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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路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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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路漫文集:汉文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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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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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22:11:00 |只看该作者
只可惜我对文学一窍不通,成了文盲,唉。

布依族,壮族,岱侬族共同论坛--僚人家园(http://www.rauz.net.cn/bbs) 我的博客: 僚人'Blog [url=http://rauz.iblogger.org]http://rauz.iblogger.org[/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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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2 23:22:00 |只看该作者

3-2顽皮+顽皮的效应

初学电脑的人常说,电脑像个顽皮的小孩,听话的时候叫干啥就干啥,不听话的时候耍得你没有了脾气。一个顽皮的电脑加上一个顽皮的小孩,又会是什么呢?

邻居五岁的聪聪,经常在我家里玩。聪聪很顽皮,见到什么都要拿来玩,大家都说他有“多动症”。为防不测,家里容易出险的东西,如电器开关之类,对他我们都加以特级保护。

电脑对他是个新玩儿,自然少不了他的“份儿”。只要他在,你的“电脑活”再紧,经他一缠,你不得不“让位”,给他过一把“瘾”。为了不让他“迷”了,我从不让他在电脑上玩游戏,而是教他学些容易生厌的玩艺儿,比如线条作画。

一天,我刚录好一份重要文件,聪聪又来缠着要“上电脑”,于是我退出来让了他,便到书房查资料去了。我这一查就过了个多钟头,回头时,小家伙不见了,因已到用饭时间,便关机吃饭去了。

饭后,他见到我,问见到他的画画没有。我没见过他的画,但为逗他高兴,我连连点头“见了,见了”。他又问,画得好不好?见他爸在一旁,我连忙“表扬”他说:“太棒了!你是个天才画家!”逗得他和他爸乐得抱了起来。

第二天,快下班时单位催我要那份重要文件,我说早搞好了,这马上回家拷过来。回到家,开机,找到文件名,点击,糟糕!调出来的一个字也没有,却是一团乱糟糟的线条!坏了,一定是聪聪搞的鬼,我还瞎表扬他哩!他是怎样删除我的稿又画上他的“天才画”的,我来不及细想,因为得马上赶我的稿。那天,我饭也顾不了吃,一直“加班”重写到凌晨二点多钟,才算完成任务。为这,我白白挨了领导一顿批评!

聪聪毕竟不是自己家的孩子,为了邻里关系,我一直没有跟别人提到这件“窝囊事”。聪聪依旧过来玩,我也一直让着他。顽皮的孩子都比较聪明,学什么会什么。

一次,我从单位借来扫描器,选出我多年来“精彩”的留影扫描、存盘到电脑里。这样好玩的操作自然少不了有聪聪的介入,其间,为了提高他的兴致,我又教会他如何将画面放大、缩小、变形、剪切、粘贴等等。数百张照片,几乎有一半是他独立帮我扫描、存盘的。

后来,某报的女编辑约我写一篇文章。写好后,我存盘等候发出。这天,我和同事在客厅闲聊,聪聪在房间里玩电脑。一个多小时后,接那女编辑的电话,叫我马上把稿子发过去。我于是叫聪聪让位,连接上网。这时,聪聪闹着代我“发信”(我曾教会他给他姑姑发过伊妹儿),为了不冷落客厅里的同事,我告诉聪聪要发的文件名和对方的电子信箱,便和同事聊天去了。

当天深夜,电话铃声把我吵醒。尖厉的女声骂得我狗血淋头,细细辨认,原来是女编辑的声音。我好话说尽了,她才说,看看你发来的稿件吧。我慌忙爬起床,开机、调出文件,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天哪,在稿件的附件上,赫然画上一幅“淫秽漫画”,漫画的“主角”竟是用我的单人照变形的!不用说,这一定是聪聪当的“黑客”!从这画,我不由想起我们宿舍旁边那座公厕的“黄色壁画”。这小子,哪不学学这个……

事后,我向女编辑多次解释,但仍得不到她的谅解,而且在同事中留下不光彩的笑柄。

聪聪毕竟太小,还不能分辩是非,也怪我从来没有给他做过什么引导。后来,我还是个别给他一次严厉的批评。然后,我有意识地引导他学画漫画,并找来很多参考书刊。

不久,市里一家少儿报刊举办少儿电脑漫画征稿,我让他试试“手艺”。他很高兴,一口气画了十几幅,我们从中选了三幅投给那家报刊,竟全部刊用了。

此后,聪聪喧宾夺主,竟霸了我的电脑。他爸爸过意不去,咬咬牙给他买了一台专用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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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5 22:58:00 |只看该作者

3-4我回到了童年

五十多岁的人了,星期天无处可去,闷得特别无聊。于是,我便养起兔来。

离家不远有一片绿茸茸的大草坪,周围还长满芭芒野藤,于是我便到那里去给兔子采食。每次采一大抱回来,绿叶儿青翠欲滴,花朵儿色香醉人,不仅大吊小兔的胃口,而且给家庭生活带来勃勃生气。

一天,草坪上来了一群孩子,嘁嘁喳喳摆开阵势踢起球来,好几处绿嫩嫩的草叶儿很快就踏平了。“多可惜啊!”我心里好不生疼。但是,我不好说什么,这地方毕竟不是我的自留地。话虽这么说,心里总是有点不快。

突然,耳边“呼”的一声,我回头一望,只见一团东西朝我飞来。说时迟,那时快,我举起双臂一抱,竟是一只球!

“好!”“妙!”“中国队必胜!”霎时欢呼四起,几个孩子飞也似地冲过来,把我抛向空中!原来,孩子们在演习亚运会足球赛,我刚好身在“中国队”的球门旁,无意中接了一个球!

孩子们兴趣正浓,便不由我分说,硬拉我当了“守门员”。在孩子们当中,我有空中优势,当然是最佳的选择。

一回生,二回熟,我神差鬼使地成了一名不可或缺的“国脚”;二回熟,三回迷,有时顾不上吃饭就赶去“采兔草”,而且往往迷到太阳落山才回家。这样却苦了我的小兔,常常是饱一顿,饿一天。不知孩子们怎么知道的,一收球便相争着帮我采草。于是,孩子们的欢笑声便滚进我家来了。

说来也怪,我好像回到了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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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6 23:15:00 |只看该作者

3-5劲草

自从晋升了工程师,搬进宽敞的住房以后,我就有点懒散起来。究其因,是有了“到顶”的想法。在一个几百人的小厂,自己算是屋檐底下养麻雀——大不起来了!

今天,百无聊赖,便信步于花径之间,无意中发现乱石中开着一朵鲜艳的小草花。“疾风知劲草”,昨夜一场大风雨,高耸的玉兰树尚且折枝倒叶,然而这棵小草竟然安然无恙,巍然于阳光之下,焕发着勃勃生气。一种好奇心驱使我上前“研究”一番:啊,如此狭窄的石缝,那么曲折的通道,它竟能破缝而出!难道这不是植物可贵的向阳性吗?

那么,人呢?

触景生情,见物思亲。我不禁想起我的老同学黎欣。

五十年代末,我俩同时高中毕业。我考上大学,他却“名落孙山”弃笔从“工”。为这,我曾经替他惋惜过。

想不到,二十年之后,我突然在劳模光荣榜里发现了他的名字!他是如何“发迹”的呢?当时我没有想过。今天,倒是这棵小草使我产生了要见到他的强烈愿望。

因而,我坐上了车,路上,我想象着他的劳模“形象”:粗壮的臂膀、红黑的脸庞、粗糙的大手……谁知,一见面,我才知道他还是老样子,高挑的个子(只是消瘦了),白皙的脸(但缀上了皱纹),文质彬彬的举止(比以前喜欢笑了),……

“夫人呢?”故友重逢,这是首当其中的问题。

“农姑。”他腼腆地一笑,作了简介。

原来,毕业不久就遇上国家的“困难时期”,因家中缺劳力,生活所迫,他结婚了。那时候还不提倡计划生育,才几年,他就添了三朵“金花”。

“你怎么也戴上眼镜了呢?”在我的印象中,以为工人是不应患近视眼的。

“老啦!”他狡黠地一笑,似乎给我藏了什么谜。

“十年动乱,‘白专’意味着什么!”旁边有位同志揭了谜:“难得我们老黎,别人十年面寒窗,他是十年躲‘热帐’;古人有凿壁偷光,他是隔窗‘借光’啊。”

啊,在这些年月里,学技术被视为歪门邪道。为了知识,黎欣只得等到夜深人静,躲进蚊帐里攻读。宿舍里黑了灯,还好,他的床位靠窗,窗外有一盏路灯,借着昏黄的灯光,他默默地度过了无数个黑夜。

当有位同志知道我晋升了工程师,便大为赞赏:“真了不起,你们是师对师啊!”我这才知道黎欣晋升了技师。

“升‘官’不发财!”另一位同志似是愤愤不平,“辛辛苦苦二十年,寒寒酸酸四级薪!”

“别老那么说了,牢骚又值多少钱呢?”黎欣笑眯眯地,还是过去一样无时不乐观。

“来,见面礼!”黎欣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图纸递给我,“劳驾!”

