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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氏袭官与忻城土县的社会经济——广西忻城土司秘史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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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 20:49: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摘要:忻城莫氏世袭土司在忻城土县500年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对忻城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过积极的影响,有推动社会前进的积极一面。通过对莫氏历任土官及官族诗人传于后世的诗、文、楹联、宗谱的分析,揭示和阐述莫氏袭官与忻城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表达鲜明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   关键词:秘史;乐土;王道;社会经济。

  在壮民族历史上活跃于壮民族地区的大小土司,世袭罔替,雄据一方,延续千数百年之久,对壮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都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影响。这种影响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一般来说,其积极影响表现于初创期和完备期,消极影响主要表现于晚期,即没落期。土司制度的设置和推行,并非出自某王朝或某人的主观意愿,而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是适应当时社会和民族情况的施治。任何一种制度,如果它不适应客观社会的需要,是不可能长期存在下去的。土司制度能延续千百年,这本身就雄辩地说明了它是有其产生、发展和存在的充分理由与合理因素,因而在历史上产生过积极作用。土司制度曾经是使民族地区社会安定的稳定力量,曾经缓和朝廷与民族地区的矛盾,使国家的统一、领土的完整、国家的安定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曾经适应社会发展水平的需要,曾经在国防方面起过积极作用。基于这一认识,笔者觉得很有必要对莫氏袭官与忻城土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进行具体的探究。   一   文学是社会生活的能动的、形象的反映。要想了解莫氏袭官后忻城土县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笔者仍将通过莫氏历任土官及官族诗人传于后世的诗、文、楹联、宗谱的研究入手。   第六任土官莫镇威(1547—1610年)撰写的《游西山迎晖楼赋·山色上楼多》:   山色上楼多,秋容未易摩。   雁行书个个,禽语唤哥哥。   青柏犹含嫩,红枫已醉酡。   朝来清气爽,露重浸松萝。

