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代的人口增长率
2000年第3期
曹树基(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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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言
在中国人口史的研究中,明清时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这一时期的人口数量及人口增长速度,对于以后中国人口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
何炳棣曾根据《后湖志》中所载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及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人口”数,指出在150年间,北方五省的人口登记数增加了1123万口,即73%;而南方各省,除四川、云南和贵州以外,人口减少了1200万。加上西南各省的增加数,全国总人口才增加了3.3%。何炳棣从一个相当独特的角度解释南北方人口的不同变动趋势。他指出:“由于北方的土壤肥力不如水稻地区,不能指望能负担比它已承担的份额更高的赋税额;而在水稻地区已经逐步地、实际上是不可避免地将人们头上的劳役转移到土地上去。在中国北方,大部分劳役是直接向百姓征发的,因此原有的人口登记制度比南方维持更久。由于这些原因,北方各省的人口自然增长在官方的人口统计数中基本得到了反映。”至于南方,何炳棣认为:“在估量了各种因素之后,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南方的人口在某种程度上似乎以比北方更快的速度增加。”
尽管何炳棣大致以洪武至嘉靖年间北方五省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作为明代的人口增长率,但认为实际的人口增长率可能较这一数值为高。据此,他得出了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的中国人口已经达到1.3-1.5亿的结论。
从何炳棣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几点有益的启示:其一,明代人口确实是增长的,这一增长过程大致到1600年发展到顶点;其二,明代中期南方和北方的人口统计出现了差异,这一差异是地区间赋税制度不同的产物。然而,我们略感不满的则是,仅仅采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及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的两个年份数据对明代人口的增长率作出结论,未免失之轻率,何况何炳棣并未对嘉靖二十一年人口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有效的检验。另外,何炳棣认为南方人口增长速度超过北方的说法未得到任何数据的证明,仅仅是一种假说。
对于这一未经严格验证的结论,大多数学者采取了赞成的态度。如赵冈认为:“绝大多数专家赞成何炳棣的观点,即明朝的人口在洪武二十四年6050万的基础上稳步增长……我们倾向于认为明朝的人口高峰出现在万历十八年(1590年)前后,其总数大致在2亿左右,因为完全没有充分的证据能够否定这样的假设:从洪武二十四年至万历十八年这相对安定的200年间,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不会低于6‰。”对于这一假设,他没有提出任何相应的证据。
帕金斯作了一个区间相当宽泛的估计,其估计值在1.2亿到2亿之间。正因为这一估计区间过于宽泛,其上限值竟然是其下限值的1.67倍。这也就使得这一估计变得没有意义。更何况,帕金斯几乎没有提出任何有关的证据来证明他的观点。
在我看来,要对明代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作出准确的判断,必须对现存的明代历年人口数进行全面分析,并对区域性的人口数据作出恰当的评估。从这些分析和评估中,我们或许可以发现一些有益的数据,并据此对明代的人口增长率作出合理的估计。
二、 北方人口的增长:河南与山东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明代人口的变动,分区研究显得比整体研究更为重要。由于洪武以后南方的大部分地区缺乏合乎标准的人口统计,我们的讨论主要以北方为重点展开。
1河南
兹将明代四个年份的河南分府人口数,列于表1。
表1 洪武、永乐、成化、嘉靖时期河南分府人口
资料来源:成化《河南总志》卷三至卷十一;康熙《河南通志》卷十一。
说明:嘉靖三十一年开封府人口中含已划出的归德府人口。在《中国移民史》第五卷《明时期》(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中,我曾引用嘉靖《河南通志》卷九中分府户口数。这批数据遗失,该志在上海不可复查,故用嘉靖三十一年数据代替。
