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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从共同文化心理素质来考查。
共同文化心理素质是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历史传统、生活方式及地理环境在该民族精神面貌上的表现和反映。其基本内容包含习惯、文学艺术、民族性格、民族意识等方面。
据历代史志记载,壮族及其先民住的是干栏式房屋,生活艰苦朴素,喜穿青黑色衣服,妇女短衣长裙、椎髻,爱唱山歌,崇尚铜鼓,强悍勇敢,等等。这些习尚、爱好和性格,是共同文化心理素质的表现。一个民族的文化心理素质,一经形成就不容易消失而逐代传承下来。上述情况,历代史志都有记述。《魏书》卷一○一载:“僚者,南蛮之别种……散居山谷……依树积木以居其上,名曰干栏。干栏大小,随其家口之数。”宋代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四载:“深广之民,结栅以居,上设茅屋,下豢牛豕。”明代田汝成《炎徼纪闻》卷四云
僮人)“居茅舍而不涂,衡板为阁,上以居人,下畜牛羊猪犬。”清代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一○六云
永宁)“城郭十里外,俱僮夷。椎髻跣足……架棚为室,寝处其上,下畜牛马犬豕。”
壮族先民能歌善舞,西汉刘恂在其《说苑·善说篇》就有《越人歌》的记载。韦庆稳先生曾用现代壮语译出当时用汉字音节记录的《越人歌》,其译文与当时楚译大致相同。
说明壮族与古越人在语言、民歌方面有传承关系。南朝梁时吴运编撰的《安城志》中有宾州(今宾阳)“乡客唱和成风”的记载。至于歌圩,南朝沈怀远的《南越志》有这样的记述:“越之市名之圩,多在村场,先期招集各商或歌舞以来之,荆南岭表皆然。”唐人张籍在《送严大夫之桂林》一诗中有“听歌难辨曲,风俗自相谙”之句。可见广西壮族先民喜欢唱歌,早在唐代已为中原人所熟知。宋人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中记:“广西诸郡,人多能合乐,城郊村落,祭祀婚嫁喜葬,无不用乐,虽耕田亦必口乐(山歌)相之。”又有记载:“俚僚贵铜鼓……欲相攻击,鸣此鼓集众,到者如云。有是鼓者,极为豪强。”
“广西土中铜鼓,耕者屡得之……大者阔七尺,小者三尺,所在神祠佛寺皆有之。”
“蛮夷之乐,有铜鼓焉。”
像上述属于文化心理素质的情况,元明以后直至民国时期,广西有壮人居住的各地县志都有不同程度的记载。其中大多数是宋代以前传承下来的。可以说,这些文化心理素质到宋代已经形成。
这样看来,民族的四大特征或构成民族的四大要素,到宋代已具备了。但是,仅具备四大特征还不足以形成一个民族。因为这些特征在部落或部落联盟阶段就可具备,而部落或部落联盟与民族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后者则以地缘关系为基础。因此,部落或部落联盟要转化为民族,还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政治局面,来促使血缘关系得以废除,从而导致血缘关系转化为地缘关系的完成。这个统一的政治局面就是国家。我们知道,国家不是按血缘而是按地域来划分各级政区的。国家一成立,各部落或部落联盟的血缘关系就被地缘关系所代替,部落或部落联盟也就转化成民族。恩格斯说:“从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
(p515)可见,民族与国家是同时出现的。英语nation一字含国家和民族两义,看来是有道理的。
也许有人会问,壮族及其先民从来就没有建立过统一的国家,怎么能说壮族是在北宋形成的呢?壮族及其先民当然没有建立过自己统一的国家,但应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在宋代,促使壮人各部落或部落联盟转变成民族的最后条件即统一的政治局面是有的,那就是赵宋这个统一的封建国家。自秦汉以来,中央封建王朝就对广西各地进行封建统治,而且一代比一代加强。唐代在桂西各州县实行的羁縻制只具雏形,宋代在桂西的羁縻制度才逐步完善。
