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僚人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点击进入授权页面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查看: 4011|回复: 2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zt)车上听到一对情侣的对话,可气呀!

[复制链接]

36

主题

0

听众

1万

积分

热心贝侬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5-10-7
注册时间
2003-8-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6-3-1 12:47: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zions taeng “kdnet”)

男:过年的时候,我都答应我妈了,以后第个月寄一千块回去,可是现在都几个月没有寄了,我妈昨天打电话来说我了。
女:寄钱可以呀,先看看你自己挣多少吧?
男的这时候有些火大:我怎么了我,我一个月挣两千块钱,拿一千块钱寄回家怎么不了呀?(姐妹们,我这里是上海)
女:你爸妈退休金一个月都有两千多块,那种小地方,干嘛问我们要那么多钱呀?
男:我孝敬父母管你什么事呀,我每次要寄钱,你他妈就拦着我,不让我寄,你他妈到底有没有良心呀?
女:你自算算,我们现在的房租是1200元,还不连水电费,我不让你全付,你付一半吧,600块你要给吧,你一个月交通费最少也是200块,手机费最少也100块,你还抽烟,一个月要200块吧。现在加起来已经1100块,你差不多半个月就要买一次衣服,你还要吃饭呀,你自己算算吧,你的2000 块,都不够你自己花了,你拿什么寄回去呀。
男的现在有些发愣,然后又理真气状的说:你一个月四五千钱块,就不能每个月拿一千块出来给我父母呀,你现在还没跟我结婚了,你要讨他们欢心,你知不知道?
女:看你这样子,我怎么会打算跟你结婚呀,现在通知你,今天晚上就收拾东西给我滚蛋。
男的愣住了。
两个人说话的时候,女的都很平静,男的一直在大声说,车上好多人都看着他们俩。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支持支持0 反对反对0
帖子永久地址: 

僚人家园 - 论坛声明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仅代表作者个人的立场,不代表本论坛管理方立场。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僚人家园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或转载本论坛原创文章时须征得作者本人及僚人家园论坛管理员的同意
4、发帖者承担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相关责任。僚人家园管理团队有事先不通知发帖者而删除或屏蔽本文的权利。

Anh khoe con em ra sao? Anh cung rat mung vi sap gap e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2

主题

0

听众

1万

积分

热心贝侬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3-5-20
注册时间
2004-9-14
沙发
发表于 2006-3-1 13:13:00 |只看该作者

精明的上海女人为了稳定两人之间的感情,已经计算出男女的收入比例,认为男性与女性的收入比例为3:1是比较合理、安?如果一个家庭或一对情侣中女性收入有2000元,那么男性的收入至少要有6000元。所以当你想找一个月入2万的GG(MM)做男(女)友,要算计好自己的收入或是想想自己对各方面压力的承受能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 13:16:02编辑过]

快乐是一种才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1

听众

3326

积分

铜鼓精灵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最后登录
2009-4-17
注册时间
2005-10-26
板凳
发表于 2006-3-1 13:45:00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作者说可气的是什么,是气男的不但不“量入为出”,还提出过分要求,还是谴责女的因贡献大而“盛气凌人”?

说实话,作为女性,我很鄙视这样的男人。


越知则越知自己无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主题

0

听众

1万

积分

热心贝侬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5-10-7
注册时间
2003-8-6
地板
发表于 2006-3-1 17:54: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莹丽在2006-3-1 13:13:19的发言:

精明的上海女人为了稳定两人之间的感情,已经计算出男女的收入比例,认为男性与女性的收入比例为3:1是比较合理、安?如果一个家庭或一对情侣中女性收入有2000元,那么男性的收入至少要有6000元。所以当你想找一个月入2万的GG(MM)做男(女)友,要算计好自己的收入或是想想自己对各方面压力的承受能力。


按照这黄金定律3比1,那些超级富婆的结婚权利就都给活活剥夺了。


Anh khoe con em ra sao? Anh cung rat mung vi sap gap e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主题

0

听众

1万

积分

热心贝侬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5-10-7
注册时间
2003-8-6
5#
发表于 2006-3-1 18:03: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壮家村姑在2006-3-1 13:45:28的发言:

不知道作者说可气的是什么,是气男的不但不“量入为出”,还提出过分要求,还是谴责女的因贡献大而“盛气凌人”?

