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民族问题
泰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全国人口6300万,主要有泰族、华族、老族、马来族、高棉族,以及克伦、孟、苗等山区少数民族。其中泰族占全国总人口的82%,华族占12%,马来族占5.2%,老族占1.4%。由于外来移民与泰国社会融合的程度比较深,因此一般都把他们看作为泰人。
(一)民族状况
1.泰族泰人
曾称"暹罗人",占全国人口的82%,是泰国的主体民族。根据他们的分布地区和方言,又分中部泰人、东北部泰人、北部泰人和南部泰人。中部泰人约占全国人口的26%,他们受古代孟人和高棉人文化影响较深,其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都比其他泰族泰人先进,中部泰语(曼谷话)是全国通用的标准泰语。东北泰人简称"东北人",约占全国人口的30%,他们在语言、文化和风俗习惯方面与老挝人近似。北部泰人即"泰阮",自称"昆勐",意即本地人,约占全国人口的17%,13-18世纪之间,曾建立以清迈为中心的兰那泰王国,故又有"兰那泰人"之称。清迈历来是北部泰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因此也有人称"北部泰人"为"清迈人"。南部泰人主要指南部半岛春蓬府以南的泰人,人口450多万,约占全国人口的9%,现代的南部泰人是历史上的当地泰人、孟人、马来人及北部、东北部的移民长期相互融合形成的。
2.华裔泰人
是华侨和华裔在泰国繁衍的后代。泰国1912年的国籍法采用"出生地原则",即不论其父母为哪个国家的国籍,凡在泰国出生者,都属于泰国人。因此华裔泰人逐年增多,目前约有500多万人,占全国的12%。但民间认为有1000多万,占泰国总人口的二分之一。华裔泰人可分为几种类型1)原为华侨,后加人泰国国籍,多是1949年以前到泰国谋生者,至今仍保持本民族风俗,这些人年纪大人数少,目前由于自然减员而人数逐年减少。(2)受过中文教育的第二代华裔,会讲汉语普通话,仍保持中国的传统风俗习惯,是华裔泰人的组成部分。(3)华侨和前两种人的后裔,其中大部分是第三、四代华裔,占华裔泰人的大部分,他们绝大多数不识中文,不会讲中国普通话,有的会讲广东、福建方言。泰国的华人80%是潮州人。华裔泰人已成为泰国居民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他们多数居住在首都曼谷和泰国湾沿岸各省,50年代后逐渐向内地发展。其中不少人受过高等教育,或到欧美留过学;很多人在泰国的政府、工商界、文教卫生、科技界工作。①近年来中国台湾到泰国的新移民约有12万至13万人,从中国云南沿泰国北部涌入的人更不计其数。②泰国的华人社团大约有400多个,以首都曼谷为基地的大约有200多个。
3.穆斯林泰人
绝大多数都是马来血统,共320多万人,占泰国总人口的5.2%。他们多数人居住在南部半岛,集中在与马来西亚接壤的北大年、也拉、陶公、沙敦四府,约占当地人口的70%,约有170多万人。他们生活在传统保守的伊斯兰教社会中,多数人不会讲泰语,日常生活以马来语为主。只有12%的适龄儿童上泰文小学,其余则进伊斯兰教学校,通过读古兰经学习阿拉伯文和马来文,并以能到阿拉伯国家留学为荣。另外有近50万人分布在宋卡、博他仑、素勒他尼、董里等府。还有50万人居住在中部地区,北部和东北部也有零星散居者。穆斯林泰人都以到麦加朝圣为一生最大的愿望,每年都有成批的人赴麦加朝圣。
4.高棉血统泰人
主要分布在老挝和柬埔寨接壤的泰国东北和东南数府,人口约70多万,占全国人口的1.4%。 "上高棉人"是泰国境内的高棉后裔,人数约50多万,占全国人口的1%,讲柬埔寨语。另有一些是从老挝南部迁移到泰国东北部的,他们有捕捉和驯养野象的传统技艺。还有一些是从老挝迁至泰国东北各府的人。
(二)宗教状况
