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陆兴莲小记
陆兴莲,壮族,中共党员,民主镇新庄村村民。1978年从广西嫁到启东后,她全身心致力于第二故乡的建设和民族大团结工作,荣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等殊荣。
元旦前夕,年逾半百的陆兴莲光荣当选为市第三届少数民族联谊会理事,成为我市为数不多的蝉联两届联谊会理事之一。
“这是市委、市政府对全市1000多名少数民族市民的信任和厚爱。我一定不负众望,维护少数民族的利益,增进民族大团结,展示少数民族的良好形象。”1月8日,接受记者采访的陆兴莲如是说。
1978年,24岁的陆兴莲告别朝夕相处的亲人,千里迢迢来到启东,与当时的万安乡青年张惠良结为连理。入乡随俗,从此,陆兴莲把全身心的爱,融进了团结乡邻和建设第二故乡之中。
初来乍到时的困难可想而知,可身材瘦小的陆兴莲似乎有使不完的劲。那时,还是生产队集体劳动,水土不服、语言不通、气候不适、农活不会等被她一个个“降服”。尤其在相夫教子、孝敬公婆上,她更是无可挑剔。没几年,陆兴莲成了“里里外外一把手”。
陆兴莲并没有把自己“禁锢”在自己的家庭,而把自己更多的爱心奉献给社会。
壮族姑娘李彩虹落户民主镇后,因人生地疏、家中贫困等原因常黯然流泪,曾多次产生与丈夫离婚回广西老家的念头。陆兴莲知道后,热情地把她接回家中,现身说法,鼓励她勇于克服困难。陆兴莲积极引导小李发展家庭种养殖,走勤劳致富之路。在陆兴莲的精心指导下,小李夫妇种植了从广西娘家引进的多种蔬菜,收入喜人。陆兴莲趁热打铁,鼓励她增加种植品种,扩大生产规模。果然,小李夫妇由此彻底甩掉了贫困帽,走上了富裕路,小李也安心扎根启东。
邻村有个退伍军人,一度思想颓废,生活懒散,不安心劳动。陆兴莲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她找到村党支部,要求把这名退伍军人安排为自己的联系户。就这样,陆兴莲思想上予以积极引导,生活上关怀备至。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这名退伍军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心以自己的双手开创新生活。
在与家人和邻里的相处中,陆兴莲固然有着壮族妇女特有的柔情。然而,在维护民族团结和少数民族利益上,陆兴莲却毫不退让据理力争。2006年10月的一天,刚从广西宁明县嫁到民主镇的壮族妇女黄某,因琐事与邻居发生冲突,继而被打伤住院。自知理亏,对方私下塞给黄某800元钱要求私了。小夫妻俩拿着X光片找到陆兴莲,详细述说了事情的原委。陆兴莲说:“这件事不只是邻里纠纷那么简单,它是关系到民族团结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大事。你应该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当你的坚强后盾。”在陆兴莲的积极干预下,当事对方如数赔偿了黄某医药费、误工费和营养费,还专门登门赔礼道歉。
一桩桩、一件件,陆兴莲的古道热肠,赢得了人们的赞誉,也赢得了社会的肯定。她先后当选为南通市党代表、启东市人大代表,还光荣地出席过全国第二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