化背景就说他们是同一个国家。他们显然是在一种正在融入其他国家的过程当中,这个过程一旦结束以后,就连华人(其实是闽越人)的痕迹都谈不上了。

当时你还很难说“华人”这个概念,因为“华人”是近代才发明出来的。“华人”的关键就是说,你有儒家文化背景,是使用汉字的,或者两者都有。然而闽越的大多数人,95%以上的人,显然跟帝国的其他居民一样是目不识丁的,他们根本不认识汉字,他们的日常生活其实要靠他们口传的神话传说、家族记录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闽越人的家谱,能够证实是明朝中后期以前出来的,简直没有。明朝中后期就算比较早了。尽管闽越人的家谱当中有开漳圣王这样的说法,但是这很明显是发明的产物,并不是真正能够追溯到五代时代的那个闽越王国,只是为了给自己脸上贴金。这种做法是人人都做得到的。这样的比较初级的宗族体系面临着比较高级的体系的时候,为了求得庇护或者争取更好的机会,它很容易被吸纳进去的。特别是,比较高级的体系,至少是天主教的体系和伊斯兰教的体系,并不会排斥他们宗族内部的规矩。像澳门和马六甲的天主教徒,澳门尤其典型,因为澳门的天主教徒保留了华人的姓名,他们内部的宗族自治体系被天主教会保留下来了。

而伊斯兰教,特别是在东南亚,对习惯法的吸纳也是非常宽容的。它是可以容许,你的顶层是伊斯兰教徒,但是基层小共同体内部不是。它是不妨碍他们(特别是目不识丁的妇女在她教育儿童的过程当中)按照原来的习惯法和风俗习惯生存下去的。这样形成的就是数以百万计的小共同体和几百个大多数在不同程度上受西方殖民者保护的大小王国。

然后接下来就进入了二十世纪。随着二十世纪民族国家在欧洲的兴起,西方殖民者从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的那种习惯法管理体制——“我们只要贸易赚钱,其他的事情我们根本懒得管”,渐渐地向更加规范的荷兰人称为“伦理政策”(Ethische Politiek)的方向转化。“伦理政策”就是说我们要造福人民,不能消极地赚点钱就满意了,我们要修桥补路,建立公共工程,给人民提供教育,诸如此类。这种事情是从法国大革命开始的。拿破仑战争以后,荷兰分为两党:巴达维亚那一党是支持法兰西共和国这一派的,坚决要求启蒙和进步,把启蒙和进步带给他们的臣民;而威廉国王那一派是坚持英国自由主义的,要求确定财产权,实行普通法的财产管理制度,诸如此类blabla。

也就是说,把英国的现代化模式和法国的现代化模式分两路,通过今天的马来西亚的前身和今天的印度尼西亚的前身,输入了东南亚。于是,他们与此同时自然而然就培养出来一个本地的精英阶级。

这个本地的精英阶级受的不再是传统的宗教和习惯法的教育,而是英国人和法国人带来的世俗的教育,因此产生了一帮启蒙知识分子。启蒙知识分子的产生是民族发明学产生的先声。第一批启蒙知识分子基本上都是欧洲混血儿,欧洲人跟当地妇女生下的孩子,他们既不是欧洲人,又不能说是当地的土族伊斯兰教徒或者印度教徒之类的。同时,照他们的文化教养和工作能力来说,按说应该跟欧洲人平起平坐,如果不考虑出身只考虑能力的话。但是实际上由于出身的缘故,他们就达不到这个水准。他们必然地像俄国十二月党人一样,产生了痛苦的思考,开始考虑认同问题。东南亚人民的民族发明学就是从他们开始的。“因苏林德”(Insulinde)这个词跟“巴蜀利亚”差不多,后来被淘汰了,改成了“印度尼西亚”,但它是“印度尼西亚”的始祖。

“因苏林德”是一个荷兰血统的东印度群岛的小说家发明出来的,“印度尼西亚”这个词是英国的学者发明出来的。“马来西亚”是一个德国的语言学家发明出来的。东南亚的民族发明学的族群,其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大多数都不是土族的产物。中古时期是伊斯兰教徒和印度教徒在做,近代以来其实是欧洲人在替他们做。但是他们拿到这些欧洲人的发明以后,并不排除他们可以拿这些东西作为本土民族主义的工具,像马哈蒂尔那样,作为反对殖民主义的工具。

在这个民族发明学展开的过程中,原有的各习惯法团体也展开了各种不同的深度融合。欧洲人开始的全球贸易对伊斯兰教徒和印度教徒有极大的帮助,对儒教徒和三合会、三点会也有极大的帮助,因为你到麦加去、到伦敦去或者到南京去都变得极其方便了。像康拉德的著名小说《吉姆老爷》就是描写一个欧洲人的船长,他开了一艘船,这艘船上坐的是什么人呢?全都是穷光蛋,很穷的穆斯林朝圣者。他因为在海难的时候表现怯懦而抛弃了他们,终生感到良心不安,所以最后又做了一个本地土族人的酋长来满足他的赎罪心理。

以前去麦加是很难的,只有极少数极精英的人才能做到,现在普通的中产阶级都可以去麦加了。因此,在世俗知识分子和民族发明家产生的同时,伊斯兰教的精英团体纷纷到了埃及和麦加留学,推行埃及的蔡元培那一套,就是在伊斯兰教的范围内推行西方的理性主义,坚持论证在伊斯兰教的传统内有理性和科学的传统,把伊斯兰教古代科学传统发掘出来,促使伊斯兰教现代化。

现在中文的《古兰经》的翻译者马坚就是这个学派的弟子。现在的媒体给人一种误解,好像伊斯兰教专出恐怖分子,但显然不是这个样子。伊斯兰教的大多数,就算在现在的话,基本上还是十九世纪伊斯兰教蔡元培和理想主义者的后代,大多数阿訇和学者都是他们教出来的。

在印度尼西亚尤其是这样,印度尼西亚的穆罕默德协会(Muhammadiyah)差不多就是一个伊斯兰教的教育机构,它的主要宗旨就是我刚才说的,基本上就是蔡元培在北大的那一套教育宗旨。因此,这些人也使伊斯兰的团体现代化了。马来的王公贵族,因为他们是贵族,比如说是武吉斯人(Bugis),是以打仗为业的贵族,拿短剑打仗的贵族,他们自然也想到,他们跟纯粹的学者和教法学家是不一样的。我们要学学英国贵族,到英国贵族读书的那些法律学校去读书。这些人的子弟,英国人把他们说成是亲王,但是在本地的意思其实不一样。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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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7 19:32:08 |只看该作者
比如说马来西亚有一位前总理叫做东古·拉赫曼(Tunku Abdul Rahman),“东古”这个词就像西班牙人的“堂”一样,是一个贵族称号。但是这个贵族称号不是一个欧洲式的封建式正规贵族,而是一个本地社会自发秩序产生出来的荣誉称号。“东古”的意义就像是中亚的“巴依”这个词,是民众口碑上说的可敬者的意思,差不多就是德高望重的意思。

“东古”像是日本中古时期的有德之士,有德之士必然是有几个钱的,要不然你也德高望重不起来,但是仅仅有钱是不够的,你还必须有点学问,而且一举一动要显得你真是一个读了圣贤书的君子。就是说,我不会欺男霸女或者说话粗鄙,我真的像是读了孔孟之道而且真的像是践行孔孟之道的君子一样,见了老人我要扶一把,见了孤儿寡妇我要扶一把,而不像仅仅是有钱有势就要欺男霸女的那种土豪恶霸,我是一个有文化的、自觉地用孔孟之道的价值观来要求自己的人。如果我是一个自觉地践行穆斯林皆兄弟、要救济孤儿寡妇、要做修桥补路和各种公益事业的这种伊斯兰教的君子的话,我周围的同胞就会管我叫做“东古”。这是一个荣誉称号,它不一定是传子传孙的。也就是说,你的儿子和孙子如果欺男霸女起来的话,很可能大家就不再叫他们“东古”了。其他什么人如果表现很好,也可能被叫做“东古”。

