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僚人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点击进入授权页面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查看: 2454|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谢谢管理员

[复制链接]

7

主题

1

听众

883

积分

山精灵

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

最后登录
2008-6-2
注册时间
2007-11-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3 00:21: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的帖子说的都是很实在的话,我被删掉的贴子相信各斑竹都可以在后台看到。

如果,像你们这样去批判陈修龄之流,永远没有结果!

我再也不会来这里了!

要斗争,就会有不平衡的声音。

你们是真的保护壮族文化吗?

我看整个活动就断送在你们手中。

Bill:你的短信看到了,明白你的苦心。

我的文章是不可以修改的,你要删或者屏蔽,是你的权利。

亚南:我理解你删帖的原因,我不会给你们添麻烦的,我离开就是。

你们自己玩吧,反正没有结果的一场闹剧!

贝侬发出的怒号太可惜了。

你们会删这个帖子的,懦弱的人!

知道什么是5毛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3 0:27:54编辑过]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支持支持0 反对反对0
帖子永久地址: 

僚人家园 - 论坛声明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仅代表作者个人的立场,不代表本论坛管理方立场。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僚人家园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或转载本论坛原创文章时须征得作者本人及僚人家园论坛管理员的同意
4、发帖者承担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相关责任。僚人家园管理团队有事先不通知发帖者而删除或屏蔽本文的权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33

主题

9

听众

5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24-7-10
注册时间
2002-7-6
沙发
发表于 2007-11-23 03:27:00 |只看该作者

帖子是否删除或屏蔽,不是以个人好恶为准,而是以“论坛注册→服务条款和声明”及『Gaem Fap 仲裁监督部』“本论坛管理原则与暂行规定”等固顶帖子的规定为准。如发现论坛管理人员以其他理由删帖,任何用户均可到『Gaem Fap 仲裁监督部』申诉、抗议。我赞同“网络,我们需要理性的力量”的呼吁,我希望僚人家园的用户在讨论问题时也能努力保持理性。

————————————————————————————————

http://www.rauz.net/bbs/reg.asp 僚人家园论坛注册 → 服务条款和声明

继续注册前请先阅读【僚人家园】论坛协议
  

欢迎您加入【僚人家园】参加交流和讨论,【僚人家园】为公共论坛,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

http://www.rauz.net/bbs/index.asp?boardid=2 『Gaem Fap 仲裁监督部』 → 帖子列表

本论坛管理原则与暂行规定
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ID=2854

[法规]0001号·论坛秩序整顿补充条例
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ID=2849

[法规]0002号·论坛秩序整治具体办法和违规记录管理模式
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ID=2834

[法规]0003号·整顿蓄意破坏论坛行为单行条例
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ID=2838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3 3:28:50编辑过]

社 会 的 主 体——人口,  社会存在的空间——自然环境,  社会联系的纽带——文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9

主题

1

听众

2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16-10-14
注册时间
2006-8-28
板凳
发表于 2007-11-23 09:04:00 |只看该作者
小孩子气啊,不懂得冲动的危害。当年,我们这些人,谁不被删除过很多帖子?

热爱祖国,热爱壮族! 团结民主,自强自立! 坚强勇敢,尚文尚武! 沉稳求实,积极上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

主题

0

听众

4307

积分

热心贝侬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0-11-21
注册时间
2004-9-16
地板
发表于 2007-11-23 10:05:00 |只看该作者

在当前的情况下,必须警惕形左实右的倾向,防止不妥当的言论将这场正义的活动引向歧途。不怀疑有陈**之流披着马甲混到论坛中间,打着“左”的旗号在其中捣乱,屡屡破坏论坛的规定,多次突破高压线;并且屡删屡犯,试图导致论坛遭受网管部门的关闭,达到彻底消灭网友正义呼声的目的。

论坛批判陈**小说《布洛陀》的活动,仍一如既往的采取有理、有利、有节的方针步骤。网友们也自有辨别是非能力,不会轻易上别有用心者的当。楼主又在此发表前高后低的论调,不删也罢,留做一篇反面教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1

主题

0

听众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7-5-18
注册时间
2006-3-27
5#
发表于 2007-11-23 10:12:00 |只看该作者
帖子删了不要紧,最好不要把别人帖子的内容修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

听众

1441

积分

枫树精灵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最后登录
2011-6-5
注册时间
2004-6-3
6#
发表于 2007-11-23 11:07:00 |只看该作者

楼主“贝马”是抗议陈修龄长篇小说《布洛陀》专帖展开讨论很久后才注册进入论坛的新面孔,而且网名“贝马”壮语就是走溜的意思,早有来论坛说说两句便开溜之潜意识。看来4亚南对楼主身份的怀疑是有点道理。


小女本名小乖乖,敲错G键变怪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

听众

1441

积分

枫树精灵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最后登录
2011-6-5
注册时间
2004-6-3
7#
发表于 2007-11-23 12:45:00 |只看该作者

“五毛”的特征:一是看某一专题贴出现后是否突然涌出一批生面孔;二是新马甲是否是专门冲着该专题而大量发贴(一般在其他的题目上都不发言);三是评估新马甲发贴的言论对专题主贴试图造成的效果。

如果新面孔把早几年就注册的老网民称为“五毛”,也有贼喊捉贼之嫌。


小女本名小乖乖,敲错G键变怪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2

听众

3038

积分

铜鼓精灵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最后登录
2015-6-21
注册时间
2007-3-22
8#
发表于 2007-11-23 13:41:00 |只看该作者

我且把天涯社区一个帖子的回复粘贴过来:

==============
  这个家伙不是好鸟,故意把话题往敏感的地方引,想让帖子和谐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0

听众

341

积分

违规用户

Rank: 2Rank: 2

最后登录
2008-12-9
注册时间
2007-10-19
9#
发表于 2007-11-23 13:54:00 |只看该作者

老子的独立贴也被删了,气死我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9

主题

1

听众

2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16-10-14
注册时间
2006-8-28
10#
发表于 2007-11-23 14:58: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亚南在2007-11-23 10:05:00的发言:

在当前的情况下,必须警惕形左实右的倾向,防止不妥当的言论将这场正义的活动引向歧途。不怀疑有陈**之流披着马甲混到论坛中间,打着“左”的旗号在其中捣乱,屡屡破坏论坛的规定,多次突破高压线;并且屡删屡犯,试图导致论坛遭受网管部门的关闭,达到彻底消灭网友正义呼声的目的。

论坛批判陈**小说《布洛陀》的活动,仍一如既往的采取有理、有利、有节的方针步骤。网友们也自有辨别是非能力,不会轻易上别有用心者的当。楼主又在此发表前高后低的论调,不删也罢,留做一篇反面教材。

同意!我们要有是非辨别能力,不要轻易被鼓动!

当然,理智、有利、有节的斗争也要持续下去。我们决不妥协!


热爱祖国,热爱壮族! 团结民主,自强自立! 坚强勇敢,尚文尚武! 沉稳求实,积极上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允许回帖同步到新浪微博  

Archiver|手机版|壮族在线    

GMT+8, 2024-12-24 21:51 , Processed in 0.135951 second(s), 4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