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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越民族的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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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3 13:47: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作者:林蔚文 (中国经济史论坛于2003-12-24 18:05:12发布)  
一、百越民族分布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 百越民族分布于中国南方及今越南北部等地区,地理纬度不超过北纬32°,属热带或亚热带区域。从地理形势看,分布在山地、丘陵、平原及江河海湾等,这就必然构成了百越农业与采集捕捞业并举的经济特点。 春秋前后勾吴、于越居住的今江苏、浙江及上海等地,位于长江下游,东海之滨。除部分山地丘陵外,这一地区东南地势低平,平原辽阔,湖泊众多,水网密布。著名的杭嘉湖平原及宁绍平原等,是由长江及钱塘江等江河冲积或湖沼淤积的平原,土地肥沃,湖泊密布,自新石器时代以来就是农业作物的优良种植区。江浙沿海海岸线曲折,多海湾,浙江沿海的岛屿多达1100余个,其中的舟山岛、玉环岛等大岛屿自史前以来即有人类居住和活动。这一地区优越的自然条件还可以今江苏为例。据统计,江苏省面积约10万平方公里,其中平原占全省面积的68%,低丘陵约占14%,水面18%。长江三角洲大致西起镇江,北至通扬运河,南达杭州湾,面积约5万平方公里,这一广阔肥沃的平原,是吴越人民赖以生存的富庶宝地。吴、越地区另一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就是天然湖泊河港众多,水系发达,水网密布。水资源的充足,对早期农业的开发无疑是一个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位于江苏省境内的太湖,是本省200多个湖泊之一,洪水期面积可达到2213平方公里。它南纳苕溪诸水,东由浏河、吴淞江、黄浦江泄入长江,为江南水网中心。除太湖外,吴、越地区大型的江河湖泊还有洪泽湖、高宝湖、苕溪、钱塘江、甬江、灵江、瓯江、飞云江、鳌江、吴淞江等等。其中钱塘江干流全长410公里,流域面积在浙江省境内就达3.5万平方公里。吴、越地区的气候以现代标准分析,属凉亚热带或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温度15℃~18℃左右,最冷月平均温度3℃~7℃,最热月平均温度约为28℃。冬季1~3个月,无霜期7~9个月,年均降水量约1300~1800毫米,并以春雨、梅雨、台风雨为主。总之,这一地区气候温和、雨量充足,四季分明,兼之土地肥沃,平原辽阔,江河密布,是古越人农业生产中条件优越的自然区域。商周时期扬越散居的今湖南、湖北及江西等部分地区,基本以山地丘陵、盆地、河谷为主,平原及水面所占比例较小。鄂东南、赣东南及湘江南部南岭等地,高山耸立,森林密布。长江中下游的江汉平原、洞庭湖平原、鄱阳湖平原等,则是土壤肥沃,港汊湖塘众多,自古以来也以鱼米之乡闻名于世。 扬越地区的水系除长江外,尚有汉水、湘江、资水、沅江、澧水、赣江及洞庭湖、鄱阳湖等大淡水湖。其中洞庭湖洪水期面积约3900平方公里,为我国第二大淡水湖。湘江全长817公里,流经湖南省的面积达85400平方公里。这一地区的现代气候属中亚热带或凉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具有冬寒期短,四季分明,农作物生长期长等特点。年平均气温15℃~20℃左右,年均最低气温3℃~9℃左右,最高气温27~30℃左右,个别地区可达40℃左右。冬季1~3、4个月不等,无霜期8~10个月。年均降水量在1300~2000毫米之间。春天多梅雨,夏季多暴雨,降雨季节比较集中。 属于闽越的今福建及台湾等地区,境内山峦耸立,丘陵起伏,河谷盆地错落其间,山地丘陵面积占较大比例。有诸多的海岛,海岸线曲折漫长。闽台两地的平原基本都在沿海地区,如闽江三角洲平原、台南平原、屏东平原等。台南平原面积约5000平方公里,是这一地区最大的平原。九龙江三角洲平原,九龙江三角洲(漳州)平原约850平方公里。这一地区境内的主要河流有闽江、九龙江、浊水溪、淡水溪等,其中闽江全长577公里,流经面积达60800平方公里,为本地区最长的河流。这一地区邻近或地跨北回归线,西北山岭阻隔南下的冷空气,东南又有海洋调节,因此气候温暖湿润,分别属于暖热带、暖亚热带及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现代年均温度17℃~24℃左右,最冷月均温度5~13℃或20℃;最热月均温度24℃~28℃,台湾地区可达30℃。东南往西北由无冬季逐渐递增至冬季长约3个月左右。无霜期约8~11个月,台湾部分地区则终年不见霜雪。年均降水时在1200~2000毫米左右,台湾部分地区则远远超过2000毫米。降水量多集中于春季、秋季,尤以春雨和台风雨为多。 属于南越的今广东及广西部分地区,山地丘陵分布广泛,其中山地约占33%,丘陵占25%,平原占23%,台地占19%,海岸线曲折漫长。这一地区的珠江三角洲是一个发育在海湾内的丘陵性三角洲平原,总面积约达11000平方公里,境内河网纵横,土壤肥沃,秦汉以来就是著名的农业耕作区。粤东北以及粤桂交界的部分地区,则以山地、丘陵为主,其中粤北山地包括大瘐岭、骑田岭等在内,为南岭的一部分,地形复杂,平地较少。雷州半岛等台地地区,以低山、丘陵和盆地构成,适宜于热带作物及农作物的种植栽培。南越地区河流众多,主要有珠江、韩江、南渡江、漠阳江及鉴江等。珠江是西江、北江、东江的合称,源于云南沾益县马雄山,流经云、贵、桂、粤,全长2129公里,流域面积达425000平方公里。北回归线横贯整个珠江流域,属于三冬无雪,四季常绿的亚热带气候,农作物一年可二、三熟,是地球北回归线上少有的一块绿洲。珠江支流众多,含沙量少,汛期达半年之久,流量大。其总流量为黄河的七倍,仅次于长江居全国第二位,对舟楫航运及农业灌溉都十分有利。 这一地区为我国纬度最低的区域,北回归线横穿大陆中部。以现代气候分析,分别属于中亚热带、暖亚热带、暖热带湿润季风气候。终年高温多雨,年均气温19℃~25℃,最冷月均气温9℃~21℃,最热月均气温28℃~29℃。除粤北等地有半个月左右的冬季外,其余地区长夏无冬,秋春相连。年均降雨量在1500毫米以上,农作物一年二、三熟。这一地区是继吴、越居住的江浙地区外又一块自然条件优越的农业耕作区。 属于西瓯、骆越的今广西、海南及越南北部等地区,濒临北部湾。其西北与云贵高原接壤,南临南海、海南岛则孤峙海中。境内以山地、丘陵为主,平原仅占25%左右。南部沿海地区海岸线曲折,岛屿星罗棋布。广西及越南北部石灰岩分布极广,桂中岩溶丘陵与平原区是发展农业的主要区域之一。从贵县至平南沿郁江干流为广西面积最大的冲积平原。越南北部的红河三角洲,也以土地肥沃、水源充沛,适于农作物生长而著称。桂西北山地、桂西山地与丘陵、海南山地与台地等,或山峦起伏,或盆地错落,或丘陵密布,海拔一般较高。这一地区的主要水系有珠江干流如红水河、黔江、浔江、桂江、左江、右江等,有湘桂运河灵渠以及红河等。这一地区或在北回归线以南,或地跨北回归线,夏长冬暖,干湿季节明显。分属中亚热带、暖亚热带、暖热带、中热带以及常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有的终年无冬,有的冬季较短,如海南岛夏季达9~10个月。广西现代年均气温16℃~23℃,最冷月均6℃~15℃,最热月均23~28℃,海南岛及越南等地较之则更高一些。降雨量年均在1500毫米以上,水稻作物一年可二、三熟,热带、亚热带经济作物的种植尤为适宜。 以上介绍的是古代百越民族几支主要的支系分布地区的自然地理概况,除此之外,散居于云、贵等地的部分越人由于其人数较少,历史上可资反映有关农业经济的资料也比较有限,所以不一一介绍。 从以上的介绍可以粗略地看到,古代百越民族分布的南方广大地区,其基本地形由冲积平原、丘陵、山地、台地、海岛、分割的高原、外流盆地以及漫长的海岸线组成。这里季风强烈,四季分明,气候湿润,降水量多,大多地区土地肥沃,水源充足,自古以来是我国主要的农业地带,也是重要的农林牧副渔开发区域。 从气候方面看,据竺可桢先生《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初步研究》一文推断,当时南方气温比现在高约2℃(2),即当时长江流域的气温接近于今珠江流域的气温,珠江流域的气候则接近于今海南岛的气温。 从考古发现的孢粉资料分析看,新石器时代中晚期(4、5千年前)南方的气温可能比现在高2℃~3℃,商周时期,大致与现代略等或稍高一些。如1978年在江苏常州市东郊发掘的圩墩新石器时代遗址,共分三个文化层。下层出土器物与草鞋山、马家滨遗址类似,经C14测定距今约5555±150年。中层相当于草鞋山遗址的八、九层,距今约5380+150年。上层处于马家滨向崧泽文化过渡时期,跑今约4700年。该遗址采集的孢粉,据分析结果为;下层植被以青刚栋、栲属为主的常绿阔叶、落叶阔叶混交林,气温热湿,气温比今高2℃~3℃,湖河水网密布。中层植被由常绿阔叶、落叶阔叶混交林向针、阔叶混交林发展,仍为亚热带温热气候,但气温和湿度都比前期降低,河湖水域面积缩小,地势较为高爽。上层植被已演替为落叶阔叶、针叶混交林,气温转温凉,但湿度很大,地面湖沼面积再度扩大。自然景观的进一步发展,演替为现在的落叶阔叶、常绿阔叶混交林,气候湿暖湿润(3)。 另据日本学者从台湾日月潭所采的湖底泥炭层孢粉的分析推断,台湾中部的气温在5500年前,可能高于现代2.5℃左右,之后又逐渐下降,到3000年前达到现在的水准(4)。以上几例的孢粉分析结果,与竺可桢先生运用天文学等方面资料推论的结果大致是吻合的。这些都表明早在两三千年前,散居南方各地的百越各支系就已有一个比较良好的自然气候条件发展农业生产。 从商周秦汉百越主要支系分布的区域分析,他们基本上都散居于东南沿海地区。其中的部分山地、丘陵基本上也属于临近海岸地带。因此,从大的文化圈角度分析,百越文化属于海洋文化圈无疑。在自然生态学区划上,中国的海岸地带大致上以杭州湾为界,其北平原海岸较多,其南以基岩海岸为主,生物海岸多见于华南区。在这其中,气温、土壤和水份则是构成该地区动植物资源丰富与否的关键因素。百越各主要支系居住的南方沿海地区,每年夏秋之间多受来自太平洋暖湿气流的影响,气温及降水量都较适合于各种热带、亚热带地区动植物的生存和生长,同时当然也适于各种农业经济作物的栽培和生长,以及近海和淡水江河湖泊采集捕捞业的发展。许多人类学家都认为,人类的生态和自然环境为人类文化的形成及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百越民族自然也不例外。自史前期以来,百越民族及其先民们就是在这样一个比较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中辛勤地开拓、奋斗,为本民族社会经济文化的繁荣而年复一年不懈地努力劳作。 二、水稻等农作物的种植 水稻是百越民族主要的农业作物,自史前时期以来,越人先民在南方各地就有比较广泛的原始种植活动。从近几十年考古发现的资料看,中国南方原始先民早期种植水稻的有关遗迹遗物主要有今湖南海道县玉蟾岩遗址发现的距今约一万多年的水稻栽培种。江西万年仙人洞与吊桶环遗址发现的类似人工栽培稻的扇形体植硅石,其年代距今约9000~140000年左右。位于淮河上游的河南舞阳贾湖遗址发现的炭化稻,其年代距今约7000~8000年。淮河下游江苏高邮龙虬庄遗址出土的数千粒炭化稻,其年代距今约5000~7000年。位于长江中游的湖南澧县八十遗址发现的近万粒炭化稻,其年代距今约7000~8000年。澧县彭头山遗址发现的稻壳和稻谷遗物,其年代距今在8000年前。江苏连云港二涧村遗址下层发现的大量稻谷遗物,其年代距今约7500年。等等。(4)当然,迄今为止中国南方越人先民种植水稻最重要的遗址之一,还是要首推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在1973年至1974年发掘的河姆渡遗址中,发现有近400平方米的稻草及谷粒堆积层,厚达10至80厘米之则。假定其中1/4为稻谷,估计这里的稻谷可达120吨左右。经抽样鉴定,河姆渡遗址发现的稻谷遗存包括籼稻(0,sativa,Lsubsp.Hsien Ting)、粳稻(O.sativa.Lsubsp.Keng Tign)以及籼稻的过渡类型。其中籼稻约占60.32~74.56%,粳稻约占20.59~39.68%,籼稻的过渡型约占3.6~4.41%。河姆渡遗址出土的部分稻谷外颖上纵脉明显隆起,颖壳上的稃毛分布均匀,排列较整齐,长短一致,具有籼稻特点。经游修龄先生鉴定认为属于栽培稻的籼亚种中的晚稻型水稻。这些重要的发现反映了距今七千年前的河姆渡人已有相当规模的水稻栽培种植活动。其谷粒大小已接近现代的栽培稻,比现在的野生稻要大得多。籼稻过渡类型的出现,进一步表明当时河姆渡人的水稻种植经过长期的驯化,已经开始远离野生稻的原始形态。(5) 除河姆渡遗址和桐乡罗家角遗址外,中国南方古代百越地区经现代考古发现的史前期水稻遗迹遗物的还有江苏无锡仙蠡墩遗址、南京庙山遗址、吴县草鞋山遗址、上海青浦崧泽遗址、浙江吴兴钱山漾遗址、杭州水田坂遗址、安徽潜山薛家岗遗址、江西修水跑马岭遗址、广东曲江石硖遗址、福建福清东张遗址、台湾台中营浦遗址等等。这些有关遗址发现的稻谷等遗存,经鉴定分析大致有粳稻和籼稻二种。崧泽遗址的为粳稻,罗家角、草鞋山遗址的则分别为籼、粳二种。从稻谷的种类分析,籼稻和粳稻是亚洲地区水稻的两个最基本的亚种。一些农学家认为,籼稻为亚洲稻的基本型,粳稻则是在栽培稻演化过程中由于地理气候等方面的因素而发生的变异的气候生态型稻种。根据有关考古发现的资料研究分析,一些学者因此认为中国栽培稻在距今8000年前首先在长江中游和淮河上游被驯化成功,在距今6000-7000年左右扩展到长江下游和淮河中下游。易言之,这两种稻种在中国南方新石器时代早中期就已经存在。(6) 商周秦汉时期,南方越人的水稻栽培种植在先民们长期耕种的基础上有了较好的发展。我国早期的一些古籍对当时南方的水稻种植已有一些记载。《商书·伊尹朝献》载:"伊尹曰:饭之美者,玄山之禾,南海之禾毛。"《说文》:",稻属。"音与今云南傣族稻发音也完全相同,说明早在商代,南海等地即有优良的稻谷作物。《山海经·海内经》:"西南黑水之间,有都广之野……爰有膏稻……百谷自生,冬夏播琴(殖)。"这段记载除说明南方(都广之野)百谷自生外,似乎还含糊地提到当时一些地区已有双季稻的栽培活动。当然,古代越人双季稻栽培的最早明确记载是汉代杨孚的《异物志》,但在此之前少数地区越人开始栽培双季稻活动的可能性仍不应排除。除了上述资料外,《周礼·职方氏》更说:"东南曰扬州……其谷宜稻。"此后的《史记》、《汉书》等史籍,对南方各地越人的水稻种植活动记载更多,如"饭稻羹鱼"、"民食鱼稻",儋耳民"男子耕农种禾稻麻"等等,不一一列举。 商周时期,居于今江浙地区的吴、越人,在当地原始先民发达的水稻种植基础上,充分利用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水稻种植业有了更大的发展。《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说于越"春种八谷,夏长而养,秋成而聚,冬熟而藏。"吴王夫差曾盛赞于越的稻种"甚佳"。当时吴、越间的稻谷借贷贡献动辄就是万石,这些都足以反映两地水稻种植广泛,稻谷产量是丰富的。从考古资料看,当时吴、越地区越人墓葬中随葬稻谷也很普遍。如镇江等地的吴国墓葬中,大大小小的陪葬陶罐中往往都有粮食谷物等随葬。句容浮山果园一号土墩墓出土大6个,大盆和罐11个。金坛鳖墩一号墓随葬品共54件,其中大10个,大罐11个,这些器物中多装满谷物随葬。据介绍,这些大腹径及高度均在40厘米以上,每只可装谷物50斤以上。据此推算,当时一座大墓内随葬的稻谷可以多达千斤左右(7)。吴、越地区越人水稻种植的历史状况亦可窥见一斑。