它是自发秩序的产物,因为它是没法强制的。但是英国人或者荷兰人要跟当地的村民打交道的时候,他自然说是,我一个一个人打交道太麻烦了,就像是科幻小说当中外星人来到地球一样,第一句话就是,请你们叫你们的领导人出来跟我们对话。当地的村民拍一拍脑袋,自然会去找东古出来说话。于是英国人一想,这家伙必定是当地的贵族,于是在他们的记录当中就说“东古”就是一个贵族头衔了。于是,这样的贵族世家就产生出了后来的东古·拉赫曼这样的人。他们因为被英国人和荷兰人认为是当地的头人,自然而然就变成当地的经纪人。英国人要收税的时候,他们就找东古,你们想办法收税吧。有问题需要处理的时候,找东古。而东古掌握了收税权和其他权力,他实际上就由原先非正式的、基于威望的权力变成一种准建制性的权力,就等于是殖民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了。这个地位自然而然会给他带来很多好处,这些好处不一定需要通过直接掠夺的方式。仅仅是通过威望和信用的扩张,很明显,欧洲人带来的先进技术或者开公司、办企业和其他机会,他一定是独占鳌头的。所以,他一定是发财发得最多、势力增长最快的,因此自然而然变成本地的精英阶级。然后他从英国再留学回来以后,自然就更加不得了了。

与此同时,三合会那些党,他们的后裔可以说是苦力社会吧,在三合会原有的组织近代化的过程中间渐渐地变成了黑社会组织。这是第一个阶级下降。请注意,殖民化对伊斯兰教的团体是有保护作用和发展作用的,保护作用是最主要的。尽管镇压也有,例如你要发动叛乱、搞自己的哈里发运动或者是搞宗教上反对西方的运动的话,可能引起军事冲突;但是除了这一层以外,西方扩大贸易体系带来了经济上的好处,去麦加朝圣、到埃及旅行游学带来了文化教育上的好处,而且整个殖民体系对伊斯兰教是采取欧洲式的那种宗教信仰自由的标准。只要有宗教信仰自由,我们把你当作跟犹太教、天主教或新教平起平坐的一个可以自由存在的宗教,那么你的身份是合法的,你是白道上的人。而且不用说,你还是当地的头人。我们欧洲人尊重地方自治,你变成了地方自治的头人。

但是三合会很糟糕,它被英国人和荷兰人认为是跟黑社会的区别极其有限、而且经常作伪证的团体,像莱佛士爵士写《新加坡史》之类的就有这样的印象。他们对伊斯兰教是不信仰也不喜欢的,但是他们不能否认土族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不要说是土族人,就是英国人也有改信伊斯兰教的自由,因为宗教自由的原则是他们不可能公开否认的。你信仰宗教,根据沙里亚法要娶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我们是拿你没有办法的。但是你按照三合会的规矩,集体斗殴,在英国人的法庭上集体作伪证,让英国人的法官判不了这个罪,照普通法来讲这就叫做密谋结社罪。当然一般来说英国人也是办不了的,但是他们并不是不知道。他们知道办不了你,就悻悻地在他们的回忆录中写道,“这些人在他们的黑社会统治下随时都会作伪证,把英国人的法律看得跟放屁一样,把他们黑社会的帮规看得神圣不可侵犯”,总之是一脸的不喜欢。

当然,他们这样还是能够发财致富。干活的苦力是大多数,发财致富、开锡矿、做生意发财的人也有,但是他们的社会地位显然不如伊斯兰教的教长或者村长。英国人虽然不能定你黑社会的罪,但是他心里面知道你是黑社会。而且,你们在欧洲的法律制度下没有地位。三合会虽然没有被取缔,但是它既没有资格作为宗教团体也没有资格作为政党团体。它是在一个灰色地带,依靠殖民官员的睁一眼闭一眼而被宽容,但是犯罪集团的性质非常严重,为体面社会所不齿。信仰了天主教和伊斯兰教的那些华人,他们在进一步上升的过程中间,一点都不高兴让英国人、阿拉伯人和印度人知道他们跟这些有可能参加各种犯罪和斗殴活动的团体有关系。

这个事情,其实你只要看一下旧金山的唐人街就知道了。唐人街那些三合会是以广东人为主而不是以福建人为主的,但是差别不大。那些组织给美国人留下的印象是什么?其中到最严重的时候,有一个三合会的会党头领连女儿都被美国人的法庭判不能由她父亲抚养,要交给基督教的家庭抚养,因为在她父亲家里面抚养的话会把她卷入有组织的犯罪,这是对未成年儿童的严重虐待。美国人说他是有组织犯罪,那是一点也没有冤枉的,但是他毕竟还是一个父亲,得到这个判决以后简直是伤心欲绝,但他也没有办法。这就是所谓的文化冲突,文化冲突的背后是充满血泪的。
后来旧金山的华人,我们都知道,唐人街仍然存在,甚至到现在都还有那些只会讲广东话的人,既不会讲普通话也不会讲英语。但是这些人在美国社会中的地位一定很低,就是说他们基本上走不出唐人街的范围,只能做一些卖关公像和土特产之类的小生意勉强糊口而已。能够走得出去的人都是学了英语,信了基督教,这些人是一点也不高兴跟三合会发生关系的。因此在这一个关口,习惯法的产生能力出现了重大的落差。

我们要承认,穆斯林或者基督徒搞黑社会的也多得很,有很多穷凶极恶的基督徒和伊斯兰教犯罪分子干下的坏事比起三合会这些帮派干下的坏事还要可恶几百倍,但是凡事不能这么看。无产阶级在哪儿都是一样低,但是资产阶级高到什么地步那可就不一样了。坏人或者没本事的人在哪儿都是一样坏或者一样没本事,但是你的群体能够产生出来的最高境界的是什么人,决定了你这个族群的高度。这时候你就不能政治正确和理客中地说全人类一律平等,对不起,有些人就是能够产生出莫扎特,你给我搞一个莫扎特出来看看。

你能够产生出孔子,不错,孔子是一位大贤人,我们把他放在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身边也还算是可以的;但是要产生出埃德蒙·伯克、圣路易或者耶稣基督,你就找不出类似的人。你有的,人家也有,你不能说是你有了孔子而人家没有苏格拉底;但是人家有耶稣和穆罕默德,人家有埃德蒙·伯克和黑太子爱德华,这些是你没有的。就是说,你有的人家都有,人家有的有些东西你没有,人家就高了你一层。等于用数学上的术语来讲,它是一个超集,你是一个子集。你有的东西都在它这里面,而它有的东西有些你摸不到,这就是高度不同。高个子的人跟矮个子的人相比,高度相同的部分每一部分二者都有,但是他高出来的那截你没有。

闽越和南粤这些移民团体和苦力社会产生出来的最高级精英就是三合会的帮主、兄弟帮的帮主,以及有钱但是没文化的大老板,就这两种了,它的社会是很单调的。这说明什么?说明它的习惯法团体生产能力比伊斯兰教徒要差很多。伊斯兰教徒产生出来的精英不仅能够做到苏丹和大臣,而且种类也多得很。沙里亚只是一个总名,它像日耳曼习惯法一样,是有几千种不同的沙里亚。四大法学派有无数种小法学派,其中有讲罗马法的,有讲希腊哲学的,包罗万象,无所不有。它包括了相当于孔子学说的这一派,也包括了更加宗教化或者更加法学化的其他各种各样的派系。所以,有些中亚的伊斯兰教徒就说,我们应该把孔子收编成为沙里亚第五学派,把孔夫子起一个阿拉伯名字叫做阿布·秦政家,按照这个名字,孔夫子就阿拉伯化了,因此我们可以把东亚人全部变成伊斯兰教徒。而且他们绝不像是有些低级宣传家说的那样,伊斯兰教徒来了以后就要灭尽还是怎么样,他们其实是想把东亚的古圣先贤全都说成是古代沙里亚法学家。这样也很有道理,因为沙里亚法扩张的过程就是,他们到异教徒所在的地方,基本上会把异教徒——比如说印度教或者佛教的长老学者收编进来,变成他们的沙里亚法学家,然后举行一次宗教辩论什么的。我们不都是敬天法祖吗?敬天者,信奉独一无二的上帝也;法祖者,使用各自的习惯法也。我们把习惯法拿来比较比较,你就是某某习惯法法学派的宗师了,我们信奉同一个上帝,但是属于不同的沙里亚学派,这样我们不就可以友好相处了吗?你再去麦加朝一朝圣,这对你是有好处的,你不见得会有便宜不占吧。然后过了几代人以后,伊斯兰化的过程就完成了。其实他们在明朝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对东亚的儒教徒用这种方法处理了,而且这种做法在伊斯兰教扩张的过程中始终是有先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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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7 19:34:02 |只看该作者
这一套把戏,马来和南洋的苦力社会就搞不出来。这些苦力社会,他们的精英就没有什么文化。他们只有一些口传的帮派文化,例如相当于妈祖崇拜的这些地方神崇拜。他们的传说是口传的,祭司也是没文化的。我们家族的传说,我们家族什么什么时候给荷兰人当了包工头,包了一大批苦力到南洋来,从此发了财,或者开了锡矿什么的,怎么怎么样发了财,这些口传的传说。三合会有相当于韦小宝各路香主之类的口传传说,还有商人做生意形成的各种口传经验,他们全都是没文化的人。

