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废了城市治安怎么抓 钟南山呼吁收容游民重罚罪犯
被抢过手提电脑的医学专家钟南山院士对本报记者说:“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但现在,作为广州的普通市民,我还是想说说对广州治安的看法,尽管可能是外行的。”
他认为,广州治安之所以不容乐观,直接原因之一是警力不足,“广州、深圳这些城市,外来人口太多了”。其次是广州的街道居委会还没有成为广州治安的有效补充,没有像上海、北京那样完备强大,“无业游民”可以有效地被群众监控。他还感叹:“为什么打击了半天,(抢劫)还不少,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对这些人有没有恰如其分的、刑事上的处理。我感觉处理得太轻了,所以这些人能够这么猖狂!”
他还提出,广州治安状况和目前没有有效管理无业游民直接相关:“偷窃与抢劫的人,和城市流浪人员只有一水之隔。”由此,他进一步认为:在收容制度存在的时候,“尽管有不该收容的人被收容了,但一下子否定和废除收容制度,我有不同看法。”当时的收容制度还是比较有效地管理了流动人口,自从废除后,广州至今还没有找到更有效的管理方式。
他根据自己朴素的判断,提出了不同于所谓“宪政学者”的观点:“在设计法律制度方面,我们应以什么人为本?就是应以好人为本,而不是以坏人为本,对敌人的宽容就是对人民的残酷。”他呼吁用严厉的措施来改善广州治安,“其他讲太多也没用,这个东西我觉得你们媒体要呼吁,我相信大多数老百姓会拍手称快的。”
南京林业大学教授许向阳比较赞同钟南山的观点。在3年前,他曾撰文反对立即废除收容制度,并向高层上书要求把新救助办法重新改为收容制度。他认为,当时由于舆论的悲情作用,许多人只看到了这个制度恶的一面,却没有看到这个制度有抑制恶的一面。他认为,目前地方的治安困局是“人们曾想从政府的法律制度中减少一分伤害(指收容制度),却成倍地增加了社会性伤害(指治安问题)”。
“宪政学者”称反对恢复收容制度
曾向全国人大建议、推动收容制度废止的“宪政学者”许志永博士,则认为这样的观点是荒谬的,人们不能因为碰到一些治安困局,就想到用粗暴的老方法,就想恢复收容制度。
“以大量伤害无辜者为代价来管理社会的时代已经过去,也应该过去。”许志永这样评价3年前的那场收容制度废止事件。他分析,为何在收容制度废止后,北京、上海没有出现治安恶化的问题,而一些城市出现了?其中一个原因是,社会管理者在过去过于依靠收容这种管理方式。其实,他认为每个城市都应该探索出一种尽可能不伤害好人而达到良好管理的方式。
对收容制度作过深入调查的一位记者也反对钟南山与许向阳的观点。他以自己的调查表明,过去的收容制度并非真能达到收容游民的目的。因为真正的游民因为没钱可罚,一些牟利的收容机构并不乐于收容。相反,在他曾调查过的被收容者中,70%以上是有正当职业的。收容制度的负面后果已远大于正面功能,所以应当废止。
治乱观点针锋相对
正如钟南山所希望的,分管广州治安的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也是一位赞成重典治乱的实际操作者。他在今年4月份的广州治安形势分析会上,鼓励警察面对“砍手党”等严重威胁群众和干警安全时要敢于开枪,否则,“那是民警的悲哀”。
在惩罚犯罪上,他主张实行“四靠”政策:只要是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两抢”,抢劫犯罪定罪向“量刑幅度的上刑”靠;抢夺定性向“抢劫犯罪”上靠;治安抢夺的转化定性向“刑事抢夺”上靠;治安抢夺的处罚由“治安拘留” 向“劳动教养”上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副教授、一级警督王太元也赞成这一做法,他曾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这是最优选择无法达成的情况下的次优选择。
但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研究员吴宗宪教授则对这种做法表示质疑。他认为,重典只能解一时“对正义的饥渴”,而无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在犯罪学里有一个国际学界公认的理论:当一个初犯被司法程序确认为犯罪后,他自己也会把自己“ 标定”为犯罪人,到了监狱后,经过与狱友的交流就变成了熟手,出狱后往往变得更坏。这在犯罪学上被称为“标定原理”。所以吴宗宪说,“我们想‘重典治乱’,而实际上‘重典’却制造了更多更坏的犯罪人”,“我们的政府应把钱更多地投在预防犯罪、保障公民权益方面,而不应该迷信重刑”。
本报记者就此意见征求了一些广州市民的意见,他们多数不同意专家的见解,认为他们不了解广州的实际情况,主张用重典整治抢劫、抢夺这样的街头犯罪,有些人甚至还觉得应该在短期内恢复收容无业游民。“广州的外来人口太多了,如果长期找不到工作,他们就会往抢包、盗窃上走。按照现在的处罚力度,对这些轻微犯罪,抓进去几天就得放出来,他们往往还会走老路。”一位老广州说,“至少我觉得眼下要用雷霆手段打打他们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