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莲花 发表于 2011-6-16 11:46: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土著虎尾</i>在2011-6-16 10:39:35的发言:</b><br/>宣传民族文化是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我的态度是成绩归成绩,缺点归缺点;正确归正确,错误归错误。错误不能掩盖正确。</div><p>完全赞成。对什么事都要理性辨证看待。不能用成绩掩盖错误,也不能用错误来掩盖成绩。更不能因为一事的错误上纲上线,无限扩大化。我举例子是为了让众贝侬看到更多真相,更辨证地思考。我们之所以能做出成绩,是因为我们担当起了责任,不是不负责任,更没有掩盖错误。我们的态度,家园的管理员看得到。不是所有的事情,我们都能了解,但你不了解并不等于我们没有做。</p><p>我一直认为,切切实实地做一些有益的事情,更有利于民族文化的良性发展。所以,即便是潘其旭教授多次对我说,你为宣传壮语新歌立下了汗马功劳,我也从不敢居功,更没有在家园里张扬,这的确是我作为一个文化记者的责任,我只是以自己的方式,默默地去尽一己之责,为宣传民族文化不遗余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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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莲花 发表于 2011-6-16 11:51:00

前路漫漫,我愿意携手更多的贝侬,宣传弘扬传承我们的优秀民族历史文化艺术,也欢迎更多的贝侬、专家和学者,提供这方面的采访线索,给予这方面的专业指导、批评,多方交流,共同促进广西民族文化事业的进步、繁荣发展。

ashan100 发表于 2011-6-16 00:12: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b></div><p></p><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蓝莲花</i>在2011-6-15 21:01:39的发言:</b><br/><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桂西布依</i>在2011-6-15 20:18:18的发言:</b><br/><p>不管你是兄弟还是姐妹,感谢你对壮族的热爱,也感谢你对壮族文化所做的努力。</p><p>我在这里代表爱自己民族的的僚人再次感谢你</p></div><p>不用谢,因为我们都是广西人,都有一份挚爱这个美丽家园的深情。弘扬民族文化和传统,义不容辞。我愿意和家园的贝侬们一起努力,建设多民族和谐的美丽广西、文化广西</p></div><p>不管自己为族人做了多少事情,都不能代表我们自己民族的所有人,还所有僚人,我们族人是有很多贝农"被代表"了,再说&lt;僚人家园&gt;是为僚人服务,而不是为广西人服务,看看僚人家园对僚人的定义,不仅仅是广西壮族,更不是广西人,僚人-还有区外的贝农</p>

ashan100 发表于 2011-6-16 00:15: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nheis</i>在2011-6-15 23:53:58的发言:</b><br/><p>谁对谁错已经不重要,总之这次受到损失的是壮族人。大家有时间、精力多,还不如一起来谋划壮语卫视、壮语电台如何开播,网上电视、电台更好。这样壮族人有自己的主流媒体,才有利于传播壮族人民的声音。</p></div><p>壮语卫视开播很重要,不过在没有尊严的乞怜是没有任何作用的</p>

桂西布依 发表于 2011-6-16 13:55: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蓝莲花</i>在2011-6-15 22:38:07的发言:</b><br/><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桂西布依</i>在2011-6-15 22:03:21的发言:</b><br/><p>呵呵,虽然很是感谢你所作的努力!</p><p>但是我对“辱壮事件”的态度还是没有改变。</p><p>就好像中国人和日本人因为很多原因,包括地理位置和经济关系现在很难分开,但永远都不会谅解当年日本在中国的所作所为一样。</p></div><p>桂西贝侬,难道你认为广西人里面的壮族和汉族、其他民族,是中国人和日本人之分吗?</p></div><p>历史是由人来书写的,也许是我们这个民族一直很懦弱,也许是因为我们民族没有自己的文字。我认为我们从出生到现在不是在学习历史,而是一直在被历史,这样说一点都不夸张。要是没有网络我们今天也许还是认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全部是共产党的功劳,但是真的是这样吗?要是两千多年前发生在岭南的战役不是那样的结果,要是当年的抗日战争没有能赢下了,要是~~~~~~,我都不知道我今天要学习的历史课本里面的内容会是怎么样的。“民族问题无小事”这一句话在中国不管放到什么时候都绝对不会错的,看看今天的这个“民族政策"就知道了。我不是要刻意去强调壮族和汉族的关系,但是我们有责任去了解我们民族的发展和历史,你们汉族也是一样的。</p><p>对于夹壮事件我们不应该太过简单地定义,但是你们也应该想想,身在外国的华人他们的神经绝对比我们敏感,在国外发生的每一件事情不是都在刺激着国内的汉愤吗?所以说这是人类的共性,不管那个被侮辱的族群有多弱小。</p><p>兄弟,我很感激你在南国早报上对壮族文化宣传所作出的努力,你这个人的中肯我相信很多僚人也是表示肯定的。</p><p>我在上面发表的只是我的观点,代表不了整个僚人群体,同样的你也代表不了所有的汉人,更加代表不了你为之效力的《南国早报》。</p><p>所以僚人还是会继续要求《南国早报》道歉,因为那是必须的,否则还会有N此的辱壮事件发生。</p><p>德国人的自省行为不会发生在东方,特别是东亚。一个人应该有自省的能力,一个民族更应该有,否则灾难还是会继续发生的。</p><p></p><p></p>