  山色上楼多,斜光瀑布拖。   倚栏呼石丈,迎岫访烟螺。   磬响僧来寺,樵归鹿下坡。   语仁吾岂敢,乐此发狂歌。   这是“狂歌”忻城山区深秋时节早晨和傍晚的一派迷人景色的两首诗。古往今来许多文人墨客撰文作诗,常常把秋色描绘得凄凉阴沉、肃杀可怕,如宋代欧阳修的《秋声赋》就如此,在铺陈秋景的赋中,表现了秋天的肃杀景象及欧阳子因秋声而大动其忧伤之情,而有先天下之忧而忧的意味,隐含着胸怀宏图不得施展的幽怨,并在一定程度上曲折迂回地反映北宋社会的阶级矛盾和民族危机日益严重的现实。莫镇威原不可与欧阳修同日而语,然而通过诗文来反映社会现实这一点却是相同的。《山色上楼多》描绘绚丽灿烂的秋色:“雁行”、“禽语”、“青柏”、“红枫”、“松萝”、“斜光”、“磬响”、“樵归”、“僧来寺”、“鹿下坡”等,都颇具地域特色。忻城土县的自然风光富有浓浓的诗情画意,“狂歌”者发出一声对“石丈”(宋代著名书画家米芾的别号)的呼唤,极尽对忻城自然风光的渲染,给读者以美的享受。一曲“狂歌”却从侧面真实地反映地方宁静、土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现实。   第十任土官莫宗诏(1649—1714年)撰写的《独正山》:   芝邑危岩独正立,擎天一柱当中出。   飘飘霖雨落银河,皎皎明星环系臂。   黄鹤高翔止半腰,大鹏欲飞难舒翅。   彩江如练被光辉,叠石峥嵘旁道侍。   绝顶池开千叶莲,风回松壑烟云织。   采芝绮里作歌来,跨鹿仙翁徐按辔。   草木森森长翠微,冈陵叠嶂宝珠翠。   取之不尽用有余,谁识中含太极义。   借问何如有此山,六鳌驾海扬波至。   方壶员峤并崔巍,积翠流光无二致。   诗中不见刀光剑影,不见弥漫硝烟。莫宗诏的一生是在莫氏内部争袭斗争中度过的。清代顺治九年(1652年),族人争袭攻夺土司衙署时,他年仅3岁,乳母蓝氏于慌乱之时将其藏于猪窝草中,才幸免一死。经庆远府干预,内乱稍平,莫宗诏长大成人即接替土官职务。但族人之间的相互争斗仇杀仍不断发生,企图夺取土官职务的对立派,屡次策划攻打县城,终因宗诏及早觉察,及时采取措施,才未酿成重大流血事件。宗诏莅政后,建城隍、关帝二庙,筑桥梁、道路、关隘多处。其诗所写的独正山,位于土司衙署西南5华里外,孤峰屹立,高耸云霄,相传为郡中南天一柱,甘霖飘飞自银河落下,闪闪光辉,天鹅高翔,叠石峥嵘,彩江环绕,绝顶天池盛开千叶莲花,美如琼阁仙山。诗作亦从侧面反映安定宁静仍是主流的社会现实。   第十一任土官莫元相(1667—1730年)《过斗二隘》诗云:   峭壁层峦奇且怪,相传此处斗二隘。   回环百里势凌空,重叠千山多窒碍。   霭霭浮云逼面生,青青林木张华盖。   四时天气暗晴阴,万壑烟光迷远黛。   鸟道羊肠去路艰,攀藤附葛行人惫。   我来勒马驻高峰,剑气光芒侵上界。   虎啸风生两液间,鸟啼花落春常在。   何须别处觅天台?耸翠如斯聊可爱。   仰探碧落抹残霞,俯视群山皆下拜。   牧童不识问何来,笑而不答过三寨。   文句如行云流水,意境深幽,颇得唐宋诗家的遗风。斗二隘,距县城东约5公里,高且陡,长1公里,相传能吃斗二米饭的人才有气力翻越。诗人极力描写过斗二隘时所见的绝妙的令人陶醉的景致,情不自禁地发出“何须别处觅天台”的感慨。过斗二隘时所见,与令人神往的古神话中的天台仙山并无二致。作者热爱家乡、热爱祖国山川的激情油然而生。这也是清代鼎盛时期忻城土县现实社会的折射。   莫氏历任土官的散文同样出类拔萃,如莫镇威的《石牛山记》、莫元相的《黄竹岩记》与《翠屏山赋》、莫振国的《迎晖楼文》与《游西山记》等就很具代表性。《石牛山记》记载了石牛夜斗的神奇传说,为作者在石牛山建造的亭台和苗木花圃平添许多情趣。《黄竹岩记》道出黄竹岩洞中奇险,十分引人入胜。《翠屏山赋》对土司衙署背靠的翠屏山的壮丽景色作描绘赞颂,文中有整体的描述,有局部的介绍;有正面的刻画,有侧面的烘托;有四时景象的不同描摹,有常态风光的描写,手法灵活多变。