宗教在泰国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政府对宗教事务十分重视,政府内设有宗教事务委员会,管理全国的宗教事务。佛教在泰国具有国教的地位,其余还有伊斯兰教、基督教、印度教等。宪法规定国王是各宗教的保护者,因此信仰其他宗教者也受法律保护。
1.佛教
在泰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公元初的几个世纪中,从印度传人的大乘佛教就在当时泰国境内的一些独立的小国传播,同时印度的婆罗门教也传入这一地区。13世纪初,小乘佛教传入泰国,并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小乘佛教传人泰国后,掺入了巳在当地流传的婆罗门教、精灵崇拜和祖先崇拜的成分,形成了具有泰国特点的小乘佛教,并保持了700多年相传不衰的历史。佛教徒占泰国总人口的94.6%,佛教对泰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文化艺术等领域具有重大影响。泰国宪法规定,国王必须是佛教徒,国家、宗教和国王神圣不可侵犯。政府历届总理也都是佛教徒。政府和民间的许多仪式都采用佛教礼仪,如国家庆典、阅兵仪式、商店开张、结婚祝寿都必须有僧侣到场诵经祝福,丧葬祭祀也须由僧侣祈祷超度。泰国的男性一生中必须剃度出家一次,多数在年满20岁时,一般为期三个月,据说是为父母积德求福以报答养育之恩,另外还被认为是一种社会资历,受到人们的尊重。
2.伊斯兰教
是泰国的第二大宗教,13世纪由阿拉伯穆斯林商人传人马来半岛,17世纪初已在阿瑜陀耶王朝取得一定地位,当地城内已有许多穆斯林居民。但由于佛教势力很强大,因此伊斯兰教在泰国始终没有大的发展。目前泰国有穆斯林320万人,主要是马来血统的泰人和外国穆斯林后裔,聚居在泰国南部边境地区的陶公、北大年、也拉、沙敦四府,伊斯兰教徒占该四府总人口的70%以上。其余的分布在泰南及全国其他地方。泰国的穆斯林99%都是逊尼派,什叶派仅占1%。目前,全国有清真寺3295座,其中2118座在泰南。1963年由政府拨款建于北大年的清真寺是泰国最宏大、最漂亮的清真寺,也是东南亚著名的大清真寺之一。90年代初期,泰国有穆斯林中学200多所,曼谷建有穆斯林学院,南部宋卡府的宋卡纳卡琳大学设立有阿拉伯语和伊斯兰教研究中心,中央到地方政府都设立了穆斯林委员会。
3.基督教
16世纪初,伴随葡萄牙殖民者的入侵,天主教传入泰国。到17世纪中叶,天主教在泰国上层已有一定势力。但17世纪中叶后阿瑜陀耶王室对天主教采取限制政策,使天主教的传教活动进展缓慢。1767年缅甸军队攻占阿瑜陀耶,天主教遭到重大打击,传教活动几乎停止。直到曼谷王朝拉玛四世即位后,天主教活动才有所恢复。新教传入泰国仅有150多年的历史,传教进展缓慢。泰国的基督徒约30万人,其中60%的人是天主教派信徒,其余的属于新教。天主教徒主要是曼谷及其他城市中的少数泰人,以及东北和东南部的越裔泰人;新教徒主要是曼谷、清迈、宋卡、也拉、佛统等地的少数泰人,以及华裔、克伦等少数民族。90年代初,全国共有教堂833所,神职人员2000多人。基督教机构包括"泰国天主教联合会"、"青年基督教学生会",由于基督教在泰国处于边缘状态,社会影响不大。
4.印度教
在公元8世纪传人泰国,是由古代印度的婆罗门教吸收佛教、那教和一些民间的信仰演变成的一种古老宗教。由于小乘佛教在泰国兴起,使这种古老的宗教在泰国的传播受到阻碍。印度教的信徒主要是印度侨民及其后裔。至今信仰印度教的人数虽然很少,但该教在泰国的社会生活中依然有些影响。例如,大王宫玉佛寺每年为玉佛更衣,国王诞辰、国王登基纪念,以及有些地方每年一度的春耕节等活动,仍然由印度教士主持。印度教的主要组织是印度教协会和王宫婆罗门教士办事处。印度教徒主要集中在曼谷,全国共有印度教寺庙17所。
(二)民族问题及相应政策
1.华人问题及政策
华人移居泰国历史悠久,早在700多年前的素可泰王朝时期就有一些中国人乘船前往泰国进行民间贸易,因气候变化或经商需要滞留当地。此后随着中国与泰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交往增多,移居泰国的华人也越来越多。泰国政府从古至今对华人采取的主要是同化政策,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特点。
