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僚人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点击进入授权页面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查看: 2622|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帖]楚人入湘和楚越民族的杂居

[复制链接]

833

主题

9

听众

5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24-7-10
注册时间
2002-7-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4-10-24 18:42: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来源 http://www.hn.xinhua.org/news/2001-5-23/2001523112158.htm

楚人入湘和楚越民族的杂居

新华网湖南频道 2001年5月23日11:21

  商周之前,活动于长沙一带的是三苗部落。《战国策·魏策》记吴起的话说:“昔者,三苗之居,左彭蠡之波,右有洞庭之水,文山在其南,而衡山在其北,恃此险也,为政不善,而禹放逐之。”彭蠡即今鄱阳湖。左彭蠡,右洞庭,其范围在今湖南、江西的北部。   越族是三苗后裔的一支,商周时期开始盛兴起来。但有关越族的记载至春秋时期才出现。《吕氏春秋·恃君》说:“杨汉之南,百越之际,敝凯、诸夫、风余靡之地,缚娄、阳禺、鸡兜之国,多无君。”这是史籍中有关越族的最早的记载。杨、汉以南,即今湖北房县杨子及汉水以南,敝凯、诸夫、风余靡、阳禺、欢兜等,据何光岳先生考证,该为南方之部落、民族,除阳禺外,余者都曾在湖南地区居住。百越是指越族的种属很多,当时分布汉水下游以南至湘江流域一带,甚至布于长江以南各地,即所谓“自交耻至会稽七八千里,百越杂处,各有种姓。”“自江以南皆称越。”百越大的分支和分布情况大概为:扬越,约分布于湖北南部、湖南北部地区;夔越,约分布于楚国西部的今湖北西部至四川东部地区;于越,约分布于楚国东部的浙江沿海一带;干越,约分布于长江下游的苏南至江西一带。另外,在福建一带的称闽越,广东的称南越,广西的称骆越等等。长沙当时是属于扬越分布的范围。   当时的越人尚处在一种部落社会组织时期,有聚居群居,但没定居,“多无君”,据《左传·文公十六年》:“百濮离居,将各走其邑。”孔颍达疏《释例》说:“濮夷无君长总统,各以邑落自聚。”清人顾栋高所著《春秋大事表·四裔》南昌表引言说:“故其时蛮夷之在今湖南境者,……往往不能举其号,第称蛮曰群蛮、濮曰百濮以概之,盖其种类实繁,其地为今某州县亦难可深考。”以上文献中担到的蛮、濮,都是指居住于江南的人民,其中包括越人,或者就是指越人,如《史记索隐》与:“蛮者,闽也,南夷之名,蛮亦称越。”   根据湖南地区考古发现的资料,商周时期在澧水流域和沅水下游,已是楚人活动的范围。沅水中上游“古文化创造者的族属”主要是濮。湘江中上游的土著居民当为百越的一部分,“大概不出南越和西瓯这两支。”湘水和资水下游商周时期土著居民,则“很可能是三苗后裔东方越族的一支。”因此,商周时期,南方的濮、越民族的分布地域和文化特征还是有一定区别,应为两个不同集团的部落居民。不过他们留下的遗迹却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是这些发现都较为零星,既无堆积丰富的遗址,也无数量较多的墓葬群,更没发现城址。可见无论濮、越,都处在一种“无君”、“离居”和“各以邑落自聚”的社会状态。虽然历史文献记载中的濮、越、蛮、夷等,很可能互相混同,但当时长沙地区居民的这种社会状态可由此略窥一斑。   长沙地区商周时期以越人为主体的社会状况,从春秋晚期开始,随着楚人向南扩张,被逐渐破坏。长沙以北的湘阴晒网声曾经发现一处西周末期至春秋早期的遗址,出土的陶鬲、罐、钵、豆等与湘西北地区西周末至春秋初楚文化遗址出土的同类物十分相似,时代也应相当;在其相距不远的汩罗有春秋早期的附庸于楚的古罗国故城遗址。1986年,岳阳筻口发掘一座春秋中期楚国贵族墓葬,出土一批青铜礼器,铜盏内有“恿儿自作铸其盏盂”的铭文。据《汉书·地理志》,春秋初年,楚文王曾将在湖北枝江的罗子国迁到湘北地区。又《史记·楚世家》记载:“成王恽元年,初即位,布德施惠结旧好于诸侯。使人献天子,天子赐胙,曰:‘镇乐尔南方夷越之敌,无侵中国。’于是楚地千里。”楚成王元年为公元前671年,镇南方夷越之乱,到了湘北地区恐怕是没问题的。考古发现和文献记载的一致,使史实更令人可信。   楚人进入长沙的时间,历史典籍中找不到确切的记载,但比文字资料更有说服力的实物,却通过考古人员的辛勤劳动不断重见天日,这些实物证明,“地方五千,带甲百万”的春秋霸国并没在湘北地区驻足,很快就进入了湘中地区。   1951年,以著名考古学家夏鼐先生为首组织的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长沙发掘队,在伍家岭、识字岭、五里牌等处发掘古墓葬160余座,其中楚墓70多座。从此开始至今40多年来,在长沙共发掘楚墓约3000座,其中年代可以早到春秋晚期的将近百分之十。