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OENGQ BEIXNUENGX,制作招牌的时候应该注意:
一,横写或者拱形写时,壮文在上,汉文在下。壮文已词为书写单位,要十分注意单词和单词的分写,还有长音节复合词中音节与音节的分写及连写。因此不应该出现连写符号“-”。还有,壮文招牌的制作为了保证其正式庄严的性质,书写应该去部以答大写的形式出现。所以贝侬所要翻译的单位的壮文名称横写或者拱写应该是:
BINGZLOZ YEN YINZMINZ FAZYEN YENZDOUZ CIN YINZMINZ FAZDINGZ
二,竖写时,壮文在右,汉文在左。在此更需注意壮文单词与单词,音节与音节的分写及连写情况。不属于同一个单词的音节部件不能连写。如:
平 BINGZ-
乐 LOZ-
县 YEN
中“BINGZLOZ”和“YEN”用连接符号“-”连写起来就是错误的。应该把“BINGZLOZ”和“YEN”分写,他们中间的“-”给去掉。
此外还有属于同一个单词的构成音节,分行书写时要用连接号“-”连接起来,以保证单词内部的完整性。否则就是错误的书写方式,如:
平 BINGZ
乐 LOZ
县 YEN
中“BINGZ”和“LOZ”是“平乐”这个词的构词部件,不能分割,要报纸它们的整体性,否则它们的存在就没有意义了。所以在隔行分写时,要用连接符号“-”把它们连接起来。这样就应该在“BINGZ”后面加上一个“-”,但是绝不能在“LOZ”的前面加!
这样,竖写的壮文招牌应该是:
平 BINGZ-
乐 LOZ
县 YEN
人 YINZ-
民 MINZ
法 FAZ-
院 YEN
源 YENZ-
头 DOUZ
镇 CIN
人 YINZ-
民 MINZ
法 FAZ-
庭 DINGZ
三,在时下我们也只能这样翻译了,至于“心里头自己有的一套标准”,我想我不想议论什么了,只想说以后总要解决一些什么的。所以只希望贝侬们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多多事业壮文,已事业壮文为荣,以事业壮文为爱。招牌要有壮文的,喜宴的请贴和告示也能制作壮汉双文的,签名要有壮文的,名片能主动制作壮汉双文的(名字应该有壮文)------这样我们就为我们的民族,为我们的母语文的发展做出了很的啊的贡献了!
最后,还要是说的是以后想制做壮文招牌,一定要说明是横的还是竖的,这个十分关键的!发帖子求助的贝侬其实也可以和桂林的民语办联系以下的。好了,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