从古代到20世纪初,是泰国王朝优待华侨的时期。近千年来,华人陆续冲破中国历朝的海禁政策,到泰国开垦经商,传授先进工艺,甚至参加泰国保卫家园的战斗,因而普遍受到泰国封建主的鼓励和优待。当时华侨入境不受限制,被特许免除各种劳役和人身依附,三年一纳的人头税也比当地人轻,可以在全国自由居住和经商,还可以与泰国妇女结婚。当时大城王朝的法律规定,泰国妇女不许与英国、法国、马来亚等国人通婚,但不包括中国人。一些华侨上层人物的女儿,也往往嫁给泰国的王室和贵族为妻。当时暹罗王室认为西方人和马来亚人都是误入歧途的异教徒,而把华人作为争取同化的对象。
这一时期泰国王室政府对为泰国社会和经济作出重要贡献的华侨采取的是封宫赐爵的政策,这对促进华侨归化泰国起到了积极作用。泰国的尖竹汶、北大年、卓莫、董里等地都有华人充当地方行政长宫。此外还有少数通过经商或充当王室包税人而致富的华人,利用经济实力,拉拢泰国显贵,从而被授予官职和爵位。泰国政府的册封政策,一方面成功地把华人纳入泰国统治阶级范围内,使之为其统治服务;二是华人社会地位的提高,增强了华人上层对泰国王室的效忠精神,加速了华人与泰人的融合过程。这一时期,许多华人自愿剪去辫子加入泰籍,很好地融合于当地社会,而没有象东南亚其他国家那样,出现一个游离于土著社会之外的华人社会。
从20世纪初开始,泰国政府对华人采取的是强制同化的政策。1910年以后,由于海上交通条件改善,中国妇女开始进入泰国并人数逐渐增多,1937年入境的中国妇女人数达到入境男性的一半以上,致使华侨与当地妇女结婚人数减少。同时由于受中国辛亥革命的影响,民族主义思潮在华侨中兴起,华校不断建立和华侨子女接受华文教育增多,华人和华侨被同化的程度放慢。
1911年即位的拉玛六世皇受西方民族主义思潮的影响,片面强调华人的不可同化性,称华人为"东方的犹太人",并断然采取措施加强对华人及其子女的同化。泰国政府1913年颁布了第一部"国籍法",规定凡是在泰国境内出生的人,不论其父母属于何国籍均为泰国人,通过法律手段把在当地出生的华侨子女都划为泰国国籍。1918年颁布了《民校条例》,加强对华校的管制,强迫华人接受泰文教育,规定华校教师必须通过泰文考试方能任教,学生每周必须学习三小时泰文,接受对泰国忠诚的教育;1921年又规定泰国出生的儿童,必须接受泰文教育4年,考试不及格须延长学习时间。为限制华人移民入境,泰国政府1927年颁布了第一个移民法,提高外侨居留费用,规定移民必须识字和拥有财产,主要是想限制华人妇女入境。泰国政府还对华侨的政治、商业活动进行限制,规定父亲为外侨或归化公民的人不得参加选举,碾米厂必须雇佣一半的泰国工人。这些政策对阻止华人的同化率下降起到一定作用,但由于这些措施引起华侨的对抗情绪,同化的速度并不令泰国当局满意。
1932年泰国实行君主立宪制后,新政府注意发展民族经济,对外国资本采取一些限制措施。同时也开始认真执行拉玛六世皇的华人同化政策,从各个方面对华侨加强管制。政府采取了一些限制性措施,如对华人企业征收高额所得税,并呼吁泰人从商,扶植泰人公司(当时泰国有文化的人不愿经商,愿意经商的人又无经验)。1933年政府修改《移民法》,限制中国移民入境,以切断华人来源的做法,促进了华人的同化进程。并对拉玛六世皇制定的《民立学校条例》、《强迫教育实施条例》分别进行修订,并加强措施坚决推行,封闭华人学校。
泰国政府认为,通过同化政策把华人变成泰人,是限制华侨经济力量发展的最有效办法,这样几十年或上百年后,华侨经济就变成了泰人经济,就可以削弱华侨经济力量和加强泰人的经济力量。但泰国许多有识之士认为,压迫华人对于泰国的经济文化发展不利,因而政府1936-1938年期间逐渐改善了与华人的关系。
1939年披汶?颂堪军人政府执政后,一反前政府对华人的同化政策和限制方针,采取公开排华和挤压的政策,在政治、经济和文化各个领域对华侨进行严厉镇压。政治上用狭隘的民族主义推行泰化运动和"大泰族主义",镇压华侨的一切抗日组织和活动,逮捕大批华人,并将数千华人驱逐出境,公布"划定地区禁止外侨居留法令",不允许华人华侨在某一地区居住。经济上推行泰化政策,建立国营经济,把华侨经营的中小企业合并到国营企业之中,大搞行业垄断,颁布了为泰人保留的职业条例,排斥在工厂和某些行业工作的华工,企图用泰人来取代华人的经济地位。文化上极力摧残中华文化,扼杀华文教育和封闭华文报纸,借口民校违反有关条例,5个月内封闭了285所华校,最后全国只剩两所华校,1940年泰国原有的10家华文报纸只剩下一家。
