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季人在2004-9-17 17:18:40的发言:摘自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网站http://www.gxr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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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治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当人大代表罗荣剑提出把壮族传统节日“三月三”定为壮族的法定假日时,不少代表马上领会到了其中的意义,纷纷表示赞同。“三月三”是壮族人民的传统节日,对歌是“三月三”的一项主要活动,因此又称“歌圩”或“歌节”。每逢这个节日,壮族百姓都会穿上节日盛装“赶圩”,少的几百人,多的上万人。人们在歌圩上搭彩棚、摆歌台、抛彩球、择佳偶,别有风情。罗荣剑是靖西县县长。在靖西县,少数民族人口占了99.6%,其中壮族占99.4%。是全国最大的壮族县。罗荣剑说:“我在工作和调查中发现,不少壮族文化的传播现在正面临青黄不接,后继无人的局面。现在许多壮族人都不会唱山歌了。”罗荣剑说,现在各方面工作都强调要与国际接轨,要走向世界,但越是民族的、越是独一无二的越能走向世界。我们在抓硬件建设的同时,在如何提高吸引力、竞争力方面也要多下功夫。广西既然是壮乡,就应营造一种浓厚的壮乡文化氛围,把其中具有典型的壮族特色的元素突显出来,造就特色广西吸引全国乃至世界的眼球。罗荣剑代表说,把“三月三”定为壮族的法定假日意义是很大的,这样做可以进一步增强壮族对本民族的认同感,增强民族凝聚力,可以丰富民族文化生活,提升壮族文化品位,搞得好还可以拉动假日经济的发展。
按罗荣剑代表的建议,“三月三”假日最好定为三天,因为根据壮族唱山歌的风俗习惯,人们对歌欢庆没有二、三天时间不会形成高潮。至于建议的可操作性如何,罗荣剑代表说,“这就需要我们在制定《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具体办法》时用好用够用活自治权了。”(大会新闻中心 广西政法报记者李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