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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浮云旧事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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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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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1 12:12: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记得你离开的那个夜晚。二十多年的经历精简在几见行李中,这时候,你的护照比你本身更能说明你自己。飞机停泊在跑道上,它将飞跃地图上的一片蓝色,把你带到另一方国土——就像童年的蜻蜓,飞过小溪,落到对面的草叶上,让我只能眺望。 机场的阳台很大,好像必须如此,才能盛得住那些挥别的姿态。站在机场的阳台上,我眺望着这个夜晚明明灭灭的灯火。谁说的——一盏灯下罩着一个情感故事。风里望去,那些等都有些颤抖,有游走的灯笼被莽撞的孩童提着。小时候,一阵突然的风,常让孩子失手烧掉了手里的灯笼——情感如此不堪吹拂。 那个晚上我一直执著地想:杂这个世界上,你是我最不能失手的亲人。 时间湍流过去,空间端居下来。因为离你远了,远到一个近似客观的距离,昨天才可能被岁月逐句推敲。认识你的时候我十七岁。 也许人是不必太敏锐的,情感不应是过量的,像一个圆,它的面积越大,与这世界的接触面也越大,对立和冲突也越大。有些人清简如一枚句号,在微笑的占有里却充满自足。十七岁的我还缺乏足够的生活技巧,我的愿望总是径直指向它想抵达的目的;我并且格外敏感,对那些纤细的美好过目不忘,一片事业的阴影似乎也能覆盖我整个春天。 那时候你卓越的想象力和领悟力也正开放到极处。你是个易于伤感的人,站在真理的南极上,你望着那些颠簸的友情和冰冷的正义。你的思想总是从事物最脆弱的部分去袭击它的核心,没有人知道,在冷冷的眼神后面,你是个爱的天才。 我们在一个班里上课。那些被知识和教诲严密包围的日子里,我们却常想着一些遥远的友情。你有时谈笑风声,在更多的时候是沉默寡言。印象最深的是你深蓝的背影,走在满是灰尘的阳光里。我习惯的认为,你也是这样背对生活的。 我们居住的城市里有一条小河,它窄小,细长却享有盛名。我们坐在河畔聊天,夜晚像一只温柔的蝙蝠扇动着翅膀。有时我喜欢站在水边,街灯的影子飘浮在水波上,一圈一圈金黄的光波,杂乱而无意义,却让人眩目。看着看着,就真想纵身跃入。身后总传来你的声音:别晕水啊。 水波,星月以及宁静,使你不断地推进你的思考。鸟在枪声中折羽,花在清晨就香消玉损,人们能够忍受平庸而心安理得……因为苛求完美,我们就显得愤世嫉俗,同时也格外挑剔自己——人总要带则后某些暗淡的品质,也包括我们自己。 其实这世界本来就交响着乐音和噪声。如果你想倾听生命的旋律,也必须爱屋及乌地吸收光阴的噪声,就想亲吻美人的红唇,就必须忽略去想她齿缝间生长的细菌。而我们年轻的还不懂得容忍,丑陋微小的颗粒让我们负重累累。 曾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热衷于交谈。一个简单的问题被不断演绎,变得繁复而不可企及,我们从中得到源源不断的巨大快乐。 奇怪的是我们的交往往往充斥着争执。这种争执是以平静的语速进行的,并佐以长久的沉默。因为熟知对方,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精确的词汇,使对方一语中的地受到伤害。事后我们极为懊悔,然后又和好如初,似乎以对伤口是忍受程度,来为我们的情感加重等级的。 其实,我们年轻的灵魂是孪生的,他们酷似对方,一起发育,又在母体里抢夺营养。在犬牙交错的矛盾中,你我扶植着对方的手臂成长。 就像牙齿咬碎物质的外壳,带给身体的是营养和热量——我深信,我们彼此再也找不到比你我之间更像牙齿的感情。从一开始, 我就明白这是我一生中最隆重的情感,我却无法为它命名。我们之间的距离太近了,以至于平常意义上的爱情已经不可能。它具有很高的纯度,比友情浓烈,比爱情清澈,比亲情深入。抛却功利和意图,任由生命的率性和本真,我愿以终生来保持这种悠长而动人的友谊。想念你的时候,我觉得真好,没有人知道我能以怎样的疼痛来承受着爱,一个名字怎样的方式感动我至灵魂深处。我挚信我们永不分离。 生活被驳杂的事物充斥着,我们必须透明如婴孩,有些美感才能穿越重重尘埃,达到我们心灵的顶端。就是为了这个目的,上帝才派有些人来接近我们轨迹,帮助我们扫除岁月的尘沙,让我们在明净如水的眼光里,再次感激生活。“偶尔的厌世反倒是一种救赎”——你感伤而干净的思想是我的拂尘。只要是还在欣赏如你这样的人,就代表我依然无限遥望着完美的方向。 我知道在形容词的竞技场上,完美的奔跑速度最快,任何人永远也追不上——但是这有什么关系呢?我举手向苍穹,并非一定要摘取到星月,我只需要这个向上的,永不臣服的姿态。 终于,你远走异国,去追求一种精致而高尚的生活。我回到那条河边,躺在草地上,看着一颗流行闪过,想着谁就这样轻易摘走天堂的花朵。 我知道你是我身上一片坚硬的磷,失去了你我会受伤,但我不知道会像失鳍一样失去方向。那是在夏季,一个可供热情挥霍的机会,而我静静地合起我的花。当你翻起回忆的书册,也许会有几片干燥的花瓣,一朵轻盈如此的纪念,我深知你必忽略。 几年时间过去了。你在那边,我在这边,我们的友谊在两岸隔河而居,你有时写信来,有时不写,很长时间里没什么音讯。而我也习惯了安详地想念你,并不亲切地问候你。在此起彼伏的颂歌中,祝福更像一个静悄悄的休止符。 我一直以为这份感情带给我的无论是快乐还是痛苦,都回强烈的,我不曾设想它会有一张平静的面容。你离开的那个夜晚曾像一枚钉子敲进我的生命,现在已经脱落了伤口。时空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它决定了一切,也许它才是上帝真正的名字。时空不参照我的心愿,它总是凭自己的习惯。兴趣和力量,一点一滴地修改着我们。 我想我开始承认现实的锋利了,不再用一片玫瑰花瓣遮住眼睛。当理想从我身上剥离的时候,我想说成长是以疼痛为代价的。我们活着于周遭人的关系或亲或梳。上帝总会把一些人从我们身边带走,也许是那些至亲至爱的名字。我现在在安宁的想着这些貌似温和实则冷酷的真理,想着你。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还能没有删节地想着我,在你的关怀和关怀之间,我是否还能容身进来。但我对你的感情永远不会发芽,也不会腐烂,你将是我今生最好的储藏。 我已学会随遇而安地生活。上班,下班。读我真正想读的书,想我愿意想起的事。被沉重的事情所打击,也被袖珍的烦恼所困惑。生活中遍布的细刺,将把我磨得粗糙而平静。 但我深知,我是一只迟迟不忍飞去的蝉,留在树上的是我的蝉蜕,我金黄而脆弱的过去依然在阳光里,温柔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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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1 12:14:00 |只看该作者