1944年披汶内阁垮台后,由抗日的"自由泰"组织执政,宣布撤消披汶政府所推行的各项排华措施,泰国的华人华侨政策才回到正常轨道上来。战后,泰国新政府对外实行和平外交方针,对华侨采取较为宽容的政策。1946年泰国与中国的国民党政府正式建交,签定《中暹友好条约》,华侨受到极大鼓舞。华文教育重新兴起,华校数目增加到500多所,华文报刊也享受充分自由,华侨入境也无节制。1946-1947年,大约有17万华人进入泰国,使华人的同化率降到最低点。
1947年11月,披汶在美国的支持下发动政变,翌年4月第二次执政,重演反共排华闹剧。他加紧对华侨的迫害,拘捕华侨领袖数万名;对华侨子女强迫进行泰文教育,加强对华校的控制,使全国华校比全盛时期减少三分之一,中学全部停办;限制中国人移居泰国,逐年减少允许入境华侨人数;恢复对泰国人的《职业保留条例》,提出"泰国是泰人的国家"等极端民族主义口号;限制华侨及其子女参政,规定父亲为外侨而在泰国出生的人,只有接受泰文教育到高中三年级,或在政府部门工作至少5年者,才有选举权;政治机构的候选人,其父亲必须是泰人,增加申请归化的难度和费用等。但他鉴于上次执政时实施的"经济泰化"政策失败的经验教训,重视泰华工商界在经济泰化中的作用,促使华人领袖与政府高级官员开展经济合作,导致部分华人经济与泰国官僚资本相结合。
50年代初期,由于国际局势的发展变化以及中国的国际影响提高,泰国的华人政策发生了重大转变,从压制和阻止同化转变为友好和鼓励同化。这一阶段,泰国政府奉劝华侨及其子女加入泰籍,修改兵役法允许华侨子女服役,废除父为外侨的泰国公民不能获得土地权的特殊法令,减少外侨的登记费和归化费,允许父为外侨的泰籍公民参加议会选举等。但在华文教育上继续推行限制政策。1957年亲美的陆军总司令沙立元帅上台,对中国采取遏止政策,禁止泰中来往,两国关系从此中断了14年,泰国的华人和华侨继续受到排斥和歧视。
1975年7月1日泰中建交后,泰国政府进一步放宽华人入籍条件。80年代以来,泰国政府为了解决泰共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更加民主化的政策,华人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得到了与原住民同等的权利。这一时期进入泰国的华人很少,原有的华侨为了更快地融入当地社会,愿意淡化自己的华裔身份,改入泰籍和改用泰人姓名的逐年增多,因而使泰国华人的同化率又大大加快。
泰国政府对华人的同化政策是卓有成效的,泰国华人同化于当地位会的程度在东南亚国家中最高,目前泰国已不存在华人问题。泰国政府在各个时期对华人采取的同化政策,使战后泰国华人无论是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思想意识、生活方式等各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变化。
(1)绝大部分华侨华人已经归化泰籍。由于生于当地的第二代以后的华人根据泰国法律自动取得泰国国籍,第一代华侨加入泰国国籍的人数越来越多。1949年以后,中国移民大大减少,因此已经归化泰国的华人约占华人华侨总数的96%,剩下的华侨仅有26万(90年代初期),而且老化现象严重,50岁以上的占80%。老一代华侨虽对祖国和家乡感情深厚,但已隔绝多年,而他们熟悉泰国的风土人情,在当地子孙繁衍,经济也有了基础,因此不再抱有落叶归根的想法。他们的子孙在泰国出生,从小受佛教文化熏陶以及西方文化影响,泰语流利,融入当地社会较深,对中国的观念淡化,更无回到中国的想法,但他们知道自己是华裔,仍关心中国的命运。
