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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个案透视流浪儿童需要一个怎样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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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0
注册时间
2003-4-27
发表于 2005-10-18 18:36:00 |显示全部楼层

编者按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上升较快,成为令人瞩目的社会现象。
  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从小的方面说,关系到千家

万户的和谐生活;从大的方面讲,关系到未来人口素质和社会的稳定。
  读者朋友是否曾关注过这样一些孩子:他们有的因父母犯罪正在服刑无人看管,有的无学可上无事可做在社会上游荡,有的四处流浪被社会黑恶势力所控制……他们极有可能成为犯罪隐患的潜在群体,谁来收留、教育他们?亲属、政府抑或是好心人?
  我们选择了4个有代表性孩子的生活现状,试图通过记者的眼睛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一呈现在读者的面前。

今日关注

 
  报道策划 孟绍群 采写 本网记者 张亦嵘 台建林 西安晚报记者 陈颖

  导读

  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虽然羡慕家的温馨,却又无法忍受儿童村集体生活的约束,宁愿回到社会上,过他那无拘无束的日子。
  在几年的流浪生活中,他被警察送到亲戚家不下十次,亲戚们容不下他,他也不稀罕他们的家。

  小路走了。
  在那个关中川里的儿童村过了10个月的大家庭生活后,他又去流浪了。儿童村里的郭爷爷和小伙伴们没能留住他。
  儿童村的村长老郭和我们说这事儿时,眼里掠过一丝老人的哀伤。他说,8月里儿童村的工作人员找过小路几次,都没找到。最后一次在三原城里的大街上找到了他,可他说什么也不肯再回来了,到后来,他干脆躺在地上打滚,怕工作人员把他弄上车。老郭叹了口气又说,这孩子野惯了,受不了集体生活的约束,儿童村是代养代教因父母服刑而无人抚养的少年儿童的,孩子们来这儿都有家长的委托书。小路是个流浪儿,没有家长的委托,我们也就只能由他去了。
  我们中那个叫陈颖的女记者听了这事儿后,愣了一下,低声说,我知道,他得走,可想不出,他走得这么快,他今年才11岁呵!她也是一脸忧伤。

