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巡礼⑦
壮族歌圩如何留住青年一代
广西日报 2008-09-18 ■ 本报记者/蒋 林
在壮乡,民歌无处不在。妊娠时胎教唱“怀胎歌”,出生时接生婆唱“接生歌”,满月有“满月歌”,外婆送背带时唱的是“背带歌”,成人后唱“情歌”,年老了有“敬老歌”,离开人世有“送葬歌”……优美的民歌流淌在人们的生活中,伴随着勤劳的壮乡人民走过一生。
在民间,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在很久以前,有一年,天旱得厉害,眼看禾苗就要枯死了,村里人非常着急,可又无计可施,只好敲锣打鼓去河边求天拜地,希望上天保佑,快点下雨,以解救民众苦难。很巧,这几天果然下雨了。这一年,他们获得了从没有过的好收成。为感谢上天的恩赐,人们便在正月初一至初三,杀猪宰牛,大摆酒席,同时还举行舞狮活动,一边舞,一边唱。开始时,是唱些感谢上天的话,后来,青年男女便唱到爱情上来了。男的唱完女的唱,互问互答非常热闹。以后,每年正月,都举行这样的活动来庆贺丰收和歌唱爱情,这些日子,就成为歌圩了。
传统歌圩濒危的三种形态
歌圩,壮语的意思是“野外水边和坡地上的集市”,是壮族地区人民在特定时间、地点举行的以对歌为主体的节日性聚会。歌圩是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壮族人民居住的地区,基本上都有传统的歌圩,据了解,我区共有40个县、市有歌圩,有近700个歌圩点,大部分分布在桂西左右江和红水河流域的河池、百色、南宁地区。
每逢歌圩日,壮乡男女老少都会穿上节日的盛装,唱山歌、抛绣球、舞龙狮、品小吃……通常传统的大型歌圩举行前都先行祭拜仪式,有祭拜刘三姐、布洛陀、花婆等。壮族歌圩上对歌的热闹场面更是让人大开眼界,山坡上、草地间都被歌者围得水泄不通,你方唱罢我登场,各地各具特色的山歌轮番亮相,歌声此起彼伏。
然而,随着社会传承的多样化,如今歌圩不再成为人们学知识的重要场所。由于失去了对年轻人的诱惑力,歌圩变得后继无人,因而歌圩便渐渐地处于濒危状态。当前我区传统歌圩处于如下几种状态:一是无圩无歌,这些地方大多交通不便,远离经济活动中心区域,即使开展活动,参加者也是寥寥无几,屈指可数,形同虚设,于是自然消失;二是有圩无歌,这往往是在经济活动的中心区域,参加歌圩者从事的大多是与歌唱无关的事,成为名副其实的哑巴歌圩;三是有圩有歌,但主办者往往以歌赛的形式带动群众性的聚唱活动,如靖西县新圩乡歌圩和大道乡歌圩,与传统的全民性参与有了很大的不同,主体不再是全体参会人员,而是一部分人。
广西文联副主席、广西民协主席韦苏文说,现在我区歌圩的数量锐减。以靖西为例,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该县尚保留56个歌圩点,但现在能较好保留的不到10个,参加歌圩活动的人日趋减少。目前广西有33个县(自治县、市)有歌圩活动,歌圩场点大约只有200多个,而且场点的规模了变得越来越小,鲜见过去上千甚至上万人规模的歌圩场面。
歌圩的“作用”日渐式微
为何歌圩会面临濒危的困境?一些有识之士认为,随着汉文化的普及和汉语言的教育,加之升学考试生、就业等更是以汉语作为考量的标准,歌圩对于青年一代来说已成为可有可无的东西。在青年一代的眼中,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增加自己的才干,才是最重要的。在他们看来,只有学好汉语知识和英语知识,才能求得生存与发展的空间,虽然“歌”也是一种知识,一种智慧,但更多地限于娱乐、消遣。于是年轻人对山歌的热情变得淡漠,歌圩活动的主角由年轻人变为了中老年人。以靖西大道歌圩为例,在参加通宵聚唱的四五百人中,二三十岁的年轻人不到十分之一,而且几乎全是男性。
过去歌圩是年轻人择偶婚配的主要场所,对歌则是认识、交往的媒介,不会唱歌或唱得不好都很难在歌圩上得到异性的青睐。但如今,通过歌圩来交朋友,寻找意中人的现象已不太常见。没有歌,人们一样可交际,可婚恋。随着现代化的到来,人们视野的开阔,姑娘们也不会听你几句山歌就跟你走,那种“竹鞭打水浪飞飞,我俩结交不用媒,哥有情来妹有意,唱支山歌带妹回”之情景早已成为昨天的回忆。
