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23 0:31:12编辑过] <p>《姓名登记条例》还在制定阶段,没有成为正式法规。</p><p>条例初稿中提及:姓名不得含有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违背民族良俗的、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内容。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自造字、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符号及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p><p>从以上条文来看,在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后,使用壮文登记姓名是合法的。</p> 论文的署名,应该是有规范的吧?汉语拼音方案成为汉字专名拉丁化转写的国际标准之后,汉语拼音在某些方面受到了滥用。楼主讨论相关规范是否妥当,岂不更好? <p>一位新疆少数民族学生申请留学时遇到的问题:</p><p>(摘自http://www.gter.net/news/html/200506/1119653982.html)</p><p> 如果你已经有了护照,你填学校有关表格时严格按照护照的上的姓名填写。如果你还没办护照,则千万要注意一个姓名填表规则。我的前几年申请学校的好几个同胞都遇到了这个问题,非常头疼。在中国,身份证上印姓名时,一般按照汉族人的姓名习惯姓在前,名在后。在新疆,根据众多少数民族的民族习惯,将名印在前面,姓印在后面。但是,办护照时,都统统的按照国家规定,他们将身份证上前面的名字认为姓,将后面的名字认为名。这样,护照出来后你会发现护照上面你的名和姓颠倒过来了,而且都严格按汉语拼音拼写的,印出来的姓名发音和你的原名发音相差一万米,看了后觉得心理有点不舒服,我去找办理护照的一个维族姐姐给他说姓名不对,她说这样的情况是正常的,公安部有明确规定必须按照身份证出护照,不能随便改。拿着护照出国家大门后,你父亲的名字就变成你的名字啦。尤其是女姓的话很不方便。因为维族人名字一般都内涵性别,也就是你听到名字以后就知道是女的还是男的。<br/> 比如说,现假定你是女性,你的姓名为 Rose John (Rose 为名,John为姓)。身份证上没有拉丁文,只有维文和中文。维文读音还是Rose John。这样,身份证印出来后你的姓名为罗斯.约翰。办护照时,按照规定,你的名为Yuehan(约翰的拼音), 姓为Luosi(罗斯的拼音)。出国后人家把你叫Yuehan,,你看你是什么感觉,但是没办法啊。公安部的这个规定实在是很荒唐的。我觉得这是一种对少数民族文字习惯的不尊重行为。希望自治区有关部门向国家提案,尽早解决这个问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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