而伊斯兰教徒和天主教徒尽管血统上讲也包括了很多闽越人,闽越人跟马来人血统上本来就没差别,但是就算是十六世纪从闽越本土移到南洋的那些闽越人,也有很多皈依了伊斯兰教和天主教,以后的华人发明学就没有他们的事了,尽管他们血统上讲跟现在的李光耀他们是毫无区别的。华人发明学的原材料是什么呢?就是这批不识字的苦力社会。有些人变成了有钱人,但是仍然不识字。而伊斯兰教徒的阿訇和学者,他们就算是没有去过麦加,古兰经至少是读过的,他们至少是懂阿拉伯语的。如果他们皈依了印度教,那么印度教翻译成爪哇语和马来语的那几个经典他们至少也是读过的。也就是说,印度教、天主教和伊斯兰教精英,最差最差,就算是本村的土牧师,他也是识字的人。

苦力社会是,下南洋的人基本上都是失败者,没有什么正经的儒家学士,连朱舜水那种人都没有。或者是出来闯天下的穷人,或者是根本没有汉化或者儒化的土族人。根据几千年以前就已经存在、后来一直还存在的独木舟原始贸易线跑来跑去的这些人,只有原始部落的那些知识,没有儒家的高级文化和任何的高级文化知识。这些人当中,被印度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同化的那些人就不算是他们的一员了,没有被同化的那些人构成了十九世纪初叶的马来苦力社会。他们没有高级文化,因此自然而然的,一方面是不断地被其他的传统所吸纳,另一方面就是,没有被吸纳的人的社会地位始终很低。你就算有几个钱又怎样?别人,伊斯兰教徒、基督教徒和印度教徒照样也有富翁,而且人家的富翁有法律保护;而你的富翁的钱跟黑钱差不了多少,一有风吹草动的话人家很可能说你这是非法财产的。

这种局势一直延续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这些人当然痛苦地感觉到,他们在殖民地社会的地位是很低的,不仅比作为统治者的欧洲人低,甚至是比印度人和伊斯兰教徒更低。这事就涉及一个认知图景的问题了。你就要按照我某一次曾经说的逻辑,你要说这是你自己的错还是别人的错。

如果我是火星人的话,我就要说,你们都有错。欧洲人难道不能更仁慈一点吗?你们看到这些人比较弱逼,你们作为基督徒,多做一点好事、给传教士提供一点方便不行吗?法律制度上网开一面不行吗?土族社会,你们为什么自己这样不争气?

但是如果你自己是土族的话,你不能按照火星人的方式说话。你如果说这都是帝国主义的错或者穆斯林的错的话,你就算是完蛋了,因为你的心态自然就会搞出我应该怎样打击他们报复他们。我在这里像一个客人或者外人一样,尽管我们家可能世世代代住在这里,比某些阿拉伯人和印度人来的时间还要早,甚至可能我们从历史没有记载的、记忆所不能溯及的远古就是这样的,但是我在这里的地位始终是一个局外人或者侨民;而他们呢,要么是统治者,要么就是公民,是政治社会的一部分。我完全被排斥在政治社会外面,我挣下来的东西都没有安全保障。这样的话,你可以往哪个方向去做呢?你可以加入他们原有的政治团体,也可以创造自己的政治团体,也可以寻找一个依附者。

这时因为已经是十九世纪末期,他们在英国人和荷兰人的统治下已经发了一点点财,这些财在欧洲人的标准来看不算什么,而且没有保障,在伊斯兰教徒和印度教徒的标准来看也不算什么,但是在大清帝国臣民的标准来看是挺不错的。这些人的钱跟广东人和福建人的钱差不多,也许跟吴越人的钱差不多,他们比湖北人、四川人要富裕得多了。在河南人、山东人和河北人眼里面,哇塞!你简直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人物呀。随时回乡旅行一下,到唐山旅行一下,随手扔几颗小费的银子,我们一辈子都没有见过呢。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就描写过,一个广东的乡下人,看见一个咸水妹回来,家里面随手搁着几箱银子,就经受不了诱惑,偷了一箱银子,跑回自己家里面,被自己的爸爸痛打了一顿。他爸爸说:“你竟敢做贼,我们家几代人都没有挣下一箱银子,你居然这几天依靠做贼偷了一箱银子,我要捆你出去见官。不过念你是初犯,让你去找原主人赔罪。”后来又展开了其他的故事,但是就没有关系了。银子是什么?不过就是一张钞票罢了,普普通通放在桌子上的钞票并不值什么钱。所以那个原主人看到他这么做反而感动起来了,说:“哎呀,我真没想到你们一家人都是老实人。我值钱的东西是放在保险柜里面的,我放在桌子上的东西都是零花钱,丢了也没关系的。我本来也不打算追究的,没想到你们这么老实,还给我送回来了。我太感动了,你们这家人真是好人。”后来的故事就不讲了。

这就可以看出,南洋人心目中的一点点零花钱在普通的广东乡下农民眼里面都是很了不起的大钱了,对于北方人来说那就更不用说了。因此,他们有一定的利用价值。在十九世纪末,太平天国之乱已经过去了,南洋风雨飘摇,三合会的反清运动从来没有被彻底镇压下去,现在又死灰复燃了。接着,孙中山和其他什么人也闹起来了。他们开始考虑,钱总是重要的,我们要搞反清活动,自然要钱,我们可以加入三合会。孙中山他老人家就是洪门的洪棍,他的目的当然是为了筹款。你那点钱,在英国人和马来西亚的本土人看来算不上什么,但是我拿回去,拿到广州去闹一闹革命的话,大清朝的官员是很头疼的。大清朝的官员当然也有相反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我要跟革命党作对,另一方面,就算我不跟革命党作对,甲午战争以后大清的财源实在是十分困难,我们大清朝不改革开放是不行了。改革开放的一部分就是要招商引资,招商引资的一部分就是要请南洋或者旧金山这些发了财的华人回广东来,你们投资呀。我们大清朝虽然严格镇压革命党,但是对于不涉及政治的新学和实业,能给我们大清朝挣钱的,我们还是欢迎的。但这些事情不能没人管理。这样一来,我们满人当中没有合格的人,搞科举的虽然没有合格的人,但我们还是可以用客卿。

美国人蒲安臣可以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当差,代表大清国出使西欧各国,南洋华人为什么不可以?这里是不是有一个香港律师,听说他叫伍廷芳是不是,他一辈子都是在马六甲混的,他还到伦敦去读过书,读完书回来在英国殖民地香港开业做了一个律师,听说他很熟悉南洋这些事情。我们给他升官,让他发财,任命他做我们大清国的外交官,到新加坡去做一做领事,然后再到美国和墨西哥去当一当差。他的任务是什么呢?一方面要防止孙中山那拨人给我们捣乱,另一方面,我们要说服这些南洋的华人:“亲爱的,你们不是觉得你们在殖民地左右不是人吗?我告诉你们,现在不是乾隆爷那个时代了。乾隆爷那个时代你们私自下南洋,按反贼算,我们杀你全家;但是现在我们大清国已经改革开放了,往事既往不咎。现在你们只要认我们大清国,我们承认你们是我们大清国的臣民。这样一来,我们派一个领事去,根据领事裁判权,在欧洲人面前保护你们的利益,以后你们就跟伊斯兰教徒和印度教徒平起平坐了。以前你们没人保护,现在我们大清国领事保护你们。你们是华侨了,好不好?”当然,有一部分人就听了他们的话,变成了华侨。

