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勒布农 于 2018-2-23 20:57 编辑
祥龙瑞狮灯酒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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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雁江镇红良村春节舞龙狮活动和壮族灯酒节
农历正月份过灯酒节,是广西环大明山地区壮族人特有的风俗,其历史悠久,影响广泛,集民俗、历史、哲学、宗教、教育、道德于一身,蕴含着很丰富的文化内涵,具有很高的考古价值和现实意义。至今,广西的宾阳、上林、隆安、平果等县,南宁市西乡塘区的坛洛、金陵、那龙等乡镇,这种风俗还保留得相当完整。只是壮族人口众多,分布广泛,各地过灯酒节的日期不一样。
位于西大明山余脉的我县,每年农历正月,壮族同胞们也有过灯酒节的习惯。以雁江镇为例,大多数村屯的灯酒节是每年正月初十开始,正月十五结束,历时六天。只有雁江社区的那坝,红良村的那太(当地土话发音近似那排,拉丁壮文写作“Nazbyaih”)等几个屯例外,初七开始,十五结束,历时九天。东礼、禄龙这两个偏僻的村已经完全绝迹。虽然和宾阳、上林等地日期不一样,但是内容、形式大同小异,无非是借助添丁户挂灯这个事儿,拜神、祭社、祈福,然后喝喝酒、聊聊天、唱唱山歌、看看戏,以达到既能娱神娱人,又能联络亲友感情,融洽邻里关系,加深彼此了解的目的。其中最隆重,最热闹的,仪式保存最完整的非红良村莫属。
(灯酒节开始到结束全过程)华灯初上,
春节期间舞炮狮,是雁江一项很古老的文体活动,民国时期各村屯都有,但是,只有红良村是例外,即既舞炮狮,又舞炮龙。
根据曾经参加过民国时期舞龙狮的老人回忆,当年舞龙狮的中心区域就在今天的红良村洪造屯,也就是今天所谓的“广西打铁第一村”的中心点。每年的活动从初二开始,到初五结束,历时至少四晚。第一晚在本屯,第二晚在四街(即现在雁江社区的富兴、隆靖、仁慈、安宁四条街道),第三晚在汪成(即现在的红良村栏拉、伏塘、栏砖、古磷四屯)、汪梁,第四晚在谭色、定寨、浓沙,也就是今天的福颜村定寨屯。
相传,每到舞龙狮当天的下午四点钟左右,全体人员都按时集中在洪造屯的梁氏宗祠前,在一片欢笑声中吃晚餐。待到酒足饭饱后,排成“一字长蛇阵”,一路上敲锣打鼓点燃鞭炮,浩浩荡荡向目的地出发。相隔五六公里之外,也能听到震耳欲聋的锣鼓声和鞭炮声。
舞炮龙时,用红布包裹住两个圆球(现在一般用兵乓球代替),挂在龙尾部分的两只大腿之间,看起来酷似一对睾丸,本地话叫“raem lungz(即龙的雄性生殖器)”,用来赐给想生男丁的人家。当龙舞到家门时,想在明年“添丁”的主人在家门口点香燃蜡,恭恭敬敬把龙接进中堂,向龙行三拜九扣大礼。舞龙队负责人用剪刀把“raem lungz”剪下,主人接过放到神龛上供奉后,拿出一个利市(方言:里面装有钱款的红色封包)奉给龙,而后鸣炮,把龙送出家外。等到日后添了男丁,到下次舞龙狮时,这家主人不但带着鸡、猪肉等厚礼,专请道公到神社供奉安龙,以报答龙的“赐子之恩”,还要承担起当年全村人舞龙狮和灯酒节的组织工作。
总之,在民国时期,雁江镇红良村春节的舞龙狮活动呈现出如下特点:一是参与人数多,二是延续时间长,三是活动规模大,四是影响深远。
笔者估计,舞炮龙曾经是很多壮族聚居区过灯酒节必不可少的重头戏,雁江镇也不例外,而能传承至今又有一定规模的仅有宾阳、上林等地。我们不妨把上林、宾阳舞炮龙的仪式,和红良村的互相比较一下:
一是节日都是为添丁而设,都是以“灯”为主题;
二是时间段都在每年的农历正月份;
三是都有舞龙的传统,而且都是舞炮龙。由此不难看出,两者的相似度很高,只是某些细节稍有不同。
