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2日电(记者罗沙)记者12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民汉双语法官培养及培训工作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民汉双语法官培养及培训工作,在2020年前基本解决民族地区人民法院双语法官短缺问题。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由于历史和客观条件等制约,目前双语法官队伍在整体数量和质量上仍然有很大差距,远远不能满足民族地区群众的诉讼需求和双语审判工作需要。
这份意见提出,要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数量比较充足,能够满足民族地区审判工作需要的双语法官队伍。到2020年前,共培养出双语法官1500名,每个民族地区法院力争培养4名左右的专家型双语法官,基本解决民族地区人民法院双语法官短缺问题。
意见强调,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要坚持按需培养、服务审判,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合理规划,全面支持、自主培养的原则。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将信念坚定、政治过硬作为双语法官队伍建设的首要标准;要加大培养力度,拓宽招录渠道,注重双语法官的锻炼和使用,重视优秀双语法官的培养和成长,充分发挥双语法官的重要作用;要加强双语法官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双语法官培养及培训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