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经济和实用性的考虑,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壮族学生内大力推广壮语教育的绝密文件(个人的幻想) 进行修正如下:
1:参加壮语升学考试的报名费不得超过升学考试其他单科报名费的10%,若有资金空缺部分由自治区拨专款进行填补。
2:鉴于中国跟东南亚的交流日益密切,为了促进交流和发展贸易,同时提高壮语的实用性,决定对自治区的所有壮文学校进行改革,把壮语学习和泰国语学习结合起来,并尽量向泰国语学习,所有壮语专业必须开设泰国语必修课程,并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命题考核。
3:有条件的壮文学校可以并入广西民族学院或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加强壮语专业和泰国语专业的联系。
4:自治区的壮族学生占10%以上的学校一个星期内必须有一天在课间全校性播放壮语电台节目或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