卜蛮 发表于 2011-6-16 16:06:00

<p>国际气候,中国目前的民族状况,都要求我们“稳定压倒一切”,我相信早报肯定也会吸取教训并深刻反省,他们也有难言的苦衷。我也希望广大贝侬不要再就此事纠缠不放,以免影响到家园的生存,毕竟我们是“弱势群体”,呵呵(又会有人骂我胆小如鼠了)。感谢蓝莲花贝侬,你是我们的好贝侬,真的。</p>

ashan100 发表于 2011-6-16 20:53: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沙南曼森</i>在2011-6-16 8:55:31的发言:</b><br/><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ashan100</i>在2011-6-16 0:12:01的发言:</b>
                        <p></p><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蓝莲花</i>在2011-6-15 21:01:39的发言:</b><br/><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桂西布依</i>在2011-6-15 20:18:18的发言:</b><br/><p>不管你是兄弟还是姐妹,感谢你对壮族的热爱,也感谢你对壮族文化所做的努力。</p><p>我在这里代表爱自己民族的的僚人再次感谢你</p></div><p>不用谢,因为我们都是广西人,都有一份挚爱这个美丽家园的深情。弘扬民族文化和传统,义不容辞。我愿意和家园的贝侬们一起努力,建设多民族和谐的美丽广西、文化广西</p></div><p>不管自己为族人做了多少事情,都不能代表我们自己民族的所有人,还所有僚人,我们族人是有很多贝农"被代表"了,再说&lt;僚人家园&gt;是为僚人服务,而不是为广西人服务,看看僚人家园对僚人的定义,不仅仅是广西壮族,更不是广西人,僚人-还有区外的贝农</p></div><p><strong><em>ashan100</em></strong>是身在广西的云南贝侬。凌大溪是身在广西的广东贝侬。僚人家园还有不少其他情形的贝侬。大家发言讨论确实应该注意区分总体和局部,讲到仅涉及广西的事物,最好不省略“广西”二字,讲到仅涉及中国的事物,最好不省略“中国”二字。</p></div><p>对于僚人的尊严,要自己拿回来,不会因为你侮辱我的时候我愤怒,你对给我一块骨头我就摇尾乞怜,要让这些不尊重僚人的人知道不尊重僚人的后果</p>

粤西土著 发表于 2011-6-16 19:17:00

<p>贝侬时常在《南国早报》发的长文,以前经常关注。我认为,那是《南国早报》中并不多见的很具分量、很有人文社科味道,同时也是很有深度和价值的佳作。那些文字连同文中那些思想和智慧,绝非等闲之辈能够操弄出来。楼主贝侬可是我们僚人家园的高人之一哦。</p><p>记得好像是2008年初夏,因为沙南曼森的引荐,我们拜访过“蓝莲花”。可惜了那地方,现在盖了房,是南宁市为数不多的均价突破1万元/平方米的地方。变化得好快。</p>

粤西土著 发表于 2011-6-16 20:28:00

<p>“夹壮”漫画的事,可能就要过去了。外界有一些议论,我个人也有几个想法:</p><p>一是希望由于“夹壮”漫画引起许多壮族不快的失误,能够得到弥补和解决。责任人需承担过失的责任,该受到一定处罚,这个没有问题。如果他们没有受到处罚,那对那些情感受到伤害的人以及他们的诉求是不公平的。</p><p>二是希望责任人受到的处罚,不该超过本该由他们承担的那份责任。我认为,在此事中,作者、编辑、值班总编最大的责任就是疏忽和过失,把关不严,没有多一个心眼。平心而论,如果让他们受到超过这个责任的处罚,那对他们来说同样是不公平的。事情过了度,就变成伤害了。大家都有年迈的爹娘、有弱小的子女、有需要照顾的病人、有需要扶持的穷亲戚,谁愿出点什么事呢?我们做编辑的都懂得,有些事确实不能强求于人,好比“夹壮”漫画这样的事,一不小心就出问题。“夹壮”漫画不久前,《南国早报》不也有其他问题嘛,幸好及时处理了。这种疏忽引起的事,确实不该上纲上线。近来,我们的一些网友还是显得不够成熟理性。我们不能“严于待人,宽于待己”,不该提出过于严苛的要求。有时候,我们的一些这样那样的要求或许可以得到暂时“胜利”,但这不是长久的,并不能让人真正心服口服。</p><p>三是希望外界都能够看到,壮族人是团结的、勇敢的,敢于呐喊出自己的合理诉求。要看到,“壮族在线.僚人家园”是一个不错的民族网站和论坛,这里有一批有良知的、公平公正的中坚力量在。这里始终有人能够说几句公道话。无论世事如何,外界怎么看,壮族人、汉族人、其他民族的人怎么看,网友怎么看,他们都能够坚持道义秉公处事;而且,这些人、这种理性力量在我们这里是主流,是可以代表我们“壮族在线”形象,乃至可以代表我们壮族人民形象的。“夹壮”漫画结束后,外界能对我们有这样的认识,也就足够让人欣慰了。</p><br/><br/><br/><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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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西布依 发表于 2011-6-17 01:47:00

