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僚人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点击进入授权页面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楼主: 土人香草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南国早报》的致歉信

[复制链接]

106

主题

0

听众

9549

积分

九头龙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19-8-30
注册时间
2009-5-10
21#
发表于 2011-6-2 20:40:00 |只看该作者

布依族,壮族,岱侬族共同论坛--僚人家园(http://www.rauz.net.cn/bbs) 我的博客: 僚人'Blog [url=http://rauz.iblogger.org]http://rauz.iblogger.org[/ur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2

主题

1

听众

1744

积分

榕树精灵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最后登录
2014-8-7
注册时间
2010-9-11
22#
发表于 2011-6-2 19:06:00 |只看该作者
这个道歉信是从哪里转过来的啊?没搜到。。

【新语丝】〖xys7.dxiong.com〗做一个有科学素养的务实 的僚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0

主题

3

听众

8041

积分

九头龙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19-1-23
注册时间
2008-7-21
23#
发表于 2011-6-1 12:33:00 |只看该作者
南国早报必须在这几天之内登报想所以的壮族人道歉。

作为一个民族,不能要别人施舍而生存, 一切都必须得靠自己争取,即使是死亡也在所不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58

主题

2

听众

2万

积分

灶君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最后登录
2014-11-16
注册时间
2007-2-14
24#
发表于 2011-6-1 12:40:00 |只看该作者
我不接受这种形式的道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7

主题

3

听众

4354

积分

铜鼓精灵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最后登录
2017-4-3
注册时间
2004-10-20
25#
发表于 2011-6-1 11:49:00 |只看该作者
明明是【辱壮言语】改为【不妥言辞】!明明是【违宪之罪】改为经微差错!蔑视壮族人不懂中国法律?这个事件很明显是故意的!是配和国际政坛变化,为打击南海周边国家,试探壮族人民反应的的一招试应手!是故意的违宪犯罪行为!【南国早报的领导应负完全责任】,不能再给他吃壮民的大米干污辱壮民的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3

主题

2

听众

8808

积分

九头龙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15-7-6
注册时间
2007-7-16
26#
发表于 2011-6-1 12:01:00 |只看该作者

Yienghneix lujluj lajlaj loengh vunz, ndi baenz nauq!

Yaek ok bauqceij boizlaex hawj gyoengq boux raeuz!

既然是报纸出了事情,就必须得用报纸的形式赔礼
不是网上的事网上了那么简单。
不能息事宁人,更不能敷衍了事!
这个是我们每一个热爱壮语文化的立场!僚人家园也要坚定这个立场!
我相信我们的所作所为是正义的,这是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维护广西民族团结局面所尽的责任。
所以,仅仅满足这么一个IP的网络道歉是不妥的,我们需要的是郑重的登报书面道歉。无需多言!



我喜欢吹牛咩?!Gangjboq Gangjboq! Mbanj Sawcuengh/壮文网:www.cuengh.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3

主题

2

听众

8808

积分

九头龙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15-7-6
注册时间
2007-7-16
27#
发表于 2011-6-1 12:04:00 |只看该作者

至于广西此类问题层出不穷,溯其根源,恐怕不难!

我们的ZF,我们的有关部门,不应该再这样糊弄这片土地上的这份宝贵的文化了!

该行使的职能就应该去行使!

成天“大话西游”不是长久之计!

Guengjsae banban mbouj yawj vah saw bouxnoix hwnjda, hauhneix guh nyapceiq lai!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6-1 12:06:06编辑过]

我喜欢吹牛咩?!Gangjboq Gangjboq! Mbanj Sawcuengh/壮文网:www.cuengh.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1

听众

2451

积分

樟树精灵

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

最后登录
2018-12-14
注册时间
2010-1-28
28#
发表于 2011-6-1 12:10: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勒丁布壮在2011-6-1 12:01:08的发言:

Yienghneix lujluj lajlaj loengh vunz, ndi baenz nauq!

Yaek ok bauqceij boizlaex hawj gyoengq boux raeuz!