《迎晖楼文》重点写迎晖楼的兴衰变化,并面对古迹触景生情而抒发抚今追昔的感慨。《游西山记》写洞中雕刻的图文及塑像的变化、岩中气温及于岩前眺望原野景色,都很有地域和民族特色。这些散文多角度多层次而立体式的真实地再现南国边陲的忻城土县的社会面貌。   莫氏袭官数百年中,有官族子弟中佼佼者莫震、莫云卿等先后中式举人。通过他们的诗作,我们同样可以了解当时的社会现实。拙作《壮族文学宝库中的一颗明珠》(载《柳州师专学报》2001年第三期)曾写道:“莫震的诗歌从一个侧面反映社会现实的,……《村居》……与《韦村》、《韦村幽居》、《村居集古二首》一样,诗人总是对家乡乃至整个忻城土县的自然风光极尽描写和渲染。物群适意,正说明生态平衡。‘雨霁鸠呼妇,天阴鹿聚群’……这种生态平衡的现象,也许诗人远远不会想到,可以引伸为天下太平、地方宁静、土民安居乐业的写照。历史上有乾隆盛世之说,生于乾隆盛世的诗人正是通过诗歌写真。”   莫云卿(1785—1857年),忻城土县外堡(今思练镇)卜佑村(今梅岭村)人。土官官族莫梅山远孙,莫震的远房侄子。59岁应道光甲辰科中式举人,有“五九始登科有志竟成休恨晚;三千还问路观光上国敢辞劳”的著名联语。莫云卿的家乡山青水秀,地灵人杰,素有“思练八景优”之称誉。他题咏思练八景(又称忻城八景)的诗篇,刊载于道光八年(1828年)编纂出版的《庆远府志》而得以广为流传。八景诗为《农亭遗树》、《古寺鸣钟》、《玉女捧盘》、《天马腾空》、《双拱摇波》、《玉屏积翠》、《练江夜月》、《文漂浮藻》,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构成一幅幅精美的画面。《农亭遗树》诗曰:   风暖云亭劝力农,偶来树下仰高踪。   桑田税驾星初落,麦垄停旌露正浓。   自昔苍生歌五,于今世泽享千钟。   甘棠遗爱空陈迹,凭吊荒烟对古松。   记载了土官莫镇威在思练建造劝农停车所及其一系列活动,表达诗人对莫镇威的敬仰之情。“三战夺瑶魂”而官升四品的莫镇威,“自十年(明万历十年,即1582年——笔者注)以后,地方无事,征调不闻,遂造思练堡官房作劝农停车所,拓衙署,筑城围,建三清观,修西隆、古学、断桥、西瓜、三寨等处桥梁一百余座,复开崎岖险路,使羊肠之道尽变康庄。于是民得所托,神获所依”(《忻城莫氏宗谱》)。“劝农停车所”应似今农业局,位于思练下街今吴家门前,昔亭前有一株苍松,浓荫盖地,后因亭毁树存而有“农亭遗树”之名。每农事季节,莫镇威总是亲往出巡,督促土民耕种及纳税赋缴租谷。这是莫镇威重视农业生产,采取发展农业经济的措施之一。土民解决了“民以食为天”的大问题,也使莫氏土官“本支百世”而长期统治得以维持。官族的子孙们和土民们是永远怀念和敬仰为他们做过好事的人,并视之为“甘棠遗爱”。诗人笔下的忻城土县就是一块乐土。在《古寺鸣钟》中,“寺钟鸣处古音清”,是说古寺鸣钟古音清脆悦耳,回荡在群山幽谷中。诗人创造了安宁静谧的意境,胜于高远阴冷之处的天上仙界。在《玉女捧盘》中,诗人展开想象的翅膀,精心描绘玉女律盘的神话形象,渲染神话世界虚无缥缈的仙境气氛,实则美化现实,激发人们热爱忻城这块“乐土”的思想感情。在《天马腾空》中,对形似奋蹄腾空而去的骏马的天马(马鞍)山惊叹叫绝。在《玉屏积翠》中,把玉屏山这幅水墨画写得十分逼真。这些诗都具体、鲜明、生动地充实了“乐土”的内容。《双拱摇波》诗云:   练水潆洄绕市过,架空双拱锁晴波。   一弯缺月横遥浦,两道长虹跨碧河。   春浪奔流分石柱,秋涛轻影动烟萝。   往来稳步霜桥客,谁识翻澜脚下多。   记载始建于明代万历年间、重建于清代乾隆年间的思练双拱石桥胜境。首联、颔联写出横跨碧河的双拱石桥地点以及“锁晴波”的形象和两道彩虹的气势。颈联则写出无论是“春浪奔流”,还是“秋涛”之时,河水总是清如明镜,总是风吹波动,桥影摇曳,如同龙潜江中,彩虹垂落,蔚为奇观。