羁縻地区以外的广西各州县都是按地域而不是按居民的血缘关系来划分乡村。至于羁縻地区各州县,情况也有所变化,各部落或部落联盟的首领如刺史、知州、权州、监州、知县、知洞等土官,都须封建王朝认可,都受封建王朝统治;各羁縻州县一般都须向封建王朝贡纳财物——金、银、珍珠、水银、铜器、藤器、布、翡翠等等。宋人周去非在其《岭外代答》卷一中说:“皇祐中,侬智高平,诏狄青分广西邕、宜、融为三路,守臣兼本部兵马都监,而置经略安抚使于桂州以统之。今邕守备兼本路安抚都监,州为建武军,节度左右两江……两江之间,管羁縻州洞六十余,用为内地藩,而内宿全将五千人以镇之。”这样一来,宋代广西各羁縻州县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比唐代受中央王朝更大的控制和影响,给广西羁縻地区各壮人部落造成了统一的政治局面,从而为壮民族的形成提供了更成熟的条件。
在历史上,壮族先民各部落或部落联盟,如西瓯、骆越、俚、僚及西原蛮、宜州蛮、抚水蛮、广源州蛮等等,为什么没有哪一个强大的部落兼并其他部落而建立起统一的民族国家呢?这与自秦汉以后壮族先民地区就受中央各封建王朝的统治有很大关系。先是西瓯、骆越给秦始皇派大军征服了;其次是交趾征侧、征贰两姐妹的起义被汉王朝派伏波将军马援讨平了;再则是西原蛮首领黄乾曜、黄少卿父子领导的持续百多年的反唐斗争也终于为唐王朝所镇压。到了宋代,先是思恩县(今属环江县)“蛮夷”区希范于宋仁宗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率众起义,攻打环州,声称要建立大唐国。并择吉建坛祭天,推蒙赶为帝,区正辞为“奉天开基建国柱王”,区丕绩为宰相,他自己称“神武定国公、桂州牧”,建制度,封职官。他的起义震动了宋王朝。朝廷除严令地方官吏尽力镇剿外,还派杜杞为广南西路转运按察使兼安抚使,前来广西剿抚。杜杞采取收买拉拢与武力镇压的两手策略,结果区希范、蒙赶、区丕绩等被俘并惨遭杀害,起义很快被镇压了。继而广源州壮人首领侬智高于宋仁宗庆历八年(1048年)起义,袭取安德州(今属靖西县)为根据地,建立南天国,年号景瑞。皇祐四年(1052年)率队攻陷邕州(今南宁市),建立大南国,称仁惠皇帝,改年号为启历。接着顺郁江东下围攻广州。因广州城池坚固,准备充足,围攻57天不下,侬智高率军转陷清远、贺州(今广西贺州市)、昭州(今平乐)、宾州(今宾阳),回师邕州。皇祐五年(1053年),宋王朝派大将狄青率军南下,令两广所有地方军队围攻侬智高起义部队。两军大战于归仁铺。侬军寡不敌众,惨遭失败。侬智高由右江逃到云南大理,至和二年(1055年)为大理国王杀害。历时将近一年的反宋起义宣告失败。从上几例来看,如果没有唐宋封建王朝的长期统治和大军镇压,黄乾曜、黄少卿为首的“西原蛮”部落或区希范为首的环州部落、侬智高为首的广源州部落,很有可能发展到有足够力量把广西各僚人部落兼并成统一的民族国家。但当这些较强大的部落还来不及把其他部落兼并统一起来,封建王朝就把他们镇压下去了。为本身利益,所有封建王朝是不容许自己统治下的任何少数民族发展成独立国家的。虽然如此,上述历次起义斗争,对民族的形成并非毫无意义,它对加强各部落内部和各部落间及各部落与封建王朝的接触和联系,促进各部落内部和各部落间血缘关系的废弛及民族意识的觉醒是大有帮助的。
根据上述各方面情况综合分析,笔者认为历史发展到宋代,壮族先民已由部落或部落联盟发展成封建制民族。其标志是:构成民族的四个基本特征或构成民族的四大要素已经具备;宋王朝对广西羁縻地区统治的加强;侬智高的反宋起义和大南国的建立。虽然大南国很快就为宋王朝所消灭,但建立本身说明壮族先民社会已发展到需要成立国家的地步,只是中央封建王朝不容许才没有成功。何况,起义被镇压后,封建王朝加强了对羁縻地区的统治,这就为由血缘关系转变成地缘关系,由部落或部落联盟转变成民族提供了统一的政治局面。