领事裁判法正式的叫法应该叫做司法自治,就是说各人用各人的习惯法。比如说,英国人在上海,由英国领事召集一批英国陪审团,按普通法。法国人呢,法国领事召集一批法国陪审团。但是,他们高贵的英国人和法国人是根本不屑于管你大清国的事情的。如果你大清国的臣民跑到上海租界里面来犯了事,我们欧洲人的法庭根本不会审你,但是又不能不管,那么怎么办呢?上海道不是有一个道台吗,我们有习惯法,你们也可以有习惯法呀,你们请上海道道台来自己举行会审公堂。然后有趣的事情就发生了,这件事情其实在蒙古帝国时代就已经发生过。蒙古帝国也是搞习惯法审判的,蒙古人用蒙古人的习惯法,中亚各部族各自用各自的习惯法。然后他们灭了金和宋以后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一批人居然没有自己的习惯法。他们如果犯了罪,是听任县官老爷打板子来决定的。天下居然还有这种贱民,我简直感到不能理解。但是我们既然拿了你们的钱,而且统治了你们,算了算了,我们就拿你们乱七八糟的狗屁法当作习惯法来处理吧。你们原先不是有一拨叫做士大夫的人吗,把他们给我叫来,按照习惯法的方式审理吧,你们原先怎么干就怎么干。于是,上海道的道台和厦门的地方官在鼓浪屿的工部局和上海的工部局内部扮演了一个沙里亚法教法学家的角色,或者是扮演了一个英国领事的角色,你可以按你的习惯法审判。
当然,他们找出来的习惯法只有两种:第一就是大清律,其实就是“大明律”上面换了一个字,像“大明门”改成“大清门”那样变成了“大清律”;第二就是儒家宗族长老的习惯,这些习惯跟伊斯兰教的习惯法比较起来就显得非常简单了,他们只能够处理什么不孝之子、宗族大房二房之类的法律纠纷、还有男孩子可以继承土地而嫁出去的女儿没有份这些事情。

英国人的看法就是,我日……很野蛮嘛,但是干我屁事,你们习惯就好,欢迎你们继续习惯下去。于是,一直延续到现在,就有了香港的丁权。丁权的实质就是,这些土地在英国人来以前是你们宗族的,我们英国人以尊重财产权为本,是你们宗族的就是你们宗族的。你们宗族的规定是只准男孩子继承不准女孩子继承,很好很好,那我们也就把这些东西记载在本地习惯法的法典当中,这就叫做丁权,女孩子没有份。然后后来因为英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涉的缘故,又载入了普通法,丁权一直维持到现在。这就是英国人执行习惯法的方式。

于是,大清国的领事到了南洋以后,到了新加坡、吉隆坡、巴达维亚和其他地方以后,就像是上海道道台到了上海租界或者是何如璋这种人到了大阪长崎一样。何如璋在长崎的主要任务是当司法官,他像是县衙门在松江府审案一样,他在长崎审案,但他不能审日本人,他只能审长崎的清国侨民。而且,长崎的清国侨民当然是自愿选择的。如果你自己在文化上忠于清国的话,你有了纠纷可以找领事审;但是你如果非要信仰基督教,变成一个日本基督教徒,那你就要按照日本明治维新以后的法律对基督教徒和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你就变成日本新式法庭的审判对象,就不能由何如璋审判了,何如璋他老人家作为领事,是不能派捕快去抓你的。

司法自治是愿者上钩。例如,斯宾诺莎原来是犹太人,所以犹太人就说你欺师灭祖,简直不是犹太人,我们要审你。但是他说,老子不信奉犹太教,怎么地?然后犹太教就只能为他举行葬礼。大家都清楚,这家伙以后不是犹太人,我们不认他了。他继续在荷兰过得好好的。这就是司法自治。司法自治是最符合自由秩序的,因为它完全是愿者上钩。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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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7 19:35:18 |只看该作者
大清国的南洋领事是全世界华人发明学的第一波,它在世界范围内第一次为“华人”划出了边界。如果我们说“华人”这个概念是怎么来的,那么它是分三代的。第一代“华人”的正确定义就是,大清国外交官和领事根据西方国家和伊斯兰教国家普遍推行的司法自治的规矩,在全世界各地网罗来的愿意接受大清国领事司法管辖权的这一拨入,就叫“华人”。他们不是按照种族和血统分的,而是按照自愿选择的司法管辖权。这就像是美国最近川普想要取消出生公民权时引用的那句话那样,在美国司法管辖权之下,这个司法管辖权之下的花头是非常多的。蒙古帝国治下的居民并不等于蒙古习惯法管辖的居民。例如基督教的居民,他们是基督教司法体系管辖之下的,但是他们仍然可以效忠于蒙古帝国,从蒙古帝国得到俸禄,然后给蒙古帝国提供技术服务或者其他什么服务。这是第一代“华人”,它产生于伍廷芳那个时代。当然这样一来,司法管辖的结果就是,领事官还有跟领事官打交道的像伍廷芳这样的极少数南洋华人有了一定的儒家文化修养。领事官肯定是大清国的大臣,他必然是四书五经读出来的,跟他打交道的那些人也可能是受他影响。但是大多数苦力,无论有钱没钱,仍然目不识丁。同时,正如国耻教育告诉我们的那样,大清国在外交上是极其不NB的。他们向南洋华人要钱,跟革命党人一样地十二分积极;但是要回馈南洋华人,做的成绩十分差劲。因此有很多南洋华人就觉得,日你大清国,我受你的保护,白白给了你这么多钱,回到家里面还给你招商引资,干了各种事情,结果你们的衙门照样给我各种贪污腐化,敲诈勒索,弄得我的企业经营不下去,而给我的保护在哪儿呢,反正我是没有看到。我还不如去找一找孙中山,希望孙中山先生给我建立起一个像模像样的中华民国,在这里我们能够像西方列强一样扬眉吐气,然后我拿钱去捐助孙中山吧。有很多人就是这样被大清国逼成了孙中山的革命党,但是大多数人——特别是那些比较穷的人只是觉得,我上了当,我以后不再上当了,给了一拨钱我就不给了,其他的事情我也不做,我也做不了,于是他们还保持着原有的样子。

于是,历史时针继续向前运转。北洋大体是一个清联邦,它的一切政策都是清帝国政策的延续。它派到南洋的领事也是大清国那一套,基本上没有改变基本格局。但是,北伐战争、苏联加入和国民政府改变了这个基本格局。国民政府作为一个比北洋和大清管治能力强得多的列宁主义政党,它的“大有为”性质更要大得多,也就是说它花的钱要更多,因此它更加缺钱。因此它有必要把它在南洋本来就有的募捐机构进一步升级,同时把它的民族发明学推进,因此产生了1930年代的第二代、也是最关键一代的华人发明学。

这一代华人发明学建立在“帝国主义压迫我们,我们要在国民党的领导之下建立一个新中国,替我们扬眉吐气”的基础上。请注意,这一套跟共产党现在的宣传很相似,但是这一套宣传是国民党发明出来的。共产党至少是到七十年代以后,甚至是到1990年代以后,抱着收编、统战和消灭国民党的目的,才把这一套吃下来。因为直到1990年代,旧金山那些地方的很多华社仍然是国民党上述意识形态的产物,如果共产党不把这一套意识形态接下来的话,他们也实现不了打击和收编国民党的目的。这一套在南洋的直接结果就是,我们以前为什么不行呢?因为以前缺少一个列宁党的正确领导。列宁党的领导不能像以前的统治者那样只管表面上那一套,我们要深入基层。以前你们是华人,你们说你们受了孔孟之道的影响,第一,孔孟之道是落后的意识形态,第二,你们大多数人学的孔孟之道还只不过是从看戏或者其他通俗文化得到的,你们连字都不识,你们怎么能算是华人呢?但是,要让你们识字,如果要让你们自愿上学的话,占人口大多数的人都会说,老子我上不起,而且我的孩子十岁就出去打工,赚的钱比上学的人赚的钱多得多。你们广东人上学,识了字以后可以当举人,将来可以做官;我们马来华人上了学、读了四书五经、识了字以后顶个屁用,英国人又不会让我们的举人做官,我们白痴啊,我们还不如让他们到商店里面去当伙计,早点出来赚钱好。因此,他们的识字率甚至比广东和福建更低。这样做是不行的,这样做下去,很明显,要么你们始终是穷困落后,要么你们产生出自己的精英阶级以后都被伊斯兰教和基督教收割走了,华人越来越少,精英阶级根本没有。这个问题需要解决,当然要靠知识分子。旧式的知识分子为了赚钱而开学堂,改变不了这种局势,所以需要有一批革命理想主义者。如果你翻看南洋华人的历史,你会发现,南洋的所有新式学堂和现代化的报刊杂志都是1930年代起步的,它们的主持者清一色地都是国民党人。比如说像余光中他们家就是干这一行出身的。他们有一些是南洋本地的资产阶级,有了一点钱,但是又不高兴跟着西方殖民主义者或者伊斯兰教徒走,想要自立门户,但是自己的资源又不够。如果你自己的资源不够,那你有两种办法:第一是你本人慢慢积累,说不定半路上就被别人收割走了也有可能,但是你必须等待不确定的未来;第二种办法就是你找一个靠山,国民党找苏联是这个原因,而南洋华人这些人找国民党也是这个原因。