说实话,作为女性,我很鄙视这样的男人。



过分要求,男的孝心还是值得认可滴。

只是这世界还远未真正男女平等,似乎男的绝对不能比女的赚的少,哪怕暂时的也不可。


Anh khoe con em ra sao? Anh cung rat mung vi sap gap e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43

主题

3

听众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9-8-18
注册时间
2006-11-17
6#
发表于 2006-3-3 11:03:00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爱情,不要也罢!

独善其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主题

0

听众

1万

积分

热心贝侬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5-10-7
注册时间
2003-8-6
7#
发表于 2006-3-3 17:59:00 |只看该作者

嘿,也是的。不具备经济实力就别这么玩命“孝敬”二老了呗,难道勒紧裤腰挤出这钱父母能拿得心安理得?

还有,这位小伙说话可不好听,一开口就连着问候别人母亲。


Anh khoe con em ra sao? Anh cung rat mung vi sap gap e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8

主题

2

听众

7933

积分

九头龙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16-9-3
注册时间
2004-4-27
8#
发表于 2006-3-4 08:39:00 |只看该作者

我想广西男人没人这么孝顺吧.

两千元在上海已经很少了,寄一千回去给有退休金的父母,自己怎么过?再说父母不缺钱.

更主要的是壮人的父母也不会这样用儿子的钱的,别说要求儿子给钱了,儿子主动给也不会要的.

我向来反对中国传统的孝顺观.我在广西没看到有真正中国传统的孝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主题

0

听众

1111

积分

枫树精灵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最后登录
2006-4-25
注册时间
2006-2-21
9#
发表于 2006-3-4 15:01:00 |只看该作者

要是自己收入不高的话也不用每个月都给父母寄钱呀,反正他们都有退休金拿,只是在他们缺钱的时候再多寄些吧,这样也不会有人说你不孝顺的!


我在茫茫人海之中访我唯一灵魂的伴侣,得之,幸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8

主题

2

听众

7933

积分

九头龙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16-9-3
注册时间
2004-4-27
10#
发表于 2006-3-4 21:21: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小精灵在2006-3-4 15:01:07的发言:

要是自己收入不高的话也不用每个月都给父母寄钱呀,反正他们都有退休金拿,只是在他们缺钱的时候再多寄些吧,这样也不会有人说你不孝顺的!

这是因为你没有理解汉文化中的孝顺.你这么做,真还有人说你不孝的.

俗话说:老来享清福. 在壮人理解是老了儿女大了,不用操心了. 可是在一些北方老人眼里更多的是有儿女上贡了。我就知道一个做小姐的,挣的钱给家里盖房子,帮弟弟娶媳妇,父亲拿着她挣的钱赌,最后她自己结婚改行想家里拿一点钱做点小生意,没人给。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4 21:27:46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主题

0

听众

1111

积分

枫树精灵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最后登录
2006-4-25
注册时间
2006-2-21
11#
发表于 2006-3-5 14:15:00 |只看该作者

我不是不理解汉文化中的孝顺,而是我不盲目赞同!

你看楼上说的那个小姐不就是不考虑自身现状的受害者吗~……


我在茫茫人海之中访我唯一灵魂的伴侣,得之,幸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听众

417

积分

新来贝侬

Rank: 1

最后登录
2006-11-19
注册时间
2006-2-4
12#
发表于 2006-3-7 15:35:00 |只看该作者
反正这两个人不应该在一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

听众

671

积分

山精灵

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

最后登录
2011-6-8
注册时间
2006-3-10
13#
发表于 2006-3-10 11:59:00 |只看该作者
不同的文化造就了不同的人,咱们壮族人要自己争口气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2

主题

0

听众

1万

积分

热心贝侬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3-5-20
注册时间
2004-9-14
14#
发表于 2006-3-19 18:03: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黄连山在2006-3-1 18:03:36的发言:

过分要求,男的孝心还是值得认可滴。

只是这世界还远未真正男女平等,似乎男的绝对不能比女的赚的少,哪怕暂时的也不可。

这个观点值得赞同。

目前的社会,还是男性占主导地位,钱也应赚得比女的多,孝心不管男女都要有。


快乐是一种才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2

主题

0

听众

1万

积分

热心贝侬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3-5-20
注册时间
2004-9-14
15#
发表于 2006-3-19 18:07:00 |只看该作者

黄家大小姐?呵呵。。


快乐是一种才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8

主题

0

听众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7-8-28
注册时间
2004-10-30
16#
发表于 2006-3-19 18:34: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壮家村姑在2006-3-1 13:45:28的发言:

不知道作者说可气的是什么,是气男的不但不“量入为出”,还提出过分要求,还是谴责女的因贡献大而“盛气凌人”?

