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长 发表于 2013-5-27 17:53
哦,那可见两个部门工作对比,更能体现其中的一方工作是多么的落后!人家上山,下乡,周日开车去宣传!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简称民族工委)成立于2007年。民族工委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民委。民族工委办公室根据民族工作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每年适当组织委员单位对民族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调研,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民族工作提供事实依据和建议意见;各委员单位也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民族工作进行调研,每年向民族工委办公室提交一篇以上调研报告,由民族工委办公室汇总报告民族工委领导。民族工委全体委员会议代表由民族工委正、副主任和委员单位兼职委员组成。各委员单位确定一名处级领导干部担任民族工委联络员。民族工委办公室可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全体或部分委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的委员单位有: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工信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民委、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广电局、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林业厅、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扶贫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自治区国税局等27个。
民族工委的委员单位包括了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教育厅等,这是一个值得期待的工作平台。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有“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发展我区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的职责,自治区民语委业务处有“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壮文等民族语文学校教学工作”的职责。既然教育厅汉语言文字工作处(自治区语委办公室)的普通话推广工作做得有声有色,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壮文推行办公室)的壮文推行工作也应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