另一些人就是赤裸裸的南京人或者广州人。但是无论如何,他们都是在南京接受的训练。他们到了南洋,大办新式学校,大办报刊杂志。他们发明了今天的“马来华侨”这个概念。“马来华侨”一开始就是一个反帝国主义概念。英国人,包括直到现在安德森本人在书中还很不高兴,因为照他看来,这些人根本不是一家,在种族上和文化上从来不是一家,他们说的语言彼此谁都听不懂,把他们硬要发明成为一个民族是极不地道的。而且,把他们原先是几千几万个无数的小的甲必丹通过新式学堂的士大夫阶层发展成为一个马华协会或者马华总商会这样的团体,他们就对殖民统治构成潜在威胁,这意味着他们的金钱和效忠都指向国民党南京政府,这是非常严重的事情。

英国人在南洋的统治是因俗而治的,轻徭薄赋,它基本上不要你什么,它的管治是消极的管治。你一定要找普通法的法庭打官司,你是自愿的,那你就交点诉讼费打官司吧;但是你如果要到伊斯兰教法庭或者按照三合会的规矩自己解决的话,英国人是根本懒得管你的。因此,这样一个政府需要的钱是很少的。所以南洋华人能够发财,因为英国人的统治是廉洁的,同时收税又收得很少。大清国的税收虽然不重,但是腐败很严重。在大清国发不了财致不了富的,到了南洋,你摆脱了那些贪官污吏,你立刻就发财致富了。这就是下南洋的主要动机之一。这其实也是一个秩序落差的问题。你们这些人在大英的保护之下发财致富,然后把你们的钱交给了国民党,然后国民党跟苏联联盟,打出了反殖反帝的旗号。而且要命的是,国民党在马来、南洋建立了自己的党部,这个党部就像二号政府一样,跟大清国和北洋政府的领事就不是一回事了。大清国和北洋政府的领事搞的是司法自治的老规矩,他们跟伊斯兰教的阿訇和英国领事、法国领事、普通法官员一样,是消极的,你不来找他,他就不来找你,他不会主动去传教或者主动去找你;而国民党的党部就是一个典型的列宁党,它动作起来是要建立一系列基层组织,结果英国殖民者还没有基层组织,你的党部已经遍布了南洋各个华社,这不是要搞叛乱是什么?你们国民党人当年是怎样制造沙基惨案,是怎样收回九江和汉口的英租界的,不都是这么搞起来的吗?先由党部把群众组织起来,然后一帮妇女儿童往前冲,冲到英国警察局前面。你说英国警察开枪不开枪呢?开枪,全世界进步舆论高呼侵犯人权;不开枪,你们进了警察局,敲锣打鼓欢迎国民党进来,“我们收回了英租界,实现了反帝外交和革命外交的一个重大胜利”。王正廷他老人家是专业干这个的。这个事情按照远古邪恶的词汇就叫做碰瓷,但是国民党的革命外交完全按照碰瓷的方式进行。你能够在汉口和九江干这种事情,谁知道你在新加坡不会照样干?这事不能不防。因此,华人一开始就具有准敌侨的身份。

人家不明确声明你是敌侨,但是你做了华人以后就使得英国人必须推行下一步建制化了,消极管理必须转化为培养土族精英阶级。哪些精英阶级值得扶持呢?显然就是接受了英国教育的那些马来王公贵族的子弟,就是东古·拉赫曼这些人。这些人所受的教育是英国式的。在英国的时候,习惯于跟英国子弟在公学打猎、猎狐、赛马这些,当然也很会讲英语,过英国人式的俱乐部生活。他们的利益跟英国殖民主义的利益不可分割地绑在一起。因此我们要扶持他们,推行英国人让权放利,让权放利就落到了各土族团体头上。这时如果华人团体仍然是甲必丹的领袖的话,他们必然也是让权放利的结果,当然他们也会像是马来贵族一样得到一部分地方自治权。假如这种事情发生的话,那么马来联邦就不会只有几十个苏丹,而是会有几十个苏丹和几十个华人甲必丹,这几十个甲必丹将会和那几十个苏丹构成马来联合邦的主权者。而现在的情况是,马来西亚的主权者全都是那些苏丹或土族部落的头领,华社一点也没有。

但是这是十九世纪末以后的操作。十九世纪初以前,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这个区别是不存在的。双方看起来还是(如果这还能算是双方的话,应该说是多方),大家是都有的。各种土族头领,甲必丹也好,部落酋长也好,属于华裔的是很多很多的。搞到现在,一个也没有。这就是1930年代华人发明学制造出来的第一个结果。它非常有效地消灭了闽越人和南粤人的后裔在统治者这个阶级占据一席之地的可能性,这就是它做出的第一件伟大事业。

第二件伟大事业就是,既然英国人开始让权放利了,马来联合邦的统治者会议开始运作了,下一步自然就是进去参与。不可能只有王公贵族,中产阶级自然也有,讲马来语的中产阶级也要参政。于是,中产阶级的马来民族发明家就产生了。这就是马哈蒂尔和巫统的诞生,他们代表着出身不是贵族、但是在英国人统治下获得了中产阶级地位的马来人,他们还用马来的土族语言。国民党开始办华语学校的时候,他们也要开始办马来语学校了,而且由于统治者是他们自己的人,他们可以得到政策优惠。他们的子弟从马来语的普通学校毕业以后,他们又不是王公贵族,他们只能当医生律师,变成中产阶级。他们参政以后,就是组织民族主义政党。于是,他们开始提出各种民族发明学的方案,包括泛马来民族主义的大马来联邦、各种更小的邦国的民族主义和各种民族发明学的模式。最后得出的模式是现在看到的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但是最大的马来民族发明模式是要把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整个南洋都包起来,建立一个像泛斯拉夫国家、泛阿拉伯国家和汉族国家这样一个超级大国的。而且马来人比起汉语来说有一个优势,就是马来既是种族又是语言。讲马来语的人遍布整个南洋,可以建立一个全东南亚的大马来国。而马来种族的范围甚至更大一些,扬子江以南全是马来种族,它可以建立一个超大型的马来种族帝国。三十年代纳粹种族主义还相当流行、还没有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时候,这种学说在暹罗和马来都有很多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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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7 19:36:54 |只看该作者
大泰种族民族主义,当然是包括今天中国西南部各省和整个中南半岛在内的这样一个超级大泰国。它的领土从今天的宜宾一直延伸到马六甲海峡,缅甸、泰国、老挝、柬埔寨这些地方全都包括进去了,这样的马来种族主义当然是包括从扬子江一直到澳大利亚的所有地方。当然,最后得势的是像巫统代表的这种比较有节制的、根据英国殖民地原有的边界划出来的马来民族主义。于是,极化你是知道的,原先大家一个人都没有搞,一个人搞了以后,其他人也会同时跟进。马华民族主义在国民党的支配之下和马来民族主义各自争取自己的中产阶级。而顶层和统治阶级就只有伊斯兰教和印度教才有,华人这边完全没有,所以一开始双方的阶级地位就是高下立判。