1982年在浙江定海县蓬莱新村发现的战国炭化谷物遗存,谷粒形状、大小与现代栽培稻基本相同,有的谷粒上还留有清晰的谷芒,经鉴定,有粳稻和籼稻二种,其中又以粳稻为多(8)。这表明,当时即使远在沿海岛屿,农业生产中的水稻种植业也已广泛普及。 商周时期在今福建、广东、广西、江西及越南等越人居住地也都分别发现有稻谷的遗存。如福建南安丰州狮子山遗址、永春九兜山遗存、广东曲江石硖遗址第四文化层(商代)等都出现了稻草、谷壳、稻米等遗物。越南冯原文化遗存中也出现了稻谷及盛有谷物的陶罐。1975年在江西新干县界埠袁家村的赣江边发现了两座大型战国粮仓遗址,平面呈长方形,长61.5,宽11米,从大量瓦片及柱洞判断为土木结构房子。屋顶铺瓦,仓内地面开四条平行的纵沟及一些小横沟以利空气流通。仓内堆积厚约0.3至1.2米的炭化米粒,经鉴定均为粳米(9),表明当时赣江流域越人已广泛种植粳稻。 秦汉时期,各地越人水稻种植更加普遍,在这一时期越人的水稻种植业上有二件值得提到的事情。一即汉代岭南栽培稻除了传统的籼稻和粳稻外,还新栽培了糯稻。二是骆越地区的越人率先开展了双季稻的栽培种植活动。当时南越、骆越等地越人酿酒之风颇盛,这些酒的主要酿造原料即为糯米。后期的越南古籍《岭南摭怪》亦说骆越人"刀耕火种,俗美糯米,以竹筒炊之。"至于双季稻的出现,汉代杨孚的《异物志》记载十分明确:"稻,交趾冬又熟,农者一岁再种"(10)。《水经注·温水》对此亦有较详细的记载:"九真太守任延始教耕犁,俗化交土,风行象林。知耕以来六百余年,火耨耕艺法与华同,名曰田种百谷,七月火作,十月登熟。名赤田种赤谷,十二月作,四月登熟,所谓两熟之稻也。"广西贵县罗泊湾一号汉墓出土的木牍《从器志》记载有"客嵇米一石"等字样(11),嵇即籼稻,《农政全书》称其"粒细长而白,味甘美,九月而熟,是谓稻之上品。"所谓客者,则估计是指从外地引进的籼稻。汉代岭南地区糯稻及双季稻的栽培种植,标志着古代越人水稻种植无论在品种创新或栽培耕作技术方面都达到了空前的发展水平,其在百越民族经济发展史乃至中国农业发展史中都显得意义重大。 除了水稻以外,南方各地越人的农业粮食作物大致还有麦、粟、稷、甘薯、大豆等。据《越绝书·越绝记倪内经》记载当时市场贸易农产品有梁、黍、豆、麦、及稻谷等。"甲贷之户曰粢,为上物,贾七十。乙贷之户曰黍为中物,石六十。丙货之户曰赤豆,为下物,石五十。丁货之户曰稻粟,令为上种,石四十。戊货之户曰麦,为中物,石三十。已货之户曰大豆,为下物,石二十。庚货之户曰禾广,比疏食,故无贾。"这段记载反映当时吴、越地区的其他种类农作物的种植也较广泛。粟、豆等作物在广西贵县的罗泊湾汉墓等处曾有出土,《汉书·两粤传》说汉武帝平南越时,楼船将军杨仆曾截获过南越人成船的粟米,表明汉代岭南等地越人此类农作物的种植也为数不少。禾广即大麦的一种,1955年安徽毫县钓鱼台新石器时代遗址中曾发现过一些炭化的普通小麦子实,距今约五千年左右(12)。三国前后,台湾地区的夷越人也种有五谷,所谓五谷,当即稻、黍、稷、麦、菽,参见《临海水土志》之载。除此之外,当时少数地区越人还种有甘薯。所谓甘薯,是薯苹属单子叶植物,即今山药,不同于明代出现的"番薯"。汉代杨孚《异物志》说:"儋耳夷……食薯。"晋嵇含《南方草木状》等对此记载较详:"旧珠崖之地,海中之人,皆不业耕稼,惟掘地种甘薯,秋熟收之,蒸煞切如米粒,仓贮之,以充粮糗,是名薯粮。"《齐民要术》卷10经《异物志》还说:"甘薯,似芋,亦有巨魁,剥去皮,肌肉正白如脂肪,南人专令以当米谷。"《南方草木状》载甘薯(*))产地有兴古等。兴古为蜀汉建兴三年(225年)分建宁、祥柯两郡设立"兴古郡",为今云南、贵州、广西的部分交界处。据此可知,汉代前后,除海南岛外,云、贵、桂等部分地区越人亦有种植薯芋为主要粮食的。但无论是史籍记载或是考古发现的资料都充分表明,古代南方越人的粮食作物是以水稻谷物为主的,其他的农作物都居次要位置。有的农作物如薯芋等仅在个别地区种植,其与水稻作物不能同日而语。 三、农业经济作物的种植 古代越人的主要农业经济作物有甘蔗等,甘蔗在南方的种植,目前尚无确切的年代依据。但据《楚辞·招魂》:"月而鳖炮羔……有柘浆些"之载,可知大约在春秋前后,湘水沅水流域等地已有甘蔗种植。甘蔗古称、浆、甘、诸等,其前身可能是广泛分布于我国南方各地的一种叫甜根子或割手蜜的野甘蔗。这种多年生禾本科野生植物至今仍分布华南、华中、华东等地,云南的德宏、思茅等地亦可见到。公元一世纪托名东方朔著的《神异记》说"南方荒内甘*)(甘蔗)成林"。至东汉杨孚《异物志》记载更为详细:"甘蔗,远近皆有,交趾所产甘蔗特酵好,本未无薄厚,其味至均,围数寸,长丈余,颇似竹,斩而食之,既甘,榨取汁为饴兴,名之曰糖,益复珍之。又煎而曝之,既凝,如冰,破如博棋,食之入口消释,时人谓之石蜜者也。"秦汉岭南及交趾等地越人甘蔗种植已较广泛,《西京杂记》曾载赵佗向汉高祖纳贡过石蜜五斛。至于《吴越春秋·勾践归国外传》载勾践曾向夫差献"甘蜜九党"之甘蜜,是否由甘蔗榨取,尚不可知。 关于越人茶树种植的历史,目前可以依据的有关资料比较少。一般认为,巴蜀地区是中国茶叶的最早发源地,《华阳国志·巴志》载周灭殷后,"以其宗姬于巴,爵之以子……丹漆、茶、蜜……皆纳贡之。"约在战国时期,茶由巴蜀等地传到了今云、贵、湘、鄂等地。秦汉时期,华南各地大致已开始种茶,邵晋涵《尔雅·正义》:"汉人有阳羡买茶之语,则西汉已尚茗饮。"阳羡即今江苏宜兴,为古代著名产茶地之一,秦汉时期,华南等地亦已植茶。这些地区当时居民中仍有大部或部分越人,因而古代越人植茶活动当也存在,当然,由于传播等因素的关系,这一种植活动在越人经济植物作业中并不显得突出。 花生做为油料作物之一,在古代越地亦有种植。据考古资料,浙江吴兴钱山漾和江西修水跑马岭新石器时代遗址中都曾出土过花生种仁,距今约4700年左右。有人认为我国的花生是由南美等地传入的,并对钱山漾等地出土的花生一事提出质疑。事实上我国南方古代相当于南美巴西及秘鲁等南纬35℃气候类型的地域也很广阔,在闽浙粤桂滇等古代原始森林边缘地带又有着干湿交替,适合各类植物野生种生长及繁衍的条件,花生在我国的出产是可能的。有人对钱山漾遗址出土的花生种粒的地层关系提出持疑,认为可能是后来混入地层的,对此,当年参加考古发掘的汪济英、牟永杭先生后来曾专门著文予以澄清(13)。汉武帝平南越后,据《三辅黄图》之载,曾带回一种名叫"千岁子"的植物"百余本"。这种千岁子,据晋人嵇含的《南方草木状》描述,"千岁子,有藤蔓出土,子在根下。须绿色,交加如织。其子一苞恒二百余颗,皮壳青黄色,壳中有肉如栗,味亦如之。干者壳肉相离,撼之有声,似肉豆莞。出交趾。"从嵇含这一描述来看,所谓的千岁子当即花生,当然,从生产地域看,秦汉前后其主要产地当在岭南及骆越地区。 越人的瓜果菜蔬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则因天时地利等优良的自然条件而广泛栽种,其种类也十分之多,史籍和考古资料都较多地反映了这一方面的情况。瓜果作物主要有以下种类:1、桔。桔在南方各越地有广泛的种植,《尚书·禹贡》说扬州"厥包桔、柚、锡贡。"《三辅黄图》说汉武帝普从南越遗植回柑桔皆百余本。《汉书·地理志》说汉代在南海郡设圃差官,掌管岁贡柑桔等。江浙地区"多桔柚园,越人岁多桔税,谓之桔籍。"(14)各地考古发现的柑桔果核等也不少见,这将在下文中统一注明和论述。 2、柚。柚为《尚书·禹贡》所列扬州贡品之一,其在越地种植面也广。任日方《述异记》说"越多桔柚园。"《列子·汤问》载:"吴楚之国有大木焉,其名为柚,碧树而冬,实丹而味酸,食其皮汁,已愤厥之疾。齐州珍之,渡淮而北而化为枳焉。"汉代岭南等地桔柚北输中原,当地曾出现"民间厌桔柚"的现象(15)。《吕乐春秋·本味》:"果之美者……云梦之柚。"3、柑。柑与桔柚齐名,是古代越人种植的常见水果之一。汉武帝北植岭南果树中,就有"柑桔皆百余本。"汉代南海郡圃差官掌管岁贡的主要水果中,柑亦名列其中。 4、荔枝。荔枝是热带、亚热带地区著名的水果之一,先秦秦汉时期在岭南、闽越乃至西南部分地区都有种植。其野生种在海南五指山区等地为分布中心点,其最早的驯化者当是古代越人。宋蔡襄《荔枝谱论》说:"荔枝之于天下,唯闽越、南粤、巴蜀有之,汉初南粤王尉佗以之备方物,于是始通中国。"汉武帝破南越后,建扶荔宫。《三辅黄图》说:"扶荔者,以荔枝得名也","自交趾移植百株于庭,无一重者,犹连年移植不息。后数岁,偶一株稍茂,然终无华实,帝亦珍惜之。"《文选·蜀都赋》注引《南裔异物志》:"龙眼、荔枝,生朱提南广县、犍为棘道县,随江东至巴郡江州县,往往有荔枝,树高五、六丈,常以夏生,其变赤可食。"《太平御览》卷971引杨孚《异物志》:"荔枝为果多汁,味甘绝口,又少酸,所以咸其味,可饱食不可使厌。"成为古代越人栽培的珍果之一。 5、龙眼。龙眼与荔枝齐名,也是古代越人栽培的珍果之一。其分布地点亦与荔枝同,大略以闽越、岭南、交趾及巴蜀部分地区为主要产地。《图经》:"龙眼生南海山谷,今闽广蜀道出荔枝处,皆有之。"其野生种古人称之"山龙眼",在广东海南等地均有分布(16),因此,其最早的驯化者也当为古代越人。秦汉时期,龙眼与荔枝不但都成为汉武帝扶荔宫中北植的珍果之一,而且岁贡量很大,《后汉书·私帝纪》称:"旧南海献龙眼、荔枝,十里一置,五里一候。"《东观汉记》说"单于来朝,馈橙、桔、龙眼、荔枝",龙眼"生九真、交趾"(17)。成为中原统治者馈赠与人的珍品之一。 6、椰子。椰子主要生长于骆越等热带地区。《南方草木状》还记载一个有趣的传说。"椰子,叶如榈,高六、七丈……俗谓之'越王头'。云昔林邑王与越王有故怨,遣侠客刺得其首,悬之于树,俄化为椰子,林邑王愤之,命剖以为饮器,南人至今效之。当刺时,越王大醉,故其浆犹如酒云。"这个传说当然是附会的,但它从一个侧面说明当时骆越地区的越人确已大量种植椰树。 7、杨梅。秦汉时期,南越等地栽植的杨梅已很著名。《初学记》卷20引杨孚《异物志》说:"杨梅,其子如弹丸,正赤,五月中熟,熟时似梅,其味甜酸。陆贾《南越纪行》曰:'罗浮山顶有胡杨梅,山桃绕其际,海人时登采拾,止得于饱啖,不得持下'。东方朔《林邑记》曰:'林邑山杨梅,其大如杯碗,青时极酸,既红味如崖蜜,以酿酒,号梅香酎,非贵人重客不得饮之。'" 8、槟榔。槟榔在岭南等地种植很广,《三辅黄图》载汉武帝从岭南北植的果树中即有槟榔百余本。《南方草木状》说:"交趾、武平、兴古、九真有之。" 9、人面子。人面子在南越等地亦为常见水果之一,杨孚《异物志》:"人面子,树似含桃,结子如桃实,无味,其核正如人面,故以为名。以蜜渍之稍可食……出南海。" 10、甘蕉。汉称芭蕉,杨孚《异物志》:"芭蕉,叶大如筵席,其茎如芋……其内心如蒜,鹄头生,大如合拌,因为实房,一房有数十枚。其实皮赤如火,剖之中黑,剥其皮,食其肉,如蜜甚美,食这四、五枚可饱……一名甘蕉。"《三辅黄图》载汉武帝建扶荔宫,曾植岭南甘蕉十二本。 11、橄榄。橄榄亦是汉武帝扶荔宫中移植的岭南果树之一,杨孚《异物志》:"橄榄生南海浦屿间,树高丈余,其实如枣,三月有花生,至八月方熟,甚香。" 12、枇杷。枇杷是岭南越地的特产水果之一,司马相如《上林赋》说汉上林苑中移植的南方越地果树时称:"卢桔夏熟,黄甘橙榛,枇杷燃柿……" 13、杨桃。《临海异物志》:"杨桃子,生晋安候官县,一小树得数十石,实大三寸,可容藏之。"(17) 14、多南子。《临海异物志》:"多南子如指大,其色紫,味甘,与梅子相似,晋安候官界中有"。(18) 15、王坛子。《临海异物志》:"王如枣大,其味甘,晋官候官越王祭坛边有此果,无知其名,因见生处遂名王坛,其形小于龙眼,有似木瓜七月熟,甘美也。"(19)除了上列举之外,南方越人种植的瓜果作物还有西瓜、桃、李、酸枣、梨等等,总数约达三十种左右。 南方越人的菜蔬种植也有一定的规模,早在战国时期,《吕氏春秋·本味》即说"菜之美者,云梦之芹,具区之菁"。初步统计,先秦秦汉时期南方越人种植的菜蔬种类大致有芹、菁、黄瓜、甜瓜、葫芦瓜、姜、花椒、南瓜、茄、蚕豆、菰、芋、等。一些古籍对此亦有零星记载。如晋嵇含《南方草木状》载:"酱……生于番禺者,小而青,谓之焉。可以调食,故谓之酱焉。交趾、九真人家多种。蔓生。""茄树。交、广草木,终冬不衰,故蔬圃之中种茄,宿根有三、五年者。"当然,部分作物如菰(米)、芋、、在粮食不足的越人中,亦可作为充饥的粗粮以填肚。如菰米,现称茭白,多年生水生草木禾本科植物,在湖泊低洼处广为分布,其嫩苗可当菜蔬食用,茎部为茭白,开花结子为菰米,白而滑润,做饭香脆,为充饥的粮食。 以上的瓜果菜蔬作物在考古发掘中也有充分的发现,无论是苏南太湖流域地区的西周及春秋埋藏的吴、越士墩墓中,或是浙江各地的有关墓葬乃至史前期诸如河姆渡、钱山漾等著名遗址中;无论是广东的南越国中心区今之广州发现的数百座汉墓中,或是在西瓯骆越居住的今广西贵县、合浦以及越南北部;无论是闽越人居住的今福建地区,或是干越、扬越人散居的今江西、安徽、湖南、湖北部分地区的墓葬遗址中,都不同程度地发现与之有关的遗迹遗物。如仅以广东、广西两地考古发现的有关遗物,其种类就有荔枝、龙眼、橄榄、杨梅、桃、酸枣、槟榔、椰子、李、桔、人面子、芋、黄瓜、甜瓜、木瓜、西瓜籽、葫芦壳、姜、花椒等二十种左右(20)。江浙地区的史前遗址中如河姆渡出有葫芦种子,钱山漾出有蚕豆子粒,马家滨、水田畈等遗址还出有瓜子、菱角等(21)。说明早在六、七千年前,南方越人先民就开始了瓜果菜蔬种植活动。 当然,从总体而言,古代南方越人的瓜果菜蔬等农业经济作物的种植,尤其是水果作物,大体上是以岭南的南越、西瓯、骆越人的种植为发达,这可能与地理气候温度水份等有直接的关系。其他各越支系的瓜果菜蔬种植,在东南沿海地区亦较多些,内地山区则略少些,但总的说来,他们与岭南地区都不能相比。作为古代越人具有强烈地方经济作物特色的岭南水果,不但极大地充实了当地越人的经济生活,而且也对中原及邻近地区的各兄弟民族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汉武帝移植岭南果树,《史记》、《汉书》及有关古籍对此的频频称赞等举动,都比较充分地反映了作为南方越人主要的农业经济作物的瓜果作物,在当时国内各地享有盛誉,并显示其较高的经济价值。 (待续) 注释: (1)本文是林蔚文教授新著《中国百越民族经济史》中的一章,本刊现先予以发表。《中国百越民族经济史》全书约32万字,厦门大学出版社即将出版。 (2)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初步研究》;《考古学报》1972年第1期。 (3)张光直:《新石器时代的台湾海峡》,《考古》1989年第6期。 (4)(6)严文明:《再论中国稻作农业的起源》,《农业考古》1989年第2期;另请参见《第二届农业考古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专集》有关论文,载《农业考古》1998年第1期。(5)浙江省文管会:《河姆渡遗址第一期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8年第1期;游修龄:《稻作史论集》,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3年,第10、51、103页。 (7)刘兴:《吴国农业考略》,《农业考古》1982年第2期。 (8)陈文华等:《新干县发现战国粮仓遗址》,《文物工作资料》1976年第2期。 (9)徐坚《初学记》卷27引。 (10)广西区文物工作队:《广西贵县罗泊湾一号墓发掘简报》,《文物》1978年第9期。 (11)安徽省博物馆:《安徽新石器时代遗址的调查》,《考古学报》1957年第1期。 (12)汪济英等:《关于吴兴钱山漾遗址的发掘》,《考古》1980年第4期。 (13)李日方:《太平御览》卷996引任昉《述异记》。 (14)恒宽:《盐铁论·未通》。 (15)范成大:《桂海虞衡志》。 (16)徐坚:《初学记》卷20引。 (17)(18)(19)李昉:《太平御览》卷974引。 (20)(21)参见《文物工作三十年》一书有关章节的报道,文物出版社,1979年。 作者:林蔚文,福建省福州市。350003,福州市崎上路12号。 出处:《农业考古》200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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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3 14:02:00 |只看该作者
四、农具与耕作形式