尾联是写双拱石桥的建造,给人民群众带来实惠。全诗把土官所建的双拱石桥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价值作了充分的肯定,也反映忻城土县的一些交通建设情况。《练江夜月》诗云:   谁抛素练濯长江,涌出冰轮照水窗。   龙女喜开金镜满,鲸人惊对玉盘双。   光涵两岸浮青藻,彩散中流泻绿茳。   露冷溪桥初罢钓,渔歌一曲谱新腔。   此景点指的是思练街南隅板三村后的练江河畔。昔日,此处岸柳成行,绿竹滴翠,柳竹倒映,一派诗情画意,为历代壮家儿女幽会的歌圩。诗人笔下展现的分明是一幅仙境图:象是有人投掷在大河中洗濯的一幅白绢的练江河,“冰轮”(明月)青光照映着水中龙王居住的水晶宫的窗户;龙女高兴地打开铜镜照看自己,显示了骄傲的神情,善于射箭的人面对两个“玉盘”感到震惊;月光包容了两岸的景物以及河中的绿色植物,月色的青光散布于江中流水,倾泻在绿茳(用于编织扇子、席子的多年生草本植物)丛中;深秋时节,渔民们正在高唱一支刚谱写成的渔歌新调。面对明月之夜,银光如泻,景色清幽,渔歌唱晚的令人陶醉。令人神往的仙境般的“乐土”,诗人不禁为之迸发出一股“歌舞太平”的激情。   二   “乐土”常常与“王道”联起来说,即“王道乐土”。“王道”,指先王所行的正道。《书·洪范》中说:“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儒家称“王道”是以“仁义”治天下,与“霸道”相对。《孟子·梁惠王》中说:“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在莫氏袭官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地处边远而又自然条件恶劣的忻城能成为一块“乐土”,可以肯定地说,历代土官们,特别是中、前期的土官所施行的主要是“王道”。   被称为“始祖”的莫保,“明洪武初年,罢管兵官,籍其屯兵为民,遂偕子孙亲丁数人徙居忻城界,时年已老,惟适志畎亩,督率子弟力田”,并著有《力田箴》。   箴曰:追维帝降,嘉种为重,复思后生,稼穑为先。昔我江左巨族,今为粤西细民,汝其收甲兵之锋,整乃,将征战之力,瘁厥犁锄,是货不弃地,食为所天,勿荒于嬉,山头岭角皆金殊,勿舍乃业,耕耘收获是根本,矧粢盛蔬果,羞之祖考,以此为孝。菽粟布帛,贻之来世,以此为慈物畜,然后有礼,耒耜之利普矣。子若孙其勿忘乃训。   从中不难看出莫保训示子孙“稼穑为先”的良苦用心及深远意义。莫保袭先王之道,确立以农业为基础的经济建设方针,并视之为忠君孝祖之举。   第三任土官莫鲁(约1459-1523)在《官箴初训》中,提出“仁民爱物,为官本根”的政治主张。在《官箴再训》中,要求家人“勿贪富贵,须知艰难。蒙养为正,长人勿残。锦可学制,琴也须弹。……有劳当尽,得情勿欢。猛不堪命,宽易藏奸。无作侥幸,暮夜自安。寸心能尽,始免素餐”,在正心、修身、齐家等方面作努力。在《分四例议》中,议定“割村庄田亩,分给诸伯叔昆弟”,共同享受“皇朝厚恩”,以期“无贫富相形之态”的封建氏族共同富裕的目的。又规定“食至三世,仍将原给田归官”,即三代之后仍将原土地收归新任土官管理,再分配给官族诸伯叔昆弟。实行这种土地所有制,在其他土司统治区的土地制度记载史料文献中尚未发现。这对于刺激生产、开发资源、抑制土官官族不耕而食、不织而衣的寄生生活,促进官族勤俭余积、为后世子孙的生存及早创业有着深远的意义。虽然这是日后土官叔侄兄弟争夺土官袭职而相互仇杀的潜在祸根,但从发展的观点看,这种土地再分配政策,对当时社会的进步,经济基础的变更,起到积极的作用。因为旧官族失去土地之后,为了生存,他们必将通过别的渠道(当然应是土官法规及国家法规所允许的)获取生产资料,成为他们及后代子孙长期享有的私有财产,成为封建领主经济(即土司经济)基础下的新的支系——地主经济。