这是一份高压容器的设计图,他的意思是叫我帮他验算容器的机械强度。这类容器万一强度出问题,爆炸起来无异于一颗巨型炸弹。尽管我攻过五年专业,又实践了十多年,真要负担这项验算任务,必须狠下一番功夫。要在谈谈笑笑中解决它的强度问题,未免是作儿戏了。所以,我推辞说:“这东西人命攸关,你们送设计院嘛。你何必……”

“我们把设计方案、计算资料准备好,送设计院审核,不是更快吗?”黎欣打断我的话,“要是十以内的加减乘除也塞给电子计算机计算……”

“你误会了,我是说,关键部件不要粗制滥造……”

“哈哈!我们想到一块了!”他笑得那么执着,“所以,我见到你,才非得把你拽住不可,工程师同志!”

我忽地又想起那棵小草,为了生命的延续,它朝着阳光,坚贞不渝地作出必胜的追求。这种追求不是海市蜃楼的神话,不是文人墨客的诗意,而是扎扎实实的一种力量,永远向前的一种力量!

我相信人也是有所追求的。然而,追求什么,怎样追求,各人是大不相同的。

两个老朋友,同样晋升为“师”,可是我却像农民得到了三十亩地一头牛,心满意足,停步不前了;而黎欣,却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永远进取。

为什么呢?因为他有一种追求,一种石缝小草似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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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7 23:25:00 |只看该作者

3-6人狗有缘

宠物,解放初期属于姓“资”,恰在扫荡之列。然而,人总是有自己心爱之物,虽“宠物”二字在口头上荡然无存了,但生活中好多人依然有自己心爱的宠物。我便是其中之一。

我的宠物是一只狗,一只不起眼的被民间称为“馋嘴狗”的农家本地狗。

说起我买的这只狗,还有一段小故事呢。

那时候,土匪暴乱刚刚平息,深山老林里的野兽被剿匪枪声一吓,纷纷出山为害百姓庄稼。因此,政府就号召打猎,几乎每个村寨都由打猎队。当时,养狗训猎就极时兴,但不是每只狗都可以成为猎狗,所以猎狗就成为人们梦寐以求的宠物。那时我才十来岁,读小学。我的同学花了二万元(旧币,下同)买来一只纯种虎斑猎狗仔。我好羡慕。可家里不给我钱,单凭零用钱我不够“万元户”,只好到狗市搏上三千元买了一只狗仔。小孩不会相狗,哪只肥买那只,结果买得的这只狗是别人不愿要的、黄身黑嘴的“馋嘴狗”!

这狗回到村里一“亮相”,惹了好多人来看我的笑话,连穿开裆裤的小弟小妹们也朝我扮鬼脸“羞猫猫”,大伙都说我是“睁着眼睛喝坑水,自己给自己脏汤(上当)”。按民间说法,黑嘴狗最馋,这是造物主将黑带箍住它的嘴,俗称“箍嘴狗”。我好悔,仿佛讨了个丑媳妇,见人都不敢抬头,曾经动念头“休”了,另择“新欢”。可谁愿要名声不好的“馋嘴狗”呢?当初是自作多情“讨”上门,现在却悔不当初“休”出去,未免太绝情绝义,于是动了怜悯之心,权且“厮守”。

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主贫。现在我是主不嫌狗丑,狗不嫌主贫。我的“箍嘴”(起初我唤它“小黄”,但村里人都众口一词叫它“箍嘴”,终于喧宾夺主给叫倒了)倒很善解人意,家里穷,主人尚且瓜菜代,它也就不计较残汤剩粥,而且,家里天天熬一锅粥置在矮灶上,从来没发现它偷吃过。于是,我开始怀疑“黑嘴”与“馋嘴”有必然联系。不久,我便证实这民间说法确系无稽之谈。那天,我带“箍嘴”去同“虎斑”玩。“虎斑”出身于“名门”纯种,我那同学视之如掌上明珠,吃的是当时农村里最好的美餐:鸡蛋粥、鲜鱼粥、骨头粥等等。“虎斑”正在进食,我那同学很大方,要“箍嘴”共享“虎斑”的美食。不想“箍嘴”好自尊,对“嗟之来食”竟目不斜视。同学猜想我给“箍嘴”的膳食一定比“虎斑”的好,否则就不会这样,而且长得又壮又肥。我怎么解释同学都不信。不过,还是他先发现“新大陆”:“箍嘴”会捕鼠以养其身。

这一发现,使我兴奋,也使同学兴奋。用现在足球流行的说法,我们着手“从娃娃抓起”,将二三月龄的狗仔推上“实战训练”,带着它们跟大人去打猎。每逢猎起野物,大狗勇猛追逐,大人奋力跟上,“虎斑”和“箍嘴”猛叫却跑不动,我和同学便一人抱一只拼命追赶。猎物捕到时,我们便远远地放开它们,让它们自己去追寻。“虎斑”不愧为“将门之子”,独具行猎“天资”,很快就能寻着目标;“箍嘴”却天生的笨头笨脑,走前几步,不是打圈圈就是跑岔道,硬是不得要领。

我恨铁不成钢,于是想法子给它“开小灶”,让它“笨鸟先飞”。我学同学的样,向大人要了一副狸猫的“雄囊”,将之风干,拿到山野里无规则地擦地拖过去,遗下一线狸猫的“气路”,在“气路”上每隔数米不等,摆上一小块烤香的腊肉,之后,让“箍嘴”去寻“气路”。因为有烤肉做引子,“箍嘴”兴趣极浓。一次二次,十次百次,“箍嘴”居然练出一副灵鼻,任你把“雄囊”匿藏得如何巧妙,它总能很快找到。

那时候学校不布置家庭作业。家长对学生也放任自流。每天一放学,我甩下书包便带“箍嘴”去演练;星期天、假日就跟打猎队上山“见习”。家里平时没肉吃,过节才能开荤,就那几块肉我都舍不得吃,偷偷地留下(怕大人知道而迁怒“箍嘴”),充当“气路”引子;平时为了找肉引子,或跑肉行捡碎骨零筋,或下水摸鱼捉蛙,或上山擒鼠捕鸟……有时捞头多,除了做引子,还给“箍嘴”加“菜”。“箍嘴”吃多了“山珍海味”,居然长得又高又壮,连“虎斑”也惧它三分。

“工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近一年的“演练”和“见习”,“箍嘴”果然练出一身本领,能随打猎队“跟班上岗”了。渐渐,“箍嘴”的勇猛加上“虎斑”的精灵,缄默配合,屡建奇功,硬把老猎狗给淘汰了!

有一次,大山里猎起一只犄角雄麂,这家伙奔跑能力特强,一气奔驰几个山头猎狗终未能近身。持枪猎人更是“望尘莫及”,只能远远地看电影似的干瞪眼。终于,一面断崖挡住了雄麂的去路,只见它“麂急跳墙”弓起身子一跃,前蹄登上了崖头,说时迟,那时快,“箍嘴”一狗当先赶到,同样是一弓一跃,一口咬住雄麂后腿往下一拖,双双摔下崖来。雄麂奋力顽抗,犄角狠狠一甩,在“箍嘴”颈脖上划开一道五寸来长的血口子,但“箍嘴”依然死死咬住不松口,直待“虎斑”赶来助战,才制服了雄麂的余威……当我们赶到时,“箍嘴”已经满身是血,看了这一惨烈场面,大伙无不惊叹不已!

“箍嘴”负伤后,我强使它在家“留医”,但每当打猎队出猎,它就兴奋,就要往外冲;我关紧大门,它置伤痛于不顾,拼命冲撞门板“啪啪”作响,让旁观者感动得心跳。为此,我特意向老师请了三天假,在家给它当“护士”……

“箍嘴”伤愈后,我也考上了初中。我不能随猎了,但“箍嘴”仍是打猎队的主力,而且每次猎归,打猎队总是给它留“份子”送到我家来,我家于是常常有“山鲜”吃……

我要住校读书,既要交学杂费、伙食费,又要添置铺盖等生活用品,家里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好不着急。有人开价二百万元要买“箍嘴”,父亲为解燃眉之急便同意了。那天,买主来交钱牵狗,我才知道这事。当时我又急又气又伤心,紧紧抱住“箍嘴”不让牵,并声言“宁可不读书也不卖狗”!父亲无奈,只得把钱退给买主。买主深受感动,随手抽出十五万元递给父亲,说是借给我上学……

后来,我就自己挑谷子当学杂费、伙食费交给学校。为了帮补费用,“箍嘴”出猎得的“份子”,父亲再不舍得吃,总是拿到街上去换钱……说起来,我能读上大学,其中有“箍嘴”一份“血汗钱”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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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 22:30:00 |只看该作者

3-9矿山之歌

群山赛着长绿,那绿仿佛在流油;山风荡来阵阵香,那香简直把人醉透。哪里有什么“天女撒花”?分明是:花爱山中美,人往“热”处奔!啊,春来了,春的矿山,矿山的春!