  流浪孩子差点变小偷

  陈颖第一次见到小路是去年的10月,也是在儿童村采访。在众多孩子怯生生的目光里,她发现了一双迎向她的眼睛。这眼睛明亮、机敏、调皮,还有几分讨人喜欢的乖巧。这就是小路的眼睛。阿姨你好。小路对她说。陈颖当时的感觉就是心疼。这孩子成熟得和他的年龄不符。
  那时,小路已经在儿童村住了两个月。老郭说,他是去年7月底被三原县一个叫巨艳的女干部送来的。小路来的前一天晚上,三原大雨。他在临街的一座大楼下避雨时,被巨艳发现了。那会儿,这孩子浑身发抖,巨艳就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家,问明白他是个流浪儿后,第二天就把他送来了。
  小路只知道自己是泾阳县人。母亲是个残疾人,和父亲离婚后就不知去向了。他7岁那年,父亲把他撂在杨凌区的一个朋友家后,也没了踪影。再后来,这朋友把小路送给了当地村里的一个光棍。光棍要小路叫他“干爸”,“干爸”给小路饭吃,“干爸”也要小路干活,“干爸”家的活儿太多,不少活儿汉子干,也要喘口气。7岁的小路又怎么能扛得住呢?一个太累太累的晚上,他离“家”出走了。
  流浪的最初两年,小路的活动范围基本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校园里。那儿的人善良,他饿了,就去食堂拣剩饭,困了就睡在学校的草坪上。白天闲逛烦了捡些破烂儿,送到废品收购站换点钱。日子长了,那些大学生里不少人都成了他的朋友。天冷了,有人把他领回宿舍,给他些避寒的衣服,再让他在暖暖的屋子里过上几夜。还有几个大学生想帮他找妈妈,只是他说不清妈妈的去向,才做罢。那是一段令他感到幸福的流浪生活,他还躲在阶梯教室的角落里听过几个名教授的大课,只是听着听着,他就睡着了。
  这幸福的流浪终结是因为那所大学的边上有个小流氓组成的团伙盯上了他。
  “小子,你不是进过大学生宿舍么,就去偷他们的钱,上贡!不干?打!”
  那些大学生对他那么好,有个女学生还给了他一百元钱呢,他怎么能去偷他们的钱?他不偷,他们真就打,劈头盖脸,打过几次,他知道这地方住不得了,就离开了校园。
  在杨凌区一个叫北杨的村子里,他见到了他的外公。那是个冬日阳光灿烂的早晨,他刚从墙边玉米秸杆垛子里探出头,就被一个上学的小学生看到了。那学生报告了校长,校长就把他带进了办公室。问过几句话,校长认定,小路该是这村一位老人的外孙。小路也记起妈在的时候领他来过。于是,校长找人喊来了小路的外公。外公认下了这个外孙。于是,小路在这所学校里开始了他真正的学生生活。他被安排在一年级,学会了人生中最初的文字。只是这生活太短,因为外婆容不下他。外婆说,他妈从小送给人做养女,自己女儿都没养,还养什么外孙?
  这天,外公领小路上路了,说是到王村走亲戚。汽车在泾阳县的永乐店停下后,外公领他进了家小饭铺,吃过饭,外公给了他4块钱,说自己出去买点东西,就再也没有回来。
  离开小饭铺,小路自己找到王村。在村长家,他弄明白了,自己的大伯在这村。在大伯家住了十来天,大妈不容,干脆把他撵了出来。
  继续流浪。以后的几个月里,小路转遍了泾阳城的大街小巷。白天拾破烂,晚上睡在公园的亭子里,睡在小店砖砌的炉子旁,火封住了,透过炉壁的温暖能让他睡个好觉,更重要的是在这儿他有了一同流浪的朋友,和他们在一起,他不再孤独。泾阳城太小了,他们要见世面了,扒火车逃票,逛了铜川、耀州。还差点去了新疆,只是因为那趟开往乌鲁木齐的列车进站时,他没能躲过检票员的眼睛,才被撵出了车站。
  这会儿的小路还做过两次“工作”,一次是在小巴上给车老板卖票,一次是在一家洗脚屋当伙计。头一次“工作”,他干了半个月,没挣到什么钱,一天到晚在车上转,他烦了,累了,不干了;二一次,老板对他不错,教给他给阔人洗脚揉脚的手艺,只是来洗脚的阔人不知为什么常常对他拳脚相加,他受不了,离开了那家洗脚屋。
  没了“工作”,小路断顿了,一念之差,他偷了小伙伴的钱,为此小伙伴们追打他,泾阳城,他是呆不下去了,便到了三原县。那些天,他把家安在了体育场,白天操持他拾荒的旧业,晚上就睡在摇床(体育器材)上。一日,两个女人坐在摇床上聊天,他等得困乏了,就对她们说,这是我的地方,我要睡了。两个女人知道他是流浪儿后,叫来了警察。警察便把他送到了他的大伯家。只是这回警车一走,他连大伯的门都没进,就又回到了三原县。小路说,在他这几年的流浪生活中,被警察送到亲戚家不下十次,亲戚们容不下他,他也不稀罕他们的家!直到巨艳阿姨把他送到儿童村,他才暂别了流浪。