红良村过灯酒节和舞炮龙虽然时间不同,但是,透过要“raem lungz”这个仪式,不难猜测到舞炮龙和灯酒节必定有某种内在联系,而且分量不轻。说不定在古代,雁江人过灯酒节也有舞炮龙这个项目,到了后来大部分村屯失去传承,只剩下红良村一带。再后来从外地传进来舞炮狮,舞炮狮安排在初一至初五。那么,每年正月初一到初五舞一次炮狮,到正月初十过灯酒节又舞一次炮龙,就成了本地风俗。但是,很多人渐渐觉得要花费很多时间、精力,又要多花一笔经费,有点不合算。但是,舞炮龙的老风俗,舞炮狮的新风俗都有必要传承下去,于是有人想出个折中的办法,把舞炮龙日期移到初一到初五期间,和舞炮狮合并,叫做“舞龙狮”。同时,把原来初十舞炮龙的全部仪式原封不动搬到初一至初五。
当然,笔者不是专家,对舞炮龙、舞炮狮和灯酒节的来源、历史演变不甚了解,本文所有观点,仅是主观猜测,妥当与否,须等待专家的考证结果。
二十多年前1996年春节,在热心人士的倡导下,中断了四十多年的“舞龙狮”活动重新恢复。遗憾的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外来文化和“时尚潮流”的冲击下,“舞龙狮”日趋淡化,目前仅存活于村内的洪造、汪莫、那瓜、汪苏、汪梁几个屯。
笔者认为,红良村农历正月舞炮龙、舞炮狮和过灯酒节的习俗,是一项很重要,很宝贵的文化遗产,是本土壮族文化和外来文化交融的活化石,是隆安县“那文化”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抢救和挖掘这项文化遗产,让它传承下去,已经刻不容缓。把它打造成一个具有地域风格、民族特色的地方节庆,理应尽快提上议事日程。如果将来能入选“伸遗”名录,“雁江镇红良村壮族灯酒节”将成为继宾阳、上林之后入选“非遗”的又一个壮族灯酒节。
近年来,随着调查研究的不断深入,社会各界对雁江镇红良村的春节舞龙狮活动壮族灯酒节越来越关心,要求官方采取措施对其干预,促进其传承和发展的呼声越来越高。有鉴于此,已经有政协委员向县政协办公室递交建议书,建议书里写到:
(一)把“雁江灯酒节”的中心点定为红良村而不是雁江社区,并把“灯酒节”和“舞龙狮”合并起来进行研究。
(二)让专家来实地做田野调查,深入了解其历史渊源、演变,以及现实意义。具体做法是:
1. 走访尚健在的老人,尤其是参加过民国时期舞龙狮的的亲历者,了解灯酒节和舞龙狮程序、传说、掌故,了解道具的结构特征、用料、制作方法,并做文字、音频、视频记录。
2. 翻阅历史记载,结合其他地方类似风俗,作横向纵向考证。
3. 围绕着要“raem lungz”仪式,重点研究考证其是否本土原生生殖崇拜遗风。
(三)由于各地壮族灯酒节多集中在农历正月初十到十五,和汉族元宵节时间有重合之处,又因为两者都是以灯作为载体的节日,加上民族文化、民族历史、乡土历史教育的严重缺失,导致当代上至学者高官,下至底层群众,都错误地把壮族灯酒节和汉族元宵节当成同一个节日。建议研究者应该从实际出发,以尊重事实,尊重历史,尊重民族文化和民族尊严,以有力、有效、完整、丰富的证据链证明,壮族灯酒节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本民族原生节日,和汉族元宵节毫无关联。“雁江镇红良村壮族灯酒节”和上林、宾阳等地的“灯酒节”一样,是壮族原生态文化百花园里的一朵奇葩。
(四)地方政府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技术,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扶持“灯酒节”和“舞龙狮”的良性传承和繁荣发展,把它打造成地方节庆。
(五)等到条件成熟,可以“伸遗”。
笔者据可靠渠道获悉,以上建议已经作为2017年第一季度的“社情民意”信息,由本届政协委员递交到县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