康熙《河南通志》卷十一还记载了正德十六年(1521年)河南口数为512万,在嘉靖《河南通志》卷九的记载中,还有嘉靖二十一年的口数509万。《明史·地理志》记载弘治四年(1491年)河南口数为436.5万。由此可见,正德以后,河南册载户口数开始下降。这与实际的人口变动是不相符合的。何炳棣将嘉靖年间的口数与洪武时期的人口数进行比较,显然是不合适的。
永乐十年河南户均7.4口,成化十八年户均8.9口。这两年的户均口数较洪武二十四年的户均6.9口增加了许多,并且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当然,洪武以后河南户口统计数出现的较大缺漏,不仅指户数的偏低,而且指口数的漏记。在成化十八年的数据中, 汝州男女口数不详,其余七府男女性别比达到181。显然,女口被严重低估。以110作为标准的人口性别比作为推算的依据,成化十八年的河南人口可以达到586万。
由于我们至今未获任河洪武二十四年河南地区人口性别比资料,只能对这一问题作一推测,根据北平、山西、山东等地的情况看,一个地区的户均人口越多,人口的性别比也就越高。因此,以洪武年间河南布政司户均6.9口的规模可推测其人口性别比大致为130。如是,洪武二十四年河南实际人口应为277万,至成化十八年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8.3‰。
以在籍人口数计算,河南人口从洪武二十四年的257万发展到永乐年间的269万,年平均增长率为2.3‰;从永乐至成化,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8.2‰。据此可见永乐人口数不合理。如果认为永乐年间人口数中也存在对女性人口的漏记,且漏记的比例比成化年间略低,那么,调整后的永乐年间人口数约为310万左右。如此,从洪武至永乐以及从永乐至成化的两个时期中,实际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9.4‰和8.3‰。
这一数据暗含这样一个事实,即成化十八年的河南人口数是对全省人口进行普查的结果。根据《中国移民史》第5卷《明时期》第九章中所述,这一次人口普查可能与原杰对流民的清查及安置有关。也就是说,在原杰大规模清理流民户籍的同时,河南省的户口清查也同时或在稍后时间里举行,只是对于女性的统计比以前更有所忽视。对分府数据的讨论更可以证明这一点。
开封府 永乐十年开封府的人口少于洪武二十四年是不正常的。“靖难之役”对河南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任何登记人口的减少,都可视作人口调查或统计制度的弊端。究其原因,可能是对女口的漏记,但漏记的比例无从得知。因而无法复原这一时期真实的人口。撇开永乐年间的数字不计,从洪武二十四年至成化十八年,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为6‰。
由于有了成化年间分性别人口数,所以我们对这一结果颇有怀疑。成化十八年,开封府的人口性别比高达187。如果以110作为正常的性别比,成化十八年开封府的人口将是253万。同样,据河南全省例,将洪武二十四年开封府人口作一调整,从洪武至成化年间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约为7.9‰。
明代中期开封府的流民问题,主要发生于东南部的陈州一带,他们大都是洪武时期迁入者的后裔,因为长期未获当地户籍,被视作流民。陈州一带流民的数量虽然不是很多,但是,为整饬流民而进行的户口清查,则可能对这一地区自明代初年流入且未入籍的人口进行全面整顿,编入户籍。因此,这一偏高的人口增长率应包括对流民户籍的清理。
河南府 在成化年间整饬流民的运动中,河南府与之毫不相干。所以,以在籍人口计算,成化年间河南府的人口数较低,从洪武至此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只有3.7‰。由于成化年间该府的人口性别比也高达171,将其调整为110,就有人口89万,依上例将洪武二十四年人口也调整至55万,洪武至成化年间实际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5.3‰。
彰德府 彰德府永乐年间的在籍人口超过了洪武时期。从洪武二十四年至永乐十年,彰德府在籍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为4.2‰。如果永乐年间对女口的漏记稍多于洪武时期,则人口的增长率还会有所提高。
弘治年间,彰德府在籍人口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永乐至此在籍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高达11.5‰。彰德府并非永乐移民区,也不是明代中期的流民活动区,其人口数为何得以大幅增加,难以理解。据康熙《河南通志》,正德十六年该府口数为34.9万,从成化至此口的年平均增长率为仅为2.2‰。这一较低的数值意味着成化年间的数值是高估的。按照6‰的年均增长率回溯,成化十八年彰德府的在籍人口只有27.6万。而从永乐十年至成化十八年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9.3‰;从洪武二十四年至成化十八年则为8.1‰。尽管这一增长率仍比同时期的其他地区为高,但还是能够接受的。
