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呈西藏自治区人大代表的信
尊敬的自治区人大各位代表:
您们是人民的代表,是为人民利益说话的人;是对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做了很多有益工作。为此,我谨向您们表示感谢!信的主要内容是“藏语文”问题:希望代表们把它看成是自己子孙后代的切身利益来看待,希望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方面重新审视“实行藏汉双重、藏文为主的方针、在西藏建立使用藏语文进行教学的教育体系”这一年重要决定。1987年颁布的这一《规定》是在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和两位藏族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大力支持下产生的。这是有利于西藏人民和西藏发展的一件大好事。但时隔十五年后,于2002年5月22日通过的《关于学习、使用、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和实施细则中这一重要规定删除了。我认为这是在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问题上的历史性倒退。我十分希望在新的国家领导的英明决策下,能够把它纠正过来,也完全有可能纠正过来,我坚信这点。学好自己母语应该还是第一位的,学好汉文诗第二位的。这样藏族农牧民子女学好自然科学,有了良好的双语基础,再学好英语是更好不过了。
如果不建立使用藏语文教育体系,就不可能使藏族学生越过教学制度造成的大鸿沟!在九年制义务教学阶段藏文只用于教其他课程,到了高中时,用汉文授自然课,由于藏汉文两种语言工具根本就衔接不起来,使他们在高中、大学里无法学好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解决这个大鸿沟!对现有457819名中小学生来说是最切身的教育利益问题。因此,我将向自治区人大提出法律修正案,目的是恢复建立使用藏语文教学教育体系,这一重要决定。以实现法律制度的保障,使藏族学生在高中和大学里用两种语言学好自然科学课程。没有大批具有自然科学知识的公民。在当今世界上就谈不上建设现代化社会!学习使用藏语文,建立藏语文教学教育体系,不仅是建设现代化人才的需要,也是藏民族的最起码的人权,是实现民族平等的根本条件。为此,请代表们负起法律责任使其尽快成为有实效的现实法律为谢!
此致
敬礼
扎西次仁
2007年1月
近八旬的扎西次仁先生是编撰第一部《英藏汉对照词典》并有多部专著出版的藏人学者,他致力于民族教育事业,在西藏的贫困乡村资助开办了72所学校。他于今年年初上书西藏自治区人大,就藏语文所面临的危机提出诚恳意见,反响极大。信中呼吁自治区各位人大代表“希望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方面重新审视‘实行藏汉并重、藏文为主的方针,在西藏建立使用藏语文进行教学的教育体系’这一重要决定”,并郑重指出:“学习使用藏语文,建立藏语文教学教育体系,不仅是建设现代化人才的需要,也是藏民族的最起码的人权,是实现民族平等的根本条件。”2007年7月7日至8日,北京召开了专家座谈会,来自高校、科研、新闻出版等部门的藏语三大方言区的藏学专家,就此问题进行了讨论(见下)
关于扎西次仁先生“谨呈西藏自治区人大代表的信”的专家意见
关于扎西次仁先生“谨呈西藏自治区人大代表的信”,国家民委文宣司按上级有关批示,专门就此事于2007年7月7日至8日在北京召开了专家座谈会,来自高校、科研、新闻出版等部门的藏语三大方言区的藏学专家,就此问题进行了认真、严肃的讨论。现将专家讨论意见综述如下:
专家们在详细阅读了1987年颁布的《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旧《规定》)及其1988年印发的实施细则和2002年5月22日通过的《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后指出:
新《规定》和旧《规定》的内容相差很大,旧《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制定得很细很切合实际,对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很有利,可操作性强,更重要的是符合《宪法》、《自治法》等的相关规定。但是,在新《规定》中却删除了旧《规定》中许多有利于藏语文发展的重要内容,而这些被删除的内容恰恰是体现国家的民族平等政策的重要标志,作为官方文件尤其是作为法规性文件是应该而必须存在的。新《规定》的这种不切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修改方法,实际上取消了《宪法》、《自治法》等赋予藏民族的学习使用藏语文的权利和自由,这对于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有着很大的负面影响,是一种历史性的倒退。从这个角度来讲,西藏大学教师扎西次仁先生写给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的信,观点十分准确。新《规定》的这种不足和负面影响,从长远看不仅不利于西藏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更不利于促进民族团结、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不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因此,对藏语文工作来讲,扎西次仁先生提出的问题,应该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更是一件关系到藏民族语言与文化能否可持续生存与发展的大事,是一件关系到国家的国际声望与利益的大事,应该得到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并根据《宪法》和《自治法》的有关精神,通过相关的法律修正案求得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