也许有人会说,唐代“西原蛮”首领黄乾曜、黄少卿父子先后起义并建立过僚人地方民族统一政权,为什么不说壮族成立于唐代呢?笔者认为:其一,他们建立起来的民族统一政权仅是一种雏形,虽然占地“方圆数千里,控带十八州”,但毕竟只是僚人部分地区。虽然起义斗争持续120多年之久,对促进民族四大特征的形成起了很大作用,但此时还不是民族四大特征的最后形成。其二,唐代对广西西部僚人地区的羁縻制度还很松弛,不像宋代那么严密。正如史书所载:“诸蛮族类不一,大抵依阻山谷,并林木为屋……唐末,诸酋分据其地,自为刺史。宋兴,始通中国。”
“侬智高反,朝廷讨平之,因其疆域,参唐制,分析其种落,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洞。……总隶于提举。……此州县虽曰羁縻,然皆耕作省地,岁输米于官。……始时国家规模宏远,以民官治理之,兵官镇压之,以诸洞财力养官军,以民丁备招集驱使,上下相维,有臂指之势。”
可见,在唐代,广西西部僚人地区的封建领主经济远不如宋代成熟。而封建制民族的内部特征是封建主义生产已占统治地位,封建地主或封建领主占有土地,农民或农奴在人身上依附于封建主并为他们劳动。尤其重要的是,唐代僚人地区各部落或部落联盟之间的交往联系与融合程度都不及宋代。据此,笔者认为壮族形成于宋代理由比较充分。
还有,撞(獞、僮)作为族名或其具有族称含义而始见于正史的是在宋代。《续资治通鉴》卷一一○载:南宋绍兴二年(1132年),岳飞率领官军到贺州(今贺州市)与杨再兴的反宋部队激战,“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见于私人著述的也在宋代。另据尤中先生考证:“僮这个名称是出现于南宋时期的象州一带。”
总之,以“僮”作为族名无疑是在宋代。虽然,民族实体的形成和民族名称的出现不一定是同时的,但似乎仍可以此作为壮族形成于宋代的一个旁证。
有的学者认为,民族的形成须有两方面的承认,一是他本身要认为是某个单一的民族;二是其他民族要认为他是某一个单一的民族。如果他本身否认是某个民族,而其他民族强加给他,是不成立的。反之,他本身虽认为是某一个民族,而其他民族却认为他不是某一个民族,那也不能成立。这个说法,一般来说和对资本主义民族而言无疑是对的,但似乎不宜绝对化。因为有些民族,从氏族、部落发展到民族的历史过程特别复杂、特别漫长,受各种条件和外力的制约与干扰也特别严重,以致自称和他称未必一致。所以,对这个问题也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拿壮族及其先民的名称来说,自秦汉至唐宋,就有西瓯、骆越、乌浒、俚、僚蛮、撞等等,元明以后直到民国就更多了。计有:僮、俍、佯、沙、侬、布僮、布沙、布侬、布曼、布板、布班、布岽、布陇、布土、布妥、布偏、布衣、布越伊、布叶伊、布纳等20多种。其中既有自称,也有他称,有的原是他称,后变自称。总之,很不一致。如果按民族的形成须本民族和其他民族一致认同始可的说法,即使到新中国成立初期,自称和他称一致的恐怕只有僮和布僮两种(其实是一种),民族识别时能定为僮族的也只有这一种人。这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也是不科学的。笔者认为,一个人们共同体,只要具备了民族的四大特征,又有了统一的政治局面,就可以形成一个民族,不管主、客体对它的称谓是否一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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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广西师范大学学报》
转自:中国民族宗教网
http://www.mzb.com.cn/html/Home/report/39462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