喷薄的炉火燃着春的色彩:那焰,比花瓣还美;那红,比杜鹃花还帅!翻腾的铁水,熔进一腔热情,一池诗画,一切为了迎来繁花般的和谐!飞舞的刚花,飘散着春的温馨——包含汗花的咸辛。孕育着心花的欢欣。折射花朵般的笑脸盈盈!

啊,春从何处来?花自何方开?忘不了,忘不了啊,闪亮亮的乌金,汗涔涔的采掘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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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贝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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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 23:33:00 |只看该作者

看她黑黑的皮肤,我可惜胶卷呢”,呵呵,路老师好可爱。我喜欢路老师的西藏行记


一棵树要长多久才能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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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0 22:58:00 |只看该作者

3-8投宿

  广西素有歌海之称,又有“桂林山水甲天下”的美景,上海有位叫阿虎的,特定慕名而去,权当作一次旅游。

  阿虎的目的地选取人称“广西的西伯利亚”的壮族聚居地——傍寨。在火车上,有好心旅客提醒他,听说那里的深山老林还有老虎哩,小心才好。阿虎就有点心里怯怯的。

  下了火车,上了班车,终于来到离傍寨不远的一个停车站。司机叫他下车,他下得车来,举目一看,云浓星稀,看看手表已是凌晨时光了。

  阿虎心慌慌地提着行李,仿佛也是提着一颗心,只见不远处有一间孤零零的小屋,亮着灯,晃了晃,“噗”地又熄了。四周黑压压的一座座山峰,天上下着细雨,地面刮着冷风,脚下的山路坑坑洼洼的,阿虎心里自问:到哪里投宿好呢?

  前面移动着一个人影,好,到底有个伴儿,阿虎正想快步赶上那人,突然一支光柱射过来,就听见那人喝问:“什么人!哪里去?”

  借着电筒光线反射,阿虎朦胧看出那人身着灰色西服,没结领带,脚踏皮鞋,头戴油竹帽,裤脚上花花点点尽是泥浆——这样不土不洋的打扮,让阿虎忽儿生出“不测之徒”的形象来。

  “嘘——”阿虎警惕地轻轻吁叹,敏捷地隐蔽到一棵树干后面。

  “前面三里地,街上有客栈,我陪你走走?”那人竟走近来,热情地摘下头上的油竹帽……

  “啊,光鲁头!”阿虎暗暗惊呼,下意识地蹲下来。

  但“光鲁头”并不在乎阿虎的异常行动,把竹帽搭在阿虎的行李包上,笑道:“嚯,这么多行李呀!”说着指指竹帽,“雨点很厚,先用这个挡挡雨。”

  阿虎本能地点点头。

  “你等等!”光鲁头也点点头,便转身到那间孤零零的小屋去了。

  阿虎翘头四顾,他真想马上溜走,可看看陌生的四野,除了自己和自己的行李,一切对他是那么生疏!

  光鲁头走到小屋,扣扣门,不知和小屋里的人说了什么,便在屋边抓起一根手臂粗的木棍,转身往回走来……

  “歹徒!”阿虎心里暗叫,神经质地跳将起来,大喝一声:“你,你想干什么?”

  光鲁头猛地站住,顿了顿,突然放声大笑,缓缓地说:“你别慌嘛,我这是要帮你挑行李呀。”

阿虎毕竟不放心,连连摆头:“不,我不要你帮,你走你的!”

  光鲁头不再理他,转身把木棍丢过一旁,上去“呯呯”拍响小屋的门。

  阿虎心里一沉,难道这小屋是个“黑店”,里面还有他的同伙?……

  这时,小屋的门开了,一个老头披衣而出。光鲁头急急说道:“陈阿公,这位客人怕我,让他今晚同你混一夜吧。”

  老人亮起风灯,打了个长长的呵欠,然后向阿虎招招手,悠悠地说:“进屋来吧!”

  阿虎仍然心有余悸,心中自语:“假如他俩是坏人,我这一进去不就是自投罗网了?”

  这时,阿虎忽然想起在什么书上,看到关于壮族以歌会友的民俗,说壮家人喜欢对歌,只要听到有人唱山歌,便会成群结队的有很多人拥来,这样一来,这两人是好是坏不就可以“验明正身”了么!

  于是,阿虎有意后退几步,有模有样地学着壮家人放声高唱起来:“呜喂——,你有山歌放过来,他有好茶摆上台;三更听到歌声起,你一唱歌我就来!”

  “好,够味!好,真爽!”光鲁头拍掌开怀大笑。

  不料,老人却跨上前来,不客气地说道:“这位客人,你别耍心计儿了,我这里只是一间孤零零的小屋,四周三里地没有人家,你的山歌不会招得人来的!”老人说着,敞开胸口,擎起风灯,叫阿虎仔细看清他身上的壮锦衣饰,接着说,“信得过我们壮家人么?”

  “这……”阿虎不知如何回答好。

  老人指着光鲁头,解释说:“他是我们山里客栈的老板,每晚都要到这里来迎接外地来的客人,如看见行李多的,就先寄放在我的小屋,或者用木棍帮客人挑到客栈去……”

  “那……”阿虎迟疑地想说什么。

  “是呀,没见过你这样的客人!”光鲁头打断了阿虎说下去。

  阿虎走近老人,把自己如何来到这里,到何处去,一一二二说了个大概。

  “欢迎!欢迎!”老人拍拍阿虎的肩头,兴冲冲说,“来来,这就进屋干两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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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生活本来多味  

在山里长大的小谢是独苗,自小就受到父母关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教育”,传宗接代的意识十分浓重。谈恋爱时就跟对象小黄声言:“我是非要小孩的哟!”小黄虽然生长在大城市,但为人极随和,回答很干脆:“随你。”临去登记结婚时,小谢郑重其事和小黄“签约”:结了婚就要孩子!

也是天遂人愿,不久小黄真就生了个胖千金,两小口非常高兴。小谢有着使不完的劲,煮、烧、洗、刷,所有家务无所不包。一天干下来,不累是假。但小谢仍然沉浸在幸福中,一点也不感到烦。

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生活观:对待同一件事,不同的生活观会产生不同的心理效应;不同的心理效应,让人生发出不同的情绪;不同的情绪影响着人的发劲(力量)。常言道:有钱难买一个“愿”字。人只要愿,再苦再累的事他也不在乎,而且为能干到这事而感到幸运。不过,人的认识程度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的,任何不变的东西是不存在的。生活观也一样,生活本身总在不断地改变人的生活观。

生活是一盘多味的杂烩菜,不同口味爱好的人可以任由挑选自己的适口,吃不得辣不必妒忌人家吃辣或者反对人家吃辣。

又说小谢吧。宝宝还没有满月,既繁杂又枯燥的家务事把他拖得又累又烦。两边父母家都抽不出人来帮忙,不得已请来小保姆。保姆毕竟“小”,没有理家的观念,更没有带小孩的经验,到底帮不上多少忙。换!然而,谁个小女孩又能是天生的能干?一连换了三个,再不愿换了,就凑合着吧。既然凑合,自然就难如愿,于是好多事情还是自己劳驾自己。正常的家务还不打紧,干贯了也就顺其自然了。要命的是小孩和老婆经常给他出“难题”:小孩发烧呀、拉肚呀、咳嗽呀、奶不够吃呀、半夜哭闹呀,母子俩数也数不完的啰唆,真是马事未去牛事又来……这样一折腾,家里的事应付不过来,厂里的事多少受到耽搁,比如出差、加班、集体活动,等等。走到了这一步,当年美他的同伴后来便反过来笑他“窝囊”。

面对着同伴,小谢无奈地摊摊手,深有感触地说:“养育一个小孩,无异于判了五年徒刑!”

话说得严重些,但感触却是真实的。他好不羡慕老谢师傅。老谢是厂里的高级技师,老伴也是高级技工,两人的平均收入,相当小谢和小黄总收入的两倍,老早就超“小康”了。两老已度过金婚,一生没有生养,却过得相当自在、潇洒。改革开放以前,人们既眼红他们的宽绰,又小看他们的寡独,背地里嘲笑他们在生育上是“废物”,这其中也包括小谢的看法。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的观念逐渐改变,把他们的“寡独”视为“优势”,是技术上出成就的坚实条件。小谢甚至认定,老谢夫妇不是废物,而是有先见之明,早就看到不要孩子的好处,所以……

然而,出于小谢意外的是,老谢夫妇刚刚退休就领养了一个小孩!