据统计,1951年至1963年共发掘约1400座楚墓中,早期墓葬约140座。这些早期墓葬规模都很小,随葬品主要是日用陶器,有鬲、壶、罐、缶本 等,也有不少铜剑和铁削、锄等工具。较典型的有:1952年由已故著名考古学家顾铁符先生发掘的龙洞坡(今烈士公园南大门处)826号墓,随葬品除陶鬲、壶、缶本 外,还有铜剑、铜素镜、铁刮刀;1976年修建长沙火车新站时,发掘的杨家山65号墓,墓长2.36米,宽0.81米,出土陶鬲、壶、缶本外,还有铜格钢剑、铁刮刀、铸铁小鼎,其中的钢剑经中南工业大学钢铁教研组作金相分析,为组织较均匀的中碳钢所制。陶鬲是早期楚墓具有代表性的日用炊器,这些墓葬的主人无疑是楚人开发江南的先驱者,他们用钢剑、铁锄、铁削等武器和工具“筚路蓝缕,以启山林”为开发长沙而长眠异乡。   早期入湘开发长沙的楚人中,地位最高者莫过于浏城桥1号墓的主人。该墓位于建湘南路与浏正街交界的西北角,今浏城桥百货商店处,1971年修人防工程时发现并发掘。墓坑口长8.65米,宽7米,4级台阶,至底部坑长5.84米、宽3.97米,深7米,一椁二棺,另有殉葬棺一具。随葬物262件。有铜制和陶制礼器,乐器、车马器,漆木器等,兵器戈、矛、剑、戟、弓、箭、箭、盾牌齐全,戈、戟柄长3米有余,保存完好。这是在长沙发现的规模最大,级别最高的楚人墓葬,其使用人殉的现象也是在长沙楚墓中所独见的。根据棺椁和随葬物考证,墓葬年代为春秋末年至战国早期,墓主人为楚国大夫一级的官员,应是当时进入长沙楚人的首领。其以一方统帅之权威,占有了离住邑最近的山头为茔。真要感谢这位楚国的大夫,给我们留下了如此丰富的研究长沙地方史的资料。   楚人进入长沙以后,并没将当地土著的越人赶尽杀绝,而是融洽相处,共同开发长沙。这种现象的出现,一方面是楚和越本来就有较密切的关系。据史料记载,楚越同姓同祖,《史记·楚世家》说:“季连,姓,楚其后也。”《汉书·地理志》注引《世本》又说:“越为姓,与楚同祖,故《国语》曰:`姓夔越。'”其次,楚越还有亲缘关系。《史记·楚世家》记载:楚庄王“左抱郑姬,右抱越女”;楚昭王的一妾也是越女,并生下楚惠王熊章。此外,楚越地域相近,习俗也有相同之处,《汉书·地理志》说:“粤(越)与楚接境,数相兼并,故民俗略同。”另一方面,早期进入长沙的楚人数量有限,需要利用当地人共同开发和保护这一方土地。通过对长沙出土的考古资料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自春秋晚期到战国,长沙楚墓中有不少楚越文化因素共存现象,反映了当时两族人民和平共处的社会状况。1956年发掘的沙湖桥36号墓,时代为春秋晚期,随葬物中既有楚式陶鬲,又有一印纹硬陶罐置于腰坑之中,墓葬设置腰坑和鲺纹硬陶罐都是典型的越人风格,而陶鬲则是典型的楚炊器。1982年,在1972年发掘的浏城桥1号墓附近又发掘了5座墓葬,时代基本相同,其中4座为典型的楚墓,而另1座不但方向和规模与其他明显不同,随葬物中也仅1件刻划陶罐和1件越式铜鼎,为典型的越人葬俗。1983年在长沙东郊张公岭一个墓地发掘了近100座楚墓,其中资料丰富,线索清晰,不但证明楚越两族共同融洽生活,而且共同守卫长沙,这一墓地中楚越杂处的现象反映得最为充分,特别有意义的是还表现出一种当地土著居民受楚人的影响而产生文化渐变的现象。   由于楚越两族人民的共同努力,长沙一带的经济、文化迅速发展,其在楚国的战略和经济地位不断提高,预示着楚南重镇千年古城即将诞生。(频道责编/刘小娟)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支持支持0 反对反对0
帖子永久地址: 

僚人家园 - 论坛声明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仅代表作者个人的立场,不代表本论坛管理方立场。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僚人家园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或转载本论坛原创文章时须征得作者本人及僚人家园论坛管理员的同意
4、发帖者承担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相关责任。僚人家园管理团队有事先不通知发帖者而删除或屏蔽本文的权利。

社 会 的 主 体——人口,  社会存在的空间——自然环境,  社会联系的纽带——文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33

主题

9

听众

5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24-7-10
注册时间
2002-7-6
沙发
发表于 2004-10-24 18:49:00 |只看该作者
社 会 的 主 体——人口,  社会存在的空间——自然环境,  社会联系的纽带——文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允许回帖同步到新浪微博  

Archiver|手机版|壮族在线    

GMT+8, 2024-11-15 12:51 , Processed in 0.199855 second(s), 4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