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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请大家尤其是汉族网友把好自己的文字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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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4-11-10 09:26: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倡议:请大家尤其是汉族网友把好自己的文字关!

很多不同民族的网友都说我们这个家园比较理性。这确实是我们整个管理团队集体追求的,也是绝对多数网友自觉支持的结果。对此,无论谁,只要他曾经在这个家园参与讨论,都是应该值得为此而自豪。在我们自豪之余,冷静地想,理性靠什么来保证?深刻的个人内在的东西我就暂时不去探讨了,那还难以归入网站管理的范畴,而理性的外在表现形式——文字的表达,就不能坐视不理了。因为,没有严谨的文字表达来保证,理性就如同无缰的野马,其表达效果谁都不能控制。然而,在我们家园的管理条例中,对此漏订了相关条规。因此,我特别提出这个倡议,希望得到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坦率地说,到我们这个网站来发言的大多数汉族朋友在汉语言文字上的运用能力确实难以恭维,他们口口声声要“复兴汉文化”,说自己很热爱汉文化,但是将这些很响亮的口号跟他们的实际作为相比照,真让人哭笑不得。说老实话,你到处跑到别人家里来狂叫什么复兴自己的文化有什么用?除了自以为有威吓作用以外,更多的是来出丑而已。自古以来,糟蹋汉文化的主要是汉族人自己,而不是别人!到了今天也如此!现在那些慷慨激昂的很多人,就其运用自己祖宗的文字的功夫也是活生生的在重复着前人干过的糟蹋自己的文化的勾当……。我说这些话很刺耳,汉族朋友想怎么理解是你的自由,但我要申明的是,我否定不了自己对汉语语言文化的热爱,所以我不忍心看到它的衰败,更痛恨很多年轻人对它的糟蹋!

过去就不再说它了,从今天起,我苦心建议:

1、各个版主要当成是编书办报那样看待自己的职责,要尽力做文字上的编辑,即参与排版和修订网友帖子上的错别字!

2、发表帖子或者回复,凡100个字里有10个以上的错别字,版主请作者修订,两日内不予修订者,删除。

3、网友所发言论,不论长短,一定要使用规范的汉语文表达符号。使用不规范符号超出5个以上的,版主通知其修订,两日不予修订者,删除。

4、网友发帖时要编辑好自己的帖子,除为了方便网上阅读必须每段空行外,转帖还要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这两者缺一不可。如果有缺漏,通知转帖者修补,两日内不予修补者,删除。

我希望我们的家园既是理性的,更是严谨的。以为管理严格了就会赶走更多的网友的看法,我认为是站不住脚的。我们一定不能让自己的网站堕落成垃圾网站。别人乱扔垃圾决不是我们可以跟着扔垃圾的理由,更不能以为世上遍地是垃圾我们就可以跟着做垃圾。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10 9:33:3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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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容乃大 自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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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4-11-10 13:39:00 |只看该作者

基本...支持...虽然.有点....

像我这样只能用拼音的,且拼音又不太好, 快了出错控制不了,有时请斑竹饶恕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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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4-11-10 14:44:00 |只看该作者
我是持支持态度的,不过具体操作还要斟酌。特别是可行性问题很重要,是不是每个版主都有时间精力来进行每个帖子的文字校对,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Gin kauj ndip naz, Gin bya ndip dah(僚人民谚:吃饭惜田,食鱼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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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4-11-10 15:58:00 |只看该作者
首先,倡议本身是提醒大家自觉!让大家逐渐养成反复检查修订自己帖子的严谨习惯。其次,版主尽力做。总之,做了总比不做好得多!

有容乃大 自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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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5 22:35:00 |只看该作者
这个倡议操作起来恐怕不容易。起个提醒作用倒是好事。

社 会 的 主 体——人口,  社会存在的空间——自然环境,  社会联系的纽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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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6 00:20:00 |只看该作者

楼主是个很严谨的人,但是我觉得可能行不通,斑竹(是不是一律得改为“版主”)和网友上网用都是本来就不充裕的业余时间,拼打的错漏在所难免,除非花钱聘请请专业编辑(汉语言文学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优先考虑,)。


Doxej? Yes! Doxdwk?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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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6 13:12:00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许多网友并不是不小心拼打出错,而是故意在文字上“胡作非为”,令人头大啊。

窥天地之奥而达造化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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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7 17:29:00 |只看该作者

也许会有别有用心者骂楼主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但我要说楼主才是真正的伟大的光荣的中华民族的孝子贤孙 僚人家园的冷静理性不是自封的 而是热爱汉文化的僚人们深情演绎出来的 楼主煞费苦心地用刺耳的话谏忠言 为汉人对僚人的印象加了一分 除非是sb 没有一个有良心的汉人听了几句楼主刺耳的情话会真怒 这无疑是一篇符合党中央三个代表精神的并将大大增进鲜血凝成的汉僚情谊的感人肺腑的纲领性文章 目睹汉贼们糟蹋汉文化 楼主肝胆俱裂 痛心疾首 咬牙切齿 遂作檄文 招集僚人 讨伐汉贼 净化汉字 拯救汉语 复兴汉文化 重振汉民族 楼主有如此忠义赤诚之心 汉人的列祖列宗在天之灵必保佑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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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7 22:52:00 |只看该作者
楼上这位可真会提炼

社 会 的 主 体——人口,  社会存在的空间——自然环境,  社会联系的纽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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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7 23:13:00 |只看该作者
呵呵,致8楼的,看来兄台也是热爱汉文化的咯??不过现代汉语中大量的词汇来自日语,即使古汉语也有大量的词汇来自佛教,兄果真有心的话最好用上古的汉语来发帖子,如何??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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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8 19:13:00 |只看该作者

此贴版主云集 实在是风水宝地啊

致楼上的 您是如何看出本人热爱汉文化呢??