<p>在这里,我想提醒在座的比侬,比侬这一称谓对应的是一个相对特定的人群。</p><p>那就是僚人和傣族、泰族等等,绝对不能滥用。</p><p>我认为不管是哪位兄弟民族,对我们的帮组有多大,我们有多感激。比侬之外的都只能称之为兄弟或是姐妹。</p><p>我认为这是原则问题,这样说不是针对哪个人。</p><p>很多时候我们要学习和掌握的不只是团结和奋进,民族和民主这一观念是时候进到我们“落后”的僚文化了。</p><p>只有那样,我们才不会被一个灌输了几百上千年的文化完全腐化、同化,我们的民族才能发展和更有生命力。</p><p>最后我再发表我的个人观点,中国(中华)从古到今有的只是文化,中国(中华)的文明到现在还没有出现。</p>

蓝莲花 发表于 2011-6-16 22:04:00

<p>自信,是自信者的通行证;自卑,是自卑者的墓志铭。</p><p>真正的民族自信是什么样的,我觉得家园里很多贝侬已经给出了答案。</p><p>当事情的真相摆在大家面前的时候,我也相信,很多贝侬会有更深远的目光和情怀。</p><p>民族自信和自尊,民族精神的构建,永远是以理性为基础的。</p><p>这么多年来,我亲眼看到不同的贝侬,依托壮族在线网站这个平台,坚守自己的民族传统,守望自己的民族文化,默默地耕耘,有技术的奉献技术,有才智的奉献智慧,从壮语新歌会到壮语网络学校,为了民族文化的传播而殚精竭虑。他们是民族的中坚,也是家园的精英和榜样。他们如红棉树一样,沉默,但以笔挺的身躯,高贵的品质,谦和的品性,凝聚着新一代的贝侬,他们是真正的民族脊梁和希望,也是贝侬的精神指引。僚人家园能走到今天,他们付出了无尽的心血。当同龄人在K歌,在高谈阔论,在纸醉金迷的时候,他们为了本民族的文化传统,默默耕耘,无私奉献。</p><p>每一个有民族良知的贝侬,问问自己吧,你为家园做了什么。那些躲在背后空谈的人,当你看着那些年轻单纯的贝侬的身影的时候,不觉得心中有愧吗?</p><p>有人对一位“夹壮”的先生说,你说话很夹壮啊。那位先生答:我哪里是夹壮?我是夹汉。——什么是气度,这就是气度,充满民族自信的气度。</p><p>正如沙南和粤西贝侬所说,家园里越来越多贝侬,已经具有越来越沉着冷静的大智慧。唯有这样,才会不违背壮族在线弘扬民族文化的初衷。</p>

蓝莲花 发表于 2011-6-16 22:27:00

[原创]一个南国早报记者宣传壮民族文化的历程

<p>在工作十分繁重的情况下,我来这里发这个帖子,不是为什么事件,也不是代表什么人而来,而是以一个家园成员的身份,为了我们的贝侬,为了家园未来的发展,为了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讲述自己知道的事实和真实感受。</p><p>感谢每一位深明大义的贝侬。我想说的已经说完了。再次感谢理解我的每一位贝侬。欢迎以后多交流、指导。我该工作了。</p>

nheis 发表于 2011-6-16 22:31:00

以“夹壮”为乐是一种语言误区,不是民族自信!应当给予纠正和克服。壮族人,一要讲好壮话,二要讲好普通话。有些壮人以“夹壮”作为“炫耀”的资本,那不叫自信,叫“作贱自己取乐他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6-16 22:47:57编辑过]