(一)农具

百越民族的农业生产工具以质地论,主要有石器、铜器、铁器三大类,除此之外,尚有部分木器、骨器、蚌器或牡蛎器。从时代划分上看,史前及商代,各地越人及其先民的农具主要以石器为主,兼有木器、骨器、蚌器或牡蛎器。周代各地越人的农具开始以青铜器为主,但史前期先民使用的部分石、木、骨、蚌器等并未摒弃,有的在农具中仍占很大比例。春秋晚期至秦汉时期,南方越人逐渐发展了铁农具,铜质农具仍在使用,石、木、骨、蚌器等比较少见。从农具的种类看,史前至秦汉几千年间,越人及其先民的农具种类则有几次大的改良,这些改良活动基本上是与越人的农业耕种形态的发展进步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至春秋晚期,部分地区越人的农具种类大致上已适应于越人的农耕技术需求,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系统的农业耕作工具体系。

史前及商代,是越人及其先民农业耕作初创时期,这一时期人们使用的农具以石器为主,兼有木器、骨器、蚌器及牡蛎器等。石器农具的种类主要有石犁、石铲、石锛、石斧、石刀、石镰等。石犁是破土农具,新石器时代江、浙及台湾地区出土尤多。这类石犁多体形扁薄,平面呈等腰三角形,刃部在两腰,夹角在40°至50°之间,前锋尖锐,后端稍厚。如江苏吴县光福镇及浙江杭州水田畈、桐乡石门元帅庙等地遗址出土的类似石犁,体形均呈等腰三角形,一般长约20厘米,双刃边成“V”形,厚度1—2厘米,刃部向下斜,犁面多呈平面稍有隆起,中轴线上排列着2至4个洞孔。有的石犁反面中轴线上留有一条长方形的印痕,可能是连结木质犁架之类结合器的痕迹,其连结方法是用木钉穿过钻孔,将石犁连结在木犁床上。这些石犁背部与刃部多留有磨损的缺口,当是与土壤磨擦而成的,由于它们大多以硬度不高的页岩制成,因此多残缺不全,出土所见完整器较少(1)。与此近拟的斜杷破土器,体形大体呈三角形,底边为单面刃,与底边相邻的一边,均呈不同程度的罄折状内凹,顶端有一个斜向的把柄。江浙良渚文化的部分遗址中常有出土,亦属于水田翻耕破土农具(2)。

石铲是一种起土或翻土的农具,在南方各越人的史前或商周遗址中有较多的发现。骆越地区的大石铲颇具特色,它主要分布在左右江流域的丘陵或平原地带。主要形状为双肩,肩部有平斜二种,器身扁平而长,有直腰、束腰二种,刃部弧形,方形短柄,石质坚硬。

石斧和石锛是南方各地十分常见的两种农具,其中的有段石锛和有肩石斧,更具有独特的地方文化风格。有段石锛平面呈梯形,以利于人手把握或捆绑,有肩石斧实际上是双肩状石斧,也是以利于把握而设计的。这两种石器农具一般认为分别源于江浙地区的早期文化遗存和广东中部的西樵山文化。有段石锛从江浙闽台传播到东南亚及环太平洋沿岸地区,成为古代东南土著文化中有一种标志显著、风格独特的器物。

至于石刀和石镰等石器,在各地遗址中亦常有发现,它们属于除草及收割农作物的农具。除了石器之外,各地这一时期的骨器、木器及蚌器或牡蛎器亦很多。河姆渡等史前遗址中曾出有骨耜、木耜等骨、木器,表明早在六、七千年前,南方越人先民已赖以进行农业耕作活动。遗憾的是受保存条件的限制,除少数遗址外,南方各地能够保留下来的木制农具十分罕见,但是在史前期先民的使用木器进行农业耕作活动应是大量的。蚌器主要是以淡水贝类的壳制成,牡蛎器则以海生贝类的贝壳制成,如河姆镀遗址的蜃、昙云山足球睥牡蛎器等,有的分别被制成刀、镰等农具,主要是利用其锋利的刃部以切割、松土或除草。除了以上介绍之外,少数遗址中还出有陶制农具如陶刀。江西清江吴城文化遗址出土有石斧、石锛、石刀、石镰及石铲等,除此之外,尚发现大量的陶刀,达200件以上。在赣东临川县横山垴遗址中也出现十余件。这些陶刀呈马鞍形,单面刃,多双孔,是可代替石镰、蚌刀收割农作物的农具(3)。

西周及春秋战国时期,是南方越人青铜农具不断发展、普及的历史时期。在此之前的商代中晚期,部分越地也见有少量青铜农具如锛、斧、镬等,但无论在种类或数量上,都无法与周代相比。西周以来,活跃于江浙地区的吴、越两国的越人,在青铜农具制造使用方面,代表了古代越人的最高水平。其标志一是农具种类比较周全,大致形成了一套较有系统的农业耕作用具.二是数量多,各地遗址中有比较广泛的出现。近几十年来,于越故都浙江绍兴等地陆续出土了一批青铜农具,其中1959年西施山开凿河道时发现的为整批出土。据不完全统计,这一地区近四十年来共出土有青铜犁4件、锄46件、镰5件、铲形器19件、镬25件、凿1件、削刀34件等,总数共约134件”,。此外,在史称“外越”的今舟山群岛的定海县等地,并发现了青铜耨和锸等农具(5,。这批青铜农具年代为春秋战国时期,属于于越人所有。出土的青铜犁呈v形,正反面有棱脊,一面铸有蓖状纹,并延伸至两翼的刃缘形成细锯齿,前锐后宽,象一只展翅飞翔的鸟,是农耕中的破土工具。另一种意见认为其全长仅8.3厘米左右,器形较小,可能是耨器,适用于水田中除草。青铜锄大小不一,器身作梯形,刃部微弧,面上有孔。有的作半椭圆形,有的呈三角形,顶端有长方銎可安柄。铲形器似空首布,亦叫锦,有肩,顶端有长方形可安木柄。镬,或称镢,长条形,双斜面刃,刃部稍弧,上端有方形銎。削刀,环首,刀身狭长,柄和体背相连成弧形,刃薄且利。有的背部有细锯齿,既可当刀又可当锯使用。镰,半月形,一面刻有紧密平行条文,伸延g'3-J缘作细锯齿。耨呈箭镞形,正中有小方銎,作镬状,中空,下部正反面各有一钉孔。全器分两股向后斜出,刃部锋利,适于田中堆割稻杆和野草。锸如锄状,长方形銎,刃口圆弧,两侧角外撇。这些有农具都适于装上木柄,它为加强耕作效率,减少劳动强度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近几十年来,在吴国故地的江苏苏州及太湖流域、宁镇地区等地,也先后发现了大批相当于吴、越时期的青铜农具,其主要种类有犁、耨、锸、锄、镰、铚、铲、锛、削等。如1977年在苏州城东北出土的一青铜鼎中,内装铜锸、锄、镰、斤、耨等器物。其中铜锄12件,大小不一,长方形銎,锄身一面有方孔,一面开口,刃呈弧形。锸5件,形似马蹄,弧刃。斤6件,长方形,刃角外移,刃部微呈弧形。镰6件,镰身一面都有平行条文延伸至刃部成锯齿。耨l件,呈弯月形,一角已残,中有柄,有銎,柄一侧有一三角形孔,耨身一面有平行条纹。1975年在苏州城东南河底近1.4米处,发现铜镰4件,斧2件,锛、削各!件。铜镰背微弯,有棱边,正面有平行蓖齿纹。锄器身呈半月形,中部近棱边处有二孔,刃部有锯齿,反面平滑。锸体呈半圆形,刃呈半圆弧形.1975年在江苏溧水县出土一耧犁,底部平,中微凸,上面隆起,尖呈三角形而锋利,銎部为钝三角形孔,可插木柄,长7.8、宽6.8厘米,重112克,是一种破土成一线而下种的农具(6’。屑于春秋战国时期吴国的青铜农具在江苏苏州葑门、仪征破山口、丹徒山、丁岗镇、丹阳云林、六合程桥、昆山盛庄、镇江金坛、高淳、句容、吴县、扬州及上海金山戚家墩第三层等遗址、墓葬或土墩墓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发现。其数量、种类及普及面之广,都不逊于与之并存的越国。这一时期越人的农具制作和使用开始见于部分古籍之载,如各地广见的铸,(考工记》载说:“粤(越)之无铸也,非无铸也,夫人而能铺也。”郑玄注:“粤地山出金锡,铸冶之业,田器尤多。”春秋战国时期吴越地区发达的青铜冶铸业,为青铜农具的广泛制作提供了良好的物质条件。见于吴、越地区的青铜犁铧,是在当时史前期广泛运用的石犁基础上创造的。据<吴越春秋.夫差内传)载,吴王夫差曾梦见“两枥蒸而不炊,两黑犬嗥以南嗥以北,两吴殖吾宫墙,流水汤汤,越吾宫堂,后房鼓震箧箧有锻工,前园横生梧桐……”。公孙圣为之占曰:“入门见枥蒸而不炊者,大王不得火食也……”此枥即犁或铧类农具,古籍记载与考古发出也完全吻合。

这一时期的青铜农具在其他越人居住地也有若干发现,如1977年在安徽贵池县城郊出土的一批青铜器中,有铲4件,长方銎,斜肩狭刃。耨4件,为带有两翼的三角器,翼蜂刃有锯齿,两翼中间连着一个小口銎,銎上有横阑与翼相连,是可安上长柄在田里推割野草的工具,其一面为细梳纹。另一面磨削的刃还有一道弧形隆脊。刃口锋利,用起来轻便且不沾土。铜锤4件,酷似长方形蚌壳,平沿,内凹,浅腹,圜底,底部重心处有两个圆穿,内侧是细纵线的梳齿纹,外侧一刃斜削,刃凹或弧形,拱背上圆穿便于捆在手上收割谷穗,使用起来极为方便。锋刃与镰一样较为锋利,这时已将平口改为先进的锯齿口。1980年在安徽舒城县九里墩一座春秋末期墓中,出土青铜锛2件,铲3件,镰9件。镰背面子整光滑,正面为蓖齿纹,锯齿形刃部,末端上下有两个突脊,供缚绳之用。这种镰刀愈磨损愈锋利,不须磨锋,与苏州葑门河道出土的锯镰类似(7)。

1978年在福建莆田市城郊龙斑山曾出土一件青铜镬,长21。刃宽8.7厘米。器面呈长条形,微隆起,背稍内凹,侧面成弧形,扁圆形銎,弧刃。从造型看,属于春秋之物(8)。属于扬越或干越境内的今江西省,商周时期的青铜农具仅见锸和铲各2件,锸为凹字形,弧刃(9)。湖南地区商周时期青铜农具较多,有斧、锸、 、铲、耨等约300余件,但有的不属于越人范畴。资兴旧市47座春秋墓据考证属于越人墓,这批墓葬陪葬的青铜农具有锛2件、斧4件、削5件,钺2件,都颇具越文化风格,但数量不多,它反映了当时该地区越人青铜农具仍处于发展阶段(10)。南越及西瓯骆越地区商周时期青铜农具大致有镰、锯、削刀、刮刀、靴形钺等类型,其数量以刮刀、靴形钺等为多。铜犁见于越南富寿万胜,仅1件,形似一个大心脏的截面,云贵地区或称为光叶形钢锄。有肩铜斧在越南象山、河东章美、河内贡谓等地共发现4件,其造型明显仿有肩石斧。日字形铜斧在富寿清亭、安沛安合、海防越溪等地均有发现,为古代交趾越人仿殷末铜斧而铸的。靴形钺是云、贵、桂、粤及越南等地比较常见的一种农具,其造型类似靴子而得名,其弯曲的弧刃用于割草等。越南的海防越溪、山西凤格、富寿越近、河东鸿阳及部分铜鼓纹饰上均有出现(11)。这种器物年代约当战国至西汉前后,属于濮、越文化交叉融合的产物,因为在云、贵等濮人集中区也常可见到。此外,与各越地类似的铜削刀、铜铲等在越南越溪等地也有发现,当然部分器物年代可能跨越到汉代(12)。