这是否就可以说,这种土地再分配政策,正是莫氏土官自觉或不自觉地进行自身革命和社会变革。   第六任土官莫镇威在《训荫官》中说:“君为舟,民为水,水滥舟覆,可不惧哉?人力普存,毋厚敛,民亦劳止,毋烦作,严乃禁……宁朴勿华,宁俭勿奢。”显然是受唐代“披肝胆以献主,飞文敏以致辞”的人物魏征《谏太宗十思疏》的启迪和影响。莫镇威“造思练堡官房作劝农停车所”,于农事时节,亲往出巡督促土民耕种,与古代君王的“躬耕”、“躬稼”之举一脉相承。“躬耕”,古代皇帝耕籍田之礼。《礼·月令》中说:孟春之月,“乃择元辰,天子亲载耒耜,措之于参保介御之间,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帝籍”。“躬稼”,即古代皇帝亲治农事。《论语·宪问》中说:“禹,稷躬稼而有天下。”莫镇威于后半生执政期间,施行先王之道,费尽心力,矢志建设,收到人心归向、经济繁荣的效果,奠定了莫氏袭官进人鼎盛时期的政治和经济基础。   第十一任土官莫元相承袭后,地方无事,惟族中争夺袭职相继仇杀数十年,至此元气大伤。平息亲亲相残之风,为睦族匡政,采取以法谕治,撰写《劝官族示》悬于土县衙署前,要求族人:一、须读书明理,“事亲从兄,爱敬之念油然而生,不但犯上作乱绝其端倪,而暴戾凌人之事亦潜而消之;二、要耕田,“陇亩犁锄之中,服劳奉养在焉,逊让亲睦起焉,且东作西成,盈宁有庆,则饥寒无迫,盗心不萌,故礼义生于富足”;三、须精一技艺,“一技之传,亦可为子孙无穷之业”;四、须经商贸易,“江南金锡,北地牛马,凡为日用所需,无不待贸易以通之。《周书》曰:‘商不出,则三宝绝。’是之谓乎?我族人其悉心交易,肩挑背负,可资一身之用,治产积居,亦延数世之富……”。对于促进忻城土县教育文化、农业技艺、贸易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忻城莫氏宗谱》对此有赞语日:“休哉佳训,万世勿忘。以此睦族,以此匡王。”其中的“匡王”一说,就是强调施行先王之正道。   “松岭不惊花下犬,彩江常泛月中舟。”这是郡大夫对莫氏袭官们“政绩”的评价。郡大夫的文学修养的水平还是很高的,题赠这副楹联时,善于选择典型事例,因小见大,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莫氏袭官统治下的忻城土县的社会现实。虽属文学的夸张,但至少是说明了忻城这个穷乡僻壤保持着社会治安状况良好,经济比较稳定和缓慢发展的势头。至此,笔者想从农业、手工业、交通、贸易等方面罗列一些事实,意在说明忻城土县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   关于农业。忻城土司田制分官田、役田。官田,包括官田、官族田、祭田、脂粉田、送礼田、嫁妆田、土目田、酬劳田等;役田,包括兵田、夫田、烧炮田、人头田、鸡谷田、奶妈田、杂役田等。莫氏袭官无朝廷俸禄,每年只领到朝廷发给的养廉银六两四钱三分五厘,因此朝廷专为土官处理公务所用和土官全家吃喝玩乐所需开支而赐相当数量的田地,也有土官花钱购置的田地。莫氏土官到底拥有多少田地,由于年代久远,又无文史记载,已经模糊不清。至忻城改土也流百年之后的1936年,广西少数民族学学者刘介到忻城调查之后编著的《广西土官故实采访录》可资参考。该资料说:“忻城土县的田地,大半为官田、官族田、土目田、役田、兵田。土官直接收租之田为官田。支派繁衍,逐渐分割与旁支,是为官族田。民国初年,官田尚可收租谷5万多斤。”若按当时生产水平估计,水稻亩产200市斤左右,收租三成,土官官田最多也是1000亩上下。据第十七任(末任)土官莫绳武的孙子莫毅于1980年透露,土官后期“每年收租谷32万斤”。