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弱地问楼主一句,我不是说“看来论坛要针对你这种行为做一些管理上的讨论商榷了”吗?既然是商榷,就不是我可以独断专行地“试图不让我(楼主)在论坛里发帖”了,而是经过大部分人的讨论同意才确定的了。如果大部分人乃至管理团队大都同意这种法规,那就不是“违规”可以界定的了,帖子内容有着扭曲、矮化、误导等负面效果,招致大多数人的反感的,就可以商榷是否涉及“蓄意破坏论坛秩序”了。
当然,这种商榷一旦经过讨论确立了这种言行属于“蓄意破坏论坛秩序”的界定,也许以后你真的就没有机会再这样东一枪西一炮了,所以我才要提醒你,“要不要三思而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