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越是故乡名在2008-5-4 11:53:17的发言:……-甘陇甲的死可以说是情杀,以歌订情,自由恋爱,是僚人的风俗习惯,但很可惜,这在清朝是明令禁止的,这也是他的情敌能把牢狱之灾加于甘陇甲的主要原罪。
从楼主的表述中可以知道,情敌的文化归属不明,如果简单的划入豪门之列,这个故事将和一般的豪门情杀案件一般无2,但可以明确的是,如果情敌代表了一个文化的势力,自由爱情与强迫婚姻的冲突,双方家庭代表的群众力量和官府势力的角力,这些都使故事变得耐人寻味起来。
虽然甘陇甲的死可以说是情杀,但楼主搜集的资料已经说明了,“后来他被诬通匪入狱,1898年秋被判死刑,赴刑场时一路高唱《长恨歌》”,他被判刑是以“通匪”作为借口才有了牢狱之灾,而并非由于“自由恋爱”是清朝明令禁止才有了牢狱之灾,这点史实应该注意不能随意改动。
情敌的文化归属,我想应该属于僚人的上层人物,而不是来自外来(汉族)人士的豪门,因为至今德保县的壮族人口比例仍然高达98%左右,当时是不大可能有外来豪门的。不过可以相象的一点是,僚人的上层,特别是在改土归流之后全盘接受了外来的礼教教化,往往代表的并不是僚人自身的文化群体,而代表了一种外来的文化洗礼和礼俗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