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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或废除书面家庭作业 四年级前拟取消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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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3 18:04:0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小学或废除书面家庭作业 四年级前拟取消统一考试

2013年08月23日   浙江在线·教育频道  http: //edu.zjol.com.cn

  昨日,教育部针对其拟定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正式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规定》提出小学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均衡编班等十项措施,真正把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减下来。
  针对社会关心的家庭作业问题,《规定》要求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但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学校要积极与家长、社会资源单位联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安排学生参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社会设施,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手工劳动、农业劳动。小学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
  《规定》提出均衡编班制,要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目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编班过程要邀请家长、社区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接受各方监督。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从“零起点”开展教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
  《规定》还提出要全面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多用鼓励性评语,激励学生成长。教辅材料购买遵循“一科一辅”和家长自愿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准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学校和教师不得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公办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
  《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8月29日。
   -市民提建议途径和方式
  电子邮件:xiaoguanchu@moe.edu.cn
  自动传真:010-66097346,010-66097809
  邮信地址:北京(100816),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学校管理处
   -各方观点
  家长:
  适量布置作业
  培养学习习惯
  《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布后,记者在第一时间采访了部分小学负责人和家长。家长普遍认为,以随机方式对学生、教师进行编班是值得提倡的,更有利于教育的公平。学校真的做到“零起点”教学,可以避免孩子因为没有提前学习而被落下。对于小学阶段不留家庭作业,有家长认为小学阶段也是学习习惯养成的重要阶段,如果完全没有书面作业,可能会影响习惯的养成,希望可以给孩子布置适量的书面作业。
  校长:
  不留书面作业
  挑战教师能力
  一位小学校长告诉记者,《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的出发点是值得提倡的,其中不少规定内容也是学校应当特别注意的。但完全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就要求教师要最大程度地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这对教师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此外,可能也有家长会因为学校不留书面作业而自行盲目给孩子“加量”,导致学生不仅没有减负,反而还会多做许多并不科学的作业。(记者王璐)

来源: 北京晨报  作者:  编辑: 原野

转自 浙江教育新闻网 http://edu.zjol.com.cn/05edu/system/2013/08/23/0195536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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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3 18:12:28 |只看该作者
2013年8月21日征求意见稿―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


2013年08月22日 08:13:07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

一、阳光入学。各地要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招生不依据任何证书和考级证明。实行信息公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每所小学和初中的招生计划、范围、程序、时间和结果,积极推行统一的网上报名招生。

二、均衡编班。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目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编班过程要邀请家长、社区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接受各方监督。

三、“零起点”教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从“零起点”开展教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

四、不留作业。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积极与家长、社会资源单位联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安排学生参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社会设施,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手工劳动、农业劳动。

五、规范考试。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

六、等级评价。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多用鼓励性评语,激励学生成长。全面取消百分制,避免分分计较。

七、一科一辅。教辅材料购买遵循“一科一辅”和家长自愿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准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八、严禁违规补课。学校和教师不得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公办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

九、每天锻炼1小时。按照国家课程方案上好体育课。安排好课间操、眼保健操或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体育锻炼时间。

十、强化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减负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每学期公布督导报告。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加重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2013年08月22日 18 版)

此稿件为延展阅读内容,稿件来源为: 人民网。新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

转自 新华网教育 http://news.xinhuanet.com/yzyd/edu/20130822/c_117041681.htm?prolongatio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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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3 18:19:31 |只看该作者
《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启事
教育部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 ... /201308/156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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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3 20:37:35 |只看该作者
“学校和教师不得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公办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关键在这个。制定严厉的处罚措施,比如发现老师在外面以某些名义变相补课,举报者有比较大额的奖励,而对老师直接待岗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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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4 18:26:12 |只看该作者
只当废纸看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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