说实话,作为女性,我很鄙视这样的男人。



是的, 我也同意。


一孔之见 http://blog.sina.com.cn/c1397763889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80

主题

0

听众

1万

积分

热心贝侬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4-1-13
注册时间
2004-1-6
17#
发表于 2006-3-24 11:12:00 |只看该作者

在上海两千,真的很难生活,如收入两千,就必须努力工作,暂且就先不要找女朋友了,找女朋友花钱啊....

其实,男人如找了一个比自己挣得多的女人,就要更加努力啊~!不然组成了家庭,挣得少可就没了地位了!!!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80

主题

0

听众

1万

积分

热心贝侬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4-1-13
注册时间
2004-1-6
18#
发表于 2006-3-24 11:14: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莹丽在2006-3-19 18:03:08的发言:

这个观点值得赞同。

目前的社会,还是男性占主导地位,钱也应赚得比女的多,孝心不管男女都要有。

正确.

女人要挣得多,男人也是支持的!!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2

主题

1

听众

4706

积分

铜鼓精灵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最后登录
2013-6-24
注册时间
2006-2-2
19#
发表于 2006-3-24 12:04:00 |只看该作者

就中国的世俗的眼光看,确实,男的是不能比女的挣得少,否则似乎日子就没法过

但是看了湖南卫视有一期“女人天下”后,发现还是有新观念支撑女的也可以比男人挣得多的家庭存在的:

ibm亚洲区的一个高级女主管,她有3个小bb,老公原本事业有成,好像还是世家子,但为了支持老婆的工作,辞职在家专心做全职主男,这家人日子过得也很幸福。需要指出的是,他们都不是在中国内地完成教育和成长的。

由此或许可以认为:组成女性比男性挣得多的家庭的前提是:双方有可靠和足够的经济基础,有足够的理性和生活阅历,共同接受西方体系的某些价值观念,还有稳定的感情和婚姻。这样才能经受社会舆论和生活压力的考验维系家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1

听众

3326

积分

铜鼓精灵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最后登录
2009-4-17
注册时间
2005-10-26
20#
发表于 2006-3-24 16:19:00 |只看该作者

大家说得好深刻。

如果就事论事,我觉得结论就是这样一个男生真的是太可耻。

一个人活在世上首先要对自己负责,把自己经营好,才有资格去要求别人,他进的不多(在上海才2K),出的不少(抽烟、半个月买一次衣服),在父母前面乱开不能自己兑现的支票,却要别人去承担后果。即使不是从女权主义的观点,从最基本的平等关系看,这个要求也是过分了的(当然,除非女方愿意)。如果你足够可爱,值得爱,而且用商量的话语,或许还可以为你作出一定牺牲,可是你是谁啊你!

另外,我觉得男孩的父母也太不“懂事”了。

在上海之外的小地方,生活成本并不是很高,既然能够自给,就没有必要苛责孩子进贡。(是否男孩为了面子,在父母前面谎称自己越入几千?)。我一个亲戚就这样的,他儿子大学毕业之后在一个乡镇中学教书,每月就那么点收入,还要供房,压力很大,他不但不理解,还到处跟别人说他儿子对他不孝顺,给他钱太少,他其实就是虚荣心作祟,想在别人眼前有面子——儿子是大学生,挣了大钱,又孝顺父母,多成功的家庭教育啊,多好的父母啊。但是从不考虑具体情况。

我大学毕业后,实话说并没有直接给过父母钱,而是帮家里添置需要的家具或家电,而且每次都是商场送到家里父母才知道的,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找他们商量他们肯定不同意,他们从来没要求过我以任何形式进贡,反而还常问我钱够不够花。我发现周围象我父母一样的家长,还是占大多数的。

什么样的父母教养出什么样的孩子,如果男孩子是这样的嘴脸,估计他父母也好不到哪去,以后如何相处一辈子?!趁早拜拜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24 16:24:03编辑过]

越知则越知自己无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允许回帖同步到新浪微博  

Archiver|手机版|壮族在线    

GMT+8, 2024-11-16 22:29 , Processed in 0.143642 second(s), 4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