既然是报纸出了事情,就必须得用报纸的形式赔礼
不是网上的事网上了那么简单。
不能息事宁人,更不能敷衍了事!
这个是我们每一个热爱壮语文化的立场!僚人家园也要坚定这个立场!
我相信我们的所作所为是正义的,这是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维护广西民族团结局面所尽的责任。
所以,仅仅满足这么一个IP的网络道歉是不妥的,我们需要的是郑重的登报书面道歉。无需多言!


必须登报书面道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主题

3

听众

5671

积分

东灵神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7-4-22
注册时间
2007-9-12
29#
发表于 2011-6-1 12:11:00 |只看该作者
必须在南国早报上刊登更为诚挚的道歉,要不然不会得到壮族人的谅解,如若不然南国早报就是累积民族厌恨的罪魁为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听众

350

积分

水精灵

Rank: 4Rank: 4Rank: 4Rank: 4

最后登录
2011-11-9
注册时间
2011-5-20
30#
发表于 2011-6-1 13:01:00 |只看该作者
持续关注中。

Wang Tong Ga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

听众

285

积分

石精灵

Rank: 3Rank: 3Rank: 3

最后登录
2015-7-28
注册时间
2010-12-9
31#
发表于 2011-6-1 13:10:00 |只看该作者
[em60][em60][em60][em60][em60][em60][em6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3

主题

6

听众

2万

积分

灶君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最后登录
2017-4-9
注册时间
2004-4-19
32#
发表于 2011-6-1 13:17:00 |只看该作者

我一早说过,如果他们不在报上公开刊登致歉信,那么说明他们只想不了了之的处理方式,这样的态度是忽悠壮族人民的态度,起不到警示作用,以后他们的报纸辱壮事件会不断出现的,如果他们真诚向壮族人民道歉,那么请他们在自己的报纸上刊登致歉信才显得诚恳。


向布洛陀祈祷!!向侬智高致敬!!向傣僚勇士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3

主题

6

听众

2万

积分

灶君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最后登录
2017-4-9
注册时间
2004-4-19
33#
发表于 2011-6-1 13:19: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勒丁布壮在2011-6-1 12:01:08的发言:

Yienghneix lujluj lajlaj loengh vunz, ndi baenz nauq!

Yaek ok bauqceij boizlaex hawj gyoengq boux raeuz!

既然是报纸出了事情,就必须得用报纸的形式赔礼
不是网上的事网上了那么简单。
不能息事宁人,更不能敷衍了事!
这个是我们每一个热爱壮语文化的立场!僚人家园也要坚定这个立场!
我相信我们的所作所为是正义的,这是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维护广西民族团结局面所尽的责任。
所以,仅仅满足这么一个IP的网络道歉是不妥的,我们需要的是郑重的登报书面道歉。无需多言!


正确!支持!


向布洛陀祈祷!!向侬智高致敬!!向傣僚勇士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1

主题

0

听众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7-5-18
注册时间
2006-3-27
34#
发表于 2011-6-1 14:43:00 |只看该作者
网络道歉有屁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9

主题

1

听众

2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16-10-14
注册时间
2006-8-28
35#
发表于 2011-6-1 17:17: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地球人在2011-6-1 11:49:22的发言:
明明是【辱壮言语】改为【不妥言辞】!明明是【违宪之罪】改为经微差错!蔑视壮族人不懂中国法律?这个事件很明显是故意的!是配和国际政坛变化,为打击南海周边国家,试探壮族人民反应的的一招试应手!是故意的违宪犯罪行为!【南国早报的领导应负完全责任】,不能再给他吃壮民的大米干污辱壮民的事!

我认为不应该这样上纲上线。这样的言辞,同样是不应该的。


热爱祖国,热爱壮族! 团结民主,自强自立! 坚强勇敢,尚文尚武! 沉稳求实,积极上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7

主题

3

听众

4354

积分

铜鼓精灵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最后登录
2017-4-3
注册时间
2004-10-20
36#
发表于 2011-6-1 18:29: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地球人在2011-6-1 11:49:22的发言:
明明是【辱壮言语】改为【不妥言辞】!明明是【违宪之罪】改为经微差错!蔑视壮族人不懂中国法律?这个事件很明显是故意的!是配和国际政坛变化,为打击南海周边国家,试探壮族人民反应的的一招试应手!是故意的违宪犯罪行为!【南国早报的领导应负完全责任】,不能再给他吃壮民的大米干污辱壮民的事!