然后接下来,马华民族主义是国民党的一个分支,抗日战争爆发以后,国民党从马来西亚搞到的钱比从广西还要多,于是英国人开始说,马来这样下去岂不是要变成国民党的一个行省了?而且移民还在继续增加,这样下来,华人的人数超过了马来人的人数。我们注意,这不是种族消长,而是相当于宗教传教运动和政党招募支持者。什么是马华?你同一个人,可以选择做伊斯兰教徒和马来人,也可以选择做国民党的支持者和马华,就看你政治上的选择如何。这就像是,十九世纪末期,同一个人,他是匈牙利人还是斯洛伐克人?他在法律上是奥匈帝国的臣民,是没问题的,但是如果他让他自己的女儿去上匈牙利语的学校,以后他们家就变成匈牙利人了;上斯洛伐克语的学校,就变成斯洛伐克人了。这块地方是要发明一个历史上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像巴蜀利亚一样闻所未闻的斯洛伐克民族呢,还是要继续做奥匈帝国的臣民呢,还是要根据历史上有一定基础的、大家曾经听说过的匈牙利王国发明一个独立于奥匈帝国的匈牙利民族呢,这是不好说的事情。

大家都是民族发明家,斯洛伐克民族发明家和匈牙利民族发明家都想推翻万恶的奥匈帝国,建立自己的独立民族国家,但是匈牙利民族发明家把斯洛伐克民族发明家恨得像是今天的国民党恨诸夏那么恨。我们匈牙利人闹过几次独立,被奥地利人镇压得很惨,我们是有根据的独立;而你们斯洛伐克人,我们什么时候听说过历史上有一个斯洛伐克王国,你给我拿出来看看。保加利亚人的情况也是这样的。希腊人恨保加利亚人比恨土耳其人还要厉害。希腊人的意思是,我们推翻了土耳其人,光复大明,我们希腊东正教徒独立建国,从特拉布宗、布加勒斯特一直到塞浦路斯都是我们希腊的。从什么时候开始你们东鲁米利亚的希腊东正教徒说你们是保加利亚人的?保加利亚人是什么呢?保加利亚人是入侵我们拜占庭帝国和奥斯曼帝国的蛮族啊。你们这么说难道不就是说,你们山西人说你们不是汉人,说你们是沙陀人,是鲜卑人。你有没有搞错,沙陀人和鲜卑人不是跟满洲人一伙的吗?我们反对满洲人,光复大汉江山,难道是为了赶走满洲人,把沙陀人和鲜卑人给请进来?但是你们偏偏就这么做,那么我们反对奥斯曼帝国干什么?阿瓦尔人也好,保加尔人也好,不都是跟奥斯曼突厥人一样的异族吗?你们居然会去认这些异族。但是保加利亚民族发明家就是把这事给干成了。民族发明就是这样一回事。

它的本质跟宗教信徒招募新信徒和政党领袖招募新党员的做法是一样的,它跟种族没有关系。种族不可能在几代人之间发生戏剧性的改变,但是认同是很容易在三代人之间就发生戏剧性的改变的。保加利亚人在1821年还在反清复明,为希腊人而拼命死战;到1878年就开始拼命反对希腊人了。

然后这场认同的战争就随着华人的发明和马来人的发明顺利地展开,一直发展到1960年代的冷战。这时,随着冷战因素的加入,英国殖民主义当局和美国冷战当局在贵族阶级后退、中产阶级崛起以后,毫不犹豫地把票投在了伊斯兰教徒一边。无论你们发明的是大印度尼西亚还是小印度尼西亚,大马来还是小马来,无论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我们英美只认一件事情:你是反共还是不反共。你如果做了苏联的走狗,把东南亚变成了美国防线上的一个弱点的话,管你是谁,我们都要打你;反过来,如果你们在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跟我们站队正确,你们信什么宗教、建什么国家,那是小事一桩。

我们西方自由世界是宽容的,你们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土耳其还是北约成员呢。我们没有说你们不能信仰伊斯兰教,当然我们更没有说你们不能建国。殖民主义结束以后建立了很多国家,我们唯一的标准就是,你是反共还是亲共。只要是亲共的话,我们无论如何都要打你;反共的话,我们无论如何都要扶你。于是根据这个逻辑,民族发明学进入了第三阶段,“华人”变成了共产国际的一个白手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跟中华民国争夺南洋的势力,以“华人”为白手套,发动叶剑英和周恩来的颠覆活动,就开始展开了爱国主义的竞争。这个爱国主义的竞争,我不用介绍,因为现在的格局还是基本一样,大家都看得出来是怎么进行的。“国民党腐败无能(请注意,这句话是国民党说大清的话,现在用来说国民党了),你们南洋的华人如果相信中华民国派到这里的领事或者国民党党部的话,你们要倒霉的。我们共产党人打倒了假革命的国民党人,现在要给你们带来真正的反帝革命。只有共产主义革命成功以后,你们才能获得真正的平等。”

然后伊斯兰教徒回答说:“共产主义去死,我们伊斯兰教的基本逻辑跟共产主义的逻辑绝对不能相容。只要英美愿意承认我们的宗教自由,如果进一步还愿意承认我们的民族独立的话,我们坚决跟英美站在一起。”于是接下来的事情就是自然的,反共和排华在南洋是一回事。但是因为是由英美主持的缘故,实际上他们做得并不很过分,就是把地下党给收拾了一下。普通的没有政治背景的商人,你愿意发财或者愿意使用汉语的话,还是可以照旧。尽管印度尼西亚人有的时候通过了反对汉语教育的法,但是从来没有认真执行过。你高兴办汉语学校,还是可以继续这么做。

但是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你培养出来的精英阶级就只能是左派报刊的杂志主编诸如此类的人,顶多就是知识分子,不可能更高级了。知识分子培养习惯法的能力是很差的,因为知识分子是经营意识形态的人,不是搞法律的人,法律是精确到细节的。例如,沙里亚法的法官要说,你们家的女儿嫁出去了,女婿要来分家产,我们根据我们这一学派的沙里亚法,怎样根据伊斯兰教的传统,要分得你们大家心服口服。这跟我老人家个人的利益是有关系的,因为我的司法自治不是强制的,你用不着叛教,如果我判得让你们不高兴了,你们下一次去找别的沙里亚法的法官去,我老人家就收不到这笔诉讼费了。我同时也是一个收诉讼费的商人,我像普通法的早期法官一样,我之所以要判案是为了收钱的,我不是大公无私地来给你搞意识形态建设的。所以,我要尽可能地让尽可能多的人满意,哪一个人不满意,他以后就不来找我了。如果我居然能使四分之三的人满意甚至所有人都满意,那么一方面我自己扬了名,我是一个好法官,另一方面我以后赚钱的机会大大的有。我个人的经济利益和我发展规则的能力是连在一起的。例如,原有的沙里亚法,比如说我是哈乃斐学派的,在某个细节上没有特别规定,例如出现了原先在穆罕默德时代或者在阿拔斯时代没有出现过的新情况。

例如,这一家有个女儿到英国留学去了,她嫁给一个异教徒,然后她就回来争遗产。按照往常的规矩的话她根本不会回来争遗产的,但是在现在的条件下她理直气壮地回来了。她说,我要争遗产,你们不要以为我是一个女人就不行,我告诉你们,我丈夫在英国可是一个大人物,马来西亚联邦派到英国的外交官要搞院外活动的时候可少不了他,你们看着办,是不是要歧视我。但是比较保守的那一派本来已经把遗产分光了,他说,你这个女孩子都回来争遗产了,那么别人家的女孩子也回来争遗产,这怎么得了,我们的规矩要全垮了,反了反了,无法无天了,原先受损的那些人跟你没完。

好吧,这就是考验你造法能力、发明规则的能力的一个关口。

你就不能像海瑞这样的儒家士大夫那样闭上眼睛说,长辈永远有理,男人永远有理,我能解决一切问题。这样粗糙的办法,你也可以解决,但是你会搞得自己众叛亲离。你判一个案子下来,把四分之三的当事人给得罪了,以后你就没钱可赚了。没钱可赚,以后就没有人跟你拜师学艺,你将来只能领退休金的钱,你就会非常悲惨。所以你必须开动你的大脑,怎样想出来办法能让大家摆平。比如说,让我做这个沙里亚法的法官,我就可以想,我们是不是可以创造性地发展一下穆罕默德的沙里亚法,我们不改动原先的传统。