(2)泰华种族混合程度较深。目前,东南亚诸国中华人与当地人所繁衍的混血儿以泰国最多,一般说法是大约有1000多万,而民间猜测有2000多万人。民众种族观念淡化,每次全国大选中,参选的政党林立,但没有政党标举种族旗帜,泰华一家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出现了所谓的"泰华大熔炉"现象,中泰混合型社会成为今日的主流,并有日益发展的趋势。
(3)华裔参政的机会不断增多。第一代华侨被排除在政治事务和权力之外,选举法中明确规定禁止华侨参加政治活动。第二代华侨已有国籍和参政机会,但在大官僚主义的政治环境下,直接参政的机会较少。战后第三、四代受过高等教育或出国留学,有才干的华人在民主制度下通参加竞选、公开考试等方式,陆续进入政府的各个重要部门,早已打破了过去主要由泰人担任政府官员和公务员的现象。1932年以来泰国的33届总理中,约有一半是华裔。近10年来的几任总理,如川?立派、班汉、差瓦立、塔信等均有华裔血统。目前塔信内阁中约有50%以上的人有华裔血统。
(4)华人经济转化为泰国经济。华人经济实力雄厚,50年代披汶政府推行的泰化经济运动,实际收效甚微,但却促成了华侨资本与泰国官僚资本和国家资本的结合,建立了各个行业的垄断组织,开始了泰国的工业化进程。60年代以来,在泰国发展民族工业的过程中,华人以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建立起化工、机械、电器、炼油、运输设备、银行等大企业和金融业。长期以来,华人经济成为泰国经济的主力,推动了泰国经济的发展。由于他们已经归化泰籍,因此经济自然转化为泰国经济,目前华人资本在泰国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重已很小。
(5)中泰文化相互渗透和影响。泰国的华侨华人一般仍过中国的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腊八、祭灶等传统节日,但也重视泰国的泼水节、佛诞节、水灯节等,许多盛大仪式采取泰中结合的方式庆祝。华人普遍有泰国名字,泰语流利,会说中文的已经很少。宗教信仰上华裔也愿意信仰泰人所崇拜的小乘佛教,而开始减少对儒教和大乘佛教的信仰。因此泰国的华人文化已成为一种混合型的文化。
华人与泰国人民的同化过程,既是一种自然的融合,又带有政府疏导和制约的色彩。
首先得益于泰国王室长期推行的华人政策,其特点是:A.以感化为基调,同化为目的。早期王室允许华人从事商业、农业和手工业活动,为他们提供了各种就业和谋生的机会。20世纪30年代以前,在泰国的华人基本享受到了平等的待遇,以及良好的谋生条件和便利,因此许多华商的事业取得成功。另外,泰国王室对华人赐封爵位,使之成为泰国官员,增加了华商的荣誉感,提高了他们的社会地位,以此感化华人,联络泰华感情,增加华人对泰国王室的效忠,以及对王室的归附感。 B.王室对华人是重用而非利用。华商在泰国的贵族阶层和平民阶层之间起到沟通和联络的作用,填补了泰国社会的空缺;华人所具有的各种工艺技术也是泰国社会开发和建设所需要的,因此泰国王室在社会、经济等各个领域都必须重用华人,依靠华人的力量。
其次,泰国的社会性质也很利于民族同化政策的执行。 A.在宗教关系上,泰人信奉小乘佛教,而华人信奉大乘佛教和儒教,这些宗教之间无激烈的矛盾和冲突,两种宗教同属于一种软性宗教意识,具有较大包容性,它与硬性的宗教意识如伊斯兰教是有区别的。所以,泰国的华侨仍可保持自己的宗教信仰,而不至于同泰人的宗教信仰发生矛盾冲突。另外,泰国的佛教训导人们不得歧视、憎恶信奉其他宗教的民族,也对泰人与华人的和睦相处起到了重要影响。B.泰国没有沦为西方国家的殖民地,华人直接处于泰国王室的统治之下,双方关系比较融洽;华人的人数较少,不对泰族构成威胁,因此泰人对华人不存在仇视心理。C.华人与泰人在外形上虽有差别,但比起其他地区的人种差别要小得多。因此泰华民间关系很好,军政府独裁统治时期虽两度排华,但都无群众基础,泰国民间从未发生过大的民族冲突。
(四)南部伊斯兰分离运动及政府对策
