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别西方式的签约制
《国际先驱导报》:音乐人签约制度仿佛是国际娱乐业的通行做法,那么GMM Grammy抛开这种制度,以东方式的人情手段稳定创作群是否有效呢?
黄民辉:与我们公司同期创业的香港、台湾的本土公司在各自的市场上就没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我想,这其中的原因就在于他们沿用的西方这种签约制度不符合本地状况。西方的签约制度基于他们到处可以挖掘到好的制作人、好的歌手。但在香港和台湾,这些人才实在有限。某个制作人凭一首歌走红,几家公司都抓他来写歌,结果一个人写的几首歌同时在排行榜上竞争,唱片公司却没有一家可以做大,达到上市的规模。10年前,华纳挨个收购台湾的唱片公司。例如飞碟唱片,一个很好的本土公司,差不多7亿泰铢就被买走了。
近年来,港台娱乐界常常传来唱片公司与旗下艺人因薪水问题而翻脸的消息,这种现象在我们这里很少出现。我们在给制作人和歌手分配时,是非常透明和合理的。人们常说“只能共苦,不能同甘”,越是赚到钱的时候,越容易翻脸。其实,艺人们都很不容易,很多人挣钱就凭年轻的那几年,管理者就要替他们考虑。其实,艺人们都是很重感情的,你对他好,他就对你好。我们公司靠的就是与制作人、歌手的这种牢固关系,我们已经有最好的基础架构——广告、市场人才,还有最好的音乐人,所以我们有最好的产品和销售,就有最好的收益。
收益高,就有更多的新人来,我们能从中择优选用。这就是人才垄断和市场垄断之间的良性循环。
《国际先驱导报》:那您能透露GMM Grammy各方面运营费用的比例吗?
黄民辉:我们的毛利是15%,其中35%分给制作人和艺人,30%投入广告宣传,另外20%是运营管理费用。全世界大的娱乐公司毛利都大致如此,在10%到20%之间。
中国盗版,受伤的还是自己
《国际先驱导报》:中国本土文化产业要发展,GMM Grammy的成功模式是否可以作为一种选择?您认为,中国文化市场最首要的难题是什么呢?
黄民辉:模式不是问题,中国人很多,也很聪明,但走产业化道路是必须的。我认为,现在中国本土文化产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打击盗版。我并不是站在一个要进入中国市场的海外商家立场上来说的,因为受盗版伤害最大的,不是那些西方的跨国文化企业,虽然他们叫得最凶,但中国市场只是他们全球市场的一部分,而非核心。中国本土的文化产业还很幼小,没有进入海外市场的能力,需要在本土成长,可盗版抢走了他们的养料,他们怎么可能成长起来?另外,大家都去做盗版,正版不赚钱,谁还去好好做产品?这是恶性循环,处理不好,中国的文化产业很难壮大。
文化产业以本土化为根
《国际先驱导报》:中国已经加入世贸,面临着开放文化产业的挑战,您对中国文化市场国际化的前景有何看法?
黄民辉:我希望中国能更开放。文化产业其实是很本土化的一种产业,本土文化的吸引力永远是外来文化不能比拟的,关键是要善于学习外面先进的东西,将其本土化。而只有开放,才能给你亲身学习的机会。关起门来保护,只能使自己的文化产业越来越弱不禁风,如同溺爱的孩子永远不能自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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