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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条例中为什么没有对"管理员"在管理中出现错误的"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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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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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6-2 01:57: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请问家园的各位高级领导!!

要是管理员在对家园的管理方面出现了偏差和错误,当事管理人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制约.

请问为什么家园看不到有关家园管理员违规的制约条例呢!!

请问在僚人条例里面有关于"弹劾"条例吗?是通过常委还是通过民意??

请问难道要删贴才能维持家园的基本运作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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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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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6-3 16:22: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称最在2010-6-2 19:46:44的发言:
经常脱裤子乱坐,沙发可以,板凳也行,,,,,,千万莫要坐到石头上,那是以卵击石啊!搪没得国,蛋疼!哈哈!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知我者贝侬也!!我也经常去河里游泳的...有时也经常的裸泳...河边也非常多的石头,我也非常喜欢以卵骑石的!!很舒服,白天太阳晒着,晚上那石头很有些温度...哈哈~~~大家不仿去试试"以卵骑石!!女人就不要去试了....哈哈~~~要试那得看准排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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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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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6-2 19:46:00 |只看该作者
经常脱裤子乱坐,沙发可以,板凳也行,,,,,,千万莫要坐到石头上,那是以卵击石啊!搪没得国,蛋疼!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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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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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4-28
地板
发表于 2010-6-2 02:29:00 |只看该作者
实际上最近对好好瑟贝侬一些言论的删除、屏蔽处理,经常是因为你和其他贝侬发生一点口角或者语言上的对立,就对对方进行追打不放,实在太没有必要了。劝你还是以理智为重,过节为轻吧。

窥天地之奥而达造化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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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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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 03:05:00 |只看该作者
《本论坛管理原则与暂行规定》中规定:
“明显进行恶意破坏的版主,坛主与总版主可以发起取消起版主权限的投票,超过10票而且反对票低于赞成票者立即给予取消版主权限的处理,不听劝阻、继续恶意破坏的版主级会员给予禁止发帖的处理。”

不过上述规定没有明确提出关于“总版主”的任免条件。
就我个人而言,我加入这个论坛的管理团队只是因为对红棉树贝侬的支持和信任,同时也将之视为他对我的信任。如果他认为我不适合继续担任这个论坛的总版主,我会无条件辞去。如果我自认不应继续承担这份责任,也会主动请辞。至于其他人的意见,暂时不在我考虑之列。
如果这个论坛脱离了红棉树贝侬的控制能力范围或我们业已取得共识的管理思想,我也会重新考虑去留问题。

另,在本论坛管理体系中,狭义的“管理员”特指红棉树贝侬和bill贝侬这个管理级别,其权限高于总版主和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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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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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 03:05: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越色僚人在2010-6-2 2:29:21的发言:
实际上最近对好好瑟贝侬一些言论的删除、屏蔽处理,经常是因为你和其他贝侬发生一点口角或者语言上的对立,就对对方进行追打不放,实在太没有必要了。劝你还是以理智为重,过节为轻吧。

我真的没有和任何人有过过节,我一贯都是以事论事,我不知道我哪里违规就直接封号~因为我要知道为什么就封我的号,别人我不管!但是一切应该得有个理由!也许我的发言过于特别,但是不至于封号....我只要求真正的能够做到公平 公正 公开比太阳更光辉!!哈哈~~我多加个词...总理应该不会怪罪于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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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17:35:0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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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6 04:22:0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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