我认为不应该这样上纲上线。这样的言辞,同样是不应该的。

这不是上纲上线! 这是知法犯法!把壮族人【讲话夹壮的人】说成是坏蛋的形象代表,这是应该是辱壮的言语,国家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我认为【南国早报】的言词行为已构成对壮族人民的歧视!是故意犯罪行为!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国家是不容忍这样的违法行为能够免以处法!除非没有了民族领导机构或且是这些机构的领导人是法盲!或且壮族人民都是法盲!或且国家法律对【南国早报】社有保护免以处罚的功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6

主题

0

听众

9549

积分

九头龙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19-8-30
注册时间
2009-5-10
37#
发表于 2011-6-1 18:49:00 |只看该作者
这种歧视性事件,都没人相关执法者公正执法,更不用说其它方面的事件。

布依族,壮族,岱侬族共同论坛--僚人家园(http://www.rauz.net.cn/bbs) 我的博客: 僚人'Blog [url=http://rauz.iblogger.org]http://rauz.iblogger.org[/ur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2

主题

1

听众

6091

积分

东灵神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2-3-12
注册时间
2011-4-15
38#
发表于 2011-6-1 18:00: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wenliqan在2011-6-1 13:17:37的发言:

我一早说过,如果他们不在报上公开刊登致歉信,那么说明他们只想不了了之的处理方式,这样的态度是忽悠壮族人民的态度,起不到警示作用,以后他们的报纸辱壮事件会不断出现的,如果他们真诚向壮族人民道歉,那么请他们在自己的报纸上刊登致歉信才显得诚恳。

对!

[em60]

忙他人之所闲,闲他人之所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19

主题

9

听众

5万

积分

花王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最后登录
2020-5-28
注册时间
2005-9-17
39#
发表于 2011-6-1 19:16:00 |只看该作者
南国早报》的致歉信,不是他们自己发,而是我们 [转],这不是开玩笑吗?

山歌不唱忧愁多,大路不走草成窝; 钢刀不磨生黄锈,胸膛不挺背要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4

主题

3

听众

5960

积分

东灵神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9-8-18
注册时间
2009-2-10
40#
发表于 2011-6-1 21:23:00 |只看该作者
如果这件事情得不到妥善的解决,丑化少数民族形象的事件可能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比如瑶族的什么舞蹈事件,还有我们的布洛陀、瓦氏夫人。在“文明人”眼里,少数民族就是乱性的、野蛮的、落后的、不开化的。而“夹壮”即是他们认为的不“开化”现象之一。这其实就是陈修龄事件的一个延伸,这件事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无意的”,而是根植于那些自以为是的“文明人”内心对所谓“未开化”人群的根深蒂固的偏见造成的。

古有将我们的“村”(mbanj)和野“蛮”(man)联系在一起的,把我们美妙的母语当“鸟语”“兽音”的,今有以“夹壮”蔑视我们落后,甚而将“夹壮”和“坏人”联系在一起的。这都是长期以来以“中央”自居、习惯俯视四周、对他者文化轻视和偏见的结果。

需要强调的是,“夹壮人”要求发展自己的文化传统、要求平等的生存权益,并不等同于想分裂国家。相反,“夹壮人”自古以来就有中华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传统,努力为丰富中华民族多姿多彩的文化添砖加瓦,广西“四个模范”的树立,“夹壮人”的贡献功不可没!而无知和偏见,无端制造这些不和谐的事件,只会破坏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削弱“夹壮人”的国家认同观念

-----------------------------------------------------------------------------------------------------------

道出了全体壮族人、僚人的心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允许回帖同步到新浪微博  

Archiver|手机版|壮族在线    

GMT+8, 2024-12-31 04:38 , Processed in 0.148703 second(s), 4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