古代越人铁农具出现的年代约在春秋末期,在岭南及闽越等地的出现及普及期大致可推迟至秦汉之际。春秋末期铁农具首先在吴、越地区问世,当然这与当地越人先进的冶铸业、发达的对外交流及繁荣的社会经济有直接的关系。地下出土文物及有关古籍记载都证实了这一事实。越国故都在今绍兴地区近几十年来曾先后出土了春秋晚期的铁锄、鑺、镰、削、斧等铁农具,这是古代越人运用铁农具的最早实物证据(13)。春秋战国之际,赣江中下游地区也始见少量凹形锸及斧、锛等铁农具。战国中晚期,江西境内铁器数量增多,如1974年临川营门里遗址出铁斧20件、铁口锄4件。1976年新干界埠战国粮仓遗址出铁斧2件。1981年九江磨盘山遗址出铁斧、铁镰各1件(14)。1976年江西新建县大塘赤岸山战国遗址出土一件铁质斧范,背部有环钮,为当地铸铁术产生的实物证据(15)。除此之外,先秦各越地的铁器尚有广东始兴战国晚期墓出土的2件铁锄及铁斧,其造型与楚器同,可能来自楚国。广西平乐银山岭的110座战国墓中,出土物总数1044件,其中铁器181件,铜铁合铸器11件,二者占出土物总数的17.3%。这里出土的铁刮刀、双肩铁钺等造型独特,为越人所铸无疑。这批墓葬还普遍随葬铁锸、锄等农具,表明铁农具在部分西瓯骆越人中已开始逐渐普及(16)。

秦汉时期,是古代越人铁农具的广泛普及期。这一时期的南越、西瓯、骆越及闽越等地,都比较多地出现铁农具.广州等地的西汉前期墓及广西贵县、贺县、平乐、合浦等地,都分别出土有铁锄、斧、刀、镰、凿、削、锸、铲、犁、耙等铁农具。广东秦汉时期的铁器截止1977年,据杨式挺先生统计,达300余件,其中不乏斧、凿、锄、镰、削等农具(17)。1977年以后,随着考古新发现,尤其是广州南越王墓的发掘,属于南越国时期的铁农具大致已逾500件以上。西瓯、骆越地区秦汉时期的铁器在今广西等地亦有不少发现。如贵县、合浦、贺县等地汉墓中,都出土不少铁农具。贵县罗泊湾一号汉墓中出有一件题为《东阳田器志》的木牍和另一牍上,记有农具的名称和数量,有“口口钪一百二相,插五十三,诅一百十六”,“插*[注40]八具一,鉏一百廿具,钪十五具”等字样,表明锄、锸、钪(一种类似锸的农具)等铁农具在当时已为数众多(18)。广西平乐银山岭等地发现的汉墓,也普遍发现铁制生产工具随葬,出土有铁锄、锸、斧、凿等等农具(19)。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至迟在西汉末至东汉初期,岭南等地的牛耕活动已经出现。广西贺县莲塘东汉墓中还出土铁铧2件,呈三角形。底面平,正面隆起,中空,可容犁头。广东佛山澜石东汉墓出土的陶水田模型中,有两个陶俑分别在两块水田犁田,陶俑前面塑有“v”型犁头,陶俑一手作扶犁、一手作赶牛状(20)。这都表明汉代岭南地区铁犁铧已经出现,牛耕活动已渐普及。

秦汉时期闽越地区的铁农具也有比较广泛的运用。位于武夷山麓的崇安城村汉城遗址中,1959年发掘得铁器156件,其中犁1件,铁锄6件,铁鑺1件,铁斧5件,铁锯1件。犁圆刃,部残缺。锄为凹形,鑺为方銎三角形刃。1980年至1995年间,考古发掘又见一批铁锄、鑺、凹口锸、斧、五齿耙、镢、镰、凿、削等铁农具,数量远超过1959年的发现。特别是在汉城遗址外围的元宝山、福林岗、黄瓜山等地发现了冶铁遗址,地表铁渣成堆。元宝山遗址经试掘,出土了一批汉代铁器,农具有凹字形鉏、方形直銎鑺、锸、锄、斧锯、凿、削等,并发现部分凹字形锸范,说明这批农具确为本地铸造(21)。除崇安汉城外,闽西北的邵武等地,也曾零星出土过少数汉代铁农具如凹形铁锸等遗物。根据有关考古发现分析,凹形铁口锄锸在出土物中占了绝对多数,可知其是当时闽越人农业生产的主要农具(22)。

古代越人制造铁器及铁农具的活动在史籍上亦有一些记述。《越绝书》卷11载:“禹穴之时,以铜为兵……当此之时(春秋战国),作铁兵。”《吴越春秋·阖间内传》载:“干将作剑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炭,金铁乃濡,遂以成剑。”《后汉书·循吏列传》说汉代西瓯的“耒阳县(山)出铁石,佗郡民庶常依因聚合,私为冶铸”。三国时期,居住在丹阳等地的山越人也“山出铜铁,自铸甲兵”,事见《三国志·吴书·诸葛恪传》之载。

从以上论述中,大致上可以看到古代越人农具运用的基本轮廊。从时代分期论,史前及商代大致上是以石质农具为主,兼有骨、木、蚌器等。商末及周代,多是以铜农具为主导,石、骨、木、蚌器等兼而有之,有的仍占据主导地位。春秋晚期至汉代,是以铁农具为主,但不排除铜、石等农具的存在。从整体发展看,越人农具的质地自石而铜再而铁,与整个中国文明史的发展步伐是相一致的,当然这种发展仍有某些不平衡现象。如石犁,在吴、越青铜及铁农具比较发达的同时,仍有为数不少的越人在运用之。据调查及考古资料看,春秋战国时期吴、越地区铜、铁农具与石器农具共存的现象并不少见。如浙江珏环县三合潭遗址在1984年调查时就发现有大型等腰三角形石犁、石斧、有段石锛与铜耨、锸、锄、削、锛等共存的现象(23)。类似情况在江西、福建、两广等地有关遗址也有存在。至于个别地区如台湾、海南等海岛,由于地理条件等方面的局限,木、石农具在当地越人中长期使用,铜铁农具甚至延至明清晚近才在当地越人后裔中得以广泛使用,这属于特殊例外了。

就地域而论,石质农具在南方各越地制作使用无论在种类、数量等方面都比较平衡,它反映了史前及商初越人及其先民农业耕作水平的大致相似.春秋战国时期,吴、越地区的越人青铜农具无论在种类、数量方面,都居同时期各地越人之首。这一地区越人铁农具的制作使用,开创了古代越人农具及农耕技术发展的新局面。不过就铁农具而言,其发达的地区当推秦汉时期的南越、西瓯、骆越及闽越等。就面上讲,铁农具的推广运用较之铜农具步骤要显得快捷一些。

从古越越人农具运用的整个历史来看,其大致经历了两次大的改良创新活动。一是质地的改良,具体表现在从石器而铜器而铁器,这一质地的改良,无论从石到铜或从铜到铁,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其对当时越人的农业生产所产生的积极作用,与中国历史上整体的农具质变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可以相提并论。其次是农具种类的创新增多,如史前及商代,各地石器农具仅有锛、斧、犁、刀、镰等少数几个种类,至春秋前后,新增加了锄、锸、馒、铚、犁铧、凿、削等不少新种类。秦汉时期,还出现了耙等新农具,从而基本上构成了从翻土深耕、中耕除草到收获收割等农业耕作全过程所必须拥有的比较系统、完备的农耕用具。这一农具系统的不断改良、充实和完善,虽然经历了几千年的时间,但在越人农业发展史上,却不能不说是很了不起的。

(二)耕作形式

百越民族的农业耕作形式,从总的来看,有耜耕、犁耕(以及后期的农耕)、火耕水耨以及形式特殊的鸟田、象田、麋田等。

一般说来,大致出现于旧石器时代末期或新石器时代初期的原始农业,多属于火耕或刀种。当时人们大咯上已知以火焚山,挖土点穴撒播种子,与之相关的农具为砍斫器或尖状器,其中木器占一定比例。新石器时代早期之后,锄耕农业相继出现,当时人们已经初步掌握了翻土耕种的技术,即原始的耜耕农业。与之相关的农具有石斧、铲、锛、穿孔石刀、蚌刀以及骨耜、石耜等。新石器早期的这一农耕状态,在中国南方越人先民中确有存在,如浙江河姆渡新石器文化早期遗址中,曾出土不少骨耜、木耜等农具,反映了当时耜耕农业的历史状态。新石器中晚期以来,发达的锄耕乃至犁耕农业开始出现。这时人们已知犁耕破土、翻土耘田以及收获收割等必要的农耕程序,农耕技术达到史前期的最高水平。与之相关的农具有石犁、破土器、有段石锛、有肩石斧、石锄、石铲、石刀、耘田器、石镰、蚌镰等。此时江浙的广大地区,普遍运用了三角形石犁及斜把靴形破土器等犁耕农具,台湾至广西等东南沿海地区亦有类似的器物发现。江浙等地出土的石犁形制硕大,有的长达60厘米左右,推测要一人执柄将刃插入泥土,二人曳绳在前牵引而进。由于石质犁硬度不高,刃部较脆;一般仅适用于水田或沼泽地区耕作。其人土角度约在20°,犁首工作时向前下方的斜倾度较小,只能浅耕,不能深耕,效能较低。尽管如此,她却标志着从以耒耜发土的耜耕农业发展进步到以犁耕翻土的犁耕农业,在中国农业发展史上中具有重大的意义。

商周秦汉时期,各地越人的农业耕作形态不尽一致,有的进步较快,有的则停滞不前,久久逗留在先民们传统落后的耕作水平之上。以耜耕农业而言,在一些开发较迟的海岛山区,其运用的范围仍很广,有的甚至终越人之世而五更变。百越后裔的高山族及黎族,延至明清时期仍有处于刀耕火种及耜耕状态之中的事实,足可佐证此事。

商周以后,在部分社会经济比较发达的越系民族如勾吴、于越等越人中,犁耕技术已在较大范围内得以廾展。此时吴越地区的犁具有石犁及青铜犁铧两大种类。太湖流域、杭嘉湖平原等吴越时期墓葬遗址出土的石犁(或靴形破土器)数量远比青铜犁多。说明此时即使在农耕技术较为先进的地区,犁耕农业仍受到各种条件的束缚,深耕熟耨的农耕活动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

秦汉时期,各地越人的犁耕农业发展迅速,越南东山文化遗址中曾出土一些铜犁,表明了骆越地区农耕发展进步的状况。此时江南各地铁农具普遍出现,铁犁铧等先进的耕作农具在闽越、南越及西瓯骆越地区业已出现,深耕熟耨的耕作方法得以实行。福建武夷山城村汉城遗址出土闽越时期的的铁犁铧,拱形弧丸,形制与中原等同期铁犁铧并无二致,当属于深耕或开沟用的大型犁铧。广东佛山及广西贺县等地分别出土的陶俑执犁模型及铁铧实物,则明确反映此时牛耕已在岭南地区推广。

百越民族牛耕活动,从目前已知的资料分析,可能在春秋时期吴越地区已有之。从吴越地区出土的石犁形制看,其体形较小,不大适合于用牛拖曳,在一定程度上它们是依赖人力进行的。但是绍兴等地出土的青铜犁铧,形制较大且重,则不应排除畜力拉曳的可能性。当时吴越地区已畜养牛,事见《吴越春秋》等古籍之载。《新序·刺奢第六》说战国时期“百姓饱牛而耕,暴背而耘”。著名的“吴牛喘月”成语,《风俗通义校释》说:“吴牛望见月则喘,使之苦于日,见月怖而喘焉。”这些史料可为春秋战国时期吴越地区越人运用牛耕的佐证。有人认为春秋末期秦、晋、卫、周、齐、燕等国原始牛耕已经出现,而吴、越、楚等南方地区则完全处于耒耜或锄耕阶段,从而推论,黄河中下游地区是我国牛耕的最早起源地,南方地区的牛耕技术是由北方逐渐传人的(24)。这种看法忽视了春秋前后吴、越、楚等地大量先进的犁耕农具的存在,是与事实不符。即使是牛耕。由于吴越地区完全具备了犁和牛这两大要素,因此其时这些地区牛耕的运用是可以存在的。至于说该地仍“完全处于耒耜或锄耕阶段”,当是对吴越地区农业发展状况不大了解所致。

秦汉时期。随着各地铁农具的逐渐推广运用,铁犁铧等大型深耕农具出现,标志着牛耕技术已在闽越及岭南越地比较广泛地得到运用。《史记·南越列传》说到吕后禁止向南越王输人马牛羊时,赵佗还曾为此不惜大动干戈以示抗议。这里的牛,当是黄牛,即用于拉犁耕作的耕牛,可见当时牛耕已占重要位置。汉代广州等地墓葬陪葬品中往往有黄牛模型随葬,这些陶制成的黄牛模型,或立或卧,形象栩栩如生,它们从一个侧面反映当时牛耕的普及。后汉时期,九真郡太守任延还把牛耕推广到今越南清化、河静等骆越人居住的地区,事见《后汉书·任延传》。《水经注·温水》因此也说:“九真太守任延始教耕犁,俗化交土,风行象林。”从佛山澜石东汉墓出土的陶俑执犁模型看,执犁的陶俑只有一人,前面没有人牵牛,应为一人一犁耕作法,这较之当时北方的二牛抬杠法要来得进步。

犁耕农业还包含中后期的中耕除草和作物收割等工作。南方许多处于犁耕农业状态的越人之中,还较多地使用石、铜、铁质斧、锛、锸、铲、鑺等农具。这些农具大体上是用于砍伐树木,开垦荒地,深耕挖土,与犁一道同属犁耕农业第一阶段操作运用的农具。此后的中耕除草阶段就有了锄、耨、耙、靴形器等农具。这些农具大多具有鲜明的越文化特色。如吴越等地出土的铜耨,翼锋刃有锯齿,耘者执柄前推切割,则杂草披靡。刃口锋利而不沾土,是一种效率很高的新型的中耕除草农具。靴形钺(刀)在广东、广西、越南等地有较多的发现。靴形钺有锋利的弯月形的刃口,有人认为是武器或砍伐工具,但从实际操作看,其更适用于除草割草荆棘.有关中国南方地区青铜靴形钺的来源与用途,日本著名考古学家金关丈夫和国分直一先生早年曾从良渚及台湾等地史前文化中的靴形石器结合作出精辟的考证,认为其屑中耕除草的农具(25)。笔者受二位先生的启发,结合近20年来中国南方各地发现的靴形铜钺、石钺等新资料,进一步论证了这一器具的性能、来源及传播路线,此处不多赘述(26)。