当今中国恐怕没几个人能仿写出道地的先秦古文

周秦音则早已作古 目前音韵学界在广韵音拟测上尚没有公认的结论 周秦音拟测上更是众说纷纭

因此上古汉语已死 我为什么要跟走火入魔的楼主一样用上古汉语灌水

佛教是东汉时传入中原 所以周秦雅言是干净的

如果真能用周秦音诵读诸子百家的经典 让失传的千古绝唱重现 的确是件美事

不过这种奇迹也只能寄希望于汉人的列祖列宗显灵托梦传道给楼主这样的僚人汉语发烧友

我上面的帖子似有恶意 现在有点良心发现 请诸位版主包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18 19:19:5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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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8 20:40:00 |只看该作者

同意此倡议,.我会认真看我的版快,有无错别字及行文上的错误的.

我也是不习惯看到这些错误,总想去修改,呵呵~~~


冰天雪地时,谁在悄然独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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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8 21:39:00 |只看该作者

hehe, 发呆先生的帖子行云流水,文采飞扬,饱含真情而言简意赅,已渐达汉文字运用之妙境。看来至少在我们这一代汉字无湮没之虞了。

差点忘了向汉文字出色的继承者之一发呆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希望你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更广大的同志们继续的保持流利使用汉文字的优良传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18 22:38:5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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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9 17:40:00 |只看该作者

人家楼主都不屑回应 楼上倒跳出来旁敲侧击 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行云流水是讽刺我的贴不用标点符号 言简意赅是鄙视我滥用回车键

明知我是丽人 却扣“汉xx出色的继承者”的大帽子 存心侮辱我

最后两个务必则是得意地嘲笑我被汉化

乍看还以为楼上马屁功夫马马虎虎 其实全是反话

这号网霸 专门煞风景 坏气氛 令看贴者伤心 回帖者流泪 实非论坛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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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2 20:33:00 |只看该作者

这些“反话”居然被发呆同志一一识破,佩服佩服,先生真乃神人也。

汉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全国通用语,所有中国人都有义务学习和掌握汉语言,某些白衣丽人立志去中华化,就该拿出“志士不饮盗泉之水”的勇气,或自成系统,或逃之荒野, 而不是在这里当着这么多国人用汉语jjww, -- 可惜这是中国。

汉文或许比不上最科学的韩文,好歹也算得上一门锤炼了几千年的优秀的语言,从喜爱学习优秀的东西而言,顶楼主的帖子都无可厚非。季羡林知晓古梵文吐火罗文等,有人识破了西夏文,古埃及文,虽然那些不同于汉文,是些死文字,人们仍然尊重他们。 你别有用心说什么“也许会有别有用心者骂楼主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还以为别人会像你一样主动把自己摆在太监的位置上。你冷嘲热讽什么孝子贤孙,似乎谚文颁行不到600年,按照你的逻辑,难道朝鲜人只才做了600年的孝子贤孙?韩国人中间还有许多喜爱并在学习汉文,日文,英文...的吧,按照你的高超逻辑,他们又算谁的孝子贤孙呢? (千万不要往我们中华民族上推啊)

杯弓蛇影,总有一天会郁郁而终。何必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24 14:27:4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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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2 20:43:00 |只看该作者

一个极富建设性的帖子却莫名的中道崩殂,诚可哀哉。

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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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3 22:08:00 |只看该作者
nonme和发呆两位小兄文采飞扬,正是所谓英雄识英雄呀,真羡慕死老弟我。

★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 正在起步的黎族峒 [url]http://www.chinalizu.com/bbs/[/url] [IMG]http://www.rauz.net/bbs/UploadFile/2004-12/20041229113259775.gif[/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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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6 02:32:00 |只看该作者
向无比热爱和珍惜汉文化的楼主致敬,万分感谢楼主在广东对汉族人悉心传播汉语言文字知识而作出的不息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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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6 10:22:00 |只看该作者
支持樓主,建議很好。

偶嘀網站: [url=http://go.53521.com/94333][img]http://www.ztjjf.com/bbs/UploadFile/2005-6/200563176332317.gif[/img][/url] [url=http://www.53521.com/reg.asp?id=94333]【申請個人主頁】[/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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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 14:18:00 |只看该作者
我会小心的!楼猪!

[img]http://www.rauz.net/bbs/UploadFile/2005-12/200512812183381526.jpg[/img] 山清水秀在宜州,谷围高高站村头, 散开几排喝德米,人生得意亮歌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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