一直很喜欢周晓枫的这篇散文。

这是网上摘下来的,里面有很多错别字,我特意不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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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2 21:55:00 |只看该作者

周晓枫好像挺出名的呢,不过这篇似乎雕琢的痕迹过重了,比喻、形容词太多,呵呵。

前几天在天涯也看了个不错的散文,转贴在这里,也许你会喜欢。

作者:苏七七 提交日期:2004-4-13 10:19:00

读书人         我爸爸是个读书人。他真是聪明。会拉胡琴,会画梅花,会刻印章。——当然没一样做到特别好,做得好些的是写字。他不专法哪个门派,但是中等大小的字写得熟而秀,我央他写斗方,到云锦斋裱了衬在镜框里,三分字七分裱,一下子有了身份。大家都问是谁写的。他落的款是“廓叶里人”。繁体的廓字与叶子里嵌着“享世”两个字,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实在不错,但一辈子非常坎坷辛苦。      因为薪水微薄,家里孩子又多,日子一向过得俭省。但是爸爸还是有买书癖。他的职业是中学数学老师,但是个文学爱好者。文史哲书都买。一次一次运动。我文革后出生,到我稍大读书时,家里的书已经零零落落了。记得有头两卷的《辞源》,《随园诗话》《北江诗活》,还有《泊宅编》这样奇怪的看风水的书,——他一向对些东西感兴趣,有一阵子热门易经的书,家里收了好些《康节说易》《梅花易数》《奇门遁甲》之类。我记得有一年天气热,他在屋里打个地铺,热腾腾地看《白香词谱》。      他书虽然涉猎得也多,究竟不成系统,而且是买书的乐趣胜于看书,看书的乐趣更胜于写字的。他好象没有自己创作些什么。我后来选了文字的路走。他很高兴,说曾祖父也写小说,写有《鹃啼血》《双钏记》,发在早年的《小说月报》上。那种大字直排的《小说月报》,小时候见过奶奶用来夹鞋样子的。奶奶会剪纸,那时候节庆送蛋,每个蛋上都要帖个红花样的。她剪的梅花喜鹊,真是极好的小写意。还剪小螃蟹,活灵活现的。爸爸也是会的,就没有奶奶剪的细巧了,他会剪大幅的鸳鸯,结婚时帖在门上柜上。后来这些渐渐都不讲究了,有个意思在就是。我们姐妹七个,只有四姐还心巧,线活做得最好,也会剪纸。——但是粗略得多了,一代不如一代。大家都好笑。      回头说到文字上。我写了小说,家传的言情体啊,放在桌上,爸爸自去看了,我问他如何,他笑笑,说:孩子气。我就赖着他说他的故事,他的故事很有得可说的:妈妈念初中时,是他的学生。妈妈一直都还叫他“先生”,方言里称呼老师的。但是他们两个都守口如瓶。我们就又再打听下去,爸爸小时候还有个童养媳,比他大两岁,十二三岁时得病死了。那是过年,一家子人围一桌打麻将的,说到这个事,大家都笑问爸爸青梅竹马的故事。爸爸说你们这些孩子!可过了一会儿不说这个话题了,我发现爸爸好象出神了。      妈妈那一代的女人,对丈夫好象都比较凶,据大姐的总结,是毛泽东时代提倡女人顶个半边天,所以特别女权的一代。观念未必,行动真是。我一直羡慕妈妈,觉得她真是幸福,一辈子都可以留着几分任性的女孩子气。她不会削苹果,每回拿一个苹果,递给爸爸,说:你帮我削一下,我等下分你咬一口。简直让我妒忌。我什么时候学会的削苹果呢?还削得特别好,长长匀匀的一根,不断的。不给别人削都没有道理。而且,我从来都不敢象她那样子发脾气,发了有谁理我啊。      爸爸一般都是宠小女儿的。我确实是爸爸最疼的孩子。姐姐们都比我大得多,到爸爸年纪大的时候,身边的小女儿也出门去念书了。他有念书的天分,却没有念书的机会,一意要我把学校念穿。研究生快毕业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我不想念书了,文字误人。念书作什么用呢?我想到哪里去找个工作,也可以常常陪他出门走走。但是我也知道他有多么希望我去考博,终于去考又考上。诸种事情加在一起,心乱得很。只想着离开福州,有一个平静轻松的日子,不念这样伤脑筋的书。问他要不要去念书啊,他都没想说当然啊。我跟姐姐打电话,口气就很彷徨。姐姐批评他,给我太大压力了。