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wgnyez 发表于 2008-12-31 11:29:00

我对“越色僚人”贝侬的言行有意见,我想提一提

<p>“<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da2549">越色僚人</font></strong>”身为版主,竟然试图不让我在论坛里发帖,我也不是去别的地方发帖,我就在<font color="#ff0000"><strong>《谈天说地》</strong></font>里发帖,既然是“谈天说地”不就是可以畅所欲言吗?大家可以看,《谈天说地》板块里大家也是什么帖子都发,有说发工资的,有说笑话的,等等,而我发的帖子纵使再无厘头,再惹怒某些人,我也没说反动言论,也没违反论坛规定,为何我发点感想就被威胁说不让我发帖子呢?我自己发的帖子,我不喜欢回复,不喜欢参加讨论,难道也算是违规吗?</p><p></p><p>我尊重论坛的规定,但是没有相关规定就乱处罚人就不合理了。要么就规定发帖必需参加讨论,并限定要参加回复几个帖子等等,这样我肯定遵守,如果不遵守那任由处罚我也没意见。或者还可以规定说,谁发帖思维混乱者就要被删帖,然后再制定出一套标准来界定什么叫做思维混乱。当然也可以实行投票制度,再限定期限内,如果有50%以上的人认为此贴该删,那就删掉……</p><p></p><p>总之我们论坛一向秉承按规定办事的风格,我犯了错我接受惩罚,但是不能因为大家对我不满就越过规定来处罚我吧?</p><p></p><p><font color="#0000ff">请管理员重新定位下《谈天说地》板块,到底什么叫“谈天说地”?“<strong><font color="#ff0000">Mwngz hauq gou coenz 自由探讨,畅所欲言</font></strong>”到底能兑现不?人家发帖讨论发工资,讨论考古,讨论艾滋病都可以,难道对我发帖子说说壮族问题就要耿耿于怀,要设法加以处罚了吗?</font></p><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越色僚人</i>在2008-12-31 11:06:51的发言:</b><br/><p>越南人是否百越后裔,还有争议呢。越南语从基本词汇的主要来源来看不是百越系统的壮侗语族,而与南亚语系的孟高棉语族有着明显的关系,看来越南人自称是百越后裔,是有问题的。</p><p>而楼主你是怎么判定越南人的尊严问题呢?我去过越南,接触过的越南人无不是民族意识强烈的人,我所认识的学越南语的中国人,都认为越南人都是民族自尊心很强烈的,这些常识连你这个研究生也不知道吗。</p><p>至于尊严,是如何树立起来的,又和汉化与否有什么关系呢?你的逻辑如此混乱不堪,结论还有什么自认为可以成立的吗?如果有的话,你敢和人讨论吗?<font color="#ff0000"><strong>迄今为止,我看到的都是你都是不断的开题目,理论空洞,逻辑混乱,惹人反感,却从来不敢和人讨论,如此以往,看来论坛要针对你这种行为做一些管理上的讨论商榷了,也许以后你就没有机会再这样东一枪西一炮了,要不要三思而行呢?</strong></font></p></div><p></p><p></p><p></p><img src="attachments/dvbbs/2008-12/2008123111313473066.jpg" border="0" onclick="zoom(this)" onload="if(this.width>document.body.clientWidth*0.5) {this.resized=true;this.width=document.body.clientWidth*0.5;this.style.cursor='pointer';} else {this.onclick=null}" alt="" /><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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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色僚人 发表于 2008-12-31 15:09:00

<p>弱弱地问楼主一句,我不是说“看来论坛要针对你这种行为做一些管理上的讨论商榷了”吗?既然是商榷,就不是我可以独断专行地“试图不让我(楼主)在论坛里发帖”了,而是经过大部分人的讨论同意才确定的了。如果大部分人乃至管理团队大都同意这种法规,那就不是“违规”可以界定的了,帖子内容有着扭曲、矮化、误导等负面效果,招致大多数人的反感的,就可以商榷是否涉及“蓄意破坏论坛秩序”了。</p><p>当然,这种商榷一旦经过讨论确立了这种言行属于“蓄意破坏论坛秩序”的界定,也许以后你真的就没有机会再这样东一枪西一炮了,所以我才要提醒你,“要不要三思而行呢?”</p>

芒果树下 发表于 2008-12-31 11:49:00

不要封,不要删,留着做反面教材。

bbc 发表于 2008-12-31 11:36:00

<p>你多次以壮族人的身份名义"矮化"壮族人,这个理由足以封你的ID了.</p>

越僚 发表于 2008-12-31 11:34:00

<p>每个来论坛的人都应该遵守游戏规则。</p>

伤疤好咯 发表于 2008-12-31 12:07:00

从楼主以往发的贴中可以看出,用"壮族"二字当镜子可以照出楼主是个局外人,但又以神圣的"壮族"名义来戏弄家园里的人,想不明楼主怎么这么无聊及无赖!

布楼 发表于 2008-12-31 12:11:00

<p>越僚比侬已经很客气了,难道还要他杀鸡来待你么?</p>

瑞辣 发表于 2008-12-31 12:43:00

<p>楼主的言行可笑之极,“越色僚人”贝侬说删除你的贴了吗?只提醒了一句“<strong><font color="#ff0000">看来论坛要针对你这种行为做一些管理上的讨论商榷了</font></strong>”,有何不妥?中国出你这种研究生,教育之悲,人类出你这一类,人性之鉴。</p>

bill 发表于 2008-12-31 21:16:00

<p>我也觉得楼主只敢发帖,不敢在帖子里反驳和讨论,越色版主说的“不断的开题目”说得一点都没错,我支持越色版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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