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僚人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点击进入授权页面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查看: 2948|回复: 1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倡导建立壮族青年基金会

[复制链接]

28

主题

1

听众

3723

积分

铜鼓精灵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最后登录
2018-10-27
注册时间
2008-7-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2 17:06: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云南民族大学壮族文化研究学会
(1)学会2010届毕业生(学会创建人)将于2010年7月,毕业后建立壮族青年基金会,以资助在大学里建立壮族学生社团; 使在校建立的壮族社团不倒闭,帮助有建立意向的学校建立壮族学生社团,逐渐建立壮族大学社团的联合会.
(2)并建立贝侬代代相助的贝侬会,上届贝侬就业后介绍下届贝侬到其单位工作,或是给其就业信息,就业后加入 壮族青年基金会.
(3)并且学长或是就业的贝侬为新来的贝侬尽量提供勤工助学信息.上代帮助下代.
(4)敬请贝侬关注;望有志发展我壮族文化的贝侬加入.现有2010届毕业贝侬3人,2009年毕业1人,2008年毕业1人.具体方案和章程将于2010年出发布.望社会各界的贝侬关注加入.
    

依山:15825277512

建立壮族大学生联合会[大学生是思想活跃,有朝气的团体,做好大学生的工作,我们民族就有未来]
(一)大学高校建立大学生组织,然后组成联盟,有统一的领导,
(二)通过大学生假期的志愿者下乡宣传,在各壮族地区的中学也建立组织。
(三)下到壮族村建立小组,每村都建立一个民族宣传黑板报,主要有由各村自己出费用,由当地的学生负责写。材料我们出。都是用壮汉两种文字。
   (四)建立壮族村的广播,之后在建立电视台.
我们主要是应该放在教育上来,特别是学生,从小教育。
 
云南民族大学壮族文化研究学会会徽
 
学会简介
 
 

 
学会2009年10月第一届招新


 

国庆表演
 

2009年三月三
 


2009年10月25日会员职位竞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12 17:47:52编辑过]

踩过的脚印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支持支持0 反对反对0
帖子永久地址: 

僚人家园 - 论坛声明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仅代表作者个人的立场,不代表本论坛管理方立场。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僚人家园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或转载本论坛原创文章时须征得作者本人及僚人家园论坛管理员的同意
4、发帖者承担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相关责任。僚人家园管理团队有事先不通知发帖者而删除或屏蔽本文的权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6

主题

0

听众

9549

积分

九头龙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19-8-30
注册时间
2009-5-10
沙发
发表于 2009-11-12 19:43:00 |只看该作者
这帖,超级斑竹应该把它移动到相应的版块去。

布依族,壮族,岱侬族共同论坛--僚人家园(http://www.rauz.net.cn/bbs) 我的博客: 僚人'Blog [url=http://rauz.iblogger.org]http://rauz.iblogger.org[/ur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1

听众

1146

积分

枫树精灵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最后登录
2016-1-2
注册时间
2008-8-17
板凳
发表于 2009-11-12 19:50:00 |只看该作者
首先需要法律咨询,规范化后才能真正站住脚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19

主题

9

听众

5万

积分

花王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最后登录
2020-5-28
注册时间
2005-9-17
地板
发表于 2009-11-12 19:23:00 |只看该作者

俺也来支持!


山歌不唱忧愁多,大路不走草成窝; 钢刀不磨生黄锈,胸膛不挺背要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6

主题

0

听众

9549

积分

九头龙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19-8-30
注册时间
2009-5-10
5#
发表于 2009-11-12 19:39: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ashan100在2009-11-12 17:56:02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土人香草在2009-11-12 17:33:25的发言:
支持~~做好社团登记,有帐号后请给我我第一个捐款.

谢谢贝侬支持!!!因为找过省民委,省壮学会,文山壮学会也没有得到支持,所以只能以学会毕业生为主体的资助才能是学会不倒

虽然靠工资吃饭的人,且工资又不高,不过我支持造成筹备这样的基金会,我也支持一个。

虽然是以学会毕业生为主体资助,也可以适当的接受社会奖金,把咱们僚人办得越红火,让僚人文化深入到僚人心中。

期待具体方案与章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12 19:41:06编辑过]

布依族,壮族,岱侬族共同论坛--僚人家园(http://www.rauz.net.cn/bbs) 我的博客: 僚人'Blog [url=http://rauz.iblogger.org]http://rauz.iblogger.org[/ur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0

主题

2

听众

6339

积分

东灵神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21-5-18
注册时间
2008-12-31
6#
发表于 2009-11-12 19:39:00 |只看该作者

祝愿协会越办越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25

主题

0

听众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4-7-14
注册时间
2005-3-26
7#
发表于 2009-11-12 22:24:00 |只看该作者
我倒希望有声望的壮族人士牵头建立“壮族文化基金会”,通过向社会募款的方式筹集资金,支持并参与壮族文化产业的开发,资助壮族各类团体的文化活动等。我一向认为,没有组织,就没有凝聚力,等着别人的欺负和宰割。学学犹太人吧!

