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僚人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点击进入授权页面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查看: 239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忻城为什么要改流立土

[复制链接]

257

主题

0

听众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8-8-21
注册时间
2004-4-2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5-5-1 20:30: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据《宋史》、《明史》、《广西通志》等资料记载,忻城建县始于唐代。唐贞观初置芝州,下辖忻城、平西、富川、乐光、乐艳、思龙、多云7个小县。州与县同置,忻城为芝州治,属正县。此外,在今思练、大塘境内还置有羁縻纡州和归思州。纡州辖东区、吉陵、宾安、南山、都邦、纡质6个小县;归思州辖履博、罗遵、都恩、吉南、许水5个小县。五代沿袭唐制。   宋朝庆历初年,改芝州为羁縻芝忻州,与羁縻纡州、归思州3个州所辖的18个小县均属宜州管辖,派流官治理。如北宋绍圣年间(1094—1098)以来宾知县林毅先代庖芝州,后任忻城县令,南宋咸淳年间(1265—1272),任知县梁富宇等都是流官。   元朝仍属宜州管辖,至正年间(1341—1368)“以土官莫保为八仙屯千户掌之。”(乾隆《庆远府志》卷十)   明朝弘治九年(1496)之前,还是流官执政,先后任知县有:危安、杨敬、赵彝、赵荣、赵溥、赵槿、赵武(五赵时称忻城伯)、苏宽、丁学隆等,都是流官。从弘治九年起,忻城由正县降为土县,由莫氏土官世袭统治,历20任,410年。直到民国17年(1928)忻城才恢复为正县。土县历史长达433年。   忻城改流立土的原因   早在宋朝的开宝五年(972),宋太祖赵匡胤已着手进行改土归流,如果说宋仁宗以前历代对土属地方改土归流只是零星进行的话,那么到宋徽宗统治时期算是大规模地进行了。大观初年(1107—1110)已在今都安、东兰、南丹、融水、三江等土州(县)进行大刀阔斧的改土归流,设置了平州、从州、允州、观州、溪州、孚州、庭州、驯州、叙州、乐州、隆州、兑州等12个正州。在此之前的庆历三年(1043)已废芝忻、归思、纡州3个羁縻州,置忻城县(正县),到了明朝弘治九年忻城的历史为何出现反复呢?   1、“以夷治夷”、“以蛮治蛮”的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的怀柔政策。   洪武初年,明朝军队进兵广西,势如破竹,元军被打败,元朝江山倾倒已成定局,广西诸土官顺应时局,从徘徊观望中交印投诚。明朝政府对广西诸土酋的政治态度给予鼓励。朱元璋皇帝在《谕广西溪峒官民诏》中指出:“朕命南征,八闽克清,两广平定。尔等不烦师旋,奉印来归,向慕之诚,良足嘉尚。今特遣使往谕,尔其克慎乃心,益懋厥职,奉宣朕意,以安居民”(《粤西文载》卷2)。并派中书照磨蓝以权等人“赍诏”前来广西左右江少数民族地区招抚当地官民,同时对叛乱谋反的土官也给予严厉的惩治。如上思州土官黄英衍被迫举族迁移泰州,还受“编管”;宜州八仙屯千户莫保被削官为民,被迫举家迁徙到忻城就是例证。   明朝中央集团对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官,采用软硬兼施的办法,对投诚归顺者委以职衔,颁给印信,准予管理地方,但不完全按元朝的旧章办事。将部分土州、县、峒进行合并或减省,同时加强了对各土官的控制,既给土官有利可图,又钳制其行为,通过设置流官吏目或典史,对土官进行监督。特别对土官的承袭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清朝政府对土官的管理,基本沿袭明制,但也有新的内容。尽管明清两朝对土官的规定各有异同,其本质是一样的,即均用土官管理土民。这是忻城被降为土县的原因之一。   2、土官熟悉当地风土民情,威能服众。   由于忻城地处山区,自然条件差,交通不便,特别是壮瑶民族杂居,交际都讲土语,流官到此供职,不懂壮语、瑶话,也不谙民情,握印僦居庆远府城,只是每年春种秋收时来县各一次,其它大小事务均由副理知县(莫氏土官)代为处理,白费俸禄。而土生土长的莫保子孙,熟邑情知民意,精通土语,并拥有较雄厚的经济基础和军事实力(土兵),能左右一切。所以广西总督邓廷瓒向明孝宗皇帝奏言:“广西瑶壮数多,土民数少,兼各卫军士十亡八九,凡有征调,全倚土兵。”清乾隆《庆远府志》记云:“广西庆远府忻城县,故宋邑也。元以土官莫保为八仙屯千户掌之。