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pcy109 于 2014-9-23 11:32 编辑
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 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广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主要实践与基本经验
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方向。
广西地处祖国西南边疆,有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水、彝、仡佬族等12个世居民族和40多个其他民族成分,是全国5个自治区之一,是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区,也是壮族人口最集中聚居的地区。2013年末,全区少数民族户籍人口有2000多万人,约占总人口的38%。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在全国各族人民大力帮助和支持下,广西各族人民自强不息、开拓创新、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团结奋斗、同心同德建设美好家园,维护国家统一,促进边疆稳定,谱写了祖国南疆繁荣发展的新篇章。广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了党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中国特色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正确的。
一、广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主要实践
广西各民族的大团结,有着深厚的文化传统、坚强的政治保证、牢固的群众基础、优良的社会环境、美好的发展前景,获得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一)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部署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0多年来,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紧密结合区情民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始终把民族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着力把握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着力创新民族工作的方式方法,着力拓展民族工作的深度广度。
为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战略部署落到实处,自治区党委、政府近10年来印发了多份文件,明确了各个时期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在长期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形成了具有广西特色的“五个三”民族工作思路,即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法律基础、物质经济基础、文化基础等三大基础,构筑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防线、制度防线、组织防线等三道防线,建设从事民族工作高素质的民族工作专业队伍、支持民族工作的少数民族知名人士队伍、支撑民族工作决策的专家顾问队伍等三支队伍,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工作、基层群众工作、争先创优工作等三项工作,建立完善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机制、民族团结进步激励机制、民族关系正确协调机制等三个机制,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广西的工作思路,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
为了形成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合力,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民族工作的职责,在履行各自的职责中,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形成了党委决策、人大监督、政府落实、政协建言献策、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协调推进的“五位一体”的民族工作格局。
(二)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
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广西就开启了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区域自治”的进程。目前,广西除建立了壮族自治区以外,还建立有12个自治县,批准3个县享受自治县待遇,成立了59个民族乡。11个世居少数民族中有8个实行了区域自治,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全自治区少数民族人口92%左右。形成了各民族政治上平等,少数民族当家作主,依法管理民族内部事务,多层级的民族区域自治格局。
(三)积极探索符合广西区情的科学发展之路,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
进入新世纪,面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内区域合作向纵深推进等新的形势,广西抓住北部湾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契机,提出了加快“两区一带”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思路,即优先发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加快发展西江经济带,着力建设桂西资源富集区,推进江海联动、陆海互动,实现“龙头”与“腹地”融合发展。与此同时,南宁、柳州、百色、河池、来宾、崇左、防城港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市(含各县、区)的经济也得到快速发展,近10年来均以超过10%的速度增长,不断地夯实了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
(四)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着力改善民生
近10多年来,以“大会战”的方式,着力改善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条件。2000年以来,投入37.9亿元先后3次组织实施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投入21亿元开展东(兰)巴(马)凤(山)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投入18亿元开展大石山区基础设施大会战;投入16亿元实施桂西5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投入8.28亿元实施桂西北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火灾整治大会战;投入23.5亿元开展大石山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大会战。这极大地改善了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争取到国家专项扶持资金5亿多元,连续10多年配合国家统一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促进了毛南、京、仫佬等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争取到国家专项资金4亿多元,连续10多年配合国家统一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有效地改善了边境地区的基础设施。目前,全自治区农村实现了村村通公路、通电、通水、通广播电视,边远山区的少数民族基本告别了“出行靠走路、照明靠点灯、喝水靠肩挑、通讯靠吆喝”的落后状况。
坚持每年实施“为民办10件实事工程”,投入资金由2005年的20多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300多亿元,重点解决了一系列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切实加强扶贫开发工作,以集中连片特困区域和贫困村为主战场,强力实施连片开发、整村推进、扶贫到户三大举措。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着力推进社会扶贫,上下联动,建立共同推进的扶贫长效机制。大幅度地提高了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大幅度地下降了贫困人口发生率。
(五)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为指导,多措并举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使全社会牢固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观念,增强各族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自觉性。
抓好以“五讲”为主线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通过各种形式,利用各种载体开展以“五讲”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讲“一个道理——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讲“两个共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讲“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讲“四个认同——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讲“五观——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历史观”。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利用重大活动集中强化宣传教育。