原先的伊斯兰教传统说是男孩子要继承,是可以的,但是一个在英国有某种地位的女孩子,我们可以不按照男女继承权差异这条规矩办,我们可以按照沙里亚法的其他判例办。例如,沙里亚法是不是优待有经人的团体?有经人可以按照他们的习惯法办事。同时,我们伊斯兰教徒曾经长期在基督教徒、俄罗斯人和英国人的统治下过日子,当然也产生出了一些新的判例。比如说,我们在穆斯林的正统君主下过日子是怎么样,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异教徒做了君主,我们还得效忠于异教徒,我们怎样才能把效忠于异教徒君主这件事情说圆?这件事情已经有一百多年,已经有很多关于我们应该怎样效忠异教徒君主的先例了。马来西亚就是一个英联邦国家,我们的苏丹已经效忠于英国女王了。我们允许英国女王的臣民享有某种权利,并不影响我们本国的其他女孩子没有继承权的现实,而只是英国作为我们苏丹的宗主国,我们苏丹作为英国女王的臣民,我们又是苏丹的臣民,我们苏丹的臣民必须尊重苏丹的宗主英国女王的臣民。如果我们不这么做的话,我们不忠不义,因为我们的苏丹已经下过诏书了,教导过我们苏丹的臣民都要忠于英国女王,而我们1860年或1830年的某某某大法学家已经说过了,苏丹陛下的这个诏书是完全符合沙里亚法和穆斯林传统的。你们如果不想欺师灭祖,就要记住,就要遵守这些大法学家的规矩。我把这笔财产判给她老人家,不是说我承认这个女孩子有继承权。我是承认这个女孩子的丈夫作为女王陛下的臣民和苏丹陛下宗主的臣民,享有苏丹陛下授予女王陛下臣民的所有权利。这对于那些没有嫁给英国人的其他女孩子的权利,既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因此,你们双方都满意了。你这个得罪不起的嫁给英国人的马来女孩,你得到了你想要的财产,我想你可以满意了;而其他人呢,你们可以放心,除了英国人以外,你们在自己社团的内部原先得到的东西不会因此受到损失。这样就基本上可以把问题摆平了吧。

我做出这个判决以后,我的声望就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于是我做出的这个判例就纳入了我这个学派的沙里亚法传统。什么叫做造法?罗马法国家训练出来的法学家,更不要说是共产主义国家训练出来的法学家,一般不懂造法是怎么回事。造法就是拍拍脑袋,像我刚才这样做。

我刚才就做了一个造法实验。如果我造法成功了,这个女孩子和女婿不闹事,她的其他的男性亲族也不闹事,大家都觉得,哎呀,您老人家真是一个聪明人呀,那么我就造法成功了;如果他们还要继续闹的话,那就说明我造法失败了。这就叫造法。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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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7 19:38:04 |只看该作者
当然,我们不用说也可以看出,第一,所有汉语教育培养出来的知识分子,造法能力都是极度低弱。他们可以做专业技术人员,但是如果做了涉及政策和法律方面的业务的话,他们唯一能够胜任的就是去做意识形态知识分子。而且在这方面,新派知识分子还不如旧派的三纲五常的儒家习惯法。可以说,左宗棠他老人家在组织湘军以前,在湘阴老家给他们自己的乡亲们根据四书五经评理的时候,他造出来的法比起现在国民党和共产党的知识分子根据什么中华民族大义和共产主义大义造出来的法还要造得更合理。可以说,根据意识形态造法的结果必然是,你总会得罪大多数人的。什么叫做根据意识形态造法呢?比如说,湖南乡下、毛泽东的老家出现了类似的情况:一个女孩子和女婿跟男孩子家里面争遗产。红卫兵来给他们判,他就会说:“毛主席教导我们打倒封资修,你们这些万恶的贫下中农,我要查查你们三代里面有没有地主阶级。毛泽东和共产党是中国穷苦人民的大救星,他把地主阶级的土地和财产分给你们,带着你们闹革命,使你们翻了身,你们理应跟着共产党走,把那些封建礼教的旧文化踩在脚下,踩上一万只脚才对,而你们居然根据封建礼教来歧视女孩子。这个不行,我们要深挖一下阶级根源。第一,我们要发动本地贫下中农来批斗你一下,让你好好改一下你的封建思想;第二,我们要查一下,你是贫下中农……好吧,那你的封建思想是从哪儿来的,你爷爷是不是地主阶级呀?你爷爷也是贫下中农……那你祖爷爷是不是地主阶级呀?你祖爷爷的祖爷爷是不是呀?我查一查你的十八代祖先,总能查出一个读书人来。查出一个读书人,我就找到阶级根源了,原来你从反动封资修的代理人孔老二那里学来的这些反动观念是从那儿来的。很好,我们要考虑一下你的贫下中农资格,我们召集本地的贫下中农给你重新划一下成分,把你划到被打倒的地主阶级那一边去,从此你不再是贫农团的成员了,你是一个必须接受批斗和改造的黑五类成员。于是,我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女孩子,你把地拿回去吧。”他就按照这种方式发明了共产主义的判例。

当地所有的贫下中农,尽管他们是根正苗红的贫下中农,但是他们跟所有的贫下中农一样地歧视妇女。而且歧视妇女不是因为他们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来讲认为女性就是不行,而就是因为他们认为女孩子干不了农活,只能够给田间地头送饭,不能够牵着牛干活。照他们看来,我日,我惹不起毛主席,算了,毛主席派来的特派员我先忍一忍算了;但是哪一天毛主席死了以后,你红卫兵和特派员不再NB的时候,我立刻反攻倒算,把原来分过去的土地抢回来。而且,这下两边都不服。那个女性已经占了土地这么长时间,再被你抢回来,她肯定要到乡里面和县里面去告状。然后另一边理直气壮地说:“你告什么状?你是极左分子的余孽,我们不把你打成四人帮已经是便宜你了,我们要把你打成三种人。你会查我们十八代有没有地主阶级知识分子,你以为我不会查你们三代、三亲六戚当中有没有参加过什么什么战斗队,有没有批斗过老干部,有没有打击过邓小平?我们要把你打成三种人。”然后这一下子不得了,第一,大家就变成了死仇,乡里面的和睦完全垮台了;第二,判案的之前之后的所有法官都搞得灰头土脸,左右不是人,所有人都骂他们是混蛋,要么骂你是万恶的极左路线,要么骂你是封资修路线,要么骂你是贪官污吏,反正你横竖落不了好。这样做的结果是什么?所有人都输了。

造法的意义是,最好让所有人都赢,如果实在做不到的话,让尽可能多的人赢。这样,司法自治才能够走下去。你现在培养出来的这些汉语意识形态的知识分子,他们搞出来的结果一定是让所有人都输,一定是让社会分裂。因此,他们的法要么就是要依靠专政力量来维持,依靠人民解放军或者依靠国民党军队来维持。当然,这样做是成本极其的高。TMD,乡下发生一点小事都要政府动用大军,三结合委员会下乡,像这样统治下去,这样的统治成本简直是冲破天花板了。要么就像邓小平时代出现的那样,我实在是受不了这一套,睁一眼闭一眼吧,黑社会来了也没关系,只要不直接推翻共产党,什么事都可以,然后当然是威令不行。这两种情况都代表着造法的失败。

汉语世界的教育方式培养出来的知识分子不但不能有利于习惯法的积累和成长,反而起到了破坏习惯法的作用。我们可以这么说,传统的儒家知识分子相比普通法的法官和沙里亚法的法官来说是一个弱的规则制造者,他能够制造习惯法,但他制造习惯法的速度比较慢;而现代的1930年以后的意识形态知识分子根本就是像列宁党的政委一样,是习惯法的破坏者,使社会管理的成本急剧上升,使原有的习惯法传统和资源迅速流失,因此他们就走上了一条吃子孙饭、促使自己所在族群迅速灭亡的道路。

现在台湾所发生的事情在这一代台湾人看起来可能是非常严重甚至是生死存亡的,但是在我这个火星人和局外人看来,没有问题,这是以国民党为代表的列宁党及其政治文化正在以加速度消耗其赖以生存的政治资源而自取灭亡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像是,英国人有一个谚语叫做,锯你坐在上面的那根树枝,这就国民党和共产党这些列宁党行事方式的一个体现。