这一天,小谢特意去拜访老谢。老谢的养子还不满岁,可能还是认生,闹腾得两位老人手忙脚乱!稍闲之后,小谢同老谢聊起孩子的话题来。老谢认真且幽默地说:“每个人都是父母养的,如果每个人都不愿当父母,那以后还有人么?是人,总应该享受到天伦之乐,特别是像我们这样的老人……”

小谢有点迷惘了,但似乎也明白了原来还不大明白的道理。他想,生养小孩是辛苦的,没有奉献精神,也许不舍这份辛苦呢。这么一想,小谢变得心安理得起来,原来感受的那份累和烦就不那么煎熬人了,心情的渐渐轻松又慢慢唤起了他的幸福感。

看来,要还是不要,不好一概而论。道理只有一条:多要小孩是不好的,也是不对的。至于只要一个和一个不要,排除家庭生活条件不说,那应该是“萝卜白菜,各人所爱”,谁也不该说谁的不是,就像对待时装一样,流行的不一定是十全十美的,何必强求别人一定跟你一起“流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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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女孩的烦恼

傍晚,天边的彩霞悠闲地挂在空中,金灿灿的犹如一幅彩画。看着男孩们在绿茵场上潇洒奔驰,心中油然生发一种压抑不住的快感,好不眼红。

“嗖——”地一声,皮球如飞弹擦柱而过。

“让女孩走开!”场内一声大吼,我心里一阵颤抖,想到“它是不属于我们的”,不免无限伤感和惆怅。

那黑白相间的尤物啊,你是太阳,光芒四射,给大地带来勃勃生机。你并不吓人,干嘛要“女孩走开”?我好想奔上前去,拥抱你,摸抚你,亲吻你。但我不能!可我又不能不想。泪眼中,我看到你那么柔和,那么娇媚,仿佛柔情万种的绣球,多么使人向往。可是你却不属于我!

绿茵的情韵多么含蓄,绿茵的诱惑多么神奇,绿茵的呐喊多么诱人,可是我却没有好好感受过。青春的岁月来去匆匆。我疲倦地走着。路边的野花开得正旺,树上的鸟儿鸣得正欢。我无心去欣赏。遗憾啊,我神往的绿茵场上的一切,如今只能从足球报上去感受。霞光中,被斜阳拉得长长的影子,我怎么赶,怎么追,也还是走不出那段阴影。我叹息,我愤怒,我呼喊。呼喊世道的不公,为什么本来属于我的东西,偏偏无法拥有!为什么本该是谱写光辉灿烂的一页,却是一片苍茫与无奈,记下的仅仅是本该不属于我的烦恼,留给我久久嚼不尽的苦味。球场上本该留下我欢畅的身影,但我只能望而生畏,太多的偏见,使我过早地衰老了。

还给我——朝阳般的足球!刚刚起航的船,我多么想让那洁白的帆也鼓起我一份风。请让我去寻回绿茵场上的快乐,寻回属于我的美丽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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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4 22:31:00 |只看该作者

4-5母亲的竹篓

“妈,收破烂的来了吗?”儿子瞥一眼堆满碎布的竹篓说。

“来……哦,没来……”母亲不知揣着什么心事,吞吞吐吐。

“收破烂的要是来了,就把竹篓连同碎布一起卖掉,不呢,就干脆丢了。把家里收拾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电视机摆放起来也打眼一些。”儿子十分认真地说。

可不,这个家好似越来越窄了。母亲默默地摇摇头。当初,才一间房,就这么一点点地方,倒不觉得窄。如今,三间大房搬进来,却感到住不下了。衣车、单车、电风扇、电视机、大立柜,什么什么的,唉,都快给塞满了。

母亲在竹篓边坐下,怔怔地看着竹篓。这竹篓是金竹编织的。虽然已经颇有年月了,但看上去依然金光熠熠,篓耳上雕出的画眉鸟还清晰如新。竹篓里堆满着许许多多碎布,这些都是母亲自己剪裁衣裳时所用剩的零边碎角。

丢?卖?母亲不住地抚抚翻翻这些碎布,看得出她心中很不安宁。儿媳给她缝衣剩下的灰色的布料放在最上层,有的巴掌大,有的尺把长。儿媳跟她说过,这种布料是呢料,厚实且柔软,穿上好暖和哩。这两年都说要给母亲买成衣,可她总推说成衣不合身,穿上不自在。母亲总是执拗地要自缝自裁,说剩下的边角儿归自家,将来衣服穿破了就能用上。母亲逐片逐片地翻捡着,她要把碎布好好地分门别类,说不定哪时缝补衣服时派上用场。

竹篓里的碎布多种多样,五颜六色,倒是十分逗目。孙女快会走路了,这些碎布能做几双布鞋,给孙女穿着学步,一定又暖和又稳便。过去,母亲总是用碎布自己做鞋子,看着丈夫和儿女们穿上,心里就会泛起丝丝甜意。可是,如今大伙不高兴穿布鞋了,这么多碎布又如何处理才好呢?

忽地,一块黄布映入母亲的眼帘,黄布上已经蒙上一层尘灰,那是母亲好多年前特意留下的。母亲缓缓地把它捧起,两手虔诚地托着,看似不是一块碎布,而是一张黄瘦的脸。母亲轻轻抚摸着抚摸着……“好久好久没有看到他了!”那时候,一天的工分才值两角钱,他带着黄瘦的脸去了,要养育几个儿女,没钱买新衣,衣服穿破了只好补了又补。

篓底里还有几色碎布,大大小小,长长短短,有的还挺新的。那时,父亲走了,母亲就更劳碌了。在散如乱麻的碎布里,母亲一眼就能看出,哪一块可以派上什么用场。经过她灵巧的双手,一条条杂色新衣或是一双双拼花新鞋就做出来了。母亲总是想尽办法把所有的碎布用得一片不剩。

……

“都什么年代了,谁还时兴穿布鞋呢?”儿子在一旁说。

母亲笑笑,说:“儿呀,妈这辈子离不开碎布,忘不了布鞋。过去,你不是也说过,娘做的布鞋好穿耐穿么?”

儿子摇摇头,沉默不语。

不久,收破烂的来了。母亲倚着门框,朝他笑笑,却什么也没有卖。

儿子又买来几套家俱,电视机总算摆放了个好地方。可母亲的竹篓还依然放在原处,竹篓里又添了几色新样的碎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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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 22:23:00 |只看该作者

4-3老师,您好!

老师,您好!

不知在您众多的学生中,我能不能排上号?谁对您的印象最深,我不知道。但在我的心底里,我众多的老师中您是我印象最深的一位。

我这个人,嘴特笨,与人交谈时往往显得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拉开话题;但提起笔来,心里却有涓涓清泉,静静地涌,幽幽地淌,不急不火,不猛不烈,始终长流不息,完全不像一个爱发脾气的犟女孩。总之,开口说话,我拘谨寡言;展纸而书,我舒展自如。这,也许是我在这封信里能对您倾吐心里话的缘故吧!说实在的,把一个平平常常的熟人忘记尚且难以做到,何况对于一个曾对 我们有过真情的好老师!毕业离校之前,在我整理书箱的时候,所有的作业、笔记我都处理掉了,惟独有您批语的作文、周记,我全部都留下来了。我觉得您的批语最耐读,我打算把它们装订起来,留着以后细细地读,慢慢地品。

这次我路过母校,我明知我没有勇气给您打电话,但还是把您的电话号码带在身上。每次经过电话亭,或陪同同学去打电话,我都想拨您的那个号码,但一想起去年夏天您批评我的那个干巴巴的声音,便无奈地作罢了。

是的,临别的时候,我给您的那封“信”,确实是“骂”您,而且我是故意这么做的。我想,我这样一“激”您,您肯定会狠狠地批评我一顿,然后我就顺势向您检讨、道歉,找个台阶下。哪里知道,我非但找不到台阶,就连个生虫的竹梯您也没有给我。

我知道我“骂”您不对。我骂您不为我想想,其实我做事从来就不为别人考虑过……通过这事,我深感到:您挨骂,是您的不幸;我该挨骂(批评),是我的万幸!因为,通过您的批评,我得以剖析自己,重新感受您母爱般的师情、师恩!

原谅我吧,老师!记得您对我开玩笑时说过:等到您退休时,我该是为人之母了;那时,您要帮我带小孩……我一直把这话珍藏在心里,并且暗暗下决心:我一定闯出个好明天,让母亲般的您能分享到我将来胜利或成功的喜悦! 祝您 快乐!

您的学生

97

老师,您好!