收割谷物的农具有镰、铚等。属于短镰的一种,《小尔雅·广物》:“截颖谓之铚。”其形制比镰短,或称手镰,主要用于收割稻穗.这两种农具春秋以后在各地普遍出现,铜、铁均有,较之史前的石、蚌镰,无疑是一大飞跃和进步。其刃部锯齿不须磨砥,越用越锋利,不但减轻了劳动强度,而且大大提高了劳动效率,具有较高的科学性。江浙一带农村至今仍用这种锯齿铁镰,反映古代越人在农具方面的创造性贡献及其影响之深远。

在越人犁耕农业中,需要特别指出的是20世纪八十年代末在江西新干县大洋洲发现的商代大墓中出土的青铜犁铧及锸、镰等商代青铜农具。这些农具的发现,不但在中国农业考古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对于重新评价古代江南百越民族的农业及犁耕等问题,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价值。(27)

总之,从耜耕、锄耕而犁耕乃至牛耕,是百越农业发展进步的总体标志。犁耕乃至牛耕的运用,对于深耕熟耨、精耕细作、增加作物收及乃至于促进百越民族整体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无疑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除犁耕之外,百越民族另一颇具特色的农耕形式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火耕水耨”。《史记·贷殖列传》:“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赢蛤,不待贾而足……”关于火耕水耨的具体含义,自古以来就有众多的争议。《汉书·武帝纪》:“江南之地,火耕水耨”。应劭注曰:“烧草下水种稻,草与稻并生,高七、八寸,因悉芟去,复下水灌之,草死,独稻长,所谓火耕水耨。”《补注》沈钦韩曰:“火耕者,刈稻了。烧其槁以肥土,然后耜之,稻人职,夏以水殄草而芟夷之。”日本学者西鸠定生认为先秦时期江淮地区的稻作农业的实际际情况可以用火耕水耨来加以概括。“简单说来,火耕水耨是把地里前一年的枯草用火烧掉,再把水稻直插田中,待发芽后苗长七、八寸时,割除杂草再灌水灭绝,可见当时那里还没有育秧移栽。”(28)这一说法与应劭之注相似。阎万英先生认为:“所谓火耕水耨,即用火焚烧地面的草木以肥地,然后耜之。浸之漫灌,把草沤烂在水里,农业生产技术落后,耕作粗放。”(29)其说与沈钦韩近似。此后还有一些研究者互执一词,不过大体上仍在这些范围内争论。我认为,先秦以来的火耕水耨耕作方法,在中国南方延续的时间相当长,另外由于南方的山区、沿海、丘陵、平原、沼泽、水田、旱田、山地、沙地等等地理自然环境及农田形状的不一致,因此不应当将古籍中笼统而言的火耕水耨看成是某种单一的耕作形式,也不应当简单地将其斥为技术落后,耕作粗放。从各种因素考察,可以认为古代越人的火耕水耨是有多种含义的。其一,是指草莱初创时的焚草辟地和灌水耕耘的耕作方式。这种方式是比较原始粗放的。《盐铁论·通有》说:“荆扬南有桂林之饶,内有江湖之利,左陵阳之金,右蜀汉之材,伐木而树谷,燔莱而播粟,火耕而水耨,地广而饶财……”《晋书·食货志》载西晋咸宁三年杜预上书言及火耕水耨时曾说:“诸欲修水田者,皆以火耕水耨为便,非不尔也。然此事施于新田草莱,与百姓居相绝离者耳。往者东南草创人稀,故得火田之利。”这两段记述,可以做为草莱初创时火耕水耨法的注解.其二,火耕与水耨是两种不同的耕作方式,古籍将之连称,但实际是两回事。火耕主要是指耕种前的焚草肥田活动。明万历《闽部疏》说福建“山田薄无粪,农家烧山茅,候雨至,流入田中为粪,以故人春则山山皆火。”明屈大均《广东新语》卷14说:“岭北多火耕,岭南多水耨,水耨者地若舀卤,水咸大禾难育,故必天雨水淡,乃多稼而米粒甘。山田两熟者以水淡,潮田一熟者以水咸。咸生于潮,潮者,阴火之气也,苗以阳火之气而肥,以烧畲所以美稻粱也。低田无高下皆宜火,火者稻杆之灰也,以其灰还粪其禾,气同而性合,故禾苗扬长。”这些虽是晚后之说,但于探讨先秦秦汉火耕水耨的耕作方式也不无帮助和启发。应当认为,所谓的“火耕水耨”是有两重性的,即火耕与水耨在不同地区可以是两种不同形式的农耕活动。火耕在山区旱地以及草莱初辟地区比较流行,这是由于自然条件之使然。同样,水耨在东南沿海的沼泽、水田、潮田或沙田等处则并非仅仅是以水淹草了。如珠江口红河沿海地区的骆越、南越人的潮田、沙田或雒田,均因近海而潮水与海相通,其水咸,“水咸大.禾难育,故必天雨水淡”,采用水耨,方可“多稼而米粒甘”。故屈大均明确将二者分开,指出:“岭北多火耕,岭南多水耨。”《水经注》所谓的骆越人仰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的“雒田”,实际上也是古代骆越人利用水资源进行水耨的一种比较独特的耕作方式。晚近珠江三角洲的沙田,潮水可进出田间,故又称潮田,“潮漫汐干,汐干而禾苗乃见。”(30)这是古代骆越人“雒田”水耨的再现。火耕水耨为两种不同的耕作方式,在明代周婴《东番记》记载的越人后裔民族一一高山族中,也可得到印证。《东番记》在记述高山族农耕形式时明确指出:“其禾畲种而水耨事寡。”由于高山族及其先民多山居野处,田地多在丘陵山间,其禾只能畲种而无法水耨。因此,如果不考虑各地自然条件的差异而笼统将火耕水耨视为单一的耕作形式显然是不妥当的。

当然,作为水耨的含义,其也当是多层次的,可以认为,除“仰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的“雒田”外,大致上还有蓄水育苗、耘田、灭草等多种的方式。在农业生产比较发达的吴越地区,谬田、练田、塘田等富饶肥沃的水田耕作,一般说来火耕少而水耨多。当时越人可能更多地运用水耨耕作法以育苗灭草,促进稻谷生长。另一方面,作为传统的农耕方式,由于各地区越人农业生态环境的不同,火耕水耨则因地而异地被长久地保留下来,这就成为自《史记》、《汉书》以后,后人所津津乐道的江南传统的农耕方式的代名词,其某些合理利用自然界的因素,甚至至今为此仍为江南人民所传承。

古代东南沿海地区部分越人在农业耕作中,还存在奇特的“鸟田”、“象田”、“麋田”现象,有人甚至将这“三田”视之与越人的土地制度有关,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鸟田”大致上见于于越地区。《越绝书·越绝外传记地传》载:“大越海滨之民,独以鸟田,大小有差,进退有行,莫将自使,其故何也?曰:禹始也……无以报民功,教民鸟田,一盛一衰。当禹之时,禹死苍梧,象为民田也。”《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苦禹崩之后,众瑞并去,天美禹德而劳其功,使百鸟还为民田。大小有差,进退有行,一盛一衰,往来有常。”关于于越的“鸟田”传说,由于《越绝书》等将之与禹之瑞德混为一谈,因此自汉代以来一直被蒙上一层神秘的神话色彩,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春秋晚期于越的“鸟田”现象,就其内容而言,是雁鹄等候鸟南来啄食草根秽物的体现。就其自然环境而言,则需气候温暖,多水多草和多沼泽湖泊。这些条件于越地区基本上都具备了,因此“鸟田”在此地就较常见。东汉时期于越故地的浙江上虞人王充,在《论衡》一书中对家乡的“鸟田”现象曾做过客观的分析,他认为:“雁鹄集于会稽,去避碣石之寒,未遭民田之毕,蹈履民田,食草根。粮尽食索,春雨适作,避热北上,复之碣石。”会稽(绍兴)平原是一片沼泽平原,自然环境与钱塘江口的诏泽滩地基本相同,北方候鸟大批南来栖息在这水草茂盛的沼泽湖泊地区是很自然的。这些益鸟在飞集稻田时,不但掘土食虫,翻松土壤,而且还“春拔草根,秋啄其秽”(31),形成十分奇特的“鸟田”现象。两千多年来,于越的这一“鸟田”现象,使许多人迷惑不解。除了《越绝书》等之禹德所致之说外,晚近人们更多地认为其是于越人民有意识的农耕形式之一,甚或认为其为“井田制”之雏形,其实这都是与事实不符的。两千多年之后的今天,黄海之滨的江苏滨淮农场麦田上出现的新“鸟田”现象,为我们解开这一谜底提供了生动有力的证据。据《文汇报》1989年7月20日的报道说,当时该地区麦田上空,出现了成千上万只海鸥争先恐后地捕捉麦叶上的麦粘虫的奇特现象。令人惊奇的是,这些海鸥象受过训练一样,捉虫时都排成一列列很长很有规则的队伍,最长的500多米。最短的也有100多米,象扫荡一样在麦田上一连五、六天来回翻飞。这则震动人心的报导,不禁使人立即想到《越绝书》等古籍中“大小有差,进退有行,一盛一衰,往来有常”以及“春拔草根,秋吸其秽”等记载。这些上下左右来回翻飞的海鸥,与古籍记载中的“鸟田”是何等的相似啊!在这一活生生的事例面前,许多不实之说可以不攻自破。因此,于越的“鸟田”,可以视为古代于越人利用益鸟以耘田拔秽的特殊“农耕方式”。在这里,鸟类是主动的,于越人是被动的,不存在人为的因素。因为如果鸟类不来,则也就谈不上“鸟田”。当然,另一方面,由于于越人有着悠久的崇鸟习俗,益鸟们的啄秽活动,不但在于越农业生产中起到良好的作用,同时还在越人的崇鸟心理中增加一层神秘的色彩,这是属于百越民族文化史方面的内容,在此不多述。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近些年有的学者在研究“鸟田”现象时,似乎过高地评估了“鸟田”在越人农业耕作中的作用。另外有人认为《水经注》引《交州外域传》中的“雒田”即为“鸟田”,这似乎有误。《交州外域传》说:“交趾昔未有郡县之时,土地有雒田,其田从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因名为雒民。”从字面上看,交趾骆越人的雒田如上述,由于“其田从潮水上下,”当视为“潮田”或即仰潮水俯仰的水耨法较为妥当,其与“鸟田”似无关系。虽然雒字可解析为鵋[其+鸟]鸟(小雁),但从音义上看,“雒田”是对越语的音读,其亦可写为骆田,而越南语至今称稻为Iua,与雒音同,故雒田也实指稻田之意。(32)

关于越人的象田和麋田,也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利用动物的耕作方式。《越绝书》中曾提到:“舜死苍梧,象为民田也。”《论衡·书虚》亦说:“海陵麋田,若象耕状。”苍梧在西瓯骆越地,海陵在吴越地,这些地区当时都属热带亚热带气候,麋象成群,来去自由。所谓的“象田”和“麋田”,我以为仍当以王充之说有理。“苍梧多象之地,会稽众鸟所居。《禹贡》曰:‘彭蠡既渚,阳鸟攸居’,天地之情,鸟兽之行也。象自蹈土,鸟自食草。土蹶草尽,若耕田状,壤靡泥扬,人随种之。”此后的一段话,可认为是对象田及鸟田的最好注解。此后,王充接着还反问:“(其上)世俗则谓为舜、禹田。海陵麋田,若象耕状,何尝帝王葬海陵者邪?”(33)由于海陵“扶江接海,多麋兽,千百成群,掘食草根,其处成泥,民曰麋田,”因此,当地人民充分利用了这些动物的杰作,“随此而略种稻,不耕而获其利,所收百倍。”(34)百越所谓的“三田”,其实际情况均类似于此。这种特殊的耕作方式,既不同于越人的刀耕、火耕、耜耕、锄耕以及犁耕,也不同于传统的“火耕水耨”,其特殊的意义就在于越人们善于利用自然界的动物益鸟们为农业耕作服务罢了。

西汉后期至东汉初期,在犁耕农业进入以畜力牵引为标志的牛耕时代,岭南及交趾等部分地区越人的农业耕作形态还发生了一些突破性的进展。具体表现于岭南移栽秧苗法的出现和交趾等地双季稻种植的成功。广东佛山澜石东汉墓中出土的陶水田模型,明确显示了当时人们在水田上移栽秧苗(插秧)的事实。这种先进的农耕技术的运用,在水稻种植乃至农业发展史中都具有重大的意义。杨孚《异物志》载东汉之际“稻,交趾冬又熟,农者一岁再种”,则是越人农业耕作史上另一件划时代的事件。双季稻的栽培种植,固然有其自然气候等方面的因素,但是其与古老的稻作民族一一骆越人长期生产实践和丰富的稻作农耕经验也是密切相关的。没有日臻成熟的稻作技术,双季稻的种植也难以想象。

概而言之,古代越人的农业耕作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其在几千年间的发展进步,与农具的改良变革息息相关。春秋以后,随着农具的系统化和不断完善发展,越人的农耕形态也渐趋系统和完善。牛耕、水稻移栽法及双季稻种植的出现,是百越民族农业发展史上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大事件,它对促进百越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乃至于后世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都起到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当然,由于各地越人间的各种差异,一些形式落后的农耕方法在部分越人中间依然长期存在,这也是需要指出的。



出处:《农业考古》200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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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垦与水利

商周秦汉千余年间,南方百越民族各支系对土地的开垦始终是农业生产中一项重要的内容。早在史前时期,各地越人先民的稻作农业就已为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先民们的农业生产无论在耕作方式还是在耕种土地的面积等方面,都有待于各地越人的再开发。尤其在土地开垦方面,随着南方各地越人人口的日益增加,粮食问题事关重大。特别在春秋以后诸越争雄的历史时期,国力富强与否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是否“府仓实,民众殷”(35)。越人统治者认为,只有“荒无遗土”,才能“百姓亲附”(36),“五谷睦熟,民乃蕃滋”(37)。有鉴于此,土地的开垦种植更成为当时各地越人首要的农业劳动内容。春秋早期,吴越地区的越人农业生产基本上还是处于草莱初辟的阶段,“仓廪不设,田畴不垦”(38),“人民山居……随陵陆而耕种或逐禽兽而给食”(39)。人们尚保留较多的狩猎经济,因此只能“随陵陆而耕种”,土地开垦和耕种的面积有限,农业因此并不发达。春秋后期,尤其在吴王夫差和越王勾践分别治理吴、越两国的这一历史时期内,两国注意加强农业的开拓,两地越人纷纷掀开开垦荒地、开辟水田的热潮。各地出现了“农夫作耦,以刈杀四方之蓬蒿”(40),和“垦草创邑,辟地殖谷”的热闹景象(41)。在不长的时间内,太湖流域及宁绍平原等地分别出现了大批新垦殖的农田。田种稻粟,陂植葛麻,各种作物种植面积明显扩大。据《越绝书》和《吴越春秋》记载,至越王勾践和吴王夫差治理吴、越中期,两地已有为数可观的塘田、练田和漻田,所谓塘田和练田,大致是在旱田的基础上修筑塘陂而灌溉成为水田。《越绝书·越绝外传记地传》:“富阳里者,外越锡义也。处里门,美发练塘田。”“富中大塘者,勾践治以为义田,为肥饶,谓之富中。”《越绝书·越绝外传·吴地传》载吴国“地门外塘陂,洋中世子塘者,造曰王世子,造以为田塘。”所谓的田,实际上也是在把荒地开垦成农田以后开沟引水溉田的水田。此外,《说文通训定声》释漻田为“盖治山田之法,焚其草木而下种。”这当是指山区新垦的田地而言。《越绝书·越绝外传记·吴地传》说吴越地区有许多漻田如“大漻”、“胥主漻”等等。由于广开荒地,至春秋末期,吴越地区的水田面积增多,吴、越统治者分封贵族功臣的良田动辄就是几百顷,农业生产随之得到新的发展。