泰国最南部与马来西亚接壤的北大年、也拉、陶公、宋卡、沙敦五府历史上曾是一个独立、富裕的小国,叫北大年(Pattani)。它坐落于西方和远东国家航程必经的交叉点,早在18世纪就成为重要的商业港口,尤其是新加坡港未设立之前,北大年一直是印度和中国人在亚洲地区最重要的经贸点之一。目前该地区也对泰国经济贡献颇大,每年赚取泰国外汇总收入的35%。
1786年,暹罗宣布曼谷为首都后,担心北大年地区被划进马来亚的范围,先后5次向北大年宣战,引起当地人民奋勇抵抗,结果这5场战争延续了46年,直到1832年暹罗才征服了北大年,从此它按战败国惯例每年向暹罗进贡。1902年暹罗正式宣布北大年为其领土的一部分,废除了北大年每年必须进贡的礼节,让当地人与暹罗人享有同样的待遇和地位,并把该地区划分为5个府。
北大年人在刚被泰国征服的70多年中,度过了他们历史上最黑暗的日子,许多被发现存有异心的人被关进监狱或处决。1902年北大年被正式划入暹罗版图后,泰国政府对当地人开始采取同化政策,而一些马来人不接受同化,不断为北大年解放和脱离暹罗的统治而斗争。20世纪40年代,北大年王子敦马末马尤汀领导当地人民继续与泰军对抗,并求助于当时在东南亚作战的英国军队,希望他们帮助北大年独立,但盟军打了胜仗后却没有兑现诺言。1948年北大年王子以"伟大的马来人运动"的名义向联合国提出最后的求助,也没有获得支持。
泰国军政府1948年—1957年执政期间,对南部穆斯林采取同化加歧视的政策,激化了当地人与中央政府的矛盾。军政府不准他们用马来语交谈,查封伊斯兰教学校,摧毁许多具有伊斯兰教特征的建筑物和历史古迹,强迫他们穿泰服,更换泰人姓名将更多的泰北居民迁移到北大年,当地宋卡大学录取的马来人学生不到10%。政府还在当地大建佛像、佛塔和佛庙,规定学校里必须开设有关佛教伦理道德的课。军政府首领矢言一定要在25年间把北大年人完全"泰化"。
由于泰国政府在对南部穆斯林进行同化的同时,忽略了改善他们的生活待遇,也没有协助南部发展经济,因而使穆斯林感到受到不公平待遇,并产生强烈怨恨,纷纷走进与泰国政府对抗的行列,许多伊斯兰教分离主义组织应运而生。1948年陶公府的巴磋和玲吉县发生暴乱不久,争取民族自治或独立的"北大年国民解放阵线"(Barisan National Pembebasan Pattani,简称BNPP)宣告成立。1960年,一批人从BNPP中分裂出来,组成"北大年马来民族革命阵线"(Barisan Rivolusi National Melayu Pattani,简称BRN)。1962年,"北大年联合解放组织"(Pattani United Liberation Organization,简称PULO)成立,宣布其目标是"从泰国当政者的压迫下解放北大年马来人,让北大年成为一个独立的伊斯兰教共和国"。
1.伊斯兰分离主义运动
在泰国南部的伊斯兰教分离组织中,以"北大年联合解放组织"的力量和影响最大。它成立了流亡政府,设立了公共关系、教育、工业、国防、内政等9个部,有22名内阁成员,总统叫敦库比罗(Tunku Biro),80年代末仍在国外。该组织还建立了一支武装力量,叫"北大年共和国解放武装部队",指挥部设在陶公、北大年和也拉三府交界的布多山上。据泰国官方透露,80年代末这支武装约有200多人,拥有先进的武器和交通工具,并且在布多山区建立了一座用马来语方言广播的秘密短波电台。他们称自己斗争的目的是要把陶公、也拉、北大年分裂出去。
伊斯兰教分离组织在泰国南部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当地大多数穆斯林居民仇视和排挤佛教徒,一贯主张将泰南三府从泰国分裂出去,支持伊斯兰教分离势力与政府对抗。他们大多数人讲马来语,许多家庭宁可自己出钱,也要把孩子送到私立的伊斯兰教学校读书,而不到免费的公立学校上学。70年代末当地的穆斯林学者曾在民众中进行民意测验,结果会讲马来语、阿拉伯语、信奉伊斯兰教的居民大多数不喜欢泰国而倾向于马来西亚,农村居民中老年人和文化程度低的人更是如此。许多穆斯林曾在巴基斯坦、埃及、科威特和伊拉克留过学。
这些穆斯林组织还得到一些伊斯兰国家的有力支持,东南亚、南亚、中东的一些国家的穆斯林组织都秘密向它提供资金和武器,帮助培训骨干和武装力量。马来西亚的伊斯兰教党和其他穆斯林组织,甚至一些政界要人直接支持泰南穆斯林组织的分裂活动,并为他们提供庇护所。多年来,他们在泰南的密林中与政府军周旋,双方经常发生流血冲突。他们也曾与政府进行过谈判,要求北大年脱离泰国独立,但遭到政府严厉拒绝。
