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僚人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点击进入授权页面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查看: 2823|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嫖宿幼女罪”还是“强奸幼女罪”?

[复制链接]

80

主题

3

听众

8041

积分

九头龙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19-1-23
注册时间
2008-7-2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4-21 20:33: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备受瞩目的贵州省习水县官员涉嫌嫖宿幼女案日前开庭。在这宗骇人听闻的案件中,共有五名政府官员、教师、县人大代表等公职人员涉案。在受害的女性中,有三人未满十四岁,其余均未满十八岁,都是在学的中小学生。 
    按照《刑法》规定,凡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对方是否同意,均按强奸罪论处,应从重惩处,最高可判处死刑。但这次习水检方起诉的罪名是“嫖宿幼女罪”,而不是“强奸幼女罪”,习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德平解释说,这是为了更严厉地打击违法犯罪,因为嫖宿幼女罪的量刑起点是五年,相对于强奸罪的量刑起点三年更高。 
    余德平其实只是巧妙地偷换概念,他只说了嫖宿幼女罪和强奸幼女罪最低刑罚的区别,却不敢指出最高刑罚的区别。实际上,强奸罪是一个远远重于嫖宿幼女罪的罪行,根据《刑法》规定,嫖宿幼女罪最高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即使数罪并罚,最多也是二十年,而强奸幼女罪则最高可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习水案受害者之多,涉及面之广,影响之深远,民愤之沸腾,都是历来罕见,案情极为严重。而当地司法机关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以不会判死刑的嫖宿幼女罪起诉疑犯,实际上是保了他们一命。 
     与此相反的是,四川成都男子李某酒后爬上树偷窥女邻居,日前被当地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按照法律,对强奸罪的界定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这个定义的最终落点是“行为”二字。李某固然有犯罪动机,但实无犯罪行为;如果依此办理,他在家磨刀,想杀跟他交恶的邻居,那是不是在他还未出门前,就要判他故意杀人罪? 
     相比起来,习水的涉案公职人员不但有动机,而且有行为,可是却不以强奸罪起诉——虽然案中受害人包含三个未满十四岁的幼女。同样的法律,因为疑犯的身份不同,得出不同的结论,让人触目惊心。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可是在中国教师,人大代表和司法部门的干部等竟然带头嫖幼女(强奸幼女)。在中国连法律竟然也可以讨价还价,这就是法制吗?现在司法这道防线已经形同虚设,中国的未来就可以预见了。

踩过的脚印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支持支持0 反对反对0
帖子永久地址: 

僚人家园 - 论坛声明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仅代表作者个人的立场,不代表本论坛管理方立场。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僚人家园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或转载本论坛原创文章时须征得作者本人及僚人家园论坛管理员的同意
4、发帖者承担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相关责任。僚人家园管理团队有事先不通知发帖者而删除或屏蔽本文的权利。

作为一个民族,不能要别人施舍而生存, 一切都必须得靠自己争取,即使是死亡也在所不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4

主题

3

听众

1万

积分

社王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最后登录
2018-2-27
注册时间
2007-12-20
沙发
发表于 2009-4-22 08:48:00 |只看该作者
好象发过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1

主题

0

听众

1万

积分

违禁用户

最后登录
2010-12-26
注册时间
2006-12-31
板凳
发表于 2009-4-21 23:27:00 |只看该作者

应该很好看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9

主题

1

听众

2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16-10-14
注册时间
2006-8-28
地板
发表于 2009-4-21 21:06:00 |只看该作者

四川成都男子李某酒后爬上树偷窥女邻居,日前被当地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

——这个就有点冤了。


热爱祖国,热爱壮族! 团结民主,自强自立! 坚强勇敢,尚文尚武! 沉稳求实,积极上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允许回帖同步到新浪微博  

Archiver|手机版|壮族在线    

GMT+8, 2024-4-25 14:54 , Processed in 0.137948 second(s), 4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