秦汉时期,南方各地越人如南越、闽越、西瓯、骆越人在土地开垦方面也做出积极的努力。这些地区或地处东南沿海,土地硗确,或僻处山间野谷,地力贫瘠。但是随着农业生产的逐步发展,土地开垦活动也渐渐开展起来,史称“荆扬南有桂林之饶,内有江湖之利……伐木而树谷,燔莱而播粟,火耕而水耨,地广而饶财”(42)。各地越人伐木辟地,披荆斩棘开垦农田的活动可见一斑。南越地区的越人甚至屯兵不忘开垦,如诓浦关守将吴宿,曾率兵及其族人,“垦近土庐,居番禺之西有江浦焉”(43)。这里需要提到的是,古代越人的农业开垦活动往往与“火耕火耨”紧密相连。所谓“火耕水耨”,历来有众多的说法。应劭注《汉书》曰:“烧草,下水种稻,草与稻并生,高七、八寸,固悉芟去,复下水灌之。草死,独稻长,所谓火耕水耨。”但是各地的农田耕作情况往往因地而异,应劭之说大致仅有其中的一种耕作法。然而尽管如此,有一点可以肯定的就是所谓的“火耕水耨”法,当是一种比较原始粗放的耕作方法,其主要运用于草莱初辟、杂草丛生的新垦田地。西晋咸宁三年,杜预上书言及火耕水耨时曾说:“诸欲修水田者,皆以火耕水耨为便,非不尔也,然此事施于新田草莱,与百姓居相绝离者耳。往者东南草创人稀,故得火田之利”(44)。先秦秦汉南方各地越人多行“火耕水耨”法,《史记·货殖列传》说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火耕而水耨”。这一耕作法历秦汉而不息,从这一角度观察,说明古代南方各地越从的土地开垦活动也是历秦汉而不中断的。由于新开辟的田地只能进行比较粗放的“火耕水耨”法.因此这一原始古老的农业耕作方法在广大越人之间也才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在农业垦殖的同时,越入水利设施也得到建设。古人云:“夫民之所生,衣与食也,食之所生,水与土也”(45)。自古以来,水利就是农业生产的命脉所系。商周秦汉之际,百越民族各支系的水利开发和利用也很活跃,各时期各地越人在建设水利设施,引灌水稻等农业作物及抗洪排涝等方面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商及西周时期,南方各地越人社会经济多处于草莱初创阶段,农业生产发展的步伐不太大,但当时已有一定的水利设施。《文选·江赋》李善注引《墨子》曰:“禹治天下,南为江汉淮海,东流之注五湖之处以利荆楚干越之民。”所谓五湖,李善云:洞庭、彭蠡、震泽、巢湖、鉴湖。基本多在百越区域之内。《周礼·职方氏》谓所州“其泽薮曰具区,其川三江,其浸五湖。”郑玄注:“大泽曰薮,具区、五湖在吴南。浸,可以为陂灌溉者。”《汉书·地理志》:“川曰三江,浸曰五湖。”颜师古注:“浸,古浸字也,川,水之通流者也。浸谓引以灌溉者,五湖在吴。”《史记·货殖列传》等也常有“三江五湖之利”之说,说明早在商周时期,扬州吴越及洞庭洞、巢湖等地的干越人已有一定规模的水利设施。

春秋战国时期,吴越地区的农业生产有了长足的发展进步,与此相适应的水利设施在原有基础上也有了很大的发展进步。当时处居太湖流域及宁绍平原等地的吴、越两国越人,已有人工开凿的大型运河邗沟以及各种水门、水道、灌邑、池、塘等排水灌溉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了水利引灌和防涝防旱工作。吴王夫差除了开凿今苏州至无锡经奔牛河出长江的航道外,又挖掘了沟通江淮的邗沟和沟通沂济、西接黄河的运渠。越国则挖蠡渎北抵苏州吴国境内。《左传·哀公九年》载:“吴城邗沟,通江淮。”杜预注:“于邗沟筑城,穿沟,东北通射阳湖,西北至末口入淮,通粮道也。”吴国邗沟全长约150公里,它的凿通,不但是南方越地一项著名的水利工程,而且也是我国最早的一条人工运河。这条运河,除了在当时特定历史环境下利于军运之外,同时也十分明显地起到泄洪、排涝、灌溉之用,为吴越地区的农业生产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从历史上看,太湖地区历来就是洪涝水灾多发区。据统计,从公元300年至1900年间,见于文献记载的水灾就达245次之多,平均6.5年一次,其中受灾面为全区1/3以上的大水灾为79次,平均每20年发生一次。从1194年至1954年间的800年内,吴江水位高达4.5米以上,受淹农田在800万亩左右的特大水灾共17次,平均47年一次。史书称之为“水患为东南之大害”,“不患来水之多,而患去水之少”(46)。太湖地区的水患与其特殊的自然环境有密切关系。其一,降水变率较大,当地年均降雨量约在10130至1400毫米左右,但时间分配不均,往往集中于春夏之间,如梅雨、台风雨等。1481年、1561年、1608年、1823年、1889年、1954年太湖地区连续降雨历时均长达90天以上,苏州曾有大雨三日,降水达438毫米的记录,为年均降水量的40%,其水患即源于此。其二,地势平衍低洼,四周高仰,中部低凹,构成一碟形洼地。洼地通常低于汛期河湖水位,因此一遇久雨或大雨,众水汇注,河湖并涨,俄倾泛滥,酿成大面积洪涝之灾。此外,由于太湖地区地势低平,江海潮位相对较高,潮差较小,出水河港水流平缓,宣泄不畅,“退潮之减未几,涨潮之增已至,往返洄游,水去迟缓,而一雨即成久浸”(47)。这一状况虽是秦汉以后的事情,但由此追溯,先秦时期吴越地区的水灾洪涝亦可见一斑。因此,春秋时期吴越地区的水利设施才特别多,各种水门、水道、灌邑、池塘等与运河共同承担起了防涝防洪排灌等开发农业生产,保障农作物收成的责任。见诸《越绝书》和《吴越春秋》等古籍的记载也因此而为数众多。如《越绝书·记吴地传》:“吴古故陆道,出胥门,奏出土山,度灌邑,奏高颈,过犹山,奏大湖。随北顾以西度阳下溪,过历山阳龙尾西,大决通安湖。”“(吴都)地门外塘陂,洋中世子塘者,故曰王世子造以为田塘。”“吴西野鹿陂者,吴王田也,今分为耦渎。”《越绝书·外传记地传》:“勾践已灭吴,使吴人筑吴塘,东西千步,名辟首,后因以为名曰塘。”“无锡湖者,春申君治以为陂,凿语昭渎以东到大田,田名胥卑,凿胥卑下以南注大湖,以泻西野。”“太湖,周三万六千顷……无锡湖,周万五千顷,其一千三顷,毗陵上湖也。尸湖,周二千二百顷。小湖,周千三百二十顷。耆湖,周六万五千顷。乘湖,周五百顷。犹湖,周三百二十顷。语昭湖,周二百八十顷。作湖,周百八十顷,聚鱼多物。昆湖,周七十六顷一亩………富阳里者,外越锡义也,处里门,美以练塘田。…‘富中大塘者,勾践治以为义田,为肥饶,谓之富中。”此外,范蠡还在浙江北端的长兴沿太湖周围筑堤岸以防洪捍田,是为长兴蠡塘。《永乐大典》卷22756引《吴兴志》:“蠡塘在长兴县东三十五里,”《山墟名》云:昔越相范蠡所筑。这些古籍涉及的塘、濯,都与水利有关。《晋书音义》:“通沟溉田为漻。”《广韵》:“筑土遏水曰塘。”至于湖、陂、渎等,更是排水蓄水的重要水利设施。春秋时期吴越地区水利事业如此发达,湖陂塘渎及运河渠道如此之多,确与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和气候有关,其也更多地反映了古代吴越人民与自然界奋力争斗的勇气和智慧。正因为有了如此众多和发达的水利设施,春秋前后吴、越两地农业生产兴旺鼎盛的状况才成为可能。春秋以后,当地越人及其后裔和汉族人民一道,在水利设施建设方面仍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东汉顺帝永和年间,马臻出任会稽太守,发动民众在春秋越国富中大塘和吴塘的基础上,以会稽郡城为中心,东至曹娥江,西抵钱清江,筑堤坝,拒狂澜,并疏浚水道、湖泊,建造堰闸以拦洪蓄水,这就是我国东南地区最早和最大的鉴湖水利工程。《会稽说》载说:“汉顺帝永和五年,会稽太守马臻创立镜湖,在会稽、山阴两县界“筑塘蓄水,高丈余,田又高海丈余。若水少,则泄湖灌田,如水多,则开湖泄田中水人海,所以元凶年。堤塘周回五百一十里,溉田九十余顷”(48)。

战国秦汉时期,西瓯骆越和南越地区的越人在水利开发方面也做出很大的成绩。著名的灵渠是连接长江水系和珠江水系的人工运河,共与都江堰、郑国渠并称秦代三大水利工程,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运河之一。灵渠的开凿在当时是出于军事需要,但是在客观上却为西瓯骆越地区越人的农业灌溉和交通运输带来极大的便利,这一状况甚至延续至今,现代灵渠两岸的农田仍深受其益。灵渠的开凿,虽为秦军所为,但当时当有部分当地越人参与其事,特别是后来的修缮活动更是如此。明欧大任《百越先贤志》载:“史禄,其先越人,赘婿咸阳,禄仕秦以史监郡。时始皇帝伐百越,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遣禄转饷凿渠而通粮道,禄乃自阳山道水源以湘水北流人楚瀜江,为胖柯下流,南人于海,转饷为劳。乃量为矶以激水于沙磕中,垒石作铧派湘之流而注之。瀜激行六十里,置陡门三十有六,舟人一陡,则闸一陡,使水积渐进,故能循崖而上,建瓴而下,通舟楫,又利灌田,号为灵渠。”

秦汉时期,居住今越南北部的骆越人,还巧妙地利用潮水灌溉农田。《水经注》卷37引《交州外域记》说:“交趾昔未有郡县之时,土地有雒田,其田从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因名为雒民。”古代交趾及南越等沿海地区有许多淡水与海洋交会的江河人海口,这些江河人海口由于受内陆水力甚大的河流如珠江、红河等的冲积和海潮的烘托,其周围内陆沿岸亦产生回溯的淡水潮流,骆越人充分利用这一水利资源以之为“雒田”,“其田从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对此,陶维英《越南古代史》认为骆越人利用潮水高涨而引水人田,使草根朽烂,使土成泥。一俟潮水降落,再排除积水,当时也可能已筑堆田畔蓄水,这就是《史记·货殖列传》所谓的楚越人在农业上使用的水耨法。其实这不正确。骆越人的这种“雒田”,实际上还是运用潮水、开发水利以进行农业耕作的一种巧妙作法,这是沿海地区一种特殊的完全仰仗水力资源而耕作的农耕方法。东汉时期,骆越地区的水利建设仍有增无减。如马援在交趾期间,做了大量的兴修水利的工作。《后汉书·马援传》载其每到一地,“辄为郡县治城廊,穿渠灌溉,以利其民。”《水经注·温水》载:“至凿口,马援所凿,内通九真、浦阳”。“凿南塘者,九真路之所经也,建武十九年马援所开。…‘古郎究浦内漕口,马援所漕水,东南曲屈通郎湖。”当地沿海居民常有海潮之患,“马援凿通九真山,又积石为坻,以遏海波,由是不复遇涨海”(49)。这些水利设施虽说是在马援倡导下兴建的,但其主要劳动力当然仍是当地的骆越人民。

秦汉时期,南越地区的越人同样开展多种形式的水利建设活动,他们或疏江浦,或凿井,古籍亦有所记载。如南越国时诓浦守将吴霸,曾令其族人“垦近土庐,居番禺之西有江浦焉”(50),在靠近江河的地方垦殖农田。南越王赵佗在龙抹县之东凿越王井,“井周二丈,深五丈,虽当亢旱,万人汲之不竭”(51)。广州市的九眼井,为广州最古的水井,水味甘美而流量甚大。“相传尉佗所凿”(52)。考古发现的佛山澜石汉代水田模型,表现在一块水田上,其旁河流纵横,舟船傍靠,田中阡陌分明,水流潺潺,田中一人还弯腰插秧,一幅岭南农家乐的田园景象(53)。这个水田模型反映了汉代岭南地区在开发水利、引水灌溉方面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操作程序和设施。

除了以上论述之外,商周秦汉湘鄂赣及闽台等地区的越人在农业生产中同样也有不同程度的水利开发活动,但是,与以上几个地区越人的水利设施比较,他们大致显得较为滞后,许多地区仍停留在火耕水耨、靠天吃饭的比较原始状态之中。

总之,古代越人的水利开发与农业生产的发展进步与否是密切相关的,哪些地区越人的农业生产兴盛发达,其水利设施必然得到相应的发展,反之则落后停滞以至完全得不到开发。总的来看,春秋时期吴国及于越人的水利设施、秦汉时期西瓯骆越及南越人的水利开发在百越民族水利开发史上是先后处于领先地位的,他们的一些重要措施如防洪排涝、围田泄洪等创举,对后世影响重大。他们开凿的邗沟及灵渠等大型水利工程,在中国古代水利开发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秦汉时期,越人的水利开发活动甚至对中原地区产生直接的影响。《史记·河渠书》载:“河东渠田废,予越人,令少府以为稍人。”《索隐》曰:“其田既薄,越人徙居者习水利,放与之而稍少其税,人于少府。”可见古代越人的水利开发是确有成就的。

六、渔猎采集与畜牧业

(一)渔猎采集业

采集与渔猎是百越民族及其先民的一项长期、广泛和传统的生产活动,其在百越的社会经济生活中一直占有很大的比重。早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南方各地的越人先民就广泛开始了采集果实、捕鱼采贝及狩猎等多种活动,各地考古发掘的资料充分证实了这一点。如距今八九千年的广西桂林甄皮岩新石器遗址,出土了骨锥、镞、鱼镖、蚌刀以及大量的猪、牛、羊、苏门羚、鹿、獾、豪猪、食蟹蠓、山灵猫、猴、竹鼠、鱼、龟等动物骨骼以及田螺、河蚌等贝壳类水生物,表明当时人们是以渔猎采集为主要经济生产生活的(54)。距今六七千年前的浙江余姚河姆渡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也出土了为数众多的动植物遗存。出土动物的骨骼有猕猴、红面猴、梅花鹿、水鹿、四不象、赤麋、小麋、獐、犀、亚洲象、虎、黑熊、貉、青鼬、猪獾、水獭、大灵猫、小灵猫、花面猫、黑鼠、豪猪、穿山甲以及驯养的猪、狗、水牛等。鸟类骨骼有鹈鹕、鸬鹚、鹭、鹤、野鸭、雁、鸦、鹰等。水产鱼类等有扬子鳄、乌龟、鳖、鲤、鲫、青鱼、鲶、黄颡鱼、鳢、裸顶鲷、鲻鱼、无齿蚌等。这些动物种类达四十七种,其中哺乳类灵长目二种,偶蹄目九种,奇蹄目一种,长鼻目一种,食肉目十一种,啮齿目二种,鳞甲目一种,以及鸟类八种,爬行类三种,鱼类八种及软体动物一种,等等。除了动物外,河姆渡遗址还出土有橡子、菱角等植物遗存,表明当时人们渔猎采集的生活状况(55)。各地考古发现的遗址中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的动植物的遗存仍被大量地发现,沿海各地尤以“贝丘”遗存堆积为常见。如江浙地区的马桥、湖熟、良渚诸文化遗址中,广见鱼、鳖、螺狮、蛤、蚌壳、鲨、蟹、梅花鹿、獐、麋、虎、牛、狗等动物骨骼。福建闽侯昙石山遗址、白沙溪头遗址等文化堆积层基本是以当时人类采食的贝壳堆积而成,有的厚达一二米,这些贝壳经鉴定有纹魁蛤、牡蛎、入耳螺等(56)。广东佛山河宕遗址第三层中贝壳厚达85厘米左右,出土了3500多块各种陆栖和水生动物的骨骼,其中有猪、牛、狗、鹿、鳄、猴、象、鸟及各种鱼类、鳖类和蚬、蚌、牡蛎、螺等等(57)。台湾西南部西海岸发现的贝丘遗址约30多处,贝类达70余种,其中腹足类32种,辦鲤类39种,除极少数淡水栖贝类外,均为半淡水栖和海栖贝类(58)。