昨天把给的您信寄出去后,我的心情一直难以平静,很多深藏着的记忆久久激动着我,令我难以入眠。还是让我们共同回忆去年夏天那件事吧——

那天下午,您正专注地给我们讲课,您的女儿急急忙忙冲进教室里来。“妈妈,爸爸他……病倒了!”您女儿一声尖叫,刹时干扰了课堂的气氛。您突然一愣,但您很快就镇定下来。您看了看手表,然后平和地仿佛没事一样对女儿说:“你先回去,等一会儿妈就回。” 我看看教室墙上的挂钟,离下课的时间还有十多分钟。

您为了不耽误我们的课,清了清嗓子,说:“同学们,我们继续上课。”俗话说,治病如救火,怎么能“等一会儿”呢?我按捺不住,不由自主地举起手来,撒了个谎:“老师,我肚子疼,我要……”

“哦,那你到医务室去看看。”您深情地看着我,点了点头。

我的同桌和好友似乎看出了我的意图,不约而同地过来扶住我, 并对您说:“老师,我们送她去。”我看见您眉头一皱,很不高兴地同意了。

我听到了教室里的嘈杂声,也听到您在说:“同学们,请安静, 我们继续上课吧……”但是,由于我的“带头”,同学们的目光被我的“行动”吸出了窗外,于是又有几个同学不“听话”了,跟着跑出了教室……

后来,听留在教室的同学说,您面对好几个空空的座位呆住了,但您仍坚持把课讲下去,直到听见下课铃声。您合起备课本,急忙冲出教室,直奔您家而去。接下来,就是我挨您狠狠批评的镜头了——

那时,我和我的同学已把您的爱人送到医务室,留在那里打针观察,我们又匆匆赶回您家,正在忙碌着洗刷、打扫、整理您平时顾不来的这个家……

您站在家门口,看着我们愣了一下,有同学看见您双眼闪着泪花。但是,您很快擦去泪水,温和地把同学们“赶”出您家,独独把我留下来,狠狠批评我,作为班长不带头听好课,却带头破坏纪律……当时我觉得很亏:好心不得好报,好柴烧烂灶!这便是我后来“骂”您的原因。

平时我留意过,学校里几十个老师,数您走路最急最快,急急而来,匆匆而去。开始,我以为是您的性格使然,后来了解到您的家境,我才知道这是生活逼着您这样快节奏地奔波……写到这里,我又想到一件使我抑不住感情的往事,啊,我流泪了,笔也不听使唤了……老师,再谈吧! 祝您

快乐!

您的学生

98

老师,您好!

那件令我抑不住感情的往事,昨晚让我的眼泪奔突而出,湿透了我的枕头。中考前夕,学校刚刚考完毕业考试,县、地区又接三连二地进行中考摸题考、模拟考……,当学生不怕考试,就是害怕要交这费那费的,您也知道,我们这些农村学生,连吃饭都是从家里带米来,分分钱都是来之不易。

就在那晚自习课,我们正在教室里静悄悄地复习功课,您默默地走进来,极不情愿地打破了教室里的宁静,告诉我们要收取一些费用。一听说收费,我心里就发紧,听力就无端地朦胧起来。我只模模糊糊地听到您照本宣科般念了好几种,补课费、资料费、模拟试卷费、中考说明书费、中考报名费、体检费,还有什么毕业相费……

下了自习课,我回到宿舍,彻底清查了我所有的“存款”,抓紧时间去找您交费。因为我知道,交不了费我就不能参加中考,参加不了中考我就……

已是半夜11点多钟,我在办公室里找到了您,您还在伏案批改我们的作业。

我站在您身后,不敢打扰您,但是,您还是发现了我。我掏出10元钱,轻轻地放在您办公桌上。您微微一笑,温和地问我:“交哪一样费呢?”我郑重地回答:“交所有的费。”

“交所有的费该是多少呢?”您仍然温和地问我。我确实不知道总共应该交多少钱,于是无力地摇摇头。您便耐心地告诉我:试卷费每科3元,共21元;报名费1.5元;补课费……您一样一样地数出来,虽然只是二位数以内的加法,我竟算不清总数,我在身上摸索了好久,掏出了个塑料袋,把我平时的全部“零存整取”倒出来,分分角角的零票撒满了您的办公桌。我含着眼泪一分分地捡着、数着……

这时,您突然把我抱进怀里,替我擦去眼泪,温柔地说:“够了,就10元够了。”然后,您帮我一分分地把我的零票捡起来,全部放回我的口袋里,亲自把我送回宿舍,催我赶快休息。我倚在门边,目送您远去。那晚,您办公室里的灯一直亮着,我也用目光一直伴着您……

后来,我才知道,是您替我交足了全部费用,而我那10元还不到全部费用的十分之一!

老师,我的好老师!没有您的栽培和关怀,就没有我今天成才的机会,我将永远记住您——我的好老师!

今天是教师节,学生还是消费者,不能送您像样的礼物,就以我的心里话权当一份礼物吧! 祝您

节日快乐!

您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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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涓涓的小溪哟

山边的小溪,清水叮咚。一角裙裾飘拂于流水中,被嶙岩怪石溅起的水珠,在一双白生生的腿上滚动,晶莹剔透,一双凉鞋散落在水边……

她,嫩红的嘴唇咬着一根牛筋草,凋零的草花摩挲着她微瘦的脸蛋,双眼迷惘地对着潺潺流去的溪水。

人生,犹如涓涓的小溪,喧闹的时候,叮叮咚咚;沉思的时候,曲曲折折。

她,十八岁,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来到了这莽莽山野。说是林场,山头却是癞子的头;说是当工人 ,偏偏手里捏着锄头……

姑娘,该向往着什么?是幸福的理想还是理想的幸福?是追求的爱还是爱的追求?……

她苦恼?她彷徨?!她沉思!

有人说,漂亮,是姑娘的身价。是的,她美。要是穿上可身的春装,那诱人的曲线叫人倾倒。她那双大眼,小伙子见了会情不自禁惊呼:“哗,好靓!”她的目光有一种莫测的神韵,自卑的小伙子说它是两把剑,多情的小伙子说它是一双动情的小手,无时不在招呼你。

可是,她没有想到这些。她喜欢这句名言:美是到处都有的。唇边的牛筋草被咬断了,那草花随波逐流而去。她捡起凉鞋,穿上,笃笃地走了,重重的脚步在沙滩上印下深深的坑,宛如一行省略号,给人留下无限的思绪。

“樱桃好吃树难栽。秃岭就是秃岭了,还巴望它长出辫子么?”“那不嘛!要能长果,我们的祖先是忌嘴的?”……

议论,不是闲言碎语;关切,不是断肠牢骚。她仿佛看到那溪边的闲草,彩色的落叶。

当今,秃头尚能长出头发来,秃岭就不可救药呀?“不哩!”她说,“这里只是缺乏灌溉!”

于是,她挽起衣袖,卷起裤筒……

“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有人见到她沤牛粪,轻叹、惋惜。

姑娘,谁没有自尊?她动摇了,害怕今后有个“他”对她误会。牛粪,多难听的字眼。

她来到溪边散心,无意踏落了一块岩石,恰好滚进小溪的中流。溪水顿然被挡住,打着转转,涨起来,很快又淌过岩面,依然流去。而且,那落水声淙淙如琴,更加清脆,更加锐耳。她忽然悟到:顾虑多的人是不勇敢的。

春来了,花终究是要开的。不怕没有春天的花,就怕没有花的春天。不可置疑,从花到果,需要经历痛苦的孕育。

但是,人生,是小溪;小溪,总有到达大海的时候。

于是,她的汗水,汩汩地浇在秃岭上;她的心血,一滴滴地注入土壤里。

终于,在太阳升起来的时候,一棵柔弱的树苗破土而出了。凡事起头难。紧接着又长出了第二棵、第三棵……光溜溜的秃岭上,历来罕见的绿色星星点点地出现了。晃眼望去,俨如初学写作的小学生在绉巴巴的稿纸上,第一次写下的歪歪斜斜的习作。

是的,这尽管不是什么惊世巨著,但毕竟是她用汗水滴写成的“处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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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曼妙如梦游天涯  

依稀梦里,飘忽着那首歌“请到天涯海角来,这里四季春常在,海南岛上花常开……”怀揣那份神秘的喜悦与憧憬,我登上“紫荆七号”方舟,向那座美丽、神奇的岛屿驶去。

在万家灯火阑珊中,海口像一位雍容典雅的贵妇人,热情而优雅地张开双臂欢迎自远方而来的我们。初次踏上这座城市,一种清新爽畅的都市之风拂面而来。同样拥有耸入云端的摩天大楼,海口却不似深圳、广州那般拥挤以致喧嚣不堪。宽敞平整的路面,巧夺天工的立交桥,娉婷俏立的椰树……海口无一不展示她那南国佳人曼妙之至的风采。

翌晨,在习习清风中,我们的旅游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那种风行疾驶的感觉特别爽快,像鸟儿在云海里疾飞。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我们的旅游车出了毛病,可意外的的车子故障不仅没有破坏我们昂然的游兴,倒是让我们出其不意地发现了一片未被人们侵扰、污染的海滩。初次面对仰慕已久的大海,雀跃的喜悦与激动在片刻的惊羡之后瞬间喷涌。我狂奔向大海,宛如久违的孩童投入母亲的怀抱狂喜。跳跃的海潮像调皮的小狗,在你猝不及防时,一阵阵扑上你的身上,亲吻你的肌肤,煽动起大家的阵阵欢笑。远眺海天一色处海鸟飞忽的星点,有种梨花翔集、锦鳞游闪的美妙意境。聆听汹涌澎湃的海潮声,轻踩细腻柔软的沙滩,撷取五彩缤纷的贝壳,仿佛身置海市蜃楼之间不能自巳。

傍晚时分,我们如约而至美丽的三亚。在老人的传说中,世间最遥远的地方就是天涯海角。如今,真真切切地步入了这洋溢浪漫气氛的天之涯,海之角,一种如梦般的美好感觉笼罩全身。

在蓝丝绒般美丽的夜幕里,我们驱车来到“鹿回头”山顶。传说中,勇敢英俊的猎手追捕一只鹿,追逐了九百九十九天,跑了九百九十九个山头,那只鹿蓦然回眸,含情脉脉地刹那间变成一美丽绝伦的少女,之后她便与猎手相爱了。听着导游小姐娓娓动听的解说,游客们无不为之动容。我心中顿生无限感慨:能拥有一个爱自己到海枯石烂、追随自己到天涯海角的人,人生此愿足矣!