它是可以用自发秩序的方法论来解释的。方法论就是,它是一个秩序消耗者,它有负组织度。负组织度就是,不但不能增加原有的组织度,反而减少原有的组织度。增加组织度是怎么回事?如果蒙古人来了,把蒙古人的习惯法引进过来了,英国人到了上海,把英国人的习惯法引进过来了,就增加了你的组织度。增加了你的组织度就具体地体现在,习惯法的判例增加了,有了一些蒙古人的、伊斯兰教的、基督教的和英国人的判例,丰富了你原来的法律文化。这个在语言文化这方面就相应体现在,原来我们只有四书五经和《红楼梦》可以读,现在我们可以读莎士比亚了,还翻译过来很多的大仲马和其他西洋文化的小说,产生了新文化。这是什么?这就是组织度和信息量都丰富了。相反,列宁党起的作用就是,大毒草大毒草,统统给我烧了,封资修封资修,给我打倒了。反正无论你成败如何,都是同时减少了组织度和信息量。当然你可以不必做得这么极端,但是新式学校产生出来的知识分子,文学知识分子体现于新文化运动,他们没有给世界产生出任何新的文学形式,只是把欧洲人传进来的某些形式当中的一小部分拿来拙劣地模仿了一下。在政治上、法律上,它的成就如上所述。

这些事实铁一样地证明,汉语及其文化是不利于自发秩序规则的增长的。它原先在儒家时代是一个弱的秩序生产者,在列宁主义进入以后变成一个强的秩序破坏者。它原先有弱的正组织度,现在有强的负组织度。强负组织度是一种自杀现象,所以我可以合理预测,两百年以后,至少自由世界这一边的华裔族群都会退化到唐人街那种状态,有出息的人全都走了,剩下的人处在一种奄奄待毙的状态。不这样是不可能的,因为五四运动产生出来的新文学没有创造出任何东西,创造出来的就是余英时、余光中那种东西。

顺便说一句,我对余光中很了解,因为在八、九十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过了文化大革命的摧残以后,港台文学对于我们来说显得逼格很高。因为我们处在秩序低地的最低点,虽然香港和台湾的地位现在我看来也并不是很高,但是至少比我们高。他们输入的这些流行歌曲和各种国语文学,在我们看来就比我们自己读到的那些万恶的革命文学逼格要高得多了。

当时我在青春期的时候对余光中写的什么《逍遥游》之类的文字非常感动,现在我已经很清楚了,这不过就是庾子山《哀江南赋》的一个白话文版本而已,没有什么新东西,你看一下《哀江南赋》就完全清楚了。其他的什么文学,基本上都是欧美文学翻译的产物,没有什么创造。然后我们再看,台湾本土的文学,比如说教会的罗马字文学和日本培养出来的那些文学,他们产生出什么?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它产生出了第一批短篇小说,远在五四运动以前、十九世纪末期产生出来的短篇小说。而台湾殖民地居民发展出来的日语文学在1940年代已经相当发达了,然后被国民党来了以后砍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所谓的台湾文学,其实就是余光中、龙应台那批殖民者的侨民文学。他们是在砍断了本土文学以后,在本土文学原来的位置上嫁接了一个没有根的阶级。他们有上半截,本土文学有下半截。然后因为他们没有根,像是你把一朵花剪下来以后插在花瓶上,它渐渐地枯萎而死。到九十年代以后,在这批文学大规模地引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被韩寒和蒋方舟这些启蒙作家空前崇拜的同时,它在台湾已经趋于死亡。

而从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被砍断了上半截但是根还在地下的台湾本土文学,在九十年代以后又开始慢慢长起来了,它现在还很幼稚。如果稍微比较一下就可以说,它甚至还没有达到用日语写短篇小说的那些台湾本土作家的水平,但是它已经有一个势头,将来自然会继续长下去。现在的问题就只是,它会长得好一些还是会长得坏一些。就是说,在自发秩序的这个基本前提之下,用哪些做法可以使它长得更好一些。从官方的角度来讲,当然,任何削减大政府的做法都对自发秩序是有利的。就是说,大政府必定占据社会资源,社会资源中间的大部分在现在还是用于汉语教育的。无论以任何名义削减教育部和官方公立教育的势力,鼓励民间无论是教会团体还是社区团体办自己的学校,造成的结果肯定会有利于本土文学生长。这些本土文学不一定是原有的台语文学的直接产物,就像是现在的芬兰语文学也根本不是中古的那个芬兰语方言,它只是自己把自己叫做芬兰语而已。两者之间的差别比莎士比亚的语言跟现在的英语的差别还要大,比高乔语跟现在的阿根廷语和西班牙语的差别还要大。但这没关系,这只是一个政治上的叫法而已,你只要鼓励自发秩序生长就行了。

一方面,要削减公立学校的垄断性,尤其是要消灭万恶的联考体制,这相当于科举体制在近代的继承者。要从民间角度,例如企业家角度,不能以联考成绩作为自己的招工标准或者升迁标准,而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能力作为标准,把工作能力跟联考分割开来。在减少官方办学的同时,鼓励民间多元化的办学体制,鼓励母语办学,建立母语幼儿园和母语小学。因为社会资源是一个固定值,用在官方的纳税少了,用在民间办学的自然多。同时在法律这个层面上,可以按照美国的方式,例如美国教会办学享有免税待遇,一般的资本家和有钱人捐资办学可以享受减税待遇。

在台湾,模仿美国是一个政治正确,是国民党也不能反对的事情。这是美国人做的事情,对国家的发展和教育的进步很有好处。台湾的资源并不特别丰富,教育关系到国家的未来,有助于教育的事情很容易做成国民党或者任何人都无法反对的政治正确。我们把美国发展教育的先例一个一个引进过来,发展社区教育,发展民办教育。资本家、有钱人、教会办教育,给予各种鼓励措施。同时,像川普现在这位教育部长就正在做方面的教育改革,为了解决公立教育的教师没有责任感、成绩不好的弊端,实行教育券制度,使公立学校私营化。最后才是在公立学校内部推行语言平等,推行幼儿园的强制英语教育,像赖清德现在做的这样,推行母语教育。但是这是次要一步,这一步最容易引起反抗。如果你从公立学校这一步开始做起的话,很容易引起原来汉语教师和在教育界、文化界占据了核心地位的那批殖民者后裔的强烈反对。

但是你如果要开放民间教育,鼓励教育办学,这个其实是更根本、效果更好的方式,他们无法反对,他们也不敢反对美国。这种做法做到一定程度,本土语言的文学作品和优秀作家自然会相应产生。等到本土文学产生出自己的经典,而事实证明,殖民者文化的最高峰我反正是已经见到了,就是龙应台他们那批人,也不过如此而已,超过他们是很容易的事情。

你如果是在日本或者在瑞典的话,超过原有的日本文学或者瑞典文学,这事非常难做;但是你如果要超过五四以来的新文化运动,超过余光中那种人的文学水平,老实说,如果我放下别的事情不做,我专门来做文学家,这事我现在就可以给你做到,这事一点都不难,一代人的时间内就可以把它统统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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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0 15:27:31 |只看该作者
东南亚的华人,应该是近代才移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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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尘居士  东南亚的华人是一种自我选择,同一种人可能选择了做大清治下的华人,也可能选择了做穆斯林的马来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9-13 17:12
山歌不唱忧愁多,大路不走草成窝; 钢刀不磨生黄锈,胸膛不挺背要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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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莫 发表于 2019-9-10 15:27
东南亚的华人,应该是近代才移民的。

东南亚的华人是一种自我选择,同一种人可能有一部分选择了做大清治下的华人,也有另一部分选择了做穆斯林的马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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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莫  中国人是很现实主义的,“选择了做大清治下的华人”还是“选择了做穆斯林”,完全就是从眼前利益出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9-16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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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6 15:59:49 |只看该作者
临尘居士 发表于 2019-9-13 17:12
东南亚的华人是一种自我选择,同一种人可能有一部分选择了做大清治下的华人,也有另一部分选择了做穆斯林 ...

中国人是很现实主义的,“选择了做大清治下的华人”还是“选择了做穆斯林”,完全就是从眼前利益出发!

山歌不唱忧愁多,大路不走草成窝; 钢刀不磨生黄锈,胸膛不挺背要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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