商周秦汉时期,南方各地越人的渔猎采集活动并没有因为农业、畜牧业等经济生产作业的发展而停滞,相反。由于其得天独厚的山海自然资源,越人渔猎采集活动变得更加活跃,手段也更加灵活和进步。这一时期各种文献古籍对此开始有了一些记载。春秋时期,居于内地的越王无余等人曾一度“乃复随陵陆而耕种,或逐禽鹿而给食”(59),狩猎仍占重要地位。在此前后沿海各地越人的渔猎活动,尤其是捕鱼、采贝捉蟹等活动,广见于各类古籍而为人所津津乐道。如《商书·伊尹朝献》载:“……沤深、九夷、十蛮、越沤,鬓发文身。请令以鱼皮之卑、乌鲗之酱、鲛盾、利剑为献。”《逸周书·王会》:“东越海蛤,欧人蝉蛇,蝉蛇顺食之美,于越纳,姑妹珍,且瓯文蜃,共人玄贝,海阳大蟹,自深桂、会稽以[革+黾]皆面向。”《吕氏春秋·本味》:“和之美者,阳朴之姜,招摇之桂,越骆之菌,鳢鲔之醢……”注云:“鳢鲔,大鱼也,以为醢酱,无骨曰醢,有骨曰难。”《史记·货殖列传》:“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果隋赢蛤,不待贾而足。”《汉书·地理志》:“江南地广……以渔猎山伐为业,果蓏赢蛤,食物常足。”《史记·正义》:“楚越之乡,出螺鱼鳖,民多采捕积聚,捶迭包裹,煮而食之。”晋人张华因此说:“有山者采,有水者渔。”“东南之人食水产,西北之人食陆畜。食水产者,龟蛤螺蚌以为珍味,不觉其腥臊也”(60)。部分越人甚至以蛇等为美味,“闽越江北山间蛮夷噉丘喙脯”(61)。《淮南子·精神训》更说:“越人得髯蛇以为上肴,中国得而弃之无用。”《盐铁论·论笛篇》也说:“越人美赢蚌”,等等。从有关古籍记载看,春秋战国时期吴、越地区越人的渔业(包括捕捞和养殖业)比较发达。首先,各种古籍对吴越地区有关鱼的事例记述颇多。如《吴越春秋·阖阊内传》载:“吴王闻王师将至,治鱼为。”《史记·吴太伯世家》说阖闾使人“置匕首于炙鱼之中以进食.去刺杀王僚。《金缕子·杂记篇》则说“炙鱼香闻数里”。《天中记》卷5引《吴地记》说东夷侵吴,阖闾率军征战,两军据守海中沙洲上,“吴人乃将鱼腹肠肚以咸水腌之”,置烈日下曝干后收藏。吴王班师后思而食之,“其味美,因书美,下着鱼字,是为鲞字。”另据《越绝书·越绝外传·记吴地传》及《吴越春秋·阖阊外传》载,春秋时期,吴地有“渔捕”以及专门捕鱼的“渔父”,伍子胥从楚地潜逃溶人吴,就是为“渔父”所救。《汉书·五行志》也说:“吴地以船为家,以鱼为食”。张华《博物志》还载有一则传说:“吴王江行食绘有余,弃于中流,代为鱼。今鱼中有名吴王绘余者,长数寸,大者如箸,犹有绘形。”与吴国类似,春秋战国时期居于今浙江地区的于越人,也有同样发达的渔业生产。《越绝书》卷2载:“作湖,周百八十顷,聚鱼多物。”同书卷8载:“会稽山上城者,勾践与吴战,大败,栖其中,因以下为目鱼池,其利不租。”《艺文类聚》卷96引《吴越春秋》:“越王既栖会稽,范蠡等曰:‘臣窃见会稽之山有鱼池,上下二处,水中有三江四渎之流,九溪六谷之广,上池宜于君王,下池宜于臣,畜鱼三年,其利可以致于万,越国当富强。”.这条记载也为《太平御览》所收录。嘉泰《会稽志》卷一说萧山越王城“在县西九里,夏侯曾先《地志》云:“吴王伐越,次查浦,越立城以守。查吴作城于浦东以守越,以越在山绝水,乃赠之以盐。越山顶有井,深不可测,广二丈余,中多鱼,乃取鲤一双以报吴,吴知城中有水,遂解军而去。”传为范蠡所作的《养鱼经》已佚,但《隋书·经籍志》及后魏贾思勰《齐民要术》等古籍有摘录。该书总结了养鲤经验,对鱼池建造,鱼种选择,自然孵化,密养轮捕等都有精辟的论述,如该书说:“如六亩地为池”,“池有九洲八谷,谷上立水二尺,又谷中立水六尺”,让鱼环洲而游,栖谷而息,深水利于繁殖,浅水适于幼鱼活动,设计得当。又如讲鲤鱼繁殖活动时,雌雄配合应注意比例及环境安静,“令水无声,鱼必生”。又如讲一年后捕捞成鱼,留好鱼种,第二年再大小混养,及充分利用天然食料等等,都有一定的科学性。《养鱼经》对后世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水经注·沔水》载:“又东人侍中襄阳候习郁鱼池,郁依范蠡《养鱼经》作大陂,陂长六十步,广四十步。”并在鱼池旁广植水生植物等等。从以上这些资料可以看到,春秋战国时期,吴越两地的越人在渔业生产方面有着很大的成就,尤其是淡水养鱼业的出现,一改越人及其先民只捕不养,只依靠自然鱼类资源的落后生产方式,在古代越人的渔猎采集业中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

除了吴越地区之外,商周秦汉南方各地越人的渔猎采集活动也很广泛,除《史记》、《汉书》等古籍的记载外,各地的考古资料也足以反映这一事实。福建武夷山船棺在1978年的清理中,曾发现一只木制龟形盘,而与之相邻的江西贵溪越人崖洞墓中,则几乎每座墓中都发现有一二只鳖壳放置于棺木旁边(62)。这反映了当时武夷山地区越人捕捞水生动物是十分频繁的,以致于死后还要象征性的食物殉葬而达到死者在幽冥中继续享用的目的。约当于战国秦汉时期的广东高要县茅岗遗址,出土为数众多的渔猎捕捞工具和鱼类蚌类骨骼。据报道,有青鱼、龟鳖、鳄鱼、青蛤、卵形蛤、棒锥螺、梨形乳王螺、长身蠔、近江形蠔等等水产品。捕捞工具有镞、锥、叉、织网骨锥、骨鱼叉等。骨鱼叉呈长形扁体锥状,接近锋部一侧错一斜槽,形成倒沟,残长11.3、宽0.6、厚0.4厘米。类似的鱼镖或鱼钩在各地也较常见。如江西万年仙人洞新石器早期遗址中出骨鱼镖6件,两侧共有4个倒钩,全器微弯,柄部有二对称凸节以便绑扎(63)。商周以后,钓鱼用的鱼钩也不少见,安徽贵池县曾出土铜鱼钩14件,时代为春秋晚期(64)。相当于西周时期的湖熟文化第三期遗址中,电出现有铜鱼钩(65)。香港地区则出有青铜时代的制造铜鱼钩陶范(66)。浙江玉环县三合潭上层遗址中,也出有春秋战国时期的铜鱼刺、鱼钩等物。(67)所有这些,都证明古代越人渔猎捕捞业是发达的。除了内陆江河捕捞活动外,商周秦汉前后南越、闽越等地的越人还开展了近海捕捞活动。如福建闽侯昙石山遗址曾发现不少贝类,这些贝类如牡蛎等都属于近海水生物。广州汉墓在部分墓葬的随葬品如陶罐等器物中,盛有龟足和笠藤壶等节肢动物以及楔形斧蛤等软体动物(68)。这些动物都屑近海产品,如楔形斧蛤,栖息在潮间代沙底中,能深埋5厘米左右,随潮汐涨落上下迁移,我国南海各地都有,为一种热带、亚热带贝类,其肉鲜美可食。另据《西汉南越王墓》介绍.广州象岗南越王墓共出土20多种动物遗骸,其中属于人工饲养的家畜家禽4种,占20%,陆地野生动物2种,占10%,其余全为水产动物,占70%。从个体数量看,最丰富的是水产动物,尤其是海产贝类、各种咸淡水产的软体动物和淡不洋的鱼鳖类、鲤科鱼类以及其他一些真骨鱼类,其中以后藏室出土最多,在100多件随葬器物中,有30余件器物内盛有动物遗骸,有的是成堆直接放入器内。也有的用编织物包裹后再置器内。数量以海产贝类最多,而且个体较全。禽畜类多是躯体的某些部位,如家鸡以股骨、胫骨为多,家猪有肩胛骨和距骨,黄牛有肩胛骨、股骨和肋骨等,这些部位都肉厚可食。此外还见有禾花雀和竹鼠等遗骸,表明当时也捕食野生动物。根据鉴定,广州南越王墓共出土下列动物:

1、耳状耳螺Ellobium auris judae L.

2、沟纹笋光螺:Terebralia sulcata Born

3、青蚶Arca(Barbatia)viressens Reeve

4、楔形斧蛤Donax cuncatus L

5、河蚬Corbicula fluminea Muller

6、龟足Mitella mitella L.

7、笠藤壶:Tetraclita SP.

8、真虾Cariden gen.et sp.Indet

9、大黄鱼Pseudosciaena croea Rich

10、广东鲂Megalobrama hoffmanni Herre et Myers

11、鲤鱼Cyprinus carpio Linnaeccs

12、真骨鱼类,未定属种Teleostei gen.et sp.Indet

13、中华花龟Ocadia sinensis Gray

14、中华鳖(水鱼)Amyda sinensis Wiegmaun

15、家鸡Gallus gallus domesticus Brisson

16、黄胸鹂(禾花雀)Emberja aureola Pallas

17、竹鼠Rhizomys sp.

18、家猪Sus Scrofa domestica Brisson

19、山羊Capra sp.

20、黄牛Bos Taurus L.

21、象Elephas Sp.

南越王墓出土的动物遗骸,具有鲜明的珠江三角洲沿海动物区系的特色。出土动物中,鲤科鱼类、龟鳖类均为典型的淡水生物。软体动物如耳螺、笋光螺和河蚬等为淡水一半咸水生物。青蚶、楔形斧蛤、龟足等则为中国南方沿海常见的海生生物。南越王墓中出土的家鸡、猪、牛、羊等驯养动物,表明当时已有一定规模的饲养业。但是墓中出土为数众多的水产品及野生动物,却反映了当时南越人渔猎采集业的发达状况。墓中出土的水产或野生动物,习性各异。如青蚶是以足丝固着在岩缝或洞穴中,不易发现。人们要凿开岩洞,用镊子之类器物夹取。龟足的柄部有伸缩性,一遇触动即缩人石缝中,很难采掘。墓中青钳、龟足等动物的大量存在,说明南越人在长期渔捞采集的生产劳动中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掌握了娴熟的渔猎捕捞技能,并且对于各种动物的生态、习性以及海洋潮汐的规律、气候的变化等都有较深的了解。另外,禾花雀怕人、怕光、怕影,每年10月从中国北方飞到闽、粤一带。墓中出土的禾花雀骨骸达200多只,表明当时南越人已知张网捕捉等捕猎技术(69)。广州象岗南越王墓出土的这些动物遗骸,充分反映了当时越人渔猎捕捞业的发达,这种情况在沿海地区尤为如此。三国时期,台湾地区的越人据《临海水土志》载,“土地饶沃,既生五谷,又多鱼肉”,“饮食不洁,取生鱼肉杂贮大器中,以卤之,历日月乃啖食之,以为上肴。”台湾近海,这些鱼当多由海中捕捉.

除渔业外,商周秦汉南方各地越人的植物采集和狩猎等活动也很频繁,各类植物根叶块茎和野生动物在越人们的采集及围捕猎杀下,往往成为日常食物的重要来源之一。植物的采集在当时当是常见的,嘉泰《会稽志》卷9载:蕺山下有戒珠寺,“寺有石军祠堂,唐衢州刺史赵璞直寺碑云:勾践故城东北三里有山曰蕺。蕺,蔬类也。传云越君所嗜,常采于此,遂用名之。”由于保存条件的限制,许多当时常见的采集植物因腐烂等原因无法保留下来,因此各地考古发掘中此类物才比较少见。至于对野生兽类动物的猎取,各地考古资料也时有所见。如福建闽侯昙石山遗址上层(商周时期)就出土有棕熊、虎、印度象、梅花鹿、水鹿等兽类骨骸(70)。春秋时期吴越地区的越人“或逐禽鹿而给食”,各地的遗址、墓葬中也时出有梅花鹿等兽类骨骸,证明《吴越春秋》之说不谬。广东高要县茅岗战国秦汉水上木构建筑遗址中,出有鹿、象、刺猬、松鼠等动物骨骸”(71)。不过,与商周秦汉各地渔业活动相比较,这一时期越人的狩猎野生动物活动显得逊色,与史前期比较,也显得逊色不少。当然,这与这一时期各地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家庭畜牧业的快速发展不无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是南方越人社会经济发展进步的一个表现。

总之,自史前后期以来,南方百越民族及其先民的渔猎采集活动是频繁的,其在当时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在农业经济尚未发达的时候,年代愈往前,表现愈强烈,至于在一些比较后进的越人支系中,其发挥的作用则显得更加长久和重要。

七、畜牧业

古代越人的畜牧业包括家禽、家畜的驯化和饲养,从文献和考古发现的资料看,其主要种类有猪、狗、羊、水牛、鸡、鸭,在秦汉之际,岭南等地还有一些黄牛出现。

早在新石器时代早期,越人先民就开始驯养猪、狗、羊和水牛等。广西桂林甄皮岩遗址出有猪牙和颌骨,据鉴定,可资统计的猪的个体数达67个,可以进行比较准确可靠的年龄估计的个体有40个。甄皮岩遗址猪的个体死亡年龄一岁以下的有8个,占总数的20%,二岁以上的共6个,占15%,一岁至二岁之间共有26个,占65%。鉴定者认为,猪的年龄数值,是探讨它们是否为驯养的重要依据之一,这一鉴定数值表明,这些猪只能是人类有意识饲养和宰杀的自然结果,简言之,距今八九千年前,广西地区的部分越人先民已经驯养家猪了(72)。江浙地区的史前遗址中也出土有类似家畜,如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中,就出有猪、牛、羊的骨骼。河姆渡遗址第四文化层中,除出现大量炭化的稻谷和禾秆外,还出土大量猪骨骼以及腹部下垂、体态肥胖、四肢较短作奔走状的陶塑猪。据对猪牙鉴定结果表明,幼猪占54%,老猪占10%,其余为成年猪。从出土的陶猪形态及伴出的大量稻谷禾秆等遗物分析,这些猪当为人工圈养,间或还有以部分稻谷或禾秆加以喂养的(73)。河姆渡以及嘉兴马家浜、桐乡罗家角等新石器遗址中都发现水牛骨骼。罗家角遗址的水牛整个头骨及角心的形态特征,都与我国更新世的短角水牛和全新世安阳殷墟遗址的水牛极其相似。该遗址出土的39个个体水牛标本,经鉴定少年和青年个体的百分比之和为64%,这表明可能是经人工饲养后而有意识地宰杀肉食(74)。河姆渡遗址还出土一段青羊角心,第四文化层中出有陶羊一件,作串首匍伏状,另出有狗的骨骼,表明当时也有家犬、羊饲养(75)。新石器中晚期以后,南方各越地类似遗物有更普遍的发现,如广东佛山河宕遗址第三层出土有猪、牛、狗等动物骨骼(76)。福建闽侯昙石山遗址及白沙溪头遗址,也出猪、狗、牛等动物骨骼,白沙溪头遗址的上下文化层中,都分别出有家猪、家狗和水牛的头骨、颈椎骨、股骨等(77)。江浙等地的良渚文化等遗址中,也见有类似的动物骨骼出土,不一一列举。