  没人管面临不良诱惑

  陈颖说,我和小路接触过多次,有个感觉,就是这孩子特别想有个家。今年春节,西安市的爱心人士组织了个接儿童村的孩子回爱心人士家过年的活动。这天,儿童村的孩子们被接到西安,他们和城里的孩子一起游了西安城。在科技馆,孩子们画他们喜爱的图画。小路也画了一张,画好后,他问陈颖,你的名字怎么写?陈颖给他写了,他便在他的画上写下了“送给陈颖阿姨”这几个字。
  和城里的孩子们跳舞时,儿童村的孩子除了小路,没有一个人下场。陈颖说,小路跳得不好,可他跳得快乐,跳得张扬……她生出了儿童村留不住小路的想法的。
  天渐渐晚了,儿童村的孩子们一个个地被爱心人士们领走了,他们将享受一夜的家庭温暖。没被领走留在原地的孩子只有小路,是郭爷爷不让他去,因为他流浪时落下了尿炕的毛病,郭爷爷怕第二天一早出现的尴尬,郭爷爷太想让儿童村的孩子们给城里人留下些美好印象了,可是,他没有多想此时此刻小路的感受。陈颖说,那天小路和她说的最多的就是巨艳阿姨。他说巨艳阿姨给过他家的温暖。那天,小路心中盼着发生的奇迹就是巨艳阿姨来了,又把他接回他仅住过一夜的那个温暖的家。可是,直到五光十色的节日灯火把这个城市染得绚丽无比时,小路也没能等来巨艳阿姨。陈颖说,那一刻,她懂得了一个孩子的失望。
  小路曾在他的作文里写道:我在外面流浪了三四年,日子不是人过的,我很感激巨艳阿姨,是她把我送到了有吃有穿有学上的儿童村。可是为什么他又主动放弃了有吃有穿有学上的生活呢?
  村长老郭说,这孩子聪明也孤独,他融不进儿童村的其他孩子中。为了生存,他要比其他和他同龄没流浪过的孩子成熟得多,过早的成熟对孩子不是件好事。比如,他过早地世故,外面来了人,别的孩子远远地躲在一边,他要上前给人家端茶送水,要讨人家的喜欢,缺少普通儿童的单纯,这都是流浪生活教给他的。陈颖对小路也有颇深的感触:他现在小,能够得到些别人的同情,比如,天冷有人就能接纳他在家里过上几天,可是随着他年龄的增长,就没那么多人给他施舍了,这个时候他又该怎么生存?他刚开始流浪时,那个流氓团伙不是要让他去为他们偷大学生的钱么?这个时候再遇上那些人,谁能保证他不入伙?就算他不入伙,这个社会时时出现的诱惑他能抵御?谁能保证他不会为形形色色的诱惑去违法,去犯罪,这不可怕么?
  有吃有穿有学上的儿童村不是小路的归宿,尽管他把美好的语言留在了他的作文本上,可是除了“有吃有穿有学上”,他是个孩子,更需要情感的寄托,是那种浓于血的亲情寄托。父母在小路的记忆里已经很遥远,很陌生了,但爸爸和妈妈毕竟是家的支柱,家的核心,父母可以抛弃孩子,可孩子需要爸爸和妈妈呵!这种亲情寄托是儿童村很难给他的。儿童村的村长老郭是个人情味很浓的老人,他要牵挂、关爱的孩子太多了,他要为他们的生存去找政府,找爱心人士,还要算计每一笔钱的开销,他不可能顾得上和每个孩子时时地交流,也不可能掌握每个孩子心理上的细微变化,可是,孩子的灵魂是脆弱的,何况是一个饱尝人间冷暖浪迹社会三四年的孩子,一个已经有了野外生存能力的孩子,哪一点不顺心,不都可以成为他离开这个大家庭的理由吗?
  还有生活天地的窄小和闭塞,集体生活的单调、贫乏,这个设在村子里的儿童村离时代的距离远了点儿,尽管郭爷爷想方设法地让孩子们多见见世面,可这一切是需要钱的,儿童村是个非营利的事业单位,钱除了政府拨款,就是爱心人士的赞助了,这些钱花得小心仔细,这就对小路这样的流浪儿的思想发育多少有了些压抑。可这是大人的事儿,小路不管这些,小路自由惯了。既然吃和穿能自己解决,为什么不活得快乐些呢?在流浪生活中,他还不知道系统地学习知识对他一生有多么重要,而我们的教育家又不可能面对面地对他说:小路,你现在不上学,以后就晚了!更何况我们的教育家中又有多少人面对面地关注过小路这类的孩子的命运呢?儿童村不单需要管理孩子们日常生活的工作人员,更需要懂得现代儿童心理知识的教师,用孩子们可以接受的情感和知识矫治他们扭曲的心灵。可是目前儿童村还没有这样的人才,因此,小路再去流浪,也就能够理解了。