卫辉府 永乐十年卫辉府口数是洪武二十四年的1.6倍,在籍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23.2‰的高水平。而从永乐至成化,在籍人口年平均增长率却猛降至3.2‰,令人怀疑永乐数据有所高估。从洪武二十四年至弘治十八年,卫辉府在籍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为7.8‰,符合同时期北方地区人口的增长水平。成化年间卫辉府的人口性别比为152,低于上述河南各府的同一值。调整后的结果,成化年间卫辉府的实际人口约为23万。
怀庆府 从洪武二十四年至永乐十年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高达17‰,从永乐十年至成化十八年则降为6.1‰。由于后一阶段人口增长率与同期邻府相似,我怀疑洪武二十四年怀庆府的人口数则可能是低估的。以6‰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进行调整,洪武二十四年怀庆府的人口数约为24.7万。一般说来,洪武年间的人口数都是准确的,但不能排除出现例外的可能性。更何况对于一些地区来说,对女性人口的漏记或对每户人口的理解出现偏差都可能导致人口数的大量低估。
南阳府 由于永乐年间的在籍人口少于洪武,我们不予讨论。至成化十八年,南阳府的在籍人口达到了32.2万,洪武以来的年平均增长率高达11.3‰。最令人吃惊的还是成化人口的性别比,在32万人口中,竟然只有9万多女口,性别比高达246。
南阳府成化年间安置流民的重点地区,与汝宁合计,成化十二年(1476年)附籍流民多达60384户。流民人口中女性少于男性,似乎可以作为一个解释。然而,明代中期的荆襄地区的流民,大都是洪武、永乐以来的迁入者,他们在此定居多年,娶妻生子,繁衍后代。至成化年间,生活于此者都是当年移民的后裔。对于这批所谓的“流民”来说,他们的男女性别比应是大体平衡的。只有那些明代中期的流入者,才是以单身为主的。然而,根据我们对于这次流民安置的认识,流入未久且未置有田产庐墓者,一般不予安置。所以,南阳府人口的女性人口奇少仍是不正常的。依上例进行调整,南阳府的人口应当达到43.5万。
成化十二年南阳、汝宁两府安置的6万户流民,绝大部分都应安置在南阳。以这批流民人口的90%居于南阳府计,若其户均4.5口,就有人口24万余。如此,成化十八年南阳府的非移民人口就有19万左右。从洪武至此的土著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仅为5.3‰。
汝宁府 从洪武二十四年至永乐十年,汝宁府在籍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为6.3‰。而从永乐至成化,人口年平均增长率竟高达10.9‰。这一增长率和南阳府同一时期的人口增长率相同,不应视作巧合。
洪武时期,移民已经进入了汝宁府北部的西平和汝阳等县,明代中期,移民继续迁入,但明代中后期迁入者明显要少于明代初年。又据《明史·地理志》,成化十一年四月析固始县地置商城县,就是人口增加的结果。又如信阳,洪武初为州,洪武十年降为县,至成化十一年九月复升为州。原杰于成化十二年前往荆襄招抚流民,这一年并设郧阳府和其他一批新县,而商城县和信阳州的设立却发生在这一年之前,说明这一带安置的流民并不包括在原杰报告之中。也说明这时安置的流民并不是明代中期的闹事者。因此,原杰报告所称的流民安置,对于汝宁府而言,仅仅是这整个地区安置流民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说,汝宁府的流民安置大部分是在成化十二年之前完成的。
汝州 从洪武二十四年至成化十八年,汝州在籍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为7.4‰。康熙《河南通志》记载弘治十五年(1502年)汝州人口为30万人,从成化十八年至此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8.6‰。从弘治至嘉靖的在籍人口年均增长仅有2.3‰,是统计口径出现偏差所致。
正德《汝州志》卷一记载:本州分四乡,在城、东关及官庄保等十一保,“俱迁民散处”;鲁山县来安里等二十一里,“俱迁民散处”。这表明流民人口众多。成化十二年为安置流民,析汝州地设伊阳县,编户31里,其中可能还有土著。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一年,即成化十一年间,曾析汝州地置宝丰县,可能也与安置流民有关。短短两年时间里,这一弹丸之地竟设置两个新县,可见无籍人口之众多。也可证明《中国移民史》第5卷所指出的,汝州的流民大都是明代初年迁入者的后裔。所以,部分汝州流民的安置,不在原杰工作的范围之内。
小结 由于明代中叶河南省北部和南部安置移民的数量不同,成化及其前后对流民的清理也就必然影响各地的人口数。因此,我们分南北方两部分来讨论其人口的增长。所采用的数据为上文已修正过的数据。