洪武初,设流官知县,罢管兵官,莫氏徙居忻城界。宣德以后,瑶壮不靖,知县苏宽不事事,而壮老韦公泰等举莫保之元孙敬诚为土官。诏授敬诚世袭知县,时一邑二令,权不相统。继宽为令者益不振,事柄尽入土官掌握,流官徒抱印居府城。弘治中督臣邓廷瓒奏裁流官,而土目韦涓等方为镇守内臣,私人遂独用土官,以至于今天一邑本无二令之理。无论宜流宜土必独为,乃得之。”“是年裁忻城县流官,留土官知县掌县事,亦从廷瓒奏也”。明弘治九年降忻城为土县的原因,时任南京户部员外郎,柳州马平县人周琦在《条陈地方利病疏》一文中说得很清楚:“设土官以制边夷。臣帷德不能尽化者以力,力不能尽驱者以智。彼广西瑶壮亦天生种类,难尽灭绝,制之有道则治,无道则乱。若德与力不能加者,莫若设为土官,以夷治夷,然后压服。如庆远府宜山县,原拨思恩府代管,土民不服,已经奏行勘立土官衙门,今亦不开,但乞仍付庆远府所辖。其忻城县原有流官知县一员,典史一员,又有土官知县一员。该县粮米不满四百石。该县地方不过一里,俱系壮住,人属土官,粮属流官。衙门久废,上无书判之所,下无分管之司。流官知、典,俱在府城居住,惟初年上任到县一次,及每年催粮到县一次,印信已是虚文,人户全无实用”。在此种形势下,孝宗皇帝批准忻城撤掉流官知县,留土知县掌管县印治事。   流官知县丁学隆调走后,由土官莫鲁掌印“专理县事”。“任后,兴利刷弊,立训垂教,靡不备焉”(《宗谱》第13页)。著有《官箴》、《分田例议》各一文。他在《官箴》中告诫其子孙:“仁民爱物,为官本根。”“勿贪富贵,须知艰难。……当尽得情勿欢,猛不堪命,宽易藏奸,无作侥幸,暮夜自安。寸心能尽,始免素餐。后来袭职,亟书之磐。祖父劳苦,汗尚未干。”(《宗谱》第13—14页)。这是忻城改流归土的原因之二。   3、农民起义反抗官府,朝廷为勘乱而启用土官。   洪武初年,明朝政府对土司地区已着手改土归流,为什么忻城则于弘治九年(1496)出现“改流归土”的反常现象呢?据林富《广西通志》载:忻城“明洪武初,设流官知县。……宣(德)正(统)以后,瑶壮屡乱,知县苏宽不能治,壮老韦公泰等举莫保玄孙敬诚为土官,监司授敬诚为知县,世袭。时流官徒拥虚名。宽去,继宽者益不振,恒佩印僦居府城而已。敬诚孙鲁袭。弘治间,总督邓廷瓒奏革流官,而土人韦涓为内监司用事,阴主之,始独任土官,以印授之,仍属庆远府。”由于流官对当地民情不了解,对民瘼淡然视之,各种苛捐杂税的征收层层加码,农民负担沉重到无法生存,而被迫揭竿起义,反抗官府的政治压迫和经济盘剥。以韦万皇、谭团为首的农民起义军势力日甚,官兵屡剿,义军彼伏此起,终难净“乱”,流官知县苏宽束手无策。在这种情势下,乡绅韦公泰等人相议,一致推举拥有经济、军事实力的莫敬诚出任土知县,协助流官知县“抚化”农军和百姓。莫敬诚得府宪批准为副理知县后,采取软硬兼施的办法,一方面组织力量配合官军镇剿义军队伍,另一方面对广大农民进行“抚化”,同时恳请庆远府适当减免税课,使事态得到平息。   苏宽任期满调离之后,接任者丁学隆等,握印僦居庆远府城,只是上任之初和每年秋收后催粮到县一次,印信已是虚文,事柄尽入土官掌握。“一邑二令,权不相统”,有碍地方施政。流官不治事,白费朝廷俸禄。因此,时任两广军务总督邓廷瓒题奏并得到朝廷采纳,于弘治九年(1496)十月下令:“裁革广西庆远府忻城县流官知县一员,只留土官知县掌印管事”(《明孝宗录》卷18),忻城亦由正县降为土县,由莫氏世袭统治。 

踩过的脚印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支持支持0 反对反对0
帖子永久地址: 

僚人家园 - 论坛声明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仅代表作者个人的立场,不代表本论坛管理方立场。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僚人家园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或转载本论坛原创文章时须征得作者本人及僚人家园论坛管理员的同意
4、发帖者承担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相关责任。僚人家园管理团队有事先不通知发帖者而删除或屏蔽本文的权利。

[img]http://www.rauz.net/bbs/UploadFile/2005-12/200512812183381526.jpg[/img] 山清水秀在宜州,谷围高高站村头, 散开几排喝德米,人生得意亮歌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允许回帖同步到新浪微博  

Archiver|手机版|壮族在线    

GMT+8, 2024-11-24 03:25 , Processed in 0.180522 second(s), 4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