悄悄地我们走了,正如我们轻轻地来。轻轻地招手,作别海南岛斑斓的云彩。那路旁嫣然娇娥的椰树,宛如夕阳中的新娘,永远投影于我的波心。清爽怡人的海风,在往每一个思念的方向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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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我需要有个梦

梦像一只气球,在广漠无垠的空白中飘悠;梦像一支细流,在繁花似锦的色彩间穿行;梦像一个顽童,在温柔的母怀里闹腾;梦像雾,梦像云,梦像黑洞,梦像宇航器,梦像劣质电视连续剧里的胡编乱造……这一切,我都是道听途说,可惜,我还没有自己的梦。

人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多么想编织属于自己的可以藏在书包旮旯里的梦。我不仅有所思,而且思得要命,思得脑子生疼。像乱麻一般的数学题,像散沙一般的英语单词,像远星一般的自拟题作文,都让我思得精疲力倦,但是换来的却是死猪似的沉睡,毕竟,我还没有自我的梦。

问爸爸,爸爸有过梦;问妈妈,妈妈有过梦;问老师,老师有过梦。只是,没有问过伟人,没有问道我心中的明星,也许,他们都由过梦,美好的梦,险恶的梦,朦朦胧胧的梦。于是,我怀疑自己不是个做梦的材料,仅仅是个只会无忧无虑实实在在生活着的我。

我多么多么需要有个梦。梦自己、梦同学、梦今天、梦未来,梦世界上的一切。听生理学家说,每个人都做过梦,有的梦记得,有的梦记不得。或许,我是个做了梦记不得的人。于是,我就学习着白日做“梦”,用自己的笔在白纸上编拟我梦的课题。幸福、欢乐、美好、光明、振奋、拼搏……真的,我需要有个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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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新娘粽

进了城读书,样样新奇。就说城里的粽子吧,小小巧巧,起棱起角,怎么放哪样摆,都是端端正正三棱锥体。受看是受看了,只是太小气儿,充其量一只二两的货。碰着胃口大的,恐怕十来只还填不饱哩。

家乡的粽子却是别具一格。中间鼓两头扁,活脱脱一只长船形。一经蒸熟,糯米鼓胀起来,粽子便勒出一道道深深的沟,似有一股一触即爆的闷劲。每只都在两斤上下。特别是新娘粽,没有七八斤不算派头。

在壮乡,娶了新娘,来年初一初二,一定要做好一对大粽子,给新娘带上走娘家,这就是新娘粽。新娘粽含意颇深。一是报答父母养育之恩,亲家辛辛苦苦把姑娘养大,嫁给你当媳妇,能不感谢么。二是表明夫妻情深,一对粽子一双情,粽有多沉情有多重。毫无疑问,制作新娘粽是马虎不得的,是必须郑重其事的。即使家境再贫再苦,也要想方设法把新娘粽做到有脸有面。

新娘粽以糯米为主,以众多的美味食品为馅。糯米要筛去碎粒,精选洁白完整的米粒;粽叶要仔细漂洗,择取翠绿无瑕的大叶张。制作粽子还要寻熟手,心细手巧,做出有模有样,大方醒目。七八斤米一只粽,通常要烧上三四天的灶火才能把粽子炖熟局嫩。如果家人不多,往往从大年初一到十五元宵一只粽还吃不完呢。

去年腊月,二哥娶了媳妇。年夜,我回到家,年粽已经做好。十几对十分逗目的年粽摆在八仙桌上,其中一对好似鹤立鸡群一般好不打眼,油光闪亮,恰似一对置于供桌上的油炸香猪。母亲、大嫂、二嫂,还有邻居的婶子,围在桌边说说笑笑,乐趣盎然。阵阵粽香飘溢,教人食欲大增,口水涌突。

我走上前去,好奇地提起粽绳,想掂掂新娘粽有多重,不想粽子太沉,险些脱了手,赶忙挺起肚皮去托住,裹了满身的油。

“哎哟!真沉,里面都裹些什么呀,这多油?”我失声惊呼。

“鸡肉哩,猪肉哩,白豆绿豆哩,都有都有。”母亲扳起指头一边数说给我听,一边笑得泪花闪闪,看她那个高兴样。

我吐吐舌头,转过来对二嫂说:“二嫂,这回回到娘家够你风光的了!”

二嫂满意地笑了。是的,在我们壮乡,当媳妇的最看重新娘粽了。谁家富谁家穷,日子好或坏,夫妻甜或酸,一家人的欢愁苦乐,看一看新娘粽便看出个八九不离十。正月里新娘粽伴着姑娘回门,全寨的人奔走相告,比送嫁还热闹。里三层外三层围着新娘粽转,不仅观看,还要评说。这场合,做母亲的听到声声句句赞语,心里多欢多甜:“看呀,过来看呀,我女儿嫁着了好婆家!”

“咳!还是她二嫂有福气哟……”大嫂在一旁长长叹了口气,眼神中有几分羡慕有几分嫉妒。

母亲的神态有点不自然,是大嫂的话触动了她。娶大嫂那年份,正是靠工分吃饭的日子,一天苦干累干才值毛把钱,口粮还欠一大截呢,哪里去寻糯米来包粽子呢?但是,饿肚不要紧,面子终究还是要顾。母亲求东家拜西邻借来一筒糯米,拌上一份籼米,又掺进一份红薯,总算包好一对新娘粽。尽管干枯枯没有一点油气,瘦溜溜没有一点糯味,大嫂还是一手提着红薯粽一手抹着眼泪回娘家去。为这事,母亲一直内疚于心。

为转移母亲的心绪,我对大嫂开玩笑说:“大嫂,如果你眼馋呢,我求母亲再给你做一对新娘粽……”

大嫂不让我说下去,吓唬我:“再说呀,等你把老婆带回来,我给做一对粽,教你两公婆抬都抬不起!”

大家听了哄堂大笑。

我红着脸说:“给我做粽?真有那天,你就给做那种二三两米的城里粽就行了。”

母亲伸出指头戳我,说:“二三两的粽,喂小猫呀!当做新娘粽,不给别人笑歪嘴才怪哩!如今日子好过了,有米有钱,新娘粽更不可当儿戏儿的!”

我把城里的三角粽给大家比说比说,然后建议:“我们也该学学城里样,三角粽好,省工省柴,食用方便,携带轻巧。”

大家听我说得有理,也不再说什么。后来母亲才说:“老三说的也对,十把二十斤的新娘粽,要是天气转暖呢,赶不及吃就变臭变酸哩,丢了真可惜。如今虽说糯米有了,鱼肉有了,要是不学学过日子,金山银山也会掏空的。”

沉默,异常的沉默。也许大家心动了:如今改革年代,新娘粽是否也当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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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23:18:00 |只看该作者

4-7球迷惊语

这是个难忘的夜晚。整个宿舍楼灯光明亮,人声鼎沸,侃大山的、赌东道的,有作演讲状的,陈词激昂,争执不休。其间,频频传出的是“中国”、“伊拉克”这两个最为刺激的词儿。

时针指向凌晨一点半,忽然间,整楼鸦雀无声,只听到电视机里讲解员抑扬顿挫的解说,还有隐隐约约的鼓声、掌声、喝彩声……无论男女老少,无不睁着大眼,屏住呼吸,目不转睛地专注着电视屏幕。

时针指向凌晨三点二十分,随着一阵阵沉重的叹息声,屏幕上显出了“再见”。全楼死一般寂静,唯一变化的是,一盏盏电灯连锁般地熄灭,天空顿时变得黑沉沉的,叫人喘不过气来。

如此难耐的气氛不知持续了多少时间, 天未亮之前,断断续续发生惊动全楼的“事件”——

A君为准备庆祝胜利,赛前买了十万头鞭炮,渴望发泄一番。殊不知事与愿违,按捺不住无名气,竟将鞭炮挂在赤身裸体上对自身“火烧”发泄。幸好有人“抢救”才不致摧残身子。众人宽言相慰,他出言语惊四座:“别管我!我恨我自己,只会迷球,不会踢球,不能为球献身,要此身何用!”

B君的妻子关了电视机便睡去了。好久不见B君上床,便出来看个究竟,只见丈夫呆呆地坐在沙发上,身上叮了好几只蚊子也不当回事。妻子帮他驱了蚊子,把他拖上床去,不想他像植物人一般睁着双眼毫无反应。妻子一慌,拨电话呼叫救护车。医生来到床前,他忽地坐起,一语惊人:“瞎闹什么!我正在反思:为什么我们屡战屡败?谁叫你们来干扰!”