河南南部可分为汝州、南阳和汝宁三州、府,余为河南北部。洪武二十四年南、北方人口分别为45万和229万,成化十八年南部人口约为125万,北部人口约为458万。从洪武二十四年至此,南部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11.3‰,北部为7.6‰。南部人口增长的速度明显高于北部。
康熙《河南通志》卷十一记载嘉靖三十一年河南人口总数为503万,当然是不准确的。我们将这一时期的河南同样分为南北两个部分,用未修正过的成化十八年在籍人口与嘉靖三十一年在籍人口进行比较,结果是,从成化十八年至嘉靖三十一年,南部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2.9‰,北部的为0.1‰。这一现象给我们另一启示,即在成化年间清理流民的工作结束以后,北部因无流民可言,故人口数字大致无变化。弘治以后,南部仍在进行清理流民的工作,人口的增长实际可看作是流民人口的增长。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明代永乐、成化年间,河南布政司的人口统计与洪武时期是同口径的,只是对女性人口的忽视甚于以前。另外,由于明代初年外地流入河南的流民在成化年间大量入籍,故成化年间的人口增加实际上含有流民入籍的因素。成化以后,人口统计的内容发生了变化,政府更多地注意纳税者而忽略一般的人口,使统计人口与真实人口之间的差距拉大。如果排除流民入籍的因素,则可以河南北部的人口增长速度当作全省人口自然增长速度,从洪武二十四年至明代中叶,河南人口的年平均自然增长率大约为7.6‰。
河南的例子意味着,何炳棣以《后湖志》中记载的嘉靖人口数与洪武时期的人口数进行比较的方法,根本上就是错误的。
2山东
兹根据嘉靖《山东通志》卷八《户口》的记载,将明代山东人口的变化列于表2。
表2 明代山东的户口变动
资料来源:赵官《后湖志》,嘉靖《山东通志》卷8《户口》。
说明:嘉靖五年()中的数据系分府户口数累加所得。
在明代山东人口数据中,从洪武二十四年至弘治五年,口的年平均增长率仅有2.6‰,与正常的速度不符。从弘治五年至正德七年,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6‰,与北平布政司同时期的人口增长速度相同。造成洪武二十四年以后一个世纪中的人口增长率偏低的原因,是登州、莱州二府人口的大量减少造成的。嘉靖《山东通志》卷8有关嘉靖五年的分府户口记载使我们认清了这一点。详见表3。
表3 嘉靖五年(1526年)山东分府户口
资料来源:嘉靖十二年《山东通志》卷八《户口》。
兹根据表2及表3中的数据,对明代中期山东各府的人口变动叙述如下。
登州府和莱州府在《中国人口史》第四卷的第四章中,我已经证明,洪武二十四年莱州府的在籍人口为76万,登州府的在籍人口为73万。至嘉靖五年,登州府在籍人口减少了39%,莱州府在籍人口仅增加了16%。可以想象,嘉靖以前,莱州府的在籍人口也可能少于洪武年间。
从明代中期人的描述来看,当时登州、莱州人口的锐减确实是相当明显的。弘治年间,登、莱地区的土地抛荒和人口外流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何瑭描述道:“凤阳、徐、山东登、莱等处,荒田弥望……久荒之处,人稀地僻,新集之民,既无室庐可居,又无亲戚可依,又无农具种子可用……。”至于沿海地带,按照王世贞的说法,“倭诚可忧,忧不在山东也,青、登、莱,沿海也,皆瘠卤,数十里,无人烟,不足中倭欲也”。人口稀少到了对倭寇没有吸引力的地步。在《中国移民史》第五卷《明时期》中,作者推测登州、莱州二府人口的减少,主要是当地居民越海迁入辽东半岛所致。以今日观点看,当地人口的减少可能与该地发生的大规模传染病流行有关。
沿海地区耕地不足,卫所战士由是到内地屯垦。如正统元年十二月丁丑,“命山东靖海、成山、威海、百尺、宁津、浔山六卫所军余俱寄籍文登县佃耕民田。从知县祝协请也”。文登县知县请求卫所军人前所本县佃耕民田,说明此时县中民人逃亡已经非常严重。又如正统五年三月乙巳,“巡按山东监察御史徐璟奏,会同山东都司勘得靖海卫系备倭处所,其屯田皆在莱阳等县,离卫二百余里。先因倭寇登岸,取回屯军守城,田地至今空闲。乞令屯军移去耕种,子粒于本卫仓上纳,则屯守两无相妨,允为便宜。从之”。靖海卫的屯田竟然设在离卫200余里远的莱阳,不能不说登州府的民籍人口损耗已经十分严重了。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我认为嘉靖年间登州府、莱州府的人口数据可能是准确的。
青州府 仔细分析,嘉靖五年山东人口的减少并不完全是人口调查制度变化的结果,部分是统计数字的差错所致。如表3中嘉靖五年青州府的户口数竟然与洪武二十四年青州府的户口数完全相同。嘉靖四十四年《青州府志》卷七《户口》记载了嘉靖三十一年青州府的户口数,其户数为209132,其口数为1527600。这一户口数仅比洪武年间的户口数略少。从分县户口数分析,除寿光、日照两县户口差异较大外,其他各县户口均有增有减,变化不大。嘉靖三十一年寿光县人口是洪武人口的一倍有余,原因在于洪武时期寿光人口是低估的:洪武时期青州府平均每户约为8人,而寿光仅为3人。日照人口则从洪武年间的近13万降至6.6万。在我看来,如果嘉靖三十一年的青州府的人口数是真实的,则除日照、诸城外,其他各县人口应有较大幅度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