80年代初,泰国政府意识到南部穆斯林的反抗,与当地的贫穷与落后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于是开始改变以往的高压政策,给予穆斯林更大的自治权,帮助当地发展经济和教育,增加马来人的就业机会,允许他们重新穿上马来人服装,并且同意赦免投诚的穆斯林游击队员。泰国政府希望通过南部开发计划和增加当地人的教育和就业机会,把他们融入泰国社会。
同时泰国政府继续加大对伊斯兰叛乱武装的进攻。80年代后期,随着冷战的结束,东南亚国家一些反政府武装纷纷放下武器,活跃于泰马边境的马共游击队也因当地居民生活改善,普遍渴望和平而不再对其提供支持而被迫走出森林,与马泰两国达成和解。此后,泰国军方得以集中全力对付伊斯兰分离分子,致使他们的不少领导人被捕。另外,由于泰政府重视南部发展,使广大民众生活得到改善,而趋向追求和平稳定的生活,不再真心支持伊斯兰教分离主义运动,一些分离组织也萌生归顺之心,以致泰南的伊斯兰分离运动走向没落,影响力逐渐减小。
但一些残存的伊斯兰游击队仍负隅顽抗。十几年来,泰南烽火不断,伊斯兰游击队采取放置炸弹、烧毁学校、搞暗杀等方式与政府对抗,向外界显示其存在,争取国外组织的援助。1993年8月1日,"北大年联合解放组织"一夜之间纵火烧毁了34所学校和政府建筑物,随后的1个月内又接连制造多起暴力事件, 陶公、沙敦、也拉、北大年等地先后发生纵火事件,夺走6条人命。8月22日,一列从曼谷开往马来西亚的火车遭到暴徒用冲锋枪和炸弹袭击,造成1名大学生死亡和9人受伤。据泰国有关部门统计,90年代以来,泰南分离主义组织共制造了30至40起类似的恐怖事件。
2.政府解决伊斯兰分离问题的政策措施
泰国政府对伊斯兰教采取保护的政策。如:国王曾资助将古兰经翻译成为泰文;国王或其代表每年都参加伊斯兰先圣的生日纪念活动;政府为修建清真寺提供资金;在政府部门工作的穆斯林,每年在伊斯兰传统节日都可享受休假,到麦加朝圣还可享受4个月的假期。另外,政府1946年颁布的法律规定,法院在处理涉及穆斯林的民事诉讼时,要有伊斯兰教人士与法官一起参照伊斯兰教法进行审理。在穆斯林聚居区,伊斯兰法是处理居民内部矛盾的法律依据,宗教领袖就是法官。最近政府还批准成立伊斯兰银行,拟拨款4200万株紧急预算促进全国的清真寺的青少年工作。
1989年,泰国政府指示"维护国内安全南部分部指挥部"负责实施南部"新发展计划",目标是解决南部边界地区的安全问题,促进边境地区发展,巩固边防。其内容以社会工作为主,消除政府工作人员与当地民众之间的隔阂,促进民族团结,共同保护当地的人文、自然资源,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解决危害社会的毒品等问题。1996年又将该计划更名为"南部发展计划",并将其工作方针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而不断进行调整。目前政府对南部发展制定了长期计划,使其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相符,强调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加强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共同解决各种社会和经济问题。
"南部发展计划"的工作具体有6个方面1)帮助当地人民修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提供卫生保健及各种服务。(2)加强思想工作,消除当地人民对政府的不信任感;保护当地优良的文化习俗;加强团结,促进当地人民参与合作解决当地问题。(3)发动民众对毒品进行坚决打击,加强宣传和戒毒工作。(4)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改善人民居住条件,进行职业培训,帮助居民从事其他副业、增加收入。(5)开展宣传工作,让当地人民了解政府的政策方针;宣传政府的政绩和各种发展计划的进展情况。(6)加强分析与情报工作,对各种危害社会的问题进行研究,以调整工作计划,同时密切关注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发展计划进程的组织的动态。