这个数字肯定包括自置田、祭田、脂粉田、送礼田、嫁妆田等在内的租谷数。莫氏土官称“辟其疆治其赋三百里区域尽隶黄封”,为何不增加官田数量,以求得更多的租谷。其实,土官需要的东西,耕种役田的土民虽不交租,却给土官和官族服无偿徭役,作出相应的奉献。如土官及官族出巡、祭祀、嫁娶、游乐等,都有耕种相应役田的土民服务,就连每天中午放“午炮”,晚上头更、二更各放一炮,五更放“醒炮”,出巡放地炮三响,喜庆和丧葬、每年三月三、清明扫墓等都要烧炮,均由耕种“烧炮田”的土民们负责。上官想吃山珍野味、鱼虾、鲜果等,都有土民送来,一切土官所缺,皆由土民源源不断供给。笔者的家族与莫氏土官官族莫震一族是世交、世亲,曾耳闻过如下情况:莫氏子女成亲的日子里,官族迎亲、送亲的队伍总是浩浩荡荡,场面热闹非凡,那些抬轿的、吹鼓手(唢呐)的、扛旗的、抬台盒的,均由租种官族田地的佃户们分工负责;官族人家平时穿着用棉用布、清明扫墓铲坟草、冬天取暖用的响炭(上等木炭)、平时割草喂马等等,都由租种官族田地或耕种役田的土民分工分担。这种情况延续至1951年土地改革之前才结束。窥视此种遗风,便略知莫氏袭官数百年间这个方面的情况了。“忻城土县的田地,大半为官田、官族田、土目田、役田、兵田”,应由忻城土县大部分土民租种或自耕,尚有小部分田地,应是熟民(人籍为编户的百姓)自已耕种。据新编《忻城县志》载:清代乾隆十九年(1754年)有7350户(包括租种官田和耕种役田的土民在内);乾隆十一年(1746年)忻城土县实征熟民田六十六顷九十六亩五厘,应征秋粮折色米二百八十六石一斗四合。据以上两项材料估计,约有2500户耕种近7000亩田地,每亩交公粮折色米约5斤。此外,土官允许土民垦荒种粮,新垦的田地3年内免收租税;群众自发或土官倡导修水利、造水车,以解决一些水稻地区(如县厢、范团、龙光、加仁、黄泥、北荡、三寨、思练一带)的灌溉问题。   关于手工业。据1988年忻城县土司博物馆组织的一次考察,发现在红水河边的北巷村附近有一处长约500米、宽约300米唐宋时期的古窑址群。仅在地表层就发现有碗、罐、盆、碟、窗棂、匣钵、烛台和盘口壶等瓷器。从刻在器物上工匠姓名研究得知,这些工匠除了一部分是外地人之外,也有不少是当地土著,他们世世代代从唐宋开始一直经营到明代。明代永乐年间(1403—1424年),新圩乡打铁村已有村民从事打铁为生。清代同治年间(1862—1874年),思练镇厂上村有粤人黄氏来此采矿冶铁铸锅。明、清时期,迁徙到忻城的许多湖广人,分散居住在思练、桥头、厂上、大塘、六安等乡村,他们从事农业生产,兼开打(铸)铁铺、木工场、打石场等,打制各种农具、农用木具。门槛、石凳、石板等,传授和交流外地农业、手工业的先进技术,推动农业、手工业的发展。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忻城人民引为骄傲的驰名古今中外的壮锦生产。壮锦的前身是布,曾以佳丽厚重而誉满中原。宋代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中写道:布“白质方纹,广幅大缕,似中都之线罗,而佳丽厚重,诚南方之上服也”。到明代万历年间(1573—1619年),这种布已在忻城土县发展为用棉纱和五色丝绒织成色彩绚丽,图案别致,可作床毯、被面、背带、头巾等的壮锦,已经远近闻名,并已成为后来农村通婚的必备彩礼乃至朝廷贡品,“凡贵官富商,莫不争购之”。这一成绩的取得,无不与莫氏土官的推动及其家人的带头示范有着直接的关系。据《忻城莫氏宗谱》记载:早在明代弘治年间(1488—1505年),第三任土官莫鲁就在《官箴初训》中提出“锦可学制”。嘉靖年间(1522—1566年),第四任土官莫廷臣的妻子覃氏则“纺织之劳身亲为之”;第九任土官莫猛的妻子“亲自纺织,一署大小侍婢,终岁不费一钱”;第十任土官莫宗诏的妻子“不衣绮罗,惟勤纺织”。