过去,歌圩场上稍微识字的人几乎每人手都会有一本书或数本用古壮字抄写的歌书。后来这些歌书被当作封资修的产物被焚毁。上世纪80年代初虽有些人凭记忆写了一些歌书,有些人则从仅存下来的一些歌书那儿进行抄写,但这些歌书不论是种类还是数量都比以前少得多。不少经典之作,在民间难找到,即使找到,也已残缺不全,使得人们没歌可唱。更不可思议的是,许多作为学歌、唱歌、编歌、提升歌唱技艺的山歌传习馆已不复存在,歌圩场地破坏严重,有的歌圩场地已变作其他用途,有的面目全非,歌棚歌台已荡然无存,歌圩所祭的神台、神像等被捣毁。
歌圩作为壮民族与周边民族共有的文化,也是人类重要的文化遗产之一,它的中断或失去,无疑是壮民族的遗憾。失去了固有的歌圩,无异于失去了壮民族文化的特征。由于许多优秀的歌手逐渐逝去,山歌慢慢地从全民性的文化成为少数人的“专利”。歌圩濒危的结果是民族文化传承的断裂,许多优秀的作品消失在茫茫的旷野间,许多重大歌圩的传统程序和仪式不再被人知晓。人们将没法更深刻更全面的了解壮族社会上千年的社会生活和文化历程。
抢救保护进行时
我区歌圩越来越少,歌王越来越缺乏的现象令区内外众多专家担忧,所得幸的是,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得力的措施,让人们看到了新的希望。
韦苏文说:“对歌圩的抢救、保护规划应以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契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各大媒体和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各级政府文化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和各民族人民对抢救和保护传统歌圩 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提高他们对区域内文化的自豪感和自信心,使人民能自觉地、负责搞好歌圩的抢救工作。”
近年来,我区建立了完善民族文化抢救保护法律机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已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抢救保护、传承与名命、管理与利用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的规定,立法规范,可操作性强,是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法律文件和审视民族民间文化的指导性文件。将用1至2年的时间完成《壮族歌圩保护规划》,从而建立以保护为主、传承为核心的比较完备的制度,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歌圩的意识。
群众性参与是歌圩保护和发展的重要因素,歌圩活动是群众性活动,不论是歌圩的举行、歌手的培养、各种工艺技术的传承,各种资料的搜集、整理,歌圩场点的保护等,都必须有群众参加,只要有群众参与,在歌圩的保护传承上才能取得辉煌的成绩。以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为主,联合规划、建设、民委、旅游、财政等部门,成立保护工作领导机构,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开展对歌圩的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优势,参与规划的制订、规划的论证及规划的实施,使工作能在理性中进行。在保护工作中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对那些优秀的歌手、歌师以及对歌圩建设、保护有贡献的人实行奖励。
此外,我区还将用5年的时间,按照《民间文化普查大纲》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壮族歌圩的普查工作,摸清歌圩发展的历史演变情况,掌握其发展变化的规律,同时将普查资料及歌词曲等进行归类、整理,实行信息化、数字化管理,不断丰富和完善资料库内容,在此基础上加强歌圩的理论研究,使更多的人参加歌圩、丰富歌圩、了解歌圩、壮大歌圩。
通过每年的歌圩活动,评选出歌圩传承人及杰出传承人。评选传承人活动及津贴的发放,必将激励广大壮族及周边民族的人民自觉自愿地参与到歌圩的传承中来,从而达到抢救、保护和传承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