C君同B君一样,比赛一罢,人就冷,痴痴地一动不动,连电视基业忘了关,任由屏幕上“雪花飘忽”。妻子催他关了电视好好休息。他忽然拍案而起,吐出字字郑地有声:“我要到成都去!就不信,我们会踢不赢!”

最潇洒也最感人的是D君。他站在阳台上,也不管妨碍不妨碍别人休息,竟引吭高歌,唱出改了词的《潇洒走一回》:“……绿茵呀滚滚,痴痴呀情神,出线终有时!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至少梦里有你追随。我拿青春赌明天,你用真情换此生,岁月不知球迷多少的忧伤,何不潇洒迷一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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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8 22:19:05 |只看该作者
1-4壮族二次葬习俗
        ——广西上林一带习俗
人死后,第一次葬是将遗体安放在木制的棺材里,“躺”着埋在土里,堆成长形坟,叫“长墓”,也叫“新墓”,表示人还“睡”着,并没有“死”;也表示人的灵魂还没有到“阴府”,还是“新鬼”,没有投胎转世,所以在家堂上另给他设灵位,祭祖时他是没有份的,所以另在他的灵位设祭。第二次葬是第一次葬三年之后,也就是腐尸“化净”之后,将“净骨”捡出,安放在陶罐(壮话叫做“金罐”,也叫“金钟”)中,选取“坟山宝地”重葬,堆成圆形坟,叫“圆墓”,也叫“祖墓”。顾名思义,“祖墓”的死者是应该有后代的(含旁系亲属),故年轻人死后一般不作二次葬。解放前,按习俗不满36岁的人(还有带身孕死[壮语叫“湿身死”]的妇女)是不进行二次葬的。但在解放后,人们思想解放了,没那么迷信了,成年人(16岁以上)及“湿身死”妇女也行二次葬了。
一次葬的墓地,一般比较随便,地头田边、茅山荒坡均可,并不讲究“风水”,不过还是要请“地理师(风水先生)”来定“坟向”,定下葬时辰,除了葬礼十分看重之外,入葬却非常从简。但在旧社会,或追溯到民国以前,有个别“富贵”的人,为显示自己的身份,一次葬非常隆重,墓地也建得异常堂皇,仿照帝皇的做法,不再做二次葬,民间称之为“大葬”。不过,在民众观念中,对此种葬式大都嗤之以鼻,并不看重;甚至对一些荒芜的“长墓”讥之为“无主”或“无后”,有时还以此来咒骂自己厌恶的人“以后死了埋长墓”,意为未成年即死(早死)。
二次葬的墓地则很讲究“风水”,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墓地,宁可把“金坛”(捡骨后安放净骨的陶罐)寄葬在临时选定的地点,一般寻找向阳、干爽的土坡劈崖,挖个可以容得“金坛”的拱门形的洞穴,“金坛”安放好之后,通常敞开着,过路的人可以看到,也有用草皮土块封住的。对这种寄葬,清明扫墓也很简单,砍去杂草,烧几柱香即可。但寄葬时间不能太长,通常是一年,最多三年,当然也有因经济问题或其他原因而长年寄葬的。
二次葬墓地的“风水”通常由“地理师”来寻找,或自己寻得后由“地理师”来确认。人们普遍认为,墓地的“风水”会给子孙后代带来好运,否则就要倒运。稍懂“地理”的人都知道,墓地应该靠山临水或枕山面水或背靠山峰、面临平原,就像活人所住的村庄一样。