这就大大推动了壮锦织造业的发展,壮锦生产遍及城乡,县城妇女十有八九会织壮锦。到了清代嘉庆年间(1796—1820年),仅县城就有织锦机130多架,织锦之声不绝于耳。举人莫震的《忻城竹枝词》中有“七月山城灯火明,家家织锦到三更”的诗句,正是忻城壮锦织造盛况的真实写照。《明史》中也有关于忻城壮锦的记载。清代道光八年(1828年)出版的《庆远府志》载:“壮女作土锦以棉为经,以五色绒为纬,纵横绣错华美而坚。惟忻城、永定花样更佳,作工更巧。”织锦业的兴旺,促进了织布业的同时发展,农户普遍有土造纺织工具,农民多穿自种棉花自织土布。   关于交通。忻城,地处大石山区,因“石头之城”(壮音)而得名。明、清时期,境内有驿道两条:一条由县城经高塘、喇营、黄栀、接永定土司界,全程25公里,至庆远府;一条由县城经高塘、板坡接上林罗墨(今红渡镇),全程15公里,至宾州及思恩府。古道较多。著名的古道有六条:忻城至大塘古道,全长40公里;忻城至思练古道,全长35公里;忻城至柳花岭古道,全长35公里;忻城至马泗古道,全长15公里;忻城至大念古道,全长12公里;新圩至果遂古道,全长35公里。土官莫镇威、莫宗诏、莫元相、莫景隆等,先后在县城的西隆、高椅,宁江的高阳,大塘的三寨,思练,与永定土司交界处的涌水河以及县境其他交通枢纽,修建石板、石拱、竹木桥梁100余座,并开辟乡间道路多条,使之连通10余处圩市。乌泥江(红水河)流经西南及南部边境,水路可自新圩及古万圩附近下乌泥江,引航梧州。   关于贸易。莫氏袭官时期,忻城土县的社会经济属封建领主经济。忻城的圩市设置始于何时,史无记载。明初,西方资本主义商业经济开始传人中国,并且从萌芽进人发展阶段。然而,忻城如此闭塞,生产力非常保守落后,广大土民仍然过着刀耕火种伴以采摘渔樵的原始经济生活,资本主义商业经济的影响几乎是零。到了清代中后期,才产生一些影响。乾隆十一年(1746年),全县有县厢、交椅、龙归、古万、思练、大塘等圩市。至清末,圩市发展到10个。乾隆年间,县厢圩日有土锦(壮锦)出售,思练圩日有百合粉出售。各圩市商品交换常常是以物换物,如用农副产品换取生产、生活用品。清代中、后期,花生、黄豆、黄糖、桐油、黄烟、壮锦、土棉布、百合粉及畜牧等项生产,均已具有较大的发展和规模,这些农副手工产品与资源十分丰富的药材,均为忻城土县出口的重要商品。嘉庆年间(1796—1820年),县厢有万源、裕生、五美等3间典当铺。新编《忻城县志》载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县内有座商(个体商户)44户,经营少量的针织品、日杂、土布等,他们的总资本13880元(银元,以下同),年输出商品总值40万元,输入商品总值30万元。民国元年(1912年),县城林家“德隆”商号成立,为县城第一家兼营购销的商户,雇若干佣人,经营花生油、红糖、蜂蜜、蛤蚧、土产药材的收购、出口,又从梧州运进煤油,从柳州购进布匹、棉纱、铁钉等货物回县城销售。   诚然,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对少数民族阶级专政的工具,本质上是反动的。莫氏袭官是封建王朝政令的忠实执行者,为完成朝廷的使命,他们侧重军权主义,以严酷专制的手段达到其目的,特别是在清代末期,莫氏袭官消极、反动的一面暴露极为充分,改土归流势在必行。但是,过去一些学者,对土司制度及莫氏袭官,光指斥其消极、反动的一面,看不到其有推动社会前进的积极的一面,这不符合历史事实,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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