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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电子客票不算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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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2 19:43: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依现行法律持有者算“无票旅客”

  本网北京1221 记者陈煜儒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宣布,国航销售电子客票的数量占中国民航电子客票销售总量的60%,已在国内电子客票手段应用和平台体系建设

方面处于领先地位。“电子客票”成为实际有效的运输凭证,但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其作为航空“客票”尚无法可依。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规定,“客票”是指由承运人或代表承运人所填开的被称为“客票及行李票”的凭证,包括运输合同条件、声明、通知以及乘机联和旅客联等内容。所以,“电子客票”在我国现行的民用航空法律框架下不是“客票”,按照法律逻辑的推理,持有“电子客票”登机的旅客在法律上将被视为“无票旅客”。

  有关专家呼吁,随着电子客票的普及,民航总局应尽快废止或修改《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引入运输凭证的概念;另一方面,各航空运输企业应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自己的运输合同总条件,将电子客票的合同内容纳入规范之中,并对其改签、退票等给予特殊约定。

(责任编辑 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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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6-1-1 15:25:00 |只看该作者
这版好冷清啊~~我来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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