上林李姓巨族(据族谱记载,宗传三十余代,现今人口二十余万人)祖传的族谱上有个故事,足以说明人们对墓地风水的看重。故事原文是:  
     《千子万孙史略》
传说五百年前,有个风水先生,寄宿于吾太始祖讳景晟公的家居住,其人之名乃是江西黄胜东也。此人有博通古今之学,尤属风水特长,终日游山玩水,到处命山为名,所谓金鸡展翅,丹凤朝阳,白鹤饮水,九龙戏珠,每一山都因其形而得其名。……
景晟公官任凤化(今上林)知县,娶妻黄氏。黄氏为人宽达,四海来客,视同一家。前述黄胜东先生游旅凤化,客居景晟公家,黄氏待之如亲兄弟,黄先生感动得世所罕见,因而有心送一风水宝地与她。送地之前,特再三试黄氏之心:一说,先生每天出游,返家时将带满污泥的双脚浸入水缸涤洗,黄氏不但不恼,反而慰问先生,并毫无怨言地清洗水缸,再充满水,次次如此;二说,先生每逢雨天必出游,并向黄氏取伞,返家时,黄氏总在门口等其归来,在门口,先生就当黄氏之面,故意将雨伞在门框上碰破,黄氏非但不怪,还为先生顶风冒雨而赞赏有嘉,如此不知损坏了几多雨伞;三说,有一次,先生要去邀约故人,因而借景晟公官衣一用,黄氏慷慨与之并多予银两,先生酒宴之后,将所剩猪肉以官衣包回,弄得官衣龌龊不堪,黄氏亦不怪之;……先生既受黄氏之招待,于是送给黄氏一坟地坐落于天堂山之岭西燕云徐村背,并称,所谓天堂山三台落脉,土角流金蚂蚁窝地也,此吉地有三种葬法:一曰九代状元,二曰代代富足,三曰千子万孙。景晟公愿以九代状元而葬,而黄氏则因景晟之前五代、代代独子,因而阻止道:九代状元虽贵但不长而衰,而千子万孙世代绵长,蕃而不绝。先生满口称赞黄氏之见胜于须眉,正是福人葬福地,结果黄氏百年之后而葬之,先生亲自主持葬事,后来应验,于是留下千子万孙«澄江巨族»之传说……
二次葬,先是捡骨(也叫“捡金”),一般是一次葬三年后。所以定三年,一是等遗体腐化干净,二是按“五服”应“斩哀三年”。捡骨也要选好时辰,“五服”内的直系亲人都到场,先烧香祭拜,然后掘土、开棺,开棺时用蓬布或雨伞遮阳,见骨时亲属痛哭流涕,之后才围成一圈,逐一将遗骨取出,揩净,如果遗骨潮湿,还要用炭火烘干。最后按从脚到头的顺序安放到“金坛”中,取“坐”着的姿势,表示他自然从容地坐着,面对人间和他的子孙,祭拜时就像与后人亲密无间地“见面”一样,盖好罐盖。下葬又另选时辰,在墓地事先挖好一个容得“金坛”的圆筒形井穴,到时辰才将“金坛”放进去,“井穴”上严盖一块圆形石板,再堆土成墓。然后举行隆重的祭拜仪式,二次葬礼仪结束。
二次葬后,一至三年之间,还要“探金”一至两次。所谓“探金”,就是掘开坟土,打开石板,探看“金坛”里的遗骨好不好:干爽的、金黄色的为好,泡水的、灰黑色的就不好。好的,就放心“定葬”了;不好的,要取出“金坛”寄葬,再找“风水地”重行二次葬;不好不坏的(遗骨虽不泡水但很潮湿、颜色灰白),可暂时复土留坟,第二年再“探金”一次,看看转好或转坏以决定该墓地的取舍。“探金”也由“地理师”定时辰和主持,前后均要祭拜,但仪式都较简单。“定葬”后,此墓就是“祖墓”了,一般不再迁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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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10:19:00 |只看该作者
旅藏偶记
“沉默的朋友”好灵性
进藏之前,广西的晚报上正在展开“城市该不该养狗”的讨论。我支持反对派的论点,对历数养狗之患曾拍手称快。不曾料想,一踏上拉萨,便看到狗群自由自在地在小巷里大街上漫步,着实使我大为惊讶。
孩提時,我馴養過獵狗,對狗還有不曾磨滅的感情。反对城市养狗,是受宣传的感染所使然,倒不是有什么切骨之恨。因此,惊讶之后,我对狗不但无恶意,倒反勾起我对孩提时我那“沉默的朋友”的怀旧,于是不禁对眼前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沉默的朋友”留意起来。
拉萨的狗,不同于壮乡的“弄狗”,对生人龇牙咧嘴、狂吠乱叫,习惯于狗仗主势;拉萨的狗,都有点像现时今处处可见的玩赏狗,无所谓主也无所谓客,犹如街人一般,“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一次,        在大街上我不小心撞了一只狗,心一慌赶紧往后跳开。可是,那狗没有“生气”,却友好地看看我,然后忽地掉头就走;行到街边墙脚,转过身来坐下,朝我摇摇尾巴,似乎在向我道歉:我不该阻了您走路。啊,好富有灵性的狗呀!
经打听,据说西藏人对狗极其友善,从来不与伤害,更没有两广人嗜狗肉如命的“爱好”。听说,西藏的狗一般没有主家,谁见谁喂,真正是吃“百家饭”的。我们就亲眼看到在路边的岩洞里,一只母狗做窝奶仔,肥嫩嫩的幼狗美美地允着母亲的奶汁,母子亲切相处,嘤嘤和唱,好不温馨。子曰:“里仁为美”。西藏,地利,人和,狗才是那么温情,那么宁静啊!
哦,施舍
一天,        我们在街头饭店里吃饭。正吃到味道上,忽然有人从我身后伸出手来。我抬头一看,只见有一个衣着不整的中年男子朝我点点头。我不由一愕,有点失态地站起来。没待我弄清怎么一回事,店主走过来了,对那男子客气地说:“请出去,这里不是讨饭的地方。”那男子反应极灵敏,接口道:“我不是讨饭的!”“我知道。”店主含蓄地笑笑,“你不是讨饭,是讨钱。”那男子从容地笑笑,退出去了。
“请别见怪!”店主连连对我们道歉,“乞讨的,多着呢。”
“啊?”我暗暗惊呼,但却将信将疑。
吃罢饭,我们信步走上大街。在街边的空地上,几个小孩在演什么游戏,闹得正欢。我们走近前去,想看个闹热,冷不防孩子们呼啦围上来,纷纷向我们伸出一只只小手。我想起饭店里那个男子,猜想也是“讨钱”的,于是不高兴地抢先走了。可是,我的同伴却一个个给他们“发钱”,我不得已回过头来,掏钱出来递给一个最小的小孩。但是,那小孩连连后退,举起拿钱的小手,紧急声明:“我得过钱了!”
我暗暗称奇:哪有讨钱怕多要钱的呢?
走不多远,又有一个妇女上来“讨钱”,我们照样给了。
转到八廓街,看到三个喇嘛在街边一字排开,端坐如钟,口不停歇地诵经面前铺开一块布,布面上零零散散地堆放了好多纸币。我正觉稀奇,忽然看到刚才向我们“讨钱”的妇女走上前去,把钱投放在布面上,口中似在念念有词。
我忽生好奇心,待那妇女走过来,便请问她为何“讨钱”又将钱给了他人。她笑笑,没有正面回答我,却讲述了一个简短而有趣的故事:
遍救王子很富有,但他热衷于乞讨,同时也毫不吝惜地施舍,连自己的妻子,亲生的儿子也施舍给人了。后来他成为美名传四方的大菩萨。
哦,这是施舍!无论男女老少,都倾心于修性行善呀。既有施舍的,就一定要有接受施舍的,难怪小孩也“学”会“讨钱”。但一想到那个小孩谢绝我的“施舍”时那天真无邪、一脸稚气的神态,我便感叹童心的不可侮!
这里满目真诚
来到西藏,免不了要买点“藏货”回去留作日后留念。但因为在内地上奸商的当上怕了,在出去走街窜巷之前,大家都互相提醒说:别让个体户“斩价”呀,别买了“宾阳货”(假货)哟……
我们逛到首饰大楼商场,这里大多是个体户摊点,一排排橱柜整齐划一,摊位与摊位之间立起木板墙,构成一间间小商店。货柜里的商品千种百样,五彩缤纷,琳琅满目,美不胜收。整个楼面仿佛一方微型的繁华街市,街巷纵横交错,行人熙熙攘攘。身处其中,心境怡然,即使不想买什么,也领略到一种艺术享受的快意。
前面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在认真地和女老板“讨价还价”。难道这么小的孩子也要买首饰?出于好奇,我们不由自主地趋上前去。哦,我们错了!原来,女老板刚刚出手一批紧俏首饰,丢下半纸箱精美的包装盒,小孩想要来当玩具,老板阿姨逗他:“不给!”看到我们来到,女老板为了招呼生意,便对男孩说:“自己拿去吧!”却见那男孩单单取一只,还把余下的摆得整整齐齐,端到女老板面前,然后向女老板做个“拜拜”的手势,满意地走了。啊,还是学龄的儿童呀,就如此乖巧懂事!
我们看到一种“玛瑙”耳环,问价才10元,个个喜出望外,都自信地议论:这么物美价廉的“玛瑙”,一定来自尼泊尔或印度的。正当我们纷纷掏钱时,女老板说话了:“你们把货看错了,这是内地进来的货,塑料制品。”哗,差点买了“宾阳货”!但是,我们非但没有“失落感”,倒反滋生一种甜甜的慰安。因为,在女老板身上,我们又看到了宽厚的胸怀里有一颗真诚的“童心”。
转到另一摊点,我们又不约而同地喜欢上一种“镀金”项链,标价15元。这回,我们“吃一堑,长一智”,赶紧先弄清产地,不要来到西藏,千里迢迢把内地产品运回内地,惹人笑话。当老板听到我们问及“不会是内地产品吧”时,便肯定地点点头。于是,大家欢欣鼓舞,都说:“这回买到如意的东西了。”不料,当老板弄清我们是南方人时,连连摆手:“不可!这项链虽然漂亮,但经不住潮湿。你们南方潮气重,这东西会生锈的!”我们长吁了一口气,是失望,也是为没有买上“假货”而自感欣慰。
那天,我们在商场里从上午9点悠转到下午3点,连午饭也忘了吃,但一点也不感到饿和累。终于,我们都选购到满意地东西,一个个拎着沉沉的手提袋,满载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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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阳光灿烂
西藏的气温虽低,但灿烂的阳光却给人一种灼热感。也许这里地势高,空气稀薄,紫外线强度大的缘故。内地来的人往往有点害怕这里的阳光,因为如果不注意遮阳,要不了多少天你准会变成“非洲人”,西藏人的肤色多半都显示一种健黑的美。
阳光给人以金色的想象。在西藏,不用去想象,走在任何地方,你眼前处处都闪耀着金色,那是一座座寺庙辉煌壮丽的金顶。无论是寺是庙,多半建在小山或大山半腰间,抬头仰望给人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气势。史载:在佛教尚未统治西藏之前,建于一千三百年前的布达拉宫,只是作为王的宫殿依山而建,显示出高高在上的威严。到了政教合一的社会,布达拉宫不仅是地方政权机关的所在地,而且是西藏佛教最大的活佛所在地。可想而知,高高在上和居高临下正是象征着不可一世的统治权威。
中国过去大大小小的统治者惯以豪富、奢华来显示自己与众不同的地位,作为精神统治象征的佛和活佛的所在地(大大小小的寺)也不例外。仅举一例就足以令人咋舌:三百年前在布达拉宫修建的五世达赖灵塔,仅包裹这座灵塔即耗费黄金11万余两,镶嵌珠玉玛瑙数十万颗……
历史已经翻过新的一页,金顶辉煌的殿宇再也代表不了权势,但无论是高居红山之上的布达拉宫,还是深居闹市之中的大昭寺,无论是雄伟壮观的扎什布伦寺,还是西藏群塔之首的十万佛塔,数不清的殿宇,道不完的古刹,都是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都是各族人民共同在我国建筑史上留下的宝贵文化遗产。
金顶辉煌的殿宇高高在上,分布在其周围的居民(城镇新建楼房除外)都是清一色火柴盒式泥墙泥顶。屋顶用当地风化了的“垩嘎”土打实抹平,不怕雨淋。西藏高原气候干燥,降雨量偏少,但是气温低,风沙大,因而“火柴盒”尤其适宜这里的居住环境。屋面低矮而宽敞,抗风沙刚度好自不必说,墙面泥厚且密封(窗口少且小),保暖效果优也在情理之中。外观平时并不打眼,但幢幢屋顶上却是经幡林立,经旗招展,五颜六色,迎风哗哗飘舞,别具一番风情画意。据说,蓝、红、白、黄、绿的经旗按顺序排列,分别代表着天、日、云、地、水,表示主人祈求吉祥、敬神、祝福、驱鬼、镇魔等愿望。
在大昭寺,一位刚刚从中国佛学院毕业名叫尼玛次仁的年轻喇嘛给我们饶有风趣地介绍了好多颇具哲理的知识。他说,佛教,或者说佛殿,必须具备三大因素:佛像,表示佛的行为;佛经,表示佛的语言;佛塔,表示佛的心灵。三者不可或缺,无非是主张人们“诸法无我”、“崇善修好”、“积善修德”、最终成为“完美”的人。可不可以说,佛教早在二千多年前已经宣扬“三美”(行为美、语言美、心灵美)了呢?
他带我们去参观金顶辉煌的佛殿。无意中,我们发现在正殿金佛的侧面,一红漆巨柱的旁边,悬挂着毛泽东主席的画像;画像前面,同样点着酥油灯,燃着香火。我们问:毛泽东也是佛吗?尼玛次仁真诚地解释说,在信民心中,佛是给人们带来福分的形象;毛主席给藏族人民带来幸福生活,他是当之无愧啊!
有人开玩笑问他,大学毕业出来当喇嘛,划得来吗?他大笑:“当喇嘛,也是为人民服务呀!如今政府提倡信教自由,每个寺院的喇嘛都定有人员编制,我们这里就定编七百多人,全西藏可有几千上万人呢。同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员一样,喇嘛也要评技术职称,有基本工资,不再凭施舍度日。近年来,改革开放了,发展经济的意识增强了,寺院除了做好佛事,办好宗教事业,管理好国家文物,还陆续开办商店、公司、工厂、农场等,喇嘛也致富有门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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