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僚人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点击进入授权页面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查看: 4288|回复: 1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为什么不对陈诉诸法律呢?

[复制链接]

1

主题

0

听众

234

积分

新来贝侬

Rank: 1

最后登录
2007-11-23
注册时间
2007-11-2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2 16:17: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刑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五十条 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支持支持0 反对反对0
帖子永久地址: 

僚人家园 - 论坛声明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仅代表作者个人的立场,不代表本论坛管理方立场。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僚人家园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或转载本论坛原创文章时须征得作者本人及僚人家园论坛管理员的同意
4、发帖者承担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相关责任。僚人家园管理团队有事先不通知发帖者而删除或屏蔽本文的权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19

主题

9

听众

5万

积分

花王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最后登录
2020-5-28
注册时间
2005-9-17
沙发
发表于 2007-11-22 17:36:00 |只看该作者
是啊,有清楚法律的贝侬吗?

山歌不唱忧愁多,大路不走草成窝; 钢刀不磨生黄锈,胸膛不挺背要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1

主题

2

听众

6738

积分

东灵神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5-7-24
注册时间
2004-12-9
板凳
发表于 2007-11-22 20:43:00 |只看该作者

我们是壮族人 ,
    

是南方沉默的精灵 ,
    

是人口众多的弱者 ,
    

是没有头羊的绵羊群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

听众

750

积分

山精灵

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

最后登录
2008-4-13
注册时间
2007-2-4
地板
发表于 2007-11-22 21:41:00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9

主题

1

听众

2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16-10-14
注册时间
2006-8-28
5#
发表于 2007-11-23 09:07:00 |只看该作者
以前已经有人说了,要通过法律手段来出来问题。我看这个建议非常好,让法律来做主吧!

热爱祖国,热爱壮族! 团结民主,自强自立! 坚强勇敢,尚文尚武! 沉稳求实,积极上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1

主题

0

听众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7-5-18
注册时间
2006-3-27
6#
发表于 2007-11-23 10:14:00 |只看该作者
这个论坛也是有做律师的贝侬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1

听众

2080

积分

樟树精灵

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

最后登录
2013-1-2
注册时间
2007-11-12
7#
发表于 2007-11-23 11:33:00 |只看该作者
  贝侬律师站出来呀!打官司的费用不用你掏,我们捐!打了这场官司,会让你成为名扬世界的人物,以后所有的贝侬要打官司都会找你,整个民族会让你名利双收的!怕什么呀?国家有法律,依法起诉就是了,这帮人要报复,能报复到哪里去呢?他们要敢向你扔块砖头,那他们挨的可就不是一块砖头了。所有的族人都会保护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0

听众

234

积分

新来贝侬

Rank: 1

最后登录
2007-11-23
注册时间
2007-11-22
8#
发表于 2007-11-23 14:45:00 |只看该作者

多么希望有律师出面啊

这是有法可依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听众

587

积分

违规用户

Rank: 2Rank: 2

最后登录
2007-12-19
注册时间
2006-2-9
9#
发表于 2007-11-24 01:31:0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1

听众

7217

积分

东灵神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4-10-21
注册时间
2006-7-30
10#
发表于 2007-12-11 15:59:00 |只看该作者

依我看,不能简单的看《刑法》上那两条的字面意思。

大家想想“情节严重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和“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那是什么意思?

我认为这不是按陈道修的行为就能认定的,更重要的还看我们的反应。

如果我们没有比较大的动作,那哪来的“情节严重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和“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呢?

说白了,兄弟姐妹们没有什么大的行动,那这事就根本没有办法上法院。上了也很难打赢。因为没有伤害,那法官有再大的自由裁量权也很难偏向我们的。

如果我们做不出大的动作,那也只能等着吧。

等着我们不在愤怒

等着我们忘记愤怒

等着“大人们”出来为我们圆场

等着最后的一声“哎”


无为是历史!无谓是历程!无畏是前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2

主题

1

听众

5997

积分

东灵神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0-2-20
注册时间
2007-4-3
11#
发表于 2007-12-11 21:56:00 |只看该作者

怎么没有伤害?!现在我们不是在受到伤害吗?!难道等我们gaj了那个人后或者我们暴动了才算伤害?!才算情节严重?!事情没有得到解决,我们就永远仇恨着!!等着瞧!!


在行进时,也时时有人退伍,有人落荒,有人颓唐,有人叛变,然而只要无碍于行进,则越到后来,这队伍也就越成为纯粹、精锐的队伍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

听众

734

积分

山精灵

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

最后登录
2008-2-3
注册时间
2007-12-13
12#
发表于 2007-12-13 03:00:00 |只看该作者

族人——请勿沉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1

听众

7217

积分

东灵神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4-10-21
注册时间
2006-7-30
13#
发表于 2007-12-14 21:01: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11楼:

我想法律解决问题的思维和我们平时思考问题的方式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平时我们看问题常常是把复杂问题简单化,而法律解决问题则往往是从简单问题经过复杂后再回到简单的一个过程.

"情节严重"并非我们平时所想像的那样,也并非贝侬们在网上的声讨就能足以认定人家所为就是"情节严重",我想这样的认识是比较狭隘的.

我们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贝侬和友人知道,让他们加入到我们的行列来,或是通过媒体之类的转播,向全国转达我们的声音.只有这样才能接近我们的目标.现在我们的动作还不够,此事的影响范围还很小的.


无为是历史!无谓是历程!无畏是前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

听众

632

积分

山精灵

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

最后登录
2007-12-20
注册时间
2007-8-14
14#
发表于 2007-12-20 01:42:00 |只看该作者

支持壮族兄弟声讨汉人败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允许回帖同步到新浪微博  

Archiver|手机版|壮族在线    

GMT+8, 2024-12-25 10:05 , Processed in 0.144846 second(s), 5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