就一个小女儿,她爱做什么让她做。爸爸后来又打了电话来,说:你也不要勉强了,你自己高兴就好。我一下子眼泪就流下来。我真是不知道,自己怎么样能高兴。一个地方呆了七年,忽然就再留不住要走得远远的。爸爸我真不知道我还能要什么。      他知道我状态不好,又不敢问我。在家里抄经,回家给我看,生宣上半寸的小字,《心经》《金刚经》《妙法莲华经》。一本本用黄纸作封面装订好。我带了一本薄薄的《心经》来北京考试的。后来,就到北京来了。当职业学生,每年回两次家。近春节了,打电话回家,他问:什么时候回来,说:有事情你做你的,不回来也没关系。妈妈接过去说:这人怎么这么说话,听上去好狠心。我笑着说:他扮酷呢。      每年回家,最大的乐趣就是写春联。说到他聪明,还因为他对猜谜啊,对联啊,宝塔诗啊,这些文字游戏都喜欢。我们在厅里郑而重之摆开桌子,整好笔墨——实在他用的笔都不讲究得很。裁纸写字。他会略数数字数折折纸,然后就开写了。写些应节景的春联,也写些雅致的玩——“无数云山供点笔,一篇珠玉是生涯”,写了也没好意思帖的。我顶喜欢两扇门上方写着:景星、庆云。觉得心底太平。他写字,我牵着纸。一幅好了,在地上晾着。渐渐地上铺满了去,红纸黑字,墨色淋漓。      姐姐们聚在一处,说的最大话题就是姐夫们。当然都是诸种不好之处,懒啊不会赚钱啊。然后说“天下乌鸦一般黑”,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这个时候,我一定郑重反驳:爸爸还是一只白乌鸦的。当然妈妈对我的盲目崇拜不置可否。      我发现自己有严重的恋父情结。我喜欢男生个子不太高,聪明,有烟味。他们一定要爱读书。爸爸的头发很早就白了,现在早已白了大半。我回家时他坐在椅子里看电视,我就在椅背上摇啊摇。我手放在外头,就变得冰凉的,他就把我的手放在两只粗糙的大手间搓几下。      ——这篇文字,原是要说读书写字,说着说着就离题了。:)爸爸的文字不好,太熟套。还不如妈妈讲话来得生动。我们写对联,我批评他不够新,不够雅,他还不服气。近两年无事可做他就看小说,有回指着本小说集里的一篇跟我说好,我看,是刘庆邦的。夸他眼光不错。他得到专业认可,很高兴的。我渐渐站得比爸爸高了,看到他的好处,也看到他的有限。有时候我抚一下他的白发。心里几乎象对个孩子一样地爱惜他。      读书人的好,不好。我其实都是明白的。师姐跟我说:仗义多是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我笑着称是。可是我尽还是喜欢读书人,相处之间亲近喜悦。没有办法。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22 22:20:54编辑过]

一棵树要长多久才能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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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7 08:56:00 |只看该作者

周晓枫的文字的确比较讲究词藻的华丽,从文字中可以看出作者的清高。我比较喜欢她的比喻,她往往能用一种特别的意象来做比喻,这让她的文字就变得生动了起来。

英树转的贴子,其描述的手法我最初还以为是30-40年代的作品,抑或是50-60年代的风格,因为文风有点相似,但一路看下来才发现,

呵呵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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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7 10:42:00 |只看该作者
不认识周晓枫,倒是知道张晓风,高中时很喜欢看她的散文。

冰天雪地时,谁在悄然独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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