商周秦汉时期,越人在先民们家畜饲养的基础上,畜牧业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比较突出的是此时除了家畜外,还开展了家畜的饲养活动。相当于商周时期的福建崇安武夷山船棺,1978年在清理时曾发现放置船棺的崖洞口放有一块猪下颌骨,这虽与当时越人的宗教祭祀有关,但也反映了闽越人家猪饲养的某些状况(78)。1958年福建省文管会在武平县岩石门丘山遗址调查时,采集到一件用细泥制作,颜色橙黄,周身印有七排平列小孔的陶鸭模型。原报告将年代定为新石器时代晚期,但从近二十年福建省类似遗址的调查发掘材料看,当时所定时代略为偏早,此物当为商周时期为妥(79)。西周与春秋战国以来,各地的家禽家畜饲养业发展迅速,有关古籍对此也开始有了一些专门的记述。如《吴越春秋》、《越绝书》、《史书》、《汉书》等,都有所记载。春秋时期,吴、越两国越人的畜牧业已有一定生产规模,《越绝书·越绝外传·记吴地传》载:“类门外鸡陂墟,故吴王所畜鸡,使李保养之。…‘桑里东,今舍西者,故吴所畜牛、羊、豕、鸡也,名为牛宫,今以为园。”《越绝书·越绝外传记地传》:“鸡山豕山者,勾践以畜鸡、豕,将伐吴,以食士也。”这些设有专门园地(鸡陂墟、牛宫、鸡山等)以饲养牲畜和家禽的状况,与吴越当时急于兴国的的社会形势有关.如范蠡在对勾践献策时,就提到要“容畜禽兽”(80),在鼓励越国人口繁殖时,还制定了特殊的政策,“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豕”(81)。在政治需求的有利形势下,吴、越两地越人的鸡、猪、狗、牛等家禽家畜饲养业的确得到较大的发展.秦汉时期,岭南等地的畜牧业情况也处于良性发展状况,连地处海岛的儋耳、珠崖地区,《汉书·地理志》也说:“男子耕农,种禾稻伫麻,女子桑蚕织绩。亡马与虎,民有五畜,山多薼麋。”颜师古注五畜为:“牛、羊、豕、鸡、犬”,这正是古代南方越人饲养的主要家禽和家畜。汉初,位于西南地区的句町人还“随畜迁徒”(82),这些家畜,无疑也以牛、羊、猪、犬为主。这为广西百色、西林及广南等地出土的铜鼓、牌饰中的有关牛、山羊、绵羊等动物形象所证实。东汉前后,岭南黄牛、水牛数量已渐增多,马援到交趾等地时,当地越人动辄就以“百牛犒劳”(83),《水经注·月榆水》说.合浦多牛”,晋张勃《吴书·地理志》亦说“日南多快牛”,这些零星记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一事实。

除文献记载外,各地考古发现的资料也充分证实西周以来南方各地越人畜牧业迅速发展的历史状况。江苏句容浮山果园一号土墩墓曾出土有禽鸟骨、偶蹄类趾骨,在二件原始瓷罐中,还放有完整的蛋壳(84)。这些蛋壳一种为白里带青,为鸭蛋。另一种较小,壳较薄,为鸡蛋。越鸡较小,《庄子·庚桑》因此说“越鸡不能伏鹄卵,鲁鸡固能矣。”句容出的鸡蛋壳印证了此说。江西地区考古发现也有不少家畜家禽骨骼或模型,如湖口县下钟山西周遗址出土有猪、牛、狗等动物骨骼,同时还出一双眼鼓突,头部皮下垂,尾短齐股的瓷牛模型。清江县营盘里遗址上层出土陶鸡模型2件,其中一件较完整,体扁平,空心,背部有三缕孔,头昂起作张嘴呜叫状。还有一锥形器盖。灰褐陶质,下有较高的榫口,尖嘴,怒目,俯视为一猪头形。临川县营门里战国遗址出一陶猪,粗腿肥胖,鼻子微翘,双耳竖起,通身刻有流畅的曲折勾连纹(85)。广东高要县茅岗遗址中,也出有猪的牙、头顶骨、腭骨以及牛、羊的残角骨等,表明战国前后当地畜牧业生产的状况(86)。秦汉时期岭南等地越人家禽家畜畜养情况在考古发现中也得到印证。广州汉墓曾出有一些陶猪、滑石猪及陶猪圈模型。广州西汉墓出土的二只陶猪,一为母猪,四肢伸展躺卧地上给小猪吃奶。一为公猪,体形肥胖。它们头短宽,耳小直,颈短阔,背腰宽,臀部及大腿发育良好.四肢短小,屑于华南猪类型(87)。广州汉墓还出土不少陶牛。有的仰首舔唇,有的回首舔犊,形象生动逼真,这些牛多属黄牛(88)。以上事实证实在南越国时期,中原确已输入不少黄牛,由于牛耕的发展,各地饲养黄牛以役使的状况普遍存在,相应地,黄牛的数量也与日俱增,因此当吕后欲禁输马牛羊时,南越王甚至不惜以干戈相见。在广州南越王墓的主室中,曾出土不少各类陶、铜器,这些器物盛满猪骨、牛骨及鳖甲介壳等。西侧室“牺牲以牛、猪为主,还有鸡、禽鸟和鱼鳖类的骨骼”(89)。秦汉西瓯骆越地区越人家禽家畜饲养也较普遍,合浦望牛岭一号汉墓、平乐银山岭汉墓等墓葬中出土的陶猪圈,有的圈内猪多达五只之多。贵县汉墓出土猪圈更多,甚至还有捧潲盆喂猪食的陶俑形象。与广东地区比较,这一时期广西各地墓葬出土的陶猪圈更多、更普遍。反映西瓯骆越人养猪业的盛行。除猪圈外,一些汉墓还出有陶羊圈,如贵县一汉墓出土的栅居式三合院模型,内有猪圈及羊圈,屋外三只羊正爬上阶梯,鱼贯式地进入羊圈(90)。至于单个的猪、羊、牛、犬、鸭、鸡等陶塑模型,在贵县、合浦、梧州、贺县等地均有发现。在钟山牛庙东汉墓中曾出土一件半球形的鸡笼,平底,圆顶,顶上有短柄,笼的一侧向外开一扇长方形门。在都安拉仁的东汉墓中,曾出土一陶楼,在陶楼屋檐下有鸽子伏窝的塑像。此外。合浦堂排汉墓还出有玉猪、玛瑙鹅等器物,表明这里畜牧业兴旺的情景。(91)

总之,自新石器时代以来,南方百越民族及其先民有着悠久的家禽家畜驯养活动。在商周秦汉千余年间,各地越人的畜养活动更加普遍开展。但从总的情况看,越人畜牧业的发展,是与农业的发展步伐相辅相承的。春秋战国时期,吴、越地区越人农业经济发展较快,当地的畜牧业生产也就得到较快发展.相反,如台湾等地区则显得落后。秦汉时期,岭南地区越人农业经济得以快速发展,各地也呈现了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景象,各地汉墓随葬家禽家畜或其模型的普遍性,反映了畜牧业在社会经济及人民生活中已占据不可缺少的位置。这种影响甚至传之甚远,连地处海岛的儋耳珠崖等地也“民有五畜”。西南地区的部分越人,其畜牧业在传统生产生活中一直占有较大比重,因此在民族迁徙时是“随畜迁徙”,农业生产反退居次要地位了。注释:

(l)(2)牟永杭等:《江浙的石犁和破土器》,《农业考古》1981年第2期。
(3)彭适凡:《江西先秦农业考古概述》.《农业考古》1985年第2期。
(4)沈作霖:《古代越国的农耕工具》,《农业考古》1984年第2期;《绍兴出土的越国青铜器》,1988年百越史讨论会论文。
(5)王和平:《浙江舟山地区出土的青铜农具和破土器》,《农业考古》l984年第1期。
(6)参见刘兴:《吴国农业考略》等文,《农业考古》1982年第2期。
(7)卢茂村:《试谈安徽出土的青铜农具》,《农业考古》1984年第1期。
(8)柯凤梅等:《莆田发现一件青铜器》,《福建文博》1979年第1期。
(9)彭适凡:《江西先秦农业考古概述》.《农业考古》1985年第2期。
(10)湖南省博物馆等:《资兴旧市春秋墓》,《湖南考古辑刊》第1辑,1982年。
(11)(12)越,黎文兰等:《越南青铜时代的第一批遗迹》,河内科学出版社,1963年版。
(13)沈作霖:《绍兴出土的春秋战国文物》,《考古》1979年第5期。
(14)(15)彭适凡:《江西先秦农业考古概述》,《农业考古》1985年第2期。
(16)广西区文物工作队:《平乐银山岭战国墓》,《考古学报》1978年第2期。
(17)杨式挺:《关于广东早期铁器的若干问题》,《考古》1977年第2期。
(18)广西区文物工作队:《广西贵县罗泊湾一号墓发掘简报》,《文物》1978年第9期。
(19)广西区文物工作队:《平乐银山岭汉墓》,《考古学报》1978年第4期。
(20)蒋廷瑜:《广西汉代农业考古概述》,《农业考古》1981年第2期;广东省文管会:《广东佛山市郊澜石东汉墓发掘报告》,《考古》1964年第9期。
(2I)(22)福建省文管会:《福建崇安城村汉城遗址试掘》,《考古》1960年第10期;福建省博物馆:《崇安城村汉城探掘简报》,《文物》1985年第11期;黄展岳:《闽越国出土铁农具初步考察》,《福建文博》1999年第1期;杨综:《闽越国文化》,福建人民出版社,1998年。
(23)汪济英:《百越史研究中几个问题的辨析》.百越民族史学会1984年年会论文。
(24)卫斯:《关于牛耕起源的探吋》,《农业考古》1982年第2期。
(25)金关丈夫、国分直一:《台湾考古志》,东京法政大学出版社.1979年。
(26)林蔚文:《靴形铜钺的来源和用途》,《考古》1994年第3期。
(27)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新干商代大墓》,文物出版社,1997年。
(28)(29)西鸠定生:《中国古代农业的发展历程》:阎万英:《西汉时期我国农业区域概貌》,《农业考古》1981年第2期。
(30)明,屈大均:《广东新语》。
(31)郦道元:《水经注·渐江水》。
(32)游修龄:《百越农业对后世农业的影响》,《浙江学刊》1990年第5期。
(33)王充:《论衡·书虚》。
(34)张华:《博物志》。
(35)左丘明:《国语·越语》。
(36)(37)赵晔:《吴越春秋·勾践人臣外伟》。
(38)赵哗:《吴越春秋·阖间内传》。
(39)赵哗:《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
(40)左丘明:《国语·吴语》。
(41)刘向:《战国策·秦策》。
(42)恒宽:《盐铁论·通有》。
(43)欧大任:《百越先贤志》卷1。
(44)房玄龄等:《晋书·食货志》。
(45)《管子·禁藏》。
(46)(47)参见汪家伦:《历史时期太湖地区水旱情况初步分析》,《农史研究》第3辑,1983年;《古代太湖地区的洪涝特征及治理方略的探讨》.《农业考古》1985年第1期。
(48)李昉:《太平御鉴》卷66引。
(49)晋·裴渊:《广州记》。
(50)明·欧大任:《百越先贤志》卷1。
(5l)清·董诰等:《全唐文》卷816。
(52)李调元:《南越笔记》卷3。
(53)广东省文管会:《广东佛山市郊澜石东汉墓发掘报告》,《考古》1964年第9期。
(54)广西区文物工作队:《广西桂林甄皮岩洞穴遗址的试掘》,《考古》1976年第3期。
(55)浙江省博物馆自然组:《河姆渡遗址动植物遗存的鉴定研究》,《考古学报》1978年第1期。
(56)福建省博物馆:《闽侯昙石山遗址第六次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6年第1期。
(57)杨式挺等:《谈谈佛山河宕遗址的重要发现》,《文物集刊》第3集。
(58)林朝柴:《台湾西南部之贝冢与其地史学意义》。台湾大学《考古人类学刊》第15—16期合刊,1950年。
(59)赵晔:《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
(60)张华:《博物志》。
(61)(62)福建省博物馆:《福建崇安武夷山白岩崖洞墓清理简报》,《文物》1980年第6期;江西省博物馆等:《江西贵溪崖墓发掘简报》,《文物》1980年第真1期。
(63)杨豪:《广东高要县茅岗的渔猎经济与家禽》,《农业考古》1985年第2期。江西省博物馆:《江西万年大源仙人洞洞穴遗址第二次发掘报告》,《文物》1976年第12期。
(64)卢茂村:《浅谈安徽出土的青铜农具》,《农业考古》1984年第1期。
(65)刘建国:《浅谈宁镇地区古代文化的几个问题》,《江苏省考古学会第四、五次年会论文选》,1985—1986。
(66)陈公哲:《香港考古发掘》,《考古学报》1957年第4期。
(67)金祖明:《东海王国古史初探》;百越民族史研究会1988年年会论文。
(68)广州文管会等:《广州汉墓》。文物出版社,1981年。
(69)广州市文管会等:《西汉南越王墓》,文物出版社.1991年,299、468、469、471页。
(70)福建省博物馆:《闽侯昙石遗址第六次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6年第1期。
(71)广东省博物馆:《广东高要县茅岗水上木构建筑遗迹》,《文物》1983年第12期。
(72)广西区文物工作队:《广西桂林甄皮岩洞穴遗址试掘》,《考古》1976年第3期;覃圣敏:《从桂林甑皮岩猪骨看家猪的起源》,《农业考古》1984年第2期。
(73)浙江省博物馆自然组:《河姆渡遗址动植物遗存的鉴定研究》,《考古学报》1978年第1期。
(74)张明华:《罗家角遗址的动物群》,《浙江省文物考古所学刊》第l辑,1981年。
(75)浙江省博物馆自然组:《河姆渡遗址动植物遗存的鉴定研究》,《考古学报》1978年第1期。
(76)杨式挺等:《谈谈佛山河宕遗址的重要发现》,《文物集刊》第3辑。
(77)福建省博物馆:《闽侯溪头遗址第二次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4年第4期。
(78)(79)林蔚文:《福建农业考古概述》,《农业考古》1984年第1期。
(80)(81)左丘明:《国语·越语》。
(82)常璩:《华阳国志·南中志》。 (下转216页) (83)郦道元:《水经注·泿水》。
(84)刘兴:《吴国农业考略》,《农业考古》1982年第2期。
(85)彭适凡:《江西先秦农业考古概述》.《农业考古》1985年第2期。
(86)广东省博物馆:《广东高要县茅岗水上木构建筑遗迹》,《文物》1983年第12期。
(87)(88)徐恒彬:《汉代广东农业考古概述》,《农业考古》1981年第2期。
(89)广州象岗汉墓发掘队:《西汉南越王墓发掘初步报告》,《考古》1984年第3期。
(90)(91)蒋廷瑜:《广西汉代农业考古概述》,《农业考古》1981年第2期。广西区文管会:《广西出土文物》,文物出版社。1978年,图版13l、132。
更正:2003年3期《农业考古》发表的《林蔚文教授访谈录》,其中林教授的E-mail有误,现更正为aaww@iom.com.原承诺的赠书仍然有效。

出处:《农业考古》200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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