依维 发表于 2011-6-17 12:34:00

<p>&nbsp;&nbsp;&nbsp;&nbsp;一段时间以来,作为区外的僚人,我一直关注这个辱壮事件,也为此很痛心!但我一直保持沉默,都没有发表什么观点,因为有时候我这个人痛苦极了更愿意把她埋在心底! 甚至于我有时候也在发问:“我为什么是一个壮族人,连讲不属于自己母语的语言时带点壮族口音都受人歧视?”。</p><p>&nbsp;&nbsp; 蓝莲花贝侬!你对家园的贡献,僚人家园的贝侬们都一直记在心里!</p><p>&nbsp;&nbsp; 既然说了,我还是表达我的观点,错了还是要承认错误!这是最起码的。 因为这不是在饭桌上的一句玩笑,而是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是白纸落着黑字的。 </p><p><br/>&nbs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6-17 12:35:25编辑过]

依维 发表于 2011-6-17 12:39:00

其实,也有千千万万个贝侬和我一样在默默关注这事,不发言,不留脚印,把更多的痛深深埋在心底!

wenliqan 发表于 2011-6-17 13:34:00

对这件事,我认为报社要正面回应公开纠正自己的错误,才是真正的担当,才能起到警示后人的意义,南国早报不敢正面来回应的话,我觉得他们以后还会出现更多辱壮事件的。

土著虎尾 发表于 2011-6-18 14:55: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桂西布依</i>在2011-6-17 1:47:42的发言:</b><br/><p>在这里,我想提醒在座的比侬,比侬这一称谓对应的是一个相对特定的人群。</p><p>那就是僚人和傣族、泰族等等,绝对不能滥用。</p><p>我认为不管是哪位兄弟民族,对我们的帮组有多大,我们有多感激。比侬之外的都只能称之为兄弟或是姐妹。</p><p>我认为这是原则问题,这样说不是针对哪个人。</p><p>很多时候我们要学习和掌握的不只是团结和奋进,民族和民主这一观念是时候进到我们“落后”的僚文化了。</p><p>只有那样,我们才不会被一个灌输了几百上千年的文化完全腐化、同化,我们的民族才能发展和更有生命力。</p><p>最后我再发表我的个人观点,中国(中华)从古到今有的只是文化,中国(中华)的文明到现在还没有出现。</p></div><p>比侬是壮族语言,兄弟或是姐妹是汉族语言。比侬之外的都只能称之为兄弟或是姐妹这个说法我难以接受。</p>

越色僚人 发表于 2011-6-18 20:48: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土著虎尾</i>在2011-6-18 14:55:40的发言:</b><br/><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桂西布依</i>在2011-6-17 1:47:42的发言:</b><br/><p>在这里,我想提醒在座的比侬,比侬这一称谓对应的是一个相对特定的人群。</p><p>那就是僚人和傣族、泰族等等,绝对不能滥用。</p><p>我认为不管是哪位兄弟民族,对我们的帮组有多大,我们有多感激。比侬之外的都只能称之为兄弟或是姐妹。</p><p>我认为这是原则问题,这样说不是针对哪个人。</p><p>很多时候我们要学习和掌握的不只是团结和奋进,民族和民主这一观念是时候进到我们“落后”的僚文化了。</p><p>只有那样,我们才不会被一个灌输了几百上千年的文化完全腐化、同化,我们的民族才能发展和更有生命力。</p><p>最后我再发表我的个人观点,中国(中华)从古到今有的只是文化,中国(中华)的文明到现在还没有出现。</p></div><p>比侬是壮族语言,兄弟或是姐妹是汉族语言。比侬之外的都只能称之为兄弟或是姐妹这个说法我难以接受。</p></div><p>是的,难以苟同。只要以诚相待,无论是什么民族,都该要以贝侬相待。一句“贝侬”完全可以拉近彼此之间心灵的距离,金庸笔下的郭靖还是拖雷的“安答”呢。这个词汇哪有什么民族界限的框架呢?</p>

越色僚人 发表于 2011-6-18 20:52: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nheis</i>在2011-6-16 22:31:28的发言:</b><br/>以“夹壮”为乐是一种语言误区,不是民族自信!应当给予纠正和克服。壮族人,一要讲好壮话,二要讲好普通话。有些壮人以“夹壮”作为“炫耀”的资本,那不叫自信,叫“作贱自己取乐他人”。<br/><div align="right"><font color="#808080">[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6-16 22:47:57编辑过]</font></div></div><p>我听过你的“南壮电视台”的音频,那普通话“夹壮”得相当厉害,虽然没有北壮的那种p/b,t/d,k/g不分,但却主要表现在q/x/c/s/ch/sh不分,以及普通话的调值的不到位上。在说别人“作践”之前,是否应该纠正和克服自己的口音呢?</p>

越色僚人 发表于 2011-6-18 23:01:00

<p>你的q/x不分,s/c不分,也是送气不送气之分,怎么不算“夹壮”?何况,在我听来,北壮的“夹壮”和你所谓的岭南特色,都一样,不存在哪个更好听的问题。另外,你的电台我也听了,个人感觉确实是粗制滥造,但既然是自娱自乐,也无可厚非了。</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6-18 23:03:2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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