  监护救助制度待完善

  儿童村成立10年前后接收过178名来自陕、甘、川、豫、新、宁、鄂、辽、晋、京等10个省区市的代养儿童,其中82人曾有过流浪史,长则8年,短则四五个月。村长老郭说,形成这一群体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父母双亡,孩子无依靠;二是夫妻离异后,双方或者一方没尽到抚养义务,导致孩子出走;三是父母犯罪,家庭破裂;四是贫穷导致儿童流浪。这些孩子居无定所,衣食不足,缺乏教育。长期流浪对心智发育期的儿童是一种摧残,易造成他们性格的扭曲,说谎、偷盗、以强凌弱、暴力倾向甚至仇视社会是流浪生活打在他们身上的印记。流浪儿在流浪的过程中,还易结成团伙,以致被坏人利用,走上犯罪之路,危害社会。
  小路的流浪还因为他失去了法定抚养人的有效监护。父母相继出走,使他失去了生活来源,为了生存他不去流浪,还能有别的法子么?
  我国目前尚无法律明确规定,当父母短期或长期不能对孩子履行监护职责时,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必须承担监护职责。这就使得许多孩子由于其亲属不愿或无力抚养而流落社会。
  在法定监护制度落空的情况下,就只有国家监护保障儿童的权利,但实际上体现国家监护制度的福利院目前还只接收父母双亡的孤儿和弃婴,并且对孩子的年龄有一定的限制,这样大多数流浪儿童的救助就成为不好解决的问题。
  《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虽然在2003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但是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制度并不明确。具体表现在:其一,这种救助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而有多少流浪儿童知道向有关部门申请救助?其二,救助内容只限于解决吃穿住行及与亲属联系等方面,没有提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问题;其三,救助办法的实施细责规定:被救助人应由当地民政部门接回,送到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以及户口所在地、住所地安置,但流浪儿童没有或不知户口所在地或住所地,只能寄希望于其亲属,但送回亲属处,对方不愿或无力抚养,很有可能使流浪儿童再度流浪。小路的经历不就是这样么?因此,完善流浪儿童的救助机制,才是解决小路类型的流浪儿的根本出路。

编辑手记

  小路的遭遇在流浪儿童中并非最糟糕的。
  根据以往的案例分析,流浪儿童背后存在着一伙黑恶势力。他们采取拐骗、威逼利诱等手段,网罗各地流浪儿童,强迫他们到街头讨钱、抢夺等。同时不排除一些利欲熏心的家长利用自己的孩子作为赚钱的工具。街头流浪儿童的存在给社会、家庭及其本人带来严重危害,已构成一个急需关注和解决的社会问题。
  单亲家庭、父母双亡、被拐儿童逃难、家庭暴力以及“闯世界”的幻想,是流浪儿童的几大成因,而要彻底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必须完善法律、救助两大体系。
  当务之急是要完善政策、法规,各级政府应制定出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政策,让家长、学校等承担起明确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儿童流浪的危害性,并对流浪儿童进行切实有效的教育。另外,建立更完善的救助体系,包括救助站的建立、救助人员素质的进一步提高,鼓励人们帮助并支持流浪儿童保护工作。

(责任编辑 郑剑峰)


陈洲 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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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8 22:09:00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再回忆回忆什么过去现在不是从前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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