参加"南部发展计划"的部门有当地驻军,以及政府实业部、卫生部、农业合作部、教育部、社会福利部、劳工部等在当地的部门,该计划的工作队由军人、医生、农业官员、行政官员等组成,由当地的县长负责。目前该计划正在抓紧进行,2002年政府将向38个重点地区派出工作队。
(五)处理民族分裂问题的经验教训
泰国政府在处理伊斯兰教分离问题上取得一定成效,主要原因是:
(1)帮助穆斯林聚居区发展经济和文化教育。政府对伊斯兰教采取保护政策,吸收穆斯林进入政府工作,南部地区的议员在国会中占相当比例,这些措施增强了广大穆斯林对政府的信任。"南部发展计划"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当地民众的生活水平,促进了当地民族之间的团结,并有效地解决毒品问题,打击伊斯兰教分离势力,巩固边境地区的安全。允许南部穆斯林保留自己的文化教育、风俗习惯,缓和了他们与政府的对立情绪。增加非穆斯林人口的比例,对促进当地人民同化产生一定作用。
(2)加大对伊斯兰教极端势力的军事打击。泰国政府一直没有放弃对南部伊斯兰极端势力的军事围剿。80年代后期,随着冷战的结束,活跃在泰国边界的马共也走出森林与马来西亚政府和谈,使泰军方得以集中全力对付伊斯兰分离主义分子,并逮捕了许多伊斯兰极端势力的领导人,使他们处于群龙无首的状况,组织系统被极大的削弱。1998年泰国政府在马来西亚政府的帮助下,又逮捕了一批伊斯兰极端组织的首领,沉重地打击了伊斯兰极端势力。目前在政府的指示下,泰军队已采取以攻为守的战略,直捣暴力组织的基地。
(3)切断该组织的外部支援,加强与邻国的合作。马来西亚的马来人社会,包括一些著名人物,因血缘上与泰南穆斯林的联系,对北大年联合解放组织表示同情和支持,使泰南分离分子制造恐怖事件后能逃到境外藏匿,令泰国政府十分头痛。后在泰国政府的强烈要求下,1998年马来西亚政府宣布停止对他们的支持和庇护,并将分离主义组织的首脑逮捕并引渡到泰国,警告其他住在马来西亚境内的泰分离主义分子不得进行分离泰国的活动,否则将把他们驱逐出境,有效地禁止了泰国伊斯兰分离分子在马来西亚的活动。
泰国政府在处理伊斯兰教分离问题的不足是:
(1)政府对南部地区的经济投入仍不够充分。政府为泰南制定的经济发展计划有些不切实际,当地政府和民众对计划的制定没有发言权,政府为泰南人民增加就业机会的多项计划都不见成效,当地生活水平与中部其他省份的差距逐渐拉大。近年来伊斯兰教极端势力的活跃,也与金融危机后人民的生活普遍穷困有关。泰国的伊斯兰教学者认为,"当地人民是因为不满政府的忽略,才希望借武装斗争来宣泄,因此政府应继续检讨对南部的政策,否则伊斯兰教分离组织的斗争会继续下去。"
(2)派遣到南部的官员素质不高。当地人民普遍对政府派遣的官员不满,指责他们存在贪污腐化问题,没有严格执行政府的一些法令,中央政府对南部人民的文化信仰缺乏了解,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不协调。他们希望被派到泰南工作的官员通晓当地语言文字。南部各府议员也抱怨,他们提出的各种建议都被当地官员以各种借口加以推挡。
(3)新闻报刊对南部的报道不实。新闻报刊经常把南部描绘成充满暴力的地区,影响了南部的形象,引起当地人民的不满,也影响外商对该地区的投资。
(4)地方教育仍有许多问题。当地民众认为南部的宗教教育没有纳入国家的教育体制,导致他们没有地方学习,当然就找不到体面的工作。他们要求政府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支持宗教课程,发文凭给修完宗教课程的学生以方便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