鳳山山出鳳,鳳非凡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8

主题

0

听众

1万

积分

贵宾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7-4-17
注册时间
2004-1-30
8#
发表于 2009-11-12 23:46: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ashan100在2009-11-12 17:56:02的发言:
QUOTE:
谢谢贝侬支持!!!因为找过省民委,省壮学会,文山壮学会也没有得到支持,所以只能以学会毕业生为主体的资助才能是学会不倒

大学生们非认真的想当然了。大学里肯定有许多成立组织方面的资料,为何从不仔细研究有关文件和法规?

因为中国的大骗子太多,政府为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所以一直在严格审批和限制“基金会”的成立。想得到批准是一件程序非常繁琐和极不容易办到的事情。

原因是你们不具备基本条件。因此,并不是省民委,省壮学会,文山壮学会不支持你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主题

2

听众

6492

积分

东灵神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5-9-2
注册时间
2008-11-12
9#
发表于 2009-11-12 23:53: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

主题

1

听众

3723

积分

铜鼓精灵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最后登录
2018-10-27
注册时间
2008-7-9
10#
发表于 2009-11-13 13:25: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maniachhz在2009-11-12 19:39:32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ashan100在2009-11-12 17:56:02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土人香草在2009-11-12 17:33:25的发言:
支持~~做好社团登记,有帐号后请给我我第一个捐款.

谢谢贝侬支持!!!因为找过省民委,省壮学会,文山壮学会也没有得到支持,所以只能以学会毕业生为主体的资助才能是学会不倒

虽然靠工资吃饭的人,且工资又不高,不过我支持造成筹备这样的基金会,我也支持一个。

虽然是以学会毕业生为主体资助,也可以适当的接受社会奖金,把咱们僚人办得越红火,让僚人文化深入到僚人心中。

期待具体方案与章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12 19:41:06编辑过]
由于我族人多为在网上发表牢骚,而不实际行动,为保证会的实践性和可行性,所以以一起在学会里奋斗过的贝侬才知道理解做壮族文化的艰苦,当然希望社会各界贝侬的加入和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46

主题

2

听众

2万

积分

灶君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最后登录
2014-7-27
注册时间
2007-4-21
11#
发表于 2009-11-13 13:34: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ashan100在2009-11-13 13:25:37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maniachhz在2009-11-12 19:39:32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ashan100在2009-11-12 17:56:02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土人香草在2009-11-12 17:33:25的发言:
支持~~做好社团登记,有帐号后请给我我第一个捐款.

谢谢贝侬支持!!!因为找过省民委,省壮学会,文山壮学会也没有得到支持,所以只能以学会毕业生为主体的资助才能是学会不倒

虽然靠工资吃饭的人,且工资又不高,不过我支持造成筹备这样的基金会,我也支持一个。

虽然是以学会毕业生为主体资助,也可以适当的接受社会奖金,把咱们僚人办得越红火,让僚人文化深入到僚人心中。

期待具体方案与章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12 19:41:06编辑过]
由于我族人多为在网上发表牢骚,而不实际行动,为保证会的实践性和可行性,所以以一起在学会里奋斗过的贝侬才知道理解做壮族文化的艰苦,当然希望社会各界贝侬的加入和支持

目前也只能口头支持一下你们的实际行动,我还在学习当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01

主题

5

听众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5-12-14
注册时间
2008-7-4
12#
发表于 2009-11-12 17:33:00 |只看该作者
支持~~做好社团登记,有帐号后请给我我第一个捐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

主题

1

听众

3723

积分

铜鼓精灵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最后登录
2018-10-27
注册时间
2008-7-9
13#
发表于 2009-11-12 17:56: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土人香草在2009-11-12 17:33:25的发言:
支持~~做好社团登记,有帐号后请给我我第一个捐款.

谢谢贝侬支持!!!因为找过省民委,省壮学会,文山壮学会也没有得到支持,所以只能以学会毕业生为主体的资助才能是学会不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允许回帖同步到新浪微博  

Archiver|手机版|壮族在线    

GMT+8, 2024-11-15 09:07 , Processed in 0.149235 second(s), 4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