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执行长在2012-11-26 14:42:14的发言:中国网8月10日讯(通讯员 易娈 侯海丽报道)8月9日上午,一对80后夫妻在柳江县法院法官用方言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好合好散,达成了离婚协议。值得一提的是,法官针对当事人用壮话与人交流的情况,便改用壮语审理了本案。
原告女方覃某与被告男方韦某均为80后,因双方生活习惯不同以及性格不合,覃某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在庭审过程中,细心的蓝法官发现韦某说话迟疑,且表达语序凌乱。经了解,法官得知,原来韦某一家从外地搬到柳州居住生活。韦某到柳州以后才认识覃某的,两人婚后也在柳州居住生活。由于韦某性格比较内向,而且跟外面接触也比较少,他现在仍然没有学会柳州话,平时他都是用壮话与人交流。为有利于庭审顺利进行,对壮语十分熟悉的蓝法官灵机一动,当场决定改用壮语审理本案。法官依法用壮语进行开庭审理,韦某听明白了法官的发问,他也能够在法庭上用语言清楚地表达自己的答辩意见。
在探明原告与被告的矛盾所在之后,法官尽力做双方调解和好的思想工作,但覃某没有继续和韦某共同生活的意愿,韦某也表示尊重覃某的意见,好合好散,同意和覃某离婚。
法官虽然没有调解和好这对80后的小夫妻,但他们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能够相互理解,在友好的氛围中协议离婚。本案得以顺利调解结案,有赖于法官因地制宜,灵活运用群众熟悉的语言来处理个案。这不仅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利,而且达到了良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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